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根据通知,自2026年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 。
此次政策调整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上海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通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6〕14号)要求,按照城市政府调控意见及因城施策原则制定 。
新政旨在通过降低商业用房购房门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将有助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空间。各商业银行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情况,在政策下限基础上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