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集团与6家企业签署合资合作协议
2026-01-2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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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共同主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与辽港集团承办的辽宁港口对外开放合资合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深化对外开放合资合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辽宁港口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中的枢纽作用。

座谈会上,辽港集团与中能建氢能源、吉林省物流集团、北京建龙重工、厦门象屿股份、中国供销粮油、厦门建发股份等6家企业,签署合资合作协议,旨在通过深化资本、资产、平台等方面合作,逐步打造多层次、宽领域、高能级的合资合作体系,强化港口枢纽功能,提升物流效率,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拓展市场、增强竞争力。

此次合作涵盖矿石、钢材、粮食、能源等多品类大宗商品运输体系的优化,贸易平台的搭建,全程物流链的构建以及码头泊位、仓储设施、产业园区、数字化服务的共建共享,合作互利等多个领域,是辽港集团在服务中国战略、深化区域协同、推动港口经济生态共建的又一生动实践。

目前,辽宁沿海港口已形成以大连港为国际枢纽港口,营口港为中国主要港口,丹东港、锦州港、盘锦港、葫芦岛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分层次发展格局。

辽宁省港口共拥有生产性泊位440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81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167个,10万吨级以上泊位30个,设计年通过能力8.1亿吨,储备了丰富的码头资源、仓储设施和临港土地,各项产业政策齐全完备,总计101个码头泊位、307万吨粮食筒仓、25平方公里临港土地,可用于合资合作。

展望未来,辽港集团表示,将继续面向腹地市场、优质客户与产业资源,集中释放‌码头泊位、仓储设施、临港园区、陆港物流‌等各领域的资产潜力,推动形成“资本共投、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利益共赢”的新型港口生态合作模式,助力东北区域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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