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册:芬兰专特辑
2025-05-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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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约9000年前冰河末期,芬兰人的祖先从南方和东南方迁居至此。自12世纪后半叶起,芬兰归属于瑞典,14世纪中叶正式成为瑞典的一部分。1809年俄瑞战争后,芬兰成为俄国的大公国。俄国十月革命后,芬兰于1917年12月6日宣布独立,1919年成立共和国。芬兰自二战后开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1995年加入欧盟,1999年加入欧元区,是北欧唯一的欧元区成员国,2002年1月欧元取代芬兰马克正式开始流通。2023年4月,芬兰正式加入北约,成为北约成员国。同时,芬兰是北极理事会、北欧理事会、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成员国。2018至2024年,芬兰连续七年被联合国《全球幸福指数报告》评为全球最幸福的国家。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芬兰位于欧洲北部,东邻俄罗斯,北接挪威,西北接瑞典,西濒波的尼亚湾,南临芬兰湾。国土面积33.8万平方公里,地势北高南低,1/3的土地在北极圈内。芬兰素以“千湖之国”著称,水利资源丰富,有湖泊约18.8万个,内陆水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0%。

首都赫尔辛基属东2时区,比北京时间晚6个小时;3月底至10月底实行夏令时,与北京时差5小时。

1.2.2自然资源

芬兰森林覆盖率达86%,林地面积2620万公顷,其中森林地面积约2017万公顷,占林地面积77%,木材蓄积量25.29亿立方米,居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矿产资源中铜较多,还有少量铁、镍、钒、钴等,是欧盟唯一开采铬和钴的成员国,也是铂族金属和镍的最大生产国。泥炭资源丰富,泥炭地占林地面积三分之一,已探明储量约690.94亿立方米,相当于40亿吨石油。

1.2.3气候条件

芬兰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冬季平均气温零下14摄氏度至零下3摄氏度,夏季13摄氏度至1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600毫米。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据芬兰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24年5月,芬兰总人口为561.4万,大部分居住在气候比较温和的南部。赫尔辛基大区(包括赫尔辛基、埃斯堡、万塔和考尼艾宁市及其周边城镇)是主要的人口聚居区,人口约177万,其中赫尔辛基人口为67.8万,埃斯堡人口31.7万,万塔人口24.9万。其他人口密集城市还包括坦佩雷(25.6万)、奥鲁(21.5万)、图尔库(20.2万)等。截至2023年底,当地华人总数为17274人,主要分布在赫尔辛基、埃斯堡、万塔、坦佩雷、图尔库等城市。

1.3.2行政区划

2010年1月1日,芬兰正式取消省级行政区划和省长职位。2013年,进一步改革为6个区域行政机构管辖全国,下分320余个市,实行自治,自行决定财政事务。2021年,芬兰划分为19个行政区和309个市镇。2023年1月1日,为降本增效,在原有行政规划基础上,新设立21个福利区,承担市镇的医疗保健、社会福利和救援服务职能,各市镇不再承担相关职能。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是全国文化、金融和经济活动中心,也是芬兰最大的工业中心,主要行业有机器制造、造船、印刷和服装业等,电子、造纸、食品、纺织、化学、橡胶以及制材等行业也都很发达。赫尔辛基是沿海城市,地处多个海湾之间,市区还包括几个岛屿。

1.4政治环境

芬兰的政治体制为民主共和制。芬兰加入欧盟后,曾奉行军事不结盟和独立可靠的防务政策。2022年2月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芬兰于2022年5月18日递交加入北约的申请书,并于2023年4月4日正式加入北约,同年12月,与美国签订防务协议,将开放包括空军基地、海军基地、训练区、仓储区等在内的15个区域供美方使用。

1.4.1政治制度

芬兰的政治体制为民主共和制。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现任总统亚历山大·斯图布于2024年3月1日就任。多数行政权力由总理领导的内阁掌握,总理由议会选出。2023年4月初,芬兰议会进行新一轮选举,中间偏右的民族联合党成为第一大党。6月中旬,联合党、芬兰人党、瑞典族人民党和基督教民主党组阁成功,成立“右翼”联合政府,执政四党在议会200个席位中占有109个席位。联合党主席彼得里·奥尔波(PetteriOrpo)任芬第77届政府总理。

【宪法】

1919年7月17日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6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兰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总统的部分权力。

【议会】

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主要职能是立法、监督政府和财政。议会可修改宪法、解散内阁或否决总统决定,但无权改变司法决定。议会为一院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议员共200名,任期4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023年4月,芬兰议会进行新一轮选举。新政府组阁后,新一届议会议长由芬兰人党议员尤西·哈拉阿霍担任,于2023年6月21日就职。

【司法体系】

芬兰为大陆法系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检察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

1.4.2主要党派

芬兰为多党制国家。2023年4月的议会选举结束后,进入议会的政党有9个,分别是民族联合党、芬兰人党、社会民主党、中间党、绿党、左翼联盟、瑞典族人民党、基督教民主党、现在运动党。其中,执政党4个,拥有109个议席,反对党5个,拥有91个议席。主要政党介绍如下:

【民族联合党(NationalCoalitionParty)】

执政党。1918年成立,在2023年4月的议会选举中获得48个席位,居第一位。党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国家独立、维护民族政治和经济利益、追求经济和精神生活发展。对内主张开展多党合作,削减国债,减轻个人和企业赋税,并通过增加对中小企业扶持和缩短工时改善就业状况。对外奉行和平与睦邻友好政策,主张同西方保持密切经济和政治关系。该党现任议员48人,党主席彼得里·奥尔波(PetteriOrpo)。

【芬兰人党(FinnsParty)】

执政党。原名农村党,1959年从芬兰中间力量分裂出来,2011年改为现名。主要纲领是对内反对政府腐败,支持实行开放透明的公共决策;主张维护小农、城市贫民和中小企业利益,鼓励创新经济,认为气候目标不应影响供应安全。对外坚持民族主义和疑欧立场,反对欧盟一体化及债务援助计划,支持收紧移民政策,减少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移民。该党现任议员46人,党主席丽卡·普拉(RiikkaPurra)。

【芬兰社会民主党(TheFinnishSocialDemocraticParty)】

在野党。1899年成立,原名芬兰工人党,1903年改为现名。主要纲领是对内主张政治、经济民主,实现充分就业和公平分配,保障社会福利,发展社会民主主义;主张提高低收入人群福利水平,提升社会卫生服务。对外主张延续稳健的外交政策,为国家谋安全,为人民谋福利。该党现任议员43人,党主席安蒂·林特曼(AnttiLindtman)。

【中间党(CentrePartyofFinland)】

在野党。1906年成立,1988年6月改为现名。该党的目标是建立平等、公正社会,对内反对政治经济权力垄断,主张去中心化、地方分权;保障农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维护中小企业和农业生产者利益。强调全国各地区应享有同等的社会服务和安全保障。对外主张实行积极稳健的和平外交政策。该党现任议员23人,党主席安蒂·凯科宁(AnttiKaikkonen)。

【绿色联盟(GreenLeague)】

在野党。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绿色环境保护运动逐步演化为政党,1988年正式成立。主要纲领是对内强调开放、自由、民主,主张保护环境,坚持2035年碳中和目标,推进建设可再生能源,增加碳汇。曾强烈反对发展核能,后弱化立场。提倡男女平等,支持同性婚姻;对外主张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和平与环保活动。该党现任议员13人,党主席索菲亚·维尔塔(SofiaVirta)。

【左翼联盟(LeftAlliance)】

在野党。1990年5月由原芬兰共产党和人民民主联盟合并组成。主要纲领是对内主张政府借贷扩大投资,刺激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福利,发展可再生能源,关注教育、平等议题。对外主张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加强国防建设。曾对加入北约持保留态度。该党现任议员11人,党主席莉·安德松(LiAndersson)。

【瑞典族人民党(SwedishPeople’sParty)】

执政党。1906年成立,由芬兰的瑞典族人组成。主要纲领是对内主张维护瑞典族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维护瑞典语官方语言地位,支持更自由的移民政策;对外主张加强北欧合作,支持欧盟一体化,增加对外援助。该党现任议员10人,党主席安德斯·阿德勒克罗伊茨(AndersAdlercreutz)。

【基督教民主党(ChristianDemocraticParty)】

执政党。1958年成立,2001年改为现名。以基督教教义为宗旨,宣扬自由、社会公正与平等。对内主张实行对社会和生态负责的市场经济,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平等高效的社会福利; 对外主张建立一个开放、安全的欧洲,发展共同防务。该党现任议员5人,党主席萨丽·埃萨耶(SariEssayah)。

【现在运动党(MovementNow)】

在野党。2018年成立,2019年11月正式注册为政党。主张自由市场,支持企业发展,重视气候变化,关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重视个人价值,亲欧盟。该党现任议员1人,党主席哈吕·哈尔基莫(HarryHarkimo)。

1.4.3政府机构

2023年4月初,芬兰议会进行新一轮选举,作为反对派的民族联合党击败总理马林所领导的社会民主党,成为芬兰第一大党。按照芬兰的选举规则,新一届政府由联合党主席彼得里·奥尔波牵头进行组阁谈判。同年6月20日,芬兰第77届政府内阁宣誓就职,新政府内阁共有19名部长。其中,8名来自联合党,分别任总理、地方和地方政府部长、外交部长、社会保障部长、国防部长、就业部长、科学和文化部长和环境部长;7名来自芬兰人党,分别任财政部长、发展合作与对外贸易部长、社会事务和卫生部长、经济事务部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和交通通信部长;2名来自瑞典族人民党,分别担任教育部长、欧洲事务和资产管理部长、青年运动和体育部长;还有1名来自基督教民主党,担任农林部长。

主要经济部门为经济事务和就业部,其职能是负责制定就业和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总体战略规划;监督企业商业活动与运营环境,制定劳动法规及竞争政策;负责创新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包括国际技术和经济合作;负责制定气候与能源政策等。外交部美亚司设有专门负责中国事务的处室,国际贸易关系司负责处理欧盟及多边经贸关系。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芬兰族人口占全国人口的94.3%,瑞典族占5.7%,此外还有少量萨米人。芬兰族还分为波赫奥拉(Pohjola)、萨沃(Savo)、卡累利阿(Karelia)和海门(Häme)4个部族。

芬兰的外来人口主要是爱沙尼亚人和俄罗斯人,华人华侨目前已是芬兰第四大外来人口。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旅芬华人华侨成为芬兰外来人口中颇受尊重的一个群体。他们勤奋进取、遵纪守法,在芬兰社会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目前,华人在芬兰经商多以餐饮、旅游中介及咨询业为主。

1.5.2语言

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芬兰人口中,84.9%的人说芬兰语,5.1%说瑞典语,0.03%说萨米语。芬兰语和瑞典语同为官方语言,萨米语是芬兰古老的少数民族语言。较为普及的主要外语为英语。2023年,芬兰人口增加39881人,其中以芬兰语、瑞典语或萨米语为母语的人数减少了22421人,而以外语为母语的人数增加了62302人,达到40年来的最高水平。

1.5.3宗教和习俗

芬兰是一个以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基督教在大约一千年前从东、西方分别传入芬兰。路德教与东正教均为官方认可的宗教信仰,地位相同。据2023年底数据,芬兰63.6%的人口是芬兰福音派路德教会(新教)成员,33.6%无宗教信仰,0.43%是东正教基督徒,0.9%是其他基督徒,0.8%信仰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犹太教、民间宗教等其他宗教。国家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

芬兰人含蓄、朴实。严峻的气候条件、美丽的自然环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使得芬兰人形成极具特色的民族性格和文化。他们喜欢用“sisu”这个无法用其他语言翻译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民族性格,这个词语的大意是指芬兰人善良诚实、遵纪守法、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同时拥有坚韧顽强的精神和异乎寻常的耐性等特点。

1.5.4科教和医疗

【科技】

芬兰科技发展水平高,信息通信技术全球领先。2023年6月,新政府在施政计划中表示,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承诺到2030年将芬兰的研发支出增加到GDP的4%。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研发支出为83亿欧元,占GDP的2.95%,其中制造业、计算机(含电气、电子)行业研发投入分列前两位,分别占总支出的60.7%和30.8%。

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Tekes)、芬兰科技创新基金会(Sitra)、芬兰国家技术研究中心(VTT)是芬兰三大重要科研机构。

芬兰技术奖基金会(后经两次更名,现为芬兰技术科学院)于2004年开始设立千禧年科技奖,是全球最大的科技奖之一,每两年颁发一次,由芬兰总统授奖,奖金100万欧元,旨在表彰为全人类带来更高质量生活的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强调其科学严谨性、广泛可利用性以及独特重要性。

【教育】

芬兰教育发达,教育体系高效、完善,国民识字率居世界前列。目前,芬兰是发达国家中为数不多的几个仍坚持从小学到大学免学费,并给予学生(包括在国外留学的芬兰学生)补助的国家之一。著名高等学校有赫尔辛基大学、阿尔托大学、图尔库大学、坦佩雷大学等。2015年12月,芬兰议会通过法案,允许芬兰高校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向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以外国家的留学生收取学费。目前,根据芬兰国家教育署相关规定,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学生需要支付英语授课的本科和硕士课程学费,学费每年从5000欧元到18000欧元不等,具体费用因大学和课程而异;博士课程无论国籍不收取学费,大学生每年还需缴纳约50欧元的学生会费,才可享受学生餐厅和公共交通折扣。

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教育经常支出总额为135亿欧元,比上一年实际增长0.6%,占GDP的比例为5.1%。

【医疗】

芬兰医疗卫生条件良好。芬兰的每一位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一张具有身份证作用的KELA卡(KELA是“公民养老所”的缩写和简称),即社会保险卡。公民可凭这张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芬兰有公立医院,也有私立医院。公立医院属于政府拨款的公共事业部门,公民按照居住地到公立医院就诊,并交纳极少的费用。在私立医院就诊,有关费用也可从KELA获得部分补偿。除持KELA卡人员外,外国人看病不能享受上述优惠。

据芬兰国家健康与福利研究院(THL)统计,2022年,芬兰全国医疗卫生支出为274.34亿欧元,同比实际增长4.8%。人均支出为4666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1%,达到9.7%。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目前,芬兰国内劳工市场主要有两大类组织:雇员工会和雇主组织。芬兰是发达国家工会入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包括退休人员和学生等在内,芬兰人加入工会的比率高达90%。芬兰工会大多以行业为基础,蓝领工会和白领工会界限比较明显。

芬兰雇主组织主要分为私有部门和公共部门两种。私有雇主组织包括芬兰工业联合会(EK)、工业和雇主同盟(TT)、服务业雇主和农村雇主组织(MTL)等。公共雇主组织主要有政府雇主组织(KT)、国家劳动力市场组织(VTML)和福音路德教会集体谈判代表团(KISV)等。

非政府组织更多地承担倡导和监督社会的职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很大作用,同时对公共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约有12.6%的芬兰人为非政府组织提供服务。

芬兰行业雇员工会组织影响力强大。2019年11月,芬兰邮政工会(PAU)罢工引发多行业罢工运动,影响蔓延全国,直接导致时任总理安蒂·林内在上任187天后被迫引咎辞职。2023年2至3月间,汽车和运输工人工会、服务业工会、建筑工会等因劳资谈判失败而纷纷罢工,其中港口工人罢工导致2月份外贸货物量大幅减少。2024年3月,芬中央工会SAK罢工四周,引发港口、铁路和其他物流系统中断。

1.5.6主要媒体

芬兰全国共出版约250种报纸和数千种杂志期刊。如果将居民数量与报纸的总发行量进行比较,芬兰在世界统计中排名第三。主要报刊有《赫尔辛基新闻》《晚间新闻》《晨报》《图尔库新闻》和《芬兰日报》等。

芬兰有5家通讯社,其中最大的是芬兰通讯社,简称芬通社。芬通社成立于1915年,属半官方性质,同世界主要通讯社均有业务联系。在芬兰的外国通讯分社有15家。

芬兰国家广播电视台(YLE)是芬兰最主要的广播和电视媒体,成立于1926年,1934年改为国营。芬兰国家广播电视台对外用芬兰语、瑞典语、英语、德语和法语广播,1958年正式开播电视节目。

1.5.7社会治安

芬兰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社会安定。根据芬兰统计局数据,2023年,警察、海关和边防警卫共记录了529800起违法行为,比上一年增加了35000起(7.1%),其中刑事案件为511233起,涉嫌违反《刑法》的芬兰人增加了19.5%,外国人增加了17.2%。执法部门共破获358500起违法行为,比2022年增加了59000起,违法行为破获率为67.7%。2023年,共记录了57起危害生命的犯罪,为1980年以来最低值。芬兰允许公民合法持枪,但所持多为狩猎和射击用的长枪。据芬兰内政部统计,在全国约150万支合法枪支中,短枪仅占6%。芬兰是全球人均拥有枪支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政府对短枪管控十分严格。

近年来,未发生直接针对中国企业或公民的恐怖袭击及绑架案件。

1.5.8节假日

芬兰的法定假日包括:新年(1月1日)、主显节(1月6日)、耶稣受难日(复活节前的星期五)、复活节(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星期日和接下来的星期一)、大学生节(或

称瓦普节,5月1日)、耶稣升天节(复活节后的第39天)、耶稣降临节(复活节后的第49天)、仲夏前夜和仲夏节(6月19日—26日之间的周五和周六)、万圣节(10月31日—11月6日之间的周六)、独立日(12月6日)、圣诞节(12月24日—26日)。

芬兰人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木材加工、造纸和林业机械等行业为芬兰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具有世界领先水平。20世纪90年代初,芬兰遭遇经济危机后,芬兰政府坚持发展高科技,引导经济向信息化、知识化转型,信息通信、能源环保、化工等产业迅速发展,国民经济逐渐走出困境。2020年全球遭遇新冠疫情,芬兰经济受挫,结束了近年来的增长趋势。在疫情期间,由于防控措施较为得力、疫情控制较好,芬兰成为欧盟国家中受疫情影响较弱的地区。2022年以来,乌克兰危机加剧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通胀持续高企导致融资和偿债成本徒增,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芬兰面临诸多经济挑战。

【经济增长率】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国内生产总值(GDP)约为2748.8亿欧元,同比下降1.2%。

表2-1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1)

 

年份

GDP(亿欧元)(按目前价格)

GDP增长率(%)

(剔除价格变化因素的实际增长率)

人均GDP(欧元)

人均GDP增长率(%)

2019

2398.58

1.2

43440

2.8

2020

2380.38

-2.4

43039

-0.9

2021

2506.64

2.8

45234

5.1

2022

2676.87

1.3

48172

6.5

2023

2748.80

-1.2

49285

2.3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表2-2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2)

 

年份

公共投资占GDP比重(%)

私人投资占GDP比重(%)

消费占GDP比重

(%)

净出口占GDP比重

(%)

2019

4.4

19.4

75.8

0.2

2020

4.8

19.2

75.4

0.1

2021

4.2

19.4

75.97

0

 

2022

4.2

19.9

75.9

-2.4

2023

4.0

18.5

78.5

-0.3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产业结构】

芬兰经济中产值最大的部门是服务业,其次是制造业和炼油业,农林渔业仅占比不足3%。

表2-3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3)

 

年份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019

2.35

23.88

60.19

2020

2.45

24.04

60.12

2021

2.44

23.99

60.23

2022

2.36

25.13

59.43

2023

2.48

23.72

61.42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财政收支】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政府财政赤字为74.2亿欧元,占GDP比重为2.7%,再次低于《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参考值(即3%)。

表2-4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4)

单位:亿欧元,%

 

 

 

 

 

年份

 

总赤字(-)/盈余(+)(亿欧元)

 

总赤字(-)/盈余(+)占GDP比重(%)

 

中央政府赤字(-)/盈余(+)(亿欧元)

中央政府赤字(-)/盈余(+)占GDP比重(%)

 

地方政府赤字(-)/盈余(+)(亿欧元)

地方政府赤字(-)/盈余(+)占GDP比重(%)

 

社保基金赤字(-)/盈余(+)(亿欧元)

社保基金赤字(-)/盈余(+)占GDP比重(%)

2019

-22.75

-0.9

-25.99

-1.1

-30.08

-1.3

33.32

1.4

2020

-132.6

-5.6

-131.34

-5.5

-1.06

 

-

-0.2

 

-

 

2021

-70.3

-2.8

-82.92

-3.3

-8.64

-0.3

21.26

0.8

2022

-9.73

-0.4

-37.78

-1.4

-4.14

-0.2

32.19

1.2

2023

-74.2

-2.7

-86.19

-3.1

-29.81

-1.1

41.80

1.5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通货膨胀】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平均通货膨胀率为6.24%。

表2-5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5)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通胀率(%)

1.02

0.29

2.19

7.12

6.24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失业率】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平均失业率为7.2%。

表2-6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6)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通胀率(%)

6.8

7.7

7.7

6.8

7.2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销售总额】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剔除价格变化的影响,经工作日调整后的零售销售额比一年前下降了1.1%;销售量下降3.5%。

表2-7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7)

年份

零售销售额变化率(%)(以2021年为基准)

零售销售量变化(%)(以2021年为基准)

2019

1.1

0.7

2020

-1.1

0.5

2021

9.0

2.8

2022

8.0

-3.7

2023

-1.1

-3.5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公共债务】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芬兰公共实体债务总额2105.25亿欧元,占GDP的比例约为75.8%,较2022年增加了137亿欧元。

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成员国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不应超过60%,而过去14年中,芬兰政府债务占GDP的比例约翻了一番,从2008年的不到35%(最低水平)上升到2023年的75.8%。根据芬央行预测,2024年芬政府债务比率将升至80.5%。

表2-8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8)

年份

总债务(亿欧元)

总债务占GDP比重(%)

中央政府债务(亿欧元)

中央政府债务占GDP比重(%)

地方政府债务(亿欧元)

地方政府债务占GDP比重(%)

社保基金债务(亿欧元)

社保基金债务占GDP比重(%)

2019

1556.13

64.9

1258.75

52.5

296.83

12.4

14.26

0.6

2020

1779.06

74.7

1440.98

60.5

316.65

13.3

36.03

1.5

2021

1819.44

72.6

1482.81

59.2

326.78

13

27.03

1.1

2022

1967.81

73.5

1606.06

60

373.60

12.8

38.82

1.5

2023

2105.25

75.8

1751.73

63.1

352.57

12.7

27.02

1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

【外汇储备】

根据芬兰央行数据,截至2024年6月,芬兰的外汇储备总额为162.54亿欧元。

表2-92019—2023年芬兰宏观经济基本情况(9)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年末外汇储备量(亿欧元)

101.69

109.92

147.89

150.64

153.29

资料来源:芬兰央行

【信用评级】

目前,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和惠誉对芬兰债务信用的评级为AA+,穆迪的评级为Aa1,均为第二高等级。

2.2重点/特色产业

【信息通信技术(ICT)产业】

ICT产业是芬兰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产品和服务包括游戏、手机硬件和软件、通信服务与网络、信息通信安全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和系统等,出口量较大。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芬2023年ICT产业增加值为159.82亿欧元,占GDP5.8%,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额为102.81亿欧元,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2.4%。

诺基亚(Nokia)是芬兰移动通信和网络运营领域的旗舰企业。2013年底,诺基亚股东大会批准将其手机业务出售给微软的决议。2015年4月15日,诺基亚宣布,以156亿欧元(约合16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电信设备厂商阿尔卡特·朗讯,以加强诺基亚在电信设备市场的地位。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排名第147位,全年营收262亿美元,净利润44.7亿美元。除诺基亚外,业内不少公司也在移动通信技术和设备领域拥有一定优势,例如,Benefon公司主要生产GSM+GPS移动定位通信设备,拥有世界领先的手机定位技术等。近年来,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成为芬兰经济的新亮点。

据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和芬兰游戏产业中心统计,芬兰开发的游戏中有95%用于出口,是其文化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了“愤怒的小鸟”的Rovio公司是芬兰游戏产业的形象代表,该公司于2023年8月被日本知名游戏公司世嘉(Sega)以7.06亿欧元收购。新秀Supercell公司则被福布斯誉为历史上增长速度最快的游戏公司。众多国际知名游戏公司都在芬兰成立研发部门。EA、育碧(Ubisoft)、Zynga、Wargaming等知名游戏公司,以及Unity、英伟达、AMD等知名游戏引擎及显卡开发商通过收购和设立分公司的形式进入芬兰。

近年来,中国游戏公司也纷纷开始在芬兰布局,2015年网易对芬兰游戏公司ReforgedStudios投资250万美元;2016年香港游戏公司AnimocaBrands出资335万欧元(约合370万美元),收购芬兰公司TicBits;2016年腾讯以86亿美元的高价收购Supercell公司84.3%的股份。

【森林工业】

森林工业一直是芬兰的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产品包括锯材、胶合板、纤维板、家具等木材加工品,纸浆及纸张产品。芬欧汇川(UPM)、斯道拉恩索(StoraEnso)和芬林集团(MetsaGroup)是芬兰规模最大的三家林业公司。芬欧汇川是世界最大的杂志纸、标签纸生产商和欧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商,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排名第286位,全年营收123.27亿美元,净利润16.05亿美元;斯道拉恩索是世界第一大纸箱和纸板生产商、第三大锯材生产商,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

500强中,排名第287位,全年营收122.85亿美元,净利润16.3亿美元;芬林集团是欧洲领先的高质量纸张和纸板制造商,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排名第423位,全年营收73.42亿美元,净利润6.03亿美元。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2023年,芬兰森林工业产业增加值为94.76亿欧元,占GDP3.4%;森林工业相关产品出口额为120.86亿欧元,占货物贸易出口额15.8%。

过去十年,芬兰的森林工业一直在向生物制品工业转变,现代芬兰纸浆厂已成为多功能生物精炼中心,以促进木材原材料中不同成分的使用。

【金属工业】

芬兰金属工业起源于20世纪初,在二战后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芬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主要产品有钢、生铁、铜、镍、锌等,芬兰发明的闪烁炼铜、炼镍技术全球领先。奥托昆普(Outokumpu)是领军企业,为全球四大不锈钢生产商之一,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排名第329位,全年营收108.19亿美元,净利润11.99亿美元。其他主要企业还包括全球领先的冶金和采矿加工技术与服务供应商奥图泰公司(Outotec)等。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金属工业产业增加值为151.06亿欧元,占GDP5.5%;金属工业出口额398亿欧元,占货物贸易出口额35.6%。

【机械工业】

机械工业是芬兰重要的优势和支柱产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农业和林业机械、造纸机、电梯、起重设备、破冰船、船用设备等。业内的大公司包括世界最大的纸机生产商美卓集团(Metso),全球电梯和自动扶梯产业最大的供应商通力公司(Kone),全球最大的船用柴油机和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瓦锡兰公司(Wärtsilä),北欧最大的起重机制造商科尼起重机公司(KCI),世界三大游轮造船厂之一的Meyer图尔库船厂。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通力公司排名第308位,全年营收114.71亿美元,净利润8.15亿美元。瓦锡兰公司排名第464位,全年营收62.18亿美元,净亏损0.68亿美元。据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2023年芬机械设备制造产业增加值为82.52亿欧元,占GDP3%;机械设备出口额170亿,占货物贸易出口额22.3%

【能源环保产业】

在能源效率、洁净工艺、水资源保护、废物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方面,芬兰技术全球领先。在生物能源和热电联产领域,芬兰技术达到世界最高水平。目前,芬兰可再生能源占其能源总消费量的41.9%,居世界前列。普泽技术公司(Puzair)的垃圾分类运输、

中央吸尘等系统均在同类技术和市场中居全球领先地位。维萨拉公司(Vaisala)的温度和湿度传感器技术世界领先。波西瓦公司(Posiva)是核废料处理领域龙头企业,建造了世界上第一个地下核废料处置设施。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St1北欧集团排名第319位,全年营收110.17亿美元,净利润2.47亿美元。芬兰国有能源企业富腾公司(Fortum)排名第361位,全年营收92.6亿美元,净亏损25.41亿美元。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2023年芬能源环保产业增加值为82.81亿欧元,占GDP3%;出口额11.3亿欧元,占货物贸易出口额的1.5%。

【化学工业】

化学工业是芬兰重要的优势产业,近年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并逐渐成为芬兰第一大出口产业。主要产品有石油化工产品、纸化工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涂料等。凯米拉集团(Kemira)是世界化工领域的知名企业,从事精细化工品生产、研发及应用,其纸浆及造纸、水处理及特殊工业化学品业务均居世界领先地位。耐斯特公司(NesteOilCorporation)开发的NExBTL技术,利用植物油和动物脂肪等可再生原料生产柴油,能有效减少汽车废气排放,该工艺获得2006年芬兰化工联合会创新奖。在2023年《财富》杂志欧洲500强中,耐斯特公司排名第149位,全年营收253.81亿美元,净利润19.86亿美元。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统计,2023年芬化学工业产业增加值为75.20亿欧元,占GDP的2.7%;出口额93.5亿欧元,占货物贸易出口额的12.24%。

【食品工业】

食品工业是芬兰重要的产业之一,始终保持稳定增长。主要产品包括肉制品、奶制品、啤酒饮料、巧克力、点心等。芬兰食品工业以绿色和无污染而著名,是欧洲功能性食品的先锋,维利奥公司(Valio)生产的不含乳糖牛奶能减少腹泻发生;莱泰祥公司(Raisio)开发的Benecol人造黄油可有效降低胆固醇,自1995年推出以来畅销欧洲。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数据统计,2023年芬兰食品工业产业增加值为31.7亿欧元,占GDP的1.15%;出口额为17.7亿,占出口总额的2.3%。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芬兰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芬兰公路总里程为7.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8万公里,一级主干道8614公里,二级主干道4853公里,区域性公路13452公里,连接性公路50885公里,与瑞典、挪威和俄罗斯有公路联通。

2.3.2铁路

目前,芬兰铁路里程为5918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3449公里,单轨铁路为5918公里,全年养护费用5.19亿欧元。旅客列车和货运列车的最高时速限制分别为220公里和120公里。铁路与瑞典、俄罗斯相连。

2017年11月10日,首列中欧班列从芬兰科沃拉出发,开往中国西安,这是西安国际港务区继西安至阿拉木图、华沙、汉堡、莫斯科、布达佩斯之后,开行的又一条新国际联运铁路线路,同时也是中国与北欧国家间的首趟货运班列,具有“风向标”的意义。2018年10月17日,从赫尔辛基港到西安的货运列车正式通车。该班列由芬兰NURMINEN物流公司运营,2019年实现每两周一班的常态化运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芬又相继开通重庆、郑州至赫尔辛基的铁路班列,承接大量空运、海运转移货源,有效发挥了中欧班列的战略通道作用,为稳定中芬外贸、抗击疫情、维系双边经贸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芬兰公司积极拓展新路线,5月10日从重庆发出第一列走跨里海大通道的铁路货运班列。目前,中欧班列运营四条线路,其中三列自重庆发往赫尔辛基,一列自郑州发往赫尔辛基。

2.3.3空运

目前芬兰境内有20个机场运营,在全球拥有130个直航目的地。据芬兰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芬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达1850万人次,较2022年上涨20%,但较2019年减少约780万人次,其中81%乘坐国际航班,19%乘坐国内航班。赫尔辛基—万塔机场(Helsinki-Vantaa)是芬兰第一大机场,2023年该机场旅客吞吐量占全国83%。

新冠疫情前,芬兰航空在大中华地区运营七条直飞航线,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大兴机场)、上海、西安、广州、香港、南京。2019年6月28日,中国吉祥航空开通“上海—赫尔辛基”直飞航线。2020年以后,受疫情影响,中芬两国直飞航班相继减航和停航,目前正在逐步恢复中。截至2024年6月,中芬两国之间直飞往返航班每周共7班,包括吉祥航空的上海—赫尔辛基4班和郑州—赫尔辛基1班,以及芬兰航空的赫尔辛基—上海2班。

表2-102023年芬兰主要机场吞吐量

主要机场

旅客运输量(万人次)

货物邮件吞吐量(万吨)

赫尔辛基—万塔

1541.18

172577

奥鲁

55.66

230

罗瓦涅米

73.80

65

基蒂莱

37.66

6

伊瓦洛

22.15

1

全部20个机场

1846.65

175620

资料来源:芬兰民用航空集团(FINAVIA)

2.3.4水运

芬兰共有航道约2万公里,港口54个。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对外海运货物总量达8731万吨,同比下降7.9%;一般货物运输量最多,为1474万吨,其次是石油产品1290万吨。2023年,共有1348万人次旅客通过海上运输经过芬兰港口,对外海上运输旅客量仅达到疫情前2019年水平的32%。

2.3.5通信

芬兰通信设施完善,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普及率高,是全球移动电话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2023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网络就绪指数(NetworkedReadinessIndex)中,芬兰全球134个经济体中最新排名第3位,在学校互联网接入、教育系统中的ICT技能、公司网站拥有情况、电子商务立法及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出口等方面极为优异,排名均为第一,但在国际互联网带宽和可负担的清洁能源等方面排名却落在80名之外。目前,芬兰至德国的海底电缆项目已铺设完成,有多家企业将数据中心迁至芬兰,如谷歌、Telecity集团、Yandex、微软等。

芬兰是最早引入5G技术的国家之一,当前市场上主要有Telia、Elisa和DNA三大电信运营商。2018年,随着政府首拍5G的3.5千兆赫兹频谱,芬兰正式开启5G基础网络建设的序幕。2019年底5G正式开始商用。随着芬兰电信运营商的持续投入,2023年,芬兰已基本实现5G的100%覆盖(98.4%),远高于欧盟89.3%的平均水平。

虽然芬兰在5G商业服务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超高容量网络(VHCN)和光纤到户(FTTP)覆盖率(77.7%)仍略低于欧盟水平(78.8%),其中,农村地区的超高容量网络覆盖率仅为39.3%,明显低于欧盟平均水平的55.6%。为解决上述问题,芬兰共批准了41项总额2700万欧元的国家援助项目,确保2026年中期,实现约16000户家庭获得光纤连接。芬兰的目标是2030年实现100%的超高容量网络覆盖,这与欧盟2030目标是一致的。

2.3.6电力

2022年芬兰总体用电量下降2.3%,国内发电水平保持稳定,比上年上涨12.9%,国内电力生产满足了芬兰近98%的电力需求。根据芬兰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净电力进口量比上年减少86.2%;风力发电量为14470吉瓦时,增长25.2%,占总发电量的18.1%,为第三大电力来源。

芬兰核能发展保持强劲势头,2023年4月芬兰第四座核反应堆奥尔基洛托3号投入商用,使得核能发电量大幅上升。2023年芬兰核能发电量同比上涨35%,占总发电量41%。

芬兰是欧洲互联电网(ENTSO-E,以下简称欧洲电网)的成员国之一,欧洲电网包括欧洲大陆、北欧、波罗的海、英国、爱尔兰五个同步电网区域,还有冰岛和塞浦路斯两个独立系统。

2.4物价水平

关于芬兰的物价水平,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www.numbeo.com/cost-of-living/country_result.jsp?country=Finland

一些日常消费品的价格可参见表2-11:

表2-112019-2023年芬兰基本生活品价格对比表

(单位:欧元)

商品名称

单位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低脂牛奶

0.95

0.94

0.96

1.01

1.09

鸡蛋

公斤/打

3.68/公斤

3.68/公斤

2.23/打

2.71/打

2.93/打

牛肉

公斤

16.02

18.7

14.87

16.88

19.12

鸡肉

公斤

9.38

9.98

10.10

10.40

11.56

土豆

公斤

0.95

1.00

1.03

1.05

1.21

 

生菜

1.79

1.58

1.72

1.74

1.88

西红柿

公斤

2.9

3.04

3.36

3.64

3.79

橙子

公斤

1.75

1.75

2.17

2.09

2.23

香蕉

公斤

1.63

1.60

1.68

1.67

1.76

汽油

1.54

1.53

2.22

2.13

1.94

电影票价

14

14

14

15

15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

2.5发展规划

【国家太空战略2024-2030】

芬兰自2018年制定国家太空战略以来,航天工业及地缘政治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2018-2022年,太空行业全球增长30%;芬兰约有200家公司在该领域开展业务,同期其太空业务的营业额大约增加了两倍。2023年12月,芬兰经济部组建国家空间战略更新工作组,分析当前航天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航天工业发生的变化、地缘政治运行环境的变化对航天活动的影响。修订后的航天战略愿景是:“芬兰2030:全球最先进的航天运行环境,造福全社会”。该规划的征求意见程序于2024年8月31日结束,具体详见:

https://www.lausuntopalvelu.fi/FI/Proposal/Participation?proposalId=f988a1e7-7aa9-411e-a3bb-783231e6fe73

【政府2024-2027年区域发展规划】

2024-2027年区域发展规划包含了奥尔波政府各部委承诺的区域发展优先事项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各行政部门和行政区域理事会的区域发展措施。区域发展规划的优先事项包括:可持续活力和投资、繁荣的人口和社区、有吸引力的栖息地和多样化的自然。具体详见:

https://tem.fi/valtioneuvoston-aluekehittamispaatos/#/

【国家森林战略2035】

国家森林战略2035是芬兰农林部众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的一项协调经济和环境需求的部门战略,寻求从森林中获取并为森林创造越来越多的福祉,并提出实现该战略目标的三个关键:一是增加森林生长、碳封存和木材产量,二是改善商业林的生物多样性,三是为具有更新能力的负责任的林业部门创造竞争环境。具体详见:

https://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handle/10024/165271

【国家创新战略】

芬兰政府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专门拟定《芬兰国家创新战略》,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主战略之一。该战略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快速发展,以便更快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成长型企业。如欲了解《芬兰国家创新战略》的详情,请登录:

https://ec.europa.eu/invest-in-research/pdf/download_en/finland_national_innovation_strategy.pdf

【生物经济战略】

2014年5月,芬兰经济与就业部、农林部和环境部联合制定芬兰首个“生物经济发展战略”,该战略旨在通过可持续的方式利用可再生自然资源,生产和提供以生物技术为基础的产品、能源和服务。生物经济涉及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升级、终端市场等多个环节和部门,涵盖清洁技术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环境服务、材料的有效循环等多个领域。2020年9月,芬兰政府再次更新生物经济发展战略,其目标是利用生物经济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以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同时促进向碳中和社会的过渡。该更新工作已完成。如欲了解《2020-2021年生物经济发展战略更新》的详情,请登录:

www.biotalous.fi/suomi-kehittaa/biotalousstrategian-paivitys-2020-2021/

【低碳路线图】

芬兰政府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政策和目标,即2030年实现芬兰社会保障、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2035年实现“碳中和”,通过植树、使用再生能源、购买碳汇等方式,完全抵消芬兰排放的二氧化碳。为落实2035年的“碳中和”目标,芬兰政府各部门积极制定了各行业的低碳路线图,包括低碳措施涵盖的具体领域、技术解决方案潜力及评估、研究与开发资金需求及分配等内容,成为芬兰政府更新气候和能源战略及中期气候计划的重要参考。

具体内容参见:http://urn.fi/URN:ISBN:978-952-327-796-0

【国家氢能战略】

2023年2月,芬政府批准了氢能决议,为国家氢能生产拟定目标和发展措施。其目标是在欧洲氢经济的整个价值链中占据领先地位,力争实现2030年生产欧洲10%的绿色氢能。芬兰致力于生产清洁氢和电力燃料,首先是满足国内工业、运输和能源系统的需求,同时实现工业更新和高加工价值出口业务的增长,并确保在芬兰的投资。具体内容参见:https://tem.fi/paatos?decisionId=0900908f8080db83

【数字基础设施战略】

该战略明确了芬兰2025年技术中立宽带目标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包含促进5G实施和支持光纤建设的措施,确定了现有基础设施数字化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对自动化运输等至关重要的数据需求。这一战略顺应了增强现实、物联网、自动化、人工智能和M2M通信等全球发展趋势,提出的措施包括5G网络建设和频率政策、简化网络许可和建设程序、促进市场功能以及支持研究和创新等。

具体内容参见:https://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handle/10024/161434

【国家电池战略2025】

2021年1月,芬兰发布了《国家电池战略2025》,力争2025年成为全球电池行业的领导者。其目标是加强电池行业的创新环境,加速芬兰可持续和低碳经济增长并支持实现这一目标过程的气候目标。该战略提出了七个目标:电池和电气化集群的增长和更新,投资增长,提升竞争力,提高国际对战略、责任的认识,定义该行业新价值链中的关键角色,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和数字解决方案。为实现以上目标,确定了七项任务:通过国家机构促进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国际联系,创造有利于投资的环境,促进国内部门合作,加强产业品牌建设,并争取资金支持。

具体内容请参见:https://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handle/10024/162685

【国家交通系统规划2021-2032】

芬兰政府2022年9月发布《国家交通系统规划2021-2032》,其目标是打造可持续的交通系统,减少交通对环境的影响,促进低碳交通方式的发展,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通过建立高效的交通网络,提高运输效率,缩短出行时间。通过推动智能交通技术的应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道路安全水平,提高交通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具体内容参见:https://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handle/10024/163391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芬兰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始成员,也是欧盟成员国,在对外经贸方面遵循欧盟的统一政策,签署优惠贸易协定时以欧盟为整体开展谈判,无单独的优惠贸易安排。

【其他国际协定】

芬兰是一百多个国际环境协定的缔约国,主要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协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欧洲空气污染物远程传播监控和检测合作计划》《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哥德堡议定书》《奥胡斯公约》《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管理议定书》《欧洲经济委员会跨境环境影响评估公约(埃斯波公约)》《保护波罗的海地区海洋环境公约》《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等。

【辐射能力】

芬兰能够辐射的市场主要为北欧、波罗的海国家以及欧盟。影响其辐射能力的主要因素包括与相关国家传统的、长期的紧密关系,以及作为欧盟成员国的优势。由于乌克兰危机的爆发,芬兰与俄罗斯关系持续恶化,芬兰对俄市场的辐射能力已不复存在。

【标准化国际合作情况】

芬兰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组织的正式成员。作为欧盟成员国,芬兰参与欧盟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签署的标准互认协议,包括欧洲经济区(EEA)国家、瑞士、加拿大、日本等。

3.2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

据芬兰海关统计,2023年芬兰国际货物贸易总额为1527.53亿欧元,同比下降12.3%,

贸易顺差4500万欧元。全年出口额762.1亿欧元,同比下降6.9%;进口额761.7亿欧元,同比下降17.6%

(1)贸易伙伴

2023年,芬兰前十大货物贸易伙伴分别为德国(189亿欧元)、瑞典(168亿欧元)、美国(127亿欧元)、中国(105亿欧元)、荷兰(103亿欧元)、英国(54亿欧元)、爱沙尼亚(53亿欧元)、意大利(52亿欧元)、波兰(50亿欧元)、法国(47亿欧元)。

表3-12023年芬兰前十大货物进口、出口贸易伙伴

(单位:百万欧元)

排序

进口国

进口额

占进口总额比重

排序

出口国

出口额

占出口总额比重

1

德国

10900

13.5%

1

美国

8500

11.1%

2

瑞典

8700

11.3%

2

瑞典

8100

10.7%

3

中国

6917

9%

3

德国

8000

10.5%

4

美国

4200

5.5%

4

荷兰

6300

8%

5

荷兰

4000

5.2%

5

中国

3557

4.5%

6

波兰

2578

3.4%

6

英国

3449

4.3%

7

爱沙尼亚

2532

3.3%

7

法国

2820

3.6%

8

意大利

2481

3.1%

8

爱沙尼亚

2805

3.6%

9

英国

1974

2.6%

9

意大利

2766

3.1%

10

法国

1930

2.5%

10

比利时

2652

3.0%

资料来源:芬兰海关

(2)贸易商品结构

芬兰的主要出口产品为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化工产品、金属和金属产品、林业产品等;主要进口产品为其他未指定工业用品、资本货物(运输设备除外)以及零件和配件、燃料和润滑油、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等。与2022年相比,2023年按商品类别划分的化工产品、金属及金属制品以及林业产品出口总额有所降低,按广泛经济类别划分的燃料和润滑油、其他未指定工业用品进口总额下降幅度较大。

表3-22023年芬兰出口商品结构

(按CPA欧盟商品分类体系)

序号

出口产品

占总出口比重

同比增长率

1

机械设备、运输设备

22.1%

6%

 

2

化学工业品

20%

-14%

3

金属及金属制品

17%

-10%

4

林业产品

15.6%

-18%

5

电气及电子行业产品

12.9%

3%

6

其他

12.3%

-3%

资料来源:芬兰海关

表3-32023年芬兰进口商品结构

(按广泛经济类别BEC分类体系)

序号

进口产品

占总进口比重

同比增长率

1

其他未指定工业用品

30.3%

-23%

2

资本货物(运输设备除外)以及零件和配件

23.3%

-8%

3

燃料和润滑油

14.6%

-38%

4

运输设备及零配件

13.4%

2%

5

其他未指定消费品

10.6%

-10%

6

食品饮料

7.2%

0%

7

其他未指定商品

0.6%

40%

资料来源:芬兰海关

【服务贸易】

据芬兰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服务贸易总额735.36亿欧元,同比增长4%;全年出口额为317.74亿欧元,同比下降1.6%;进口额417.62亿欧元,同比上升8.8%;服务贸易逆差为99.88亿欧元。服务贸易对象主要集中在欧盟地区,领域主要包括TCI(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运输、技术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商业服务等。

表3-42023年芬兰服务业出口结构

(单位:百万欧元)

序号

类别

出口额

占总出口比重(%)

1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0281

32.3

2

运输

4693

14.7

3

技术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商业服务

4258

13.4

4

知识产权使用费

3021

9.5

5

旅游

2471

7.8

6

制造服务

2148

7.6

 

7

研发服务

1013

3.2

8

不包括在其他项目中的保养和维修服务

698

2.2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

表3-52023年芬兰服务业进口结构

(单位:百万欧元)

序号

类别

进口额

占总进口比重(%)

1

技术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商业服务

7569

18.1

2

运输

7107

17.0

3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5968

14.3

4

旅游

5365

12.8

5

研发服务

4378

10.5

6

制造服务

2862

6.8

7

金融

998

2.4

8

知识产权使用费

913

2.2

资料来源:芬兰国家统计局

3.3双向投资

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BusinessFinland)数据显示,2023年,在芬新建和并购项目前五大投资来源国分别是瑞典、英国、挪威、德国和美国,投资方向主要是信息通信技术(ICT)、商业服务、医疗康养、生物和循环经济以及清洁技术等领域。

表3-62019-2023年芬兰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流量和存量表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吸收外资流量

吸收外资存量

对外投资流量

对外投资存量

2019

13456

85821

4865

146470

2020

-1579

90468

5856

144560

2021

13806

86292

9463

141608

2022

9445

99901

15453

149636

2023

-1676

149649

1372

210121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

3.4对外援助

芬兰政府通过发展合作政策长期巩固其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帮助解决全球性问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主张联合国在对外发展援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呼吁发达国家重视并增加对外发展援助。

根据芬兰外交部信息,2024年芬国家预算中发展合作拨款12.09亿欧元,相当于芬国民总收入的0.42%,其中外交部管理的专属官方发展援助预算项目6.22亿欧元,用于与伙伴国之间的双边发展合作、支持联合国、开发银行和芬兰非政府组织工作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用于其他发展合作的资金5.87亿欧元,包括难民接待费用、欧盟发展合作分摊费用以及各行政部门相关支出。芬兰曾在联合国和欧盟承诺将其发展合作基金提高到相当于国民总收入0.7%的水平,该目标在20世纪90年代初经济衰退、国民总收入大幅下降期间暂时实现。近年来,这一比例大约为0.4-0.5%。

3.5中芬经贸

3.5.1双边协定

芬兰是首个与中国签订政府贸易协定的西方国家(1953年)。20世纪50年代在西方对华封锁禁运时,芬兰坚持向中国出口紫铜、油货轮等战略物资。芬兰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的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二大技术转让方和第三大投资来源地。目前仍在实施的主要双边经贸协定包括:2004年新版《中芬投资保护协定》,2005年新版《中芬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2007年《关于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9年《关于生态园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芬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0年修订的《中芬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010年3月签署的《关于建立经贸领域节能环保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推动设立中芬创新中心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11月签署的《关于共同支持建立中芬北京生态创新园的谅解备忘录》。2017年,中芬签署《关于中芬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成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的联合声明》。2019年,中芬签署《关于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工作计划(2019—2023年)》(商谈修订中)、《中芬技术贸易合作备忘录》(商谈续签中)。

中芬政府间未直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约合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已三次签署补充协议,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长。目前,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0月,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

在标准互认方面,中芬两国签署的部分经贸、科技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中提及标准互认,如《中芬食品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2023)、《关于推进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工作计划》(2019-2023)、《中芬关于信息通信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2013)等,为双方在此方面合作提供了框架。

中芬两国同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成员。目前,中芬未签署数字经济、绿色经济、蓝色经济合作协定和备忘录。

3.5.2双边贸易

从贸易总量(货物和服务)上看,据芬兰统计局和海关数据,2023年中国和芬兰双边贸易总额为128亿欧元,在瑞典、德国、美国、荷兰之后,为芬兰第五大贸易伙伴。

【货物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国和芬兰双边货物贸易额为82亿美元,同比下降16.6%。其中,中方出口32.7亿美元,同比下降28.1%;中方进口49.3亿美元,同比下降6.4%。近五年来,中国与芬兰双边货物贸易情况如表3-7所示。

表3-72019-2023年中芬双边货物贸易简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总额

同比(%)

中国出口

同比(%)

中国进口

同比(%)

2019

75.9

-3.6

30.1

-2.6

45.8

-4.2

2020

71.4

-5.9

29.5

-2.0

41.9

-8.5

2021

91.3

27.7

38.03

28.9

53.2

26.9

2022

98.3

7.6

45.5

19.8

52.8

-1.0

2023

82

-16.6

32.7

-28.1

49.3

-6.4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据芬兰海关统计,2023年中芬货物贸易总额达104.74亿欧元,同比下降17.8%,占芬兰货物贸易总额的6.9%。中国目前为芬兰第四大货物贸易伙伴(列德国、瑞典、美国之后)。其中,芬兰对华出口额35.57亿欧元,同比下降11.1%,占芬兰出口总额的4.7%;对华出口的最大类别是纸浆和废纸(占34%),以及机械设备(占22%)。自华进口额69.17亿欧元,同比下降18.6%,占芬兰进口总额的9%;机械设备和电子产品占自中国进口的大部分(占44.5%)。对华货物贸易逆差33.6亿欧元。

【服务贸易】

据芬兰统计局数据,中芬2023年服务贸易总额为23.69亿欧元,中国为芬兰第九大服务贸易伙伴(位列瑞典、美国、德国、爱尔兰、荷兰、英国、丹麦、爱沙尼亚之后)。其中,芬对华出口额10.35亿欧元,同比下降16.5%;自华进口额13.34亿欧元,同比下降14.5%。

3.5.3双向投资

【中国对芬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芬兰直接投资流量为8890万美元;截至2023年底,中国在芬兰直接投资存量为4.6亿美元。

投资芬兰的中国企业逐年增加。目前,有50多家中国企业在芬兰开展投资合作,分布在信息通信技术、航运、工业自动化控制及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体育用品、船舶设计、批发零售、采矿、服务业等领域,经营状况总体良好。

表3-82019-2023年中国对芬兰直接投资情况

(单位:万美元)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年度流量

3,404

4,066

6,518

4,769

8,890

年末存量

34,038

30,662

45,296

72,141

46,278*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注:“*”表示2023年末存量数据中包含对以往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芬兰对华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芬兰对华直接投资流量0.4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芬兰对华直接投资项目数为745个,在华直接投资存量为16.7亿美元。

芬兰的一些大企业,如诺基亚、维美德、瓦锡兰、芬欧汇川、斯道拉恩索、通力公司等在中国都有投资项目。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芬兰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2份,新签合同额4788万美元,完成营业额4744万美元。2023年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3人,年末在芬兰劳务人员23人。

3.5.5境外园区

目前,中资企业尚未在芬兰投资建设境外园区。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芬兰投资环境平等、开放、充满活力,有利于外国企业投资兴业。芬兰吸引外资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政治社会稳定、基础设施发达、劳动力素质高、政府清廉、法律法规健全等方面,同时对外资进入的限制相对较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3个国家和地区中,芬兰综合指数排名第6位,比上年提升3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最新发布的《2024年世界竞争力年报》,芬兰在政府效率、公司业绩和基础设施等方面排名均有下降,综合竞争力在67个国家中从2023年的第11位降至第15位。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芬兰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20位,在纳税、电力供应等方面位居前列。联合国贸发会议2023年6月发布的全球生产能力指数报告显示,芬兰的生产能力指数达62.7,在194个经济体中位列第22,其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单项指数高达96.5,居全球之首。

芬兰政府非常重视吸引外资,除芬经济事务与就业部负责工业和创新政策,并致力于促进企业国际化和吸引外国投资外,隶属于该部的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BF)及其投资署负责吸引国外投资者在芬投资落户,为外国企业寻找商机、开办实体、办理许可和签证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的免费咨询服务。作为芬兰创新资助机构,BF还通过设立公共研究、开发和创新资金,助力国际化创新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通常以赠款和贷款的形式提供。

芬兰政府将数字化确定为主要发展目标之一。2022年,芬兰在欧盟年度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DESI)中排名第一,该指数是欧盟对27个成员国数字化水平的排名。芬兰网络通信技术专业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比重达到7.5%,具有基本数字化水平的中小企业有82%,66%的企业使用云解决方案,16%的公司在运营用中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芬兰已基本实现了“欧盟数字十年”目标,即80%的人口具有基本数字技能。此外,芬兰在5G商用服务方面居于欧盟领先地位,芬兰企业的社交媒体使用率达51%,电子票据使用占比为83%。在线公共服务方面,92%芬兰网络用户会使用电子政务服务,政务在线表格预填和个人与企业在线服务比例均达到90%以上。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当地货币为欧元,可自由兑换。在芬兰,人民币与欧元不可直接结算。2023年6月30日,欧元兑美元汇率为1:1.0713。

表4-12021—2023年欧元兑美元汇率变动趋势

年份

平均汇率

年终汇率

年增长率

2021

1.1829

1.1326

-7.7%

2022

1.0952

1.0589

-6.4%

2023

1.0821

1.1056

3.64%

资料来源:欧洲央行

4.2.2外汇管理

目前,包括欧元在内的所有可兑换货币均可自由兑换、自由汇入汇出,而且无数量限制。外资企业在当地可开立外汇账户,外国人出入境携带现金超过1万欧元(含汇票)需申报。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芬兰银行业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组成。据芬兰金融监管局统计,芬兰目前有200多家银行。监管机构为芬兰金融监管局(FIN-FSA),中央银行为芬兰银行(BankofFinland)。主要商业银行包括Nordea银行、OP-Pohjola银行集团、Danske银行等,其中Nordea和Danske为外资控股银行,OP银行集团为芬资控股银行。

目前,中国尚未在芬兰设立银行分支机构。2012年8月,中国银行与OP-Pohjola银行集团下属的Pohjola银行合作,互设服务柜台。

表4-2芬兰有关银行机构主要功能

银行机构名称

主要功能

 

 

 

芬兰银行

芬兰的中央银行,也是世界上第四古老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812年3月1日。在芬兰开始使用欧元前,芬兰银行是芬兰马克的发行单位,现为欧洲中央银行的会员之一。主要目标是通过参与欧元系统单一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保持物价稳定。还负责监管金融市场、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组织实施金融统计及宏观经济研究、发行欧元现钞、参与国际合作等。

 

 

 

Nordea银行

北欧联合银行,北欧与波罗的海地区重要的金融服务集团,拥有完善的电话银行和电子网络服务系统,在全球拥有450余家分支行,业务覆盖个人金融、公司团体金融、资产管理和人寿保险等。在北京、上海设有办事处,主要经营与贸易及船运相关的融资业务,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中国机构有合作业务。

OP-pohjola银行集团

芬兰最大的本土银行,向个人和公司顾客提供各种银行、投资及人寿和非人寿保险服务。

 

Danske银行

丹斯克银行,也称丹麦银行,主要为个人、公司和机构客户提供多种银行产品和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及抵押贷款等。

资料来源:中国驻芬兰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芬兰实行银行和保险混业经营,OP-Pohjola银行集团及Nordea银行也从事保险相关业务。根据金融监管局数据,目前芬兰拥有9家人寿保险公司和39家非人寿保险公司。

芬兰大部分银行未禁止外国企业开立账户。以Nordea银行芬兰分行为例,开立账户的申请材料需要以芬兰语、瑞典语或英语填写,主要包括3个月内的商业注册摘录、董事会会议纪要等。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https://www.nordea.fi/en/

更多关于芬兰银行和保险的相关信息,请登录芬兰金融监督管理局(FinancialSupervisoryAuthority)网站:https://www.finanssivalvonta.fi/en

4.2.4融资渠道

在芬兰向银行融资时,当地银行对外资企业与芬兰企业一视同仁,只要融资申请符合该银行有关规定和信用要求即可。具体融资利率需视不同情况而定。

Nordea等银行能够为企业提供进出口信贷担保。以Nordea芬兰公司为例,希望获得信贷担保的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向其提出担保申请,所需材料一般包括申请表和企业与缔约方的书面协议,银行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担保。

近年来,芬兰金融机构纷纷推出支持绿色经济的金融政策和产品。例如:Nordea银行推出绿色企业贷款,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专门用于具有环境效益的融资项目,包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或利用可再生能源等;OP金融集团在2020年也提出20项气候行动,为缓解气候变化提供新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走更负责任的经济增长之路。

信用卡在芬兰非常普及,大多数酒店、餐厅、汽车租赁公司、百货商场、加油站、出租车等商业场所接受各种主要信用卡,如Visa、MasterCard、AmericanExpress、Eurocard、Access等。使用信用卡可方便地在芬兰所有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

自2016年5月起,中国游客经常光顾的城市的商店开始接受中国银联卡。2019年9月20日,中国银联和北欧收单机构NetsA/S合作,为芬兰所有NetsA/S商户开通银联卡受理业务。通过合作,银联对芬兰商户的覆盖率达到70%。

由于中国赴芬兰旅客数量大幅增长,为更好地服务中国旅客,芬兰赫尔辛基机场从2017年1月开始推广支付宝服务,成为欧洲第一家接受支付宝付款的机场。机场旅游者退税也可使用支付宝。目前,支付宝已在芬兰多个购物中心和商店得到应用。

4.3证券市场

芬兰证券市场发达,开放度较高,交易市场分为主板市场(MainMarket)和第一北方成长市场(FirstNorthGrowthMarket)。证券交易所仅一家,即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OMXHelsinkiStockExchange),成立于1912年,2003年9月3日与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合并,2004年8月31日更名为OMX,2008年2月被美国纳斯达克(NASDAQ)收购成为旗下子公司。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现有上市公司141家,截至2024年7月25日,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25指数(OMXHelsinki25)为4406.99点,相比2024年初下跌了2.26%。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芬兰的电价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制定,价格相对较低。一般而言,家庭用电、小企业用电、大企业用电的价格不一样,由用户与供电方签订合同,确定价格及定价方式。2023年12月,家庭用电价格(含税)为16.56-25.46欧分/千瓦时,同比平均价格下降20.9%;企业用电价格(含税)为7.89-12.95欧分/千瓦时,同比平均价格下降39%。2023年12月,轻质燃料油价格1.41欧元/升,柴油价格1.97欧元/升,分别同比下降2.1%和0.5%;95号汽油价格1.87欧元/升,与上年持平。2023年12月,家庭取暖平均价格99.7欧元/兆瓦时;配电网用户天然气平均价格81.82欧元/兆瓦时,同比下降42.1%。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在芬兰,年龄在25-54岁之间的核心劳动力人口拥有高等教育学位的比例雄冠欧洲和中亚地区。芬兰也是在“寻找熟练雇员的容易程度”指标上得分最高的国家,甚至在55-64岁之间的人群拥有高等教育学位的比例也是全球最高的,彰显芬兰在人力资源方面的长期投资带来的持续收益。

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6月,15—74岁的就业人数同比减少4.1万人,失业人数同比增加3.1万人;20—64岁人群就业率76.8%,15—74人群失业率8.2%。得益于先进的教育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芬兰劳动力素质普遍较高。

在芬兰,无法确定全国统一最低薪酬标准,具体工种的最低薪酬通常由该行业雇员工会与雇主协会谈判达成的集体合同确定。根据芬兰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芬兰员工的平均收入为每月3925.5欧元,其中男性员工4258欧元,女性员工3608欧元。2023年四季度,全职工薪收入者名义收入指数同比增长5%,由于收入水平的增长快于消费价格的增长,工资和薪金收入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也上涨1%。

芬兰社会保险机构(Kela)是为永久居住在芬兰或在芬工作的人提供基础社会保障服务的政府机构。芬兰的养老金分为与收入相关养老金、国家养老金和保障养老金。根据《2022年法定社会保险》手册,雇主向养老金机构支付的缴款平均是雇员工资的24.85%。在缴纳养老金方面,雇主的养老金贡献率平均为员工工资的16.95%,员工个人负担7.15-8.65%。根据芬兰社会保险体系相关规定,年龄16-67岁的个人须缴纳健康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目前,需要外籍劳务的主要岗位来自金属、建筑、医护、清洁、餐饮、农业等领域。2021年4月,芬兰政府通过一项教育和就业移民目标,在2022年引入3万名技术移民,以缓解芬兰本国劳动力短缺问题。应芬兰商会的要求,这一年度目标将不断提高,并在2030年达到2021年的两倍。

关于在芬兰寻找工作的相关资质、社保、语言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可参考芬兰工会中央总会网站。网址:https://www.sak.fi/en

4.4.3房屋价格

2023年,全国房地产(旧单户住宅)价格指数较上一年度下跌13%,平均房价约1572欧元/平方米;其中赫尔辛基大区平均房价3519欧元/平方米,价格较上年下降14.4%;其他地区平均房价1462欧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2.7%。

2023年,全国平均房屋月租赁价格为14.98欧元/平方米。其中,赫尔辛基大区的房屋月租赁均价18.29欧元/平方米,其他地区13.17欧元/平方米。

4.4.4建筑成本

芬兰的建筑成本主要包括如下项目:劳动力成本;土地价格;建造房屋材料成本;内外部装修及电器成本;科技系统成本,如电、水、暖气、下水道、通风系统等;服务成本,如交通、起重设备、垃圾处理、保险及其他等。总体而言,芬兰的建材供应相对充足,但上涨趋势明显。

2023年,建筑成本指数168.9(2000年基数100),同比上涨3.1%。其中,劳动力、建筑耗材和服务成本指数同比分别上涨4.4%、2.1%和3.2%。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芬兰外交部为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的外交与安全政策和贸易与发展政策,处理重要的对外事务和国际关系。其中,美亚司负责与中国相关的外交与外贸事务,国际贸易司负责对外经济关系(多边)和外贸发展与合作。

5.1.2贸易法规

作为欧盟成员,芬兰采纳欧盟外贸法规体系,包括出口、进口、商业防御和海关四部分政策。主要法律包括:《商业法》《竞争法》《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商业登记法》《消费者保护法》等。

表5-1主要贸易法规及网址

法规名称

网址

 

商业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1987/19870355?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kansainv%C3%A4linen%20kauppa#V4

 

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2/20120172?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ulkomainen%20yritys

消费者保护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1978/19780038

 

竞争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1/20110948?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kilpailu

 

商业登记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1979/19790129?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ulkomainen%20yritys

资料来源:芬兰司法部条约法律数据库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芬兰主张自由贸易,执行欧盟统一的进出口政策。芬兰鼓励出口,遵循欧盟在安全和技术标准方面对进口产品的规定。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芬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动植物检疫、产品安全法规一律遵循欧盟相关法规标准,同时制定国家立法以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责。

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主管部门主要有农业和林业部、食品管理局和海关。农林部负责相关法规实施的总体指导和监督,食品管理局负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植物检疫的进口控制,食品局下辖的边境检验站为执行部门。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必须进行兽医边境检查,芬兰共设3个兽医边境检验站,需要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只能通过授权的边境检查站进口,目前芬兰共有6个授权边境检查站。芬兰海关负责对进口非动物源性食品、有机产品、新鲜水果蔬菜的检验。芬兰《食品法》《进口动物及部分商品控制法》《农林部关于动物边境兽医控制的法令》对活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等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作出相关规定。

在进口消费品检验方面,主管部门为芬兰安全和化学品局以及芬兰海关,芬兰安全和化学品局主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总体执行,以及芬兰国内市场销售消费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芬兰海关负责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执法措施包括文件控制、取样并在海关实验室进行检查。海关在货物清关时做出抽样或检验的决定,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产品违反相关规定,芬兰产品安全部门将作出处理决定,包括退回卖方、在海关监督下销毁、更改包装标签以符合规定等。

芬兰农林部官网(www.mmm.fi)、食品安全局官网(www.ruokavirasto.fi)、海关官网(www.tulli.fi)均详细列出相关法规。

表5-2主要检验检疫法规及网址

法规名称

网址

食品法

https://finlex.fi/fi/laki/alkup/2021/20210297#Lidp446327056

进口动物及部分商品控制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9/20191277?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El%C3%A4inten%20tuonti#L2

农林部关于动物边境兽医控制的法令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02/20020015?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El%C3%A4inten%20tuonti#P6

资料来源:芬兰司法部条约法律数据库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芬兰海关是欧盟海关系统的组成部分。中央管理机构为海关总署,芬兰全国有23个海关办公室,唯一的海关实验室位于赫尔辛基。海关负责欧盟税收规则的应用和监督,执行欧盟海关立法系统政策,对欧盟内部商品免征关税,对欧盟外部商品征收关税,关税税种、税率执行欧盟统一标准。芬兰主要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可通过以下网址获得产品编号,并查询相应税率:

https://asiointi.tulli.fi/asiointipalvelu/fintaric/GoodsTree

海关管理涉及的主要法律制度见表5-3。

表5-3海关管理的主要法规及网址

法规名称

网址

海关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6/20160304

海关管理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2/20120960

 

海关议事规则

https://finlex.fi/fi/laki/alkup/2020/20201107?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tulli

海关个人数据处理法案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19/20190650

资料来源:芬兰司法部条约法律数据库

5.2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投资主管部门

芬兰的投资主管部门是经济事务与就业部,主要负责经济促进,社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制定、完善和实施国内外贸易法规等。2018年1月,芬兰贸协与芬兰技术与创新基金完成改组后,成立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BusinessFinland,简称BF),商务促进局旨在促进芬兰贸易、带动对芬投资、推广芬兰旅游,以及为芬兰的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商务促进局在海外承担着驻外使领馆商务处与科技处的职能。

5.2.2外资法规

主要外资法律制度见表5-4。

表5-4主要外资法规及网址

法规名称

网址

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

www.finlex.fi/fi/esitykset/he/2020/20200103

 

竞争法

https://finlex.fi/fi/laki/smur/2011/20110948

 

外国人法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04/20040301?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447%2F2016

芬兰公司法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978/en19780734

有限责任公司法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2006/en20060624

破产法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2004/en20040120

资料来源:芬兰司法部条约法律数据库

5.2.3外资优惠政策

在芬兰,外资与本国企业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外资没有特殊优惠政策。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1993年,芬兰根据1612/92号法令,取消对外资的限制,实行自由开放的政策,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芬兰投资、开办或并购企业。根据芬兰法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因此,投资芬兰的外国企业必须与芬兰企业一样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但是,在特定领域,即芬兰政府调控的领域,外国投资企业在开业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这些领域包括银行保险、核能、矿产、危险化学品、私人保镖服务、旅行、交通运输、捕鱼、餐饮和房地产等业务。芬兰法律还规定,在芬俄边境区域,外国企业不得进行房地产收购。芬兰的奥兰岛是芬兰瑞典族自治区,其法律不受芬兰法律管辖,该岛不允许外地人拥有当地的产权。目前适用的法令是《芬兰外国收购监督法》(103/2020)(详见5.2.6)。

表5-5在芬兰必须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的经营业务

营业范围

许可或登记机关

网址

车辆检查

交通安全局

www.trafi.fi

在餐厅提供酒精饮品,在食品店销售酒精饮料(中度啤酒、苹果酒和口味较淡的酒水)

 

地区管理办事处

 

www.avi.fi

 

生产和进口酒精饮品

社会事务和卫生部的监督局

 

www.valvira.fi

销售枪支和配件

警察总局

www.intermin.fi

药店、药品生产厂家、药品批发店

药品安全和发展中心

www.fimea.fi

 

住宅和房地产中介

地区管理办事处

www.avi.fi

经营驾校

交通安全局

www.trafi.fi

贵金属产品签名章的使用权

安全技术中心

www.tukes.fi

采矿

经济与就业部

www.tem.fi

信贷、融资和投资活动

财政监管局

www.finanssivalvonta.fi

运送病人

地区管理办事处

www.avi.fi

电器和电梯承包商

安全技术中心

www.tukes.fi

货运、出租车和公共交通

产业、交通和环境中心

www.ely-keskus.fi

电讯

交通通信管理局

https://www.traficom.fi/en

烟草销售

市政当局

www.kunnat.net

 

雇佣劳动力

地区管理办事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区

 

www.avi.fi

危险化学品大规模工业处理和储存

市环保部门

www.kunnat.net

危险化学品小规模工业处理和储存

救援机构

www.pelastustoimi.fi

保险中介、保险公司

财政监管局

www.finanssivalvonta.fi

旅行社

消费者协会

www.kuluttajavirasto.fi

保安公司

警察总局

www.intermin.fi

私立保健服务机构

地区管理办事处

www.avi.fi

 

私立学校和幼儿园

 

市、地区管理办事处

www.kunnat.net

www.avi.fi

资料来源:中国驻芬兰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芬兰允许外国投资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体企业等,可通过并购方式投资,外国基金也可在芬兰设立分支机构。目前,芬兰对外国资本购买芬兰企业的股份没有限制,外商投资在当地并购享受“国民待遇”。2011年,芬兰的《竞争法》(948/2011)颁布实施,取代1998年的《芬兰竞争限制法》修正案,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生效。该修正案主要基于欧盟指令,旨在加强和协调成员国竞争主管部门实施欧盟竞争规则的能力,从而确保企业在欧盟内部市场的有效竞争。修正案赋予芬兰竞争和消费者管理局更多权力,调查和制裁在芬兰限制竞争的行为。

《竞争法》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finlex.fi/fi/laki/smur/2011/20110948

在芬兰,外国企业进行重大并购前须向芬经济事务与就业部下属的芬兰竞争局(FinnishCompetitionAuthority)报批,满足以下标准之一被视为重大并购:参与并购的企业营业额之和超过3.5亿欧元或并购企业中超过(含)2家以上的在芬营业额之和超过2000万欧元。此外,参与并购的各方在协议达成后、取得控制权或宣布公开招标后,须向芬竞争局申报。有关外资并购的主要手续及操作流程,可以咨询TeamFinland(包括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芬兰驻外使馆商务处和投资专员等),以及专业律所等机构。

近三年来,在科技研发合作等领域,没有发生中资企业因外商投资审查受阻而导致并购失败的案例。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2020年10月,旨在保障欧盟成员国安全及公共秩序的《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欧盟452/2019)正式实施。该条例建立了对欧盟范围内第三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允许欧委会对涉及欧盟利益的特定投资事项进行审查,并向成员国出具无约束力的意见,还规定成员国之间有义务交换信息并向欧委会交换信息。

在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负责监督和批准与公司收购有关的事务,修正后的《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103/2020)于2020年10月11日生效,并且将欧盟外国投资审查条例纳入芬兰国家法规。芬兰政府表示,除非特殊情况,预计在欧盟层面花费的信息交换的时间不会显著影响批准外国公司在芬兰进行收购的处理时限。

《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www.finlex.fi/fi/esitykset/he/2020/20200103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芬兰习惯将PPP项目称为“全生命周期项目”(LifecycleProjects)。芬兰以PPP方式开展的项目数量不多,少数几个大项目包括赫尔辛基—拉赫蒂E4高速公路、欧盟TEN-T核心网络高速公路,以及“北欧三角”高速公路,这些项目都使用了DBFO模式(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目前,已有的PPP项目主要为高速公路和学校项目。

由于芬兰本国能够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并不多,而且国内资金有限,因此几乎目前所有大型PPP项目都有外资企业参与。外资企业在芬兰参与PPP项目必须具有所有芬兰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且遵守芬兰的相关法规。目前,在芬兰参与PPP项目建设的公司主要包括德国约翰莱茵集团(JohnLaing)和法国资产管理和投资公司Meridiam等。

芬兰政府对PPP模式的认可度不高。芬兰财政部在《2018年芬兰中央政府风险与负债概况》中指出,PPP项目每年占用政府大量的财政支出预算,将束缚中央财政资金数十年,并使得政府在未来启动新项目时变得更加困难。2019-2022年,涉及PPP项目的周期性支出占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的26~36%。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芬兰整体税收水平较高,税收制度完善,税务管理和征收严格,国民自觉纳税意识强。纳税人包括居住在芬兰的自然人和公司,以及在芬兰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税收接受者包括中央政府、市政当局,以及芬兰所有的福音路德教会和东正教教区、芬兰社会保险机构(KELA)。

从税收机构看,国家税务局(隶属于财政部)是中央税收管理机构,芬兰税务局下设三个部门,包括:客户关系部、税务部和产品管理部。芬兰交通通信局(Traficom)负责征收车辆税。

芬兰国家税务局可以提供十余种语言服务,从2017年开辟中文网站,2018年开通中文微信号(VeroHallinto),并有专业中文顾问为中国投资企业提供中文服务和免费培训。

芬兰税务局网址:www.vero.fi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包括来自劳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和资本收益所得税。

劳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养老金收入和应税社会福利,例如失业和育儿津贴等。根据所得税法(1535/1992),该税种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征收。国家征收部分的税率每年由议会确定,地方市政征收部分的税率由各地市政决定。2023年税率标准有所调整,调整后,芬兰各地市政税率在4.36%至10.86%之间,平均市政税率为7.38%。国家征收的所得税按累进制分档计税,2023年适用税率标准可参考芬兰税务局网站(ansiotulot-vero.fi),税率标准从12.64%至44%共分5档。值得注意的是,个税标准因人而异,税收补贴和减免政策也不尽相同,如果需要更准确地预估,建议使用税率计算器(Taxpercentagecalculator-vero.fi)。

资本收益所得税中的资本收益包括股息收益、企业家的资本收益、租金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利息收益等等。年度投资所得3万欧元及以下部分税率为30%,超过3万欧元的部分为34%。

重要外籍雇员来芬兰工作可申请按32%的统一税率(而非累进税制)缴纳所得税。需要提前申请并符合相应条件,具体细节参考芬兰税务局网站(Keyemployeesfromothercountries-vero.fi)。

【企业所得税】

所有居民企业及在芬兰境内营业的非居民企业、分公司、常设机构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企业不属于独立纳税实体,在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每位合伙人根据其在合伙企业收入总额中所占比例纳税。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税率,为20%,税基是企业净收入。目前,经合组织国家企业所得税税率平均值为21.94%。

【特种消费税】

特种消费税(excisetax-vero.fi)是对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使用征收的间接税,包括能源税和烟酒税等。例如,一升汽油价格的大约三分之二是消费相关税收(含增值税),一瓶500毫升的超高度伏特加的消费相关税收高达83%,一包香烟的相关税收高达89%。芬兰的现行特种消费税大致分为酒类、烟草、软饮料和饮料包装税、液体燃料税、电力和某些燃料税、国防储备费和废弃物税,等等。

具体规定参见:www.vero.fi/yritykset-ja-yhteisot/verot-ja-maksut/valmisteverotus

【增值税】

增值税属于一般消费税。芬兰增值税法于1994年6月1日生效,使芬兰增值税系统与欧盟准则一致。芬兰所有增值税收入纳入国家财政。2013年初以来,芬兰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一直设为24%,在欧盟成员国中排名第五位。与此同时,芬兰还执行10%和14%两类低税率标准,其中,餐饮服务、食品和动物饲料的税率为14%(但该税率不适用于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纸质或电子版的书籍、报纸和期刊、客运及住宿服务、药品、电视和广播业务费用、文艺体娱活动的门票、艺术品自创自销,特许权使用费、公共演出报酬的税率为10%。社会福利、健康和医疗服务、公共教育和类似服务、金融和保险服

务等免征增值税。2024年4月,芬政府通过削减开支16.3亿欧元和增税14.5亿欧元的一揽子财政计划,旨在避免触发欧盟过度赤字程序。据此,自2024年9月1日起,将增值税一般税率和保险费税率从24%升至25.5%,将糖果和巧克力等食品的增值税率从14%升至25.5%。

【对保险费的征税】

承保人,通常是芬兰保险公司和在芬兰开展保险业务的其他类似机构,有责任纳税。如果行使其在芬兰保险业提供服务的自由,欧洲经济区(EEA)内国家的外国保险公司也有义务纳税。税率为24%,基于累计或已支付的保险费。

【车辆购置税】

除消费税中包含的运输燃料税外,对机动车征收的车辆税属于国家税。近年来,税收设置主要从保护环境角度出发,排量越大的汽车,征税越高。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和促进低排放车辆和高效燃料技术的广泛使用。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房地产所有者每年应缴纳房地产税,税率为房产“税收价值”的0.93%-6%,具体税率取决于房产类型和用途。

【碳税】

1990年,芬兰引入了二氧化碳税,芬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施碳税制度的国家。碳税以能源产品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计征税款,目前大约按照20欧元/吨计征。

芬兰目前尚未实施数字税。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芬兰有两个自由港、十余个工业园和二十余个高新技术园区。自由港包括汉科自由港和奥卢自由港。芬兰的工业园是政府为促进工业发展而设立的,主管部门是地方政府,入驻企业可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的土地和房产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目前,芬兰建有工业园区十余个,其中较重要的包括海门林纳工业园、凯米科技园、科科拉工业园、图尔库智慧化学园。芬兰建有二十余个高新技术园区,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艾斯堡奥塔涅米科技园、图尔库科学园和奥卢科技园。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工(动)法核心内容

芬兰没有统一的劳动法,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散见于40多部相关法律和法规中,包括《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法》《薪酬保障法》《年假法》和《集体谈判法》等,其核心内容涵盖劳动合同、雇员权利、工时休假等方面。芬经济事务与就业部负责制定劳动用工政策、监督劳动力市场。

【劳动合同】

根据芬兰《劳动合同法》,雇主与雇员须签订劳动合同,确立雇佣关系。合同中,雇员要保证遵守雇主管理和监督,由此才能获得薪资。劳动合同按照有无约定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按照签订形式可分为口头、书面或电子版合同。固定期限合同须注明合同期限和签订原因,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双方身份信息、工作地点、开始工作时间、岗位责任、试用期、假期和工资等。

具体内容详见《劳动合同法》: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2001/20010055

【雇员权利】

雇员有权要求获得该行业普遍有效的集体劳动协议规定的薪资水平;有权获得法律和合同提供的保护;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有权要求雇主为其缴纳意外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与法定意外保险相关联的失业保险等;有权要求雇主为其安排法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有权申请休假;有权参加工会等。

【工时休假】

在工作时间方面,通常为每天最多工作8小时,每周最多工作40小时,2周不超过80小时,3周不超过120小时。平均周小时数不得超过40小时。工时可通过法律或集体协议形式协商安排。在节假日报酬方面,雇员在休年假期间有权获得常规报酬。在病假工资方面,雇员因生病或意外而无法工作,有权获得带薪病假。如果就业关系在生病之日起已持续至少1个月,雇员获得此段时期全额工资;如果不足1个月,则获得半数工资。在产假方面,产假为158个工作日。如果为多胞胎,每个孩子再延长60个工作日。若婴儿早产,产假为208个工作日。

具体内容详见:《年假法》,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2005/20050162

《工作时间法》,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996/19960605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基本政策】

芬兰政府对外国人在芬兰工作给予国民待遇,外籍劳工与本国劳工同工同酬,严禁歧视,但要求外籍劳工具有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

凡进入芬兰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芬兰政府同意的其他旅行证件,同时,还需要获得芬兰入境签证或居留许可。如果外国人以务工为目的入境,无论其时间长短,都必须在入境前获得芬兰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芬兰通过立法对外国人进行管理。1991年2月,芬兰议会通过《外国人法》,随后进行多次修订。根据芬兰法律,合法居留芬兰的外国人,可以在芬兰境内自主选择居住地,自由旅行。芬兰的劳动法规规定,芬兰人和外国人虽然在权利和义务方面有所区别,但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

新修订的《外国人法》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着重于防止剥削外国劳工,改善受害者的法律地位,旨在更易发现工作中的剥削行为,以此打击雇主剥削外国劳工。如果有合理理由怀疑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工作中受到剥削,他们不会失去在芬兰居住和工作的权利,可以继续为新雇主工作,并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详细规定参见企业及工作许可服务局网站:www.te-palvelut.fi/te/fi/《外国人法》的具体内容参见: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04/20040301?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447%2F2016

【工作流程及签证办理主要流程】

申请者须参加雇主组织的考核、面试等。通过考核者办理护照,并填写工作许可申请表,由雇主代办工作许可。芬兰雇主须向就业经济部办公室提交有关基本工作条款的书面材料(https://enterfinland.fi/eServices),申请者向芬兰驻华使馆提交居留许可的申请材料。就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将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及申请者生活来源等做出初步裁定。芬移民局将据此考虑该申请是否符合要求。获得工作许可后,凭工作许可到芬兰驻华使馆办理赴芬兰签证。

5.6外国企业在芬兰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芬兰的建设用地仅占其全部领土的3%。此外,农用地占8%,林地占68%,湖泊占10%,其他土地占11%。芬兰29%的土地所有权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2%的土地归各地市政当局所有,教会占1%,企业占8%,其余60%归私人所有。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芬兰有关土地的法律主要是《土地利用与建设法》,就城镇规划、市政建设、土地征用和建筑许可等进行了规定。与土地相关的法律还包括《土地租赁法》《房产交易法》和《环境保护法》等。20世纪80年代以前,芬兰土地市场并不对外开放,法律禁止外资获得其土地所有权。自20世纪90年代遭遇严重经济危机后,芬兰土地市场逐渐开放,2000年以后,政府废除关于禁止外资购买土地的规定。目前,仍有两类土地限制外资进入:一是芬俄边境区域,外国企业不得进行房地产收购;二是奥兰岛,该岛系芬兰的瑞典族自治区,不允许外地人(包括该岛以外的芬兰居民)拥有当地产权。

《土地利用与建设法》的内容参见: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999/en19990132.pdf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外资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购买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卖方为芬兰的个人或公司。此方式为典型的不动产交易,是法律行为,须按照特定程序和形式进行,例如,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必须到芬兰国家土地调查局办理登记手续,必须办理公证等。二是只拥有建筑物所有权,与土地所有人(通常是市政当局)只签约发生土地租约关系。该方式须在当地法院办理登记手续,不必办理公证。三是租赁商业房产。承租方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双方可自由约定租赁时间。此外,不定期租赁协议同样视为有效,即协议规定“除非另有通知”条款。

外资直接购买土地及所属建筑的,永久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只拥有建筑所有权并签订土地租约的,土地租用期限一般为30~50年。

在土地及房屋交易环节,买方须在购买后6个月内按标的物市场价的4%缴税,如果未按时缴纳,须缴纳原税额20~100%的罚款。在土地及房屋保有环节,还须缴纳不动产税,税率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政府确定,一般在该不动产市场价值的0.5~1%之间。

出于对国家安全的保障,自2020年1月1日起,非欧盟居民个人及公司在芬兰购买房地产时,如公司中任何单独一方外国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总股份的10%,须向芬兰国防部提交电子申请并获得许可。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资公司在芬兰参与证券交易,与芬兰公司享受同等待遇。金融业登记机关为金融监督管理局(网址:www.finanssivalvonta.fi)。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环境部是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战略规划,立法和相关领域国际合作,保持芬兰环境安全与健康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环境恶化。1995年,环境部成立国家环保中心,负责监测全国环境状况,提供环保信息,进行环保科研、宣传和咨询,并将过去相互分离的水源保护和空气保护机构合并,组建13个地区环保中心,地区环保机构的综合管理权力也得到加强。环境部的网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网址:www.environment.fi

电话:00358-29516001(总机)

地址:Aleksanterinkatu7,Helsinki

此外,芬兰环境研究所(SYKE)负责收集整理环境数据,并开展有关研究,为环境立法提供专家支持。芬兰经济、运输及环境发展中心负责实施环保措施,确保环境法律法规覆盖相应区域。地区环境行政机关负责对大中型工业厂房的许可证发放,主要涉及水资源法的规定范围。各市政当局负责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以及小型工业厂房许可证发放工作。奥兰岛自治区政府负责芬兰环境部在该地区除国际合作外的环保工作。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芬兰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参见网址: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芬兰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环保法的国家,早在1886年就制定了第一部《森林法》。截至目前,芬兰共制定了2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其中《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法》《水域保护法》和《垃圾处理法》四部法律基本涵盖了芬兰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2000年3月,芬兰开始实施新的《环境保护法》,将防止空气污染、消除噪音和环保许可制度等有关法规汇总,同时修改了节水和垃圾处理等相关法规,加强了对环境的预防性保护措施。新的《环境保护法》将《欧盟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IPPC)指令》引入芬兰法律,要求工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使用最新技术减少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并明确规定公民在环保方面应承担的义务。

芬兰的环保政策旨在提高人民生活福祉,通过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社会生态平衡,通过改善环境确保芬兰生态及自然系统运行良好。环保政策覆盖的重点领域包括:防止气候变暖、保护臭氧层、控制空气污染、消减噪音污染、保护水资源、垃圾及废物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化学品及环境风险控制、基因技术及环境风险控制、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政策研究等。

2022年7月,芬兰新的《气候法》正式生效,目标是到2035年实现碳中和。该法案还把加强碳汇做为任务之一,并确定了三个具体减排目标:与1990年相比,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60%,到2040年减少80%,到2050年减少90%,最终目标是减少95%。该法还制定了气候变化政策规划体系,包括《气候变化长期政策规划》《国家气候变化适应规划》《气候变化中期政策规划》和《土地利用部门气候变化规划》。《气候变化中期政策规划》每届政府制定一次,《气候变化中长期政策规划》至少每十年制定一次。《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规划》和《土地利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至少每两届政府制定一次。

芬兰是100多项国际环境协定的缔约方,芬兰环境部通过全球和区域合作以及项目双边合作等,为实现环境、气候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贡献。芬兰做为欧盟成员国,适用欧盟相关碳排放法律法规,包括《排放交易指令》(TheEmissionsTradingDirective)和《努力共享条例》(EffortSharingRegulation),用以引导芬兰实现2035年碳中和目标。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欧盟层面的排放量较2005年的水平减少62%。EUETS涵盖欧洲经济区(EEA)内的大型工业、电力和发电厂、航空业,以及自2024年起大型客船或货船的海上运输排放。2027年或2028年,还将引入新的单独排放交易系统(ETSII)来分配燃料,这将涵盖道路运输、建筑专用供暖、大多数越野移动机械以及排除在一般排放交易之外的能源生产和工业工厂的二氧化碳排放。《努力共享条例》为每个欧盟成员国制定了到2030年在以下领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目标:国内运输(不包括航空)、建筑、农业、小型工业和废物。

5.8.4环保影响评估法规

根据芬兰环保法律的规定,下列行业及行为须取得环境许可后方可进行。

【木材加工业】

包括造纸、制浆、纸版、锯木等;锯木年产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胶合板年产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厂房。

【金属工业】

矿石焙炼厂、矿石烧结厂、矿石焦化厂;炼铁或炼钢产生的铁合金;有色金属生产;年产量200吨以上的涂层厂或蓄电池厂;造船;电路板制造厂、酸洗厂、磷化厂等。

【能源工业】

核电站;发电站、锅炉厂,以及使用化石燃料的设施,例如,年燃料发电量最高为5兆瓦、能量值最少为54兆焦耳。

【化工业】

常见无机化学品的生产;常见有机化学品的生产;石油或天然气制炼厂;染料厂、油漆厂、油墨厂等;乳胶厂、人造纤维厂、橡胶厂、胶水厂等;生产化肥、炸药、农药、化学防腐剂等的工厂;医药原料工厂。

【使用或处理化学品或燃料的仓储业】

液体燃料或化学品储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设施;存储对健康和环境有害化学品的工厂;煤炭仓储。

【涉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使用的行业及行为】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产能力超过每小时150公斤或每年200吨的工厂。

【采矿业】

黄金开采;矿石或矿物质浓缩工厂;生产面积超过10公顷的泥炭生产及相关排水工作;坐落于特定位置、每年开工50天以上的压榨厂、沥青拌合厂、石灰粉磨厂等。

【矿物质产品生产】

水泥或石灰生产;固定混凝土配料厂;矿棉厂;玻璃或玻璃纤维制造厂;石棉及石棉产品制造厂;轻质混凝土制造厂;砖瓦或陶瓷制造厂;石膏板或纤维水泥板制造厂。

【皮革或纺织品的生产或处理】

皮革和毛皮商店;非织造布厂;日均处理500公斤以上纺织物的洗衣店或干洗店。

【食品和动物饲料】

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渔产品处理厂;乳制品厂;糖及甜味剂制造厂;土豆等根作

物加工处理厂、淀粉制造厂;动物脂肪或人造黄油制造厂;年均面粉使用量超过2万吨、生产方便食品或甜食的工厂;蔬菜、水果、浆果等生产设施;软饮料工厂、瓶装厂;酒厂、麦芽厂、酵母厂、酒精厂等;咖啡或卷烟厂。

【畜禽养殖场或养鱼场】

各类常见家禽家畜养殖场;貂皮等毛皮养殖场;养鱼场或孵化场。

【运输业】

港口或装卸码头;机场;物流用交通工具。

【垃圾及水处理】

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利用地表水对原污水进行处理的工厂。

【其他】

室外射击场;室外工业喷砂;动物园或游乐场;火葬场。

以上行业或行为均须相关部门颁发环境许可后方可进行。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提供详细信息和充分理由,申请起草人或起草单位须在其申请领域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否则被视为无申请资质。申请表须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许可所需的文件,然后等待发证部门的审核和最终决定。申请许可时,填写表格及其后发放的许可均为芬兰语或瑞典语,英语及其他语言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环境影响评估程序法》(2017年)。

参考链接: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2017/en20170252

2022年7月1日起新的《气候变化法》生效,改革后的法案设定了2030年、2040年和2050年的减排目标。之后芬兰294个城市将根据气候目标设定各自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在土地使用、交通规划、能源生产和采购运营等方面作出相关决策,为减缓气候变化发挥作用。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在芬兰,腐败被视为刑事犯罪的一种,防止腐败的法律主要见诸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同层次的法律、规章或监督体制都可以对腐败问题加以纠正。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管理法到伦理道德,都可用来反腐败。芬兰刑法中并未提及腐败一词,而是使用行贿受贿的说法。芬兰没有专门反腐败的法律或机构,司法部是反腐败的国家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以及促进国家反腐合作网络建设。除司法部外,内政部、财政部、外交部、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其他司法部门也参与反腐败工作。

行贿受贿在芬兰受到的惩罚以罪行严重程度划分,从一般性罚款,到判处最高达4年的监禁。政府官员接受金钱、珠宝、家用电器、低利息贷款、免费旅行等都可被视为接受贿赂,甚至接受荣誉头衔和有关部门的推荐也可能被视为受贿。如果被指控受贿,罪名成立,将被立即免职。同时,法律还禁止芬兰公司在国外通过行贿来促进其产品出口。政府和议会分别设立财政监察局和国家财物检察官,对政府和国家的各项开支实行经济监督,例如,使用公款购置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所购商品价格、质量在多种报价中是否为最佳选择,政府官员是否用公款采购和营私舞弊等。

芬兰政府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对政府官员保持清廉做出限制。在接受礼品上,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价值较高的礼品,根据物价指数,该标准时有变动,大约为20欧元。对于因公出差,各部门每年都有固定计划,出差目的、期限和报销数额都有规定。对于部局级高官的出访,因为涉及重要政务,出访都要经总理或议会批准。

在芬兰,对行政当局的起诉须由专门的行政法院来处理,以保护公民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议会也有监督职责。根据《部长责任法》,如果各部委官员有不法行为,会受到议员指控,例如,在官方活动中,得到明显不合法的援助或帮助,滥用官方身份、损害国家利益等,被控诉人可以在某段时间向议会做出解释。如果议会宪法委员会最后认定其违法,则把该指控提交到特别高等法院。此外,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该职务最早设立于18世纪,至上世纪20年代,芬兰根据瑞典模式开始在议会设立议会督察员,对各级法院及其他机关遵守法律的情况实施监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律专家担任,每年都要在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任何芬兰公民都能自由地检举和揭发。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在芬兰,负责对企业承包工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的机构是环境部。芬兰法律对外国承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但要求承包商具有芬兰法律规定的所有相关资质,并遵守芬兰相关法规。芬兰环境部负责建筑设计和建设的立法和规划工作,新建、改建、大规模修缮建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原有用途均须向本地区的建筑监管机构申请许可,各地的建筑和工程建设均须经地方政府审批,13个地区环保中心也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等问题予以监管。《土地使用和建设法》《土地使用和建设法实施细则》和《芬兰国家建设法规》对工程承包作出具体规定。相关法律的英文内容参见: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uusimmat/

5.10.2禁止领域

外国承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被特别禁止的领域。

5.10.3招标方式

芬兰作为开放经济体,允许外国公司参与其国内基建项目建设。其中,大型基建项目投资主体以国家和市政当局为主,招标过程需严格遵循芬兰的《公共采购法案》(PublicProcurementAct1397/2016)。该法案旨在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创新和可持续的采购。招标过程遵循透明、平等和不歧视的原则,并将根据最具经济优势的招标方案或最低价格授予合同。私人投资项目招标限制更少,更灵活。如欲了解《公共采购法》的英文内容,请登录: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1992/en19921505

相关项目的招标通知可在芬兰HILMA数据库(www.hankintailmutused.fi)中查询。如果项目超过一定的合同额,例如,建筑合同为554.8万欧元,基础设施规划服务为44.3万欧元,这些项目还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可通过TED数据库(ted.europa.eu)获取相应的招标通知。

5.10.4验收规定

验收的主要依据为芬兰政府发布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法案》132/1999、《土地使用和建设法令》895/1999、《芬兰国家建设规范》等法令,相关法规的部分内容有英文翻译版本,但正式版本均以芬兰语版为准。

芬兰政府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从项目获得许可开始,直到验收结束。每个阶段的检查都要求形成检查记录,作为工程验收最终检查的附件。芬兰的验收工作主要关注建筑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防火安全、健康、用户居住安全、消音和降噪条件,以及能源利用率等方面。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芬兰专利和注册局负责商标和专利的注册申请。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几十项法律。各项法规的英文版本参见网址:

www.wipo.int/wipolex/en/profile.jsp?code=FI

《专利法》于1967年制定,目前版本于2013年最终修订。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芬兰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中芬PPH途径在芬兰申请专利,专利由芬专利和注册局授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保护期分别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20年和10年,外观设计自注册之日起5年有效,可续展4次。

芬兰专利和注册局负责在芬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须通过该局的线上服务进行申请,并明确商标所应用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商标应符合具有显著特征的要求,且不得与此前的商标和商号相同或相似。商标有效期为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10年,每次可续展10年。

《版权法》于1961年制定,目前版本于2015年最终修订。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摄影、建筑图纸、手工艺品、地图和计算机程序等。保护的权利内容分为财产权利(经济权利)和人身权(精神权利),财产权利包括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朗诵权、改编权、制片权等;人身权(精神权利)包括作者身份权(署名权)、维护作品完整权等。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身故后或第一次出版之日起70年。相关法律文本的英文版本参见:

www.wipo.int/wipolex/en/details.jsp?id=15992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版权法》《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商标法》等法律各自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做出相应处罚规定。此外,芬兰《刑法》第49章规定,对于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处以罚金或2年有期徒刑。《刑法》法律文本的英文版参见网址: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uusimmat/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芬兰,除了调解以外,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诉讼和仲裁。同诉讼相比,仲裁因效率高、灵活性强和节约成本等优势,成为争议双方优先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当事人需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仲裁条款或争议发生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据此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芬兰仲裁法》规定了在芬兰的国际和国内仲裁案件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芬兰商会的仲裁院(FAI)成立于1911年,是芬的主要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仲裁规则》和《快速仲裁规则》并据此受理芬兰国内及国际案件,为其指派仲裁员和协调员。根据芬兰《仲裁法》,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对此不能上诉。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仲裁申请的提出,组织仲裁庭,仲裁审理和做出裁决。

如果中国投资企业与芬兰政府发生纠纷,双方可根据中芬《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选择通过东道国法律程序或国际仲裁解决纠纷。但中国投资企业在将争议诉诸国际仲裁机构前必须与芬政府进行为期6个月的强制性磋商,在未达成满意结果的情况下才可诉诸国际仲裁机构解决。

【诉讼】芬兰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类。普通法院分为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行政法院包括地区行政法院、奥兰群岛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特别法庭包括劳动争议法庭、市场法庭和保险法庭;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根据芬兰《诉讼法》,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原告提起诉讼、文书与通知书送达、提交答辩和证据、开庭审理、判决、上诉和执行。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芬兰是最早引入5G技术的国家之一,主要有三大电信运营商:Telia、Elisa和DNA。

2018年,随着政府首拍5G的3.5千兆赫兹频谱,芬兰正式开启5G基础网络建设的序幕。2019年底5G正式开始商用。2023年,芬兰已基本实现5G的100%覆盖率,其中,3.4-3.8吉赫(GHz)频段(对需要大频谱带宽的高级应用至关重要)的芬兰家庭覆盖率为89.7%,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50.6%)。

芬兰千兆网络(VHCN)部署率不断提升,但受国土面积和地理位置影响(大片地区人口稀少),其固定网络覆盖率略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同时,下载速度为1吉比特/秒(Gbps)或更高的固定宽带用户仅为4%,低于欧盟18.5%的水平。

2023年,芬兰的网络就绪指数(NRI)在世界134个可比经济体中排名第3位,比2022年上升4位。85.6%的中小企业具备基本数字化水平,近80%的中小企业使用人工智能、云和数据分析。政府鼓励企业利用6G、数据经济和人工智能来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政府和相关行业在多个数字领域投入大量资金,重点支持半导体、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等领域的研发。芬兰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百人以上大型企业云服务使用比例达96%;57%的企业使用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10年内增长了20个百分点。2023年春季,39%的企业使用软件来管理商业智能(BI),49%的企业使用了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41%的企业进行了数据分析,15%的企业使用了人工智能技术。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6.2.1数字经济的含义

芬兰经济研究所(ELTA)2020年发布《芬兰数字经济规模及其对税收的影响》,认为目前尚无对数字经济普遍认可的定义。芬政府2022年发布的《芬兰数字化指南》及2024年2月最新发布的《芬兰国家路线图—欧盟数字十年政策规划2030》报告,均未对数字经济做出较为明确的定义。

6.2.2主管部门及职责

为推动数字化转型,芬兰2023年7月成立了跨部门数字化和数据经济协调小组(数字化办公室),主要由芬兰交通通信部、财政部、教育文化部及经济事务与就业部共同组建,各部委职能不变,主席由上述四个部门每年轮流担任。

数字化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数字化、数据经济和信息政策等方面,维护和加强公共行政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芬兰国际合作和在欧盟影响力。包括:承担数据经济和数字化部际工作组秘书处职责;跨部门协调芬兰数字化指南实施;承担相关行业联络职责;就建立常设或临时部际工作组或其他官方合作机构、促进公共和私营部门间合作等提出意见建议。

6.2.3数字化重点产业情况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芬兰专注于先进技术、6G网络和数据经济带来的机遇研发与创新。

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业是芬兰的重点优势产业,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包括无线通信设备、终端产品、通信服务与网络设备、电子元器件和光纤电缆等在内的产品与服务出口量较大。目前,芬兰已形成手机工业、游戏开发、数码商业、普通计算等信息通信技术集群。其中,诺基亚是芬移动通信和网络运营领域的旗舰企业。

半导体和量子计算也是芬兰重点产业。芬兰在半导体行业研发投入较大。尽管在全球半导体行业所占份额相对较小(约0.2%),但过去5年对该行业投入大量资金,扩建OKmetic晶圆厂、MurataMEMS晶圆厂及Vaisala研发中心。研发投入占该行业收入的15-20%。2022年,芬兰企业在半导体领域的收入约16亿欧元,预计2030年这一数字将翻番。

2024年4月,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启动促进微电子、光子学及量子发展计划,目的是推动芬兰企业通过研发投资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

2023年11月,芬兰技术产业协会宣布投资1000万欧元,加速芬兰人工智能普及。资金主要用于招募人工智能和教学方面的国际专家、成员公司工业人工智能开发、为大学生研究提供资助以及开发业务驱动的人工智能网,同时拔款支持建设阿尔托大学新的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芬兰数字化指南】

芬兰是第一个以2021年欧盟数字化指南及“数字十年规划”为基础,制定国家战略路线图的欧盟成员国。

芬兰政府2022年10月发布芬兰数字化指南,设定了芬兰2030年数字化和数据经济发展愿景,目标是通过有竞争力和可持续的经济活动、高水平专业知识和广泛的教育、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以及安全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吸引力、竞争力、可持续发展和繁荣的数字化芬兰。具体内容参见:

https://vm.fi/paatos?decisionId=0900908f807e8035

【芬兰国家路线图—欧盟数字十年政策规划2030】

奥尔波政府起草的政府数字化规划,英语版本正式发布于2024年2月,此后每两年将更新一次。该路线图描述了芬兰数字化的现状和目标,以及支持欧盟数字化共同目标的措施,具体内容参见:

https://julkaisut.valtioneuvosto.fi/bitstream/handle/10024/165438/VN_2024_7.pdf?sequence=1&isAllowed=y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芬兰执行欧盟关于数字平台的通用规则:一是《数字服务法》,旨在规范单一数字市场的功能,为数字平台服务商设定标准,以期建立安全、可预测的数字环境。二是《数字市场法案》,旨在规范在欧盟提供核心平台服务的大型公司,解决企业和消费者在数字平台上的纠纷,增加数字服务透明度,提高小型数字公司的竞争力。三是《数据监管法》,旨在改善欧盟数据获取,协调数据共享,创建共享的欧洲数据空间和可互操作的单一数据市场。四是《人工智能法》,为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创造有利环境,禁止某些有害的人工智能实验,为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设定具体要求。五是欧盟《开放数据指令》及芬兰实施法案,允许以开放数据的形式获取公共部门信息和公共资助数据,允许出于商业或非商业目的重复使用此类数据,查找和重复使用公共部门制作和持有的信息将变得更加容易,行政透明度将进一步提高。六是《电子身份证和信任服务法规》,旨在为所有欧盟公民、居民和法人提供可靠、安全的数字身份,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数字交易提供标准化的认证和签名机制,使得跨境数字交易更加便捷和安全。七是《关于促进在线中介服务商业用户公平性和透明度的法规》,旨在提高各在线平台活动的透明度,解决在线平台与公司之间合同关系中应遵循的规则、对商业用户的有效法律补救措施,增强在线商业环境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八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数字服务法》(TheDigitalServicesAct)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OM%3A2020%3A825%3AFIN

《数字市场法案》(TheDigitalMarketsAct)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OM%3A2020%3A842%3AFIN

《数据监管法》(TheDigitalMarketsAct)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52020PC0767

《人工智能法案》(The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仍在讨论过程中,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9-2023-0236_EN.html

《开放数据指令》(TheOpenDataDirective)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19/1024/oj

《电子身份证和和信任服务法规》(eIDAS)的最新进展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OM%3A2021%3A281%3AFIN

《关于促进在线中介服务商业用户公平性和透明度的法规》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19R1150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详细内容参见网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16R0679&qid=1690379413862

6.5中国与芬兰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华为作为中国电信设备制造商,于2008年落户芬兰,与当地网络运营商合作,帮助芬兰在北欧率先开通了5G网络,积累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7.1.1绿色经济的定义和作用

联合国环境署对绿色经济的定义是以保护环境和生态为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强调低碳、资源高效和社会包容,重点关注投资、就业和技能。在绿色经济中,对经济活动、基础设施和资产的投资,应可以减少碳排放和污染,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并防止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丧失。芬兰政府认为绿色转型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基础和新引擎,解决气候和自然危机需全面改变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摆脱对化石燃料的能源依赖。

7.1.2主管部门及职责

芬兰环境部作为环保部门,是芬兰绿色转型的重要执行部门。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战略规划、立法和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确保芬兰环境安全与健康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环境恶化。2023年,芬兰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将经济事务与就业部所属的能源事务划归环境部管理。

7.1.3相关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情况

(1)煤炭能源领域

芬兰将淘汰煤炭纳入国家能源与气候计划,到2026年大幅减少煤炭能源,大力增加无排放电力和热力生产,争取2029年停止使用煤炭生产能源,2030年用于能源生产的泥炭使用量减半,并于本世纪30年代末实现电力和热力无排放目标。

(2)交通运输领域

交通排放量大约占芬兰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五分之一,其中约94%来自公路交通。芬兰的目标是2030年交通运输排放量比2002年减半,2045年完全消除。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转型被视为芬兰促进商业投资及出口驱动型增长的机会。

(3)建筑行业领域

芬兰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涵盖了60%的国内投资和40%的能源消耗,建筑施工和建筑生命周期间的排放占芬总体排放量的三分之一,绿色转型潜力巨大。芬兰正通过加强建设监管和融资安排,推动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提高房地产和建筑业的生产力、低碳建筑和材料效率。

7.1.4绿色经济金融政策与产品

芬兰认为金融市场在引导满足绿色转型所需投资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截至2022年8月,芬兰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发行了价值19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

7.1.5加入绿色发展相关国际协定情况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5月通过《2021-2027年与芬兰的伙伴关系协议》,计划投资20亿欧元,支持芬兰促进经济、社会和地域凝聚力,重点关注绿色和数字转型等欧盟优先事项。

2022年,芬兰、丹麦、爱沙尼亚、冰岛、挪威、苏格兰/英国和瑞典共同签署《北欧可持续发展联盟——氢立场文件》,旨在将北欧国家定位为整个欧洲地区的氢战略中心,结合各国优势,加快发展氢产业。至2030年北欧绿色氢潜力可达22吉瓦。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芬兰政府自2020年开始推进构建低碳路线图计划,明确实现“碳中和”所需的规模、成本、条件和措施,大力支持绿色经济发展,致力于2030年交通排放减半并阻止生物多样性丧失,2035年实现碳中和并最终实现负碳。

【2020低碳路线图】

2035年实现“碳中和”,通过植树、使用再生能源、购买碳汇等方式,完全抵消芬兰排放的二氧化碳。该规划包括适用低碳措施的具体领域、技术解决方案、研发资金需求及分配等内容,是芬政府更新气候和能源战略及中期气候计划的重要参考。

具体内容参见:http://urn.fi/URN:ISBN:978-952-327-796-0【行业低碳路线图2024】

2023年秋季,芬兰是经济事务与劳动部与各行业启动了对2020年低碳路线图的修订工作,以反映由于能源转型和地缘政治变化等带来的企业经营环境及技术发展最新变化,包括人工智能、技能需求、碳足迹和关键原材料的可用性等,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持。其中,电气化以及相关的氢经济和数字化成为多个路线图的主题。2024年5月起,芬兰先后发布了能源、科技和生物能源等行业的路线图,具体详见芬经济事务与就业部网站:

https://tem.fi/vahahiilisyystiekarttojen-paivittaminen

部分重点产业路线图如下:

《能源行业低碳路线图2024》参见:

https://energia.fi/wp-content/uploads/2024/05/energiavisio2040.pdf

《科技产业路线图2024》参见:

chrome-extension://efaidnbmnnnibpcajpcglclefindmkaj/https://teknologiateollisuus.fi/sites/default/files/inline-files/Teknologiateollisuus_Hiilitiekartta_Loppuraportti.pdf

《生物能源路线图2024》参见:

https://tem.fi/vahahiilisyystiekarttojen-paivittaminen

7.3与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2021年4月,芬兰政府通过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议,明确了自然资源的利用标准。2021-2023年间,芬兰商务促进局每年将向符合条件的公司提供1.5至1.7亿欧元的欧盟复苏投资资金,加速工业副产品、废物及其他关键材料(如塑料、纺织品、包装、电气和电子设备、建筑和拆除材料)的再利用和回收。芬《环境保护法》将《欧盟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IPPC)指令》引入芬兰法律,要求工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使用最新技术减少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并明确规定公民环保义务,重要行业及行为须取得环境许可后方可进行(详见5.8.4)。

2023年2月,为加速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芬发布《绿色转型项目优先许可处理指南》,规定2023年到2026年期间,涉及风电、制氢及电池等5个清洁能源领域项目,可在获得许可后优先处理。详情参见:

https://avi.fi/en/services/businesses/licences-notices-and-applications/water-and-the-environment/green-transition-2023-2026

7.4中国(外资)与芬兰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中国湖南中伟新材2021年与芬兰矿业集团签订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拟在芬兰哈米纳市建设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基地,利用芬兰矿业集团旗下优质低碳硫酸镍及芬兰丰富的绿电资源,打造前驱体生产零排放工厂,在实现绿色制造的同时满足欧洲关键新能源材料的本地化需求。目前该项目的环评申请仍在进行中。

8.中资企业在芬兰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市场准入方面。近年来,欧盟委员会频频在投资领域出台新规,如《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针对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条例》《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和国际采购工具(IPI)等,旨在改善欧洲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成员国安全和公共秩序。作为欧盟成员国,芬兰需遵循欧盟的相关规定,并据此修订《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等国内法律法规,提高了外资准入的合规门槛。

(2)劳动用工方面。在芬兰,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和所属行业,雇主须遵守劳工法的各项规定。目前,芬兰政府规范外籍劳务人员在芬工作的基本法律是《外国人法》(447/2016),由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颁布。2020年3月,芬兰对相关法案进行修正,最新修订的《外国人法》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旨在保护外国劳工权益。

(3)营商环境方面。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芬兰作为乌克兰的坚定支持者,持续以各种方式挺乌反俄,部分芬兰民众对中国在乌克兰问题上的立场及中俄关系误解加深,芬兰政府、商业机构和企业与我合作意愿受到影响,在芬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普遍认为芬兰投资环境的自由度和公平度下降。

(4)环境保护方面。芬兰社会和民众的绿色环保理念较强,政府更是注重清洁能源发展和绿色转型。近年来,有投资纸浆和能源类产业的企业因当地民众反复投诉,造成环境许可证申请困难,甚至被撤销,为项目最终落地带来不确定性。

8.2防范措施

(1)关注芬兰最新政治形势。2022年初乌克兰危机爆发后,芬兰的中立立场发生了历史性改变,并于2023年4月成为第31个北约成员国。入约后,芬兰与美欧等西方盟友的关系进一步紧密,可能对贸易投资政策产生影响。对此,企业应密切关注局势变化和最新经济政策走向,加强研判,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

(2)关注外资安全审查相关规定。根据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外国企业在芬兰收购国防工业公司或生产、供应对社会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产品(服务)的公司时,须事先向芬经济事务与就业部提交申请。如芬政府认为收购行为可能危及国家关键利益时,将提交政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2020年10月生效的《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建立了对欧盟范围内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外国企业在芬的并购行为,也将受到欧盟层面的审查。

(3)重视企业合规建设。中国企业进入芬兰市场前应认真研究当地法律法规,掌握芬兰对外国投资的鼓励、限制、禁止等方面的政策,配合当地政府的投资审查,合理规避投资风险。此外,企业应重视自身合规体系的建设。

(4)综合考量劳动者成本。在核算劳动力成本时,应依芬兰法律,综合考虑雇主为员工支付的福利成本,包括保障雇员法定带薪假期、工作生活条件,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须尊重和保护雇员正当权益,在就业合同和雇佣关系中,雇主须满足所在行业全国集体劳动协议所规定的就业最低工资标准,须安排法定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尊重芬兰当地文化,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并妥善处理与生产活动相关的资源、安全、环保和劳工等问题,在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6)积极利用金融机构和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产品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的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必要时还要聘请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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