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发展简史】
泰国有700多年的历史和文化。泰国古称暹罗,公元1238年建立了素可泰王朝,开始形成较为统一的国家。到目前为止,泰国先后经历了素可泰王朝、大城王朝、吞武里王朝和曼谷(却克里)王朝。现任国王哇集拉隆功为拉玛十世王。
【国际地位】
在东南亚地区举足轻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与美国一直保持传统盟友关系,在经济、军事等方面有密切联系。同时,注重发展同中国、日本和印度的关系,重视开展睦邻外交,积极改善与柬埔寨、缅甸等邻国关系。
重视国际及区域合作。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框架内处理国际事务的各项行动,是联合国成员中重要一员。是东盟创始国之一,积极参与东盟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与穆斯林国家关系。谋求在国际维和、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及禁毒合作等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地处中南半岛中部(北纬5°30′-21°,东经97°30′-105°30′),东南临太平洋泰国湾,西南临印度洋安达曼海。西部及西北部与缅甸交界,东北部与老挝毗邻,东连柬埔寨,南接马来西亚。
国土面积51.3万平方公里,在东南亚地区仅次于印度尼西亚、缅甸;50%以上为平原和低地。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泰国首都曼谷属于东7时区,比北京时间晚1小时。泰国无夏令时。
1.2.2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主要有钾盐、锡、钨、锑、铅等,还有重晶石、宝石、石油、天然气等。
1.2.3气候条件
全国大部分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明显分为热季(2-5月中旬)、雨季(6-10月中旬)和凉季(11-翌年2月)3个季。全年平均气温27.7℃,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首都曼谷最热的月份是4月,平均高温为35℃,平均低温为27℃;最冷的月份是12月,平均低温为22℃,平均高温为31℃。泰国年平均降水量为1100毫米。平均湿度为66%-82%。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截至2023年底,泰国总人口约6605万人。在全国77个府级行政区中,人口最多的五个府分别为曼谷(547万)、呵叻(263万)、乌汶(187万)、清迈(179万)、孔敬(178万)。劳动力人口占比约60%。华人占比约12%-14%,大部分居住在曼谷、清迈、普吉等地。
1.3.2行政区划
全国分北部、中部、南部、东部和东北部五个地区,共有77个府,府下设县、区、村。各府府尹为公务员,由内政部任命。首都曼谷是唯一的府级直辖市。曼谷市长和芭提雅市长由直选产生。首都曼谷位于湄南河畔,面积1569平方公里,人口约547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曼谷是泰国最大城市、东南亚第二大城市,也是泰国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泰国第二大城市清迈是泰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古城,是泰国北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清迈府总面积20107平方公里,人口约179万,城区人口67万;首府清迈市面积40平方公里。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是国家主权和统一的象征。2016年12月1日,拉玛十世哇集拉隆功国王正式登基。
【议会】
国会由上、下议院组成。现任下议院500名议员于2023年5月选举产生,国会主席兼下议院议长万诺。2023年5月成立新一届上议院,由200名议员组成,2024年7月起就职,国会副主席兼上议院议长蒙坤·素拉沙乍。
【司法】
泰国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司法系统由宪法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构成。
宪法法院主要职能是对议员或总理质疑违宪、对已经国会审议的法案及政治家涉嫌隐瞒资产等案件进行终审裁定,以简单多数裁决。由1名院长及14名法官组成,院长和法官由上议长提名呈国王批准,任期九年。
行政法院主要审理涉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间或公务员与私企间的诉讼纠纷。行政法院分为最高行政法院和初级行政法院两级,并设有由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和9名专家组成的行政司法委员会。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任命须经行政司法委员会及上议院同意,由总理提名呈国王批准。
军事法院主要审理军事犯罪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司法法院主要审理不属于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分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三级,并设有专门的从政人员刑事厅。另设有司法委员会,由最高法院院长和12名分别来自三级法院的法官代表组成,负责各级法官任免、晋升、加薪和惩戒等事项。司法法院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宪法】
现行宪法于2017年4月经哇集拉隆功国王御准生效,系泰国第20部宪法。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是泰国最高的司法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大法官是最高执法者,由国王任命。根据2017年宪法,宪法法院可以直接审判涉嫌贪污的政治人物。
【政府】
2024年8月16日,经新一轮下议院会议投票,并经国王御准,佩通坦·钦那瓦(PaetongtarnShinawatra)正式被任命为泰国第31任总理。
1.4.2主要党派
【为泰党】(PheuThaiParty)
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创始人是班中萨·翁拉达纳万,现任党首是佩通坦·钦那瓦。该党曾于2011年7月的国会选举中胜出,由前总理塔信·钦那瓦的妹妹英拉·钦那瓦出任泰国第28任总理,成为泰国历史上首位女总理。2019年3月国会下议院选举中,为泰党获得下议院席位数量最多,但因未能在上议院投票中获得足够多选票,为泰党在国会中成为第一大反对党。2023年5月泰国再次举行国会下议院选举,为泰党获得下议院第二多选票,经与其他党派组成执政联盟,当年8月,为泰党候选人赛塔·他威信当选泰国第30任总理。2024年8月,赛塔因违规任命内阁部长被判解除总理职务,为泰党候选人佩通坦·钦那瓦经新一轮下议院选举,当选泰国第31任总理。
【自豪泰党】(BhumjaithaiParty)
2008年11月5日成立,创始人是披帕·普隆瓦拉蓬,现任党首是阿努廷·参威拉军,在内阁中任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自豪泰党将民粹主义写入党纲,2019年大选时主张以“大麻自由化”推动发展泰国经济。2023年5月泰国国会下议院选举出的500个议席中,自豪泰党以71席位列第三位,是泰现政府执政联盟成员之一。
【国民力量党】(PalangPracharatParty)
国民力量党是2018年由泰军政府中的部分平民阁员所创立的亲军方和主张保守主义的政党。
【联泰建国党】(UnitedThaiNationParty)
联泰建国党于2021年3月由时任巴育总理办公室助理部长瑟萨功成立,被认为是保守派,既支持军方又支持君主制。
【前进党】(MoveForwardParty)
前身为成立于2014年的泰国国家发展党,创立之初以“共同发展,打击腐败,坚持泰国特色”为口号,2020年改名为前进党,吸收了大量被解散的泰新未来党党员。2020年5月,原新未来党副秘书长皮塔被选为党首,支持者以年轻群体为主,反独裁,主张民主,该党在社交平台上具有广泛的影响力。2023年5月泰国国会下议院选出的500个议席中,前进党占151席,成为下议院第一大党。2023年7月泰国选举委员会指控皮塔持有传媒公司iTV的股份,后否决其总理候选人资格。9月皮塔宣布正式辞去前进党党首职务。2024年8月7日,宪法法院下令解散前进党,并禁止前进党高层成员在未来10年内执政。该党主要成员随后宣布成立人民党。
【民主党】(DemocratParty)
泰国历史最悠久的政党,成立于1946年4月6日。其成员主要来自政界、法律界、经济界以及知识分子等精英阶层。政策趋向于维持君主立宪制度,维护泰国中产阶级利益。
1.4.3政府机构
泰国的政府机构组成:包括总理府、19个政府部委、6个不隶属总理府或部委的政府部门和7个依照宪法成立的独立机构。现任政府于2024年8月16日经国王御准组成。
【政府部委】
国防部、财政部、外交部、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教育部、旅游与体育部、农业与合作社部、交通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能源部、商业部、内政部、劳工部、司法部、科学技术部、公共卫生部、工业部、数字经济和社会部、文化部等。
【不隶属总理府或部委的政府部门】
皇室事务局、皇室秘书处、皇室计划特别委员会、反洗钱办公室、国家学术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佛教办公室等。
【依照宪法成立的独立机构】
选举委员会、国家人权委员会、国家通信事务委员会、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国家经济社会委员会、土地资金检察办公室和政府官员舞弊调查办公室等。
【泰国主要经济部门】
财政部、商业部、能源部、工业部、交通部、农业与合作社部、旅游与体育部等。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泰国第一大民族为泰族,其他民族还有华族、马来族、高棉族、克伦族、苗族等。泰族人曾称“暹罗人”,在全国都有分布,占总人口的75%,主要信仰佛教。
1.5.2语言
泰语为国语,官方语言为泰语和英语。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方言,但以中部曼谷地区的方言为标准语。潮州话、海南话、广东话在泰籍华人中使用较为普遍。
1.5.3宗教和习俗
主要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印度教。佛教是泰国宗教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文化艺术等领域有重大影响,在泰国享有崇高地位。
泰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被誉为“微笑国度”。泰国人性情温和、注重礼仪,尊重长辈。人们见面时通常将双手合十于胸前,互致问候,合十后也可不再握手。见僧侣一般均以合十回礼。女性不得与僧侣握手或递送物品。泰国人视头部为最神圣的部位,忌讳别人触摸。长辈在座时,晚辈或下级必须绕道或弯腰穿行。忌用左手传递东西、接拿物品。坐时忌跷二郎腿,也不应将脚指向别人。谈话时,忌用手指指对方。到寺庙烧香拜佛或参观时,须衣冠整洁,脱鞋。
1.5.4科教和医疗
【教育】
泰国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为12年制,即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中等专科职业学校为3年制,大学一般为4年制,医科大学为5年制。著名高等院校有:朱拉隆功大学、法政大学、农业大学、清迈大学、孔敬大学、诗纳卡琳大学、玛希敦大学、易三仓大学和亚洲理工学院等。此外,还有兰甘亨大学和素可泰大学等开放大学。
【医疗】
泰国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医疗队伍和现代化的医疗器械,在国际上赢得了很多声誉。除公立医院外,泰国全国共有400多家私人医院,其中曼谷康民医院、曼谷国际医院等都是兼具高科技设施和高水平医护队伍的国际化私立综合医院。
在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分为3类保障制度:一是社会福利型的医疗保障制度,包括针对政府公务员及其家属免费医疗的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6-11岁的小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和尚、退伍军人等实行免费医疗;二是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即对于正式部门、私营企业雇员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障计划以及对雇员因工受伤的工人补助计划;三是自愿医疗保险,包括私人健康保险和健康卡制度,后者主要针对没有参加前两项保障计划的其他泰国公民。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目前泰国共有9个全国性工会组织,总部多设在曼谷或北榄府。泰国工人大会(LCT)、泰国国家工人代表大会(NCTL)和泰国行业工会(TTUC)3家工会为国际劳工组织成员。
1.5.6主要媒体
泰国媒体以私营为主,按市场规则运作。泰文媒体是主流媒体,英文、华文媒体为辅。
【电视媒体】
泰国共有6家无线电视台,都设在曼谷,大部分电视节目通过卫星转播。电视网覆盖全国。
【广播媒体】
广播电台有230多家,其中由政府民众联络厅掌管的有59家。泰国广播电台为国家电台,设有国外部,用泰、英、法、中、马来、越、老、柬、缅、日等语言广播。大多数波段由各类政府机构管理并经营,包括军队、公立大学、邮政部门、公共关系部门和MCOT集团。
【报纸媒体】
泰文报刊:综合性日报《泰叻报》和《每日新闻》的发行量分列全国前两位。英文报纸主要有:《曼谷邮报》和《民族报》等。
中文报纸主要有:《星暹日报》《世界日报》《新中原报》《中华日报》等。
近年来,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成为更受年轻群体关注的信息传播渠道。NATION、THAIPBS、MCOT等泰媒体集团均开设多个网络宣传频道。
1.5.7节假日
泰国节日较多,除国际性节日如公历新年外,许多与宗教相关的节日及王室纪念日都是法定假日。泰国华人众多,民间也庆祝春节、中秋节等华人传统节日。
泰国的政府机关普遍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日公休;部分企业周六需工作。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经济增长】近5年来泰国经济发展呈波动趋势。2020年因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大幅下滑,2021年经济开始缓慢复苏,近两年增速在东盟国家中处于较低水平。详见下表:
表2-12019-2023泰国经济总量及经济增长情况
|
年份 |
GDP(亿美元) |
GDP增长率(%) |
人均GDP(美元) |
|
2019 |
5441 |
2.2 |
7850 |
|
2020 |
5005 |
-6.1 |
7201 |
|
2021 |
5062 |
1.6 |
7264 |
|
2022 |
4955 |
2.5 |
7094 |
|
2023 |
5135 |
1.9 |
7332 |
资料来源: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C)
注:美元GDP为现价;GDP增长率按照价值链法(CVM)核算。
【GDP产业结构】2023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泰国GDP的比重分别为
8.6%、32.9%和58.5%。
表2-22019-2023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
年份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
2019 |
8.1 |
33.6 |
58.3 |
|
2020 |
8.7 |
33.2 |
58.1 |
|
2021 |
8.5 |
34.8 |
56.7 |
|
2022 |
8.8 |
35.0 |
56.2 |
|
2023 |
8.6 |
32.9 |
58.5 |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GDP构成】2023年,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占泰国GDP的比重分别为24%、74.3%和1.7%。
表2-32019-2023年投资、消费、净出口占GDP比重
|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投资(%) |
23.81 |
23.74 |
28.63 |
27.87 |
24.00 |
|
消费(%) |
65.94 |
70.84 |
70.56 |
72.23 |
74.30 |
|
净出口(%) |
9.35 |
5.19 |
0.03 |
-2.34 |
1.70 |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财政收支】
根据泰国财政部数据,2023财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泰国财政收入26657亿泰铢(约合762亿美元),同比增加1%;公共支出32624亿泰铢(约合932亿美元),同比增加1%;预算赤字为5967亿泰铢(约合170亿美元)。
【外汇储备】
根据泰国中央银行数据,截至2023年末,泰国外汇储备2016亿美元。【通货膨胀】
根据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C)数据,2023年泰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为1.2%。
【失业率】
根据泰国NESDC数据,截至2023年末,泰国失业率为0.81%。
【债务】
根据泰国财政部公共债务管理办公室数据,截至2023年末,泰国公共债务110846亿泰铢(约合3167亿美元),占GDP的61.34%。根据泰国央行数据,2023年泰国对外债务为1943亿美元。外债的规模和条件不受IMF等国际组织限制。
【主权债务评级】
截至2023年末,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泰国主权信用评级维持Baa1,展望为稳定。
2.2重点/特色产业
(1)主要产业和特色产业【农业】
农业是泰国的传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约占GDP的8.6%。泰国全国耕地面积约1500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31%。农产品是泰国重要出口商品之一,主要种植品种包括:稻米、天然橡胶、木薯、玉米、甘蔗、热带水果。2023年,泰国农产品出口额达268亿美元,其中对华出口约占四成。2023年泰国出口大米51亿美元,出口木薯产品37亿美元,主要对华出口农产品为热带水果、木薯。
【工业】
出口导向型工业,约占GDP的33%,重要门类有电子、塑料、食品加工、纺织、玩具、汽车装配、建材、石油化工、轮胎等。泰国汽车生产基础较好,产业链齐全,本田、丰田、马自达、日产、三菱等日系公司是在泰主要汽车产业的投资商。近年,中国上汽、长城汽车、比亚迪、长安等车企在泰投资设厂。电子设备制造也是泰国特色产业,日本、美国、中国台湾地区多家电子企业落户泰国。
【旅游业】
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旅游地点有曼谷、普吉、芭提雅、清迈、大城、甲米、华欣、苏梅等。旅游业是泰国服务业的支柱产业。据泰国旅游和体育部数据,2023年赴泰外国游客2809万人次,创收1.2万亿泰铢。2024年上半年赴泰外国游客1750万人次,接近疫情前水平,同比增长35%,其中中国游客居首,共343万人次。
(2)各产业中的大型企业
农业:正大集团(CPGROUP)、两仪集团(MITRPHOLGROUP)等
工业:海湾(GULF)、泰国国家石油有限公司(PTTGROUP)、暹罗水泥集团(SCG)、伟华集团(WHA)、TCC集团、安美德集团(AMATAGROUP)等
服务业:尚泰集团(CentralGroup)、正大集团(CPGROUP)、沙哈帕集团(SAHAPATGROUP)等
(3)2023年大型知名并购项目
2023年泰国并购金额居前的行业是能源和自然资源、交通和物流、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
2023年1月,泰国Bangchak公司宣布以6.26亿美元收购Esso(泰国)66%股权。
2023年1月,泰国SCB银行等多家主体联合收购泰国FlashExpress公司21.4%股权,出资金额4.48亿美元。
2023年3月,泰国主要电信公司True和DTAC合并成立新公司TrueCorp,成为泰国用户规模最大的运营商。
2023年7月,泰国BKV-BPP电力公司以4.6亿美元收购美国得克萨斯州TempleII天然气发电厂。
2023年12月,顺丰集团以2.05亿美元收购泰国KerryExpress公司27%股权。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泰国的公路交通运输业较发达,公路网覆盖全国城乡各地,分为国道及附属公路、地方公路、特别高等级公路。据东盟秘书处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泰国全国公路总里程70.4万公里。根据泰国交通部数据,全国公路中,国道及附属公路10万公里,地方公路60万公里,高速公路560公里。
与中国及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情况如下:
【与中国】主要通过“昆曼公路”前往中国。
(1)R3A线路:泰国曼谷—老挝—中国昆明,全长约1880公里;
(2)R3B线路:泰国曼谷—缅甸—中国昆明,全长约1850公里。
【与老挝】有11个府与老挝接壤,陆路口岸14个(含跨湄公河水路口岸),主要可通过清莱、廊开、穆达汉、那空帕农等府的泰老友谊大桥前往老挝。
【与缅甸】有10个府与缅甸接壤,陆路口岸3个,主要通过泰国达府美索口岸,清莱美塞口岸前往缅甸。
【与马来西亚】有5个府与马来西亚接壤,陆路口岸9个,主要通过沙墩等5个口岸前往马来西亚。
【与柬埔寨】有7个府与柬埔寨接壤,有陆路口岸6个,主要通过沙缴府口岸等前往柬埔寨。
2.3.2铁路
泰国铁路系统开发较早,大部分为米轨铁路。据东盟秘书处网站数据,截至2023年,泰国铁路总里程5109公里,客运量4.98亿人次,货运量1145.6万吨(2021年)。泰国交通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泰国铁路里程超过4800公里,覆盖全国47府;城市轨道交通超200公里,集中在曼谷及周边。4条主要铁路干线以曼谷为中心,向北部、东部、南部及东北部延伸。
目前,从中国云南昆明连接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铁路大部分路段由现有铁路连接而成。
2014年12月,中泰双方签订《开展铁路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同意开展高铁建设合作。中泰高铁项目设计时速250公里,分两期执行。2017年12月21日,一期工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设计采用中国标准。截至2024年7月,施工进度约33%。
此外,由曼谷有客运铁路南下至马来西亚和吉隆坡。曼谷至吉隆坡,需时约40小时。曼谷至新加坡,需时约46小时左右。
2024年7月19日,泰国曼谷至老挝万象开通跨境铁路客运列车,列车从曼谷-万象为133号,晚上9:25从曼谷阿批瓦中央车站出发,次日早上9:05抵达万象站;返程为134号快车,下午6:25从万象站出发,次日早上7:30抵达曼谷阿披瓦中央车站。
2.3.3空运
泰国航空业比较发达。航空客运已成为外国游客入境泰国的主要运输方式,乘飞机入境泰国的外国游客人数占其外国游客总人数约80%。在货物运输方面,由于航空货运费用较高,航空货运总额仅分别占国内货运比重和国际货运比重的0.02%和0.3%。据东盟秘书处网站数据,2023年泰国航空货运吞吐量27.8万吨。
泰国全国共有38个机场,包括7个国际机场和31个国内机场。共53个国家和地区80家航空公司设有赴泰国固定航线,89条国际航线可达欧洲、美洲、亚洲及大洋洲40多个城市,国内航线遍布全国21个大、中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成都、汕头等都有固定航班往返曼谷。
2.3.4水运
泰国的水运分为海运和河运。内陆水道长4000公里,湄公河和昭披耶河(俗称湄南河)为泰国两大水路运输干线。全国共有47个港口,其中海湾港口26个,国际港口21个。主要港口包括林查班港(LaemChabangPort)、曼谷港(KhlongToeiPort(BangkokPort))、清盛港(ChiangSaenPort)、清孔港(ChiangKhongPort)和拉廊港(RanongPort)等。海运线可达中国、日本、美国、欧洲和新加坡。据泰国港务局统计,2024年财年泰国海港吞吐量约810万标准箱(TEU),其中林查班港690万个,曼谷港106万个。
2.3.5通信
据泰国国家广播和电信委员会(NBTC)统计,截至2023年底,手机号码使用已达1.21亿个,普及率183%;互联网用户6167万人,其中宽带安装1148万户,每户普及率40.05%,人均普及率17.39%;固定电话用户近年来逐渐下降,安装409万户,人均普及率6.15%。泰国政府把数字经济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也制定政策框架促进5G技术应用,鼓励开发5G产品和服务,通过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5G产业生态。
2.3.6电力
伴随经济发展,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泰国电力局数据显示,2023年泰国总装机容量为49603.79MW,其中火力发电3687MW,水电3986.4MW,天然气发电8400MW,柴油发电30.4MW,可再生能源发电133.22MW,进口33366.77MW。
2.4物价水平
泰国各地物价水平不同,曼谷地区最高。根据城市生活数据平台Expatistan,曼谷生活成本低于50%的亚洲城市,低于78%的世界城市。曼谷整体生活成本与北京相差不大,其中住房成本低于北京27%,交通成本高出54%。
2023年的曼谷物价大约为:
日常用品:商业区基本午餐263泰铢,500克无骨鸡胸肉65泰铢,1升全脂牛奶67泰铢,12个鸡蛋88泰铢,1公斤西红柿78泰铢,1公斤苹果79泰铢;
住宿:昂贵地区85平方米房屋月租金6.3万泰铢,45平方米月租金2.9万泰铢,普通区域85平方米房屋月租金3.9万泰铢,45平方米1.5万泰铢,85平方米公寓(住2人)每月水电煤气费4411泰铢,网络费每月412泰铢。
其他相关费用也可参考该平台数据。
2.5发展规划
【泰国4.0战略】
2016年,泰国政府提出“泰国4.0”战略,国家投资政策将向“核心技术、人才、基础设施、企业和目标产业”五大领域倾斜。十大目标产业将成为泰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分别为汽车制造、智能电子、高端旅游与医疗旅游、农业与生物技术、食品深加工、工业机器人、航空与物流、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数字经济、医疗中心。2022年,增加了人力资源开发与教育、国防两个行业。网站链接:https://www.saerhung.go.th/datacenter/doc_download/a_310717_125838.pdf【国家20年发展战略规划】
2018年10月,泰国《国家20年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7年)》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划主要发展理念是围绕“自足经济”将泰国建设成为稳定、富裕、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力争到2037年跻身发达国家行列。规划主要涵盖6个方面发展目标,包括政治社会稳定,有能力应对外部威胁;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国民收入;发展国民权益,完善教育、医疗健康保障;创造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在保护环境前提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政府执政效率,杜绝贪污腐败,司法系统更加透明、完善和公平等。网站链接:https://sto.go.th/th/about/policy/20-year-strategic-plan
【东部经济走廊计划】
2015年,泰国政府提出东部经济走廊(EEC)发展规划,目标是吸引外资参与东部经济走廊地区建设,改善泰国产业结构,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使泰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2018年5月15日,《东部经济走廊(EEC)经济特区法案》经泰国十世皇御准后正式颁布实施。东部经济走廊连接泰国北柳府、春武里府和罗勇府三地。规划主要内容包括:集中发展12大产业:汽车、智能电子、高端医疗保健旅游、农业和生物技术、食品、工业机器人、物流和航空、生物燃料和生物化学品、数字经济、医疗服务、国防、教育;政府加大力度完善该地区高铁、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17-2021年间投入440亿美元,80%资金来自私营部门,其余为政府投资。网站链接:https://www.eeco.or.th/en
【“十三五”规划】
2021年10月,泰国内阁通过了由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十三五”规划(草案),作为20年国家战略发展总体规划的第2个五年计划,实施期为2023-2027年。“十三五”规划目标:实现泰国总体转型迈向“进步的社会,经济上可持续创造价值增值”。其中,5大主要目标分别为:调整制造业结构向创新型产业转型,培养新时代人才,
创建公平和机会均等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模式以及增强国家应对新形势变化风险的能力。
网站链接:https://www.nesdc.go.th/download/document/Yearend/2021/plan13.pdf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泰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成员,截至目前共对外商签了15项多双边自贸协定,涉及19个国家,包括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印度、秘鲁、智利、斯里兰卡的双边自贸协定,以及作为东盟成员国与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自贸协定,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2022年5月23日,泰国宣布加入由美国发起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与美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文莱共同成为IPEF初创成员国。
泰国出口商品享受美国、瑞士、挪威、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普惠制待遇,其中,美国是普惠制出口的主要目的国。尽管2020年美国先后两次取消了泰国部分出口商品的普惠制待遇,但泰国仍有644种重要商品享受普惠制优惠。
3.2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
根据泰国商业部统计,2023年泰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为5743亿美元,其中出口2846亿美元,进口2897亿美元,贸易逆差51亿美元。
表3-12023年泰国主要贸易伙伴
(单位:百万美元)
|
排名 |
国别(地区) |
贸易额 |
泰国出口 |
泰国进口 |
|
1 |
中国 |
105000 |
34173 |
70827 |
|
2 |
美国 |
67660 |
48353 |
19307 |
|
3 |
日本 |
55789 |
24594 |
31195 |
|
4 |
马来西亚 |
25083 |
11965 |
13118 |
|
5 |
中国台湾 |
21417 |
4814 |
16603 |
|
6 |
阿联酋 |
19062 |
3315 |
15747 |
|
7 |
澳大利亚 |
19054 |
12215 |
6840 |
|
8 |
越南 |
18955 |
11217 |
7738 |
|
9 |
印度尼西亚 |
18371 |
10092 |
8278 |
|
10 |
新加坡 |
18368 |
10240 |
8128 |
资料来源:泰国商业部
表3-22023年泰国主要进口产品
(单位:百万美元)
|
排名 |
商品类别 |
进口额 |
|
1 |
原油 |
32179 |
|
2 |
电器及部件 |
21567 |
|
3 |
机械及部件 |
21236 |
|
4 |
集成电路板 |
19587 |
|
5 |
化工品 |
17817 |
|
6 |
钢铁及制品 |
13168 |
|
7 |
金银珠宝 |
11924 |
|
8 |
天然气 |
11519 |
|
9 |
其他金属矿、废金属及制品 |
11230 |
|
10 |
计算机及零部件 |
9977 |
资料来源:泰国商业部
表3-32023年泰国主要出口产品
(单位:百万美元)
|
排名 |
商品类别 |
出口额 |
|
1 |
汽车及零部件 |
32184 |
|
2 |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零部件 |
17820 |
|
3 |
珠宝首饰 |
14787 |
|
4 |
橡胶产品 |
13237 |
|
5 |
精炼油 |
10194 |
|
6 |
集成电路板 |
9701 |
|
7 |
初级形状的乙烯、丙烯聚合物 |
8877 |
|
8 |
机械及部件 |
8791 |
|
9 |
化工品 |
8056 |
|
10 |
钢铁及制品 |
6953 |
资料来源:泰国商业部
【服务贸易】
泰国是东盟成员国中服务贸易比较发达的国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至2021年泰国以旅游业为主的服务贸易遭受重创,结束了近10年的顺差,转为逆差,同时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21年降至16.5%。疫情后开始复苏,2023年出口实现大幅增长。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数据,2023年,泰国服务进出口总额1280亿美元,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额630亿美元,同比增长62%;进口额650亿美元,同比增长4.2%;逆差20亿美元,同比缩小93%。
2023年,旅游业全年出口额297.08亿美元,占泰国服务出口的三成,由于疫情后国际游客量快速恢复,金额同比大幅增长99%。运输业全年出口额60.56亿美元,同比下降9%。其他服务业全年出口额208.98亿美元,同比增长19%。
2023年,运输业是泰国第一大服务贸易进口项目,全年进口额217.46亿美元,同比下降22%,占泰国服务进口额的33%。旅游业全年进口额115.68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他服务业全年进口额168.48亿美元,同比增长11%,占泰国服务业进口额的25%。
截至目前,泰国未发布其与服务贸易伙伴间数据,但从服务贸易项目进出口状况看,其伙伴主要是东盟其他成员国、欧盟、美国、日本、中国、韩国等。
3.3吸收外资
泰国主要投资来源地有日本、中国、新加坡、美国、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数据统计,2023年泰国外资申请投资优惠项目1394个,吸引外资6632.39亿铢,较2022年分别增长38%和72%。其中,中国申请项目430个,资金1593.87亿铢;新加坡申请项目194个,资金1233.85亿泰铢;美国申请项目40个,资金839.54亿铢;日本申请项目264个,资金791.51亿铢。众多知名跨国公司均在泰国设有分支机构或东南亚总部,负责泰国及东南亚业务发展。
据《世界投资报告》(2024)统计,2023年泰国吸收外资流量45.5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泰国吸收外资存量2908.7亿美元。
3.4外国援助
1946年建国之初,泰国是接受经济和技术援助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对其援助主要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欧洲国家和联合国机构。援助对于转变泰国经济结构、加强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数据库显示,泰国作为发展援助提供者的角色逐步提高,已从发展援助的接受国转变为捐助国。但泰国仍然在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从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基础设施、生产和服务方面接收中国、日本、韩国、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国际组织的发展援助。泰国国际合作署支持其他政府机构接受国外开发援助项目,例如与多国开展人力资源项目合作,与美国进行传染病和传染病项目,与德国进行农业技术和环境项目,与日本进行公共卫生项目等。
3.5中泰经贸
3.5.1双边协定
双方签订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1985年)、《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6年)、《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1997年)、《双边货币互换协议》(2011年签订,2014、2021年续签)等。
2003年10月,两国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实施蔬菜、水果零关税安排。2004年6月,泰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2009年6月,两国签署《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协议》。2012年4月,两国签署《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4年12月,两国央行签署《关于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在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还签订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同时,中泰也均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可享受RCEP的相关经贸投资便利。
除此之外,中泰双方在农产品贸易、检验检疫、投资等领域商签了经贸合作文件。
3.5.2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泰双边货物贸易总额1263亿美元,同比下降5%。中国对泰国前五大出口产品品类为电机电气、机械设备、车辆及零部件、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前五大进口产品品类为电机电气、机械设备、水果、橡胶及其制品、塑料及其制品。
表3-4中泰双边货物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
年份 |
进出口额 |
中国出口额 |
中国进口额 |
进出口额% |
中国出口% |
中国进口% |
|
2019 |
917.5 |
455.9 |
461.6 |
4.9 |
6.3 |
3.4 |
|
2020 |
986.2 |
505.3 |
481.0 |
7.5 |
10.8 |
4.2 |
|
2021 |
1311.8 |
693.7 |
618.1 |
33.0 |
37.3 |
28.4 |
|
2022 |
1349.9 |
784.8 |
565.2 |
3.0 |
13.4 |
-8.6 |
|
2023 |
1262.8 |
757.4 |
505.4 |
-5.0 |
-0.9 |
-10.6 |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3.5.3双向投资
【中国对泰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泰国直接投资20.2亿美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对泰国直接投资存量126.6亿美元。
表3-52019-2023年中国对泰国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万美元)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年度流量 |
137,191 |
188,288 |
148,601 |
127,180 |
201,759 |
|
年末存量 |
718,585 |
882,555 |
991,721 |
1,056,778 |
1,265,743 |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截至2023年底,在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经商处备案的中国对泰投资企业近850家。经营范围涉及制造、贸易、工程建设、银行、保险、运输、医药、媒体、旅游服务等领域。
【泰国对华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泰国对中国投资0.5亿美元。截至2023年末,泰国企业累计对华直接投资47.1亿美元。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中国在泰国开展承包工程业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奋力开拓和努力经营,在泰成功实施了一批承包工程项目。2023年,中国企业在泰国新签合同额40.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3.4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数量1109人,期末在泰各类劳务人员数量1509人。截至目前,加入泰国中国企业总商会的承包工程企业约50家,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中国企业均在泰国开展业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电力工业、房屋建筑、石油化工等领域。
中泰铁路项目是中泰两国政府间合作项目,2014年12月19日,中泰两国政府签订《关于在泰国2015年至2022年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战略框架下开展铁路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宣布共建中泰铁路;2015年12月19日两国在曼谷举办启动仪式,2017年12月正式破土动工。项目采用中国标准设计建造,分两期执行,一期为曼谷-呵叻段(约253公里),二期为呵叻-廊开段(约354公里)。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泰国的竞争优势有:区位优势明显,位处东南亚地理中心;经济社会总体较稳定,对华友好;消费市场有一定潜力;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引资政策较为持续稳定;资本市场较为开放,融资灵活度高。
根据经济学人智库2024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指数,泰国在全部82个经济体排名第39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泰国综合指数排名第43位。
泰国政府重视投资发展,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作为泰国主要的投资促进机构,不断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完善,改善国内营商环境,激励外商投资。2022年10月,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五年期(2023-2027)的《新投资促进战略框架》,提出多项投资激励举措,尤其针对上游产业和先进技术,为相关项目提供长达13年的企业所得税豁免(根据不同业务和资质),减半高达5年,机器进口关税免税,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物料免进口关税,对于从事研究开发使用的原物料或必要材料免进口关税。除行业优惠外,泰国政府同时积极推进针对地区的投资优惠,包括先后制定了东部经济走廊、南部经济走廊、经济特区等投资计划,为投资者提供开办企业、获得电力、施工许可、财产登记、税收、跨境贸易等方面的便利。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泰国货币单位为铢(Baht)。1铢等于100士丁(Satang)。泰铢为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与泰铢可以直接结算。
【利率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泰国央行将利率稳定在较低水平,从2021年初至2022年8月,基准利率维持在0.5%的低点。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泰国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175个基点至2.25%。2023年9月起,泰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将基准利率上调至2.50%,为泰国10年来最高水平。截至2024年8月,泰国仍维持每年2.50%的政策利率不变。
【汇率变动趋势】
2024年7月1日,泰国中央银行公布的美元对泰铢的汇率中间价为1:36.605。
表4-1泰铢兑全球主要货币汇率变化情况
|
(2024年7月1日) |
||
|
汇率参考价 |
人民币 |
美元 |
|
现钞买入价 |
4.9506 |
36.4776 |
|
现汇买入价 |
4.9790 |
36.5617 |
|
平均卖出价 |
5.1 |
36.8908 |
资料来源:泰国银行(BOT)
【人民币与当地货币是否可直接结算】
人民币与当地货币可以直接结算,中国银行率先在泰国市场实现人民币对泰铢的直接报价。在泰企业可以进行泰铢和人民币跨境结算,在泰工作的中国个人也可以将薪资以人民币直接汇回中国。
4.2.2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政策】
泰国为有限外汇管制国家,泰国财政部授权央行负责外汇的管理。相比较周边国家而言,其外汇管制较为宽松,除少数需要央行特别批准的业务以外,资本、贸易以及服务项下的外汇资金在向银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均可自由出入。来泰投资的外资企业可以在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用于日常结算。当地商业银行对于开立外汇帐户无特别限制,审查标准与泰国本地企业一致。
【外汇汇进汇出要求】
(1)资金的汇进:泰国鼓励企业投资资金汇入泰国,汇入资金币种和金额没有特别限制和要求。手续办理需遵循开户银行的具体规定执行。
(2)资金的汇出:外汇帐户的余款,如投资、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等,在所有适用税务清算之后,可以自由汇出。
(3)经常项目下的汇出汇进
进口:进口商可为进口支付而自由购买或从自己的外汇账户上提取外汇。
出口:出口收汇不受任何外汇管制。但出口收入或交易超过100万美元时须自出口之日起360天内收到外汇并交予一家授权银行,或在收到外汇后360天内将其存入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
【利润汇出税费】
在泰企业支付境外企业款项时,应依下列规定预提税费:——佣金服务费15%;
——版权使用费15%;——利息15%;
——分红10%;
——资本所得15%;
——物业租金15%;
——专业服务费15%;
——分支机构利润汇出税10%。
前述款项的预提税可通过两国税收协定另外约定的内容予以减免。
【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的相关规定】
(1)外国货币:外国货币可以无限制地转移或带入泰国。任何人从国外接受等值于100万美元或以上的外币,必须立即将其汇回并出售给授权银行,或在收到后的360天内将其存入授权银行的外币帐户中。外国人在泰国的暂住时间不超过3个月,外国使馆,包括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工作人员在内的国际组织,以及在国外永久居留或在国外工作的泰国移民不受上述条例限制。
(2)本国货币:泰国对可以带入泰国的泰铢现钞数量没有限制。到越南、中国(仅云南省)和泰国边境国家旅行的人最多可携带200万泰铢,到其他国家(地区)旅行的人最高可携带5万泰铢。
任何人将总值超过45万泰铢或1.5万美元或等值的泰铢钞票、外币钞票或可转让货币工具带进或带出泰国,必须向海关官员申报。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主要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表4-2泰国主要银行
|
中央银行 |
泰国主要商业银行 |
泰国主要外资银行 |
|
|
泰国银行(BOT) |
盘谷银行 |
中国银行 |
|
|
开泰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
|
|
泰国汇商银行 |
瑞穗实业银行 |
|
|
|
泰京银行 |
三井住友银行 |
|
|
|
大城银行 |
大华银行 |
|
|
|
|
TBB银行 |
花旗银行 |
|
|
政府储蓄银行 |
汇丰银行 |
|
|
|
泰国进出口银行 |
联昌银行 |
|
|
|
Tisco银行 |
渣打银行 |
|
【主要商业银行】
盘谷银行(BangkokBank,https://www.bangkokbank.com):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国际性商业银行之一,创立于1944年,总行设立于泰国曼谷,在泰国拥有近900家分行,海外分行31家,分别设立于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英国、美国、越南,全球化程度较高。
开泰银行(KasikornBank,https://www.kasikornbank.com):1945年泰国华商联合创立,原名为泰华农民银行,主要为农业服务,随后扩大服务范围至工、商业。泰华农民银行集团自2012年4月3日起改名为“开泰银行”。
泰国汇商银行(SiamCommercialBank,https://www.scb.co.th):依据皇家宪章成立的第一家本土商业银行,创办于泰王拉玛五世时。
泰京银行(KrungThaiBank,https://krungthai.com):泰国国家控股的上市银行,创立于1966年。泰国财政部为其第一大股东。
以上四家商业银行是泰国四大行,为个人和公司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旗下包括资产管理、证券及相关保险服务等,泰国主要外资银行提供与当地商业银行基本相同的主要金融服务。
【中资银行】
在泰国的中资银行主要为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的服务如下:
表4-3在泰中资银行和提供的服务
|
服务类别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全中文服务 |
√ |
√ |
|
公司及个人金融业务 |
√ |
√ |
|
存款业务 |
√ |
√ |
|
信贷业务 |
√ |
√ |
|
外汇币兑换业务 |
√ |
√ |
|
泰铢、人民币及其他外汇结算业务 |
√ |
√ |
|
开具账户存款证明 |
√ |
√ |
|
开具注册资本验证证明 |
√ |
√ |
|
现金管理平台业务 |
√ |
√ |
|
公司及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服务 |
√ |
√ |
|
贸易金融类业务 |
√ |
√ |
|
信用证业务 |
√ |
√ |
|
保函类业务 |
√ |
√ |
|
贸易融资业务 |
√ |
√ |
|
公司本外币代发薪业务 |
√ |
√ |
|
信用卡业务 |
√ |
√ |
【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的应满足的要求和需要履行的程序】外国企业在泰国当地注册子公司后,可凭以下资料办理银行开户:
(1)申请开立公司账户的申请表(银行提供);
(2)提供泰国商业部出具的营业执照及商业注册厅登记书(正本);
(3)公司董事会同意开户、叙做业务及授权签字人的董事会决议;
(4)被授权公司账户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泰籍人士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和身份证;
(5)提供公司持股超过10%的股东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泰籍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外籍股东须提供护照和身份证;
(6)公司章程复印件(泰文或者英文);
(7)税务厅的商业注册书或增值税登记证复印件;
(8)赋税卡复印件(如有)。
备注:除当地注册子公司开户外,外国企业也可申请开立分公司账户或母公司离岸账户,具体提供资料以银行要求为准。
【主要保险公司】
表4-4泰国主要保险公司
|
泰国保险公司 |
公司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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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gkokInsurance |
https://www.bangkokinsuranc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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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ipayaInsurance |
https://www.dhipaya.c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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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akijInsurance |
https://www.navakij.c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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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FalconInsurance |
https://www.falconinsurance.c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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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ioMarineSafetyInsurance |
https://www.tokiomarin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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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angThaiInsurance |
https://www.muangthaiinsuranc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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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iLifeInsurance |
https://www.thailife.com |
|
|
AIA |
https://www.aia.co.th/th |
|
以上保险公司的险种均覆盖财产险、意外险、人寿险及医疗保险。详情可访问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4.2.4融资渠道
【企业在当地投资的主要融资渠道】
泰国当地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及海外融资。
近些年,大部分来泰投资的中国企业融资主要渠道是通过银行贷款和股东注资。
在融资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原则上享受同等待遇,具体贷款条件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其对贷款企业及项目的分析及风险控制情况而定,泰国央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不做硬性限制。
中国银行(泰国)、中国工商银行(泰国)等中资银行在泰中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大中型中资工程服务和承包商及泰中联合体的保函及融资、东南亚跨境银行/俱乐部一体化融资、人民币清算及结算等产品和渠道方面,与本地银行和其他外资银行相比有着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当地商业银行融资】
(1)目前泰国当地可为中资企业提供专项服务的商业银行
泰国本地商业银行:盘谷银行、开泰银行、汇商银行、泰京银行等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泰国)、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2)定价标准
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泰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以基准利率为标准,再考虑其他因素对利率进行调整的方式定价。按币种分类,常用基准利率包括:
①泰铢融资常用参考基准利率
-最低贷款利率(MLR):主要适用于中小企业
-最低透支利率(MOR):主要适用于中小企业-THBFIX:主要适用于上市企业
-曼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BIBOR):泰铢市场的主要参考利率之一
对于泰铢融资来说,理论上各行的基准利率会由于存款来源和结构而各不相同,但市场上各家银行为了统一标准,MLR均为同一利率,通常在每季度进行调整,以MLR定价的泰铢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泰国当地银行多数使用MLR定价,中资银行除MLR也会使用BIBOR定价。
②美元融资常用参考基准利率(SOFRTERM)。基于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期货的衍生品交易的前瞻性期限利率。
③其他借款币种基准利率。例如人民币,定价基准主要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的利率均为浮动利率)。
(3)其他因素
影响客户融资成本的其他因素包括借款人自身经营情况、贷款产品类型、借款用途、借款币种、期限、担保结构等。总体上,借款人自身经营状况越好、担保条件越强,融资成本相对就越低,具体需要由银行综合评估。
【融资申请条件】
当地银行对外资企业的融资普遍要求如下:
-无不良贷款记录;
-商业模式较为成熟,盈利能力较强;
-较成熟的内部管理体系;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企业风险评级满足银行准入标准;
-银行认同的担保方式;-其他。
【当地银行为中资企业开具保函或转开保函的条件】
泰国部分工程项目招标规定只接受当地注册银行开具的保函,不接受国外银行直接开具的保函。对此,中资企业在承揽此类项目时,有两种开立保函的模式:一是由当地银行授信方式开立;二是由国外银行向当地银行开立反担保保函,再由当地银行转开保函。尚未在泰国注册经营的中资企业,一般只能采用转开保函方式。
当地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保函可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维修保函、付款保函、关税保函和融资性保函等;开立保函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1)开立保函的条件及流程
①办理条件
-当地银行在审查企业资信情况的前提下为企业核定保函授信额度;
-业务背景真实,符合当地银行合规管理要求;
-外国企业需向当地银行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
②银行办理流程
-落实授信审批;
-审核保函条款;
-开出保函。
(2)转开保函的条件及流程
①办理条件
-反担保保函开立银行需经当地银行同意,一般要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业务背景真实,符合当地银行合规管理要求;
-反担保保函内容完整、指示明晰、条款清楚,需被当地银行所接受;
-外国企业需通过转开行向当地银行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②银行办理流程
-审核反担保保函条款;
-占用反担保银行授信额度;
-向当地银行转开出保函。
4.2.5信用卡使用
持泰国一年期以上签证的中国个人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开立居民储蓄账户,也可以申请当地信用卡。泰国当地信用卡使用较普遍,国际通行的Visa卡和MasterCard卡在当地均可使用。中国银行(泰国)可以办理银联泰铢人民币双币信用卡。中国的银联卡在大部分场所均可以使用。
以中国银行(泰国)为例,该行办理的双币银联卡可以在中国内地使用,还款时可使用人民币。若需申请,非泰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护照及3个月流水证明到柜台填写申请表即可。
4.3证券市场
泰国证券交易所(SET)是泰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市场,于1975年4月正式开始运行,负责二级市场交易及负责处理公司申请上市,包括确保申请人的资格、提交准确信息和文件。泰国证券交易所也负责披露上市公司必要信息和监督上市公司全部交易活动。
泰国证券交易所拥有广泛的权益和债务证券,上市证券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债券、权证、衍生权证和单位信托。其活动由泰国财政部下属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管,主要负责证券监督、促进、开发及运作方面法律法规的制订,以确保资本和金融市场的公平发展,提高运行效率,保持长期平稳发展,以及增强泰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等。
泰国证券市场主要有两个板块:(1)SET市场为泰国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截至2024年8月,SET共有上市公司633家。(2)MAI市场为泰国证券交易所二板市场,亦称中小企业板市场,为不符合主板上市条件的中小型或高成长公司进入资本市场获取较低成本资金而成立,与中国的创业板市场类似。截至2024年8月共有上市公司220家。
泰国证券交易所是东南亚最活跃、规模最大的市场之一。2015年SET颁布条例,允许外国投资者进行IPO上市融资;2022年2月,SET调整境外企业上市规则,以吸引外国公司在泰上市,包括缩短静默期等。泰国的监管框架将上市公司股票中外国投资者所有权比例限制最高为49%,银行和金融部门为25%。2024年4月,SET修订MAI市场企业上
市规则,鼓励盈利能力较强的小型企业上市。拟议修订将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提交的上市申请。
中泰在证券期货领域保持密切合作。中国证监会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07年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深交所与SET于2019年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建立“中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计划”,进一步探索丰富两国资本市场投融资渠道;上海证券交易所与SET于2023年启动指数行情相互展示合作。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电费计收标准】
居民电费费率约4.2泰铢/千瓦时。小型企业、商业住宅的电费费率约为3.9泰铢/千瓦时。工业用电高峰期约4.1泰铢/千瓦时,低峰期约2.3泰铢/千瓦时。农业用电高峰期约4.1泰铢/千瓦时,低峰期约2.6泰铢/千瓦时(高峰期指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晚上10点)。
【水费计收标准】
按用水量从小到大分为11档,居民用水费率每立方米在15-20泰铢之间,政府、商业、国营企业、工业及其他用水的费率每立方米在20-24泰铢之间。农业用水费率每立方米0.5泰铢。
【油气价格】
油价随国际市场波动。95号汽油45泰铢/升,91号乙醇汽油35泰铢/升,LPG为15泰铢/升。(2024年8月价格)
【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约321泰铢/百万BTU。(2024年7月价格)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各地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不一,曼谷及周边地区薪资水平最高。普通工人平均工资约427-498美元/月,工资每年均有一定调整。部门经理及工厂厂长月薪约2000-3000美元,工程师约1500-2000美元,办公室职员700-1000美元,勤杂工、司机约300-500美元。其中,社保缴费比率为工资的10%,个人支付5%,企业支付泰国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最低日工资政策。按照地区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最低工资水平。2022年10月1日起,泰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约5%。全国每日最低工资从以往的313泰铢(约8.9美元)-336泰铢(约9.6美元),增至328泰铢(约9.4美元)-354泰铢(10.1美元)。泰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在东盟国家中位于前列。
2022年6月,泰国政府规定6类行业16种专业技术工人的最低日薪上调方案,以提升劳工的技能、知识和专业素质水平。例如,建筑工人中的专业铺地砖和墙砖工人、珠宝首饰加工技术工人法定最低日薪为650泰铢,专业的理发师最低日薪调630-650泰铢,酒店餐馆专业服务生日薪调升至440泰铢,照料高龄人士的工作人员最低日薪为500泰铢等。
泰国劳动力资源较为充足,每年有大量劳务输出他国,但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及吸收外资规模不断扩大,也出现了劳工短缺现象,现通过协议每年从老挝、柬埔寨、缅甸引入一些外籍劳工。根据《外籍人工作法》有关规定,泰国一般禁止外籍普通劳工到本国工作,但允许有条件地输入技术和管理人员。泰国要求所有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在工作前都需取得工作许可。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1)购买工业用地(工业园区内):春武里约2720-8500泰铢/平米(80-250美元/平米),罗勇约2720-6968泰铢/平米(80美元-202美元/平米,靠近港口或化工园区价格更高),实际价格视议价情况而定。
(2)工业厂房租金(工业园区内):春武里约180-250泰铢/平米/月(5.3-7.40美元/平米/月);罗勇约180-240泰铢/平米/月(5.3-7.1美元/平米/月)。
(3)曼谷写字楼租金为400-1000泰铢/平米/月(11.76-29.41美元/平米/月),普通公寓租金约为204-340泰铢/平米/月(6-10美元/平米/月),服务公寓约为340-1020泰铢/平米/月(10-30美元/平米/月)。曼谷购买住宅10万-25万泰铢/平米(2941-7353美元/平米,与地段及房产档次有关)。
4.4.4建筑成本
钢筋:24泰铢(0.71美元)/公斤;型钢:37泰铢(1.09美元)/公斤;
水泥:1640-1860泰铢(48.24-54.70美元)/立方米(与型号有关);细沙:130泰铢(3.82美元)/吨;
粗沙:150泰铢(4.41美元)/吨。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泰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商业部(MinistryofCommerce),其主要职责分为两部分,对内负责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国内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监管商品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知识产权等;对外负责参与WTO和各类多双边贸易谈判、推动促进国际贸易良性发展等。泰国商业部主管对外业务的部门有贸易谈判厅、国际贸易促进厅和对外贸易厅等,主管国内业务的部门有商业发展厅、国内贸易厅、知识产权厅等。
5.1.2贸易法规
泰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1979年《出口和进口商品法》及其修订(2015)、1999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和2007年《进口激增保障措施法》等。相关法律参见商业部外贸厅网站:https://www.dft.go.th/en-us/Legal-Translation。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泰国海关规定,泰国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毒品;淫秽物品;假冒他人商标和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假钞;受保护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另有部分商品进出口受特殊管制,需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相关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表5-1泰国关于实施进出口管制的部分商品
|
商品种类 |
主管部门 |
网址 |
|
佛像、文物类 |
FineArtsDepartment |
nsw.finearts.go.th |
|
枪支弹药武器类 |
DepartmentofProvincialAdministration,MinistryofMinistryofInterior |
www.dopa.go.th |
|
植物及其组成部分 |
DepartmentofAgriculture |
www.doa.go.th |
|
活动物及动物胴体 |
DepartmentofLivestockDevelopment |
www.dld.go.th |
|
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 |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FDA) |
www.fda.moph.go.th |
|
卷烟,烟草,酒精饮料 |
ExciseDepartment |
www.excise.go.th |
|
广播和电子通讯设备 |
OfficeofTheNationalBroadcastingandTelecommunicationsCommission |
www.nbtc.go.th |
资料来源:泰国海关。
注:完整信息请查阅泰国海关网站,链接:
https://www.customs.go.th/content_special.php?link=list_abstract_tb.php&ini_content=absdb_prohibited_goods&ini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lang=th&root_left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left_menu=menu_goods_control_permit_160930_01
【进口管理】
泰国对多数商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任何开具信用证的进口商均可从事进口业务。泰国仅对部分产品实施禁止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等管理措施。
【出口管理】
泰国除通过出口登记、许可证、配额、出口税、出口禁令或其他限制措施加以控制的产品外,大部分产品可以自由出口。
【政府采购】
泰国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依据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财政部总审计厅(CGD)负责监督法律实施。泰国政府采购是分散体制,各部门均依职权进行采购。外国供应商不能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必须向CGD申请注册。注册企业必须是泰国法人,必须在泰国具有办公室,泰国籍董事必须达到半数以上。政府采购必须给予政府扶持领域的泰国供应商优惠待遇,如农业生产、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弱势群体、教育机构,等等。优惠待遇通常通过特定采购方式实现。2017年《公共采购和供货监督法》取消了价格优惠规定。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泰国商品检验相关法律主要为《国家标准化法》(2008)、《工业产品标准法》(1968)及其修订(2019)、《食品法》(1979)、《农业标准法》(2018)、《动物疫病法》(2015)、《动物饲料质量控制法》(2015)、《植物检疫法》(2008)、《植物法》
(2007)、《植物进口检疫规章》等。
泰国工业部下属的泰国工业标准研究院(TISI)负责标准和技术法规,其它相关部门还包括商业部、国家计量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泰国对144种工业产品实行强制性标准,包括民用建筑原料、消费品、电子工程、液压工程、食品、热交换工程、医学、涂料油漆挥发物、机械工程和车辆、化学品等,详见https://www.tisi.go.th/list-tisi。
泰国动植物及食品检验检疫相关法律包括食品按风险程度分为四类,需要满足各自不同的注册、标签和保准要求。相关监管机构包括农合部下属的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农业厅、畜牧厅、渔业厅和公共卫生部下属的食药监局。
相关链接:http://www.thailandntr.com/en/goods/non-tariff-measures。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海关法》(CustomsAct)是泰国实施海关管理的根本法律制度,最新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泰国《海关法》及相关法规可在泰国海关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ustoms.go.th。
进口商品通常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VAT)。关税计税方法一般为按价计税,也有部分商品按照特定单位税率的方式征税。一般情况下,进口商品关税额计算公式为商品到岸价(CIF)乘以该项商品的进口税率,绝大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在0-80%之间;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商品缴纳关税和消费税(部分商品需缴纳)后的总价值乘以7%。
表5-2主要商品关税税率
|
商品名称 |
HS编码 |
普通关税税率 |
|
原油 |
2709 |
25% |
|
集成电路 |
8542 |
35% |
|
打字机等办公机器的零部件 |
8473 |
40% |
|
摩托车零部件 |
8708 |
60% |
|
光盘、磁带、记忆卡等未录制内容的固体媒体存储介质(胶卷除外) |
8523 |
60% |
|
成品油 |
2710 |
税号27101211~39税率为2.91泰铢/升,其余部分以30%的税率按价计税 |
|
天然气和其他气体燃料 |
2711 |
采用特定单位税率0.001泰铢/千克 |
|
未加工的精铜和铜合金 |
7403 |
6% |
|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
8471 |
40% |
|
未加工的金、金粉 |
7108 |
35% |
资料来源:泰国海关
除普通税率外,大部分进口产品可根据自贸协定、特定产业等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优惠税率,具体商品的关税税率和减让情况可在海关网站上查询。
网站链接:http://itd.customs.go.th。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泰国主管投资促进的主要部门是泰国商业部下属的商业发展厅(DBD)和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
DBD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民商法典》《外籍人经商法》及相关法规管理商业组织的注册或登记、审批限制类行业的外资准入许可、查处违反外资准入限制的行为等。2024年7月,DBD宣布将尽快修订新一版《外籍人经商法》,并拟将企业注册系统全部线上化运作。
网站链接:https://www2.dbd.go.th/
BOI的职责是根据《投资促进法》制定投资相关政策。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包括审批投资优惠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等。
网站链接:https://www.boi.go.th
5.2.2外资法规
泰国与外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1999年出台的《外籍人经商法》(AlienBusinessAct)及其修订(2013)。
5.2.3外资优惠政策
泰国《投资促进法》(简称“BOI法案”)和《东部经济走廊特区法案》(简称“EEC法案”)鼓励当地和外商在泰国进行投资活动,并就促进项目提供税收和非税收类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豁免5至8年的企业所得税(CIT)和进口税;(2)减少50%的企业所得税和进口税长达5年。非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外籍投资商持股超过49%的促进企业可以获得土地所有权;(2)有权长期雇用外国雇员,签证和工作许可证的要求较少;(3)外国投资者有权获得促进企业的49%以上股权。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是牵头制定执行泰国投资促进政策的政府职能机构,委员会主席为泰国总理。2022年10月,BOI批准五年期(2023-2027)的《新投资促进战略框架》。目前,BOI在中国北京、上海、广州设有三个办事处。
东部经济走廊特区(EEC)覆盖泰国东海岸3个府:北柳府、春武里府和罗勇府。特区获批的投资项目将获得特殊的税收和非税收激励措施。EEC特区获批的投资项目将获得比一般的BOI项目更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比如,外商投资者可以持有本特区投资项目公司的100%的股份;可以获得土地所有权;以及可以获得为期五十年的土地租赁权,并可在此基础上再续租49年。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泰国《外籍人经商法》有关规定,泰国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3类:【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行业】
包括: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国领海、泰国专属经济区的捕鱼;泰国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等。
【须经商业部长批准的行业】
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须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可从事的行业:
(1)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投资业务,包括生产、销售、修理枪械、子弹、火药、爆炸物及其有关配件,武器、军用船、飞机、车辆,一切战用设备的机件设备或有关配件;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
(2)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木雕制造,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泰国民族乐器制造,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涉及泰国传统工艺的盘器、碗器、陶器制造。
(3)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业务,包括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石盐生产,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等。
【本国人对外国人未具竞争能力的投资业务】
外国人须获得外国人经商委员会的批准并由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签发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类行业: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水产养殖业;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石灰生产;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工程建设,但不包含:
(1)外国人投入的最低资本在5亿泰铢以上的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建设。
(2)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中介或代理业务,但不包含:
①证券交易中介或代理、农产品期货交易、有价证券买卖业务;
②为联营企业的生产、服务需要提供买卖、采购、寻求服务的中介或代理业务;
③为外国人投入最低资本1亿泰铢以上的、行销国内产品或进口产品的国际贸易企业提供买卖、采购、推销、寻求国内外市场的中介或代理业务;拍卖业,但不包含:a)国际性拍卖业,其拍卖标的物不涉及具有泰国传统工艺、考古或历史价值的古董、古物、艺术品之拍卖;b)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拍卖;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产或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最低资本总额低于1亿泰铢的百货零售业、最低资本少于2500万泰铢的商店;最低资本少于100万泰铢的商品批发业;宣传广告业;旅店业,不含旅店管理;旅游业;餐饮业;植物新品种开发和品种改良;除部级法规规定的服务业以外的其他服务业等。
外国人除需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决议批准外,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从事上述第二类规定的行业:一是泰籍人或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外国法人所持的股份不少于外国法人公司资本的40%(除非有适当原因,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批准可以放宽上述持股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5%);二是泰国人所占的董事职位不少于2/5。
对上述属于外商经营企业法所规定的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投资的二、三类行业,外国人在泰国开始商业经营的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300万泰铢,其他行业最低不少于200万泰铢,并且不得低于开始商业经营后头三年的预计平均年度运营支出的25%。最低投资额对在泰国注册的法人来说是指注册资本,对未在泰国注册的外国投资者或法人来说是指来泰经商所汇入的外汇。如果外国人属于《投资促进法》《工业园管理条例》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可享受投资优惠或得到经营许可的投资者,则可以从事第二、三类中规定的某些行业。
【资格管理】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泰国获得投资优惠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自规定投产营业之日起2年内必须获得ISO9000或ISO14000国际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当的国际标准的认证,否则其免企业所得税期限将被减去1年。具体审批标准如下:
(1)投资额不超过5亿泰铢(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的项目,产品增加值必须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0%,但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农产品加工和投资促进委员会特别批准的项目除外;新投资项目的负债与注册资本之比不得超过3:1;投资项目必须使用先进生产技术和新机械设备,若需使用旧机器,其效率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验证,并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准许;必须有足够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投资促进委员会将着重审核其工厂设立地点及其污染处理方法。
(2)投资额在7.5亿泰铢以上(不包括土地费和流动资金)的项目,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尚需按投资促进委员会的规定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
【股权限制】
对以下行业的投资,泰国籍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农业、畜牧业、渔业、勘探与采矿业和1999年颁布的《外籍人经商法》附录第一类行业中的服务行业。2006年1月9日,泰国政府内阁会议原则通过了泰国商业部提交的《外籍人经商法》修正草案,决定送交法制委员会对某些条款作进一步修改。该修正草案共有3项要点:
(1)对于“外国法人”的定义,在原先规定外国人持股比例超过50%即被视为外国法人外,还规定即使外国人持股比例没有超过50%,但外国人投票权比例超过50%,也被视为“外国法人”;
(2)修改处罚规定,增加对未获批准擅自经营限制外商经营的业务的外资企业或由泰国人代理持股的外资企业的处罚金额;
(3)调整《外籍人经商法》附件中的第三类行业目录(即泰资企业尚缺乏能力与外资企业竞争的行业,外国人须获得外国人经商委员会的批准并由商业部商业发展厅厅长签发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该类行业),已有其他专门法律规范的行业(如旅游业、金融业、证券业等)将不再被列入第三类行业。
对于不符合上述新规定的现有外资企业,《外籍人经商法》修正草案给予修正的宽限期。对于未获批准或使用泰国人代理持股经营第一类行业(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经营的行业,如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土地交易等)和第二类行业(涉及与国家安全和文化艺术有关的行业,如武器、文物和艺术品等)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90天内向商业部报告,并在1年内修正;对于外国人持股不超过50%但拥有超过一半投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在1年内通知商业部并在两年内将投票权降低在50%以下。对于属于第三类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分别在90天及1年之内向商业部报告其外国人持股地位及其拥有投票权的比例,然后便可继续经营,而不需减少外国人持股和拥有投票权的比例,因为这类行业与国家安全无关,而且不属于禁止外国人经营的行业。对于在《外籍人经商法》修正案通过后成立的企业,必须按照新的法律规定执行。
【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农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外资参与当地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泰国严格禁止外资进入林业投资领域,不允许外资获得林业耕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规定】
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特殊规定。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有同等待遇。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如有违犯可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罪并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但为教学和研究需要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在此限)专利的,可处以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任何人未经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侵犯使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各项权利的,可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罚金,或两罪并罚;任何人在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向执行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以期获得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证书的,可处以6个月以下监禁,或罚以5000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因触犯本法受罚者为法人的,其法人执行人或法人代表须受到法律相应规定的处罚,除非该法人行为能被证实与本人无关,或并未得到本人认可。
泰国《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未规定有关违法处罚的内容。网站链接:http://th.mofcom.gov.cn/article/ddfg/qita/201805/20180502744098.shtml
https://ipr.fjut.edu.cn/12/07/c4716a70151/page.htm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股权投资】
外籍人对泰国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按照泰国法律在泰国注册为某种法人实体,具体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等;二是成立合资公司(JointVenture),通常指一些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为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组建的实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合资公司不是法人实体,但是根据《税法典》,合资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被视为单一实体。
【上市】
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公众有限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登记加入证券交易市场。根据1992年颁布的《公众有限公司法》(PublicLimitedCompanyAct)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可以转为公众有限公司。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在泰国上市的特殊限制,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符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股票交易所(SET)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上市。
【收购】
泰国没有关于跨国并购的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收购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1992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andExchangeAct)。收购行为通常有全资并购、股票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方式。收购私人有限公司,须符合《民商法典》有关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须符合《证券交易法》和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并购流程】
根据泰国法律,关于外资在泰国开展收购、并购的主要程序如下:
(1)掌握初步信息(前期了解企业股权结构和资产负债状况,评估拟并购股票或资产的价格及企业用工情况、各类许可证所有情况等);
(2)发出求购意向书(内容要点包括说明拟并购股票或资产的价格,要求进行法律、财务、税务、生产等方面尽职调查等);
(3)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雇员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各类许可取得情况、环保状况、知识产权状况、争端诉讼情况等);
(4)掌握股权或者资产并购的要点(如收购后股权及股东的安排、股票过户细节等,资产并购中关于外籍人拥有土地的限制性规定等);
(5)签署股权或资产收购协议。在泰国开展外资并购的咨询机构包括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及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安全审查】
泰国没有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及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规定,外来投资者只要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有关规定,即可按《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在泰国开展投资并购。
【反垄断调查】
泰国关于反垄断和经营者集中方面的法律是《贸易竞争法》(TradeCompetitionAct,TCA)。该法于1999年正式颁布实施,取代了1979年制定的《价格制定和反垄断法》(PriceFixingandAnti-MonopolyAct)。该法共7章57条,主要就限制市场垄断、鼓励自由竞争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法律规定。根据该法,泰国设立贸易竞争委员会(TCC),负责制定构成市场垄断的标准及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处理各项反垄断投诉并进行反垄断调查等。该委员会须经内阁批准,由商业部长担任主席,商业部常务次长担任副主席,财政部常务次长担任秘书长,成员不少于8位但不多于12位。根据该法规定,受法律限制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集中;
(3)建立私下协议或集体统一行动以限制市场自由竞争;
(4)垄断商品进口渠道损害消费者直接进口权;
(5)通过不公平竞争排除或限制竞争对手。
该法同时规定,TCC有权要求市场份额超过75%的企业停止增加或减少市场份额。根据实践,如果一家企业被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权应被进行反垄断调查。TCC进一步明确规定,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判断标准为:
(1)占有市场份额33%以上;
(2)年销售额超过10亿泰铢。当然,这一标准可根据不同行业做出相应调整。2003年,TCC向内阁提交了新的建议方案,其中之一是建议将“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由单一企业扩展至有内部关联的多家企业构成的共同体,二是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出判断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标准。
该法对于个别组织的垄断行为免于调查:
(1)公共管理部门;
(2)纳入财政预算的国有企业;
(3)农民团体或者依法成立的合作社;
(4)根据有关部门规章规定免于调查的其他企业。
该法规定对于垄断行为的惩治措施包括:刑事诉讼;行政处罚;损失补偿。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安全审查】
泰国尚未制定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及国有企业投资并购方面的法律规定,外来投资者只要不违反泰国《外籍人经商法》对于外籍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有关规定,即可按《民商法典》《公众有限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在泰国开展投资并购。泰国2017年修订的《贸易竞争法》(TradeCompetitionActB.E.2560)加强了对企业并购的竞争影响审查。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近年来,泰国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很大。目前,泰国政府重点打造的东部经济走廊(EEC)内的五大基础设施项目多属于PPP项目。交通、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及护理、教育、科学及行政等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泰国基础设施PPP项目涉及的主要领域。
泰国的PPP模式主要为特许经营类。对于特许经营的具体年限无统一标准,一般根据项目本身需要确定,但一般不超过30年。隶属于泰国财政部的司局级部门—国企政策办公室(SEPO)是泰国PPP项目的规划和发布部门,根据国家宪法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发布PPP项目战略规划。
2017年12月17日,为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公共服务领域,泰国曾发布《2017-2021五年PPP战略规划》(PPPStrategicPlanB.E.2560-2564〔2017-2021〕),计划开发55个潜在PPP项目,总投资额约1.62万亿泰铢(约合人民币3209亿元)。泰国欢迎中国企业参与其PPP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考虑投资泰国PPP项目时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经济增长率、公共债务水平、现有税收体系、边际贡献率等。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泰国关于税收的根本法律是1938年颁布的《税法典》,财政部有权修改《税法典》条款。税务厅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的主管部门。泰国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特别营业税、增值税、预扣所得税、印花税、关税、社会保险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截至目前,泰国未征收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税收归属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需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和以规定的方式纳税。企业需在每个会计周期结束后申报其经营所得。会计周期通常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也可选择公司登记日作为会计周期。企业每半年需申报所得税一次。各类公司税率表如下(年净利润不超过30万泰铢的小规模企业,适用0%所得税税率。):
表5-3各类公司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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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税基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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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度实付资本少于500万泰铢) |
年净利润在30万-300万株(含300万泰铢)以内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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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过300万泰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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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SET) |
年净利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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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上市公司(SET) |
年净利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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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业板上市公司(MAI) |
年净利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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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国际银行业务机构获取利润的银行 |
年净利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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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事国际运输的外国公司 |
年总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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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在泰国经营的公司收到来自泰国公司的分红 |
总分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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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在泰国经营的公司收到来自泰国公司的除分红外的其他收入 |
总收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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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外资企业处置净利润至泰国境外 |
处置利润总金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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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经营为目的的协会及基金会 |
年总收入 |
2%或10%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所得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泰国境内以及汇入境内的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泰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居民,是指一年内在泰国连续居住或累计居住180天以上的人员。
表5-4个人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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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范围(泰铢)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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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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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1-300,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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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1-500,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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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750,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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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1-1,000,0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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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1-2,000,00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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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1-5,000,0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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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1及以上 |
35% |
资料来源: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增值税】
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为10%,但目前减按7%执行。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年营业额不足180万泰铢的小企业;销售或进口未加工的农产品、牲畜以及农用原料,如化肥、种子及化学品等;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及教科书;审计、诉讼、健康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文化及宗教服务;实行零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出口货物、泰国提供的但用于国外的劳务、由法人机构提供的国际航空或海洋运输服务、在外国贷款或援外项目项下向政府机构或国企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向联合国机构或外交机构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保税库或出口加工区企业之间提供货物或劳务。当每个月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下个月可返还现金或抵税。对零税率货物来说,纳税人总是享受退税待遇。与招待费有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可扣除费用。
根据第128/2024号海关公告,泰国自2024年7月5日起取消对价值1500泰铢以下进口货物增值税(VAT)豁免政策,即对价值1泰铢及以上进口货物征收7%增值税,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特别营业税】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行业有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旧、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入的2.5%,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同时在征收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加收10%的地方税。
【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文书而不是交易或个人,此处文书是指《税法典》中规定的所有应课税的文件。印花税税率取决于文书的类别,不履行纳税义务可能导致付款或附加税。征收对象包括绝大部分企业提交给政府部门或实体的文件和企业的官方文件,例如土地转让许可证、租赁合同、股票交易、公司债券、抵押合同、人寿保险单、养老金、授权书、承兑票据、信用证、支票等。
【数字服务税】
泰国已针对外国数字企业颁布数字服务税有关法规(VATforElectronicServices,VES),于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该法,在泰国提供数字服务、年收入超过180万泰铢(约合37万元人民币)的外国数字服务公司或平台,须缴纳7%的增值税。
【碳排放税】
泰国根据不同类型、排放量,对机动车征收碳排放税。【税率查询网站】
泰国税务厅网站:http://www.rd.go.th/
泰国国内货物税局网站:http://www.excise.go.th/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经济特区相关法规
《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法案》,2018年出台生效,共73项条款,规定了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的定位和发展政策,明确了经济特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投资促进方向和外商投资有关权益。网站链接:
https://www.eeco.or.th/th/related-laws
https://www.eeco.or.th/en/incentives-schemes
5.4.2经济特区介绍
【东部经济走廊特区】
泰国政府于2015年提出东部经济走廊(EEC)计划。2018年5月,《东部经济特区法案》正式颁布实施。泰国政府将其视为“泰国4.0”战略的旗舰项目,是泰国20年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EEC覆盖泰国东部沿海的北柳、春武里和罗勇三府,总面积13285平方公里,旨在通过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及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从而成为发展泰国经济的新引擎。EEC大力发展的十二大目标产业分别为新型汽车、智能电子、农业与生物科技、食品加工、高质量旅游和康养、自动化、航空与物流、综合医疗、生物燃料和化学工业、数字经济、国防工业、人力教育。
当前,东部经济走廊下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集群建设稳步推进。其中林查班港、乌塔堡机场、玛达普港等海陆空基础设施经过升级改造、相互衔接,正促进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效整合,并进一步促进泰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周边国家的联通。
【其他经济走廊特区】
为促进各地区因地制宜投资发展,2022年,泰国政府批准新增4个特别经济走廊。
北部经济走廊(NEC):包括清莱、清迈、南奔和南邦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数字产业、创意产业、康养旅游业,以可持续方式将当地发展成为创意经济基地。
东北部经济走廊(NeEC):包括孔敬、乌隆他尼、呵叻和廊开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生物经济,将当地发展成为新型生物产业基地。
中西部经济走廊(CWEC):包括大城、佛统、素攀武里和北碧四府,重点发展农业、食品加工业、旅游和高科技,并连通首都曼谷和东部经济走廊地区。提升现有产业和未来产业能力,同时促进世界遗产、历史旅游和保护区域的发展。
南部经济走廊(SEC):包括春蓬、拉廊、素叻他尼和洛坤四府,重点提高旅游业质量和标准,发展生物产业和高价值农业加工,建设南部地区贸易和物流中心,成为连接安达曼海和泰国湾沿岸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等国的通道。
【边境经济特区】
为进一步促进与邻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发展,2014年,泰国政府成立经济特区政策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推动国家经济的整体增长,通过在全国10个边境府建立经济特区(SpecialEconomicZones,SEZ)来刺激经济活动。10个边境经济特区分别是:达府、宋卡府、沙缴府、达叻府、廊开府、那空拍侬府、目达汉府、清莱府、北碧府和那拉提瓦府。边境经济特区的13个主要目标产业是:1.农业、渔业及相关业务;2.医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3.汽车、机械及零部件的生产;4.电器和电子产品的生产;5.陶瓷、金属和材料产品的生产;6.塑料和纸浆产品的生产;7.公共设施业务;8.工业园区或工业区;9.纺织品、服装和皮革产品的生产;10.珠宝和饰品的生产;11.家具生产;12.旅游支持业务;13.服务业。
目前初具规模的边境经济特区包括:
西部来兴府夜束边境经济特区:与缅甸接壤,总面积886,872莱(1419平方公里)。
东北部目达汉府边境边境经济特区:与老挝相连,总面积361,542莱(578.5平方公里),主要产业为电子工业生产基地,产品批发中心,可以深化发展工业生产,建立产品集散中心、仓储基地和物流中心。
东部沙缴府亚兰边境经济特区:与柬埔寨比邻,总面积207,500莱(332平方公里),是泰国著名批发零售市场、农产品加工基地,未来可发展成国际仓储中心。
东部达叻府边境经济特区:与柬埔寨接壤,总面积31,375莱(50.2平方公里),是泰国知名旅游区,未来可能设立边境免税区,建立产品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
南部宋卡府昔罗边境经济特区:所处边境与马来西亚相连,总面积345,187莱(552.3平方公里)。
5.4.3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
在泰国特别经济开发区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可获得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优惠政策支持,包括:
【一般企业】
免除企业所得税,最高为期3年。其它还包括计税基价扣除两倍运输、水电费用,为期10年;扣除25%安装生活设备、设施费用;免除机械设备进口关税;免除以出口为目的的生产原料进口关税;其它非税务优惠(Non-TaxIncentives);允许合法雇佣外籍非技术劳工。
【特别经济开发区政策委员会规定的特惠工业】
免除企业所得税,最高为期8年;还可获得为期5年的减税50%的优惠。其它计税基价扣除运输、水电费用、扣除安装生活设施、设备费用等与一般企业一致。
没有获得泰国投促委员会支持的企业也可获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率从20%减至10%的待遇为期10年(仅限2017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在资金方面,国家储蓄银行提供额度在100-2000万铢的低息贷款;小型工业信贷保证公司为企业免除首期2年的信贷担保手续费,后2年手续费按贷款额度以年息1.75%计。
在外籍人士租用土地方面,允许外籍人士以商业和工业为目的租用房地产,期限超过30年,但不超过50年,且租期届满可续约,期限不超过50年;符合1977年版「投资促进条例」者有权拥有一定面积土地的所有权,用于经营投促委员会规定的业务类别,在出现结束经营或转让企业的情况下,投资者须于1年内出售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工(动)法核心内容
泰国目前实施的《劳动保护法》(LabourProtectionAct)于1998年制定。该法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建立了关于一般劳动、雇用女工和童工、工资报酬、解除雇佣关系和雇员救济基金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同时,《劳动保护法》也赋予了政府干预管理的权力以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关系的公平、健康发展。此外,相关立法还有《劳动关系法》(LaborRelationAct)(1975年)、《关于设立劳动法庭和劳动法庭程序的法案》(ActonEstablishmentofLaborCourtsandLaborCourtsProcedures)(1979年)、《社会保障法》(SocialSecurityAct)(1990年)和《工人补偿金法》(Workmen'sCompensationAct)(1994年)等。
上述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有:【最低工资】
泰国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最低日工资政策。按照地区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最低工资水平。目前执行的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77个府共有9档最低日工资标准。
其中,罗勇、春武里、普吉三府最高,为354泰铢;也拉、北大年、陶公、难、乌隆他尼五府最低,为328泰铢;曼谷市为353泰铢。
对于专业技术工人,其最低日薪有更高标准。例如,2022年方案规定,建筑工人中的专业铺地砖和墙砖工人、珠宝首饰加工技术工人法定最低日薪为650泰铢,专业的理发师最低日薪调630-650泰铢,酒店餐馆专业服务生日薪调升至440泰铢,照料高龄人士的工作人员最低日薪为500泰铢等。
【工作时间和请假】
工作时间标准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特殊行业每日工作时间可能延长,但是每周工作总时长不得超过48小时。对于有害雇员健康的工作和危险工作,每日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2小时。雇员每周至少应休假一天,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加班,除非雇员同意,且超过最高工作时间必须付给雇员加班费,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倍(工作日加班)至3倍(假日加班)。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工作时间48小时。
雇员可按照病情据实请病假(因工受伤及产假不算病假),但带薪休病假的天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雇员请3天病假以上,雇主可以要求提供医生证明。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1年的雇员,每年在国家法定假日之外还可以享受不少于6天的带薪假期。女雇员可以享受包括假日在内共98天的孕产假(产假的定义包括生产前的一系列孕检工作),但是其中只有45日为带薪假。
【雇员记录】
雇用10人及以上的雇主自雇员达到10人之日起必须制定劳动管理章程并在15天之内公示。雇主需在其办公场所内保留该劳动管理章程的副本,为方便雇员了解该劳动管理章程,雇主需在公众场所公示其劳动管理章程或以电子版的形式公示。
【女工的使用】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女工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以及雇主不得使用孕妇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规定雇主不得因女工怀孕而对其解雇。
【童工的使用】
规定了雇主不得使用童工(不满15周岁)从事劳动的工作种类。雇主只允许雇用15岁以上的人员,且要向劳动检查部门申报雇用童工情况。雇主不得使用童工加班或在假日工作,一般也不得使用童工在晚上10点至次日6点工作。
【工人抚恤金】
雇主必须向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和死亡的雇员提供抚恤,具体可分为抚恤金、医药费、复原费和丧葬费四类。抚恤标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雇主必须每月支付给雇员原工资的70%作为抚恤金,对于失去器官、致残或致死的情况,雇主要依法支付抚恤金达到一定时间段。所有雇主都要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保险办公室管理的工人抚恤基金缴款,缴款标准由劳工部规定。
【社会保险】
所有雇主必须依法在雇员每月工资中代扣社保基金,目前规定的社保基金缴纳标准为雇员月工资的5%(月工资最高基准为15000铢),雇主也必须为雇员缴纳相同金额的社保基金。雇主和雇员必须于次月15日前将社保基金汇给社会保险办公室。在社保基金注册的雇员非因公受伤、患病、残疾或死亡可以申请补偿,还可以享受儿童福利、养老金和失业金。
【解除雇用关系】
对于没有时限的雇用合同,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可以在发薪日当天或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然后在下一个发薪日解除雇用关系。雇员除故意对雇主犯罪或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或因疏忽给雇主带来巨大损失、无合理解释连续旷工3日(无论3日内是否有假日间隔)、雇员被终审判处监禁(如果是过失犯罪或微罪的情况该行为需对雇主造成损失)等情况,雇主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雇雇员亦无须支付离职费。没有上述过错而被解雇的雇员,有权取得离职费,具体金额根据雇员为雇主工作的年限而定。
雇主因为部门和业务调整、设备技术改造等原因裁员,应提前不少于60天将解雇人员名单及解雇理由通知雇员及劳动检查员或者支付给雇员60天的工资作为离职费(对于未能提前60天做出通知的,适用该款)。此外,对于为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6年的雇员,还需增发离职费,计算方法为自工作的第7年起每增加1年工龄增发15天工资,最多不超过360天工资。
2019年4月5日,泰国政府公报网站发布第十世王御准颁行《劳动保护法》(2019年第7版)的公告,新版《劳动保护法》自公布之后30天生效。该条例规定了多项大幅增加劳工福利的措施,包括解雇劳工须支付遣散费、女性生育子女可请产假等。
【在泰国雇主常见的违规风险和处罚】
在泰国,雇主如果违反劳动法,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和相应的处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可能的处罚:
未支付法定工资和加班费:雇主可能被处以罚款,并被要求支付未付的工资和加班费,违规者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00泰铢的罚款,并被要求支付未付的工资和加班费。
非法解雇:雇主可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计算。
未提供合法休假:未提供法律规定的休假,如年假、病假、产假等。雇主可能被处以罚款,并被要求补偿员工未享受的休假。员工有权获得每年不少于6个工作日的年假,并且可以根据工作年限增加。
违反工作条件和安全规定: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违反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规定。根据《泰国劳动保护法》,雇主需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雇主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或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可以被处以不超过200,000泰铢的罚款,并可能承担员工因工作环境不安全而受伤或生病的医疗费用和赔偿。
未支付社会保险和福利:泰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要求雇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等保险。雇主若未支付社会保险费,可能被处以罚款,并被要求补缴未支付的社会保险费。
歧视和骚扰:在招聘、晋升或工作过程中存在性别、种族、宗教等方面的歧视或性骚扰行为。雇主可能被处以罚款,并可能面临民事诉讼或刑事指控。根据泰国的《平等机会和反歧视法》,雇主有义务防止和纠正工作场所的歧视和骚扰行为。
泰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MinistryofLabour)是负责监督和执行劳动法的主要部门。员工如果遇到雇主违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前往当地劳动办公室提交投诉:劳动办公室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和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通过泰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的官方网站(MinistryofLabour)获取更多信息和指导:访问MinistryofLabour了解最新的劳动法信息、政策更新和员工权益保护等内容。
联系劳动法庭(LabourCourt)寻求法律援助:劳动法庭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员工和雇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员工权益,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规定,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安全的工作环境。
网站链接:https://www.labour.go.th/index.php/en/labour-laws/47756-labour-protection-act-b-e-2541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法律依据】
2017年颁布的《外籍人工作管理法》(2018年修订版)是目前泰国政府管理外籍人在泰国工作的基本法则。2011年公布的《外籍人工作申请批准规定》(2017年第2次修订版)和2020年4月公布的《外籍人从业工种限制》是泰国官方受理、审批外籍人在泰工作的主要依据。
泰国劳工部就业厅是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下属外籍人工作许可证管理局直接管理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申请的受理与审批,实行中央、地方两级管理体制。此外,劳工部外籍劳工监察局与泰国警察总署下属移民局、旅游警察局共同协调管理非法入境劳动管理;劳工部劳动稽查管理局负责受理公众对外籍人非法打工的申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取证和最终的处理。
【就业规定】
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证还受限于其他条件。例如,除非获得BOI优惠,泰国企业要雇用一名外国人,必须有至少200万泰铢的注册资本并且同时雇用四名泰国籍员工。另外,外国人在泰国的工资不能低于法定下限。其中,中国内地护照持有者的最低工资要求是35000泰铢/月。
【办理时限】
截至目前,泰国官方尚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从事代办外籍劳务工作许可业务。办理工作许可证的时间视工种而定,正常为7个工作日,一般不超过14个工作日。享受当地投资促进优惠或其他政策的企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天内为其外籍雇员办理工作许可,并允许其在此办理期间工作。对临时入境从事紧急或专业工作的外籍人,如不超过15天可免办工作许可证,但需书面向相关官员报告。
【持证要求】
(1)有效期限为1-2年(视该企业情况),到期前须及时提出续延申请;(2)持有者须随身携带证件;(3)在劳工管理部门官员到业主住地履行公务查验证件时,雇主要予以适当协助;(4)不能异地使用(在不变更雇主的情况下),在申请工作场所时要将总公司、分公司场所分别加以注明。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申请时,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申请。
【外籍劳务的规定】
泰国政府对外国人在泰国投资、经商、从教等按规定申请工作许可基本持开放态度,鼓励在泰国外国人通过合法程序申请工作许可。2020年4月最新公布的《外籍人从业工种限制》虽对部分工种有条件的放开,但仍严格限制外籍人从事以下27类工种:
(1)木雕工作;(2)汽车驾驶或其他非机动交通工具的驾驶,除国家航班的驾驶和叉车驾驶;(3)拍卖;(4)珠宝钻石加工;(5)美容美发;(6)手工织布;(7)织席或使用藤麻草竹子制作器具的工作;(8)手工造纸;(9)漆器制作;(10)泰国乐器制作;(11)乌银镶嵌器制作;(12)金、银铜饰品器具的制作;(13)石器制作;(14)泰国玩偶制作;(15)僧钵制作;(16)手工泰丝制作;(17)佛像制作;(18)纸伞或布伞制作;(19)经理人或者代理人工作,国际投资贸易代理人除外;(20)泰式按摩;(21)手工卷烟;(22)导游和旅行社工作;(23)个体小商贩;(24)泰文字符手工印刷;(25)手工抽丝;(26)文书工作或秘书;(27)法律服务或法律程序,仲裁、协助工作或代理仲裁程序除外。
5.6外国企业在泰国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泰国关于土地和房产的法律主要基于大陆法系的法律体系而制订,主要内容都参照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关法律。《泰国土地法》(LandCodePromulgatingActB.E.2497)由泰国内务部颁布,自1954年12月10日起实施。《土地法》包括土地分配、土地所有权的授予和界定、相关文件的发布等内容,明确了对于宗教用地、外国人用地、部分行业法人用地的限制条件、并对土地调查、土地交易和费用及处罚条例都作了明确规定。该法首次对个人持有土地的上限作出了规定。
此后,内政部于1999年和2008年颁布了对《土地法》三项条款的修订案,分别对外国人用地、土地相关费用及处罚条款进行了调整。原则上禁止外国人拥有土地所有权,有特殊法律许可的除外。
除1954年《土地法》之外,《泰国工商不动产租赁法》和《泰国工业区法》等法律都有涉及外国人在泰国用地的规定。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1954年《土地法》对外国人拥有土地做出规定:“外国人可根据双边条约关于允许拥有房地产权的规定,并在本土地法管辖下拥有土地。”根据该法,外国人及外籍法人根据内政部法规和内政部部长批准后可拥有土地,以作为居住和从事商业、工业、农业、坟场、慈善、宗教等活动需要之用。该法还针对不同用途对外国人最多可持有的土地面积作了规定。
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内政部于1999年5月19日又颁布了《土地法》修订案(《LandCodeAmendmentActNo.8》),对《土地法》有关外国人及外籍法人产业问题作了修改,允许外国人及外籍法人在符合某种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拥有土地产业。其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凡需在泰持有土地的外国人,必须按内政部规定从国外携入不少于4000万泰铢,并经内政部长批准,可以拥有不超过1莱(泰国面积单位,1莱=16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其居住用地。”
“上述外国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其在泰国投资必须是有益于泰国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或满足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规定可予以投资促进的项目;(2)投资持续时间不少于3年;(3)持有的土地应在曼谷市区、芭提雅或其他《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
对于在泰投资可观并使泰国经济受益的外国企业,其在泰国经营期间若适用《泰国投资促进法》第27条、《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第44条或《泰国石油法》第65条规定,在持有泰国土地方面可享受一定特权和豁免。
(1)《泰国投资促进法》第27条:在获得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投资人可拥有超出其他法律规定范围的土地用于进行投资活动;对投资人是外籍人的情况,若其在泰投资活动停止或将投资项目转让给他人,其需要在1年内将该土地卖出,逾期未执行则由土地局收回土地后将拍卖。
(2)《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第44条:在获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工业经营者可在工业园区内拥有超出其他法律规定范围的土地用于工业活动。对投资人是外籍人的情况,若其在泰国商业活动停止或转让给他人,须在3年内将所有用土地退还给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或转让给企业受让者,否则由土地管理局收回后将其转让给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或企业受让者。
(3)《泰国石油法》第65条:委员会有权批准特许权获得者拥有超出其他法律规定范围的土地用于石油经营。因此,目前按照泰国法律规定,只允许外国人在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拥有用于居住的土地,或满足条件的外国企业有限制地拥有用于企业经营之用的土地。外国企业不得自由开展对泰国土地的投资业务。此外,即便泰国人占多数(按股权人和股权计算)的合资企业,泰国政府也出台了有关条例防范以此为名义从事土地经营的行为。相关法律链接:http://thailaws.com/law/t_laws/tlaw0135.pdf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泰国没有关于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特殊规定。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与本土公司享有同等待遇。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泰国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部门是自然资源和环境部(MNRE),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和规划,提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的措施并协调实施,下设有水资源厅、地下水资源厅、海洋与沿海资源厅、矿产资源厅、皇家森林厅、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植被保护厅、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污染控制厅、气候变化和环境厅等部门。
网站链接:www.mnre.go.th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泰国关于环保的基本法律是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EnhancementandConservationoftheNationalEnvironmentalQualityAct),该法案规定了商业运作时必须考虑的环保因素。其他环保法律法规主要有:1961年颁布的《国家公园法》、1964年颁布的《国家森林保护法》、197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1978年颁发的《泰国工业区管理局法》、1979年颁布的《建筑控制法》、1992年颁布的《公共卫生法》、1992年颁布的《清洁和秩序管理法》、1992年颁布的《工厂法》、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颁布的《有害物质法》、2000年颁布的《土地挖掘和填埋法》、1995年颁布的《总理办公室关于防止和消除石油污染法规》、2000年颁布的《总理办公室关于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条例》、2004年颁布的《总理办公室关于防止和消除石油污染法规》、2008年颁布的《国家旅游政策法》等。
有关内容详见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污染控制厅网站:www.pcd.go.th法规链接:https://www.pcd.go.th/laws/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泰国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于空气和噪音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和危险物质排放等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有关各项标准的详细规定请参照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气候变化和环境厅网站有关公告(https://www.dcce.go.th/)。此外,泰国1975年第一次提出关于环境影响评估(EIA)的强制要求,目前,相关规定详见1992年《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第46条。在泰国自然环境委员会的批准下,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有权规定必须进行EIA的项目规模和类型。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的大型项目,必须向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提交EIAs报告,接受审核和修改。EIAs报告必须由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政策规划办公室注册认可的咨询公司出具。
泰国关于环保的基本法律是1992年颁布的《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EnhancementandConservationoftheNationalEnvironmentalQualityAct)。此外,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还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大气、噪音、水、土壤等方面污染控制和保护的公告。
《国家环境促进及保护条例》是泰国空气污染管控的主要法律,该项法律规定了空气污染物标准,规定了各工业废气排放标准。《工厂条例》规定了工厂运营中产生的对环境有影响的有毒及其他废弃物的标准和管控方法。《陆路交通条例》规定了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
【其他相关法律】
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各工业排放废气控制标准的规定》、工业部根据《工厂法》发布的《工业部关于工厂有毒物质标准的公告》、陆路运输厅根据《陆路运输法》发布的《关于车辆废排放废气检测方法和标准的规定》。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环评法律】
根据泰国《国家环境质量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有关规定,为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经自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应对自然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并需提交环评报告的,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个人进行的投资或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分类,并由部长签发后在政府报刊上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还应包括所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针对特定投资或工程项目的环评报告如具有普遍性,经自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长可将之作为范本在政府报刊上予以公示,其他类似的投资或工程项目在同意此范本内容基础上,可免除提交环评报告。
【环评管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提交环评报告的投资或工程项目,如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实施或者前两者与民营企业联合实施并须报内阁最终批准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须在项目可研阶段准备环评报告,并征得国家环境委员会同意后报内阁审批。如有必要,内阁可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项目评审。
【环评流程】
如投资或工程项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须于建设或实施前准备环评报告的,负责人须将该报告同时提交给相关的项目审批机构以及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提交的报告可以采用标准范本的形式。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项目审批机构方可发放投资或项目实施许可。如环境政策和计划办公室发现提交的环评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材料有缺失,须于收到报告15日内反馈提交人。如各方面材料齐备并符合有关要求,应于收到报告30日内出具初步意见并转专家委员会进行进一步审核。专家委员会应自收到报告起45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环评机构资格】
经国家环境委员会批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长可就环评报告编制人的资格条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此项要求,编制人应为该项领域的专家并获得相关的资质认证。资质证书的申请及发放、成为专家的资格条件和证书换发、暂停、吊销以及有关费用标准等,均须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有关规章执行。
目前,泰国设有很多从事环评咨询和服务工作的专业事务所,可为企业提供有关服务。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泰国尚未制定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专门法律。与商业贿赂有关的法律规定体现在不同的法律文本中。其中,针对政府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的法律《反贪污腐败组织法》(1999年制定,2007年修订)针对商业贿赂、官员腐败等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此外,泰国《刑法典》《商法典》《公共服务法》《公务人员法》《贸易竞争法》和《投标法》等也有关于商业贿赂方面的法律规定。《反贪污腐败组织法》针对政府官员的贪腐行为及行贿者行贿行为的界定、调查、预防、处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涉及有关官员利益回避、财产公开等内容。根据该法律规定,泰国设置“国家反贪委员会”(NACC),由1名主席和8名委员组成,均须经参议院推荐,由国王任命,该委员会全面负责涉及泰国高级公职人员的贪腐调查及与之相关的有关事宜。政府官员在该法中被定义为“享有政治职位的个人、中央及地方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在国有企业或国家机构任职的人员,以及根据本法及其他法律承担政府公共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
根据泰国《刑法典》和《违反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行贿须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受贿者须为政府公务人员、立法机构公务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为上述机构工作或者从上述机构获得报酬的人员;(2)行贿者用以行贿“利益”输出不是受贿者按规定之依法所得;(3)上述“利益”的界定不仅限于可视的财物或者可用金钱予以衡量的物品,包括受贿者实际获取的各类非法所得;(4)行贿者付出上述“利益”的动机,须为让受贿者履行或者不履行特定的公务职责。此外,《反贪污腐败组织法》进一步规定,离职不超过2年的前政府官员所获取来自职务关系人的“利益”同样被界定为“受贿”,除非国家反贪委员会另有规定。
根据泰国《公共服务法》规定,除非有政府依法授权(如担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泰国政府官员不得担任企业总经理、经理、合伙人或者与之相应的角色。此外,泰国一些政府机构如财政部、国家工业园管理机构(IEAT)等就内部工作人员利益回避等相关问题制定了内部规章。
根据泰国《刑法典》,泰国针对受贿、行贿行为的处罚包括监禁、罚金或者两者并罚。其中规定,个人直接或者通过中间人安排向政府公务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所得以达到让公务人员执行或者不执行特定公务职责的,可判处5年以下监禁或者不超过1万铢罚款或者两者并罚;政府公务人员要求、接受或者同意接受其他人提供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所得以执行或者不执行特定公务职责的,不论该行为是否符合本职职责,可判处5年至20年监禁乃至终身监禁并处10万至40万泰铢罚款或者死刑。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泰国反贪腐方面法律仅对国内人员行贿国内政府官员做出法律规定,针对国外人员行贿泰国官员或者国内人员行贿国外或国际组织官员行为未做出任何法律规定。目前,泰国司法部及泰国议会正推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针对以上条款作出修订。
法律链接:https://www.nacc.go.th/download/article/article_20190401140617.pdf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1)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有条件向外国企业开放。根据《外籍人经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业和工程服务业为限制外籍人从事的行业,外籍人只有与泰籍人组成合资公司或联合体才能承揽泰国的工程项目,且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必须由泰籍人控股,外籍人投资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9%。此外,泰国对外国承包商在投标、经营业绩等方面还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外国承包商所用外汇管制受当地《外汇管理法》严格监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口材料等方面基本采用国际标准。
(2)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5.10.2禁止领域
从法律方面看,除关于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外籍人不得持大股的要求外,泰国未针对外国承包商在承包工程领域做出限制规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泰本国工程承包商在项目招标中(尤其是政府公共项目)占有天然优势地位。总体上看,建筑承包工程行业属于非鼓励外籍公司从事的行业。
5.10.3招标方式
泰国的承包工程项目可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投资的公共项目,通常采取电子竞标(E-Auction)的方式由泰籍法人参与投标,仅有少数项目采取国际招标的形式;二是私人投资的工程项目,目前通行的国际招标、邀标和议标等招标形式均有采用。私人项目一般选择与业主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承包商承建,近年来通过议标合作的情况比较多见。
5.10.4验收规定
(1)当地对工程建设过程、工程验收等相关规定。泰国当地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材料、设备提前报审,留存文字、影像、试验及环保报告等各类过程资料,首先进行现场实体验收,通过后逐一核查各类提报资料,监理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无异议、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验收。
(2)当地对于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免责的相关规定。泰国当地工程严格执行泰国工业标准局的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定了各类主要材料、设备的厂商和技术参数。泰国有一些相应的国标,但是并不健全,有时候会要求使用英标、美标、欧标,甚至日本标准。
(3)中国标准在泰国是否适用。中国标准在泰国未被官方批准正式适用,目前只有中泰高铁由政府特批使用中国的标准。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泰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涉及三部:《专利法》(1979年)、《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三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定义、类型、申请、使用和保护等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专利法》(1979年)的核心内容是:一项专利的成立必须满足某些标准,不同的标准用于申请不同的保护。在专利保护期间,专利所有权人独家享有在任一承认该专利的国家内开发、利用其发明的权利。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因此发明者需要在各个需要保护其专利的国家申请专利保护。在大部分司法辖区,发明者可以在首次申请专利权后一年内在其他国家请求专利保护。专利的有效保护期视专利类别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0年或20年。
《商标法》(1991年)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即为计划用于或已经用于某商品以区别不同商品的标识。一项商标须具有明显特征,且不得与另一个已注册商标相同或易混淆,才能注册。商标法规定下列种类标识可受法律保护:(1)服务标识;(2)集体商标;(3)著名标识。《商标法》规定,商标一旦注册,有效保护期即为10年,在有效期终止前90天内如果缴纳相关规定费用就能续展其有效期;否则,注册商标在期满后将被注销。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都受保护,但非注册商标受保护的程度较低。
《著作权法》(1994年)的核心内容是:保护文学、艺术和表演作品的创作权,凡未经创作人许可而复制或发表其作品均视为违法行为。该法将“版权”定义为“创作人对其作品的独有支配权”,将“版权创作人”的定义为该作品的制作者或创作者。著作权所有人独家享有复制、改编、出售计算机软件、音像、电影和录音作品、分配著作权收获的利益以及授权他人使用其著作权的权利。
以上法规详情可查询泰国商业部知识产权厅网站:www.ipthailand.go.th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泰国《专利法》(1979年)有关规定,未具备本法规定的权利者,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上或在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泰国专利权”“泰国实用新型专利权”字样,或其他意思相同的外国文字,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任何人不得在产品容器、产品包装或发明、外观设计的宣传上使用“正在办理专利”或“正在办理实用新型专利”或其他意思相同的词语(但正在审批中的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在此限)。如有违犯,可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罪并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属于专利权人所有的产品、技术或外观设计(但为教学和研究需要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在此限)专利的,可处以2年以下监禁或罚以40万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任何人未经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侵犯使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各项权利的,可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以20万泰铢罚金,或两罪并罚;任何人在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向执行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以期获得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证书的,可处以6个月以下监禁,或罚以5000泰铢以下罚金,或两者并罚;因触犯本法受罚者为法人的,其法人执行人或法人代表须受到法律相应规定的处罚,除非该法人行为能被证实与本人无关,或并未得到本人认可。
泰国《商标法》(1991年)和《著作权法》(1994年)未规定有关违法处罚的内容。此外,为简化商标及专利注册申请程序,泰国于2022年5月创建专利注册快速通道系统。在该系统下,商标注册耗时从18个月减少至4个月,商标更新则由60天提速至30分钟;医疗领域专利注册耗时由55个月减少至12个月,专利电子证书颁发耗时由60天减少至7天。以上法规详情可查询泰国商业部知识产权厅网站:www.ipthailand.go.th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泰国出现商务纠纷时,一般通过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形式。其中,仲裁解决是常用的国际商务纠纷解决手段。
根据《泰国仲裁法》,按照争议的性质,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对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的效力进行裁定。经协议各方同意,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某些类型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将争议事项提交法院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提出反对。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拒绝受理此案,并责令当事人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解决纠纷适用哪国法律,需依照当事人双方的约定而定。如泰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协议按照仲裁法的规定来裁决,当涉及某个国家,如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调理时,应当引用该国相关的和不矛盾的法律条例。此外,依据1987年泰国与东盟六国共同签订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2009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等,就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投资纠纷详细规定调解和仲裁机构可以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设在曼谷的地区仲裁中心或者东盟内的地区仲裁中心,或者是任何争议双方同意、为了仲裁的目的而指定的机构。
若当事人双方在协议内容中没有规定裁决使用的法律,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泰国的法律来进行裁决。仲裁法还规定,如果当事人有权依赖相关国际法的条款,法院可以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法律链接:www.thailawforum.com/database1/arbitration-act.html
如果中国企业在泰国出现商务纠纷,中国企业可将纠纷案件向泰国商业部贸易发展促进厅或商业发展厅进行投诉,并获得解决方案;贸易纠纷如需仲裁解决,中国企业可联系泰国贸易院进行仲裁咨询。此外,使用法律要看合同是否约定了适用中国法律还是泰国法律。如无约定,由于起诉要在被告所在地,因此使用被告所在地法律;如约定纠纷采用仲裁方式,要使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
【案例】
泰国中央会计局下属的政府采购与物资管理问题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0日发布了第KohKor(KohWoJor)0405.2/Wo423号通函,指明Covid-19为不可抗力。中国某企业承包了泰国政府某机构作为发包方的工程,新冠疫情暴发后工程进度严重延缓。根据泰国民商法典的规定,本次疫情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同时,泰国政府颁布法令,对于泰国政府部门作为发包方的工程,如果有延期,可以向政府指定部门予以申请延期。中国某企业依据上述法令,在其法律顾问单位的协助下,成功取得工程延期豁免,也就是工程合同期限顺延,没有构成违约。通函链接:
http://www.gprocurement.go.th/wps/wcm/connect/2356b392-dcc5-421b-ab52-930b5a4e1e11/423.pdf?MOD=AJPERES&ContentCache=NONE&CACHE=NONE&CACHEID=ROOTWORKSPACE-2356b392-dcc5-421b-ab52-930b5a4e1e11-nikV0Ij)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泰国于20世纪90年代接入互联网,是最早将互联网带到亚洲的国家之一。2002年,泰国信息与通信技术部成立,提出“国家信息和通信技术总体规划”,成为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框架。2013年,泰国无线市场极大拓展,手机渗透率超过138%,宽带渗透率达到52%。2014年,泰国推出全面政策框架“智慧泰国2020”,强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移动宽带渗透率、重视全民数字素养提升,致力于使信息和通信技术成为国家基础商品。2016年,泰国成立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取代信息与通信技术部。同年,泰国政府开始实施“泰国4.0”产业转型国家战略,致力于将创新和数字技术应用于制造业、农业、生物技术、医疗和教育等各个领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近年来,泰国政府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投入。泰国是东南亚第一个启用5G商用的国家,目前,泰国拥有超4万个5G基站,4G网络覆盖3万多个村庄,1万多个免费无线网络点,设立数字社区600多个。泰国财政部与商业银行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安装共计55万个电子数据采集(EDC)终端,以支持数字支付,数字支付占比逐年扩卡。另据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泰国拥有6320万互联网用户,互联网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88%,其中4910万为活跃社交媒体用户。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当前,越来越多的泰国企业采用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平台等数字工具提升效率,泰国民众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促进了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和在线娱乐等移动和实时数字活动,私营部门及消费者需求驱动泰国信息和通信技术、数字技术应用快速发展。根据泰国商业部贸易政策与战略办公室数据,2023年泰国数字经济总值约360亿美元,居东盟地区第二位。预计到2025年,泰国数字经济总值将达500亿美元,年均增长25%;到2030年,数字经济有望占泰国全国GDP的30%。
凭借较高的手机普及率、手机银行和社交媒体的使用,泰国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获得良好发展条件,是东南亚在该领域发展最迅速的市场之一。根据泰商业部数据,2022年起泰国在线商品交易额以20%的平均年增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将达7500亿泰铢,占零售市场交易总额的16%。
泰国数据中心和云市场处在新兴阶段,泰国政府持续加强数据中心和云服务领域投资,其中很大一部分源于外资或合资企业。截至2024年7月,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已批准设立37项数据中心及云服务项目,总投资额985亿泰铢。其中,亚马逊网络服务(AWS)作为行业领头羊,率先在泰国投资25亿泰铢,建设三个数据中心,并计划未来追加投资至2000亿泰铢。澳大利亚的NextDC、新加坡的STTGDC与EvolutionDataCenter、美国的Supernap(Switch)、日本的Telehouse以及香港的OneAsia等知名企业也落户泰国。谷歌与微软正式宣布在泰国建设数据中心的计划。华为在泰国建立东盟首家5G生态系统创新中心。泰国本土企业True和CATTelecom等公司推出云服务器产品满足用户需求。由于汽车制造业、技术供应商和零售企业的需求不断增加,泰国数据中心市场在2019—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达26%。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数字化转型是泰国迈向高收入国家的重要战略步骤。泰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将其作为国家战略之一,并制定了发展数字经济的短期和长期规划,加大投资发展数字基建、数字支付等,致力成为亚太地区的大数据中心和云服务中心。
为加速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繁荣和产业转型,泰国政府于2015年2月提出“数字泰国”理念及相关计划,随后又出台相关发展计划,是东盟最早聚焦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成员之一。2016年,泰国政府分别成立数字经济与社会部和国家数字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办公室,并由总理亲自担任国家数字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主席。为寻求经济发展新动力,泰国先后推出“工业4.0”战略和“东部经济走廊”(EEC)计划,数字经济是其中重点发展的目标产业之一。根据相关规划,泰国率先在EEC特区推行5G商用,打造数字园区,建立数字化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物联网中心,以发展科技产业、吸引外资。其他首批推行的地区还包括曼谷、清迈、普吉以及部分获准覆盖5G的国内机场等。
2018年,泰国颁布《国家20年数字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7年)》,为期20年的规划分为4个阶段,从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起步,到发展数字经济和跨入数字社会,再到全面实现数字化,最终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泰国到2037年跻身发达国家行列,成为稳定、富裕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家。
2020年10月,泰国出台泰国数字发展路线图,推动泰国数字经济转化与快速发展的科技、消费习惯和商业环境相协调,帮助泰国在未来20年数字经济上取得成功。该数字路线图分为四大部分,一是建设数字科技人才库,二是发展数字经济,三是推动社区数字能力建设,四是通过智慧城市、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发展,建设数字创新生态体系。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1)《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案》
2017年泰国颁布了《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案》,并于同年成立了数字经济促进局,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该法案,负责促进和支持数字创新产业发展,推动数字技术的普及。《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案》规定了泰国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和相关规划,成立国家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确定了该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以及成立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专项基金,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网站链接:https://onde.go.th/
(2)《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和《网络安全法案》
2019年2月28日,泰国国家立法议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案》和《网络安全法案》。制定这些法案的目的是直接管理个人数据的收集、储存、使用或处理。这些法案有助于加强网络空间的法律保障,确保国家安全,并保护个人数据私隐。同时,《个人数据保护法》具有域外适用性,将对泰国境内、境外旨在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或监测泰国自然人行为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6月1日,泰国《个人数据保护法》正式生效,该法最初于2019年5月在泰国皇家公报上颁布,留有一年的宽限期,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泰国政府将合规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1日。《个人数据保护法》是泰国制定的第一部用于管理和保护数据的法律,该法案适用于在泰国境内为泰国提供产品或服务而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
链接入口:https://www.mdes.go.th/law/detail/3577-Personal-Data-Protection-Act-B-E--2562--2019-
https://www.mdes.go.th/law/detail/3572-Cybersecurity-Act-B-E-2562--2019-
(3)《计算机犯罪法》和《电子交易法》
《计算机犯罪法》解决计算机相关问题,如非法访问和干扰计算机系统及数据、非法披露安全措施和非法拦截计算。
链接入口:https://www.mdes.go.th/law/detail/3618-COMPUTER-RELATED-CRIME-ACT-B-E--2550--2007-
《电子交易法》适用于使用数据信息,包括信息的生成、发送、接收、存储或通过电子手段如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等处理的所有民事和商业交易。
链接入口:https://www.mdes.go.th/law/detail/3616-ELECTRONIC-TRANSACTIONS-ACT--B-E--2544--2001-
(4)《数字平台经营法》
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下属的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ETDA,ElectronicTransactionsDevelopmentAgency)于2022年12月发布《数字平台经营法》,并于2023年8月发布公告,要求在泰提供服务的数字平台运营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申报备案。在公告生效日期之后开始运营的,须在运营前完成申报。
此次公告是对泰国《数字平台经营法》(2022年12月发布)的细化和补充,根据公告规定,大型数字平台需在2023年11月18日前完成申报;小型数字平台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8月20日;在公告生效日期8月21日之后开始运营的,须在运营前完成申报。
该规定涉及范围包括以网站、APP等形式提供数字服务的平台企业,服务类型涵盖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地图、音像服务、云服务等能够连接终端用户的信息服务。相关平台申报备案时,须按要求提供服务类型、性质、渠道、收益、用户分类、投诉处理等信息,此后每年还须更新申报在泰国发生的交易额、用户数等。
另外,根据《数字平台经营法》,在泰国以外运营的数字平台,如向泰国境内提供服务,也必须申报,并以书面方式指定在泰联络人。对于未按要求申报的平台,泰国政府将中止其在泰国提供的数字平台服务,并有权处以刑事处罚。
涉及上述领域业务内容的中资企业应及时按照泰方法律法规完成备案申报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在泰业务。如对法规执行细则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预约咨询:电话:0066-21231234邮箱:sv-dps@etda.or.th
公告及法规原文链接:
2023年8月发布的公告:https://www.etda.or.th/getattachment/Regulator/DigitalPlatform/law/ETCAnnounce_29Jun66_Service_short_inform_article8_RJ.pdf.aspx?lang=th-TH
2022年12月发布的《数字平台经营法》:
https://www.etda.or.th/getattachment/Regulator/DigitalPlatform/law/Clean-Royal-Decree-on-DP-Corrected-1.pdf.aspx?lang=th-TH
【泰国对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及优惠政策】
泰国投资委员会(BOI)通过一系列措施鼓励企业采用数字技术,促进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方面的投资。针对第八类发展科技与创新的相关产业,包括发展目标技术产业,例如: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先进材料技术和数字技术,给予11至13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无上限)的税收优惠。若在以下20个人均收入较低的府设厂,包括加拉信、猜也奔、那空帕农、楠、汶甘、武里喃、帕、马哈沙拉堪、莫拉限、夜丰颂、益梭通、黎逸、四色菊、沙功那空、沙缴、素可泰、素辇、廊磨南蒲、乌汶以及安纳乍能(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已另有特别规定的南部边境地区和经济特区),可享受的额外优惠权益如下:运输费、水电费按照成本的两倍扣除,期限10年;公共便利设施的安装或建设费,按照投资金额的25%从成本中扣除,并享受13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无上限)的税收优惠。
2022年3月,泰国政府对获准的数字资产交易放宽了税收政策,对加密货币及数字代币交易产生的收入免征7%的增值税,截至2023年底。该激励措施旨在支持及鼓励泰国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提高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6.5中国与泰国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政策层面,中泰已建立数字经济部级对话机制,畅通技术领域学术交流渠道。2019年3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泰国数字经济和社会部共同主办的中泰数字经济合作部级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围绕数字经济、智慧城市、融合应用、软件和IT服务、ICT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5G、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强合作进行研讨。2022年11月,中国科学院与泰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创新部签署加强学术和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泰国政府提出BCG(“生物-循环-绿色”)发展模式,2021年升级为国家战略,并列入泰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1年9月,泰国批准推动BCG模式发展的国家措施,具体包括扩大基础经济如农业的投资措施支持范围、增加促进措施范围以提高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给予相应环保企业优惠政策及业务改进的优惠措施等。为发展可再生能源,泰国2020年通过《2018-2037年替代能源发展计划》(AlternativeEnergyandDevelopmentPlan,简称AEDP)。2022年2月,泰国出台《以BCG经济模式推动泰国发展的行动计划(2021-2027)》
网址链接:https://www.bcg.in.th/bcg-action-plan/
在202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上,泰国承诺2050年达到碳中和,2065年达到净零排放。环保政策一般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National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Plan)和2015年颁布的《2015-2036年能源效率发展计划》(EnergyEfficiencyDevelopmentPlan,EEDP)制定。
近年来,外国企业对泰国绿色相关行业投资不断增长。2023年申请BCG行业投资优惠项目总金额1524.34亿泰铢,同比增长123%;项目总数为365个,项目金额1180亿泰铢。2021-2023年间,申请BCG行业投资促进优惠的项目总金额3354亿泰铢,项目总数达1768个。目前,BCG行业中投资数额最大的五大行业依次为: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使用垃圾发电);使用先进技术生产或保存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或调味品;生产环保的化工产品或聚合物;以农产品余料或副产品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以及生产天然橡胶制品。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
(1)环境保护
泰国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多依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National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Plan)(目前在实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而制定。
链接入口:https://www.nesdc.go.th/ewt_dl_link.php?nid=9640
①在空气污染方面,泰国对于工业、交通、农业与都市废弃物的露天焚烧所造成的废气与污染物排放等皆有相关规定。
②在水管理方面,产业部在《工厂法》(FactoriesAct)中规范工厂废水的排放,并限制化学和金属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公共卫生部在《公共卫生法》(PublicHealthAct)中规范建筑物、工厂、畜牧场等排放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水污染活动。
链接入口:https://www.jetro.go.jp/ext_images/thailand/e_activity/pdf/FactoryAct_02_2562.pdf
③在废弃物管理方面,泰国近年来积极推动3R(Reduce,Reuse,Recycle)政策及零废弃(ZeroWastes)运动,相关法规仍在草拟阶段;另外,泰国目前实施废弃物管理总计划(MasterPlanonWasteManagement),通过源头减量、加强处理能力、提升回收处理知识与技术等来管理废弃物管理。
(2)循环经济
泰国政府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并聚焦于生物科技、产业制程、废弃物管理等方面。例如,制定和实施《塑料废弃物管理进程》(RoadmaponPlasticWasteManagement(2018-2030)),设定到2027年要回收所有的塑料废弃物。
(3)可再生能源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达到2036年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源消费30%的目标,泰国于2015年颁布《综合能源蓝图》(ThailandIntegratedEnergyBlueprint),包括:电力发展计划、替代能源发展计划、能源效率计划、天然气计划及石油计划,并每5年对照检查计划目标的实施情况。
除政策目标型计划外,泰国政府也提出各项配套措施来发展再生能源。经济刺激政策如:向企业提供5-8年的税赋减免优惠、免除相关产业的机器和材料进口税等,以及非经济刺激政策如:外国专家及工作人员签证申请优惠、允许外国法人拥有土地、允许货币的国际汇入或汇出等。
另外,泰国政府亦允许开发商参与地方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以点对点(PeertoPeer,P2P)电力交易模式,使外国公司能在当地建设太阳能、生质能、沼气等分布式发电系统。
(4)节能
交通运输、工业制造、商业和住宅应用是泰国主要的能源消耗部门,为此,泰国政府制定《2015-2036年能源效率发展计划》(EnergyEfficiencyDevelopmentPlan,EEDP),并将节约用电、节能设备、LED照明、能源管理视为达成目标的重要方向,例如,将全
国路灯换为LED照明、鼓励民众与企业换用LED灯泡取代荧光灯管等。另外,为达到EEDP目标,泰国制定能源效率循环基金、ESCO基金及需求面管理招标计划等财务激励计划,以促进能源效率的投资。
【对外商投资绿色产业、投资污染行业绿色改造的优惠政策】
(1)投资于节能、替代能源和环保方面所享受额外优惠权益措施
投资于节能或者使用替代能源或者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机器更新,申请者必须递交计划书并执行以下规定中的任何一项:①投资更新先进的机器设备,使之达到规定的节能比例要求。②投资更新可以使用替代能源的机器设备,并且替代能源在总体能源使用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③投资更新机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无论是废弃物排放,还是污水、废气排放等,以达到规定的标准。
优惠权益:①免机器进口税;②从原先经营项目中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税额度为更新机器所投入的投资资金的50%(不包括土地和流动资金);③免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从投资促进证颁发后的产生收入之日起计算。
(2)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经营所产生的全部净利润,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连续3个会计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①适用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必须是自本法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泰国温室气体管理组织(公共组织)注册“自愿减排(VERs)”类型的碳排放信用销售证书的减排项目;②可以申请豁免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是由泰国温室气体管理组织(公共组织)向参与者发放碳排放信用销售证书的会计年度;③参与的企业和法律合伙企业的正常营业收入和自愿注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收入应当分别申报纳税,申报时使用相同的纳税人识别号。
2018年,泰国出台自愿减排方案,旨在减少泰国温室气体排放,为碳排放交易做准备等。能耗目标是根据“20年能效发展计划”(20-YearEnergyEfficiencyDevelopmentPlan,EEDP,2011-2030)以及每个工业领域的技术节能潜力所设定。
网站链接:http://www.carbonmarket-foundation.org/userfiles/zdk/file/LCC%20T-VER%20Presentation%202019%20-%20English%20version.pdf
2022年2月,泰国出台《以BCG经济模式推动泰国发展的行动计划(2021-2027)》,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也加大了对BCG模式投资的支持优惠力度。
网址链接:https://www.bcg.in.th/bcg-action-plan/
7.3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泰国与碳排放相关的法规】
泰国能源部牵头制定国家能源规划(NEP)。规划旨在指导公共和私营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碳排放,向绿色和清洁能源转型,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当地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经济提供的金融政策和产品】
泰国进出口银行制定并实施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政策,并且开发了适应泰国ESG规则和国际环境标准的产品,并且与泰国温室气体管理局合作推出太阳能贷款,支持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发展,最低年利率为2.75%,最长贷款期限为7年。
当地多家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如大华银行、军人银行、开泰银行、中国银行(泰国)等,正积极提倡绿色信贷,综合评估项目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支持公司绿色项目的投融资。大华银行为践行绿色金融理念,为ESG项目提供完善的融资和解决方案,与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投产亚洲首个能效融资平台。通过简单透明的流程为企业生产、采购低碳能源设备提供资金链,通过端到端服务提供可持续融资。开泰银行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是在2025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1%,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为零。同时,开泰银行将为绿色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逐步减少对高消耗高排放项目的资金支持,计划在2030年前投放2.4万亿泰铢的绿色贷款。开泰银行要求内部运营、产品设计也应全面考虑ESG理念,推出更多绿色信贷组合,供客户选择。
7.4中国与泰国开展绿色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中国长期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和泰国BCG发展模式高度契合。近年来,中国新能源车企进入泰国市场,为泰国消费者提供了多元选择,在当地建设工厂,发展本地生产,扩展研发业务,助力泰国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8.中资企业在泰国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主要风险
8.1.1经济增速缓慢
据泰国经济社会委员会数据,2023年泰国GDP增长仅为1.9%,经济增速在东盟主要国家中处于较低水平。泰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旅游业带来的私人消费增长,泰国旅游业已逐渐恢复至接近疫情前水平。但2024财年政府预算延迟导致政府投资下降46%,总投资同比下降4.2%,拖累了泰国2024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随着政府预算支出落地实施,2024年下半年泰国经济增长有望加快,预计2024年全年经济增长2.5%左右。
8.1.2承包工程市场竞争激烈
相对于东盟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和老挝等国而言,泰国承包工程市场规模较为有限,且属于高门槛进入的保护市场。
8.1.3国际环境变化给投资企业带来压力
近年来国际环境变化较大,俄乌冲突、巴以冲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汇率剧烈波动、股市动荡、大宗商品价格走高、有效需求下降等因素,给中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企业压力增大。
8.1.4劳务纠纷
泰国与中国尚未签订任何劳务合作协议,驻泰中资企业只允许从国内引入部分管理和技术人员,普通劳工被禁止到泰国工作。近几年,国内有部分黑中介通过非法途径欺骗国内劳工到泰国工作,产生了许多纠纷,损害了工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8.1.5劳工效率不高
泰国工人工资相对较低,但考虑到对于劳动者保护高,以及加班工资较高的情况,泰国人工隐性成本仍较高。
8.2防范风险措施
8.2.1充分做好全面调研
全面充分了解泰国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规划、风俗习惯、市场环境等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投资项目影响。考虑泰国南部三府(陶公、北大年和也拉)的安全和社会治安形势仍不稳定,避免赴泰南三府有关地区旅游、经商。
8.2.2认真了解泰国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了解和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依法经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或咨询事务所协助处理投资前后的法律、财务、劳工、税务等问题。比如,泰国对本国企业法人从事建筑业经营实行登记制,泰国《1999年外籍人经商法》就规定,建筑服务业不对外国人开放。外国投资者从事建筑业经营,必须要通过与当地企业设立合资公司,且当地公司控股(股份占51%以上)。
8.2.3入驻工业园区
制造类企业尽量选在经过泰工业园区管理局认可(IEAT)的工业园内进行投资,以享受稳定的优惠政策和相对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8.2.4了解泰国自然条件及社会文化环境
重视自然条件和社会文化因素对承揽项目的影响。如:泰国节假日较多,泰国工人经常放假;泰国雨季期间(一般是每年6月至10月)难以施工,签合同时要考虑工期是否足够;泰国人多数性情温和、注重礼仪,但办事效率相对较低,不少事情拖而不决等等。了解并尊重泰国社会人文习俗,争取本地化管理。加强与员工沟通交流,定期与工会组织座谈,及时了解员工动态。
8.2.5高度重视在泰经营的安全问题
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制定和完善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包括安全预警、应对各种风险的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及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意识,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投入必要经费购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安保服务,给员工购买保险,确保员工在泰国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2.6实施本土化经营策略
本土化是跨国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经营策略。一是经营观念本土化。按照国际先进的境外项目经营理念指导和开展经营活动;二是运作方式的本土化,学习借鉴优秀的跨国企业和本地公司的先进架构、管理经验和运作方式;三是人才本土化,要任用、培养、依靠本地人才。
8.2.7积极加入泰本地企业为主的商协会组织
秉持扎根当地发展、融入本地社会理念,积极加入泰国商会、泰国工业联合会等本地有影响力的商协会组织平台,拓展本地合作网络。
8.2.8审慎选择合作伙伴
对于一些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介绍的各类项目不可轻信。设法了解清楚合作方的背景情况,审慎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懂营销、善合作的合作伙伴。应重视全面了解合作伙伴的背景情况,必要时在签署有约束力的合同前向中国驻泰使领馆经商机构进行咨询。
8.2.9妥善处理劳务纠纷
国内赴泰国工人应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如有疑问可与当地官方主管部门或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联系,核实有关情况,避免上当受骗。各国内派出人员在泰国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可与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或泰国当地移民、劳动部门取得联系。
泰国劳工部就业厅是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该厅下属外籍人工作许可证管理局,直接负责外籍人在泰国工作许可申请的受理与审批。此外,劳工部外籍劳工监察局与泰国警察总署下属移民局、旅游警察局共同协调处理非法外籍劳工问题。劳工部劳动稽查管理局负责受理公众对外籍人非法打工的申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取证和最终的处理。劳工部网址:https://www.doe.go.th/prd/
8.2.10合理运用金融保险工具
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同时要充分利用泰国当地丰富而优质的金融资源。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网址:www.sinosure.com.cn
8.2.11和各方建立和谐关系
(1)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与政府官员和各党派议员均保持良好沟通,避免卷入政治纷争,并重视重大项目潜在的政治风险。
(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学会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有助于合理控制工薪成本,减少劳资摩擦,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全面了解泰国的《劳动法》,严格遵守泰国在雇佣、解聘、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认真了解本企业工会及企业所在地工会的情况。如发生工会罢工事件,企业要冷静处理,在与工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
(3)密切与本地社群、商协会关系,积极加入和参与泰国本地商协会和社群组织活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禁忌、处理好与本地居民、社群关系有助于企业在泰顺利开展经商活动。
(4)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了解泰国环境保护法规,实时跟踪和遵守当地的环保标准。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其他环保影响,事先进行科学评估。有针对性地与所投资地域的民众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顺利通过环评的民众调查环节。
(5)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注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重视对劳动用工制度涉及的工薪待遇、工作环境、加班时限等问题。
(6)懂得与媒体打交道:重视宣传,提升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积极宣传企业参与的各项公益事业,避免参与当地政治社会敏感事项的争论。对涉及企业的负面报道应有预案准备,重在解释澄清,避免对立升级引发炒作。
(7)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当地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
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工作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检查厂房或工地等工作,是泰国执法者的职责,应积极配合其执行公务。
(8)传播中国传统文化:“走出去”企业既要有责任感也要有信心和能力在当地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管理中,在中国传统文化与当地文化之间展开文明对话与交流;对外发展中,要利用公共外交平台,以中资企业和中国人的文化魅力去发展业务、广交朋友,用行动传播中华文化。
8.2.12寻求必要的帮助
(1)寻求法律保护:企业遇到经济纠纷时,无需惧怕或逃避,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依法用法,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一是聘请律师。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差异,建议中国企业聘请当地律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依靠专业律师团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纠纷,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二是专业咨询。建议向泰国信誉好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法律、税务、人力等咨询。
(2)寻求当地政府帮助:泰国政府重视吸引外商赴泰投资。要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所在地政府合法合理的支持。同时,与泰国社会团体和当地侨领等各界保持联系,深交、广交朋友。遭遇突发事件时,除向中国驻泰使领馆、公司总部报告以外,应及时与当地政府有关机构进行联系,取得支持。
(3)取得中国驻泰国使(领)馆保护:中国公民在泰国旅行、工作期间主要受国际法及泰国当地法律的约束。当中国企业的员工在泰国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威胁、涉入刑事案件时,可就近向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协助。中资企业在进入泰国市场前,应事先征求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经商处意见。投资注册之后,按照规定到经商处登记备案。日常工作中与经商处建立通畅的联络渠道。此外,中国企业在泰国遇到重大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就近使领馆报告。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侨处向中国企业员工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相关内容请查询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经商处向中国在泰国投资企业提供服务,相关内容请查询驻泰使馆经商处网站:th.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