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册:波兰特辑
2025-05-2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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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公元966年,波兰大公梅什科一世接受天主教为国教,建立皮亚斯特王朝。16世纪时,波兰与立陶宛联合组成波兰立陶宛联邦,成为欧洲大国,史称第一共和国,首都从克拉科夫迁至华沙。1772年、1793年和1795年波兰分别被沙俄、普鲁士、奥地利三次瓜分。1918年11月独立,成立波兰共和国,史称第二共和国。二战后,波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989年波兰政治经济体制转轨,改国名为波兰共和国,将5月3日定为宪法日,11月11日定为国庆节。

波兰于199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96年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2004年加入欧盟,2007年加入申根协定。其国土面积和人口分列欧盟第6和第5。

波兰是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作曲家肖邦和科学家居里夫人的祖国。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波兰地处欧洲中部,北临波罗的海,南接捷克和斯洛伐克;东邻白俄罗斯,西接德国;东北和东南部与俄罗斯、立陶宛及乌克兰接壤。国土面积31.27万平方公里,全境地势平坦、广阔,河湖密布。

首都华沙属于东1时区,比北京时间晚7小时;每年3-10月实行夏令时,比北京时间晚6小时。

1.2.2自然资源

波兰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煤、硫磺、铜、银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截至2022年底,已探明硬煤储量646.2亿吨,褐煤2308亿吨,硫磺5.0亿吨,铜银356亿吨。其它资源还有锌、铅、天然气、盐、琥珀等。天然气储量约15352亿立方米。页岩气储量1900亿立方米至2600亿立方米。森林(绿地)面积9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9.7%。

1.2.3气候条件

波兰属海洋性向大陆性气候过渡的温带阔叶林气候。气候温和,年均降水量约为600毫米。冬季寒冷潮湿,平均气温-10℃至5℃;春、秋季气候宜人、雨水充沛;夏季凉爽,平均温度15℃至24℃。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截至2022年底,波兰全国人口3776.6万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死亡人数超过出生人数约14.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劳动年龄人口约2216.9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58.7%。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波兰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劳动人口比重为81%。城市人口224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9.6%。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城市有:华沙、克拉科夫、革但斯克三联城、罗兹、弗罗兹瓦夫、波兹南等。在波兰华人华侨约1万人,主要集中在华沙等大城市。

1.3.2行政区划

波兰共有16个省、314个县和66个县级市、2477个乡。首都为华沙(Warsaw),位于中部平原维斯瓦河中游,面积517.2平方公里,是波兰第一大城市、工业、贸易、科学文化中心及最大的交通枢纽,人口186万(2022年)。克拉科夫市是波兰重要的文化、科学、工业与旅游中心,位于波兰南部离华沙约300公里的维斯瓦河畔,人口80.3万。革但斯克市是波兰北部最大的城市,与索波特、格丁尼亚两市形成庞大的港口城市联合体三联城,位于波罗的海沿岸维斯瓦河入海口,人口48.6万。其他重要城市还有罗兹、卡托维茨、波兹南、弗罗茨瓦夫等。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波兰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和政府行使执法权,法院行使司法权。武装力量在国家政治事务中保持中立。

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统安杰伊·杜达于2020年8月获得连任。议会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议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本届议会于2023年10月成立。众议院最大党派为法律与公正党,但公民联盟(以公民纲领党为主体)、“第三条道路”(波兰2050党和人民党)、新左翼党组成的执政联盟占众议院大多数。参议院最大党派为公民联盟,其次为法律与公正党。总理由总统提名,议会任命。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本届政府于2023年12月成立。现部长会议主席(亦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DonaldTusk),是公民纲领党主席。

1.4.2主要党派

主要党派有:公民纲领党(PlatformaObywatelska,执政联盟主要党派)、法律与公正党(PrawoiSprawiedliwość,最大在野党,2015-2023年曾为执政党)、“第三条道路”(波兰2050党和人民党)、新左翼党(NowaLewica)、自由与独立联盟(Konfederacja)等。

1.4.3政府机构

部长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是波政府最终决策机构。部委包括:国防部、数字化部、司法部、外交部、内政部、文化与民族遗产部、财政部、国有资产部、体育与旅游部、教育部、卫生部、基础设施部、发展与技术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气候环境部、资金和区域政策部、家庭、工作和社会政策部、科技和高等教育部、工业部。

【主要经济部门】

发展和技术部。主要职责包括:提高波兰经济竞争力;对外经济合作;合格评定、措施和测试;工业产权;创新;商业;在国内外促进波兰经济以及与经济自治组织的合作。

财政部。主管国家预算、公共财政和金融机构。基本任务是编制、执行和控制国家预算的执行。还负责处理地方政府融资体系,管理公共债务;执行国家预算收支,包括税收,与外国金融、信贷和支付合作,海关法规执行;执行金融市场运作有关任务。

资金和地区政策部。职责是负责编制和协调实施欧盟基金,包括2021-2027年欧盟基金、国家重建计划(KPO)等;协调区域发展,寻找新的融资投资来源,规划和执行城市政策等。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波兰族占人口的98%以上。少数民族主要有德意志、乌克兰、俄罗斯和白俄罗斯族,还有少量犹太、立陶宛、斯洛伐克族等。

旅波华人华侨约1万人,主要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来波经商、留学人员等。位于华沙近郊的波兰华沙中国商城(又称GD商城)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中国商品集散中心,是旅波华人华侨较为集中的地区。

1.5.2语言

官方语言为波兰语。英语日益普及,会讲俄语和德语的人也较多。

1.5.3宗教和习俗

约90%的波兰人信仰罗马天主教,少部分信仰东正教或基督教新教。教会在波兰影响力很大。前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被罗马教廷认定为“圣人”,波兰人视其为民族骄傲。圣诞节是波兰人最重要的节日。

波兰人真诚、豪爽、重感情,社交场合衣着整齐、得体。在社交场合与客人相见时,要与被介绍过的客人握手并自报姓名;在亲朋好友之间相见时,习惯施拥抱礼;与女士见面还可施吻手礼。

在波兰,如与对方见面必须事先约好,贸然到访属不礼貌行为,甚至会被拒绝见面。无论商务还是私人约会,一定要准时。去家里拜访,按惯例要给女主人送鲜花。

波兰人喜欢送花,借以传达他们不同的感情:玫瑰花为“爱情”的象征;石竹花含有“机智”和“快乐”之意;兰花被看作“激情之花”;菊花为“祭奠用花”;波兰人最爱的花是象征欢乐和幸福的“三色堇”。送花的数量特别有讲究,送单数是惯例,送双数则失礼,不受欢迎。

无论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宴会上,都要祝酒。在波兰,人们见面交谈忌讳打探个人收入、年龄、宗教信仰、情感等隐私。

波兰人饮食习惯上以西餐为主,也喜欢亚洲餐。

1.5.4科教和医疗

波兰拥有较厚实的科学基础和优秀的科学传统,在数学、天文、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领域,以及农业、新材料、新能源、矿山安全等应用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特色,在某些方面居欧洲或世界先进水平。2023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波兰名列第41位。

波兰人重视教育,早在1773年便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教育部。2014年国际教育机构Pearson发表的“全球教育制度排名报告”显示,波兰教育位列世界第十,在欧洲位列第五,仅次于芬兰、爱尔兰、英国及荷兰。从2017年9月1日起,波兰实行新的国民教育体制,取消初中,分为小学8年,普通中学4年或职业/技术学校2-5年。高等教育一般为3或5年。著名高等学府有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1364年)、华沙大学(1816年)、波兹南密茨凯维奇大学(1919年)、华沙理工大学等。

波兰建立了全国性的医疗保险体制。波兰医疗体系可分为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两种。在波兰按时缴纳社保,本人及家属可以享受当地公共医疗。私立医院预约等待时间短,患者可以要求医院安排会讲英语的医生。波兰实行医药分离,医院看病,药店卖药。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波兰是有工会运动传统的国家。目前,影响最大的两个全国性工会是团结工会(NSZZ)和全波工会协会(OPZZ)。两者都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NSZZ还是欧洲工会联盟和国际自由工会联盟成员。工会在由政府、雇主和劳工组成的社会经济事务三方委员会中代表劳工方,维护和争取劳工的利益。波兰的工会力量强大,工会组织遍及全国,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行产生重要影响。15%的波兰人是工会成员。波兰在企业产权改革以及外资并购中,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关注度较高。主要的行业工会有:波兰矿工工会、波兰教师工会、波兰国家铁路工作者工会联盟、全波护士工会和全国农民工会等。近年来,波兰发生多次大范围罢工。2020-2021年,波兰妇女多次举行罢工以抗议宪法法庭收紧堕胎法,要求保护合法堕胎等妇女权利。2020-2022年,波兰矿工多次举行罢工,要求波兰矿业集团(PGG)提高工资和补偿力度。2022年4月,华沙肖邦机场空管人员罢工,要求恢复工资并改善工作条件,导致机场出现交通延误。2022年12月起至2024年,波兰农民多次组织抗议,反对欧洲绿色协议并要求政府对乌克兰粮食涌入波兰市场采取措施,保障波兰农民利益。

1.5.6主要媒体

波兰国家主要通讯社有波兰通讯社(PAP)、广播新闻社(IAR)。国家主要电台和电视台是波兰广播电台(PolskieRadio)、波兰公共电视台(TVP)以及TVN和波兰卫星电台(Polsat)。

波兰主要的综合类报纸有《选举报》《事实日报》《超级快讯》《共和国报》《法律日报》。此外,还有《政治周刊》《直言周刊》《论坛报》和《新闻周刊》等。上述主要大报均有网络版。英语读者可参阅华沙之声(www.warsawvoice.pl/)、华沙商务周刊(wbj.pl/)等。

1.5.7社会治安

波兰治安状况总体较好,不存在反政府武装。根据波兰警方公布的数据,93%的波兰人认为居住环境安全。

波兰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经批准可持有枪支。

迄今为止没有发生直接针对中资企业或公民的恐怖袭击及绑架案件。

1.5.8节假日

法定假日包括:1月1日新年;1月6日三王节;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复活节;5月1日劳动节;5月3日立宪纪念日;5月或6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基督圣体节;8月15日圣母升天节;11月1日万圣节;11月11日国庆节;12月25日圣诞节。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为公休日。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经济增长率】波兰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小的欧盟成员国之一,经济已率先恢复至疫情前水平。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约8082亿美元,同比增长0.2%;人均GDP为2.14万美元。

表2-12019-2023年波兰宏观经济数据-按当前价格

年份

经济总量(亿美元)

经济增长率(%)

 

人均GDP(美元)

2019

5959

4.7

 

15538

2020

5941

-2.2

 

15571

2021

6788

6.9

 

17846

2022

6900

5.1

 

18243

2023

8082

0.2

 

21437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GDP构成】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23年,波兰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占GDP比重分别为2.9%、22.8%和74.3%。2023年,波兰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占GDP比重分别为75.8%、17.4%和1.4%。

表2-22019-2023年波兰三大产业占GDP比重

年份

第一产业占比(%)

第二产业占比(%)

第三产业占比(%)

2019

2.32

21.44

76.24

2020

2.36

21.66

75.98

2021

2.34

29.16

68.50

2022

2.14

24.53

73.33

2023

2.90

22.8

74.30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表2-32019-2023年波兰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净出口占GDP比重

年份

固定资产投资占比(%)

 

消费占比(%)

 

 

净出口占比(%)

2019

 

18.90

 

 

75.80

 

0.22

2020

 

18.30

 

 

75.60

 

2.00

2021

 

16.80

 

 

74.90

 

-0.30

2022

 

16.70

 

 

74.60

 

-3.0

2023

 

17.40

 

 

75.80

 

1.40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财政收支】2023年,波兰国家预算收入为5741亿兹罗提,预算支出为6597亿兹罗提,预算赤字为856亿兹罗提。公共财政赤字为1738.32亿兹罗提,占GDP的5.1%。

【通货膨胀】2023年,波兰通胀率为11.4%。【失业率】2023年底,波兰失业率为5.1%。

表2-42019-2023年波兰失业率和年通胀率

指标

#FormatImgID_4#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失业率(%)

#FormatImgID_5# 

5.8

 

5.2

6.8

 

5.8

 

5.1

通货膨胀率(%)

 

1.6

 

2.3.4

3.4

 

5.1

 

11.4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消费品零售总额】2023年,波兰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0216.5亿兹罗提(折合约2431亿美元),同比减少2.7%。

【政府债务】2023年,波兰公共债务为16911亿兹罗提,占GDP的49.6%。政府外债为1167亿美元,同比增加19%。

【信用评级】2024年5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维持对波兰信用评级为A2,惠誉和标普维持对波兰信用评级为A-,前景展望稳定。

2.2重点/特色产业

【农业】波兰是欧洲农业大国。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1月,波兰农业用地1864.7万公顷,其中耕地占72.3%。2022年农业总产值2001亿兹罗提,约占GDP的6.5%,增加值800亿兹罗提。主要农作物有小麦、黑麦、马铃薯、甜菜、油菜籽等,产量均居欧洲前十位。肉制品、奶制品、苹果、洋葱、卷心菜和菜花等果蔬产量也居欧洲前列。据波兰农业支持中心的数据,2023年波兰农产品出口518亿欧元,进口332亿欧元,贸易顺差186亿欧元。农产品在出口总额中占比14.7%,其中对欧盟出口380亿欧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3%。

【矿业和矿山机械工业】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22年波兰采矿业产值854.6亿兹罗提,占工业总产值的3.6%。

煤炭。波兰是欧洲第二大硬煤生产国和重要的褐煤生产国。2022年,波兰硬煤和褐煤的产量分别为5324万吨和5462万吨。FAMUR和KOPEX公司是矿山机械设备主要生产企业,产品出口欧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美国、墨西哥、越南等十几个国家。

铜和银。波兰是欧洲第二大、世界第九大产铜国;欧洲第一大、世界第六大白银生产国;产出的铜和银大部分出口至欧盟国家。波兰铜业集团股份公司(KGHMPolskaMiedZSA)是波兰最大的铜生产商和出口商。

【化学工业】波兰化学工业企业数量多、产品范围广,但产业基础薄弱,产能有限,多数产品需要进口。本国主要化工产品有硫酸、氢氧化钠、纯碱、丁二烯、甲苯、苯酚、己内酰胺、氮酸、合成气氨等。其中化肥(特别是氮肥)生产占主要份额,出口比重高。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22年波兰化学制品、化工产值1188.4亿兹罗提,占工业总产值的5.0%。主要化工企业有:PKNOrlen股份公司、CIECH股份公司、ZakładyAzotowePuławy股份公司等。主要药品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有:POLFA集团、抗生素生化研究所、医药研究所、Zielarski药厂、化学药剂厂和私人非处方药生产厂。

【汽车工业】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22年波兰汽车业产值(汽车、拖车和半挂车制造)1942.4亿兹罗提,约占工业总产值的8.2%。波兰汽车产业以零部件为主,2022年波汽车类产品出口1432.4亿兹罗提,占波兰出口总额的8.8%。2023年波兰乘用车产量29.9万辆。外资企业在波兰汽车工业中占主导地位,主要汽车制造商有斯特兰蒂斯汽车波兰公司、大众汽车波兹南公司等。

波兰是欧洲大客车的重要产地,德国是波兰大客车主要出口市场之一。MAN、Solaris、Volvo、Scania、Autosan、Kapena、Jelcz、Solbus、AMZ等企业在波兰生产公交和旅游大客车。

波兰是欧洲汽车零部件主要生产国之一,几乎所有汽车零部件均可在波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汽车紧固件、焊接件、塑料件、电子布线、铸件、汽车玻璃等。主要生产企业有:DelphiPolska、Faurecia、Volkswagen、Fiat-GMPowertrain等。大众、欧宝、奥迪、菲亚特、斯科达、本田等著名品牌的发动机、变速箱等零部件都在波兰生产。波兰是欧盟最大的锂离子电池出口国。锂电池已成为波兰出口增长最快的商品,是对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和瑞典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数据,2022年波兰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额87亿美元,同比增长近12%。

【电子工业】波兰是欧盟最大的家电生产基地,主要生产洗衣机、洗碗机、烘干机等产品。2022年波兰家电出口额达240亿兹罗提,主要企业有JabilKwidzyn、LGElectronics、西门子博世、惠而浦、伊莱克斯、Funai、Humax、JVC、Orion、Pronox、Toshiba和TPV。

【木材工业】波兰木材业附加值较高,家具及木地板生产和贸易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是世界第三大多孔纤维板生产国、第六大刨花板和硬纤维板生产国。出口家具及其零件的最大市场是德国,其他出口市场包括捷克、荷兰、法国、英国。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根据波兰国家道路和高速公路局(GDDKiA)数据,目前,波兰公路总里程约42万公里,其中国道长度为1.946万公里(包括高速公路1849.2公里,快速路3253.1公里,合计约占公路总里程的1.21%)。

穿越波兰的国际线路有:E28(与德国、白俄罗斯接壤),E30、E40(与德国、乌克兰接壤),E65、E75(与捷克接壤)、E67(与捷克、立陶宛接壤)。

2.3.2铁路

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GUS)数据,2023年波兰铁路总里程超1.9万公里,铁路货运量为2.317亿吨,同比减少6.8%;铁路客运量为3.744亿人次,同比增长9.4%。目前,波兰铁路公司(PKP)运营时速为200公里/小时的城际快铁,连接三联城-华沙-克拉科夫-卡托维兹-弗罗茨瓦夫等波兰主要城市。预计到2030年底,波兰客货运列车将全部达到160公里/小时以上时速。

波兰运营的铁路线是三条国际货运走廊(RFC)的组成部分:RFC5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RFC8北海-波罗的海、RFC11“琥珀”。波兰还是中欧班列进入欧盟的重要门户。

2.3.3空运

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GUS)数据,2023年波兰机场货物运输量19.76万吨;抵离旅客5220万人次,同比增加27.4%。波兰现有15个机场,最大的机场是华沙奥肯切机场(肖邦国际机场),重要空港位于华沙、克拉科夫、革但斯克、波兹南、弗洛茨瓦夫和卡托维茨。2020年10月,波兰政府通过《中央交通港投资计划》,拟在距华沙40公里的巴拉努夫建设中央交通港——“团结”机场,原计划于2028年启用该机场。2023年波兰议会选举后政党轮替,新政府对CPK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后决定,继续推进机场建设计划,并对计划进行调整,预计新机场将于2032年投入使用。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波兰国家航空公司(LOT)已分别开通两国直航航班。目前,国航每周三班(华沙肖邦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波航每周三班(华沙肖邦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2.3.4水运

波兰主要港口有革但斯克、格丁尼亚、什切青-斯维诺乌伊希切等。根据波兰中央统计局(GUS)数据,2023年,波兰海运船舶数量88艘,总载重量272.11万吨;全年海港货物周转量达1.359亿吨,同比增长14.3%;客运总量230万人次,同比下降3.6%,其中国际旅客170万人次,同比下降4.5%。

2.3.5电力

波兰位于西欧供电系统(UCTE)、东欧供电系统(独联体/波罗的海国家)和北欧供电系统(Nordel)三大电力系统的交汇处。根据波兰电网(PSE)的数据,2023年,波兰国内电力生产163.6太瓦时,同比下降6.58%,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35太瓦时,占比达21.4%,为历史最高水平;国内用电量为167.52太瓦时,同比下降3.44%。由于电力生产与需求间存在差额,波兰于2023年为电力净进口国。

2.4物价水平

2024年6月,波兰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增长2.6%。

表2-5波兰基本生活用品价格(2024年6月,不含增值税)

品名和单价(兹罗提)

品名和单价(兹罗提)

面粉2.1/公斤

柠檬9.1/公斤

牛腿肉33/公斤

梨10/公斤

 

 

猪颈肉24/公斤

 

 

苹果4.8/公斤

 

 

鸡腿肉11/公斤

 

 

马苏里拉奶酪20/公斤

 

 

虾64/公斤

 

 

牛奶3.8/升

 

 

鳕鱼69/公斤

 

 

橄榄油50/升

 

 

土豆5.2/公斤

 

 

菜籽油6/升

 

 

西红柿6.3/公斤

 

 

胡萝卜4.6/公斤

 

资料来源: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经商处采集数据

2.5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波兰政府2017年出台《负责任发展计划》(具体内容参见https://www.gov.pl/web/fundusze-regiony/plan-na-rzecz-odpowiedzialnego-rozwoju),指导政府到2030年的活动,提出促进发展五大支柱:再工业化、企业创新、发展资本、国际市场推广、促进社会和地区发展。2021年推出《波兰新政》(PolskiŁad,https://www.gov.pl/web/planodbudowy/czym-jest-kpo2)作为对未来几年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计划,主要涵盖五个方面,分别是降低税收、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住房困难、增加养老金福利、创造新就业岗位等。

为获得欧盟重建资金,波兰制定了《国家重建计划》(KPO)(具体内容参见https://www.gov.pl/web/planodbudowy/o-kpo),并于2022年6月获得欧委会批准。新政府上台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修订后的KPO计划并于2024年7月获得批准。KPO资金重点支持数字化转型、增强经济的韧性和竞争力、能源转型和降低能耗、提高医疗保健系统的可用性和质量、绿色智能出行等五大领域,同时也将投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波兰政府2019年发布《2030年可持续交通运输发展战略》(https://www.gov.pl/web/infrastruktura/programy-i-projekty),拟建设由高标准的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海港和内河航运组成的贯通、可持续交通运输网络。具体领域的交通规划包括:《中央交通港投资计划》(CPK)《到2030年多式联运发展方向及2040年展望》《2014-2023年国家道路建设计划及2025年展望》《2030年国家公路建设计划(展望至2033年)》《2020-2030年100条环城公路建设方案》《2021-2025年铁路车站建设或现代化改造政府计划》及《到2030年国家航运计划》等。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波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实行欧盟共同贸易政策,辐射4.5亿人口的欧盟市场,并由欧盟统一对外签署贸易投资协定。欧盟已签署36个主要贸易协定,涵盖78个贸易伙伴。具体列表见以下网址:https://ec.europa.eu/trade/policy/countries-and-regions/negotiations-and-agreements/

标准化国际合作情况。波兰已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同时,波兰也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成员。

3.2对外贸易

【贸易规模】据波兰中央统计局统计,2023年,波兰进出口贸易额为7436.7亿美元,同比增加2.5%。其中,出口3776亿美元,同比增加8.0%;进口3660.7亿美元,同比减少2.7%。

【主要贸易伙伴】欧洲国家是波兰的主要贸易伙伴。2023年,德国仍是波兰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进口来源地。

【商品结构】2023年,波兰主要进口商品有: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配件(占进口总额比重约24.6%)、车辆及其零附件(9.6%)、矿物燃料(9.0%)、塑料及其制品杂项制品(5.1%)。主要出口商品有: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配件(占出口总额比重约26.1%)、车辆及其零附件(10.8%)、家具类产品(4.7%)、塑料及其制品(4.6%)、钢铁制品(3.1%)、矿物燃料(3.1%)。

【服务贸易】2022年,波兰服务贸易出口总额95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5%;进口总额571.6亿美元,同比增长15.2%。

表3-12022年波兰服务贸易前10大出口目的国

排序出口目的地国占总出口比重(%)

1

德国

21.2

2

美国

9.0

3

英国

7.3

4

瑞士

7.0

5

乌克兰

6.9

6

荷兰

6.7

7

法国

3.5

8

瑞典

3.3

9

爱尔兰

3.0

10

卢森堡

2.9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表3-22022年波兰服务贸易前10大进口来源国

排序进口来源国占总进口比重(%)

1

德国

17.6

2

英国

8.3

3

爱尔兰

7.2

4

美国

5.9

5

荷兰

5.6

6

法国

4.8

7

瑞士

4.5

8

捷克

4.2

9

意大利

2.7

10

中国

2.5

资料来源:波兰中央统计局

【服贸结构】服务贸易出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包括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管道、电力传输及相关服务业)(28.7%);旅游(15.2%);通讯及信息(14.1%);法律、会计、咨询、社会调查、广告及其他商业服务(13.2%);制造业服务(5.5%);维修保养(3.2%);建筑业(2.6%);研究与开发(2.6%);金融业(1.5%);知识产权付费(1.3%)。

服务贸易进口主要包括:交通运输(25.3%);法律、会计、咨询、社会调查、广告及其他商业服务(15.4%);通讯及信息(15.0%);旅游(13.4%);知识产权使用(7.0%);贸易相关服务(3.3%);维修保养(2.3%);金融业(2.3%);建筑业(1.9%)。

3.3双向投资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波兰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流量和存量规模如下:

表3-32019-2023年波兰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吸收外资流量

135.10

151.95

292.35

314.70

286.85

吸收外资存量

3355.40(截至2023年底)

对外投资流量

18.54

8.51

31.68

63.25

104.03

对外投资存量

382.12(截至2023年底)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

波兰央行(NBP)报告称,2023年波兰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为1206亿兹罗提(约合282亿欧元)。其中直接投资实体利润再投资占比最大,为721亿兹罗提(约合168亿欧元);股权投资流入达475亿兹罗提(约合111亿欧元),最大的直接投资来自荷兰、英国、美国、西班牙和德国。

在波投资的大型跨国公司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电子、物流、零售、ICT等行业。如斯泰兰蒂斯、大众、戴姆勒奔驰等汽车制造商在波投资整车生产基地,韩国LG、戴姆勒奔驰、日本丰田等在波建设锂电池工厂;博世、伊莱克斯、三星、惠而浦、LG等在波投资建设家用电器生产基地;戴尔、捷普、伟创力、冠捷、康柏支撑了波兰电子装配产业;亚马逊、德国敦豪DHL、菜鸟、Shein在波兰开设多个物流中心;Budimex在波开展承包工程业务;Biedronka、Lidl、Rossmann、家乐福、欧尚等在波投资零售业务。微软、谷歌先后在波投资建设云服务数据中心,英特尔在波建设芯片封装和测试工厂。

3.4外国援助和对外援助

【受援情况】自2004年加入欧盟后,波兰主要从欧盟获得资金。据波兰财政部统计,入盟以来,波兰共获得欧盟资金约2455亿欧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科技研发、区域发展等方面。据波兰经济研究所统计,波兰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GDP目前比未加入欧盟时高出约39.6%,年均增速达4.2%。2021年5月,7500亿欧元欧盟重建基金计划获得27个欧盟成员国批准。欧盟国家将投资大量资金发展绿色经济、数字化和改善自然环境,增强经济凝聚力和竞争力。欧盟重建基金中最大部分是“恢复和复原基金”(RRF)。在RRF基金项下,波兰将获得252.7亿欧元(1132.8亿兹罗提)的赠款和345.4亿欧元(1548.1亿兹罗提)的贷款,共计598亿欧元(2680亿兹罗提)。

【对外援助】波兰对外提供援助,援助对象为东非国家,以及塔吉克斯坦、摩尔多瓦、阿富汗和巴勒斯坦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波兰对外援助1100万美元用于支持应对疫情,其中200万美元用于与卫生相关的投资。波兰向埃及、越南、肯尼亚、乌克兰、澳大利亚、挪威、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塞尔维亚、黑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孟加拉国、卢旺达等国家和地区运送了新冠疫苗。俄乌冲突爆发后,波兰积极对乌提供援助。根据德国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24年2月,波兰共对乌克兰提供援助43亿欧元,其中包括30亿欧元的军事援助、9.2亿欧元的财政援助和3.5亿欧元的人道主义援助。波兰议会还通过关于援助乌克兰难民的法案,乌克兰难民有权在波兰合法停留18个月,获得身份证号码,并享受津贴、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

3.5中波经贸

3.5.1双边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波兰作为欧盟成员,遵守欧盟共同贸易政策。中欧之间目前尚未商签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9月,《中欧地理标志协议》签署,双方互认超过500个地理标志。

【投资保护协定】中国与波兰1988年分别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欧投资全面协定》(CAI)于2020年12月宣布完成谈判,目前尚未正式签署。

【货币互换协议】中国与波兰暂未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产能合作协议】2016年,中波两国签署《关于建立产业合作指导委员会的谅解备

忘录》。

【基础设施协议】2012年,中波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协定》。合作内容包括交换信息、举办展会、贸易交易会和组织团组等;其中,在可持续基础设施领域活动的合作重点是为促进创新和环境友好型技术、产业竞争力和科学合作,并在双方有关单位、附属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之间建立直接联系。

【文化合作协议】2017年,中波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共和国政府旅游领域合作协议》。2021年初,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和波兰共和国文化、民族遗产与体育部部长2021-2024年文化合作议定书》。

【“一带一路”相关协议】2015年,中波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两国签署《关于共同编制中波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共同编制《中波合作规划纲要》,共同推进新亚欧大陆桥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

【数字经济协议】中波之间暂未签署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协议。

【绿色经济协议】2017年,中波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波兰共和国能源部关于电动交通(电动汽车)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蓝色经济协议】中波之间暂未签署有关蓝色经济发展的协议。

【双边标准化合作】截至目前,中波之间暂未签署有关双边标准化的协议。

3.5.2双边贸易

【双边贸易】中波货物贸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波兰保持为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据波方统计,2023年中国是波兰在亚洲地区最大贸易伙伴,也是波兰第二大进口来源地,波兰自中国进口额占其进口总额的13.9%。

表3-42019-2023年中波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年份

#FormatImgID_11# 

 

#FormatImgID_12#

#FormatImgID_13# 

#FormatImgID_14# 

 

中方出口

#FormatImgID_15# 

#FormatImgID_16# 

 

中方进口

#FormatImgID_17# 

进出口增长率(%)

出口增长率

(%)

进口增长率

(%)

2019

#FormatImgID_18# 

278.2

 

 

238.7

#FormatImgID_19# 

 

39.4

#FormatImgID_20# 

 

13.4

 

 

14.4

 

 

8.1

2020

 

310.6

 

 

267.4

 

 

43.2

 

 

11.6

 

 

12.0

 

 

9.6

2021

#FormatImgID_21# 

421.3

 

 

365.9

#FormatImgID_22# 

 

55.4

#FormatImgID_23# 

 

35.7

 

 

36.9

 

 

28.3

2022

#FormatImgID_24# 

428.9

 

 

378.4

#FormatImgID_25# 

 

50.5

#FormatImgID_26# 

 

2.6

 

 

4.3

 

 

-8.8

 

2023

420.3

371.7

48.6

-2.0

-1.8

-3.9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3.5.3中国对波兰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波兰直接投资流量约为1.12亿美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对波兰直接投资存量约为7.89亿美元。

表3-52019-2023年中国对波兰直接投资统计

(单位:万美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年度流量

 

11,160

 

14,256

 

2,941

 

12,773

 

11,241

年末存量

 

55,559

 

68,231

 

53,576

 

64,510

 

78,942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中国企业在波兰投资涉及新能源、制造、交通物流、生物医药、信息通讯、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中波轮船公司成立于1951年,是两国间第一家合资企业,也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制造企业有:湖北三环、TCL、同方威视、冠捷电子、大连达伦特、中集车辆、三花汽零、埃斯创、京西重工、Bioton生物制药、国投中鲁、国泰华荣、新宙邦等;信息通讯业有华为、中兴;基础设施类企业有中国电建、平高、中国港湾、中土等企业;金融机构有中国银行波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华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波兰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波兰代表处、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海通银行华沙分行等。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波兰新签承包工程合同35份,新签合同额12.2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9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83人,年末在波兰劳务人员145人。近3年中资企业在波新签大型工程承包项目主要有中国电建与当地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波兰E75铁路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国土木工程与西班牙Aldesa组成联合体中标波兰38号铁路修复改造项目以及烯烃综合设施扩建项目K002标段、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S6、S12、S19、S74快速路部分标段项目等。主要商业模式为欧盟基金和业主自有资金公共招投标EPC项目。

3.5.5境外园区

中国企业尚未在波兰开发建设境外园区。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投资合作总体环境】波兰是欧洲吸引外国投资的热门目的地,是中东欧地区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波兰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

(1)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波是欧盟第六大经济体。自1992年以来,波兰经济基本保持正增长,GDP增速超过欧洲其他国家。2019年,GDP增长4.0%。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出现一定下滑,但衰退程度低于其他主要欧洲国家(-2.5%),是受疫情影响较轻的国家之一。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其经济再度恢复较快增长,2021年GDP增长率5.9%,2022年GDP增长率5.1%。2023年,受德国经济疲软及国内消费不振等影响,GDP增长0.2%。

(2)外资持续稳定流入。外国直接投资存量约占波GDP的40%左右。近年来波外国直接投资存量持续保持高位。波兰央行数据显示,2023年波兰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为1,206亿兹罗提(约合282亿欧元),最大的直接投资来自荷兰、英国、美国、西班牙和德国。UNCTA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波兰FDI吸引外资存量达3355.40亿美元。

(3)出口和国内市场较大。加入欧盟后,波出口额持续稳定增长。德国、捷克、法国、英国等是波主要出口贸易伙伴。2022年波出口额达3776亿美元。此外,波兰人口近3800万人,是中东欧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内消费也成为波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4)地理位置优越。波兰地处东西欧交汇处,多条国际公路贯穿波兰,可辐射整个欧洲大陆。波兰也是中欧班列重要换轨节点,九成中欧班列通过或抵达波兰。波兰还是连接北欧与南欧的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和北海-波罗的海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

(5)人力资源素质高、成本相对较低。波拥有超过300所高等教育机构,超120万名大学生,每年约35万名毕业生,约20%为工程技术类。在EF英语熟练度指数排名中,波兰在过去10年中始终排名在前10-16名。波人力成本仅为西欧发达国家的2/5。

(6)优惠政策支持。波兰是欧盟凝聚力和区域发展资金的最大受益者,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的研发、创新和环境项目。符合条件的投资可获得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收减免和知识产权相关优惠税率,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波兰政府资助或欧盟结构基金支持。

【投资环境排名】世界经济论坛《2024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波兰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67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41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波兰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第40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波兰综合指数排名第41位。

【联合国贸发会议生产力指数】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23年生产力指数报告》数据,波兰在全球生产力指排名中位列第31名。

【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欧盟《2022年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报告(波兰)》,波兰数字公共服务水平在欧盟成员国中排名第22位,波兰65%的互联网用户依赖电子政务服务。政府推行的开放数据政策正在取得成果,开放数据比例达到95%。开放数据的国家一站式门户网站Dane.gov.pl获得民众和国际认可,市民可以通过开放数据应用程序或网站获得公共交通、公共医疗等实时信息,一站式商业信息门户网站biznes.gov.pl提供在波投资兴业有关信息。

【支持企业创新举措】波政府为企业提供研究与开发费用税收减免,企业可从其税基中扣除200-250%的合格成本,用于与工资和薪金、设备使用或用于科学研究的材料购买等相关的费用。波政府推出“创新盒”项目,对出售知识产权取得的收入实行5%的优惠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整个专利保护期限。国家研究与发展中心(NCBR)实施INNOGLOBO计划,为波兰研发机构和中小企业与外国合作投资项目提供最高达其合格成本80%的资助(https://www.gov.pl/web/ncbr/konkurs-w-ramach-programu-innoglobo)。Łukasiewicz研究网络(https://lukasiewicz.gov.pl/en/)向智能清洁出行、数字化转型、健康、可持续经济和能源领域的创新企业提供免费建议,推荐专家团队和设备设施进行研发工作,并可提供资金支持。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波兰货币为兹罗提。波兰《外汇法》规定,兹罗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在金融机构、兑换点(KANTOR),兹罗提与美元、欧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可互相买卖。兹罗提汇率实行完全自由浮动,中央银行可对外汇市场实行干预。2024年7月23日,欧元兑兹罗提汇率为1欧元=4.2810兹罗提,美元兑兹罗提汇率为1美元=3.9355兹罗提。2016年12月12日,波兰财政部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波兰兹罗提与人民币实现直接交易。2024年7月23

日,人民币兑兹罗提汇率为1人民币=0.55兹罗提。

表4-1波兰国家银行(NBP)平均汇率(2020-2023年)

年份

 

欧元兑兹罗提汇率

 

 

美元兑兹罗提汇率

 

2020

 

1欧元=4.4448兹罗提

 

 

1美元=3.8993兹罗提

 

2021

 

1欧元=4.5674兹罗提

 

 

1美元=3.8629兹罗提

 

2022

 

1欧元=4.6869兹罗提

 

 

1美元=4.4607兹罗提

 

2023

 

1欧元=4.5430兹罗提

 

 

1美元=4.2021兹罗提

 

资料来源:波兰国家银行

4.2.2外汇管理

根据波兰《外汇法》,在波兰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波兰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和资本结算。外汇进出波兰需要申报。在波兰交易金额超过1.5万欧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无论居民还是非居民均须通过支付服务办公室办理。银行对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涉及外汇交易的资金转移负有监管义务。《外汇法》同时规定了贵金属进出境申报业务。在波兰过境的居民和非居民如涉及超过10000欧元外汇黄金或铂金的进口和出口,则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海关或边防局申报。

波兰自2019年起开始征收退出税(EXITTAX)。若企业或个人改变税务居住地或转移资产出境而不再在波兰承担纳税义务,对于超过400万兹罗提以上的资产按照19%(标准税率)或3%税率征收退出税。

2021年6月,欧盟关于跨境资金转移的新规生效。根据规定,携带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进出欧盟,需向海关和税务机关或边防局申报。以邮政、快递、货物或集装箱装载等形式进出欧盟的资金同样适用。现金的定义扩展至高流动性商品和预付卡。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波兰国家银行(NBP)是波兰的中央银行,独立于其他机构。主要职责是:控制通胀、稳定货币、管理外汇储备、确保金融体系安全。

【政策性银行】国民经济银行(BGK)是波兰主要国有银行,主要任务是:通过运作包括欧盟援助基金在内的公共基金,执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计划和地区发展项目。

【商业银行】波兰主要商业银行有波兰全民储蓄银行(PKOBP)、波兰Pekao银行、

波兰出口发展银行(BRE)、荷兰国际银行(ING)、千禧银行(Millennium)、桑坦德银行(Sandantor)、花旗银行(Citibank)、汇丰银行(HSBC)等。绝大多数银行是综合性银行,部分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提供咨询服务、股票和债券发行担保等。抵押银行发展较迅速。所有的大银行和越来越多的小银行提供网上银行服务。

【保险公司】波兰保险业协会是波兰保险业的法定自律组织,波兰主要保险公司均是其会员单位,保险公司名录及其具体信息见网址:piu.org.pl/members

【中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在华沙设有分行,经营本外币存贷款、汇款、外汇买卖、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及保函等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华沙设有代表处。海通证券收购葡萄牙圣灵银行,其波兰分行更名为海通银行波兰分行,是中东欧地区唯一的中资投资银行。

【外国企业开户要求】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的要求根据企业性质有所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须提交以下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原件、REGON和NIP原件、资格认证。

合伙企业须提交以下文件:KRS法院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REGON和NIP原件。

有限责任公司须提交以下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KRS法院登记注册证明文件(3个月内)、REGON和NIP原件、公司章程。

4.2.4融资渠道

【基础利率和商业融资成本】2024年7月,波兰基准利率为:参考利率5.75%,伦巴第利率6.25%,存款利率5.25%,再贴现率5.8%。各银行通常根据本地货币市场形成的兹罗提银行同业拆息(Wibor)决定本行的商业贷款利率,即综合考虑贷款人资信、贷款项目和贷款期限等因素,在Wibor基础上加若干百分点形成贷款利率。

波兰货币市场同业拆息网址:wibor.money.pl/

【融资条件】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中资企业在波兰多采用内保外贷、项目融资、国际市场融资等方式,与中资银行、本地银行均有成功合作案例。

【保函条件】当地银行可为外国企业开立不同种类的保函,包括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维修保函、融资性保函等。为外国企业转开保函,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银行间建立代理行关系,保函开立行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业务背景真实,提供反担保保函等。

【绿色金融】2016年,波兰成为第一个发行符合绿色债券原则的债券以资助环境项目的欧盟国家。2016年至2019年期间,波兰政府共发行了超过3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2020年,波兰首次发行了企业绿色债券。2020年波兰发行绿色债券值为34亿兹罗提。2021年波兰5次发行绿色债券,包括2次先驱性的基准发行,每次5亿欧元。截至2024年7月,波兰企业绿色债券市场有10家发行人,包括7家非金融部门公司和3家金融机构。非金融公司的发行价值占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总额的70%,而银行的项目占市场的30%。市政绿色债券方面,波兰只有罗兹市发行过此类债券,为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和有轨电车轨道的翻新筹集资金。

4.2.5信用卡使用

波兰信用卡使用比较普遍,Mastercard、Visa等信用卡都可在波兰使用。波兰部分商户开通了银联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业务。此外,花旗银行和带有花旗银行标识的ATM机可接受银联卡的取款和余额查询。

4.3证券市场

华沙证券交易所(WSE)于1991年成立,经营股票、期货、债券交易、投资凭证、衍生工具和期货交易,是中东欧地区仅次于维也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大证券交易市场,有410家上市公司(2024年7月数据),市值超过1.59万亿兹罗提(2024年7月数据)。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水价】波兰水费根据地区收费不同,自2024年1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华沙及周边地区的供水和排污费用为11.46兹罗提/立方米(约2.92美元/立方米),包括:供水费4.54兹罗提/立方米(约1.16美元/立方米),排污费6.92兹罗提/立方米(约1.76美元/立方米)。

【电价】2023年,波兰家庭消费者的平均电价(包括提供配电服务的费用)为0.784兹罗提/千瓦时(约0.2美元/千瓦时)。2024年1季度,竞争市场上的年平均售电价格为596.59兹罗提/兆瓦时(约151.80美元/兆瓦时),同比降低31%。2023年12月,前政府将电力、天然气、供暖等能源价格冻结政策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5月15日,波众议院通过了新制定的《能源价格法》(草案),拟于2024年7月1日起至年底施行。根据该草案,所有家庭都可适用500兹罗提/兆瓦时(约127.23美元/兆瓦时)的最高电价,用电量未超限额家庭的最高电价为412兹罗提,地方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实体(例如学校、托儿所、医院和中小企业)继续适用693兹罗提/兆瓦时(约176.34美元/兆瓦时)的最高电价。此外,还为低收入人群推出“能源券”优惠政策,将有约350万个家庭享受此项福利。

【气价】2024年6月30日前,波兰天然气执行能源冻结政策,平均价格为3.15兹罗提/立方米(约0.80美元/立方米);2024年7月1日开始,天然气平均价格将涨至4.82兹罗提/立方米(约1.23美元/立方米)。

【油价】2024年5月16日,波兰炼油厂燃料平均价格:95号汽油5065.6兹罗提/立方米,98号汽油5459.8兹罗提/立方米,柴油4970.2兹罗提/立方米。2024年5月16日,波兰燃油平均零售价:95号汽油6.62兹罗提/升,98号汽油7.29兹罗提/升,柴油6.64兹罗提/升,液化石油气2.82兹罗提/升。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工资标准和社保水平】根据波兰统计局数据,2023年,波兰的平均月薪为7155.48兹罗提,企业平均月薪为7444.39兹罗提,公共行政部门平均月薪为8376.11兹罗提。

雇主有责任以雇员和自己的名义向社会保险公司交纳下列保险费:

表4-2波兰社保责任

保险和社保基金种类

占月薪总额总百分比

雇主承担份额

员工承担份额

养老金

19.52%

9.76%

9.76%

年金

8.00%

6.5%

1.5%

健康保险

9.00%

N/A

9.00%

重大疾病保险

2.45%

N/A

2.45%

事故保险

0.67%-3.33%

0.67%-3.33%

N/A

就业基金

2.45%

2.45%

N/A

员工福利保障基金

0.10%

0.10%

N/A

合计

42.19%-44.85%

19.48%-22.14%

22.71%

资料来源:波兰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网站

【最低工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波兰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至4242兹罗提。从2024年7月1日起,最低月工资标准将上调至4300兹罗提。

【劳动力素质和供应】根据波兰统计局数据,2022年波兰15岁及以上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占29.6%,受过中等教育的占57.5%,初中、小学及以下人员占12.9%。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24年3月波兰失业率为2.9%,在欧盟属于失业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外籍劳务需求】外籍劳务主要在制造、运输、建筑、零售等行业,乌克兰籍劳务占比最高。2022年,波兰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32万份,同比减少12%。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根据波兰Bankier与Centatorium、PulsBiznesu的联合调研数据,首都华沙的土地价格最高,城市通常比郊区价格高一倍,且城市土地供应非常有限。2023年第四季度,波兰主要城市群平均土地价格如下:华沙市811兹罗提/平方米;波兹南市428兹罗提/平方米;革但斯克市742兹罗提/平方米;弗罗茨瓦夫市442兹罗提/平方米。

波兰房产代理公司AXIIMMO报告显示,2023年波兰仓库的平均月租金为3.6-4.7欧元/平方米。华沙仍然是波兰仓库租金最昂贵的地区,平均月租金为6-7欧元/平方米。

【办公楼售价和租金】

表4-3华沙部分地段办公楼售价(2024年5月)

地段

面积(平方米)

单价(兹罗提/平方米)

总价(万兹罗提)

沃拉区

100

14634

146.34

莫克托夫区

107

15066

161.21

资料来源:www.otodom.pl

表4-4华沙部分地段办公楼租金(2024年6月)

地段

面积(平方米)

单价(兹罗提/平方米/月)

总价(兹罗提/月)

沃拉区

114

87.72

10000

莫克托夫区

118

110.17

13000

资料来源:www.otodom.pl【房屋售价和租金】

表4-5华沙住宅平均售价(2024年5月)

(单位:兹罗提/平方米)

 

地段

 

 

价格

 

 

均价

 

 

市中心

 

 

18000.00-30000.00

 

 

22297.48

 

 

市中心以外

 

 

12000.00-17620.27

 

 

14436.37

 

资料来源:www.numbeo.com/

表4-6华沙住宅租价(2024年5月)

(单位:兹罗提/月)

地段

房型

价格

均价

市中心

一居室

3500.00-5700.00

4363.51

市中心以外

一居室

2600.00-4000.00

3341.64

市中心

三居室

5000.00-15000.00

7319.35

市中心以外

三居室

4500.00-7500.00

5476.01

资料来源:www.numbeo.com/

4.4.4建筑成本

表4-7主要建材价格(2024年5月)

名称

单位

价格(兹罗提,不含增值税)

混凝土加固用钢筋

4000

混凝土用普通碎石

立方米

120.37

混凝土B35

立方米

387.98

实心砖

1.75

水泥

653.17

沥青35/50

2340

资源来源:WNP经济日报网站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波兰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发展与技术部。其与贸易相关的职能包括:制定与外国经济合作的目标;根据欧盟与第三国贸易政策的规定,特别是在欧盟共同商业政策框架下,与国际经济组织开展合作;促进波兰经济发展,包括支持出口和对外投资、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控制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商品、技术和服务的贸易;管理商品和服务贸易及技术进出口事宜。此外,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局等也承担与贸易政策有关的职能。

5.1.2贸易法规体系

波兰与对外贸易相关的法规及指南请见网站:https://www.biznes.gov.pl/pl/portal/0614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2004年5月1日波兰成为欧盟成员国后,与欧盟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遵循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原则。波兰与非欧盟国家(第三国)贸易适用欧盟共同政策措施和手段,如共同贸易、共同关税表等。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国际贸易协议直接适用于波兰。波兰政府主要负责发放进出口许可,以及因经济以外的原因,如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规定进出口的限制(根据成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第36条)。

相关法规可查询:https://eur-lex.europa.eu/summary/chapter/07.html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波兰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要求,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具体操作指南请见波兰政府相关网页:https://www.biznes.gov.pl/pl/opisy-procedur/-/proc/1522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波兰海关法体系由直接适用的欧盟法律和本国的《海关法》及其配套法规构成。波兰适用欧盟共同体海关税制。税率表包括协议税率,适用于WTO成员或与共同体签订最惠国协议的国家。部分产品(主要是食品)在税率表中采用自主关税,不受最惠国待遇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约束。每种产品的税率各不相同,主要取决于产品种类和价值、货物原产国及额外的市场保护措施(如反倾销税)。可使用波兰国家税务总局平台提供的综合关税信息系统(ISZTAR)计算特定商品的关税金额,网址为https://ext-isztar4.mf.gov.pl/taryfa_celna/Calculate?l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波兰发展与技术部是外国投资的主管部门。

波兰投资和贸易局(PAIH)是外商投资政策的具体执行和外资促进机构,负责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及信息服务,协助企业选择合适的投资目的地及申请获得大额投资所享受的优惠待遇,并协调解决投资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波兰各省省长办公室设地区投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地区外商投资服务。

5.2.2外资法规

2004年出台的波兰《经济活动自由法》(EconomicFreedomAct)是商业领域的基本法律。此外,关于市场竞争、建筑程序、国防采购、劳动雇佣、环境影响、知识产权、兼并收购、土地购置等方面均有专门的规定。2018年3月,波兰总统签署了被称为《商业宪法》的5部法律,涉及企业权利、中小企业发言人制度、中央注册和企业信息中心、外国企业在波经营,以及新的经济活动管理政策。2015年7月《特定投资控制法》规定了外资审查制度。2020年7月,《向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家提供银行贷款利率补贴以及简化与新冠疫情发生有关的安排批准程序的法案》(抗危机盾牌计划4.0)生效,大幅扩展了审查要求所涵盖的战略公司行业,目前法案有效期已延至2025年7月24日。

法规详情可查询PAIH网站:www.paih.gov.pl/polish_law

5.2.3外资优惠政策

波兰没有专门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和工具包括:支持新投资的波兰投资区、2011-2030年支持对波兰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投资计划、经济特区、工业和科技园、专利箱、房地产税豁免等。

具体内容可查询PAIH网站:www.paih.gov.pl/why_poland/Polish_Investment_Zone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波兰《经济活动自由法》规定,外国企业在波兰从事经营活动与波兰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没有明确禁止外国人经营的行业、领域及股权限制。

【能矿资源】在波兰从事矿藏勘探、矿物开采、在山体中(包括地下矿山巷道内)进行无容器的物质储藏或废料存放、燃料和能源的生产、加工、储藏、运送、分拨以及销售,须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许,有效期一般不少于5年,不超过50年。

【农林业】除居住在欧洲经济区或瑞士的公民或企业外,在波兰购买地产前需提交申请并获得内政部长的许可。对自然人、法人或有法律行为能力的非法人实体出售的土地,波兰国库拥有优先购买权。国家森林主管部门管理的森林,在符合森林经营计划的情况下,经地方森林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出租。

【金融】境外银行在波兰开设分行需取得金融监管委员会(KNF)许可,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欧元等值兹罗提。董事会成员中至少2人应拥有相关专业学历,并拥有相应专业经验,同时须证明其掌握波兰语。高管至少有一人为波兰国民。任命包括董事长在内的2名董事须征得KNF同意。需具有以波兰语进行的单独财务管理,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任命分行主任和临时代理主任需征得KNF同意。境外银行和贷款机构在获得KNF许可后可在波开设代理。

保险公司董事会至少由3人构成,其中至少2人必须有正式文件证明掌握波兰语,至少1/2的董事必须拥有至少5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经理的独立工作经验。对监事会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的要求相同。保险公司章程必须取得KNF认可,每年向其提交财务报告,接受其监督。

【数字经济】波兰数据保护主要受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约束,该条例已于2018年5月在波兰转化为国内法《个人数据保护法》。

【文化】文化领域准入有关规定请参见:《组织和开展文化经营活动法》(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wnload.xsp/WDU19911140493/U/D19910493Lj.pdf)、《电台和电视广播法》(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wnload.xsp/WDU19930070034/U/D19930034Lj.pdf)。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商投资方式】根据波兰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在波兰境内可注

册的形式有代表处、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股份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中国企业和个人在波兰注册的习惯做法一般为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外商投资可以通过现汇、设备、技术和知识产权等形式在波兰开展投资合作。科技研发投资是波兰重点支持的领域。

【外国投资者建设园区】外国投资者允许在波兰购买土地设立工业园区或开发区,区内外投资政策相同。

【二手设备出资】外国投资者允许以实物方式出资,公司章程中应明确实物出资物品的性质、数量、对应的票面价值;二手设备进口需符合欧盟技术标准。

【外资并购手续】波兰《外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资并购当地企业。2015年,波建立外资安全审查机制,对特定领域并购行为实施安全审查(见5.2.6)。在波开展投资并购,一是要选择好投资顾问并找到合适标的;二是初步谈判;三是尽职调查;四是最终谈判;五是交割。波兰咨询、会计师、律所等专业资源较为丰富,德勤、玛泽、普华永道均有专门中国组提供中文服务;毕马威、安永、麦肯锡等会计事务所和高伟绅、安理、贝克麦坚时等律师事务所均在波兰设有机构;中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与波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大成、盈科、京师等中国律所在波挂牌执业。海通银行波兰分行是中东欧地区唯一的中资投资银行。

【科技研发合作】波兰积极参与欧洲地平线研究计划(HorizonEurope)等科学研究计划,积极主导中东欧和三海地区(即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和黑海)科技合作,与美、英、德、法、日、韩等国科技合作密切。中波政府间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已顺利开展两期,第三期(2023-2025年)项目已发布征集指南(http://pl.china-embassy.gov.cn/chn/ywzn/kjhz/202204/t20220429_10675263.htm)。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波2015年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特定投资审查法》规定,对能源、化学、电信、矿床等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原材料领域的并购行为实施安全审查,并每年动态调整受保护波兰企业名单。2020年波出台抗危机盾牌计划4.0,规定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EEA)、非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家投资者收购以下类型的企业,且收购前两年中有1年该企业国内收入超过1000万欧元,如收购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超过50%,在被收购公司正式发布公告前应将拟进行的投资通知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UOKiK):

  • 拥有根据波兰相关法律定义为关键基础设施的资产的公司;
  • 开发或修改用于社会基本服务的软件的企业,如能源、燃料、供水、现金供应、信用卡支付、医院、处方药销售、运输和食品供应;
  • 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企业:发电、能源、燃料和燃料存储及运输、电信、食品生产和加工、医药及药品生产、能量及能量传输、化学品和化肥生产、爆炸物、武器弹药及军事或警察技术产品;

(4)上市公司。UOKiK收到通知30个工作日进行初步审查。若通知方未提交主管部门要求的信息或文件,或者从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的角度来看有理由进行进一步审查,则决定启动审查程序。审查程序应在120天内完成。120天时限不包括补充材料时间。申请人可向省行政法院再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诉UOKiK决定。未经UOKiK同意或UOKiK已作出反对决定仍进行的交易无效。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获得重大参与或支配地位是犯罪行为,可处以最高1亿兹罗提罚款、6个月至5年监禁,且两者可合并执行。目前法案有效期已延至2025年7月24日。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波兰《公私合营法》准许私人企业通过BOT或PPP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项目。其中,若私人投资者的收益全部或部分来源于市场和最终消费者,还需受到《工程服务特许经营法》的监管;若私人投资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政府预算,则需受到《公共采购法》的监管。

2017年,波兰政府出台了促进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基金和区域政策部是支持PPP模式发展的主管部门,建立了PPP项目平台和数据库(https://www.ppp.gov.pl/)。自2008年《公私合营法》出台以来,截至2024年6月底,波兰共签署191项PPP合同,合同金额共102.8亿兹罗提。在以下领域实施PPP合同的较多:能源效率(30个项目)、水和污水管理(28个)、交通基础设施(26个)、体育和旅游(25个)等。大多数项目由波兰本地企业实施,少量由来自欧洲各国的外资企业参与。目前还没有中国企业在波兰实施BOT或PPP项目的成功案例。

具体项目内容见PPP数据库:https://www.ppp.gov.pl/baza-zawartych-umow-ppp/#baza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波兰实行属地税法,根据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对其征收所得税。外国公司在波兰的子公司被视为波兰税务居民并依据条例征税。对非居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征缴仅限于其产生于波兰的全部收入,波兰政府与第三国缔约避免双重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波兰主要税收有14种,其中直接税11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遗产和捐赠税、民法活动税、农业税、林业税、财产税、运输工具税、吨位税、矿产开采税和船舶生产税;间接税有3种,包括商品和服务税、消费税、博彩税。

详细规定请见:https://www.podatki.gov.pl/abc-podatkow/podatki-w-polsce/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波兰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税率为19%。征收范围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在波兰境内注册成立或在波兰境内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纳税,非居民企业仅对其波兰来源的收入履行纳税义务。2019年起,波兰引入了优惠税率,对于当年收入未达到200万欧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开始经营活动不超过一年的企业优惠税率为9%。每个月的企业所得税需于下月20日前预缴至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开始经营活动不超过一年的企业可以在季度结束后下个月20日前预缴上季度税款。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可获得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波兰税务居民是指其切身利益中心在波兰,或纳税年度期间在波兰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成为波兰税务居民,须就其在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仅需就其从波兰收到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波兰实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制,低于12万兹罗提的所得税税率为12%(减税金额为3600兹罗提),高于12万兹罗提需缴纳所得税1.08万兹罗提及超过12万兹罗提部分的32%。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月预缴,从事特定职业的人也可适用登记收入一次性征税的方式,例外情况详情请见:https://www.podatki.gov.pl/pit/abc-pit/ryczalt-od-przychodow-ewidencjonowanych/。选择月度预缴方式需在次月20日前支付计算的上月税金,纳税人需在次年4月30日前填写年度应纳税表格报送至税务机关,若出现超额付款,即纳税人预付款超过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将在收到纳税申报表后的三个月内退还多缴的款项(前提是纳税人没有欠税)。如果预付款金额低于应缴税款,则纳税人有义务支付少缴的税款。个人满足一定条件可获得税减免。

【增值税】在波兰境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增值税,有23%、8%、5%和0%四种税率,其中23%为基本税率,其他几种税率为特殊商品和服务税率。增值税一般采取按月预缴方式,企业纳税人须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税金,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度预缴税金,预缴不得晚于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

【财产税】税率由自治市在《地方税率法》规定的限度内设定。商用土地不动产税税率限额为1.16兹罗提(约0.25欧元)/平方米,商用建筑不动产税的税率限额为28.78兹罗提(约6.3欧元)/可用面积平方米。商用建筑物房地产税最高不超过28.78兹罗提/可用面积平方米。地方议会有权减免房地产税。

【消费税】征税对象为消费税法律中列举的“消费品”,税率在欧盟层面保持统一,包括但不限于酒类、香烟、能源产品(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制品)、乘用车、电力等。

【数字税】对在波兰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的企业,按照其所收取的服务费或对发布商业广告的费用两者中最高值,征收1.5%的视频点播服务税(俗称网飞税)。这项特别征税是为了抵消新冠肺炎疫情对波兰电影业的影响,将捐给波兰电影协会,且可以作为费用在波兰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碳排放税】2024年2月19日,波兰碳排放交易税为53.93欧元/吨。

【印花税】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和商业领域中特定行为均须缴纳印花税。公共领域中,请求颁发证书如办理结婚证、订立遗嘱、更改姓名等;请求颁发许可证如建筑物使用许可、居留许可等;商业领域中提交授予授权书或商业委托书的文件,如:销售协议、物和物权修订协议、租借租赁协议、贷款协议、公司协议、担保协议等须缴纳印花税,税额一般在5兹罗提到100兹罗提之间,外国人购买房产许可的印花税较高,为1570兹罗提。

【民法活动税】贷款民法活动税税率为0.5%,对一些特定贷款活动免征民法活动税,详情请看:https://www.podatki.gov.pl/pcc-sd/rozliczenie-podatku-pcc-od-pozyczki/。股份收购的民法活动税税率为1%。购买乘用车的民法活动税税率为2%。

【银行超额资产税】资产在40亿兹罗提以上的内外资银行以及合作储蓄和信用社、资产在20亿兹罗提以上的保险机构、2亿兹罗提以上的贷款公司,需要缴纳银行超额资产税,税率为每月税基的0.0366%。

【团结税】是对(最富有群体)自然人收入征收的附加税,作为残疾人团结支助基金的收入来源之一。年收入超过100万兹罗提,超出部分按4%征收团结税。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经济特区法规

(1)《经济特区法》

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19941230600(2)《支持新投资法案》

https://sip.lex.pl/akty-prawne/dzu-dziennik-ustaw/wspieranie-nowych-inwestycji-18728581

5.4.2经济特区介绍

波兰经济特区采取公司制运作,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占主要股份的公司管理,公司代表政府向企业发放特区经营许可,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波兰16个省共设有14个经济特区,仅占波兰国土面积的0.08%。《支持新投资法案》生效后,税收减免突破地域限制,波兰全部领土视为一个统一的投资区,只要投资项目满足相关要求,可在波兰境内任何区域落户发展并享受现有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现有14个特殊经济区内企业继续享受原有优惠政策,特殊经济区政策将于2026年到期废止。

现有14个特殊经济区:米尔莱兹经济特区(Euro-ParkMielecSEZ)、苏瓦乌基经济特区(SuwalkiSEZ)、卡托维兹经济特区(KatowiceSEZ)、卡米那古拉经济特区(KamiennaGoraSEZforMediumandSmallBusiness)、考斯申-斯乌比采经济特区(Kostrzyn-SlubiceSEZ)、经济特区克拉科夫技术园(SEZKrakowTechnologyPark)、莱格尼察经济特区(LegnicaSEZ)、罗兹经济特区(LodzSEZ)、滨海经济特区(PomeranianSEZ)、斯乌普斯克经济特区(SlupskSEZ)、斯塔拉霍维斯经济特区(StarachowiceSEZ)、塔诺波莱戈经济特区(TarnobrzegSEZ“Euro-ParkWislosan”)、瓦布日赫经济特区投资园(WalbrzychSEZ“InvestPark”)、瓦尔米亚-马祖里经济特区(Warminsko-MazurskaSEZ)。

【地区公共援助强度】根据欧盟地区公共援助规定,在人均GDP低于欧盟平均水平75%的地区投资可以给予公共补贴,投资者可享受的各类补贴和豁免的总限额取决于投资地点发展程度。波区域援助地图条例规定了有资格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获得国家区域投资援助的区域,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企业的最高援助水平。2021年12月,波政府制定了2022-2027年区域援助地图,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首都华沙和邻近地区不享受援助。其他地区根据发达程度,资助限额为合格费用(EligibleExpenditures)的15-50%,中型企业资助限额可在原限额基础上增加10%,小微企业可增加20%。

 

图5-1波兰各省公共援助强度

资源来源:波兰投资和贸易局,https://www.parp.gov.pl/mapa-pomocy-regionalnej-dla-polski

【新投资优惠政策】“新投资”包括:设立新企业,现有企业扩大产能、生产新产品、改革生产流程,收购已倒闭或将要倒闭的企业。如果只是收购正常运营的企业则不能享受优惠补贴。

申请补贴的企业包括两类:一是所有传统的生产行业企业(爆炸性产品、酒精、烟草制品、钢铁、能源生产和配销企业除外),不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设施和建筑工程以及运营游戏中心等;二是特定的商业服务业(BSS)企业,包括商业服务外包中心、IT服务、科技研发、审计和会计服务等。

针对新投资的补贴,在不告知欧委会情况下,最高补贴不能超过以下比例和限额:

最高地区补贴比例

10%

15%

25%

35%

50%

最高补贴限额(万欧元)

750

1125

1875

2625

3750

投资补贴可由以下部分组成:国家补贴(免缴所得税10-15年,现金补贴)、地方政府补贴(免付房地产税最多7年,雇员补贴和员工培训补贴)、欧盟补贴(针对创新和研发项目)等。

投资优惠政策及定性定量评估标准请见网站:

https://www.paih.gov.pl/why_poland/Polish_Investment_Zone#

企业在开展投资之前要先联系波兰投资贸易局提交表格申请有关补贴,如果企业在投资开始后再申请则无法享受有关补贴。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工(动)法核心内容

《劳动法》是波兰劳动就业领域最重要的法律,全文请见:

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wnload.xsp/WDU19740240141/U/D19740141Lj.pdf波兰投资和贸易局网站(https://www.paih.gov.pl/prawo/prawo_pracy#1)有详细说明。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资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分为4种:无限期合同、定期合同、为完成特定工作而签订的合同,以及在其他雇员脱岗期间签订的替代合同。在签订上述4种合同之前,均可先签订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合同。雇主最晚在员工开始工作前一日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署劳动合同,雇主最迟应在雇员开始工作之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雇员签订录用条件确认函。

【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合同已到期或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另一种是合同尚未到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应一方要求而提前解除。如系协商同意,双方应就此签订书面共同声明;如系一方提出,则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如果雇员严重违背基本职责、在受雇期间违反法律、失去工作所需相关资质或由于疾病而无法胜任工作,雇主可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说明具体理由。如果雇主以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雇员可向劳动法庭申请恢复雇佣关系或赔偿。

【工作时间和假期】波兰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一般情况下,全年加班时间不应超过150小时,最多可延长至416小时。工作日加班费为工资的50%,节假日、周日和夜间加班费为工资的100%。工作10年以下,带薪年假为20天;工作10年以上,带薪年假26天。生一胎者可带薪休产假20周、育婴假32周。一个日历年内,员工请病假不超过33天,薪资按80%发放;超过33天的,由波兰社保局按工资80%补助。

2023年4月波兰《劳动法》修正法新规生效,涉及新员工权利、雇佣合同变更以及为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更多权利,全文请见:https://www.biznes.gov.pl/pl/portal/004386。主要内容包括:

(1)雇员有权在一个日历年内享受看护假,以便为家庭成员提供个人护理,休假为期5天,员工不领取休假报酬。

(2)在因生病或意外导致的家庭紧急事务等不可抗力情况下有权请假(一个日历年内2天或16小时),员工有权获得半薪。

(3)抚养8岁以下子女的员工可以申请弹性工作安排,包括减少工作时间、远程工作等。

(4)雇员在怀孕或产假期间,雇主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在紧急状态、流行病威胁或流行病以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应雇主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远程工作。雇员也可以偶尔申请远程工作,每年不超过24天。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工作许可制度】根据波兰《就业促进和劳动市场机构法》《外国人法》《关于对在波兰共和国完成由外国雇主提供的出口劳务涉及的外国人签发劳动认可和许可的令》《关于外国人在波兰共和国领土从事的工作领域限制令》和《关于从事劳动的外国人无需获得工作许可的法令》等,下列情形下,外国人在波兰务工需要办理工作许可:

(1)根据与雇主签署的协议,须在波兰工作,且雇主总部、居住地或分公司、工厂或其他形式的有组织活动场所位于波兰;

(2)在法人公司或资本公司董事会中担当职务,且连续12个月内在波兰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

(3)受雇于外国雇主,并在与外国雇主签有长期合同的基础上被派往波兰分公司、工厂或下属公司等,在波兰工作时间全年超过30天;

(4)受雇于外国雇主,该外国雇主在波兰未设立分公司、工厂或其它形式的活动场所,但被派往波兰从事临时性或外派劳务性质的工作;

(5)受雇于外国雇主,并被派往波兰从事上述2-4项以外的工作,且工作时间在连续6个月内超过3个月。

外国人(不具有波兰国籍的公民)取得工作许可方可在波兰工作。工作许可证应波兰雇主或外国雇主的要求由省督签发。在通过劳动部门审查后,外国人可与波兰雇主或外国雇主签署工作许可承诺函。持有波兰工作许可承诺函的外国人应在波兰驻本国大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5.6外国企业在波兰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波兰土地私有,约10%的土地为国家所有。《民法典》规定了包括土地在内的不动产的含义、所有权种类及获取途径,《土地和抵押登记及抵押法》规定了产权登记制度。

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设施。如果法律没有其他规定,在土地上建造的所有建筑物始终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不能成为单独的所有权对象。不动产权利包括以下5种:所有权、永久使用权(PUR,对国库或地方政府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每年须缴纳年费,可转让和抵押。通常为99年,最短为40年,可延展)、使用权、抵押权和租赁权。从波兰私人购买土地后,则拥有该土地的完整所有权,政府和公共部门等任何第三方不得侵犯。除农民外,购买1公顷以上的农业用地应获得国家农业支持中心(KOWR)颁发的许可。国库对森林用地享有优先购买权。2016年起波出台法律暂停出售国库所有的农业用地及其份额,目前有效期已延至2026年。如通过招投标方式从政府或政府管理的机构购买土地,则只拥有该土地的永久使用权。2023年7月,波修改《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业土地永久使用权可通过购买转化为所有权。不动产权利在土地和抵押登记册中登记,地方法院负责管理登记册。对确需公共使用的不动产,政府有权进行征收,并给予适当补偿。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外国人购买波不动产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外国人购买不动产法》,具体情况参见:

https://sip.lex.pl/akty-prawne/dzu-dziennik-ustaw/nabywanie-nieruchomosci-przez-cudzoziemcow-16777234

波禁止外国人或外国实体购买位于波兰边境地区的土地。非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居民的外国人购买土地或收购拥有土地的公司股份,须事先获得波内政部许可。在未获得许可情况下擅自进行土地或股份交易,则被视为非法交易。波兰内政部通常在审核购买方申请材料后3-4个月内发放许可。许可有效期为2年,交易双方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关手续。有关法规可查阅波兰政府网站:https://www.biznes.gov.pl/pl/opisy-procedur/-/proc/209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规定

【股票收购】波兰《证券法》规定,股票市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购买在波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其购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10%以下的,不需向证券委员会报告;购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10%以上的,每增加购买5%都必须向证券委员会报告;购买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25%或以上的,需证券委员会许可。非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居民的外国人收购拥有在波土地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的公司股份,须事先获得波内政部许可。

【股票上市】外国企业可以在波兰华沙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的程序是:企业向波兰证券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报告,由证券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估,通过专家评估后形成正式招股说明书。证券委员会成员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发表上市声明并进行公开招股,最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企业申请上市程序最快的可以3周之内完成,一般需要5-6个月。

在波兰注册的外国公司参与证券交易(包括股权)与本土公司享受同等待遇。具体规定请见:www.gpw.pl/regulations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波兰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气候与环境部,其主要职能是促进波兰国内和全球环境,并确保在自然遗产和人权方面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国家发展,以满足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需求,联系电话为:(+4822)36-92-900,网址:https://www.gov.pl/web/climate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波兰基础环保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010620627)《水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170001566)《废料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130000021)《部分垃圾经营中的企业责任及生产费和存放费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010630639)《破坏臭氧层物质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150000881)和《防止环境损害和弥补法》(详细规定参见: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du20070750493)等。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波兰法律规定,无普遍使用性质的环境利用需获得环保机关颁发的许可,并按照许可规定的利用范围和条件实施。经济主体必须登记排放物质的种类和数量并每年向省督(中央政府在各省的特派员)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经济主体有责任消除对环境的有害影

响;省督可以责成经济主体向环保基金交纳有关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费费率由排放物性质决定,环境保护部每年更新环境保护费费率。2023年环境保护费费率可查询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cDetails.xsp?id=WMP20230000914&SessionID=1B33CF55168C649943094587AF60EC705864D7EB。

《废料法》规定年产生废料超过1万吨的企业,必须于生产前2个月通知所在地乡长(1-10万吨)或县长(10万吨以上)。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料的项目,需要获得县长颁发的许可;对环境特别有害的项目,需要获得省长颁发的许可。从事产生废物并保存这些废物记录、将包装产品、轮胎、润滑油、车辆、电池或蓄电池、电气和电子设备引入国内、生产或进口包装或购买包装作为欧盟内部交易的一部分(来自欧盟公司)的企业,都需在《产品和包装及废物管理数据库》(BDO登记册)注册。在BDO登记簿上登记义务的企业都有义务确保其活动产生的废物得到回收。

《水法》规定两种投资项目需要获得许可,一是位于特别有洪水风险的地区及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项目;二是建设收集、储存污水、化学品和其他可能污染特定洪水风险地区水材料及废物处理的建筑物。《森林法》规定森林保护标准。《内陆鱼法》《狩猎法》和《海水鱼类法》规定动植物保护标准。

5.8.4环保评估相关规定

《关于就环境及环保、环保公共参与及环境影响评估提供信息的法案》(EIA法案)对需进行环境评估的项目及相关程序等做出规定。2004年11月9日部长理事会公布的条例详细规定了需进行环评的项目类型,其中43种为强制进行环评的项目,涉及制药、传统电厂、风电、有害废物回收处理等领域,另外规定了92种类型的对环境有潜在重大影响的项目。根据项目涉及的环保领域、影响范围等,地区环保局局长、省长、国家森林地区主管部门、市长等有权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发布环境状况决定。投资者需根据具体投资项目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

申请环境评估需要缴纳发布环境条件决定的印花税,费用为205兹罗提。如在申请环评过程中授权代理人代理申请,则还需缴纳17兹罗提作为提交授权书的印花税。原则上环评过程需要一个月,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能会延长至2个月。但在实际过程中,环评过程可能因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延长。

根据《共享环境及其保护信息以及公众参与环保行为法》,只要理由正当,生态组织有权就要求公众参与的程序中作出的决定向行政法院提出申诉或上诉,即使它们未参与到该程序中。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波兰《刑法》第222-231、296-309条规定了反商业贿赂的有关内容。

【约束对象】包括:公务员、行使公共职能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对外代表企业的人员、住房合作社董事会主席(限定于处理公共资金的行为范围内)、地方政府设立的监督公共交通客货运输的人员、能源企业内负责电力消费立法职责的人员、外国公共机构人员。

【犯罪行为界定】包括行贿、受贿;以公谋私,滥用权力;经济、体育和公共采购等领域腐败和洗钱等行为。

【惩处措施】法院根据认定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等减免处罚条件做出判决,包括:

(1)罚金;(2)可能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处罚,时间从1个月至20年不等。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波兰法律未对外国企业在波兰参与当地公共项目招投标予以限制。具体法律规定可参见《建筑法》https://isap.sejm.gov.pl/isap.nsf/download.xsp/WDU19940890414/U/D19940414Lj.pdf)和《公共采购法》(http://dziennikustaw.gov.pl/DU/2019/2019http://dziennikustaw.gov.pl/DU/2019/2019)。

业主可以指定参与公共采购程序的条件,包括承包商的资格、技术能力(由相关文件确认)、经济状况等。在社会保险机构(ZUS)有拖欠记录、因涉嫌触犯税法或没有很好地执行先前的命令而受到惩罚的承包商被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在投标书提交之前,承包商应提交初步声明,确认其符合参与程序和甄选标准的条件。选择承包商后应提交确认陈述事实的文件。

5.10.2禁止领域

根据《公共采购法》规定,对于国防和安全领域公共采购合同,只有在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与欧盟或波兰签约了相关国际协定的国家注册或居住的承包商,才可申请此类公共采购。

5.10.3招标方式

波兰政府项目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招标制度,如不进行公开招标,需要特别说明。《公共采购法》规定的招标方式主要包括:

(1)无限制招标,即所有感兴趣者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有限制招标,即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提交报价;

(3)公开议标,常用于(1)和(2)均未能选出中标者情况下,程序与(2)相似,招标方可与各投标方进行协商并要求其修改报价;

(4)竞争性对话,即招标方与一定数量投标者进行谈判,以保证在竞争情况下选择最佳方案,主要用于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和IT网络等复杂工程项目;

(5)非公开议标,即招标方不对外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仅从其邀请的投标者中选出最佳投标方。

5.10.4验收规定

各项目按照工程合同及技术规定具体要求验收。中国标准在该国不适用。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波兰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包括:《商标法》《著作权与邻接权法》《工业产权法》《数据库保护法》《专利代理人法》《植物品种法律保护法》等。工业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管理由波兰专利局负责,著作权管理由文化和民族遗产部负责。波兰专利局设有专利纠纷委员会,对不服审查委员会决定的申诉和有关授予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异议进行审查。

波兰是下列国际知识产权协定的缔约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75年起)、《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0年起)、《专利合作条约》(1990年起)、《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1年起)《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96年起)、《布达佩斯条约》(1993年起)、《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2009年起)、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000年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2003年起)、《欧洲专利公约》(2004年起)。

波兰专利局网址:www.uprp.pl/polski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只有投诉才能处理,并且只有法院才能判定是否侵权。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条救济渠道:①本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赔偿请求;②向行业协会提出救济请求,由行业协会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③向内务部门(警察局)投诉,内务部门(警察局)经调查后根据侵权程度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根据有关法律,内务部门(警察局)在调查侵权案件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义务提供协助。

法律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极其清晰而又严格的规定。波兰没有设置关于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门槛,对于制假售假行为,只要有主观故意就是犯罪。波兰每年有很多案件进入刑事程序,但受到的制裁多数是罚金,很少对侵权人实施人身处罚。但对于有组织的犯罪以及重犯,法院将予以重判。

知识产权法院处理一切有关知识产权事务的案件。主要职责是:保护版权及相关邻接权、工业产权、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相关权利,以及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科学和创新活动相关的个人权利。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法律

在波兰,商业纠纷解决措施分为诉讼、仲裁和调解3种。法院诉讼适用于波兰的商事案件,仲裁和调解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两种争议解决方法。

发生商业纠纷的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地方法院和区域法院设有专门的部门处理商业、劳务和社会保险案件,地方法院还设有特别商业案件部门来处理破产案件。波兰当地法律和欧盟法规均适用于在波兰发生的商事案件。双边国际协定可适用于涉及两个不同国家当事人的商事案件。波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调解程序。

在波兰,仲裁是最常用的争议解决方法。波兰没有单独的仲裁法,仲裁问题适用《民法典》第五部分(即《仲裁规则》)的规定。发生在波兰领土内的纠纷和发生在波兰境外但与波兰有实际联系的纠纷均可适用《仲裁规则》。仲裁地点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否则由法庭根据案情和双方的便利程度进行指定。波兰有约50个常设仲裁庭。波兰商会仲裁庭和波兰私有企业家联合仲裁庭是最主要的两个仲裁庭,解决绝大部分波兰境内的仲裁纠纷。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基础网络能力】波兰在欧盟委员会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DESI)排名第24位(基于2022年数据)。根据DESI最新数据,波兰总体固定宽带使用率65.2%,光纤到户总覆盖率59.5%,5G网络覆盖率63.4%,移动宽带普及率83.8%。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云服务供应商主要有:由波兰发展基金和PKOBP银行投资的全国云运营商(OChK),以及亚马逊、谷歌、微软等。2022年微软宣布在波投资10亿美元建立云计算区域,并于2023年在华沙推出中东欧首个云数据处理中心。VantageDataCentres(VDC)、EdgeConneX、Equinix、Data4等外国投资者已在波建立数字中心。目前,波兰企业已开始利用数字技术提供的在线商务机会开展在线销售。先进技术在波兰企业中开始推广,15%的波兰企业使用云解决方案,18%的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到其运营中,8%的企业使用大数据。

【商用基础设施建设】多家研究机构报告显示,超80%的波兰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波兰是欧洲增长最快的电商市场之一。波兰主要大型电商平台有Allegro、Temu、速卖通、亚马逊、Shein等。电商平台Allegro、电商物流企业Inpost是波兰市值最大的两家数字独角兽企业。2018年波兰实施PSD2指令引入了支付服务和帐户信息服务(AIS)。目前波兰有56家电子支付机构,其中,14家为大型机构,42家为小型机构。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波政府官网对数字化的定义是“数字化是现代管理的关键,可以实现不同领域之间的协同作用,例如互联网接入、文化生活和民主参与以及数字经济。通过协调这些领域的活动,能够促进社会和经济蓬勃发展。”波兰数字化相关事务主要由数字化部负责,现任部长为KrzysztofGawkowski。该部的使命是为波兰的发展创造数字动力,主要职责包括发展宽带基础设施,支持互联网内容和电子服务的创建,提高公民的数字能力等。

根据VeloBank的报告,到2023年,波兰数字经济价值3600亿兹罗提,占GDP的10.5%,创造了150万个就业岗位。NATEK数据显示,2023年波兰信息和通信技术(ICT)行业价值226亿欧元,出口创汇超90亿欧元,行业从业人员超50万名。波兰有华沙、克拉科夫、弗罗茨瓦夫、卡托维茨、波兹南、革但斯克和罗兹等7大软件中心。波兰还是全球第七大游戏生产国,拥有CDProjekt、Techland、PlayWay等近500家游戏制作人和发行商,2023波游戏行业收入达12.9亿欧元。此外,根据波兰市场研究机构PMR报告,2023年波兰电子商务市场价值达890亿兹罗提,同比增长28%。

就数字经济与三大产业的融合而言,2023年波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开发综合农业市场信息系统(ZSRIR),用于持续监测波兰农产品价格。波畜牧业也通过传感器和牲畜监测系统监测动物健康,检测疾病并采取预防措施。波兰大多数制造业企业没有数字化转型战略。2022年,40%的波兰中小企业达到了基本水平的数字技术使用率,但仍低于欧盟平均水平55%。欧委会调查报告显示,15%的波兰企业使用云解决方案,18%的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到其运营中,8%的企业使用大数据。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数据,2022年波工业机器人密度为71台/万人,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服务业方面,波兰在移动支付领域走在欧洲前列。2015年诞生的BLIK如今已成为波兰最受欢迎的移动支付系统,活跃用户数达到1300万。许多波兰银行都对接了BLIK,覆盖了波兰90%以上的银行账户。

许多外资企业在波兰投资数字化相关项目。在ICT行业,2021年谷歌宣布将在华沙投资约20亿美元建立区域云计算中心,这是该公司在中东欧地区开发的第一个此类中心。2022年,谷歌斥资7亿美元购买华沙中心办公大楼,并在波兰建设欧洲最大的云技术研发中心。2021年,微软宣布投资10亿美元在华沙附近建立数据中心。在电商行业,美国亚马逊、德国Zalando以及中国速卖通、Shein、Temu等企业均在波投资。亚马逊自2014年起在波兰开展业务,迄今为止在波投资已超25亿美元,开设了10个物流中心、3个技术开发中心和1个网络服务中心,创造了2.5万个工作岗位。2021年,亚马逊推出专注于波兰国内市场的平台Amazon.pl。Zalando是德国著名的在线商店之一,自2012年进入波兰市场以来,已在波建设了5个物流中心,为当地创造了1.2万个就业机会。阿里旗下企业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曾连续几年保持波兰累计下载量及用户规模第一的地位,并于2021年推出全功能波兰网站,并在罗兹附近开设了首个物流中心。近两年,Shein、Temu席卷波兰市场。Shein自2022年进入波兰市场以来,已在波开设4家仓库,拥有605万用户。拼多多旗下电商平台Temu2023年进入波兰市场,拥有1492万用户。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在欧盟《2030年数字十年政策方案》框架下,波兰正在制定国家战略行动计划,在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数字化和提高数字技能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2024年2月,波数字化部长称今年内将制定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此外,波政府计划将国家重建计划(KPO)资金的21%用于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波政府推出《国家宽带规划》《数字波兰运营计划》等促进电信网络、宽带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此外,波政府于2020年发布《波兰2020年人工智能发展政策》,制定波兰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发展路线图;并出台数字能力发展计划,旨在促进数字知识与技能的普及。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数字经济协定】2021年,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总理签署《数字宣言》,建立数字事务领域的共同合作框架和工作层磋商机制,以确保欧盟数字化转型资金有关的合作关系,建立专门从事数字主题的科研中心之间的永久合作,包括计算基础设施和数据、大数据、工业4.0、云技术、高性能计算(HPC)、量子计算、人工智能(AI)、机器人技术、机器学习、区块链、物联网(IoT)、网络安全、智能和数字技能和能力、电信等,为数字经济创造跨境投融资机会。

【政策法规】数字化转型是波兰《国家重建计划》(KPO)七大支柱之一,波兰将从欧盟获得KPO资金598亿欧元,其中21.36%的预算计划用于数字化转型,包括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确保数字通信基础设施和电子服务解决方案发展,利用突破性技术、数字教育、提高波兰数字能力,加强数字网络安全。

主要法规包括《电信法》《支持电信业务和网络发展法案》等。在网络安全方面,2018年8月,波兰《国家网络安全系统法案》实施,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提高共同安全水平措施的指令纳入波兰法律秩序,即所谓的NIS指令,对数字服务提供商(包括在线交易平台、云计算服务和互联网搜索引擎等)提出更严格的监管要求。为落实欧盟第二个网络和信息安全指令NIS2,波政府自2020年9月启动该法案修订工作,2024年5月修订案草案已向公众征求意见,目前尚未完成立法。2019年10月起,《2019-2024年波兰共和国网络安全战略》实施,旨在提高公共、军事和私营部门抵御网络威胁的水平和信息保护水平。欧盟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欧洲电子通信规范》,该法规第40条和第41条规定了对成员国的电子通信安全要求。2024年7月,波兰通过《电子通信法案》(PKE)修订版。波5G网络频段之一的C频段拍卖工作于2023年6月22日启动并完成分配。2024年1月Orange波兰运营商推出首批C频段5G基站并提供商用服务。

此外,欧盟《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已于2022年生效,两法案旨在加强数字平台在打击非法内容和虚假信息及其传播方面的责任,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促进欧洲数字市场的创新、增长和竞争,将对波兰在线广告市场和移动应用程序市场等产生重要影响。

外资企业进入波兰电信、传媒、互联网等行业,需向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经营执照或获得注册批准。此外,电子通讯办公室负责电信、媒体的注册和基础设施管理;国家广播委员会负责广播、电视特许经营审批和频道许可。波兰对电商企业和其它企业一视同仁,没有特殊的优惠或准入政策。

6.5中国与波兰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数字经济协议】中波之间暂未签署有关数字经济发展的协议。

【合作案例】华为2004年来到波兰,目前拥有600多名员工,创造了3000个工作岗位,设有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和培训中心。2023年纳税约2.1亿兹罗提,本地采购约4亿兹罗提,超过600位伙伴成为华为认证工程师,同时不断推出创新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底,通过使用华为的光伏产品,波兰减少碳排放540万吨,相当于植树760万棵。20年来,华为积极为波兰的数字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也积极参与波兰的创新生态,支持本地初创企业,支撑其生态系统发展。例如,与StartupHubPoland共同举办了四届初创企业挑战赛。华为还重视人才培养,“未来种子”项目在波兰已举办了十届。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波兰绿色经济发展在欧盟处于较低水平。在波兰经济研究所(PIE)发布的2011-2019年欧盟国家绿色经济发展情况评估中,波兰在27个成员国中排名第18。在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生态创新指数”排名中,波兰2022年得分为67分。在部分领域,波兰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有望成为“绿色挑战者”。

(1)定义。波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同欧盟关于绿色经济的定义保持一致,即“绿色经济是在适当的环境、经济和创新政策确保社会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有效利用资源的经济,这有助于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自然环境系统。绿色经济转型的核心是将经济政策与环境政策相结合,以创造新的经济发展来源,同时避免过度开采自然资源。与此同时,这种转型有可能促进社会责任、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的公平分配。绿色经济可以创造新的机会,特别是在许多经济部门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或者通过将工作从基于不可再生资源的活动转移到使用可再生资源的活动来创造新的机会。”

(2)分工。目前,主管绿色经济的部委是气候与环境部。

(3)能源。波兰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新兴市场。截至2023年底,波兰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28.8吉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9.4吉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17.1吉瓦。预计到2030年波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达约50吉瓦,到2040年达87吉瓦。波兰还制定了“氢能发展规划”,建立了至少8个“氢谷”,生产氢燃料电池和氢巴士。

(4)交通。由于电动车补贴政策实施较晚、充换电基础设施不完善,波兰电动车销量与西欧甚至中东欧的很多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近年来,波兰政府着力推动新能源车发展,电动汽车数量增幅明显。但目前充换电设施仍严重不足。欧盟于2021年至2025年向波提供1.73亿欧元用于电动车充电站和加氢站建设。

(5)工业。自2000年以来,在GDP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波兰工业废物保持在1.1-1.3亿吨的范围内,没有大幅度的增长。57%的城市垃圾被循环利用。工业用水量系统性下降。波兰是欧洲燃烧副产品(UPS)的主要生产国之一。

(6)绿色金融。联合国全球契约波兰网络(UNGCNP)和负责任金融研究所(IOF)《2023年波兰绿色金融》报告称,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在波兰绿色转型、实现零排放经济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Social和Governance的缩写,是评估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时考虑的三个关键领域。波兰大多数银行都将ESG纳入其战略,在制定投资决策、风险识别流程和产品提供时将其考虑在内,以便在取得投资回报的同时对经济、环境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知名企业】波兰有一家企业进入《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即波兰国营石油公司(PKNORLENGROUP),排名从上年的424位上升至216位,主要业务为炼油、加油站、天然气开采和销售、发电等,2022年其营业收入达3728亿兹罗提,净利润为207亿兹罗提。

【并购案例】2022年6月,欧委会批准PKNORLEN与Lotos集团的合并计划,这将加强PKNORLEN作为能源转型领导者的地位。通过投资绿色能源,包括海上和陆上风电场和光伏发电,以及替代燃料、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和生物材料,新的ORLEN集团将为减少波兰经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做出重大贡献。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波兰致力于实现欧盟《欧洲绿色协议》设定的2050年气候中和,2030年前将净排放量至少减少至1990年的55%的目标。《负责任发展计划》提出一系列绿色转型目标。2021年2月,波兰推出《至2040年能源政策》(PEP2040)(具体政策内容参见https://www.gov.pl/web/klimat/polityka-energetyczna-polski),计划到2030年煤炭在波兰能源结构中占比不超过56%,可再生能源占比超过23%,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约30%。到2040年,海上风电场装机达11吉瓦,建设6座核电机组,将天然气作为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过渡燃料”。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波兰以能源安全为由,修订PEP2040,降低天然气作用,延长燃煤机组使用期限;同时增加煤矿开采,与欧盟谈判调整煤炭矿山淘汰时间表,延缓煤矿停产。制定《向循环经济转型的路线图》,推动可持续工业生产和消费,加强可再生资源管理,构建基于循环经济的新商业模式。2021年11月,波兰推出《2030年氢发展战略(展望至2040年)》(https://www.gov.pl/web/klimat/polska-strategia-wodorowa-do-roku-2030),目标是:至2030年低碳来源的氢发电量达2吉瓦;新增800-1000辆新的氢动力公车;至少设立8个氢谷等。2022年10月,波兰推出《至2040年分布式能源战略》,提出了在分布式能源领域支持实施PEP2040的行动计划。

7.3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政策法规】波兰绿色经济有关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风电场投资法》《电动汽车法》《支持热力现代化和改造法》《温室气体和其他物质排放管理系统法》《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制度法》等。

【碳排放】波兰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下的最大付款国之一。2023年,波兰共出售了54.1亿欧元的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约为236.9亿兹罗提。排放温室气体需向地方政府申请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波兰政府企业家信息与服务网站:https://www.biznes.gov.pl/pl/opisy-procedur/-/proc/408

7.4中国与波兰开展绿色投资合作情况

【绿色经济协议】2017年,中波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波兰共和国能源部关于电动交通(电动汽车)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合作案例】中国—中东欧基金由中国工商银行牵头筹建,于2016年11月在卢森堡设立。2024年3月,二期基金投资5800万欧元收购波兰亚特兰蒂斯在运光伏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88.5兆瓦,2023年实际发电量达90000兆瓦时,为中波绿色经济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8.中资企业在波兰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8.1中资企业在波兰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1境外投资

波兰国内政局相对稳定,社会治安良好,安全风险级别较低。波议会议员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本届议会于2023年10月议会大选后成立。波兰实行汇率完全市场形成机制。近年来兹罗提汇率波动较为明显,在波兰投资企业应注意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与任何一方签订合同,法律条款需要与公司国内法务部门确认,保证波兰文翻译质量,避免波兰文中存在的错误和误解。波兰环保方面要求很高,在建厂或承建项目时,必须充分考虑环保成本,如土地上的树木、森林、电杆或老建筑等,移除通常需要申请相关许可,并不是买地后就能随意处置的。另外,地方政府规划、当地环保组织抗议等均会对投资选址产生影响,一些中资企业开展绿地投资时,在符合环保标准的情况下,遭遇当地居民或环保组织抗议、地方规划变更,严重影响投资进度,有的被迫几易其址或改变投资方式。

建议中国投资者在波兰投资合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做好前期市场和项目考察。充分了解波兰宏观经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人文和经营环境,实地考察与投资相关的环境保护、用工限制与成本、水电气供应、通讯和运输便利程度、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以及办事程序。制定投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获得建筑、环保等许可流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尽早与波兰投资贸易局、地方投资协助部门等专业机构取得联系。

(2)合规守法经营。波兰法律体系完善繁杂。中国企业要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情况,严格按波兰法律办事。重大投资项目需聘请当地资深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处理与法律相关的事宜。波兰税收体制比较复杂,政府高度重视完善税收体系,打击逃税避税、堵塞税收漏洞,中国投资企业要认真了解波兰税收规定,严格照章纳税。

(3)适当调整优惠政策期望。虽然波兰政府制订一些投资鼓励政策,但申请优惠政策的条件繁多,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中国企业应详细了解优惠政策相关条件和程序,适当调整期望值,科学地进行成本核算。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国企业到波兰投资要了解当地劳动法的具体规定,处理好与工会的关系,注重员工关怀和社会责任。本着相互尊重、和谐相处、互利共赢的原则,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对待日常的交流沟通及与外方伙伴的合作,切实履行当地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实施本地化经营,要充分考虑波兰劳动力日益短缺带来的成本上升和招工困难等因素。

8.1.2对外承包工程

中国企业在波兰开展承包工程业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近年来,波兰政府一方面加大了国内财政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又利用欧盟专项资金改善本国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同时,波兰承包工程市场属于相对成熟的欧盟市场,中国企业进入较晚且面临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评估以及设计资质等方面的问题。中资企业应扎实做好波兰市场和经营环境等方面的前期调研,求真务实、积极稳妥地开拓波兰承包工程市场。

(2)选好经营方式。中国企业应针对不同项目采取适当的经营方式。对不动产抵押等方式的项目,应及早向中国相关金融、保险机构申报;对PPP和BOT等特许经营方式,应注意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及其修订情况。

(3)实行属地化管理。波兰建筑法规定,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波兰国内相关机构认证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违法。上述情况决定了中国企业必须通过属地化公司雇佣当地熟练工人和特定施工队伍。中资企业需考虑在波兰本地进行特殊人力资源的储备,通过长期合同和福利锁定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4)充分准备,量力而行。在波兰开展工程承包,承包商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并具备必要的管理能力、融资能力和人力资源等。同时,应切忌盲目照搬套用企业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项目的做法和经验。企业进入波兰市场前应客观评价自身实力,量力而行,应找好进入市场的切入点,切忌盲目行事。企业应从进入波兰市场初期就开始积累各方面资源,避免中标后当地分包商、供应商等以联合哄抬价格、提高其他要价等方式对中国企业进行排挤或设置其他障碍。

(5)提高风险意识。欧盟《国际采购工具》(IPI)和《外国补贴条例》(FSR)均已正式生效,中资企业在波参与公共采购时或将遭遇更高准入门槛。企业应树立底线思维,全面研判当前地缘政治局势、经济发展和安全形势等不确定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应对各种风险隐患的防控。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保障自身利益。

【案例】某中资企业为牵头方的联合体曾中标波兰国道和高速公路管理局A2高速公路两个标段建设项目,联合体前期未进行全面细致的市场调研盲目低价中标,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原材料供应商哄抬价格,致使成本上升,波兰政府提高环保标准迫使重修部分已完成路段,加之联合体与业主的索赔谈判进展不顺,最终导致合同终止。此案不仅给相关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中资承包工程企业在波兰乃至整个欧洲地区的声誉和形象。本案例说明,中资企业必须扎实做好前期调研,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客观评估市场风险和各种不确定因素,科学合理报价,切忌低价竞标。

8.1.3对外劳务合作

波兰失业率长期处于欧盟范围内较低水平。2022年1月4日波兰总统杜达签署外国人法修正案,简化向在波外国人发放临时居留许可的程序。根据法案,对那些计划在对波兰经济具有战略意义企业工作的外国申请人,将加快许可证发放进程,此类企业名单由负责经济的部长确定,各省在审核工作许可申请时优先考虑为名单上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放宽“波兰人卡”的申请条件;修改季节性工作许可发放程序,将工作期限延长至27个月;与发放外国人临时居留许可相关的行政案件初审期限为60天,上诉机构处理案件期限为90天;缩短某些国别签证的受理时间,以学习、研发、实习或参与欧洲志愿服务服务计划为目的申请处理时间为14-30天。

外国人事务办公室电话:477217675,地址:ul.Koszykowa16,00-564Warszawa,网址:https://www.gov.pl/web/udsc/urzad-do-spraw-cudzoziemcow。

自2016年以来,波兰建立了法律援助点网络,向老年人、26岁以下的年轻人、领取社会福利的人、持有大家庭卡的人、战斗人员以及退伍军人和遭受灾难、自然灾害或因技术故障而处于危险境地或遭受损失的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包括劳动法领域的咨询。波兰在其每个县至少设立两个法律援助点,具体法律援助点的设立位置参见:http://www.darmowapomocprawna.ms.gov.pl/。此外,波兰各工会面向其工会成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中国企业在波兰开展劳务合作需注意:波兰对引进外籍劳务实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签证管理制度,中国劳务企业需帮助赴波务工人员按照波方工作许可审批制度和签证管理制度申请工作许可。根据赴波务工方式不同,劳务企业要协助劳务人员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若劳务人员赴波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中国劳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若劳务人员赴波后在波兰雇主处工作,劳务企业应协助劳务人员与波兰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做好日常管理,抓好安全风险防范,避免出现劳务人员擅自变更工作单位或国家等违反波兰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8.1.4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在波兰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欲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8.2中资企业在波兰如何建立和谐关系

8.2.1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三权分立的政体决定了波兰议会、法院和政府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国企业要在当地建立积极和谐的公共关系,不仅要与波兰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和地方自治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要积极发展与议会的关系。

(1)关心。中国企业要关注波兰政府的换届和议会选举,以及地方议会选举的情况,关心政府的最新经济政策走向。

(2)了解。了解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了解议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他们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

(3)关注。对波兰议会等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予以关注,对于涉及中国企业经营的重要议题,企业可通过行业协会表达关注和意见。

(4)沟通。与所在辖区议员尤其是对经济、产业和就业事务有影响力的议员保持沟通,通告公司发展动态和对当地经济社会所做贡献,反映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对可能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要听取议员的意见,取得议员的支持,必要时可请议员到企业实地参观考察。

8.2.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在波兰的中国企业要实现合理控制工薪成本,减少劳资摩擦,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就必须学会妥善处理与当地工会的关系。

(1)知法。要全面了解波兰的《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规定,熟悉当地工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制度规章和运行模式。根据法律规定,雇用50人以上的企业,需成立本企业工会组织。

(2)守法。要严格遵守波兰有关雇佣、解聘、社会保障的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退休保险、残疾补贴保险、病假补贴保险、劳动基金和职工福利保障基金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解除劳动合同要严格遵守规定,提前通知员工,并支付解聘补偿金。

(3)知情。要认真了解企业所在地工会组织发展情况,掌握工会组织活动的特点,做到知己知彼。

(4)加入。要积极参加当地雇主联合会尤其是行业协会,了解业内工资待遇水平和处理工会问题的常规做法。在一些设有行业工会的产业,只有参加雇主联合会才能够与行业工会谈判对话。

(5)谈判。在波兰并购企业时,当地工会常会成为重要的谈判对象,须与之商谈员工工资待遇、增加工资和解雇员工的条件,并签署协议。遇有员工提出正当要求,应正确对待,尽力满足其合理要求。如果工会提出不合理要求,发生罢工事件,要进行充分沟通,合理利用谈判技巧,争取通过谈判方式和解,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6)沟通。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工会组织保持必要的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必要的疏导,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7)和谐。要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视情况邀请工会成员参与企业管理,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凝聚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

8.2.3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中国企业在波兰应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了解文化禁忌,处理好与当地民众的关系。

(1)了解波兰文化。要了解当地文化、学习当地语言,并了解与之相应的文化禁忌和文化敏感问题。这是中国企业与当地民众建立和谐关系的关键因素。

(2)实现人才本土化。可以聘用当地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增加当地就业,促进企业发展,并借助他们向当地民众传递中国文化及和谐相处、互利共赢的理念。

(3)设立企业开放日。在中国传统节日到来时,向当地民众开放企业,邀请民众到企业参观,向当地人展示中国企业设施和工作环境,使民众更好地了解中国企业的意图和中国文化,建立更加积极和谐的关系。

(4)参与社区活动。把企业当作社区的一员,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区民众利益,对公益事业活动量力而行投入资源,拉近与当地民众的距离。

8.2.4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在波兰工作和生活要尊重当地的文化,做一个懂礼仪的人。

(1)尊重当地居民的宗教信仰。要尊重罗马天主教的习惯,最好不在13日和星期五为同一天时举行仪式性活动。

(2)尊重波兰人民的民族自尊心。与当地人交往,要事先了解波兰的名人及其对世界文明的贡献,避免谈及令其感到屈辱的历史。

(3)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切忌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切忌随地吐痰;根据会谈、社交、工作和休闲等不同场合,恰当着装,不可赤膊出现在公共场所;不宜打听个人隐私,如个人情感、女士年龄、工资收入问题等;尊重女性,讲求女士优先;用餐中,喝汤不宜发出声响;与波兰人喝酒时随意为佳,不要强行劝酒;不能在街道上喝酒;注意吸烟场合,有女士在场需征求女士意见,波兰法律规定,在餐厅、酒吧等公共场所一般分有禁烟区和吸烟区。

8.2.5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波兰注重环境保护,尤其是加入欧盟后,适用欧盟环境标准。中国企业在波兰投资合作,要依法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1)知法。要了解波兰环境保护法规,实时跟踪当地的环保标准。例如,波兰是森林覆盖面积较大的国家,建筑企业在森林或绿地旁修建道路时,需严格按照欧盟标准铺设青蛙等防护网,并在道路两旁修建动物通道等设施。砍伐树木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

(2)规划。企业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其他影响环保的问题,要事先进行科学评估,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选好解决方案。

(3)解决。在波兰,环保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市场上由专门的环保企业承担污水和废气处理业务。中国企业在投资合作中,要做好环保预算,根据规划方案选取适当的专业环保企业解决环保问题。遇有发生环保公诉,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8.2.6承担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在波兰开展投资合作,不仅要努力发展业务,还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1)关注热点。要关注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其中,劳工问题不仅涉及工薪待遇问题,还包括工作环境、加班时限等;环境问题包括工业生产造成的环境问题,也包括开发资源引起的生态问题。

(2)远离贿赂。腐败和商业贿赂在波兰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公众形象。中国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开展公平竞争,杜绝商业贿赂。

(3)安全生产。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基础管理,尤其是涉及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时,一定要做好防范,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环境保护。要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投资经营活动中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防止工业污染。

(5)社会公德。中国企业和工作人员,要知法守法,入乡随俗,不做违反当地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情,对民族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负责,对中波两国的长期友好关系负责。

(6)慈善事业。中国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多为当地慈善事业出资出力,如为残疾儿童基金等捐助,既可以增强企业正面形象,为当地社会所广泛了解和认可,又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拓展业务。

【案例】大连达伦特波兰有限公司非常热心慈善事业,经常向当地慈善机构捐款并赞助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组织、体育俱乐部、杂志社等,得到当地居民的广泛认可,在当地口碑极佳。

8.2.7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媒体在现代生活中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媒体不仅广泛传播知识与信息,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媒体舆论还成为公众对现实做出反应和抉择的主要依据,影响公共决策,发挥正、负两个方面的作用。近年实践表明,中国企业开始重视和逐步理解在波兰与媒体打交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借助媒体,正面宣传自己。

(1)信息披露。企业应建立正常的信息披露制度,可设新闻发言人,建立自己的外文网站,就涉及本企业的敏感问题及时予以澄清,定期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2)重视宣传。企业在重大并购等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特别是遭遇不公正的舆论压力时,应注意做好预案,进行宣传引导,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必要时可主动接受采访或通过公共咨询公司向媒体散发主导性消息,引导当地媒体进行对本企业有利的宣传。

(3)媒体开放。中资企业可定期向媒体开放,欢迎媒体到企业参观采访,了解企业的真实发展情况,对企业进行宣传和监督。

(4)尊重信任。为提高中国企业的公众形象,企业不要拒绝媒体,更不能对记者无礼,而是要平等、信任、尊重、真诚、坦荡地面对媒体,与媒体形成良好互动的和谐关系。

【案例】中国工商银行(欧洲)股份有限公司华沙分行积极参与当地举行的各类经济金融论坛和商贸活动,努力推动两国企业间的了解和互信。在开业一周年之前,主动邀请当地波兰文、中文等主要媒体及华人网站对庆典进行广泛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8.2.8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警察、工商、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波兰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搜查某些地点,是波兰执法者的职责,中国企业相关人员要学会与这些执法者打交道,积极配合他们执行公务。

(1)普法教育。中资企业要建立健全依法经商的管理制度,聘请律师等对员工进行普法教育,让员工了解工作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和应对措施,做到知法守法,合理应对。

(2)携带证件。中方人员出门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或者临时居住证明。营业执照、纳税清单等重要文件资料都要妥善保管。

(3)配合查验。遇有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件,中方人员要礼貌地出示自己的证件,回答警察的问题;如果没有携带证件也不要惧怕,不要躲避,更不要逃跑,而要说明身份,或者写出联系电话,让公司派人联络。

(4)合理要求。遇到执法人员搜查公司或住所,应要求其出示证件和搜查证明,并要求与中国企业律师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中国驻波兰大使馆。遇有证件或财物被执法人员没收的情况发生,应要求执法人员保护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出具没收证件或财物的清单作为证据,并记下执法人员的警号和车号;交罚款时需向警察索要罚款单据。

(5)理性应对。遇有执法人员对中国人员或企业不公正待遇,中资企业人员不要与执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更不能触犯法律,而是要理性应对,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可通过律师进行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2.9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优秀文化百花齐放大花园中的瑰宝,不可避免地会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走进驻在国。中资企业和人员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过程中应注重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1)内部宣传。将中国传统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前提下向当地员工积极宣介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员工的跨文化交流,使员工了解和认可中国文化,增进对企业的感情。

(2)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推动或组织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动,重视中西方文化的互融互通,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配合和支持使馆举行的文化活动。

【案例】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波兰分行积极参与并赞助多项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关的活动,如中国舞蹈晚会、少林武术表演晚会等。平高波兰分公司与其项目所在地Polanow镇政府,共同举办“中国文化节”活动,弘扬中国文化,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居民的友好合作关系,取得了良好效果。

8.2.10其他

中国企业在当地应该与其同行和谐相处,保持有序、良性竞争关系,避免因恶性竞争、相互压价而使业内其他企业利益受损。同行企业间可通过定期会晤机制或行业内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互通信息,了解本行业发展趋势,寻找竞争企业间的共同利益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3中资企业/人员在波兰如何寻求帮助

8.3.1寻求法律保护

(1)依法维权。在波兰,企业不仅要依法注册、依法经营,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波兰处理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案件由普通法院的专门机构——经济庭审理。企业还可以通过调解庭和仲裁庭解决经济纠纷。调解庭和仲裁庭的裁决具有普通法院裁决的法律效力。波兰法院是独立的司法机构,实行两级终审制度。最高法院实行对审判的监督。

(2)咨询或聘请律师。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中国企业应视情聘请当地律师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一旦涉及经济纠纷,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经商处网站(pl.mofcom.gov.cn)发布了部分具有信誉的律师事务所名单。目前,在波兰注册挂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包括中国盈科律师事务所(www.eudeco.pl)、大成律师事务所(www.dentons.com)和京师律师事务所(www.jingshpoland.pl)。

8.3.2寻求当地政府帮助

(1)密切联系。波兰地方政府重视外国直接投资。中国企业在投资合作当中,要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并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寻求支持。遇到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波兰大使馆、驻革但斯克总领馆、公司总部报告外,还应及时与波兰所在地政府部门联系,取得支持。

8.3.3取得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的保护

  • 保护责任。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管辖。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具体内容请参见

外交部领事保护服务网:http://cs.mfa.gov.cn/

中国驻波兰大使馆领事部:www.chinaembassy.org.pl/chn/ls/

中国驻波兰革但斯克总领馆:www.chinaembassy.org.pl/chn/2lg/t144266.htm

(2)报到登记。企业在当地注册后,应及时到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日常应保持与经商处的业务联系。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经商处邮箱:pl@mofcom.gov.cn

(3)服从指导。遇重大问题和事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服从使馆的指导和协调。

8.3.4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波兰开展投资合作,要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注意生产、财产和人身安全,有针对性地建立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日常的安保工作;投入必要的经费购置安全设备,给员工缴纳保险等。

遇到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争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当地火警和救护电话并立即报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和企业国内总部。

波兰紧急救助电话:

火警:998

警察:997

急救车:999

煤气抢修:992

城管:986

水道维修:994

热力维修:993

电力维修:991

电梯维修:8641139

道路救援:8888888

紧急情况:112

8.3.5其他应对措施

(1)咨询当地机构和部门。如需了解当地市场和行业情况,可寻求当地知名咨询公司帮助或向波兰中国总商会了解市场信息,亦可通过中国驻波兰大使馆经商处咨询当地宏观经济形势。波兰中国总商会作为在波兰正式注册的双边商会,具有政商沟通的职能。

(2)聘请翻译。中国企业赴波兰开展业务,往往存在语言障碍。中国企业可通过当地华人旅行社或中国驻波兰大使馆、波兰驻华使领馆推荐,聘请当地波兰语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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