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册:哥斯达黎加特辑
2025-05-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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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哥斯达黎加在西班牙语中意为“富庶的海岸”,原为印地安人居住地,1564年沦为西班牙殖民地,1821年9月15日独立,1823年加入中美洲联邦,1838年退出中美洲联邦,1848年8月30日成立共和国,1948年废除军队,成立公共武装力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取消军队的国家。长期以来,哥斯达黎加政局稳定,市场开放,法制健全,重视教育和环保,劳动力素质和经济自由度较高,是中美洲地区整体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

【国际地位】哥斯达黎加积极融入国际社会,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是以下主要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成员: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加勒比国家联盟、拉美经委会、中美洲共同市场、美洲国家组织、中美洲一体化体系(SICA)、国际移民组织、77国集团、里约集团、泛美开发银行(BID)、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东亚—拉美合作论坛、中国—拉共体论坛、拉丁美洲议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组织、拉美开发银行(CAF)、经合组织、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等。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哥斯达黎加位于中美洲地峡,属北美洲。东临加勒比海(海岸线长212公里),西濒太平洋(海岸线长1016公里),北接尼加拉瓜(边境线长309公里),东南与巴拿马毗连(边境线长330公里)。

哥斯达黎加国土面积5.11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5066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440平方公里。中部为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谷地区,周边为热带平原。首都为圣何塞市,面积4966平方公里。

哥斯达黎加位于西6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4个小时。无夏令时。

1.2.2自然资源

哥斯达黎加的国土面积仅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0.03%,但拥有全球近5%的物种,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30%的国土为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其中包括27个国家公园、58个野生动物保护区、32个自然文化保护区、15块湿地保护区、11个森林保护区、8个生物保护区。全国森林覆盖率为52.38%。

矿产资源有铁、锰、水银、铝土、金、银等。其中,铝矾土、铁、煤矿的蕴藏量分别达1.5亿吨、4亿吨和5000万吨。金矿主要分布在西北部提拉兰山脉(TilaranCordillera)的中央金腰带区域。碳酸钙矿分布在西北部,品位较高,由石灰石提炼出碳酸钙的纯度可达99.5%。哥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受到严格限制。

石油完全依赖进口,主要来自美国,由哥国家石油公司(RECOPE)专营。2012年起,哥国家石油公司因设施老化暂停原油提炼生产,燃料油全部依靠进口。2023年,石油进口量约2382万桶,进口额达约23.8亿美元。

1.2.3气候条件

哥斯达黎加属热带和亚热带气候,全年分雨季(4月至12月)和旱季(12月底至次年4月)。中部山谷地区气候宜人,四季如春,首都圣何塞(SanJosé)年平均气温最低为15℃,最高为26℃。周边热带平原地区气候炎热,加勒比海地区夜平均气温为21℃,日平均气温30℃。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截至2024年1季度,哥全国人口为529万,城市人口383万人,农村人口146万人;劳动力人口为217万人;大学学历及以上劳动力为53万人,占总劳动力的24%。人口主要集中在圣何塞(SanJosé)、阿拉胡埃拉(Alajuela)等城市,首都圣何塞市人口为140万。华侨华人约有10万人,主要分布在圣何塞、瓜纳卡斯特(Guanacaste)、彭塔雷纳斯(Puntarenas)、利蒙(Limón)等省。

1.3.2行政区划

哥全国共划分为圣何塞、埃雷迪亚(Heredia)、彭塔雷纳斯、阿拉胡埃拉、卡尔塔戈(Cartago)、瓜纳卡斯特、利蒙7个省,下设82个县市,421个乡镇。省为地理区划概念,非行政机构。

首都圣何塞市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主要产业包括医疗设备、建筑、食品、商业等。其他重要城市包括卡尔塔戈、利蒙、阿拉胡埃拉、彭塔雷纳斯等。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哥斯达黎加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总统共和制。

【议会】一院制,称立法大会,行使立法权等重要职权,政府重大决策需经立法大会审批通过,立法大会被称为国家“第一权力”。立法大会由57名议员组成,议员由全民直选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立法大会下设政府和管理、经济事务、财政事务、社会事务、司法事务、农牧业与自然资源六个普通常设委员会,三个拥有立法权的常设委员会以及荣誉、国际关系和对外贸易、科学技术教育等十七个特设委员会。

本届立法大会于2022年5月组成。民族解放党(PLN)占19席,社会民主进步党(PPSD)占10席,基督教社会团结党(PUSC)占9席,新共和党(PNR)占7席,进步自由党(PLP)占6席,广泛阵线党(PFA)占6席。现任议长为民族解放党(PLN)议员罗德里戈·阿里亚斯·桑切斯(RodrigoAriasSánchez),任期从2022年5月至2026年4月。

【司法】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由22名法官组成,任期8年。由三个上诉分庭和一个宪法分庭组成,第一、第二、第三法庭各由5名法官组成,分别处理民事、劳工和商事、刑事案件,第四法庭(又称“宪法法庭”)由7名法官组成,拥有宪法最终解释权。大法官由立法大会任命,可连任。现任最高法院院长为奥兰多·阿吉雷·戈麦斯(OrlandoAguirreGómez),于2022年9月6日当选,任期4年。地方分省、县、区三级法院。

【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全民直选产生,任期4年,不可连任。社会民主进步党人罗德里戈·查韦斯·罗夫莱斯(RodrigoChavesRobles)于2022年5月8日宣誓就职第49届总统,任期至2026年5月。

【内阁】本届政府于2022年5月成立。目前主要内阁成员有:第一副总统史特芬·布鲁纳·内比格(StephanBrunnerNeibig),第二副总统玛丽·穆尼韦·安赫尔穆列尔(MaryMuniveAngermüller,女);部长级内阁成员有:总统府部部长娜塔莉亚·迪亚斯·金塔纳(NataliaDíazQuintana,女),总统府通讯及联络部长豪尔赫·罗德里格斯·维韦斯(JorgeRodríguezVives),外交和宗教事务部部长阿诺尔多·安德烈·蒂诺科(ArnoldoAndréTinoco),内政、警察和公共安全部长马里奥·萨莫拉·科德罗(MarioZamoraCordero),司法与和平部长杰拉尔德·坎波斯·巴尔韦德(GeraldCamposValverde),财政部长诺基·阿科斯塔·哈恩(NoguiAcostaJaén),农业和畜牧业部长维克托·卡瓦哈尔·波拉斯(VíctorCarvajal),经济、工业和商业部长弗朗西斯科·甘博亚·索托(FranciscoGamboaSoto),环境和能源部长弗兰斯·塔滕巴赫·卡普拉(FranzTattenbachCapra),公共工程和交通部长毛里西奥·巴塔拉·奥塔罗拉(MauricioBatallaOtárola),公共教育部长安娜·凯瑟琳·穆勒·马林(AnnaKatherineMüllerMarín,女),卫生部长玛丽·丹尼斯·穆尼夫·安格米勒(MaryDenisseMuniveAngermüller,女,为第二副总统兼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长安德烈斯·罗梅罗·罗德里格斯(AndrésRomeroRodríguez),文化和青年部长豪尔赫·罗德里格斯·维韦斯(JorgeRodríguezVives),规划和经济政策部长劳拉·费尔南德斯·德尔加多(LauraFernándezDelgado),住房和居民安置部长安吉拉·马塔·蒙特罗(ÁngelaMataMontero,女),科学、创新、科技和电信部长保拉·博冈特斯·萨莫拉(PaulaBogantesZamora,女),外贸部长曼努埃尔·托瓦尔·里维拉(ManuelTovarRivera),妇女地位部长辛迪·塔蒂亚娜·克萨达·埃尔南德斯(CindyTatianaQuesadaHernández,女),人类发展和社会包容部长约莱尼·莱昂·马切纳(YorleniLeónMarchena,女),渔业部长黑内尔·门德斯·巴里恩托斯(HeinerMéndezBarrientos),体育部长罗内尔·莫拉·鲁伊斯(RoynerMoraRuíz)等。

1.4.2主要党派

哥斯达黎加目前共有155个注册政党,其中包括34个全国性政党、23个省级政党和98个州级政党。当前拥有议会代表权的政党有民族解放党、社会民主进步党、基督教社会团结党、新共和党、进步自由党和广泛阵线党。

【民族解放党】哥斯达黎加第一大政党,1952年4月成立,属社会民主性质政党。对内主张改善民生,加大公共事业投入,完善民主制度;对外实行贸易开放政策,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开展多元外交,支持地区一体化。现任党主席里卡多·桑乔·查瓦利亚(RicardoSanchoChavarría),总书记米格尔·纪廉·萨拉扎尔(MiguelGuillénSalazar)。

【民主社会进步党】于2018年5月由鲁斯·玛莉·阿尔皮萨·洛伊萨(LuzMaryAlpízarLoaiza)成立,党员和领导层由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专业背景、技能和行业的人组成。其中包括企业家、农民、教育工作者、学生、家庭主妇、在私营公司工作的专业人士、技术人员等。现任主席鲁斯·玛莉·阿尔皮萨·洛伊萨(LuzMaryAlpízarLoaiza),总书记路易斯·阿图罗·查瓦里亚·布兰科(LuisArturoChavarríaBlanco)。现任总统罗德里戈·查韦斯·罗夫莱斯为社会民主进步党人。

【基督教社会团结党】1983年12月由民主复兴党、民族共和党、基督教民主党和人民联盟党联合成立。该党成立后发展迅速,曾形成与民族解放党轮流执政的局面。基督教社会统一党是基督教民主国际的成员,是其在美国的地区变体美国基督教民主组织(ODCA)的积极参与者,该党的主席兼任该组织的副主席之一。现任党主席胡安·卡洛斯·伊达尔戈·博甘特斯(JuanCarlosHidalgoBogantes),总书记安娜·克里斯蒂娜·巴尔德洛马尔·埃斯特拉达(AnaCristinaValdelomarEstrada)。

【新共和国党】2018年10月成立,为保守派右翼政党,党主席布里西奥·阿尔瓦拉多·穆尼奥斯(FabricioAlvaradoMuñoz),总书记莫妮卡·卡塔兰·马林MónicaCatalánMarín。

【进步自由党】2016年2月成立,在经济和文化上都具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支持自由商业和自由市场、大麻合法化和平等婚姻。党主席埃利塞尔·范扎格·明茨(EliécerFeinzaigMintz),总书记为阿道夫·克鲁兹·卢斯默(AdolfoCruzLuthmer)。

【广泛阵线党】2004年10月成立,定位为民主、社会主义、进步、爱国、女权、环保、人道主义等的中左翼政党。主席为安娜·伊莎贝尔·特里斯坦·桑切斯路(AnaPatriciaMoraCastellanos),总书记为易斯·赫拉尔多·阿尔塞·巴尔韦德(LuisGerardoArceValverde)。

1.4.3政府机构

政府设18个部,包括:总统府部,外交和宗教事务部,内政和警察部,公安部,司法与和平部,财政部,农业和畜牧业部,经济、工业和商业部,环境和能源部,公共工程和交通部,公共教育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青年部,计划和经济政策部,住房和居民安置部,科学、创新、科技和电信部,外贸部。

其中,主要经济部门及职能:

(1)外贸部(MinisteriodeComercioExterior)。该部是负责制定和执行哥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政策的机构,通过开放市场、扩大出口、吸引外资,推动哥斯达黎加参与全球经济的发展。内设内部审计办公室、计划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法律咨询办公室、行政处、投资与合作处、外贸司(下辖国际贸易谈判处、国际贸易协议实施处)等部门。

(2)经济工商部(MinisteriodeEconomía,IndustriayComercio)。该部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和推行相关政策,保障市场良好运转、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推动企业活动,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便利和帮助。下设中小企业司、经济和市场研究司、市场监管司、消费者援助司、国际合作司、贸易救济司、产品质量司等。

(3)财政部(MinisteriodeHacienda)。该部是财政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保障公共资源的获取和使用,依照经济、效率和有效性的原则,实施负责和透明的财政政策管理,促进哥斯达黎加社会繁荣和公平,保障哥斯达黎加居民生活质量。下设海关司、财政控制监察司、税务司、财政司、信息和通信技术司、国家预算司、国库司、公共信贷司等。

(4)计划和经济政策部(MinisteriodePlanificaciónNacionalyPolíticaEconómica)。该部是哥斯达黎加政府战略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估、协调、跟踪政府执政战略,通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行政府执政理念和目标。内设发展分析司、评估跟踪司、地区规划司、投资司、国家现代化司、国际合作司、行政司等。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哥斯达黎加国民主要为西班牙、德国、波兰、意大利和犹太人后裔,印第安人数量少且生活聚居区范围狭小。白人和印欧混血种人占95%,黑人占3%,印第安土著居民占0.5%,其他民族约占1.5%。

华人于19世纪来到哥斯达黎加,多为当时筑路工人,现主要从事餐饮、零售等行业。截至目前,在哥斯达黎加的华侨华人约有10万人。

1.5.2语言

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英语在文化程度高的人群中普及率较高。

1.5.3宗教和习俗

【宗教】95%的居民信奉天主教,少数人信奉基督教和犹太教。

【习俗】哥斯达黎加人坦诚朴实,性格乐观,态度和蔼,为人谦逊,热情好客,对外来客人友好,无论在什么场合,他们都会主动打招呼,热情问候,握手致意。男士见面时要握手;朋友或亲戚见面和分别时,女士要亲吻面颊或拥抱。哥斯达黎加人非常注重称谓,在社交场合,对成年男子一般称先生,对已婚妇女称夫人或太太,对未婚女青年称小姐,还喜欢他人称他们的学衔或职衔,并同上面的称谓连用。

1.5.4科教和医疗

【科技】哥斯达黎加重视发展科技,着力提高竞争力与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高技术产品人均出口额居拉美首位。科技和电信部是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科技活动,制定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哥斯达黎加重要科技政策包括《2022-2027年国家科技创新计划》和《2022-2027年国家电信发展计划》等。

优势领域包括气候变化、热带农业和电子信息技术等。重点研究机构包括哥斯达黎加大学、国立大学、科技大学和热带农业研究与教育中心等。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哥斯达黎加劳动力素质在141个参评国家/地区中位列26位,科技创新优势位列58位。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排行榜中,哥斯达黎加在全球排名第74位。

【教育】哥斯达黎加高度重视发展教育,根据经合组织2023年对哥斯达黎加的经济调查报告显示,哥斯达黎加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以上,是经合组织国家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从1869年开始,实行公立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私立学校收费较高,且不同专业费用差异较大。全国共有教育机构近5000余所,包括576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多实施双语教学(英语、德语、法语、希伯来语)。2022年,哥青少年识字率为99.53%。202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哥斯达黎加人类发展指数显示,哥全国文盲率为中美洲最低。哥共有5所公立大学、69所私立大学,主要高等院校为哥斯达黎加大学、哥斯达黎加国立大学、国家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大学以及私立的中美洲自治大学、拉丁美洲大学等。大学学制为2至10年,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4种,授予的学位与中国大学类似。公立大学教学质量高于私立大学。2023年2月,哥斯达黎加大学位列拉丁美洲大学排行榜第20位。英孚教育“2022英语能力指数”报告显示,哥民众英语水平在全球111个国家(地区)中排名第37位,在拉美地区排名第二,仅次于阿根廷。哥斯达黎加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公共教育部预算达2.6万亿科朗,占哥GDP的5.2%,较2023年增加3.0%。

【医疗】哥斯达黎加社会保险局(CCSS)成立于1941年11月1日。2023年全国医保覆盖率为91%。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报告显示,2022年,哥人类发展指数为0.806,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排名第9位,全球排名第64位。

哥斯达黎加传染性疾病较少,仅在加勒比海沿岸利蒙省极少数地区偶有疟疾病例出现。2016年初,寨卡病例在哥出现,哥卫生部采取紧急防控措施,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发文表扬哥斯达黎加在消除疟疾方面迈出坚实一步,预计到2025年哥国境内将不再有疟疾病例传播。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虫咬型登革热(Chikungunya)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沿岸炎热地区发病率较高,但未出现大面积流行。螺旋虫在哥斯达黎加消失23年后,于2023年再次出现,2024年2月哥卫生部确认出现全国首例人感染螺旋虫病例。

据联合国大会人权理事会2024年7月到访问哥斯达黎加期间的报告显示,2023年,哥斯达黎加医疗支出占GDP的7.2%,人均医疗卫生支出1658美元。哥斯达黎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哥人均寿命为80.91岁,其中,男性平均寿命为78.4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3.6岁。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工会组织】哥斯达黎加《劳动法》规定,企业可设立工会组织。全国性工会组织主要有:工人联合会(ConfederacióndeTrabajadoresRerumNovarum),约4.6万名会员;工人运动中心(CentraldelMovimientodeTrabajadoresCostarricenses,CMTC),约10.8万名会员;胡安莫拉中心(CentralJuanitoMora,CJM),约1.7万名会员。

全国性工会组织在劳动安全卫生委员会、全国工资委员会和劳动高层委员会等政府技术咨询性机构派有代表,代表工人与政府、企业进行劳动安全、健康、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谈判。

【罢工】公民依法享有集会游行的权利,多为争取薪金待遇及社会福利的行业罢工,在工会组织下依法和平举行,鲜有社会动荡或暴力流血冲突。

近年来中资企业投资经营未遭遇当地非政府组织的干扰。

1.5.6主要媒体

【电视】哥斯达黎加影响较大的电视频道有私营的6频道、7频道以及国营的11频道。民众可付费接收近百个电视频道,多为欧美国家节目。

【广播】当地最具影响力的广播电台是monumental和columbia两家综合性电台。

【报纸】《号外报》(EXTRA)为当地第一大报纸,日发行量约15万份,侧重社会新闻;《民族报》(LANACION)影响力最大,日发行量超过10万份,内容覆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共和国报》(LAREPUBLICA)是财经类专业报纸,日发行量约1万份。此外,还有《自由新闻》《日报》等报刊。

【网络】影响较大的有《民族报》《共和国报》《自由新闻》《号外报》等报纸媒体的网络版以及“今日哥斯达黎加”(www.crhoy.com)、“时讯”(www.aldia.cr)等网站。

【记者协会】记者无需经过该协会培训即可获得工作许可,记者协会对媒体行业的影响力有限,组织较为松散。

1.5.7社会治安

近年来,随着外来移民的大量涌入,社会失业率上升,毒品犯罪增加,加之法律对犯罪惩罚偏轻,治安状况呈恶化趋势。当地居民可合法持有枪械,富人家庭多雇用保安。据哥斯达黎加司法调查署统计,2023年共发生凶杀案907起,是历年之最。2024年前7个月,已发生偷盗案6000余起、凶杀案500多起,全年凶杀案数量将再创历史新高。首都圣何塞犯罪案件数量占全国比例最高,为36%。近年来,曾发生中资企业及人员被抢劫案件。

1.5.8节假日

法定假日包括公历新年(1月1日)、圣周(3月或4月复活节前周四、五)、民族英雄胡安·圣塔玛丽亚纪念日(4月11日)、劳动节(5月1日)、瓜纳卡斯特省并入哥斯达黎加领土纪念日(7月25日)、天使圣女日(8月2日)、母亲节(8月15日)、独立日(9月15日)、废除军队日(12月1日)和圣诞节(12月25日)。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2023年,哥斯达黎加政府采取积极的经济政策,经济活动有所复苏,多项经济指标较2022年相比有所好转。

表2-1 2019—2023年哥斯达黎加宏观经济情况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GDP(亿美元)

643.8

616.3

665.2

695.5

731

GDP增长率(%)

2.4

-4.3

7.9

4.6

5.1

人均GDP(美元)

12662.4

12030

12907

13424.5

14025.9

人均GDP增长率(%)

1.5

-5

7.3

4

4.5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

注:国内生产总值以2015年不变价格和平均汇率1:534.58计算

【国家收支、赤字】根据哥斯达黎加央行数据,2023年哥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为134.4亿美元,财政支出为163亿美元,财政赤字28.6亿美元,占GDP比重为3.3%。哥中央政府基本盈余13.67亿美元,占GDP比重1.6%。

【通货膨胀率】根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数据,2023年哥斯达黎加通货膨胀率为-1.77%,为当年经合组织唯一负通胀国家。

【失业率】根据哥斯达黎加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底哥斯达黎加失业率为7.3%。

【债务情况】根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数据,2023年哥斯达黎加累计公共债务余额553.53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2%。其中,内债407.3亿美元,占GDP比重为45.3%;外债146.3亿美元,占GDP比重为16.3%。

【主权信用评级】截至2024年2月,国际评级机构标普、穆迪和惠誉对哥斯达黎加主权信用评级分别为BB-,展望稳定;B1,展望积极;BB,展望稳定。

2.2重点/特色产业

【工业】以轻工和加工制造业为主,主要有设备仪器、食品、木材、化工等部门。2023年工业产值为6.4万亿科朗(约合120亿美元),占GDP的13.6%。主要出口精密设备、医疗器械、半导体、电气材料等,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依赖进口。近年来,精密仪器和医疗设备制造业发展很快,2023年出口额达76.2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8%。

【农林牧渔业】2023年净产值1.8万亿科朗(约合33.5亿美元),占GDP的3.8%。哥斯达黎加是全球重要的菠萝、香蕉和咖啡出口国。2023年,鲜菠萝、香蕉和咖啡出口额分别为11.47亿美元、11.79亿美元和3.46亿美元。

【服务业】哥斯达黎加服务业发达,主要包括旅游、餐饮住宿、金融保险、不动产、商业服务、公共管理、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领域。2023年,哥服务业出口额为151.3亿美元,较2022年下降2.2%。

2023年,哥斯达黎加旅游业稳步回升。全年外国游客人数计275.1万人次,同比增长17.1%。游客主要来自美国(147.4万人次)、欧洲(50万人次)、加拿大(26万人次)。2023年1月,哥被《福布斯》评为“拉丁美洲十大最佳旅游目的地之一”,2024年哥在世界经济论坛旅游业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居中美洲之首。

【绿色发展】哥正在实施《国家脱碳计划》,交通、农业等行业取已得重大进展。哥政府大力推动交通运输系统的电气化和现代化发展。2022年2月,中哥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的谅解备忘录》,2024年1月中国生态环境部向哥斯达黎加捐赠6辆电动公交车。哥电动汽车市场发展迅速,中国产电车广受好评。2023年中国产电车占哥当年所有已售电车60%,较上年增长127.34%。比亚迪、小鹏、江淮、奇瑞、吉利等熟知品牌纷纷进驻哥并开设门店,比亚迪连续4年成为哥最畅销电车品牌。

【大型企业】哥斯达黎加大型企业包括:

(1)多斯匹诺斯乳制品集团(CooperativadeProductoresdeLecheDosPinos,R.L.)。该企业为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乳制品产业领军企业,日产超140万升优质牛奶,占哥斯达黎加国内乳制品市场82%的份额。

(2)国家电力电信公司(InstitutoCostarricensedeElectricidad)。就资产规模而言,该企业为中美洲第三大企业。截至2021年底,该企业资产总额6.67万亿科朗(约合100.9亿美元),共有1.5万名员工。

(3)国家石油公司(RefinadoraCostarricensedePetróleoSA)。截至2021年底,该企业资产总额为1.15万亿科朗(约合17.4亿美元)。

【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哥斯达黎加英特尔(IntelCostaRica)、可口可乐(CocaColaFemsa)、中美洲沃尔玛(WalmartCentroamérica)等。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哥斯达黎加全国公路总长约4.4万公里,其中11.8%的路段是柏油路。截至2022年12月,哥共有19条主要高速路,总长约2027.26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4.6%。

【泛美高速公路】全长644公里,贯穿南北,连接邻国尼加拉瓜和巴拿马。道路长期缺乏维修与新的投资,整体路况欠佳。

2.3.2铁路

20世纪70年代,哥斯达黎加建设通往太平洋和大西洋港口的铁路,但数十年间,因管理不善及缺少国家资金支持,铁路网大幅萎缩。2005年起,圣何塞至周边城市的铁路恢复运营,但由于设备老化和乘客较少,几无盈利,目前运行的仅有323公里。哥斯达黎加主要有3条城际铁路线路:贝伦—帕瓦斯—库里达巴特(Belén-Pavas-Curridabat)、卡尔塔戈、阿拉胡埃拉—里奥塞贡多—埃雷迪亚—圣何塞。据哥斯达黎加铁路局数据,2021年铁路货运量约为:香蕉84268箱,钢89615吨,纸和纸板123集装箱;客运量约361.3万人次。

目前欧盟拟为哥斯达黎加提供超10亿欧元资金发展电动火车及全链条产业。哥国内尚未建高速铁路和地铁。

2.3.3空运

哥斯达黎加有两个国际机场:胡安·圣塔马利亚国际机场,位于阿拉胡埃拉省,距首都圣何塞约16公里;达尼埃尔·欧杜拜尔国际机场,位于北部瓜纳卡斯特省著名旅游城市利比里亚。2023年,哥两个国际机场共接待外国游客247.1万人次。

胡安·圣塔马利亚国际机场营运商业航空公司共25家,货运航空公司共4家,与美洲及欧洲的16个国家的32目的地设有直航线路。2023年胡安·圣塔马利亚国际机场接待旅客总数达568.2万人次,成为历史上客流量最高的一年。2023年3月,胡安·圣塔马利亚国际机场被英国skytrax审计公司评为中美洲及加勒比地区最佳地区机场、员工最佳机场及最干净的机场,及全球进步最快机场第六名。

中国至哥斯达黎加没有直航航线,多经过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以及欧洲国家中转。

2.3.4水运

哥斯达黎加航道总长730公里,主要货运港口为利蒙港、莫因港和卡尔德拉港。利蒙港和莫因港位于大西洋一侧,卡尔德拉港位于太平洋一侧。据拉丁美洲及加勒比经济委员会2021年最新版本的港口报告显示,莫因港排名第15位,卡尔德拉港排名第40位。

卡尔德拉港作为面向亚洲及美国西部的重要门户,由卡尔德拉港口协会特许经营。目前港口堆场空间容量已达100%,泊位空间容量超95%,集装箱运营能力已达124%,超负荷运作,且设施陈旧。哥正计划在现在的特许经营到期后启动新的招标程序,并拟对港口进行现代化改造。

利蒙港和莫因港组合为利蒙港综合体,主要面向北美、南美、加勒比及欧洲等地区,由大西洋沿岸港口和经济发展委员会(JAPDEVA)特许经营。2019年2月28日,荷兰APM港口管理集团投资10亿美元建设的哥利蒙省莫因港APM集装箱码头正式投入运营,货物可直达欧洲和亚洲市场,港口连通性跃居中美洲首位。

2.3.5电力

为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哥斯达黎加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发电,减少燃油发电比重。哥斯达黎加是中美洲国家中装机总量最大的国家,发电量占中美洲地区总发电量的22%,可以满足目前国内的电力需求,足够供给各类工业企业用电,无需建造自备电厂。

根据哥国家电力公司(ICE)统计,2023年,全国发电总量共11939.7吉瓦时,94.91%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水力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69.74%,地热占12.39%,风能占12.24%,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占0.5%,火电占5.09%。全国用电需求12291.12吉瓦时,同比增加3.56%。

哥斯达黎加电力输送能力为9700MVA,电压等级为138KV和230KV,输电线路总长为2146公里。电力输送由国家电力公司垄断。全国电网覆盖率达99.38%,并通过中美洲电力连接系统(Siepac)与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巴拿马等国间形成了区域互联电网。该电力输送系统线路总长1792公里,其中哥境内线路长度500公里。

2.3.6数字基础设施

【电信】哥斯达黎加电信监管局报告显示,2023年底哥共有63万个固定电话用户,744.3万个移动电话用户。在拉美国家中,哥斯达黎加手机上网费用仅低于巴西,为中美洲最高。2023年,哥三大主要电信运营商Kolbi、Liberty和Claro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4.2%、33.9%和21.9%。

2023年8月哥斯达黎加政府发布《5G及以上网络安全措施条例》(下简称“5G行政令”),拒绝非《布达佩斯公约》签约国参与哥5G部署,实质上将中国公司华为排除在外。哥国家电力公司内部工会已向哥行政法院提出针对5G行政令的临时禁令,该临时措施于2024年2月生效。有关法律争斗仍在进行中,哥国家电力公司5G招标全面暂停。

【互联网】1993年1月,哥斯达黎加成为拉美地区第五个拥有互联网服务的国家,排在巴西、智利、墨西哥和阿根廷之后。哥斯达黎加互联网应用普遍,主要中心城市和海边城市可以接入宽带。

哥斯达黎加电信监管局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518.35万,相当于总人口的98.5%。2023年底哥固网接入用户达115万,2022年三大电信运营商Kolbi、Claro、Liberty的4G移动数据下载速度分别为18.6Mbps、16.6Mbps、11.5Mbps。

【工业技术4.0】哥斯达黎加高度重视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工业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据外贸促进局2021年“工业4.0”报告,信息和通信部门企业约有450家,其中约12%基于“工业4.0”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

【电子商务】近年来,哥斯达黎加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据外贸促进局2021年报告,哥斯达黎加共有235家电子商务公司。调查机构PCMI数据显示,2023年哥电商成交额55亿美元,对GDP贡献约7%。Amazon等网络零售平台、UberEats、DiDiFood等在线点餐平台,以及Paypal、SinpeMóvil等移动支付平台的普及和发展极大便利民众生活。

2.4物价水平

表2-2哥斯达黎加主要食品价格(2023年6月)

序号

名称

单位

价格(科朗)

1

牛奶

盒(1000ml)

1285

2

小麦面粉

袋(1kg)

900

3

食用油

3000ml

6365

4

鸡蛋

30个装

2435

5

大米

袋(4KG)

3885

6

西红柿

1kg

1350

7

土豆

1kg

2995

资料来源:根据哥斯达黎加automercado超市数据整理

2.5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规划】2022年4月,哥斯达黎加政府发布《2025年国家战略规划》,这一长期规划旨在巩固自己作为一个包容性国家的地位,使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提高惠及所有部门,在生态可持续的环境中谋求最大的福祉。原文链接:

https://observatorioplanificacion.cepal.org/sites/default/files/plan/files/Plan_Estrat%C3%A9gico_Nacional_PEN_Abril_2022_compressed.pdf

2022年,哥斯达黎加政府发布《第五个开放国家行动规划》(2023-2027),致力于实现扩大青年就业、预防犯罪、发展地方数字经济、数据公开及打击腐败、解决司法积压问题及开放议会的政策审查和更新六大承诺。该短期规划与2015年联合国《2023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原文链接:

https://www.opengovpartnership.org/wp-content/uploads/2023/12/Costa-Rica_Action-Plan_2023-2027_December.pdf

【经济发展规划】2022年底,哥斯达黎加政府公布《2023—2026国家发展和公共投资规划》,该规划将作为查韦斯政府执政期内的行动基础和指导方针。规划确定了7个国家目标(经济增长、减少失业、减少贫困、减少债务、保障社会安全、改善社会不平等、减少碳排放)、48个部门目标及239项部门目标,主要为可持续和共同发展、创新、竞争力和生产力、地区发展、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人身安全、社会健康和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和区域管理。原文链接:

https://sites.google.com/expedientesmideplan.go.cr/pndip-2023-2026/pagina_principal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1年5月,西班牙INECO工程公司为哥斯达黎加政府编制完成《2011—2035国家交通基础设施规划报告》,总体框架为:(1)概述;(2)发展的目标和挑战;(3)交通基础设施现状;(4)规划时间进度;(5)交通体系战略分析(优劣势、机遇和挑战等);(6)道路、码头和机场领域的优先和次优先发展分析;(7)规划实施措施分析;(8)经济和融资框架;(9)实施方法论总结。规划总投资为585.05亿美元,其中,中期(2011—2018)投资额为85.01亿美元,远期(2018—2035)投资额为500.04亿美元;总投资额中89%为地面交通(76.63%集中在公路建设、扩建和改造,公共交通占3.72%,轨道交通占8.45%);融资需求372.85亿美元,占总投资的64%。原文链接:

https://www.mopt.go.cr/wps/portal/Home/informacionrelevante/planificacion/planTransportes/pnt/

在《2011—2035国家交通基础设施规划报告》框架下,哥斯达黎加公共工程和交通部于2019年出台了《2019—2024基础设施和交通产业战略规划》,旨在减少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差距,促进多式联运公共交通系统的可持续性、有效性、可获得性和安全性,发展物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完善有关公共政策和条例,通过使用创新技术降低交通运营成本、增强运输安全等。原文链接:

https://www.mopt.go.cr/wps/wcm/connect/7e0073d1-1362-4ab1-b9ea-eaad500d5177/Plan+Estrategico+Sectorial+2019+2024.pdf?MOD=AJPERES

为配合国家脱碳计划的推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哥斯达黎加政府制定《2018-2030电动交通国家计划》并出台《绿色交通激励法》,大力推进交通电气化发展。原文链接:https://sepse.go.cr/documentos/PlanTranspElect.pdf

【国家科技创新计划】2022年,哥政府公布《2022—2027年国家科技创新计划》,旨在新冠疫情后,通过科学、技术、创新手段进一步发展国家经济,使其恢复活力,并在团结、包容、公平和发展的框架内为人民带来福祉。原文链接:

https://www.micitt.go.cr/wp-content/uploads/2022/06/Plan_Nacional_Ciencia_Tecnologia_Innovacion_2022-2027.pdf

【绿色经济发展规划】2019年,哥政府出台《2018—2050国家脱碳计划》,旨在到2050年实现零排放的目标。该战略规划主要涉及10个具体目标:

(1)实现公共交通系统零排放,减少私家车使用,增加非机动车使用。2035年:70%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实现零排放,大都会区快速客运轨道交通实现100%电力驱动;2050年:100%公交车和出租车实现零排放;公交系统取代私家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

(2)逐步实现轻型燃油车到零排放车辆的转换,推广共享自动驾驶汽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充电桩网络和零排放技术补充基础设施。2025年:摩托车销量增长渐趋稳定,采用利于零排放摩托车销售的市场标准;2035年:25%的车辆为电动车;2050年:销售市场100%的新轻型车为零排放车辆;60%的轻型车(私家车和公务车)为零排放车辆。

(3)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采取低碳技术减少货运车辆对环境的影响。2022年:国家建立货运车辆排放台账。启动试点计划,提高车辆效率以改善交通物流条件;2050年:至少50%的货运车辆是高效的;排放量相比2018年减少20%。

(4)完善国家电力系统,保障新能源供应,通过行政和商业程序的数字化改善用户办理效率。2030年:全国电网实现100%新能源发电;2050年:电能成为交通、住宅、商业和工业主要能源。

(5)发展高效低排的商用、住宅用和办公用建筑。2030年:100%新建商用、住宅用和办公用建筑采用高适应性和低排技术进行设计和建造;2050年:100%商用、住宅用和办公用建筑采用低排放标准,且厨房和热水系统需采用新能源。

(6)通过采用电力、可持续和更高效的生产程序,推动工业部门现代化。2030年:建立全面的商业战略和模型,自产品生产到分销再到废弃全过程均需减少对环境的影响;2050年:工业部门更多地依赖低排放的能源。

(7)在分类、再利用、最终处理的高效和低排放基础上,发展垃圾综合处理系统。2022年:拥有旨在减少有机垃圾甲烷排放的国家优选技术战略和规划;2030年:形成旨在减少垃圾产生和有效利用垃圾的居民和企业文化;2050年:全国范围内100%地区具备垃圾回收、分类、再利用和最终处理的解决方案。

(8)支持采用高效、低碳的食品生产技术,出口商品并供自身消费。

(9)巩固基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畜牧业生产模式。2050年:国内生产者依据可持续、有竞争力和低排放标准采取更为先进的技术。

(10)完善城市、乡村和沿海地区的土地管理模式,基于自然解决方案,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增加森林覆盖率,保护生态系统。203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至60%。原文链接:https://cambioclimatico.go.cr/wp-content/uploads/2019/02/PLAN.pdf

2020年12月,哥斯达黎加政府发布题为《2020国家贡献》的文件,旨在明确未来十年环保减排方面的目标和政策,涉及交通、能源、海洋和气候金融等13个领域。根据该文件提出的目标,2030年,哥斯达黎加排放量将降至91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12年1180万吨实际排放量减少22.8%。原文链接:

https://www4.unfccc.int/sites/ndcstaging/PublishedDocuments/Costa%20Rica%20First/NDC%20Costa%20Rica%202020%20-%20Contribuci%C3%B3n%20Nacionalmente%20Determinada%20de%20Costa%20Rica%202020%20-%20Metas%20titulares.pdf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哥斯达黎加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和中美洲一体化体系的成员国,与智利、中国、新加坡、中美洲(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多米尼加、美国、哥伦比亚、秘鲁、墨西哥、加拿大、巴拿马、加勒比共同体(CARICOM)(含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拉纳达、圭亚那、牙买加、圣茨基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苏里南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AELC)(含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及冰岛)、韩国、英国、厄瓜多尔(2024年10月1日生效)等多个国家或组织分别签署有自贸协定;2024年与阿联酋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哥斯达黎加已经与德国、阿根廷、加拿大、智利、中国、韩国、阿联酋、西班牙、法国、荷兰、巴拉圭、卡塔尔、捷克、瑞士和委内瑞拉等国家(地区)签署了双边投资促进及保护相关协定。

哥斯达黎加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缔约方。2022年8月,哥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2022年10月哥正式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

3.2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数据,2023年,哥斯达黎加货物贸易总额为406.22亿美元,同比增长9.5%。其中,出口总额为181.06亿美元,同比增长15.2%;进口总额为225.15亿美元,同比增长5.2%。

2023年,哥斯达黎加主要出口商品为医疗器械、医用假肢、菠萝、香蕉、浓缩果汁及原料、咖啡等;主要进口商品为汽油、柴油、集成电路等。

主要贸易伙伴为:美国(双边贸易总额167.64亿美元)、中国(双边贸易总额40亿美元)、荷兰(双边贸易总额18亿美元)、墨西哥(双边贸易总额17.4亿美元)、危地马拉(双边贸易总额14.9亿美元)。

【服务贸易】2023年,哥服务业出口额为151.3亿美元,较2022年下降2.2%。知识密集型行业表现良好;旅游业开始复苏,2023年共有外国游客275万人次,同比增长17%。哥服务业进口额为69.55亿美元,同比下降7.6%。

3.3吸收外资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哥斯达黎加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稳步增长,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和商业。2023年,哥外贸促进局共宣布外资新投资项目59个,其中80%为服务业,12%为制造业。截至2023年底,哥共有外商投资企业429家,累计就业人数19.1万人。2023年跨国公司净就业人数5574人,仅为2022年的27%。在哥的主要跨国公司中35%宣布裁员,主要原因包括:受主要贸易伙伴美国影响、就业再投资政策日益收紧、新投资项目规模小及自贸区制度下竞争加剧,及2023年哥生物科学、旅游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等强劲行业就业速度明显放缓等。

哥投资促进局(CINDE)报告,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已有28家新的服务、制造和旅游基础设施公司确认进驻哥斯达黎加,其中7家从事企业服务,10家从事数字技术,3家从事生命科学,4家从事旅游基础设施。这些公司主要来自美国及芬兰、瑞士、韩国和秘鲁等非传统投资来源国。

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统计,2023年,哥斯达黎加吸收外资流量约37.88亿美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占GDP的4.5%。截至2023年底,哥斯达黎加吸收外资存量为621.8亿美元。主要外资来源国为美国、比利时、瑞士、巴拿马及哥伦比亚。其中,美国对哥斯达黎加的直接投资占哥全部外国直接投资的67.3%。

据拉美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发布的报告,2023年拉加地区引资1842.04亿美元,同比下降9.9%,但哥斯达黎加吸收外资46.87亿美元,增长27.6%。哥继续保持中美洲地区第二大外资目的地地位,仅次于洪都拉斯。外资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领域,助哥建成了医疗器械集群,该集群已成为拉加地区吸引外资的一个典范。

2023年2月,哥斯达黎加被列入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黑名单。这对哥吸引外资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4外国援助

【国际援助合作】哥斯达黎加规划和经济政策部数据显示,2023年,哥共接受国际援助资金23.12亿美元,同比减少17.5%;其中,有偿援助(国际贷款)为21.5亿美元(93%),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为1.62亿美元(7%)。双边援助占3.96%,主要来自美国(62.68%)、日本(17.07%)、德国(8.2%)、中国(3.77%)及西班牙(3.24%);多边援助主要来自中美洲经济一体化银行(BCIE)(45.17%)、世界银行(29.72%)、欧洲投资银行(11.26%)及美洲开发银行(11.2%)。接受的所有国际经济援助中54.76%投入至基础设施与交通领域;接受的技术援助中40.89%涉及安全及司法。

2023年,哥规划和经济政策部共执行了16个南南合作项目(其中11个项目为供方,3个项目为需方,2个项目既为供方也为需方),较上年下降72%;19个三方合作项目。

3.5中哥双边经贸合作

3.5.1双边协定

【双边经贸协定】中哥间签署的双边经贸协定:

2010年4月8日,中国商务部和哥斯达黎加外贸部签署《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2011年8月1日正式生效。

2007年10月24日,中国商务部和哥斯达黎加外贸部签署两国《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2016年10月生效。

2022年4月7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哥斯达黎加经济工商部签署《标准化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谅解备忘录》。

2023年,中国海关总署和哥斯达黎加海关总署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

3.5.2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哥货物贸易额为57.02亿美元,同比增长30.84%。其中,中方出口27.84亿美元,同比增长18.53%;中方进口29.18亿美元,同比增长45.25%。

表3-1 2019—2023年中哥双边货物贸易统计

 

年份

金额(亿美元)

累计比去年同期±(%

进出口

中国出口

中国进口

进出口

中国出口

中国进口

2019

22.5

15.2

7.2

-8.0

-8.4

-7.0

2020

22.1

15.4

6.7

-1.8

1.0

-7.5

2021

30.7

22.5

8.2

39.3

46.9

22.0

2022

43.78

23.69

20.1

42.7

5.2

146.5

2023

57.02

27.84

29.18

30.84

18.53

45.25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数据,2023年,中哥货物贸易额40.11亿美元,同比增长6.8%。其中,哥方出口4.58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哥方进口35.53亿美元,同比增长5.6%。

表3-2 2019—2023年中哥双边货物贸易统计

 

年份

金额(亿美元)

累计比去年同期±(%

进出口

哥方出口

哥方进口

进出口

哥方出口

哥方进口

2019

23.61

1.47

22.14

-9.51

-35.29

-7.05

2020

24.02

2.08

21.94

1.73

41.34

-0.9

2021

34.24

3.44

30.8

42.54

65.44

40.38

2022

37.53

3.9

33.64

9.64

13.53

9.21

2023

40.11

4.58

35.52

6.84

17.51

5.6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

2023年,中方对哥主要出口机动车、智能手机、印刷电路、电视机、钢制轧材、轮胎等;主要进口集成电路、医疗器械、冻牛肉、冷冻橙汁、水果、咖啡等。

3.5.3中国对哥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直接投资流量为214万美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对哥斯达黎加直接投资存量为807万美元。

据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统计,2023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直接投资流量为360万美元,较上年增长50%。

表3-3 2019-2023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直接投资统计

(单位:万美元)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年度流量

679

2,849

-60

-215

214

年末存量

3,501

6,590

3,575

1,220

807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承包工程】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新签承包工程合同4份,新签合同额1.9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2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8人,年末在哥斯达黎加劳务人员270人。

【工程标准相关规定】哥斯达黎加工程项目执行中美洲标准、美国标准和本国标准。

关于质量验收,政府公共工程法律要求保质期5年,隐性缺陷责任期10年。

3.5.5境外园区

中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尚未开发建设境外园区。2015年1月6日,中国商务部与哥斯达黎加外贸部签订《关于开展中国—哥斯达黎加特区可行性研究的谅解备忘录》。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从投资吸引力角度看,哥斯达黎加具备以下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哥斯达黎加南北连接美洲、东西毗邻两洋,辐射能力强,构建国际物流通道的区位优势明显。

(2)法制健全

哥斯达黎加拥有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在市场准入、行业标准、税收、经营范围、劳工使用、金融监管等方面均有法可依,营商环境规范。

(3)制度保障

1990年,哥斯达黎加颁布《保税区制度法》(第7210号法律)并正式推行保税区制度,标志着大力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战略正式启动。政府谋求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国家竞争力,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先后成立投资促进局、外资后续协调委员会等专设机构,吸引外资重点放在污染小、附加值高的外向型加工制造业或服务型产业。

(4)政策优惠

哥斯达黎加对外国投资持积极欢迎态度,除个别领域外无特别限制,并给予国民待遇。外汇可自由兑换,外国投资资本、利息、红利等可自由汇出。保税区体制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区内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对外出口,带动产业升级。近年来,公共投资主要流向环保、电力、电信、交通基础设施、卫生和金融等行业。

哥斯达黎加政府对外积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对内不断改善投资环境,从简化行政手续到重视社会公益,从高新技术获取到基础设施改善,从重点教育领域推广到专业人力资源培训,从合作模式自我创新到商业习惯国际接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经过多年努力,凭借稳定的政局、透明的法律制度、优惠的税收政策、平稳的物价水平、健康的金融体系、便利的市场准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等综合优势,哥斯达黎加成功吸引了英特尔、宝洁、惠普、卡夫、亚马逊、罗氏等国际跨国企业落户。

2023年3月15日,哥总统查韦斯、外贸部长托瓦尔、财政部长阿科斯塔共同签署行政令,批准《吸引影视投资法》条例,以推动更多影视投资项目进军哥市场,助力哥、特别是大都会区以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该条例将自在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生效,届时影视行业投资者将享受免除所得税、免税进口影视制作所需设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哥斯达黎加在全球参评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62位。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哥斯达黎加在190个国家/地区中营商便利度排名第74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哥斯达黎加综合指数排名第74位。

2018年10月,哥斯达黎加政府公布《哥斯达黎加独立200周年数字化转型战略4.0》(原文链接:https://www.micit.go.cr/sites/default/files/estrategia-tdhcrb.pdf),旨在通过对公共机构和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增强社会经济发展潜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截至2023年底已有46个市政府同哥外贸促进局Procomer签署协议,开通投资单一窗口系统(VUI),利用信息技术简化投资审批行政手续,促进地方经济。目前,VUI系统与16个国家部委及24个政府公共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已帮助哥51个地方政府执行了78个行政流程。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哥斯达黎加货币为科朗,可与美元自由兑换,欧元需到指定金融机构兑换。人民币与科朗不可直接结算。

1984年至2006年,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实行“爬行钉住汇率制”。2006年10月起,实行“有限浮动汇率制”,允许汇率在500-866.05科朗区间内浮动。2015年1月31日,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宣布取消“有限浮动汇率制”,改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允许中央银行在科朗汇率出现较大波动(上下幅度超过1%)时干预汇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据哥央行数据,2023年美元对科朗平均汇率为1:544.1。自2022年6月以来,科朗兑美元大幅升值,半年内美元兑科朗汇率贬值24%,使得哥成为世界上本币升值最快的国家。科朗升值导致2023年哥出口利润下降6.7%。

表4-12019—2023年美元兑科朗汇率变动趋势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汇率(美元:科朗)

1:587.3

1:584.9

1:620.8

1:647.1

1:544.1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

【普惠金融】世界银行数据,2023年底哥15岁以上公民账户拥有率仍低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97.2%),但2021-2023年哥银行产品覆盖率约88%,高于2021年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平均水平(73.6%)。

4.2.2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哥斯达黎加无外汇管制,开设账户和获取金融服务都可在当地金融机构进行,进口商向海外支付外汇无须审批,但金融监管严格。外资企业开设账户需提供企业注册信息和金融监管局(SUGEF)批准函等材料。

【外汇汇出】在哥斯达黎加注册企业,需缴纳30%的所得税。如有利润汇出,分两种情形处理:(1)汇出到本企业名下的海外账户,不收取任何税费;(2)汇出到其他主体名下(包括母公司)海外账户,收取15%的税费。

【现金入境】外国人入境时,如携带1万美元以上现金或价值5万美元以上有价证券,须向海关申报。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哥中央银行(BancoCentraldeCostaRica)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和汇率政策,实施外汇储备管理,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稳定安全等。

自1995年起,哥斯达黎加金融业逐渐放开,约一半的私有银行由外资控制,但国家仍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金融体系比较稳固。

【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哥斯达黎加国民银行、哥斯达黎加银行。

(1)国民银行(BANCONACIONALDECOSTARICA)。成立于1914年10月9日,是全资国有商业银行,是哥斯达黎加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主要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

2008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同哥斯达黎加国民银行签署了《4000万美元授信贷款协议》;2020年7月,双方签署5000万美元贷款协议。

(2)哥斯达黎加银行(BANCODECOSTARICA)。成立于1877年4月20日,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从事贷款、经常性账目管理以及存款业务。目前,该行在借记卡与贷记卡市场优势明显,有三家子公司,分别从事投资基金、股票交易以及抚恤基金管理。该行国际化程度较高,除传统贷款业务,在信托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方面经验丰富。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分别于2008年和2011年同哥斯达黎加银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和《4000万美元授信贷款协议》,双方合作顺利。

(3)国泰银行(BANCOCATHAY)。中美洲第一家华人控股的银行,隶属于国泰金融集团,集团公司旗下其他四家子公司是:国泰信用卡中心、国泰股票交易中心、国泰投资管理事业部以及国泰国际金融公司。该行的商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40%;其次是服务业贷款,占28%。该行自2013年9月起提供人民币兑换业务。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于2012年同国泰银行签署了《金融合作协议》。

【中资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巴拿马设有中心工作组,兼管在哥斯达黎加的国际合作业务。中国银行巴拿马分行也在积极开展对哥业务。

【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公司(InstitutoNacionaldeSeguros)、社保局(CajaCostarricensedeSeguroSocial)、MapfreSegurosCostarica、ASSACompañíadeSeguros

等。国家保险公司为国有企业,提供的保险类型为工伤意外险(强制性保险);社保局为政府部门,提供社会保险;其他商业性质私立保险公司提供针对个人和公司的商业保险。

【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的要求和程序】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的所需材料如下:

表4-2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需要在账户上签字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由国家注册局(RegistroNacional)或者国家公证人出示的证明,证明中应写明法定代表人的最新信息以及拥有超过10%股份股东的具体股份占有额。

当法定代表人不居住在哥斯达黎加时,应指定一个居住在该国的代办人。

占有股份超过10%的股东,应提供以下信息:姓名、国籍、出生地(指明国家)及出生日期、婚姻状况、性别、永久居住地详细地址、邮箱(如有)、电话号码、传真(如有)、职业。如果还有其他独立经营公司的话,写明企业主名字或公司经营性质,并写明是否是政治名人。

 

 

居住地核查

在客户申请开户表格中,需告知确切居住地址。如果所填地址不准确,银行有权向客户申请居住地核查,如:请客户提交指明其住址的公共或私人服务收据、对客户居住地的拜访等。

 

存款证明

当存款额超过两个月基础工资或1000美元时,需提供文件证明资金来源。例如:账目认证文件、带有会计及法定代表签字的最近一段时期内部财务报表或审计过的财

 

 

务报表、资金周转情况等。

 

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该账户只针对在哥斯达黎加有商业活动的公司。

 

在商业活动运作过程中所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距离文件发出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所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居住地房产所有人(当BN提出核查要求时)必须是申请法人的名字,如若不是必

 

须说明两者关系,如:代理人、承租人、合作伙伴、股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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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必须为记名股票。

 

国外发来的相关文件(资金证明、股份证明、代理证明)必须经过合法认证。

 

所有非西班牙语文件须附官方翻译件。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商处收集整理

4.2.4融资渠道

【融资方式】外国企业在当地融资可采取传统的申请银行贷款或发债等形式。如在当地申请美元或科朗贷款,一般需要先在当地进行注册,借款人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选择以下担保方式:(1)第三方开户银行提供担保;(2)固定资产担保,即拿在当地购买的土地或房产等抵押。如满足担保条件,外国企业在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上享受同当地企业同等待遇,公司介绍、组织架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等材料是银行通常要求出示的材料。如果是知名跨国公司,视情况而定,可免除上述担保条件,而采用公司自身信用担保。中资企业尚不可使用人民币在当地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

【资金成本】自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哥中央银行将哥基准利率由7%下调至6.5%,是2023年以来第四次下调基准利率。哥国有和私有银行融资成本视央行基准利率和借方资信而定,通常私有银行贷款利率高于国有银行利率,但手续相对更为简便,额度更为灵活。以中小企业贷款为例,哥斯达黎加银行(BCR)现行贷款额度为1000至100万美元之间,利率分为:科朗贷款,前两年为固定利率,之后为浮动利率;美元贷款,收入美元者利率为美元基准利率,收入非美元者利率为美元基准利率+1%。哥斯达黎加对资本流入和流出没有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当地融资,也可以在境外融资,数额较大的投资往往进行海外融资,因为利率更低而贷款额度更高。

【保函】按照哥斯达黎加法律,项目保函需由本国银行或者在本国注册经营的国际银行出具。不接受境外外国银行直接开具的保函。保函可以用保单代替,但同样保险公司需是本国或者在本国注册经营的国际保险公司。当地银行出具保函需有信用额度,或者提供与保额等值的资产或现金抵押。

以哥斯达黎加Promerica银行和BCR银行为例。这两家银行都向中资企业开过投标保函,其中Promerica银行为直开,但需要相应的反担保,可由中资企业母公司出具承诺函,即在业主执行保函的情况下,中资企业母公司将在限定期限内向该银行缴纳与保函金额相等的现金,否则银行将收取高额利息(12%)。BCR银行开具转开保函,由中国的银行出具保函,BCR银行原文转开。这两家银行都可以接受中国的银行出具的反担保,但银行间担保的前提是两行之间有密押关系,因为Promerica银行与中国的银行间没有密押关系,因此中资企业需提供其他形式的反担保。当地银行收取的保函费用通常为2%左右,高于国内收费。

【绿色债券】哥斯达黎加政府、商业银行或私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证券交易所发行绿色债券,以获得其开展的绿色项目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资金的融资或再融资。此外,银行也提供绿色信贷服务。例如,Promerica银行提供绿色信贷服务,以支持在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清洁能源、通过至少降低20%的能源(水或电)消耗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的投资。

4.2.5信用卡使用

信用卡使用率较高,中国发行的带有VISA(维萨)、MasterCard(万事达)等标识的国际信用卡可以在哥使用。

4.3证券市场

哥斯达黎加证券市场起步于20世纪40年代。1976年,哥斯达黎加国家证券交易所(BolsaNacionaldeValores)成立,是唯一的证券交易所。

《证券市场监管法》(第7732号法律)是规范证券市场管理的主要法律。1998年,哥证券监管委员会依据该法成立。

根据哥斯达黎加证券市场2021年年报,哥国内上市公司共60家,交易额为333.54亿美元。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哥水、电、气、燃油价格基本情况如下(按1美元=534.58科朗计算):

表4-3哥斯达黎加企业用水价格(2023年8月21日起有效)

用水量(立方米)

每立方米价格(科朗)

价格(美元)

0-15

1509

2.8

16-25

1860

3.48

26-40

1864

3.48

41-60

1868

3.48

61-80

1870

3.5

81-100

1871

3.5

101-120

1872

3.5

121及以上

1970

3.7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公共服务监督委员会、国家自来水公司

表4-4哥斯达黎加生活用水价格(2023年8月21日起有效)

用水量(立方米)

价格(科朗)

价格(美元)

1-16

365

0.68

16-26

746

1.4

26-41

823

1.54

41-61

998

1.87

61-80

1861

3.48

81-100

1866

3.49

101-120

1869

3.5

121及以上

1968

3.68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公共服务监督委员会、国家自来水公司

表4-5哥斯达黎加工业用电价格

用电量(千瓦时)

价格(科朗每千瓦时)

价格(美元)

0-3000

117.95

0.2

多于3000

71.05

0.1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公共服务监督委员会、国家电力公司

表4-6哥斯达黎加生活用电价格用电量

用电量(千瓦时)

价格(科朗每千瓦时)

价格(美元)

0-140

71.56

0.13

141-195

80.92

0.15

196-250

94.07

0.17

251-370

109.34

0.2

371及以上

127.11

0.24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公共服务监督委员会、国家电力公司

表4-7哥斯达黎加燃料油价格(自2024年8月8日起实施)

品名

价格(科朗/升)

价格(美元/升)

高级汽油(Super)

718

1.34

91号汽油(Plus91)

686

1.28

柴油

619

1.16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公共服务监督委员会

4.4.2劳动力供求及工薪

【劳动力供求】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年人力资本指数排名中,哥斯达黎加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中排名54位,名列拉美第2位,仅次于智利。哥斯达黎加劳动力综合素质较高,资源充沛。自2022年5月查韦斯政府上任以来,哥失业率一直保持在12%左右,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2023年,哥失业率为7.3%。

【劳动力工薪】按照哥斯达黎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24年哥斯达黎加最低月工资为35.8万科朗(一般无技能劳动者),接受高等教育的技术工人最低月工资46.3万科朗,中专毕业生月工资63.8万科朗,大学毕业生月工资76.5万科朗;为拉美最高。当前哥社保税费(包含疾病和生育险SEM,残疾、死亡和养老险IVM等)缴纳比例为雇主承担占员工工资14.67%的税费,雇员承担占自身工资的9.67%;该比例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社会保障和劳动部规定了2024年各职业最低工资,具体链接:https://www.mtss.go.cr/temas-laborales/salarios/Documentos-Salarios/lista_salarios_2024.pdf

【外籍劳务】哥斯达黎加对外籍劳务人员控制严格,一般只发给周边国家劳务许可。签证办理审批严格,要求提供多种材料,手续繁琐。

外籍劳工来自尼加拉瓜、危地马拉、巴拿马、哥伦比亚等国,主要从事家政、保安、建筑、农业等。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根据土壤情况、地理位置等条件,土地价格有所不同。首都圣何塞市中心平均地价每平方米2500-3500美元,大都会区各地段每平方米售价300-3500美元不等。

4.4.4建筑成本

表4-8哥斯达黎加主要建材价格

名称

单位

价格(科朗)

钢条

根(6m)

1140~7850

水泥

袋(50kg)

6750

沙子

袋(50kg)

2000

混凝土

袋(40kg)

4495

两孔砖

575

瓷砖

箱(1㎡,每块20cm×20cm)

8000

资料来源: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经济商务处2023年7月采集

5.法规政策

本节所涉法律法规除特别标注外,均可在以下网址通过输入关键词或编号查找并下载原文:http://www.asamblea.go.cr/Centro_de_informacion/Consultas_SIL/SitePages/ConsultaLeyes.aspx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为外贸部。外贸促进局(PromotoradelComercioExteriordeCostaRica,PROCOMER)作为哥斯达黎加公共、非国有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是支持出口和外国投资的支柱。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为企业设计协调相关出口和投资计划、为哥外贸部在出口制度管理上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促进和保护哥对外贸易活动、集中和简化进出口程序、跟踪对外贸易统计数据等。内设财务管理处、出口发展处、贸易投资便利处、创新和电子化转型处、投资处、市场营销部等。

5.1.2贸易法规

哥斯达黎加贸易法规很多,主要法规是《贸易法》(第3284号法律)。该法于1964年5月27日生效,分别对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合同、债券发行、财务会计以及破产清算等方面做出规定。

【进口规定】哥斯达黎加在进口方面还有以下规定:

(1)海关手续。哥斯达黎加是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国,其海关法律框架基于中美洲海关统一代码(CAUCAIII),包括《海关总法》(1995年10月20日第7557号法律)和《海关总法修正条例》(分别包含在2003年8月18日第8373号法律和2005年9月21日第8458号法律中)。

(2)海关估值。根据2000年9月5日第8013号法律,哥斯达黎加实行WTO海关估值协议(CVA),并在2004年10月7日颁布的第32082-COMEX-H执行条例中加入了中美洲海关货物估值法规的部分内容。

(3)原产地规则。哥斯达黎加作为中美洲共同体成员适用原产地优惠政策,并对加拿大、智利、多米尼加、墨西哥、巴拿马等国产品在贸易协定范围内适用原产地优惠政策。

(4)关税。哥斯达黎加关税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进口税,其政策框架是中美洲关税体系,采用HS分类代码,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版HS修正案;二是根据第6946号法律实行的1%的附加税。

(5)进口许可、限制及禁止。2001年,哥斯达黎加依据第7473号法律取消了进口许可。2003年实施《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总法》。2005年2月8日进行了修订。

(6)反倾销、反补贴、贸易保护。相关的法律框架基于WTO规定和中美洲公平贸易有关规定。2017年,哥出台《贸易救济法》(第20.651号)。

https://www.meic.go.cr/meic/web/795/defensa-comercial/legislacion.php

https://pac.cr/wp-content/uploads/2017/12/Proyecto-Ley-Defensa-Comercial-TEXTO-FINAL.pdf

(7)技术标准。2002年5月21日,哥斯达黎加开始实施《质量体系法》(第8279号法律)。

(8)检验检疫。《植物检疫法》(第7664号法律);《动物安全保护法》(第8495号法律)于2006年6月16日实施。

【出口规定】在出口方面主要有以下规定:

(1)最低出口价。2005年12月12日,通过第32837-MAG-MEIC-COMEX号法律对香蕉实行最低出口价。第2762号法律对咖啡出口实行税收优惠价。1996年2月5日第7575号法律(《森林法》)规定了未加工原木出口的最低价计算方式。

http://www.mag.go.cr/legislacion/2005/de-32837.pdf

(2)出口禁止及限制。1996年2月13日,通过第7575号法律禁止出口特殊种类的原木和木材。

(3)出口税率优惠。1990年11月23日第7210号法律(《免税区体系法》)、2001年6月18日第29606-H-COMEX执行条令、1995年10月20日第7557号法律(《海关总法》)和1996年6月28日第25270-H执行条令。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60512&nValor3=68232&strTipM=TC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49596&nValor3=53057&strTipM=TC

(4)出口促进法。1972年12月22日第5162号法律。

(5)出口融资。1981年12月22日第244号法律包含了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对于出口融资及出口前费用融资的相关规定。

(6)出口激励。1992年3月31日第7293号法律规定了相关出口免税政策。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哥斯达黎加依据WTO农产品协议和部分多边自贸协定承诺实行关税配额。

进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于2004年12月取消所有的进口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仅在动植物检疫和环保等方面保留特殊要求。哥斯达黎加禁止进口武器、军火、废轮胎和血液。

出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大会”“控制有害废弃物跨国转移及其处理巴塞尔大会”“关于危害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条约”的规定,对涉及文化、艺术、考古和历史遗产的物品限制出口。

相关具体信息和操作指南可参见哥斯达黎加外贸部网站:http://www.comex.go.cr/contingentes/。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哥斯达黎加农畜牧业部下辖全国植物检疫署(SFE)和全国动物安全防护署(SENASA)。卫生部主管食品安全。

根据《植物检疫法》及第32994号执行条例规定,全国植物检疫署(SFE)负责植物保护、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进出口、颁发植物检疫证书、所有农用化学或生物产品的注册和审批。SFE还有权禁止进口有潜在危害的上述货品或制品,并对农用转基因产品的贸易和使用加以控制。

依据《动物安全保护法》规定,全国动物安全防护署(SENASA)负责动物安全、动物疾病防控和追溯、肉制品安全、动物饲料、兽药、转基因产品、有害物残留检验等,并有权禁止进口有潜在危害的上述货品或制品。

卫生检疫工作在边境、海关或其他由农畜牧业部指定的地点进行。植物性及动物性产品均须接受检验检疫。植物、植物制品、植物性副产品、动物、动物制品、动物性副产品在进口至哥斯达黎加时必须有由原产国相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或动物检疫证书。所有进口的转基因产品不仅要符合对进口产品的所有要求,还必须获得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认证。

哥斯达黎加在所有的双边或地区性贸易协定中均加入了动植物检验检疫条款。这些条款以WTO关于动植物检验检疫协议为参考并加以扩充。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哥斯达黎加根据中美洲关税体系(SAC)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关税分为进口税和附加税。附加税的征收依据是第6946号法律,税率为1%,适用于所有进口货物,只有少数例外(如:自贸协定涵盖的进口商品、WTO关于信息技术协议的商品、受惠于第6695号出口加工区法案的商品、医疗手术设备及药品等)。除需特殊许可才能进口的部分动植物产品、医疗产品和食品外,绝大部分商品进口关税为从价税,适用于CIF价。

哥斯达黎加海关管理规章制度详情请参照:

https://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2500-normativa-aduanera

哥斯达黎加的关税税率自2001年以来基本保持不变。详情请参照:

http://www.pgrweb.go.cr/docsdescargar/Normas/No%209133-TLC%20CR-Peru/Version1/ListaCosta%20Rica.pdf

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规定的税率详见:

http://fta.mofcom.gov.cn/gesidalijia/gesidalijia_special.shtml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外贸部。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外贸部。外贸促进局(PROCOMER)作为哥斯达黎加公共、非国有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是支持出口和外国投资的支柱。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为企业设计协调相关出口和投资计划、为哥外贸部在出口制度管理上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促进和保护哥对外贸易活动、集中和简化进出口程序、跟踪对外贸易统计数据等。内设财务管理处、出口发展处、贸易投资便利处、创新和电子化转型处、投资处、市场营销部等。另外,哥还有一个投资促进局(CINDE)。该局是一家私营、非盈利投资促进机构,主要职能是吸引外国投资,为哥斯达黎加和外国企业寻找投资机会提供服务。其重点引资领域为服务业、精密制造业和医疗设备,并致力于加强促进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间联系。服务内容包括提供企业投资需求信息、会议服务、通过哥投促局驻纽约办公室为企业进入北美和其他国家市场提供便利、企业建立后提供运营及扩展贸易等战略咨询服务。此外,哥投促局还积极参与国际性投资会展、论坛等活动。哥投促局内设投资促进处、国际事务处、投资战略处、后续服务处等。

5.2.2外资法规

哥斯达黎加未颁布单独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外国投资行为,而是在多项法律法规中对国内外投资行为进行规范,例如:

——《旅游促进法》(第6990号法律: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1388&nValor3=1495&strTipM=TC)

——《保税区法》(第7210号法律: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11593&nValor3=79357&strTipM=TC)等。

哥斯达黎加已加入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投资保护协定。

5.2.3外资优惠政策

哥斯达黎加政府鼓励外国投资的措施主要是《保税区法》(第7210号法律)及其修正案,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在保税区从事加工、制造、生产、改造、维修、出口服务等行业的外国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措施,包括进口原材料、零配件免税,减免租赁税、增值税等。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67099&nValor3=79355&strTipM=TC

2023年2月21日,哥总统查韦斯签署9项行政令,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进一步规范关于提升地区竞争力、促进大都会区(GAM)以外地区投资法案(已于2022年5月颁布)的实施,通过为在GAM以外地区投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优化一站式投资业务办理窗口等措施吸引投资、促进就业、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哥斯达黎加依据《宪法》规定对部分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如原油及衍生品的进口、提炼和批发销售、蕴藏煤矿、酒类生产、水电、铁路、港口、机场和保险等,而在其他行业,如能源、运输、旅游等也有一些限制性措施。

从2008年开始,哥斯达黎加相继颁布《电信通法》(第8642号法律)和《保险业市场调整法》(第8653号法律),逐步开放电信和保险业市场。但外国公司要经营电信网络或提供电信服务,需要获得由环境和能源部以及电信监管委员会的授权许可。同样,外国公司要进入哥保险业市场,也要通过金融机构监督总局的批准。

【农业】《土地和垦殖法》(第2825号法律)欢迎外国企业和个人参与农业投资,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未设置租赁经营期限。

【林业】《林业法》(第7575号法律)欢迎外国企业和个人参与林业投资,允许外资获得林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未设置租赁经营期限,但要求一次性最少投资10万美元,符合相关规定的林业投资者可申请永久居留。

【金融】金融机构监督总局(SuperintendenciaGeneraldeEntidadesFinancieras)是哥斯达黎加金融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金融业法规和指导方针,监督金融机构日常运转等。主要法律法规有:1953年9月27日通过的《国家银行系统的组织法》、1972年9月22日通过的《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法规》、1994年4月24日通过的《企业组织的金融中介活动规范》。

金融业投资各项现行相关规定请参照:

https://www.sugef.fi.cr/normativa/normativa_vigente.aspx

【数字经济】哥斯达黎加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民众信息和个人隐私安全的保护。2017年,哥斯达黎加科技和电信部发布《哥斯达黎加网络安全国家战略》,旨在建立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化体系,为民众创造安全、可靠的网络信息环境。原文链接:

https://www.micit.go.cr/sites/default/files/estrategia-nacional-de-ciberseguridad-costa-rica-19-10-17.pdf

【文化】2013年,哥斯达黎加出台《2014—2023年文化权利国家政策》。哥斯达黎加没有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当地没有过多区分对于文化产业的投资是外资还是内资。2014年,哥颁布关于设立“创造和文化哥斯达黎加2030”国家战略,旨在通过一系列融资工具、配套活动、人力资源发展、简化市场准入等政策促进文化创业和社会文化发展;促进营商环境改善,通过放松监管、简化审批手续等促进文化和创意产业投资。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

aram1=NRTC&nValor1=1&nValor2=90509&nValor3=119276&strTipM=TC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目前,哥斯达黎加对外国投资没有专门的法律。为吸引外资并给投资者提供可信的法律环境,哥斯达黎加加入了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

外商(自然人和法人)可在哥斯达黎加进行直接投资,但只有在获得居留许可后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银行操作及财务活动(购买不动产、股票或私人股份情况除外)。外商较常用的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可以是第三方公司代表、分公司、子公司等方式,技术上不存在匿名投资者。除了通讯媒介业等领域对外资有限制外,普通的股份交易或者持股比例没有限制。其他形式的投入,如实物投资,包括设备、不动产、软件以及无形资产投资均可,但须遵守相关的税收管理规定。允许外商在政府批准的经济特区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设厂、进出口及转口贸易,并享受相关免税及其他优惠政策。外商可以用二手设备进行投资,但该设备需符合海关有关二手设备进口的规定,型号应符合环保要求。

外商享受国民待遇,并受法律约束,所有外资企业都必须在当地登记注册,业务可以通过新设、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展开。

【外商并购当地企业的基本程序】并购双方或多方企业代表需聘请专业律师,准备一份合同,确定并购条件、具体细节及执行方式。并购合同需要提交各并购公司合伙人审议通过,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按照各自企业章程规定的比例取得大多数股东的支持。并购后形成的新企业承担并购前所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在安全审查、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

(1)反贩毒及关联交易、洗钱、恐怖融资及有组织犯罪法总条例(第36948-MP-SJ-JP-H-S号行政令)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71828&nValor3=100623&strTipM=TC

(2)8204号法。关于麻醉、精神药品、毒品及关联交易、洗钱及恐怖融资法(该法此后通过9074号法进行修订)

(3)7472号法。促进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法及25234-MEIC执行条例。

该两项法律制定了反垄断规则,就公司兼并或收购违反市场自由竞争做出了限制。法案实施以来,尽管预算及法律权限有限,促进竞争委员会(ComisiónparaPromoverlaCompetencia,COPROCOM)仍惩处了超过150家合同违规企业及8家垄断市场的企业。

国有公司股份不允许上市或者出售,必须保证100%国有,不允许参股。

(4)促进竞争法。促进竞争委员会是负责行业并购的监管机构。外资并购审查和反垄断的主要依据是《促进竞争法》(第7472号法律),该法对外资进入哥斯达黎加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和企业并购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12年10月,哥斯达黎加立法大会对《促进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于2013年4月5日生效。增加的主要内容为:超过150万美元的并购案例,并购双方合同签署5天内,将交易情况通报哥促进竞争委员会,若该会在30天内未给予回复,将视为“默认通过”(silenciopositivo)。

中资企业目前尚无在当地开展并购遭遇阻碍的案例。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适用范围】近年来,为减少财政赤字并改善国内基础设施,哥斯达黎加政府致力于推广BOT/PPP模式,除由政府主导确定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并进行公开招标的传统模式外,还提倡“PrivateInitiative”新方式,即由私有企业自主确定项目、完成前期设计方案、提交政府审核,待确定可行后再进行招标,以调动外国私有企业参与房建、道路、污水处理、可再生能源等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哥斯达黎加BOT/PPP方式主要适用于铁路、码头、国际机场及相关公共工程和配套公共服务,电力、医疗等领域以及利蒙、莫因、卡尔德拉、彭塔雷纳斯4个主要港口的既有设施不在此列,适用领域仅在其新建或扩建设施部分。在哥斯达黎加开展BOT/PPP的外资企业主要来自西班牙、意大利、巴西等国。

【有关法规】1998年5月22日颁布的第7762号法令《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法及实施细则》(LEYGENERALDECONCESIONDEOBRASPUBLICASCONSERVICIOSPUBLICOSYSUREGLAMENTOGENERAL)和第8643号法令《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法及实施细则(修正案)》(MODIFICACIÓNPARCIALDELALEYGENERALDECONCESIÓNDEOBRASPÚBLICASCONSERVICIOSPÚBLICOS,NO.7762)。

2019年7月18日,哥斯达黎加时任总统卡洛斯·阿尔瓦拉多签署第9701号法令——《公私合作高效模式增强法》(APPS)。该法令是对《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法》的修改和革新,旨在克服特许经营的弱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有效合作,确保高效、透明和合理的资源配置,从而改善公共基础设施的经营和发展。

【主管部门】公共工程和交通部下属特许经营委员会(CONSEJONACIONALDECONCESIONESDELMINISTERIODEOBRASPUBLICASYTRANSPORTES)是政府主管部门,委员会技术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

【基本程序】

(1)项目兴趣方(单位或个人)向公共不动产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环境、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报告以及项目建设和开发计划。

(2)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研究,如认为可行并符合公共利益,在1年内申请组织实施项目招标。

(3)公共工程和交通部特许经营委员会技术秘书处组织招标的相关活动和必要调研,其中包括出席环境和能源部关于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听证会以及向公共服务监管局

(AUTORIDADREGULADORADELOSSERVICIOSPUBLICOS)关于项目收费及费用调整方面的听证会,并确认上述两单位对此项目不持异议。

(4)技术秘书处向特许经营委员会提交招标方案审批。

(5)获得批准后,在官方公告(LAGACETA)上公布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并刊载于全国发行量最大的两家报纸,项目招标视为启动。

(6)招标应本着效率、公开、平等、自由竞争的原则进行,竞标企业不应少于两家。企业提交的标书包括公共管理部门的身份确认、工程或服务描述(设计技术参数以及工程和服务实施、维护、开发等)、报价提交方式(时间和地点)、竞标保证金数额和日期、标书解释和澄清日期、用于报价评审的相关资料(融资、技术、法律等)及计算方式、项目经营商务条件及收费结构、违约处罚、合同草案等内容。应标文件应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同时分装在两个密封的信封内。技术部分获得通过后,才允许打开商务部分的密封信封。

(7)经过招标程序确定中标者后,中标者应在90个自然日内成立项目专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属哥斯达黎加本国企业),而后由该公司签署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特许权所有人须持有10%-30%的资本金,其余部分(70%-90%)通过融资手段筹集。经营期满后,项目专营公司在解除所有资产债务后自行解散。项目公司不一定为项目运营公司,可另外聘用其他分包商。

(8)特许经营期无统一规定,根据项目情况,一般为15-30年,但无论项目是否延期,总计不得超过50年(含建设期)。

【相关网站】

公共工程和交通部特许经营委员会:www.cnc.go.cr;官方公报:www.gaceta.go.cr。

【典型案例】

(1)中水电国际公司参与建设的楚卡斯水电站项目,工程合同总额7510万美元,项目由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以BOT的形式投资,哥斯达黎加国家电力公司为最终业主。

(2)莫因港集装箱码头项目,承建商为荷兰马士基港口公司(APMT),项目占地80公顷,总造价13亿美元。2015年1月19日哥斯达黎加国家特许经营委员会(CNC)下达开工令。

5.3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2010年,哥斯达黎加科技和电信部成立网络安全国家委员会,负责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合理使用相关政策的设计规划。

2018年10月,哥斯达黎加政府公布《哥斯达黎加独立200周年数字化转型战略4.0》(原文链接:https://www.micit.go.cr/sites/default/files/estrategia-tdhcrb.pdf),旨在通过对公共机构和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增强哥社会经济发展潜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哥斯达黎加尚未针对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及优惠政策做出规定。

5.4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哥斯达黎加通过联合国绿色气候基金,可为公私部门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提供融资。详情请参考:https://cambioclimatico.go.cr/fondo-verde-del-clima/

哥斯达黎加政府主要在《2018—2050国家脱碳计划》框架内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2012年,哥斯达黎加开始实行碳中和国家计划(PPCN),主管部门为环境和能源部,各组织、生产商、社团、教育机构等均自愿参与该官方机制,测算碳排放量,展示减排成果,以达到碳中和目标。

PPCN详情请参考:https://cambioclimatico.go.cr/programa-pais-carbono-neutralidad/2024年,为了响应中美洲一体化使命,哥与其它七个成员国(伯利兹、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批准了五项能源协议,以推进为人民提供可担负起、安全、可持续、无污染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5.5企业税收

5.5.1税收体系和制度

主要税收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选择性消费税等。

《公共财政增强法》(第9635号法令)颁布后,哥斯达黎加税收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可参阅哥财政部官网:https://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3036-subsitio-dgt

5.5.2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采取属地税制。在国外产生并汇回哥斯达黎加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只有在国内产生的利润才需纳税。无资本所得税。

表5-1哥斯达黎加公司所得税税率(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总收入(科朗)

净收入(科朗)

公司所得税税率

 

 

总收入≤112,070,000

0-5,687,000

净收入的5%

5,687,000-8,532,000

净收入的10%

8,532,000-11,376,000

净收入的15%

11,376,000以上

净收入的20%

总收入>120,582,000

---

净收入的30%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财政部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计阶梯方式计税,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代缴。2024年月收入为929,000科朗及以下的,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是按月领薪还是按时收费,其个人所得税均没有申报表。对于有符合条件的配偶和有子女的个人,夫妻双方一方每月分别减少2620科朗和1730科朗税费。对于个人来说,扣除所有支出后的净收入所得税税率如下表。

表5-2哥斯达黎加个体户缴纳所得税税率(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净收入(每月,科朗)

所得税税率(%

0-929,000

免税

929,000-1,363,000

10

 

1,363,000-2,392,000

15

2,392,000-4,783,000

20

4,783,000以上

25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财政部

【增值税】《加强公共财政法》实施一年后,哥斯达黎加财政部宣布于2019年7月1日开始正式征收增值税,与此同时,自1982年开始实施的销售税停止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3%,部分课税对象的税率较低,还有部分课税对象享受免税优惠。

表5-3享受低增值税率的货物和服务

税率(%

货物和服务

备注

 

 

 

4

 

私人医疗服务

获得授权的或者医疗卫生科学相关职业学校下设的专业的健康中心提供的私人医疗服务。

 

机票

国内机票的税基为机票价值;国际机票的税基为机票价值的10%。

 

 

 

 

 

 

 

 

2

 

药品

在健康部注册登记并满足增值税法要求的国内销售的药品。

用于供人类消费的药品生产的原材料、生产物资、机械设备及试剂等

 

需要得到财政部的预先授权。

 

个人保险费

人身保险、意外险、私人医疗保险及旅行健康保险等。

 

私人教育服务

不接受哥公共教育部或私立高等教育全国委员会管理的私人教育机构。

国立高等教育机构、教育基金、全国校长委员会、国家高等教育认证系统等机构的货物及服务的购买和销售

 

用于自身发展需要的货物及服务的买卖,且需要税务局提供的电子发票。

 

 

 

 

1

基本菜篮子

 

 

 

 

享受免税至2020年6月30日。

用于基本菜篮子生产的机械设备、服务或者其他生产物资等

农牧业、兽医以及非运动型垂钓的生产物资

0.5

注册认证的相关农产品

 

资料来源:哥斯达黎加财政部

【资本所得税】具体细则详见:

https://www.hacienda.go.cr/docs/5cdc7d553d65d_borchoure%20RENTAS%20DE%20CAPITAL.pdf

【选择性消费税】选择性消费税适用于特定的进口商品或在本国由非技术工人制造的产品。依据《选择性消费税增强法》(第4961号法律)及相应的关税商品分类,其计算方法为某类商品销售总额乘以对应关税税率。如某商品在原材料或半成品阶段就已缴纳了特许权税(无论在哥斯达黎加国内还是在海关),则无须另行缴纳。

【印花税】依据不同种类文件,印花税税率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印花税征收标准: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

aram1=NRTC&nValor1=1&nValor2=70852&nValor3=97105&strTipM=TC

【其他税种】其他企业需缴纳的税种还包括:财产税0.25%、房屋交易税1.5%、市政税0.3%、利息税8%-15%,以及最高不超过25%的红利税。

此外,如果一家公司取得免息贷款,即被视为已向贷方支付13.7%的利息,贷方须为此利息纳税。贷方和借款公司之间可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贷方宣布放弃利息。如果贷方在国外且没有正式宣布放弃利息,借款公司则须支付利息部分15%的代扣所得税。

对于抵押借款,如果贷方为外国公司或个人,或为未在哥所得税征收机构正式注册的个人,须为借款产生的利息支付15%的代扣所得税。如果贷方为哥斯达黎加国内公司,则无须支付该笔费用。

董事参加董事会,每次最多有1000美元的所得为可扣除收入,但参会董事须缴纳12.5%的代扣所得税。只有参加董事会的董事才能有此收入。

哥斯达黎加公司获得的股息无须纳税,但非哥斯达黎加公司获得股息,则支付16.5%的代扣所得税。

税收相关具体信息可参阅哥财政部官网:

https://www.hacienda.go.cr/contenido/13036-subsitio-dgt

5.6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6.1经济特区法规

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促进贸易发展,扩大就业,1990年哥斯达黎加建立并实行了保税区制度及法律框架,主要包括7210号法律及其修订文件,可在保税区企业联盟网站获取法律文件。

网址:www.azofras.com/regimen-de-zf/leyes-y-reglamentos/

5.6.2经济特区介绍

截至2022年6月21日,哥斯达黎加共有763家保税区企业,主要集中在20个大型保税区工业科技园内。保税区企业主要从事加工制造、服务业、电子、精密仪器和医疗器械生产等。保税区企业出口目的地主要有美国、亚洲和欧盟。目前,少数旅哥华侨已在保税区内设有加工贸易型企业,但尚无大型中资企业进驻。

哥斯达黎加全国7个省共有39个保税区。埃雷迪亚是企业入驻保税区最多的省份(219家),其次是阿拉胡埃拉(128家)和圣何塞(140家)。

保税区内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1)免除与进口原材料、零配件、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替换部件、油料等相关税收;(2)免除与出口或再出口相关税收;(3)免除与资本和纯资产相关的税收及土地税;(4)免除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的相关税收;(5)免除与利润相关税收;(6)免除市政税及商业税;(7)前8年免除30%的所得税,后4年免除所得税的一半。

5.7劳动就业法规

5.7.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1943年哥斯达黎加颁布《劳动法》,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8045

【雇佣合同】根据雇员人数,分为个人合同和集体合同。根据合同期限,又分为定期合同和不定期合同;其中,定期合同又分为期限合同和特殊工作合同。书面合同并非唯一合同形式。一旦一方提供服务或工作,另一方对此支付工资,双方即形成合同关系。

【工薪】雇员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https://www.mtss.go.cr/temas-laborales/salarios/Documentos-Salarios/lista_salarios_2024.pdf

2014年6月20日,立法大会通过工资改革法案,由每半年工资上调5%改为每年根据通胀率调整一次且不得超过10%。

【加班】在公司迫切需要的情况下,雇主提前通知雇员并给予相应报酬,雇员必须加班;拒绝加班则被认为是严重过错和失职,如多次拒绝,雇主可辞退雇员,并无须赔偿。但雇主要求雇员加班只能是临时行为,不能长期执行,而且每天加班不能超过4个小时,否则构成违法。

【社保】所有领取工资的雇员享有社会保障。根据2022年发布的法令,雇员健康保险和养老金保险缴款最低缴款基数分别是为33万科朗和31万科朗。2021年,雇主应按工资总额的26.5%支付社会保险,另外从雇员工资中额外扣除10.5%。雇主需缴纳的雇员社保种类主要为疾病和生育险(9.25%),残疾、死亡和养老险(5.25%),另有须向国民银行、家庭抚恤和发展基金、社会综合援助局、国家保险公司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社保。

具体可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s://www.mtss.go.cr/tramites-servicios/calculadoras.html

【休假】雇员每周工作时间48小时,每月应有1天休假;工作50个星期后,雇员应有2个星期假期。雇主可以选择雇员休假的时间,并可要求将假期分两次休完,但分次休假必须在原定假期前后时间的15个星期内休完。假期不包括周末和带薪节日。雇员如在法定假日和周日工作,工资加倍。此外,普通雇员在4月2日和10月12日这两个假日无论是否工作都要支付工资,按时计酬雇员除外。

【保险】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个人伤害险(类似于工作赔偿金),而且只能向哥斯达黎加国家保险公司投保。该险种费用视雇员工作性质而定,一般为工资的1%。

【解雇】如果雇员被无故辞退,雇主必须支付假期薪金、解雇费、通告费、圣诞奖金等补偿。如果雇员辞职或因过错被解雇,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但仍须支付假期薪金和圣诞奖金。雇主必须在雇员被解雇前30天告知雇员本人。如果没有提前通告,雇主须支付雇员30天的工资。如果雇主已于法定时间内提前通告雇员,自通告之日起30天内雇主仍须支付基本工资,雇员每周有一天的带薪日可用于寻找新工作。

解雇费最高为8个月。通告费和解雇费按照哥斯达黎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执行。

【试用期】雇员有3个月的法定试用期。在此期间雇员被辞退,雇主无须支付通告费和解雇费;3个月后被辞退,雇主须按正式雇员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家政服务的试用期为1个月。

5.7.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哥斯达黎加《劳动法》对外国人在当地工作规定非常严格,主要有以下规定:

(1)关于外籍劳工雇佣比例规定。国内企业外籍劳工的雇佣比例不能超过10%,即90%以上的雇员应为本土员工,本国公民薪酬所得占薪酬总额之比不得低于85%。

(2)外籍劳工申请工作许可的要求。在哥外籍劳工必须向移民局(DirecciónGeneraldeMigración)申请工作许可证,否则被视为非法。工作许可分为特殊专业工作许可、特殊项目工作许可以及跨境工作许可(仅针对周边国家),且只有获得居留许可证的外籍公民才有资格申请该工作许可证,其申请过程漫长,一般需要1-3个月,最长有效期为1年,每年都需要重新审验更新。此外,科学家、专家、教师、技术人员、企业或机构聘请的专职人员、本土企业或国际企业的管理人员与董事会成员等还可申请哥临时工作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到期可申请更新。

(3)可就业的岗位。为避免影响国内就业,外籍劳务不得从事本国公民能够承担的工作。而对于本国公民不能承担的工作,如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和特殊技能人员,则可雇佣外籍劳务,但需获得特别许可。

哥斯达黎加移民局对中国人务工限制非常严格,申请工作许可需要提供大量文件,例如出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工作证明、经济证明和职务证明等,且办理时间很长。

5.8外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8.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哥斯达黎加政府于1961年10月14日和1982年3月25日先后颁布2825号《土地和垦殖法》和6734号《土地管辖法》,规定了全国农村土地的划分、归属、分配、开发、利用、生产及交易模式,此外,还对自然资源和私有财产的保护做了规定,旨在确保农民能够公平、合理地拥有土地资源,避免土地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里。

《土地和垦殖法》链接网址: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32840&nValor3=90654&strTipM=TC

《土地管辖法》链接网址: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2107&nValor3=90657&strTipM

5.8.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哥斯达黎加宪法规定,外资企业同本地公民享受同等权利,可自由买卖地产,一旦购买土地即获得永久使用权。

5.9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哥《证券市场管理法》未对外资参与当地证券交易做出特别的规定和约束。外资基本上享受与本国资本同等的待遇,承担同等义务,其中主要包括:

(1)除证券投资者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证券交易,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出售证券的法人或自然人,均需按照哥斯达黎加证券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在全国证券及中介记录上进行登记。该登记信息对社会公开。

(2)经营证券交易,必须拥有并保持至少2亿科朗的最低资本。证券交易所利润的10%必须上交证券管理委员会以形成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达到证券交易所注册资本的40%为止。

(3)如果投资者直接或间接购入哥斯达黎加全国证券及中介记录登记公司股票10%以上,需向该公司、股票交易发生的交易所和证券管理委员会通报。

原文链接网址: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29302

5.10环境保护法规

5.10.1环保管理部门

(1)环境和能源部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通过促进对国家自然环境相关产品、服务、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改善国民生活质量,保证国家各项发展活动和谐统一,保护自然。

网址:www.minae.go.cr

部门联系方式:

https://minae.go.cr/funcionarios/dir-telefonico

(2)国家环境技术秘书处(SecretaríaTécnicaNacionalAmbiental,SETENA)隶属于环境和能源部,具体负责环保工作,主要职能是研究、分析、评估、监控国民生产活动对环境影响。

电话:00506-2234-3420

网址:www.setena.go.cr

5.10.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环境保护法》(LEYORGANICADELAMBIENTE)】生效时间:1995年11月13日

主要内容:加强人与自然的和谐,长期满足人类基础需要,努力预防对环境的破坏或使其最小化,调节对自然产生影响的人类行为,保护环境,确定公共管理有关环境方面的准则。

https://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27738&nValor3=93505&strTipM=TC

【《生物多样性法》(LEYDEBIODIVERSIDAD)】生效时间:1998年5月27日

主要内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性使用,公平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和消耗。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2=NRTC&nValor1=1&nValor2=39796&strTipM=TC

【《饮用水法》(LeyGeneraldeAguaPotable)】生效时间:1963年10月2日

主要内容:确定哥斯达黎加国内饮用水供应工程的计划、设计和实施公益性。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6825&nValor3=7296&strTipM=TC

【《水法》(LeydeAguas)】生效时间:1942年8月26日

主要内容:调节水资源的利用。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11950&nValor3=91553&strTipM=TC

【《森林法》(LEYFORESTAL)】生效时间:1996年

主要内容: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利用的规定。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41661&nValor3=94526&strTipM=TC

【《合理利用能源条例》(ReglamentoparalaRegulacióndelUsoRacionaldelaEnergía)】

生效时间:1994年12月13日

主要内容:规定合理利用能源的调节要求和程序。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29536&nValor3=95496&strTipM=TC

【《勘探和开采油气的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条例》(ReglamentodeCesióndeDerechosuObligacionesdeContratosdeExploraciónyExplotacióndeHidrocarburos)】

生效时间:1999年10月8日

主要内容:勘探、开采油气权利的转让的要求和程序的规定。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49085&nValor3=52416&strTipM=TC

【《油气法》(LEYDEHIDROCARBUROS)】生效时间:1994年5月3日

主要内容:对石油及其衍生物的勘探和开采的发展、促进、调节、控制的规定。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21014&nValor3=22336&strTipM=TC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LEYDECONSERVACIONDEVIDASILVESTRE)】最新更改时间:1995年6月8日

主要内容:哥斯达黎加境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规定。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12648&nValor3=92418&strTipM=TC

5.10.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水法】对公共河流或水源污染破坏的处理和赔偿标准如下:第10章第162条规定,违反以下条款者将处以3个月至1年的监禁或者180万至720万科朗的罚款。

(1)向公共水域倾倒制造金属、处理垃圾、生产染料的工业生产的废弃物以及任何可能损害河道、造成水质污染、破坏渔业捕捞或者阻碍工农业生产等造成100万科朗以上损失的其他废弃物。

(2)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造成河流泛滥或者水库溃坝等引起超过100万科朗损失的行为。

如果上述两种行为造成动物死亡或者财产破坏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164条规定,如果第162条两款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没有超过100万科朗,将处以1至60天的拘留或者6万至220万科朗的罚款。如果上述两种行为造成人员健康损害或者死亡、动物死亡或者财产破坏,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65条规定,触犯上一章的前6条规定者将处以200万至500万科朗的罚款,罚款的一半金额将归举报者所有。重犯者或砍伐的树木超过5棵者,将处以2至6个月拘留。

【森林法】对破坏森林的处理和赔偿标准如下:

第二章第57条规定,触犯本法形成犯罪。有触犯本法者,如为法人,其刑事责任由法人代表负责,根据《民法》第1045条规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需负民事责任。

第58条规定,触犯以下条款者将处以3个月至3年监禁:

(1)在保护区、森林法规规定下的树林或土地、国家或公共管理组织所属土地上建造各类建筑,将被拆除非法建筑并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2)把国家自然遗产土地和保护区资源用于各类不同用途。

(3)不遵守森林禁令。第59条规定,故意造成森林火灾者,处以3个月至10年监禁。第60条规定,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者,处以3个月至2年监禁。

第61条规定,以下行为将处以1个月至3年监禁:

(1)未获取国家森林管理许可,擅自利用私人产业的一种或多种森林产品,或拥有许可,但没有根据规定调整者。

(2)未完成本法规定手续获取或加工森林产品者。

(3)违反本法第19条,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者。

(4)以上三种情况,产品将被没收,等候司法当局处理。

(5)盗取私人或国家森林产品,或运输私人或国家森林产品者。

第62条规定,未经国家森林管理部门允许,私自在森林内修筑道路,或对森林进行砍伐、运输林木者,其使用设备将予以没收,并由司法当局处理。

第63条规定,违反以下条款者将处以1个月至3年监禁:

(1)触犯本法第56条者。

(2)未事先获得国家森林管理部门同意,造成树木死亡或损害。以上情况,产品将被没收,并等候司法当局处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破坏野生动植物处理和赔偿如下:

第90条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在公共保护区域或有特殊许可的私人区域采摘、破坏植物及其相关产品,将处以1万至4万科朗罚款,或2个月至8个月监禁,并没收相关物品。

第91条规定,未经允许,擅自进出口濒临灭绝的野生植物及其相关产品,将处以2万至4万科朗罚款,或2至4个月监禁,并没收相关物品。

未经允许,擅自进出口濒临灭绝的树木及其相关产品,将处以3万至5万科朗罚款,或3个月至6个月监禁。

第92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交易、买卖、运输濒临灭绝野生植物及其相关产品,将处以3万至6万科朗罚款,或3个月至6个月监禁,并没收相关物品。

第93条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出口非濒临灭绝野生植物及其相关产品,将处以1万至3万科朗罚款,或1个月至3个月监禁。

哥斯达黎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种类很多,但有些法律法规生效时间过早,相关经济处罚和民事、刑事处罚规定已经不适合目前情况,法律法规上所规定的处罚内容也并未修改,因此,具体处罚、处理情况最终需由环境法庭来判决。

【碳排放】2011年,哥政府颁布《间接加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规定》,原文链接: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

Valor1=1&nValor2=70715#ddown

2016年,哥政府颁布《内燃机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规定》,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81619#ddown

5.10.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环境影响评估程序非常复杂,根据法律规定,在哥开展的活动、项目、工程可分为轻度环境影响、中度环境影响和高度环境影响三类。应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填写D-1或D-2环境影响评估表并向国家环境技术秘书处(SETENA)提供环境处理方案或环境影响研究。

国家环境技术秘书处负责对外资开展投资或承包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审批,其他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可受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提交后,国家环境技术秘书处在30天内应给予回应。环评批复后,项目在实施前还需根据工程总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提交保证金。详细内容可参考国家环境技术秘书处网站和31849号行政法令。相关规定可参考网址:www.setena.go.cr/。

5.11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反对商业贿赂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职人员反贿赂及非法获利法》(第8422号: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53738&nValor3=90841):

第2条规定,该法适用于所有国有和非国有公共管理机构和实体人员。

第3条规定,公职人员的职责是为了满足公共福祉而服务。

第8条规定,对向国家审计署举报在《刑法》(第4573号)规定的贿赂犯罪行为的公民实行保护,对所有调查文件和其他证据实行保密政策。

第12条、第13条规定,根据《中美洲反贿赂条例》第18条,通过相关检察机构,为获得证据和实施必要的调查行动,检察机关可以提请国际协助和合作,同时适用于《条例》生效的领土。

第14条规定,总统、副总统、法官、部长、检察长、公共企业负责人等各类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本职业以外的其他自由职业。

第20条规定,公务人员接受的礼节性馈赠,价值不得超过其基础薪水。

第21、第22条规定,公职人员应当向总审计署申报其财产状况。申报应当在获得任命后30天内进行。

第29条规定,财产状况的申报内容包括不动产,如购入时间、卖方、位置、设施状况等,也包括非固定资产,如取得薪酬的组织,各类债券、有价证券、储蓄等。

第38条规定了对公职人员违反公务职责的行政处罚。

第44条规定了对法人的行政处罚。

第45、46、47、48条规定,对非法获利的公职人员,可判处3至6年有期徒刑;对申报虚假信息的,可判处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对隐藏、转移、投资非法财产的,可判处1至8年有期徒刑;对项目批准项目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根据价值高低,可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对在建设公共项目中,参与伪造和操纵信息的,可判处2至8年有期徒刑;对

批准不适合实施的项目的,可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对公职人员施加影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和不正当利益的,可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对向非本国公职人员行使贿赂的,可判处2至8年有期徒刑。

5.12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许可制度

承包工程涉及到当地劳工法律、移民法律、商法和民法、海关法、税法、公共服务监管法、公共管理法、建筑法、施工法、环境法、水资源法等,需要通过招标进行。建筑工程需符合《建筑法》规定。所有的建筑工程均要提前获得工程所在地市政府所颁发的许可(公共建筑或者政府修建的建筑除外,但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授权和监督)。

《建筑法》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2=NRTC&nValor1=1&nValor2=36307

哥斯达黎加对外国承包商(自然人和法人)承包工程项目没有特殊规定,但要求在哥斯达黎加正式注册公司,而且公司至少有一名主要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师协会(http://cfia.or.cr/)注册或聘请一名注册工程师。只有在工程师协会注册的负责工程师有权申请建筑许可授权,并有义务对工程进行监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方会派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等进行监督。

5.12.2禁止领域

对外商承包当地工程无禁止领域。但由于环境保护等多种原因,石油和矿业开采领域很难进入。

5.12.3招标方式

公共工程招标可分为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任何国外企业均可参加国际招标,外国公司如希望参加哥斯达黎加当地招标,则需要在哥斯达黎加国内注册公司。具体投标方式按照招标的政府有关机构或招标公司的要求进行。招标方式请参见5.2.7内容。

5.12.4验收规定

哥斯达黎加执行中美洲标准、美国标准和本国标准。

关于质量验收,政府公共工程

法律要求保质期5年,隐性缺陷责任期10年。

5.13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3.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商标和其他标志】

(1)国内法

①《商标及其他标志法》(LeydeMarcasyOtrosSignosDistintivos)生效日期:2000年2月1日

主要内容:保护商标和其他标志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因不正当竞争而受损。同时,为了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相互利益,该法还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转让和推广,从而对社会经济福利和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做出贡献。此外,该法为保证相关国际现行法律的有效执行提供保障。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45096&nValor3=72368&strTipM=TC

②《知识产权执行程序法》(LeydeProcedimientosdeObservanciadelosDerechosdePropiedadIntelectual)

生效时间:2000年10月27日

主要内容:该法作为工业产权注册处、作者权利和关联权利注册处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执行机构针对侵犯国际和国内现行知识产权法行为判罚的法律依据。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44448

③《商标及其他标志法条例》(ReglamentoalaLeydeMarcasyOtrosSignosDistintivos)

生效日期:2002年8月18日

主要内容:该法主要是《商标及其他标志法》的补充,规定了商标及其他标志注册程序。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60074

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cuerdosobrelosAspectosdelosDerechosdePropiedadIntelectualrelacionadosconelcomercio,ADPIC)

加入日期:1994年12月26日

https://www.wto.org/spanish/tratop_s/trips_s/t_agm0_s.htm

②《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onveniodeParísparalaProteccióndelaPropiedadIndustrial,del20demarzode1883)

加入时间:1995年5月24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ip/paris/【专利、实用型号、工业设计和图案】

(1)国内法

①《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及实用型号法》(LeydePatentesdeInvención,DibujosyModelosIndustrialesyModelosdeUtilidad)

生效日期:1983年6月23日

主要内容:规定了有关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以及实用型号申请、保护等内容。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8148&nValor3=74713&strTipM=TC

②《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及实用型号法15222号条例》(Reglamenton.°15222-MIEM-JalaLeydePatentesdeInvención,DibujosyModelosIndustrialesyModelosdeUtilidad)

生效日期:1983年12月12日

主要内容:作为《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及实用型号法》的补充规定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64014&nValor3=74014&strTipM=TC

(2)国际法

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onveniodeParísparalaProteccióndelaPropiedadIndustrial,del20demarzode1883)

加入时间:1995年5月24日

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cuerdosobrelosAspectosdelosDerechosdePropiedadIntelectualrelacionadosconelcomercio,ADPIC)

加入日期:1994年12月26日

③《专利合作条约》(TratadodeCooperaciónenMateriadePatentes,PCT)加入日期:1970年6月19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registration/pct/

(3)备用执行法

①《公共管理基本法》(LeyGeneraldelaAdministraciónPública)生效日期:1978年5月2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

Valor1=1&nValor2=13231

②《诉讼民法》(CódigoProcesalCivil)生效日期:1989年11月3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81360&nValor3=103729&strTipM=TC

【著作权及相关权益法】

(1)国内法

①《著作权和相关权益法》(LeydeDerechosdeAutoryDerechosConexos)生效日期:1982年10月14日

主要内容: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保护哥斯达黎加国籍作者和居住在哥斯达黎加的外国作者的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受其作者所属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护。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3396&nValor3=0&strTipM=TC

②《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及实用型号法、诉讼民法修改法》(leydeReformasalaLeydeDerechosdeAutoryDerechosConexos,alaLeydePatentesdeInverción,DibujosyModelosIndustrialesyModelosdeUtilidadyCódigoProcesalCivil)

生效日期:2000年1月31日

主要内容:该法是对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发明专利、工业图案和型号及实用型号法、诉讼民法的修改和补充。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30876&nValor3=32608¶m2=1&strTipM=TC&lResultado=1&strSim=simp

③《知识产权法执行条例法》(LeydeProcedimientosdeObservanciadelosDerechosdePropiedadIntelectual)

生效日期:2000年10月27日

主要内容:有关各类知识产权法的执行条例法规及程序。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44448

(2)国际法

①《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TratadodelaOMPIsobreDerechodeAutor,WCT)

加入日期:2000年2月2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ip/wct/index.html

②《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TratadodelaOMPIsobrelaInterpretaciónoEjecuciónyFonogramas,WPPT)

加入日期:2000年1月31日

https://www.wipo.int/treaties/es/ip/wppt/index.html

5.13.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知识产权执行程序法》,有关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如下:

【商标和其他标志侵权处罚】

(1)伪造商标或其他标志导致损害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持有者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2)贩卖、获取、提供已注册商标设计或样本,导致损害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持有者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3)在市场上出售假冒已注册商业名称的其他公司产品的,处以1至3年监禁。

(4)利用或废除地域标签或原产地名称,以产地、生产商和销售商身份等方面欺骗公众,损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原产地标志使用及确认的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保密信息权利侵权处罚】

(1)未经商业或工业秘密持有者以及由于职业、职位、合同关系等特点所公认的保密信息持有者的允许,擅自传播商业或工业秘密的,处以1至3年监禁。公务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除监禁外,解除公职1至2年。

(2)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保密信息的,处以1至3年监禁。

【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侵权处罚】

(1)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擅自表演、传播受保护的艺术或文学作品的,处以1至3年监禁。

(2)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擅自公开、传播受保护的音像、广播作品,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3)在版权局注册他人受保护的文学、艺术、音像、广播作品的,处以1至3年监禁。

(4)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刻录、复制受保护的文学、艺术、音像作品,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5)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刻录、复制、传播受保护表演或演奏作品、广播或卫星节目,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6)出版或印制超过与作品作者所签协议规定的作品数量,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7)把他人受保护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或第三者作品,更改作品题目或内容后出版,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8)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采用、改编、翻译、修改、摘要他人受保护文学或艺术作品,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以教学为目的,对文学作品、科技杂志章节引用摘要,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注明信息来源者,不受惩罚。

(9)贩卖、提供销售、储存、销售、进出口文学、艺术、音像盗版作品,损害著作权的,处以1至3年监禁。

(10)未经作者、权利持有者或其代表许可,擅自租借或出租他人文学、艺术或音像作品,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11)未经法定经销商许可,任何生产、进口、销售或者提供卫星节目解码装置或系统出售、租借的,将处以1至3年的监禁。

(12)未经授权,在任何情况下,篡改、删除、破坏文学、技术、表演、演奏权利持有者设置的为防止盗版和向公众发行的技术保护措施的,处以1至3年的监禁。

(13)未经授权,篡改或删除受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保护的电子版著作,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专利权侵权处罚】

(1)假冒专利产品,损害真正合法权利持有者权利的,处以1至3年监禁。

(2)在第三者面前谎称享有专利权、使用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对真正合法权利持有者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3)未经专利持有者许可,未持有许可证或授权,擅自制造已在哥斯达黎加申请专利权及使用权的产品,对真正合法权利持有者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4)未经持有者许可,未持有许可证或授权,擅自使用在哥斯达黎加注册和受保护的工业图标、型号,对真正合法权利持有者造成损害的,处以1至3年监禁。

(5)贩卖、提供销售、储存、销售、进出口具有发明、工业图标和型号、使用等专利权产品的盗版产品的,处以1至3年监禁。

5.14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法律

外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

(1)若母国与哥斯达黎加已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可按协定条款解决。

(2)依照商务合同约定诉诸第三方仲裁(如英国DAB、DRB等),亦可选择国际仲裁(CIADI)和异地仲裁机制,但耗时耗资巨大。也可寻求哥斯达黎加公立民事调解和仲裁机构(如哥斯达黎加商会、哥斯达黎加—美国国际贸易仲裁中心、拉美企业仲裁中心等)解决,耗时相对较短,一般需8至10个月。

(3)提请哥斯达黎加本国法院予以解决,但受理程序复杂,往往耗时4至7年才能做出判决。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不同,解决纠纷一般适用国际商法、哥斯达黎加法律或第三方法律(例:美国纽约州法律)。

哥斯达黎加商事仲裁相关法律主要有:

(1)《基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

aram1=NRTC&nValor1=1&nValor2=70344&nValor3=0&strTipM=TC

(2)《哥斯达黎加贸易商会调停和仲裁中心仲裁条例》,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84216&nValor3=108575&strTipM=TC

【案例】1993年,加拿大INFINITO公司进入哥斯达黎加进行金矿勘探,项目环评报告以及特许开发权获得政府批准,2008年10月,哥斯达黎加时任总统阿里亚斯签署法令承认项目符合国家利益。但2010年4月,哥宪法法院表示反对项目实施。2010年5月,时任总统钦奇利亚上台伊始即签署政令,禁止审批新的金矿项目。2010年11月,哥斯达黎加诉讼法庭宣布取消项目特许开发权,并驳回INFINITO公司要求按《加哥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条款处理分歧的上诉。2013年10月,INFINITO公司宣布将向国际争端投资解决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哥斯达黎加政府赔偿9200万美元勘探开发阶段投入,同时就未来盈利损失索赔10亿美元。

6.在哥斯达黎加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6.1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6.1.1设立企业的形式

哥斯达黎加允许外商以如下形式设立企业: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

以子公司形式新设企业的,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合伙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4种类型,其中前两种为最常用形式。

6.1.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哥斯达黎加投资和发展委员会、外贸促进委员会可为拟在哥斯达黎加登记注册的外国个人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商业注册局(RegistroNacionalMercantil)负责企业公共注册。企业注册指南原文链接:

http://www.registronacional.go.cr/personas_juridicas/documentos/GuiaCalificacionRegistral.pdf

6.1.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哥斯达黎加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确定公司名称】登记发起股东的身份资料(发起股东最好为哥斯达黎加人,但外国人亦可),确定公司名称。

【公共登记注册】

(1)发起股东应到公证处(PublicNotary)对公司名称和拟使用商标的唯一性进行验证,提交完成申请公司代码(CorporateIdentificationNumber)所需公共文件。

(2)在《官方公报》中登载注册文件摘要,同时出示刊登费用的支付凭证。

(3)在哥斯达黎加银行或其当地代理与分支机构中存入首批股本金(Equitypayment),通常为100-1000美元现金不等,直到完成注册登记后方可取出;同时,根据《税法》第二条关于公共注册的要求,在上述银行存入印花税或注册登记费。

(4)公司注册人将公证机构编撰的公共文件、印花税支付凭证、标明注册文件摘要、已公布的公证材料和支付文件以及新公司及经营管理人员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提交到商业注册局。多数情况下,公司登记注册可以在15至30天内完成。

【进行其他法定登记】新公司必须向财政部所得税办公室进行税务登记,承诺作为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在国家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登记,为公司雇员投保职业险;同时,还应在社保局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为公司雇员支付社保费用。

【申请各类许可】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需要申请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外国公司代理许可证、环境许可等。

中资企业应聘请当地合格的商务律师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各项手续。

6.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6.2.1获取信息

哥斯达黎加各种招标信息会在相关招标单位的网站或全国性报纸上公布,有些项目会在招标前召开发布会,向感兴趣的公司发布招标信息。主要渠道有:

——电力及电信工程:https://www.grupoice.com/wps/portal/ICE/Transparencia/compras

——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

https://www.mopt.go.cr/wps/portal/Home/informacionrelevante/transparencia/comprasycontrataciones/

——建筑业联合会:www.construccion.co.cr

——应急管理:

https://www.cne.go.cr/transparencia/compras_contrataciones/licitaciones/index.aspx

——铁路交通:

http://www.incofer.go.cr/licitaciones-publicas/

——医疗卫生:

https://www.ccss.sa.cr/licitaciones

——公共采购:

https://cgrweb.cgr.go.cr/apex/f?p=307:140:::NO:140:P49_REPORTE_SELECCIONADO:P

6.2.2招标投标

哥斯达黎加《公共采购法》(LeydeContrataciónAdministrativa)规定,哥斯达黎加中央政府牵头的基础设施项目均需通过国内或国际公开招标,招标程序的安排和实施会通过相关机构(公共工程部、各国有银行等)或国有公司(ICE、AYA、各国立大学等)进行。参加哥斯达黎加各类公共招标须在有关招标单位进行注册,进入供货商名录后即可参加投标。通常向招标单位直接索取标书即可,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哥斯达黎加《公共采购法》将两国政府间项目作为例外,允许两国政府间就此类项目进行议标。但是,由于公开透明原则以及公共舆论影响,该模式的应用实例非常少。

根据哥斯达黎加的惯例,一旦项目授标,招标单位或业主单位应提供或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许可,承包商则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法律及财务要求。

《公共采购法》原文链接: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nValor1=1&nValor2=24284&nValor3=95769¶m1=NRTC&strTipM=TC

6.2.3政府采购

各公共部门必须按照哥斯达黎加规划和经济政策部以及财政部发布的预算、薪酬和用工政策等制定年度预算,预算案必须通过内外部双重批准,内部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外部是由总审计署审批。预算案获总审计署批准后,各公共部门才能依法支出。总审计署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全面或专项审计,依法监督政府采购、签署重要合同等行为,对使用国有资产不当等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罚。

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详见:https://www.observatoriocomprapublica.go.cr/

6.2.4许可手续

政府对投标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标书中会对应标人提出资质要求(如资本金、是否在哥斯达黎加注册、符合某种安全标准、施工经验等等)。

承包建筑工程的外国公司,需在工程师协会注册,并根据具体承包项目种类,雇用已在工程师协会正式注册的相关工程师(如电气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土建工程师等)作为工程负责人员,建筑图纸需要经过在工程师协会注册的设计工程师签字和市政府批准,并购买建筑安全保险、工程保险和人员保险等,才能开始施工。

6.3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6.3.1申请专利

国家注册局工业产权处(ElRegistrodelaPropiedadIndustrial)负责专利申请事项。哥斯达黎加加入了《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在哥斯达黎加注册的发明专利,自注册之日起,享有20年保护期。

具体规定哥国家注册局官网:

http://www.registronacional.go.cr/propiedad_industrial/propiedad_industrial_normativa.htm

6.3.2注册商标

工业产权处负责商标注册工作。经工业产权处注册的商标和其他显著标志受到法律保护,保护期为10年,到期后可不限次数延期,每次延期的保护时间为10年。

具体规定详见《商标和其他显著标志法》和《商标和其他显著标志法条例》。

http://www.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45096&nValor3=72368&strTipM=TC

http://www.registronacional.go.cr/propiedad_industrial/documentos/pi_normativa/decretos/Reglamento%20a%20la%20Ley%20de%20marcas%20y%20otros%20signos%20distintivos%201.pdf

6.4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报税的相关手续

6.4.1报税时间

法定纳税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得税报税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3月15日。增值税的报税时间为次月15日前。

6.4.2报税渠道

纳税企业可以直接向税务局或通过电子税务平台

(https://atv.hacienda.go.cr/ATV/login.aspx)提交纳税申报单,并自行在授权银行办理纳税。

6.4.3报税手续

纳税企业提交纳税申报单,必须缴纳全部应纳税额。

6.4.4报税资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是纳税申报单。所得税计算方法详见:

https://www.hacienda.go.cr/docs/InfografiaPagosParciales2022.pdf

6.5工作准证办理

6.5.1主管部门

内政、警察和公共安全部下属移民局负责工作许可的颁发。

6.5.2工作许可制度

移民局发放临时性、售后事务、边境居民、商务访问、家政服务、企业法人聘请专职人员、个人聘请专职人员、农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个体户、特定项目人员、汇款人员、哥斯达黎加机构因安全问题特殊聘请人员、艺术家体育家及表演家14种工作许可。获得相关许可的外籍公民方可在哥工作。

6.5.3申请程序

临时工作许可由企业提交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获得哥斯达黎加临时工作许可:科学家、专家、教师、技术人员、企业或机构聘请的专职人员、本土企业或国际企业的管理人员与董事会成员。

临时居留许可由企业申请,在当地注册过的外国企业可申请此类工作许可。

6.5.4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许可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许可类型不同,具体内容请见哥斯达黎加移民局网站:

https://migracion.go.cr/Paginas/Categor%c3%ada%20Migratorias%20%28Extranjer%c3%ada%29/Primera%20Vez/Residencia-Temporal.aspx

7.中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7.1境外投资

中资企业要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哥斯达黎加国情,准确把握政治和经济形势;正确认识哥斯达黎加不同机构职能和相互制衡关系,做到心里有数;对哥斯达黎加部分政府部门效率不高应有足够思想准备,切忌急于求成;中资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坚决杜绝不正当的经营行为,在当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做好交友工作,夯实企业和项目在社会各阶层的认同感;关注当地舆情,拓展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地采取相应对策;聘请资深专业律师,为开展业务和维护权益保驾护航。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2022年6月以来,哥斯达黎加本币科朗对美元大幅升值,中资企业应注意规避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

(2)中国普通公民申请哥斯达黎加签证时间较长,一般仅能获得30天的停留时间,抵达后应及时办理当地的工作许可或临时居留许可。

(3)持美国(不含过境签证)的有效多次往返入境签证(B1/B2)可直接入境,无需办理哥斯达黎加签证,入境后可在哥停留期不超过30天且不能超过该签证的有效日期。

(4)从黄热病疫区国家赴哥人员,应持有效的黄热病疫苗接种证书,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5)近年来,哥斯达黎加偷窃和抢劫的发案率显著上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6)哥斯达黎加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运转体系,政府资源有限,公共支出不足;议会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审批权力常受到党派或利益集团博弈的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缓慢甚至无疾而终;总统任期4年且不得连任,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会受到影响;部分公共部门办事效率低,审批程序繁琐费时,且相互间缺乏协调和沟通。

(7)近年来,哥斯达黎加政府在保持经济增长、减少财政赤字、降低能源成本、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遇到严峻挑战,财税改革举步维艰,行政管理效率不高、基础设施老化和经营成本攀升,影响了其国际竞争力。

7.2对外承包工程

中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承包工程须注意的问题有:

(1)语言问题

哥斯达黎加要求所有招标文件应为西班牙语,中资企业常因文件语言表述水平欠佳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承揽工程的方式

哥斯达黎加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业主自筹、信托融资以及特许经营;实施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为防止腐败同时最大限度减低成本,哥斯达黎加很少采用EPC模式,而是将设计、供货、施工等部分通过分段招标的方式实施,造成项目规模不大但周期长,且脱节式分段招标易造成施工隐忧。信托融资要求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必须对哥方资信和财务状况、项目盈利预期和潜在风险有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设计好贷款结构和还款担保。

(3)劳务问题

哥斯达黎加对外籍务工人员限制严格,办理签证时间较长。哥斯达黎加保护本国劳工权益,对当地用工比例有明确规定。哥斯达黎加法律规定雇佣员工须保证社会福利齐全,辞退员工需支付相应补偿。当地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工数量不多,难以满足大型工程项目的需要。

(4)项目规划小、要求高

在哥斯达黎加登记注册的建筑公司有1000余家,但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哥斯达黎加工程项目规模不大但规范标准高,项目金额低于很多中资企业的预期。

哥斯达黎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HSE),项目成本较高,也容易影响工程进度,增加了部分中资企业的适应难度。

(5)行政事项耗时长

在哥斯达黎加承揽工程所涉及的工程许可证、CFIA注册申请等政府许可繁琐耗时。

(6)做好调研

由于国情、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提醒有意赴哥斯达黎加承揽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对哥国市场及文化背景做好深入调研。

7.3对外劳务合作

由于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对中国劳务人员签证发放手续繁杂、要求严格,建议企业至少提前3个月备齐赴哥斯达黎加签证申请材料,以免因难获签证导致人员无法到位而影响业务进度。中资企业应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及时申办劳务许可,为劳务人员办理各种保险,加强人员日常管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非法滞留情况的出现。此外,哥斯达黎加移民局办理工作许可耗时较长,且最长有效期为1年,曾有企业因未能及时办理或按时年检导致人员非法滞留,建议企业在人员抵哥后及时为其申请工作居留,并按时做好延期工作。中方人员应遵守哥斯达黎加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众的文化、宗教、风俗和生活习惯,与当地民众和谐相处。同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言行,遇有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动。

7.4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哥斯达黎加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中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8.中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如何建立和谐关系

8.1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哥斯达黎加被誉为“拉美民主样板”,实行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公平、透明、法制”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新闻媒体享有高度自由,发挥社会监督职能,被称为“第四权力”。政府行政公开透明,常常在社会和媒体面前“无密可保”。中资企业在开拓市场时,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哥斯达黎加政治和社会特点,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坚决杜绝不正当的经营行为,在当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做好交友工作,夯实企业和项目在社会各阶层的认同感,不能仅局限于交好少数政府或议会要员,还应注意建立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1)知法。了解劳工法律,在律师指导下处理相关事务。

(2)守法。严格遵守雇佣、薪酬、解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沟通。指定有经验且社会关系广泛的职员与工会组织保持经常性沟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和谐。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凝聚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

(5)尊重。哥斯达黎加工会在劳资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中资企业应充分尊重当地工会,建立友好平等对话机制。

【案例】华为公司采取聘请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与公司本地员工签订合同、并由其作为本地人力资源事务全权代理的做法,处理与员工及工会相关事宜,避免了因劳资关系与工会产生矛盾。

8.3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哥斯达黎加民众对中资企业态度总体友好,对中国员工勤劳肯干的工作态度表示钦佩。中资企业应尽量做到:

(1)入乡随俗,增进了解。尊重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杜绝破坏环境、侵犯隐私、不文明行为等现象,入乡随俗,学习当地语言,增进与当地居民交往。

可在项目驻地设立开放日,邀请附近社区居民到企业参观做客,展示中资企业文化和理念,增进了解。

(2)让利于民。根据所处社区情况特点,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与当地居民友好相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项目土建分包方面,尽可能聘用当地员工,避免产生就业矛盾。

【案例1】华为公司每年例行举办1-2次履行社会责任及回馈当地社会的活动,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及教育领域,并积极邀请当地居民参加。

【案例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在分包承建哥斯达黎加楚卡斯电站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采取修筑道路、改建房舍、建设水井、捐赠医疗设备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而受到附近民众的交口称赞,双方人员互帮互助,相处融洽。

8.4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1)尊重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哥斯达黎加大部分居民信仰天主教,应尊重当地宗教习惯,不能随意拿宗教信仰开玩笑,在宗教仪式场所保持肃静尊重,切忌大声喧哗围观。

(2)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吃饭时不要强行劝酒,各人随意为佳。不要打听个人隐私,如情感、工资收入等方面问题。根据场合恰当着装,忌赤膊、衣冠不整或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哥斯达黎加有严格的禁烟规定,务必注意吸烟场合。不要随地吐痰。

【案例】华为公司由法务和本地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法律事宜。社交和商务场合严格遵守当地法律,遵循当地公开透明及公正原则。

8.5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哥斯达黎加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绝不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是以生态保护而闻名的绿色国度。中资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切实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估、达标排放、环保应急管理等义务。

【案例】中国港湾承建32号公路改扩建项目中,严格遵守当地环保规定,由专业部门派专业人员安全转移施工中发现的树懒、蜥蜴等动物。

8.6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哥斯达黎加法律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明确要求,但中资企业应注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应深入了解哥社会价值取向,特别是项目所在地社区民意,承担必要的民生投入,造福当地民众。要注意当地对就业、纳税、环保、安全、劳工等方面的合理诉求,秉承和谐共赢的发展理念,入乡随俗,安全生产,绿色经营。

【案例1】2019年11月27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援哥项目管理单位现场管理组、施工技术组和哥斯达黎加卡尼亚斯市政府、AYA公司,共同在卡尼亚斯市安东尼小学组织“爱心”传递活动,卡尼亚斯市长费尔南多受邀与当地近900名师生及家长共同参加此次活动。

【案例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0年3月18日,中国和哥斯达黎加举行新冠疫情专家视频连线会议。上海市疾控中心、华山医院的中方专家。哥斯达黎加国家社保局、国家儿童医院的专家,以及哥斯达黎加外交部代表共20余人通过网络与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哥斯达黎加)为这次视频会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2020年3月23日,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新冠肺炎防控经验交流视频工作会议举行,中方专家和25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政府官员及专家与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哥斯达黎加公司)为哥方连线提供技术支持。

【案例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哥斯达黎加)持续通过“未来种子”、华为ICT学院、女性奖学金等项目建设本地ICT人才生态;通过声学人工智能等技术助力金刚鹦鹉栖息研究及保护生态多样性行动。

上述公司的惠民做法在当地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8.7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1)加强正面宣传。应有意识地与当地主流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可采取邀请参观、主动供稿、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做好公关工作,加强对中资企业文化和项目社会效益的正面宣传。

(2)重视危机公关。由于缺乏深入了解,中资企业在推进项目时经常会遇到媒体或社会的质疑。这时,不宜一味排斥媒体追问,应分析问题所在,搜集证据,在专业人士或公关公司的指导下,在尊重事实、以理服人的基础上通过媒体向社会及时说明真相,增信释疑,避免事态发酵恶化。

8.8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哥斯达黎加法制健全,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等政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贪污腐败现象很少。中资企业应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的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常识培训,做到知法守法,合理应对。

遇有政府人员执行公务时,首先应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和执法手续,如必要,记录重要信息,供日后维权申诉之用;态度不卑不亢,积极配合执法,必要时应有律师在场陪同处置;如遇不公正待遇,不要与执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更不可一走了之或行贿解决,应留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申诉;正当处罚及时缴纳;随身携带身份证明,保存好重要文件供查验使用。

【案例】华为公司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规定,并安排专门的法务部门律师统一负责与相关执法部门打交道。

8.9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文化百花齐放大花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资企业走出的步伐,中资企业在哥斯达黎加开展投资合作过程中应注重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加深与当地社会的和谐关系。

【案例】华为公司以本企业产品作为奖品,赞助孔子学院“汉语桥”比赛和华人庙会,既推动了中国文化的传播和推广,也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

8.10其他

中资企业应与中国或当地的其他企业同行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企业在积极努力拓展市场的同时,应时刻自律,不仅应尊重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更要与中国同行和谐相处,有序竞争,注重中资企业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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