中国内蒙古发布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
2026-07-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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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网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正式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以清单化和刚性化的措施,织密矿山安全生产防护网。

此次出台的“双十条”规定,聚焦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建设全流程中的高风险点,包括违规施工、隐蔽作业、人员管理、灾害治理、应急处置、外包监管以及停产管控等方面,全部明确了100%刚性落实标准,旨在划清安全红线并压实责任链条,实现监管无死角。

针对煤矿安全,规定要求建设煤矿必须严格按正规顺序施工,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现有违规工程需立即停工管控。生产煤矿应在划定的合法区域内采煤,禁止设立隐蔽工作面。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签字登记并完成检身,随身携带定位卡,井上系统可实时掌握位置。明确的19项高风险作业须提前审批并报备监管部门。重大隐患如瓦斯和水害,必须先行治理并完成安全评估,报备后确认安全方可继续生产。所有煤矿在停产期间也需规范运行内蒙古风险研判综合信息化系统,实打实上传真实数据。外包施工队和第三方服务公司需提前报备,未经备案不得进场。遇暴雨、山洪橙色及以上预警或井下出现重大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将所有人员撤离地面。煤矿的食堂、澡堂、宿舍等地面建筑以及灾害治理项目需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长期停产矿井需断电、收缴炸药、封堵井口并安装电子监控,定期巡逻防止意外。

同步出台的非煤矿山规定,根据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管控。所有非煤矿山必须持证生产,勘探和建设项目需严格遵守安全“三同时”要求。地下矿山要求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三大系统常态化有效运行,并严格入井人员检身、定位管理机制,目标是在2027年底前所有生产建设非煤矿山全面建成用好风险研判综合信息化系统。将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和工艺,井下核心设备需持证达标。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将推行无人机常态化监测,精准管控边坡和坝坡等安全参数,并规范外委单位报备。所有尾矿库在汛期前需完成调洪演算,确保排洪设施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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