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概况
1.1自然环境
1.1.1地理位置
美国位于北美洲中部,领土还包括北美洲西北部的阿拉斯加和太平洋中部的夏威夷群岛,北与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湾,西临太平洋,东濒大西洋。国土面积937万平方公里。本土东西长4500公里,南北宽2700公里,海岸线长2.27万公里。
1.1.2气候条件
部分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气候。中北部平原温差很大,芝加哥1月平均气温-3℃、7月24℃,墨西哥湾沿岸1月平均气温11℃、7月28℃。
1.2人口和行政区划
1.2.1人口分布
根据美国人口调查局最新统计,2023年12月美国人口为3.36亿。人口最多的前五个州是:加利福尼亚州(3897万)、得克萨斯州(3050万)、佛罗里达州(2261万)、纽约州(1957万)、宾夕法尼亚州(1296万)。
1.2.2行政区划
全国共分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首都华盛顿所在地),有3144个县。联邦领地包括波多黎各和北马里亚纳;海外领地包括关岛、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等。
首都华盛顿,全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D.C.),位于美国东北部,1790年定都,人口约68万。
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包括:纽约、洛杉矶、芝加哥、底特律、亚特兰大、波士顿、西雅图等。
1.3政治环境
1.3.1政治制度
【政体】
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政治制度,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但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机构中,又以掌握行政和军事大权的总统为核心。
【宪法】
1776年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该宪法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项宪法修正案。
【国会】
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2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本届国会(第118届)任期从2023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3日。
【司法】
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格洛佛·罗伯茨(JohnGloverRoberts)。
【行政】
美国的行政制度是总统制,总统是内阁首脑,被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总统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三大职务于一身,享有立法倡议权和立法否决权,又是政党的当然领袖。总统任期4年,可通过竞选连任一届。现任总统乔·拜登(JoeBiden)和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KamalaHarris)在2020年大选中获胜,于2021年1月20日就职,任期至2025年1月。辅助总统实施行政权力的有副总统、总统行政办公机构、内阁行政各部、军事各部和行政独立机构等。2024年美国大选选举预定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举行投票。
1.3.2主要党派
主要党派是共和党、民主党,其他党派还有绿党、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共产党等。目前,执政党为民主党,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为吉米·哈里森(JaimeHarrison)。
1.3.3政府机构
美国实行总统内阁制。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到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美国国务院是主管外交兼部分内政事务的行政部门,在政府各部门中居首席地位。其行政负责人为国务卿,现任国务卿是安东尼·布林肯(AntonyBlinken)。
财政部、商务部、美联储是美国联邦政府三大主要经济部门。财政部和美联储执掌财税、金融利率等宏观调控手段;商务部则进行经济运行的日常监管,并通过经济分析和监测结果为上述两个机构运用经济杠杆提供数字依据。商务部是美国政府中主管面最宽、规模最大的政府机构,也是承担经济、工业、贸易管理职责的重要部门,下设9大机构,雇员达4.6万人,管理范围包括出口管制、经济发展、经济统计和分析、人口调查、海洋及大气、国际贸易促进、通信、信息、专利商标、技术信息服务等,下属的美国国际贸易署(ITA)除在美国国内设有100多个出口促进中心外,还在70多个国家(地区)的美国使(领)馆设有商务服务处。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的一部分,负责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推行美国的贸易政策。
1.4社会文化
1.4.1民族
根据美国普查局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非西班牙裔白人的比例为57.8%,拉美裔的比例为18.7%,非洲裔的比例为12.4%。
1.4.2语言
官方语言和主要的民族语言均为英语。
1.4.3宗教和习俗
【宗教】
全国46.5%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20.8%的居民信奉天主教,少数人信奉犹太教、东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美国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集聚地,风俗习惯因不同民族而各异。
【衣着及饮食】
美国人休闲时衣着随意,但上班、参加宴会很正式,例如参加婚礼、商业谈判等活动时,应着正装。饮食以美式西餐为主。
1.4.4科教和医疗
【科技】
目前,美国在火箭技术、武器研究、材料科学、医学、生物工程、计算机等许多领域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教育】
中小学教育主要是由各州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管理。学校分公立、私立两类。多数州实行12年义务教育。各州学制不一,大部分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高等教育有两年制的初级学院和技术学院,四年制的大学本科和二至四年的研究生院。美国是公民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每年的教育支出约1.1万亿美元,占GDP比重5%左右。据美国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在美国2.52亿成年人口中,仅3.25%的成年人(821万人)未接受高中以上文化教育,34.79%的成年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疗卫生】
美国以医疗保险为基础的保健系统,其中主要有三个支柱:一是有工作的雇员通过雇主购买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二是联邦政府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的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也被称为老年医保;三是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合资向最贫困的美国人提供的协助医疗保险(MEDICAID),也被称作贫困医保。
1.4.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工会】
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工会会员总数为1440万人,入会工人占工人比例为10%,与前一年基本持平。最有影响力的工会组织是劳联—产联(AmericanFederationofLaborandCongressofIndustrialOrganizations,简称AFL-CIO)。劳联—产联近年来一直是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主要游说集团,也是美国最重要的贸易保护势力集团。
【其他非政府组织】
除劳工组织以外,美国各种产业联合会(如纺织业联合会、钢铁联合会等)、环保组织都比较活跃,在政治和经济生活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例如,农民协进会(Grange)是美国第一个全国性农民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AssociationfortheAdvancementofColoredPeople)是美国白人和黑人组成的旨在促进黑人民权的全国性组织,总部设在纽约。此外,美国环保协会等专业协会、各种基金会都是非政府组织。
1.4.6节假日
美国的节日很多,主要包括圣诞节、独立日、复活节等。
新年(NewYear’sDay):1月1日。新年是全美各州一致庆祝的主要节日。新年当天,联邦和州政府、公立机构、学校等不开放,公共交通系统不按常规时间表运行。
马丁·路德·金日(MartinLutherKingJr.Day):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该节日为纪念马丁·路德·金的生日。马丁·路德·金是一位美国牧师、社会运动者、人权主义者和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领袖,也是1964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总统日(President’sDay):2月的第三个星期一。这个节日是在美国两位最有影响力和最受崇敬的总统的生日之间:亚伯拉罕·林肯的生日是2月12日,乔治·华盛顿的生日是2月22日。每年的这一天,美国人都会用一些特殊的方式来重温历史,缅怀重要总统,学校和家长也会在这一天对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他们掌握美国历史。
阵亡将士纪念日(MemorialDay):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每逢阵亡将士纪念日,美国现役军人和老战士便排队前往墓地,鸣枪向阵亡将士致意,吹响军中熄灯号让死难将士安息。
独立日(IndependenceDay):7月4日,也是美国的国庆日。以纪念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正式通过的《独立宣言》。该宣言阐明,人人生而平等,具有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天赋权利,并历数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在美洲大陆犯下的罪行,宣告美利坚合众国脱离英国而独立。
劳动节(LaborDay):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劳动节是美国全国性节日,放假一天,以示对劳工的尊重。
退伍军人节(VeteransDay):11月11日。退伍军人节是美国的一个全国性节日,纪念第一次世界大战在1918年11月11日上午11点正式停战。每到节日来临,美国社会各界都会举办各种纪念活动,以示对退伍军人的敬意。
感恩节(ThanksgivingDay):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感恩节传统是感谢基督教的神过去一年的赠与和丰收,也是美国人阖家欢聚的日子,火鸡是感恩节餐桌上的传统主菜,所以也俗称“TurkeyDay(火鸡节)”。感恩节后的星期五被称为“BlackFriday(黑色星期五)”,也是美国各大零售商一年一度打折力度最大的促销季。
圣诞节(ChristmasDay):12月25日。基督教纪念耶稣诞生的重要节日,也是西方最为隆重的节日。人们通常在圣诞节前装饰圣诞树并互赠礼物,在圣诞节前夕(平安夜)家庭团聚并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圣诞节法定假期一天半,为12月24日的下午和12月25日的全天。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2.1.1经济总量、经济增长率、人均GDP
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首位。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统计数据,2023年美国经济总量为27.36万亿美元,实际GDP增长率为2.5%;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23年人均GDP为81695美元,增长率为2%。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预计美国经济2024年将增长2.5%。
2.1.3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
2021—2023年,美国消费占GDP的比重在68%左右,其中2023年为67.7%;投资占GDP的比重在35%左右,其中2023年为34.8%;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在-3%至-4%左右,其中2023年为-2.8%。
2.1.4国家预算收支、赤字
根据美国财政部数据,2023财年美国财政收入约为4.44万亿美元,财政支出约为6.13万亿美元,财政赤字约1.7万亿美元。根据国会预算办公室预计,2024财年,联邦预算赤字将达1.9万亿美元;预算赤字占GDP比重约6.7%。
2.1.5通货膨胀率
为应对新冠疫情等因素导致的通货膨胀率高企,美联储实施了紧缩货币政策,2023年美国通货膨逐步回落,全年通货膨胀率约为4.1%。
2.1.6失业率
根据世界银行及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2021年失业率回落至5.3%,2022年进一步回落至3.6%,2023年则基本与2022年持平。
表2-12019—2023年美国失业率和年通胀率
(单位:%)
|
指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失业率 |
3.7 |
8.1 |
5.3 |
3.6 |
3.6 |
|
通货膨胀率 |
1.8 |
1.2 |
4.7 |
8.0 |
4.1 |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美国劳工统计局
2.1.7消费与零售
消费是美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动力,在美国GDP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二。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数据,2023年,美国去除能源和食品的核心个人消费支出(PCE)同比上升2.9%。2023年全年美国消费品零售总额为约8.3万亿美元,全年同比增长约3.24%。
2.1.8债务规模与结构
根据美国财政部数据,截至2024年7月末,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规模突破35万亿美元。
2.1.9主权信用等级
截至2024年7月,国际评级机构标普对美国主权信用评级为AA+;穆迪评级AAA;2023年8月1日,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将美国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从AAA下调至AA+,原因在于美国财政状况预期在未来三年内恶化,政府债务负担增加,以及政治分歧加剧。
2.2重点/特色产业
美国拥有多元经济结构,其中规模较大的行业有房地产租赁、金融保险、运输、医药、信息技术等。在2024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共有139家美国公司上榜,其中前10名有5家美国公司,包括沃尔玛(排名第1)、亚马逊(排名第2)、苹果(排名第3)、联合健康保险集团(排名第4)。
【工业】
近年来,美国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振兴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回流,工业生产保持稳定,信息、生物等高科技产业发展迅速,传统产业通过高科技改造也取得新进展。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2023年美国制造业员工数量为1298.6万人。主要制造业领域有汽车、航空设备、计算机、电子和通讯设备、钢铁、石油产品、化肥、水泥、塑料及新闻纸、机械等。
【服务业】
美国服务业高度发达,产业门类齐全,国际竞争力强。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2023年美国服务业员工数量为1.12亿人。
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23年,美国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较过去五年每年两位数的电子商务增长率大幅下降。此外,2023年电子商务在美国零售总额中的比重首次超过15%,预计到2027年将有可能突破20%。
美国旅游业规模居世界第一。美国旅游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旅行者直接花费了1.3万亿美元。旅游业直接雇用800万人,支持了近1500万个就业岗位。国内休闲旅游继续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贡献者,推动整个旅游行业的发展。根据世界经济论坛最新发布的《2024年旅游业发展指数》(Travel&TourismDevelopmentIndex2024),美国位列榜首。
2023年,美国的金融、保险、房地产、租赁业产值约为5.79万亿美元。根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排名,2023年美国顶级财务咨询公司前三名为LutherKingCapitalManagement、HeritageInvestmentGroup以及EubelBrady&Suttman。Disfold网站2024年7月最新公布的美国按市值计算的金融业公司前三名为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BerkshireHathaway)、摩根大通(JPMorganChase)以及维萨(VisaInc)。
【农业】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农业出口国之一,主要农产品包括玉米、小麦、糖和烟草,中西部大平原地区被誉为“世界粮仓”。美国生产了全球50%的玉米,20%的燕麦,以及15%的鸡肉、猪肉、棉花和小麦。食品和农业协会发布报告称,2023年,农业、食品及相关产业对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5.6%,提供了2200多万个全职和兼职工作岗位,约占美国总就业人数的10.4%;美国人的食品支出平均占家庭预算的12%。
【能源】
2023年,美国原油产量创下历史新高,达到每日1241万桶。煤是价值仅次于石油的能源,天然气居第3位。美国天然煤与石油年产量占世界的18%,天然气年产量占世界的45%。
能源消费方面,自2016年天然气消费超过煤炭以来,天然气一直是美国发电的主要来源。自2011年以来,已有100多座燃煤发电厂被天然气替代。2023年,美国共消耗了大约32.51万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其中用于电力部门的天然气消耗量达到了创纪录的354亿立方英尺/天,约占美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9.7%。
能源进出口方面,美国油气产品进口的前五大来源地是加拿大、墨西哥、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巴西;出口的前五大目的地是荷兰、中国、韩国、加拿大和英国。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美国的公路和高速公路系统覆盖全国,公路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含州际公路)总里程超过12万公里。美国公路四通八达,有“车轮上的国家”之称。美国与陆路接壤的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均有公路相连。
2.3.2铁路
货运线约占全美铁路网总里程的80%,而客运网总里程约为3.5万公里。美国货运铁路网由613条铁路(7条一级铁路、22条区域铁路和584条地方铁路)组成。全国客运铁路网由30多条线路组成,连接美国46个州的500个目的地。美国计划到2030年分四期建设2.7万公里的全国高铁系统,联邦政府宣布提供82亿美元用于全美10个主要客运铁路项目。
2.3.3空运
美国民用航空非常发达。全国共有超2万个机场,位居世界第一。据美国交通部数据,2023年全美国所有航空公司共计运送旅客8.26亿人次,同比增长9.5%,恢复至2019年的89.2%左右。根据美国AirlineQualityRating(AQR)网站,2023年美国航空公司排名前六位的分别是达美航空(DeltaAirLines)、阿拉斯加航空(AlaskaAirlines)、忠实航空(AllegiantAir)、西南航空(SouthwestAirlines)、美联航(UnitedAirlines)及美国航空(AmericanAirlines)。疫情后,目前正在运营中美之间航线的包括6家中国航司(国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以及3家美国航司(美航、达美、美联航)。截至2024年4月,中国航司和美国航司执飞航班量都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约21%。
2.3.4水运
美国共有926个港口,其中商业港口约360个。按地理分布看,大西洋沿岸的重要港口有纽约、巴尔的摩、波士顿、诺福克、费城、波特兰、萨凡纳。大湖区重要港口有芝加哥、底特律、苏必利尔—德卢斯和托雷多。墨西哥湾的重要港口有新奥尔良、休斯敦和巴吞鲁日。太平洋岸的主要港口有长滩、洛杉矶、西雅图。根据AmericanJournalofTransportation对总吞吐量的统计,2023年北美前5大港口均在美国,分别为:洛杉矶(7.9)(单位:百万标准箱,下同)、长滩(7.3)、纽约(7.2)、萨凡纳(4.5)以及休斯敦(3.5)。
2.3.5通信
根据Statista网站数据,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市场之一,截至2023年,智能手机用户超过3.11亿。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整体增长相一致,美国智能手机渗透率在过去几年持续上升。
2.3.6电力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2023年,美国公用事业的规模发电设施产生了约4.18万亿千瓦时(kWh)的电力。其中天然气仍然是发电的主要能源,其份额从上一年的40%增加到43.1%;可再生能源在总发电量中的份额从2022年的22%略微下降到21.4%,其中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占14.1%,水力发电占5.7%;煤炭发电的份额从20%减少到16.2%,核能从18%增长到19%。
美国能源信息署在报告中披露,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成本的降低。2022年,拜登政府宣布到2030年将在美海岸线部署30GW海上风电。美国能源信息署预测,2024年可再生能源(主要是太阳能和风能)将占美国总发电量的22%,其中太阳能发电量预计将比2023年增长41%,风能发电量预计增长5%,水电发电量预计增长6%。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份额预计将增加到24%。从长期来看,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份额将从2021年的21%增加到2050年的44%。
2.4物价水平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全品类消费者价格上涨3.4%,增长率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3.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7%,能源价格下降2%,医疗价格下降0.5%,燃油价格下降14.7%,电价上涨3.3%,汽油价格下降1.9%。以全美连锁超市Target的零售价格为参考,部分食品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2-2Target超市部分食品销售价格表
|
品名 |
售价 |
|
大米 |
1.49美元/磅 |
|
冷冻蔬菜混合包装 |
1.28美元/磅 |
|
土豆 |
1.19美元/个 |
|
食用油 |
1.78美元/磅 |
|
猪里脊肉 |
4.99美元/磅 |
|
牛肉 |
7.52美元/磅 |
|
A级鸡蛋 |
2.89美元/打 |
|
鸡胸肉 |
4.99美元/磅 |
资料来源:Target超市网站
2.5发展规划
拜登政府聚焦美国制造业,保证关键产业链。通过美国财政部和小企业管理局(SBA)的项目,美国政府为小制造商提供数百亿美元资金。美国财政部在国家小企业信贷计划(SSBCI)下部署的100亿美元ARP资金将被转化为700多亿美元的额外贷款和投资,用于小制造商。美政府建议通过进出口银行(EXIMBank)提出一个新的国内制造业倡议,以加强制造业出口。
2022年6月,拜登政府宣布超过250亿美元的美国援助计划资金(ARP),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使用高速、廉价的互联网。这些投资会降低家庭网络成本,帮助小企业,促进美国儿童教育。其中,100亿美元用于资本项目基金,80亿美元已投入美国援助计划的州政府和当地政府基金,70亿美元用于联邦通信委员会紧急联系基金(EmergencyConnectivityFund)。2023年6月,拜登政府宣布宽带公平接入和部署(BEAD)计划,为每个州、地区和哥伦比亚特区提供高速互联网基础设施部署资金,拨款总额为424.5亿美元。2023年11月,拜登政府宣布成立白宫供应链韧性委员会(WhiteHouseCouncilonSupplyChainResilience),并宣布了近30项新行动,以确保供应链的持久韧性。这些行动旨在帮助美国人获得所需产品,确保企业的可靠交付,增强农业和食品体系,并支持国内的高薪工会工作。此外,到2023年底,拜登政府通过《美国救援计划》的SSBCI和其他举措,大力支持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拥有的小企业。截至2023年底,SSBCI已经为3600多家小企业注入了超过32亿美元的新融资。
近年拜登政府还通过推动立法和发布行政令等方式,为特定产业提供补贴和支持,推动包括半导体、清洁能源、电动汽车等在内的高端制造业发展。其主要举措体现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通胀削减法》和《芯片与科学法》中。
【半导体】2022年8月,拜登总统签署《芯片与科学法》以促进美国半导体的研究和制造。该法为美本土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提供了527亿美元的补贴,以及25%的税收减免。其中,390亿美元用于半导体制造激励措施,132亿美元用于支持研发和劳动力培养,5亿美元支持全球供应链体系建设。此外,美国各州如得克萨斯州、伊利诺伊州等也推出了自己的激励政策,通过资金补贴或研发支持等吸引半导体项目落地。目前包括英特尔、三星、美光以及台积电在内的芯片产业巨头都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用于在美国建立新的制造工厂。
【电动汽车】2021年11月,拜登总统签署《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包括7150亿美元的支持基础设施一揽子计划。其中,150亿美元用于推广电动汽车,115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转型和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此外,《通胀削减法》提出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最高可获得7500美元的补贴。拜登还提出,到2030年在全美范围内建造50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截至2024年初已完成12.5万个;到2030年,电动汽车至少占新车销售的50%。
【清洁能源】2022年8月,拜登总统签署《通胀削减法》,内容涵盖税收、清洁能源、医疗等领域。该法拨款3690亿美元以支持新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并将联邦的太阳能税收抵免从26%提高到30%,持续10年至2032年,推动国内光伏产业发展。此外,《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安排115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转型和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3.1.1参加双边、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情况
美国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的创始国之一,也是1995年1月1日WTO创建时的正式成员。
美国的对外经贸合作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自由贸易协定(FTA);第二类是双边投资协定(BIT);第三类是贸易投资框架协议(TIFA),主要用于双方基于此合作框架,增进经贸合作;第四类是其他协议,如《服务贸易协定》(TISA)。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签署《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国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18年9月30日,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就更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新的贸易协定被命名为《美墨加协定》。2020年1月29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美墨加协定》,取代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2015年10月5日,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结束TPP谈判,达成TPP贸易协定。2017年1月,美国退出TPP。
2022年5月23日,美国总统拜登在日本东京正式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IPEF)。其首批成员国共13个,分别是美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文莱。
2023年3月28日,美国与日本签订《关键矿产协议》,使日本有资格成为《通胀减排》法案第30D节关键矿产含量要求的“自由贸易协定”伙伴。
3.1.2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情况
目前,美国共与20个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详见下表。
表3-1美国对外生效的自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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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名称 |
签署时间 |
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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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
1985年4月 |
198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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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墨西哥 |
2020年1月 |
2020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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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 |
2000年10月 |
200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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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2003年12月 |
2004年1月1日 |
|
智利 |
2003年6月 |
2004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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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 |
2004年3月 |
2006年1月1日 |
|
澳大利亚 |
2004年5月 |
2005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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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洲五国及多米尼加 |
2004年8月 |
200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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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 |
2006年1月 |
2006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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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 |
2006年1月 |
2009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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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 |
2006年4月 |
2009年2月1日 |
|
哥伦比亚 |
2006年2月 |
2012年5月15日 |
|
巴拿马 |
2007年6月 |
2012年10月31日 |
|
韩国 |
2007年6月 |
2012年3月15日 |
资料来源: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
注:中美洲五国为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3.1.3标准化国际合作情况
美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等国际性标准化组织的成员。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隶属美国商务部,在电信设备一致性评估领域,NIST已与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和越南分别签署实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有关电信设备一致性评估相互认可协议》(APECTELMRA)的换文,与欧洲联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以色列、日本、墨西哥、英国签署互认协议。非营利组织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代表美国参与ISO、IEC、IAF、ILAC等国际性标准化组织,ANSI已与中国、加拿大、巴西、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埃及、危地马拉、印度、沙特阿拉伯、约旦、韩国、蒙古、哈萨克斯坦、泰国、乌克兰、阿联酋、越南等国的标准化主管机构或行业协会以及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ARSO)、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SO)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或意向书。
3.2对外贸易
2023年,美国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为6.93万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3.07万亿美元,进口额为3.86万亿美元,逆差为7849亿美元。(1)货物贸易
【2019—2023年货物贸易情况】
表3-22019—2023年美国的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
(单位:万亿美元)
|
年份 |
出口 |
进口 |
进出口 |
|||
|
贸易额 |
增幅 |
贸易额 |
增幅 |
总额 |
增幅 |
|
|
2019 |
1.66 |
-1.3% |
2.51 |
-1.7% |
4.17 |
-1.5% |
|
2020 |
1.43 |
-13.4% |
2.35 |
-6.6% |
3.78 |
-9.3% |
|
2021 |
1.77 |
23.2% |
2.85 |
21.4% |
4.61 |
22.1% |
|
2022 |
2.09 |
18.4% |
3.27 |
14.8% |
5.36 |
16.2% |
|
2023 |
2.05 |
-2.2% |
3.11 |
-4.9% |
5.15 |
-3.9% |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
【2023年进出口商品结构】
主要出口商品为: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不含原油)(HS2710),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民用飞机、发动机及配件等(HS8800)、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HS2711),载人机动车辆(HS8703)。
主要进口商品为:载人机动车辆(HS8703),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通信设备(HS8517),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HS8471),机动车零配件(HS8708)。
【2023年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进出口商品结构】
美国前五大货物出口目的地分别为:
加拿大,主要出口商品为货运机动车辆(HS8704),载人机动车辆(HS8703),机动车零配件(HS8708),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不含原油)(HS2710),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
墨西哥,主要出口商品为煤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2701),机动车零配件(HS8708),集成电路(HS8542),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HS2711),机器零件、附件(HS8473)。
中国,主要出口商品为大豆(HS1201),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民用飞机、发动机及配件等(HS8800),人/动物血液制品、疫苗等(HS3002),载人机动车辆(HS8703)。
荷兰,主要出口商品为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HS9018),人/动物血液制品、疫苗等(HS3002),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HS2711),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不含原油)(HS2710)。
德国,主要出口商品为民用飞机、发动机及配件等(HS8800),载人机动车辆(HS8703),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医疗、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及器具(HS9018),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HS2711)。
美国前五大货物进口来源地分别为:
墨西哥,主要进口商品为载人机动车辆(HS8703)、机动车零配件(HS8708)、货运机动车辆(HS8704)、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HS8471)、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
中国,主要进口商品为通信设备(HS8517),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HS8471),蓄电池(HS8507),带轮玩具、玩偶车、模型及类似娱乐用模型、智力玩具(HS9503),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HS9504)。
加拿大,主要进口商品为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HS2709)、载人机动车辆(HS8703)、石油气及其他烃类气(HS2711)、进口退运物品(HS9801)、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不含原油)(HS2710)。
德国,主要进口商品为载人机动车辆(HS8703)、人/动物血液制品、疫苗等(HS3002)、药品(HS3004)、进口退运物品(HS9801)、机动车辆零配件(HS8708)。
日本,主要进口商品为载人机动车辆(HS8703),机动车辆零配件(HS8708),机动推土机等特种装备(HS8429),制造半导体器件的机器及装置(HS8486),人/动物血液制品、疫苗等(HS3002)。
(2)服务贸易
【2019—2023年服务贸易情况】
2023年,美国服务贸易总额为17747.94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0265.96亿美元,进口额为7481.98亿美元,贸易顺差2783.98亿美元。
表3-32019—2023年美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统计
(单位:万亿美元)
|
年份 |
出口 |
进口 |
进出口 |
|||
|
贸易额 |
增幅 |
贸易额 |
增幅 |
总额 |
增幅 |
|
|
2019 |
0.89 |
3.0% |
0.59 |
4.9% |
1.48 |
3.7% |
|
2020 |
0.73 |
-18.5% |
0.47 |
-21.3% |
1.19 |
-19.6% |
|
2021 |
0.80 |
10.8% |
0.57 |
22.0% |
1.37 |
15.2% |
|
2022 |
0.95 |
17.9% |
0.71 |
25.3% |
1.66 |
21.0% |
|
2023 |
1.03 |
8.2% |
0.75 |
4.8% |
1.77 |
6.7% |
资料来源: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
【2023年行业结构】
服务贸易出口额前五的领域分别是其他商业服务、旅行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和运输服务,服务贸易进口额前五的领域分别是旅行服务、其他商业服务、运输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服务。
【2023年主要贸易伙伴】
2023年,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出口目的地分别为英国、加拿大、爱尔兰、瑞士和中国,前五大服务贸易进口来源地分别为英国、加拿大、德国、墨西哥和日本。
3.3双向外资
联合国贸发会议《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数据显示,美国2023年吸收外资3109.5亿美元,对外投资4043.2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美国吸收外资存量12.8万亿美元,对外投资存量9.4万亿美元。
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数据,美国2023年吸收外资2712.1亿美元,同比下降19.2%。按投资类型划分,投资并购1364.6亿美元,绿地投资74.1亿美元,已有外资企业扩大投资49.8亿美元。按行业划分,制造业获得的直接投资最多,达1169.1亿美元,其中,化工制造业吸收外资445.9亿美元。另外,批发零售业、金融保险业吸收外资分别达到471.4亿美元、209.4亿美元。最大的投资来源国是加拿大(688.3亿美元),其次是德国(516.6亿美元),第三是日本(337.3亿美元)。按州划分,加利福尼亚州获得的外资最多,总额达127.8亿美元,其次是新泽西州(121.4亿美元)和得克萨斯州(101亿美元)。
3.4对外援助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外援助国。根据美国国际开发署2023财年报告,该财年支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项目支出达368.4亿美元,主要用于经济增长(196.1亿美元)、人道主义援助(88.8亿美元)、卫生健康(30.6亿美元)等项目。
3.5中美经贸
3.5.1双边协定
中美两国于1984年签署《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020年1月15日,中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即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在标准合作领域,中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计量和标准合作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关于计量和标准领域合作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与美国标准协会、美国商务部美国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合作意向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与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合作实施协议》等合作文件。
3.5.2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美货物贸易总额为6639.9亿美元,同比减少11.7%。其中,中国对美出口额5002.4亿美元,同比减少13.1%;自美进口额1637.4亿美元,同比下降7.1%。
3.5.3中国对美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流量为69.1亿美元,较上年下降5.2%,占当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的3.9%;存量为836.9亿美元,占中国对外投资存量的2.8%。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美国新签合同额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5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58人,年末在美国劳务人员2266人。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总体投资环境】
美国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最发达的经济体。美国的市场体制、规章制度和税收体系给外国投资者充分的经营自由。在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中,美国在创新、市场效率、高等教育和培训以及综合经商方面名列前茅。
【主要指标排名】
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2019年美国竞争力排名下降到第2位,被新加坡取代,得分从85.6分下降到83.7分。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发布的《202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美国全球竞争力排名第9位。
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美国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6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家和地区中,美国综合指数排名第3位。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3年全球生产能力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194个经济体中,美国综合排名第3位,次于丹麦和澳大利亚。
【政府支持举措】
美国历届政府对科技创新都高度重视,对高新技术产业表现出明显的政策倾斜,通过各项法案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激励措施主要包括税收优惠、重点项目资助、引导联合研究等。此外,拜登政府提出要大力加强研发投入,在机构设置上,拟将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改为国家科学技术基金,将与产业联系更紧密的应用技术开发提高到与基础科学研究同样重要的地位。在投入方向上,拟重点支持量子计算、人工智能、先进半导体制造等前沿技术。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美国货币是美元。
根据美联储数据,2024年6月美元兑其他货币的月度平均汇率如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7.2547元人民币。美元兑欧元的汇率为1欧元兑1.0763美元。
4.2.2外汇管理
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资本和外汇的相关规定。美国对非公民的利润、红利、利息、版税和费用的汇出没有限制。对部分列入名单的国家实施贸易制裁和禁运,限制包括贸易支付、汇款和其他类型合同和贸易交易。
美国财政部也对禁运国家或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一些公司,及来自动荡地区的麻醉品和钻石的支付款项、汇款和其他交易进行管制。
所有美国公民、在美国永久居住的外国人、企业及美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都要遵守这些制裁和禁运规定。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机构】
美国银行系统是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包括中央银行、储蓄机构、投资银行和政府专业性银行在内的庞大体系。
通常将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简称美联储)视作美国的中央银行。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负责实施相关货币政策,对银行机构实行监管,维持金融系统稳定等。
美联储对美国本土和外资银行机构进行监管。根据美联储2023年《监管报告》,美国本土和外资银行机构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美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美国银行、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集团、高盛集团、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道富银行、富国银行等8家银行。第二类为其他总资产超过7000亿美元的银行,包括北方信托、巴克莱、三菱日联、三井住友、瑞银等5家银行。第三类为总资产在2500亿美元至7000亿美元的银行,包括第一资本银行等5家本土银行、德意志银行美国分行等7家外资控股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8家外国合资银行。第四类为总资产在1000亿美元至2500亿美元的银行,包括美国运通等12家本土银行,及汇丰北美分行等8家外资控股或合资银行。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按业务性质可分为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两类。根据美国保监会发布的报告,2023年人寿险市场份额占有率排名前五的人寿保险公司为西北互惠(8.50%)、纽约人寿(6.22%)、万通保险(5.90%)、保德信(4.72%)、林肯人寿(4.35%)。
根据NAIC数据,2023年美财产与意外险市场份额前五的保险公司分别为州立农业保险(9.76%)、前进保险(6.53%)、伯克希尔·哈撒韦(6.21%)、好事达保险(5.21%)、利宝互助保险(4.77%)。
【中资银行】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在美设有分行,提供针对中美企业的投资、贸易融资和清算服务。具体信息见下表。
表4-1在美中资银行所在城市及联系方式
|
在美机构名称 |
美国机构地点 |
联系方式 |
|
中国银行皇后分行 |
纽约 42-35MainStreet,Flushing,NY11355, U.S.A. |
电话:001-212-925-2355 传真:001-718-321-3733 |
|
中国银行洛杉矶分行 |
洛杉矶 444SouthFlowerStreet,39thFl,LosAngeles,CA90071,U.S.A. |
电话:001-213-688-8700 传真:001-213-688-0198 |
|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1045AvenueofAmericas(on6thAvebetween39thand40thStreet),NewYork,NY10018,U.S.A. |
电话:001-212-935-3101 传真:001-212-593-1831 |
|
中国银行芝加哥分行 |
芝加哥 111S.WackerDrive,Suite4800,Chicago,IL60606,U.S.A. |
电话:001-312-506-8688 传真:001-312-753-6721 |
|
交通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OneExchangePlaza,55Broadway31st&32ndFloor,NewYork,NY10006,U.S.A. |
电话:001-212-376-8030 |
|
交通银行旧金山分行 |
旧金山 575MarketStreet,38thFloor,SanFrancisco,CA94105,U.S.A. |
电话:001-415-538-0888 传真:001-415-538-0080 |
|
招商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535MadisonAvenue,18thFloor,NewYork,NY10022,U.S.A. |
电话:001-212-753-1801 传真:001-212-753-1319 |
|
中国农业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277ParkAvenue,30thFloor,NewYork,NY,10172,U.S.A. |
电话:001-212-888-8998 传真:001-646-738-5291 |
|
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1095AvenueoftheAmericas,33rdFloor,NewYork,NY10036,U.S.A. |
电话:001-646-781-2400 传真:001-212-207-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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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 |
纽约 725FifthAvenue,20thFloor,NY10022,U.S.A. |
电话:001-212-838-7799 传真:001-212-421-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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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永隆银行旧金山分行 |
旧金山 OneMarketPlaza,SteuartTower,Suite1200,SanFrancisco,CA94105 |
电话:001-415-400-8700 传真:001-415-400-8739 |
|
招商永隆银行洛杉矶分行 |
洛杉矶橙县 520NewportCenterDrive,NewportBeach,CA92660,U.S.A. |
电话:001-949-269-3000 传真:001-949-269-3045 |
资料来源: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搜集
4.2.4融资渠道
美国是金融体系最发达的国家。在融资条件方面,外国企业与美国公司享有同等待遇。一般来说,大企业由于资信较好,获得贷款的能力较强。中小企业相对较弱。美国政府对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数量很少,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主导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是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
4.2.5信用卡使用
美国信用卡种类很多,使用最普遍是Visa、MasterCard、Discover和AmericanExpress,其中Visa和MasterCard使用得最多。中国部分商业银行发行的国际卡或双币卡(Visa、MasterCard)能在美国使用。
4.3证券市场
美国证券市场分为两大板块: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
(1)NYSE纽约证券交易所,是美国最大、最有名气的证券市场,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截至目前,大约有2400只股票在此上市。纽约证券交易所市场较成熟,上市
条件也较为严格,财富500强等大企业多在纽交所挂牌。
(2)NASDAQ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是美国上市公司最多、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截至目前,大约有3300多只股票在此上市。纳斯达克以其对科技公司和高增长行业的关注而闻名,上市公司包括苹果、微软、亚马逊等全球知名企业。
(3)NYSEAmerican,前身为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为美国第三大股票交易市场,是唯一一家能同时进行股票、期权和衍生产品交易的交易所,其关注中小型企业,成为中小市值公司的最佳交易所。
(4)NYSEARAC纽约证券交易所高增长板,以交易ETF为主,是一个国际公认的、完全电子化的股票交易所,在纽交所高增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旦条件成熟便可无缝过渡到纽约交易所的主板市场。
(5)OTC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股票交易所以外的各种证券交易机构柜台上进行的股票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完全不同,OTC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
(6)PINK粉单市场,是为那些选择不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挂牌上市,或者不满足挂牌上市条件的股票提供交易流通的报价服务。粉单市场已纳入纳斯达克最底层的一级报价系统,是美国场外交易市场(OTC)的初级报价形式。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美国的水、电、气、油供应充足,价格较低。
【电价】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2024年1—4月,美国所有部门最终客户电力平均价格为12.74美分/千瓦时,同比上涨1.6%。其中,居民部门平均电价为16.19美分/千瓦时,同比上涨2.2%;商业部门平均电价为12.73美分/千瓦时,同比上涨1.5%;工业部门平均电价为7.86美分/千瓦时,同比下降0.8%;运输部门平均电价为12.58美分/千瓦时,同比上涨1.6%。
【水价】
美国各州居民用水价格多依据每日用量制定递进费率表。美国四口之家平均每人每天用水量约为100加仑,每月支付的水费约为72.93美元,西弗吉尼亚州水费最高为每人每月91美元,而威斯康星州最低仅为每人每月18美元。以华盛顿特区为例,2023财年,居民用水价格最低5.72美元/千加仑,非居民7.73美元/千加仑。
【石油和天然气价格】
截至2024年5月31日,根据美国汽车协会(AAA)数据,美国汽油平均零售价为3.559美元/加仑。根据美国能源局数据,2023年,工业用天然气平均价格为4.59美元/千立方英尺,商业用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分别为10.92和15.23美元/千立方英尺。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工薪水平】
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25美元/时,这一标准自2009年以来没有变化,是美国史上最低工资没有提高的最长周期。2024年7月起,华盛顿特区最低时薪上涨至17.50美元,为全美最高时薪。目前,制造业工人每小时薪资达到34美元,美国高管的平均年薪约为93600美元,每小时约45美元。社保税费由雇主和雇员各自支付工资的6.2%。
【劳动力供求】
根据美国劳工部公布的非农就业报告,美国2024年6月新增非农就业20.6万,超出市场预期的19万人,但相较于前值有所回落。这份报告显示,美国就业市场依然强劲,但失业率上升至4.1%,创下两年半来的新高。
【劳动力素质】
2021年,美国25岁以上的人口达2.3亿人,其中获得高中以上文凭的达到89.2%,获得学士学位的达到34.9%,获得研究生学位的达到13.7%。
【劳动力移民】
2022年,美国平民劳动力1.669亿人中,移民占17%(2860万人),其中包括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自1970年以来,移民在美国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增加了两倍多,约占平民劳动力的5%。在2820万名国外出生的就业工人中,最大的份额(37%)从事管理、商业、科学和艺术职业。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美国土地和房屋价格因州、城市及所在地段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大城市和城市中心地带的价格远远高于中小城市和城市周边地区。建议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查询(网址:https://www.landsearch.com/price)。
【土地价格】
在美国购买和租赁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的成本,因地点、土地类型和市场条件而异,甚至差距很大。根据公开信息测算,截至2024年5月,美国工业用地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1528美元,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86美元。商业用地价格差异很大,但数据表明,商业用地价格可能超过每英亩10万美元,相当于每平方米约25美元。美国住宅用地的平均价格约为每英亩22000美元,约合每平方米5.4美元。
【房屋价格】
美国工业厂房的平均租金因类型而异,制造设施约为每年每平方米207美元,仓库和配送中心约为每年每平方米222美元,灵活/服务空间约为每年每平方米177美元。购买工业厂房的成本也有很大差异。例如,在新泽西州,2024年初工业地产的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3294美元。
全国办公室平均挂牌价格为每年每平方米341美元。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很大,比如纽约市为每年每平方米861美元,旧金山湾区为每年每平方米807美元,波士顿为每年每平方米646美元,洛杉矶为每年每平方米592美元。写字楼购买价格也相差很大。例如,在曼哈顿,写字楼是最昂贵的,约为每平方米14000美元。
美国单户住宅平均租金约为每月2123美元,假设平均房屋面积为1600平方英尺,则相当于每月每平方米约14美元。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美国房屋销售中位价为420800美元。价格因州而异。加利福尼亚州为793600美元,纽约为649000美元,俄亥俄州为228000美元(最便宜的州之一)。
美国各地房屋具体价格可在craigslist网站(网址:https://www.craigslist.org/)查询,该网站提供全美所有地方的房地产及租赁价格。
4.4.4建筑成本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最新的生产者价格指数(PPI)报告,2024年6月,住宅建设投入环比上涨0.19%。该指数在4月环比上涨0.22%后,5月环比下跌0.26%。6月份同比增长2.65%,是自2023年2月以来的最高水平。尽管总体通胀率下降,但住宅建设投入价格自年初以来加速上涨,这使得住宅建筑商不得不继续应对建材价格上涨的问题。具体的增加包括:软木材在5月环比下跌5%之后,6月环比上涨3.41%;石膏建材价格连续第二个月保持不变,但同比上涨2.32%;预拌混凝土价格环比上涨0.45%,5月修正后的涨幅为0.26%;与此同时,炼钢产品在5月环比上涨0.54%后,6月环比下跌1.18%;铜价6月环比下跌2.67%,为今年2月以来首次单月下跌。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国会】
美国宪法对国会和政府机构的外贸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明确规定国会享有对外贸易的管理权。国会通过制定法律、批准条约、决定征税以及掌握开支等方式行使外贸管理权。
【行政部门】
相关机构负责外贸法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表5-1美国负责外贸法执行的部门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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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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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代表办公室 |
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协定的谈判 对外国的不正当贸易做法进行调查与报复 执行“301条款” 全权处理有关美国在世贸组织中的相关事务 处理OECD涉及贸易和商品问题的相关事务 负责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有关事项 负责其他多边机构中涉及贸易问题的有关事项和其他多双边贸易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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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
促进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出口促进等 出口管制和进口管理 防止来自国外的不公平贸易竞争,包括反补贴与反倾销调查等 负责美国贸易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提供相关帮助和信息以提高美国企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 执行促进全球贸易、加强美国国际贸易和投资地位的政策和计划 监控和实施涉及商务的多边贸易谈判 负责国际经济政策,降低阻碍美国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外国政府壁垒,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协调美国政府在国际经济和贸易问题上的反应与谈判立场 为企业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社会和经济统计数字与分析 支持科学和技术成果的利用 制定技术发展政策 向总统提供有关联邦政府政策、工商业和国家经济方面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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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
直接控制某些关键的对外贸易管理 负责国际金融事务,代表美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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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
负责与农产品有关的商品贸易,实施多个出口促进计划 设立商品信用公司为美国农产品出口提供优惠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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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 |
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经济政策,重要职责之一是负责战略物资的出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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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
反垄断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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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 |
原油的进口和能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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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安全部 (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
确定和征收进出口关税 办理人员、运输工具、货物和邮件进出美国的手续 执行出口管制 制止欺诈性进出口贸易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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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委员会 |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方面的产业损害调查、特保案件调查、337调查以及332调查,公正客观地执行美国贸易救济法 为总统、美国贸易代表和国会提供独立的、高质量的有关关税、国际贸易和产业竞争力方面的信息、报告与咨询 维护美国协调关税细则(HTS) |
【联邦贸易促进机构】包括以下部门:
(1)美国国际贸易署(ITA)。该署是美国商务部的下属机构,美国政府各部、会有关贸易事宜均由其负责协调,其使命是通过加强美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和投资、确保公平贸易和遵守贸易法和协议来创造繁荣。ITA主管业务包括:促进美国出口、吸引外国投资、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抵御不公平贸易等。ITA除在美国国内设有100多个出口促进中心(USEAC)外,还在70多个国家(地区)的美国使(领)馆设有商务服务处。这些服务处可以为美国出口商提供国别信息,并为外国商人提供商情,协助外国商人购买美国商品或协助外国商人输销商品到美国。
(2)美国贸易发展署(TDA)。20世纪80年代从国际发展署(USAID)分离出来,是由国会直接批准成立并提供资金的独立机构,作为实现对外援助商业回报的工具,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发展,并帮助美国公司参与海外项目的竞争。贸易发展署为美国公司开拓国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放贸易体系提供开发研究赠款;与多个跨国开发银团合作提供对外援助帮助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水利与环境保护、医疗、矿业、资源开发、电信、信息技术与服务等领域;还通过贸易促进合作委员会与美国商务部、进出口银行、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及其他贸易促进组织合作,共同推进美国在海外的商业利益。
(3)美国贸易融资机构。主要包括进出口银行和国际开发金融公司。美国进出口银行(EXIMBank)是美国的官方出口信贷机构之一,宗旨是促进美国货物和服务的出口,提供生产性资本金贷款、出口信贷担保和买方信贷等业务,解决出口商面临的融资困难。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是在1969年成立的发展融资机构、自负盈亏的独立机构(政府公司),目的在于协助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投资,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发展,实现美国的外交政策目标。2018年10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更好利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案》(BUILDAct),将OPIC和国际开发署的发展信贷管理局(DCA)整合为一个新机构——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DFC),帮助发展中国家完善基础设施等。2019年12月,DFC正式成立。
(4)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国会批准成立的独立机构,主要为企业出口提供下列服务:一是各种信息咨询服务;二是专项出口融资贷款。2011年开始实施各州贸易和促进出口计划(StateTradeandExportPromotion,STEP)。
5.1.2贸易法规
美国贸易的法规体系由三大部分组成:基本法、部门法和国际协定。基本法就是美国《宪法》相关内容。美国有关国际贸易的部门法比较多,主要有:1)《1930年关税法》;2)《1955年贸易协定延展法》;3)《1958年贸易协定延展法》;4)《1962年贸易拓展法》;5)《1974年贸易法》;6)《1979年贸易协定法》;7)《1984年贸易和关税法》;8)《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国际协定:美国参加或缔结的与贸易有关的主要国际条约或协定包括:1)《协调制度公约》;2)《关税与贸易总协定》;3)《汽车产品协定》;4)《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区协定》;5)《美墨加协定》;6)《世贸组织协定》;7)《海关国际条约》。
美国依据《1930年关税法》《1974年贸易法》《1988年综合贸易和竞争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1933年农业调整法》《1979年出口管理法》《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1988年出口促进法》《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与敌国贸易法》《2002年贸易法》等对货物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美国国会负责制定对外贸易方面的重要法律和政策。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包括贸易代表办公室、商务部、财政部、国土安全部和农业部等负责贸易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关税征收、货物进出口管理和对外贸易谈判等事务。近年来美国贸易管理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主要进口管理制度】
美国主要依靠关税对进口产品和数量进行管理和调节,但也对农产品等相对敏感的进口产品采用关税配额。2018年,美国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先后分四批对3600亿美元自华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加征税率7.5—25%。拜登政府全面维持了301关税,并于2024年5月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电动汽车、锂电池、钢铝、永磁体、关键矿物、船岸起重机、医疗用品等商品的关税,同时对制造业所需机械和太阳能制造设备进行关税排除。
除关税外,出于环保、国家安全、国际收支平衡等原因,国会通过《1972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1962年贸易拓展法》第232条款(国家安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国际收支平衡)等诸多国内立法,授权商务部、农业部等行政部门采取配额管理、禁止进口、收取进口附加费等方式对进口实行限制。
2021年12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将新疆生产的全部产品推定为所谓“强迫劳动”产品,并禁止进口与新疆相关的任何产品。2022年6月,国土安全部及其下属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开始执法。截至2024年7月,已审查涉及34亿美元的9100多批次货物,拒绝入境约3600批次,并将中国68个实体列入黑名单。被审查商品涵盖服装、汽车零部件、化学品、电子产品、地板和太阳能电池板等,进口来源地包括马来西亚、越南、泰国、中国、印度等。2024年7月,国土安全部还将执法高优先级行业由服装、棉花、多晶硅和西红柿扩展至铝、聚氯乙烯(PVC)和海鲜。
【主要出口管理制度】
美国以《1979年出口管理法》《武器出口管制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三部基础性法律为核心,对部分产品实行出口管制。除法律外,美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法律的授权还制定了一系列出口管制法规,作为实施细则,如:美国商务部的《出口管理条例》、美国财政部的《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美国国务院的《武器国际运输条例》等。美国商务部产业和安全局负责军民两用物项、技术和服务的出口管制,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负责确定经济制裁计划中涉及的禁运国家和禁运交易,美国国务院管辖有关军事用途的产品、服务和相关技术数据的出口。
2015年3月,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成立出口执法协调中心(ExportEnforcementCoordinationCenter,E2C2)和信息处理部门(InformationTriageUnit),以提高美国出口管制管理水平。E2C2由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和商务部官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美国执法和情报官员之间的协调,就涉嫌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有关情况交换信息。信息处理部门设在商务部,负责搜集并公开有关出口物项许可决策过程。这一多部门审查机构将协调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的独立审查,确保各部门享有全套的数据库,并以国家安全为目标,对出口许可申请作出决策。
2018年8月13日,新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经时任总统特朗普签署成为法律,将现有的美国出口管制实践纳入立法,为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规则提供永久的立法基础,同时该法案还将扩大美国出口管制法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增加了对美国的“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控制。拜登政府在出口管制方面对中国实施“小院高墙”战略,美国商务部产业和安全局在2022年10月以及2023年10月分别宣布对《出口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则或实体清单进行重要修订,修订后的管制条例有针对性地限制了中国获得先进计算芯片、制造超级计算机和制造先进半导体的能力。
【贸易救济制度】
美国的贸易救济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和进口冲击影响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反倾销措施:针对外国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出口商品的行为。如果调查发现存在倾销行为并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可能会征收反倾销税。二是反补贴措施:针对外国政府为其出口企业提供补贴的行为。如果调查证实存在补贴并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可能会征收反补贴税。2024年4月,美国商务部修改了相关规则,取消了不进行跨国补贴调查的限制,并于同期受理对东南亚四国的光伏电池的跨国补贴调查申请。三是保障措施:当进口激增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时,可以采取的临时性贸易限制措施,如提高关税或实施配额。四是301条款调查: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针对外国的不合理、不公平或歧视性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能采取报复性措施。五是232条款调查:基于《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针对进口产品是否威胁国家安全进行调查,可能导致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六是337条款调查:针对进口产品中涉及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特别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可能导致禁止相关产品进口。
由于美国贸易管理的具体规定繁多,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法等,无法在此细述,建议参阅以下网站相关内容:
(1)美国商务部网站,https://www.commerce.gov/。
(2)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www.ustr.gov/。
(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www.usitc.gov/。
(4)美国财政部网站,https://home.treasury.gov/。
(5)美国农业部网站,https://www.usda.gov/。
(6)美国国防部网站,https://www.defense.gov/。
(7)美国司法部网站,https://www.justice.gov/。
(8)美国能源部网站,https://www.energy.gov/。
(9)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网站,https://www.cbp.gov/。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美国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由数家不同的联邦机构和民间检验机构负责。联邦机构既负责检验又负责检疫,民间检验机构只负责检验不负责检疫;联邦机构只收取一定的规定费用,民间公司则收取检验费并以盈利为目的。
【进出口检疫】
美国农业部(USDA)所属动植物检疫局(APHIS)及国土安全部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其中APHIS负责制定动植物进出口检疫政策并在全美设立多个中心检疫站执行出入境动植物产品检疫查验工作;CBP执法人员负责在全美300多个口岸对进口动植物产品进行现场查验。通常,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需事先得到APHIS的进口许可,出口需出具卫生证书。进口按照美国法典和双边检疫协定或议定书执行,出口则原则上按进口国的进口检疫要求进行。有关具体规定详见https://www.aphis.usda.gov/。
【进出口检验】
美国的联邦检验机构较多,多按品种类别进行检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美国的联邦检验机构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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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主要职责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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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农业部下属) |
猪、牛、羊等红肉及禽肉检验 |
https://www.fsis.usda.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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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营销服务局(AMS,农业部下属) |
谷物的出口检验 |
https://www.ams.usda.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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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联邦独立部门) |
玩具、烟花爆竹、服装、家用电器、日用消费品的检验管理 |
https://www.cpsc.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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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税收与贸易局(TTB,财政部下属) |
烟酒的生产、标签、许可证、安全检验、税收等 |
https://www.ttb.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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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商务部下属) |
海产品的进出口管理 |
https://www.noaa.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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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 |
除FSIS、TTB、NOAA、CPSC管理以外的所有食品及药品、动物饲料、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验管理 |
https://www.fda.gov/ |
美国实施广泛的第三方检验制度,除联邦机构管理的产品外,其他众多产品均可由民间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书。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海关管理体系】
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负责管理、监管进出美国口岸的旅客、货物、运输工具等。CBP总部设边境巡逻办公室、航空与海上作业办公室、现场业务办公室、贸易办公室、行动支持办公室和企业化服务办公室。在全国设有20个区域现场业务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区域的海关事务;在328个口岸设有管理机构,负责一线监管和执法;同时在全国按照商品类别设立10个“商品专业中心”,负责对所负责商品的归类、估价、原产地等技术问题作出决定和裁定。
【海关管理主要法律制度】
作为美主要边境执法部门,CBP代表49个联邦政府部门执行近500部涉及贸易的法律和对外签署的贸易协定。按照美国法律法典化的传统,CBP主要执法依据主要包含在:一是美国法典(U.S.Code)第19卷“海关关税”,网址为:https://uscode.house.gov/browse/&edition=prelim;二是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第19卷“海关关税”,网址为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19。
就贸易管理、监管和执法领域,CBP主要执行法律有:一是《美墨加协定》(USMCA),CBP为实施USMCA专门建立了网页:https://www.cbp.gov/trade/priority-issues/trade-agreements/free-trade-agreements/USMCA;二是《2015年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执法法案》(TFTEA),具体可查阅: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4th-congress/house-bill/644/text。
针对涉中国输美商品的“强迫劳动”执法,CBP于2022年6月开始实施“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具体可查阅:https://www.cbp.gov/trade/forced-labor/UFLPA。
对于法律和政策变动,CBP会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更新发布,具体可参阅:https://www.cbp.gov/。
【进出口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编制“美国协调税则表”(HTS),表中每种商品均有对应关税税率,具体可查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hts.usitc.gov/,可查询到10位“协调制度”HS编码产品的税率。
5.2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投资主管部门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负责美外资审查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由财政部牵头,成员包括9个联邦部门,分别是财政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商务部、国防部、国务院、能源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科技政策办公室。白宫的以下部门会视情参加讨论: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经济顾问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土安全委员会。此外,还有两个无投票权的部门:劳工部、国家情报局。商务部下属的经济分析局(BEA)负责外资数据统计,并在网站上公布每个季度和年度外国投资的数量、来源国别及所投资的主要行业。
5.2.2外资法规
在联邦政府层面,美国对外国直接投资实行地点、行业中立的政策。此外,美国存在大量与投资相关的联邦、州及地方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反垄断、并购、工资和社会保
障、出口管制、环保、健康安全、农业土地限制方面的内容。外资安全审查相关法律包括:《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FINSA)、《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等。近年来,美国阿肯色、佛罗里达等十几个州出台了限制外国企业或个人购买农业用地或不动产的地方性法律。有的州据此要求中资企业的当地子公司限期出售其已持有数十年的农业用地。
5.2.3外资优惠政策
各州和地方政府往往根据当地情况出台吸引或限制投资的具体政策。具体可查看“各州商务优惠措施数据库”网站(网址:https://selectusa.stateincentives.org/?referrer=selectusa)。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在联邦层面,航空运输、通讯、能源、矿产、渔业、水电等行业对外国投资者设有一定的限制。
表5-3美国部分行业对外资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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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主要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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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
限制外国投资者在美境内开展航空运营领域的直接投资。所有美国航空运营商必须处于美国公民的实际控制之下,非美国公民不得在美航空运营商中拥有超过25%的投票权,且该运营商董事长、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美国公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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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禁止外国经营或控制的公司获得从事通讯传输的许可,同时严格限制外国企业在通讯领域(电话、电报、电台、电视)投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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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 |
只有美国公司或国内公司的合伙公司才能在可通航的河流从事水电开发,但不禁止外国控制的美国国内公司从事此类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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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 |
不允许外国公司或外国控制的公司拥有使用或生产原子能的设施。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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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和内河航运 |
只限美国公司从事沿海和内河航运。在美国境内的航运船只必须是美国制造、在美国注册并由美国公司所有。 |
1详见美国法典49U.S.C.§40102(a)(15)以及49U.S.C.§40103(a)(2)。
2详见美国法典47U.S.C.310。
3详见美国法典42U.S.C.23DivisionASubchapte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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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
对外国投资进入美国各具体的基础设施领域实行对等原则。 |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投资管理】
外国直接投资事宜适用所有设立本土公司的法律、法规,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办理。外国投资除敏感行业外一般无需审批,按照一定的程序直接到所在地区的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是州和地方的经济发展主管部门)申报。美国自上世纪50年代起,逐步建立起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由美国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组成的跨部门外国投资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查。根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FINSA)、《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如果CFIUS认为某项涉外并购交易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有权对该并购主动进行审查,审查后可能作出不得投资的决定。
【投资监管类别】
美国与外资收购有关的监管主要分三类:第一,国家对所有收购活动的监管,主要由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这两个反垄断机构进行,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第二,国家对收购上市公司的监管,由美国证券委员会(SEC)进行,目的是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三,对外资收购美国公司的监管,主要由CFIUS进行,仅对并购项目是否会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影响或威胁进行审查。其中前两类针对所有公司,第三类只针对外国公司。另外,一些重点行业如银行业也有专门涉及并购的立法。
一般而言,外国自然人在美国设立企业,只要符合注册地及经营地的法律即可,没有相关特别规定。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主要由CFIUS负责,审查范围明确限制在国家安全风险领域,侧重评估外国收购方公司背景、被收购美企业资产和客户性质以及交易本身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的影响等。审查过程不考虑国家经济风险等经济因素。由于美相关法律对“国家安全”未给出明确定义,CFIUS在审批过程中具有一定裁量权。
根据CFIUS的2024年度报告,2021—2023年,中国投资者共有115项交易进入CFIUS正式审查,占比13.5%,紧随其后的是新加坡(72项)和加拿大(69项)。
一般来说,外国投资者的最佳选择是主动将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影响的交易申报给CFIUS。CFIUS成员部门也可主动对交易进行审查。CFIUS在收到申报后30天内对项目进行审查。如CFIUS认为该项目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或需要调查、了解更多信息,则进入为期45天的调查,决定是否批准交易。CFIUS可视情将部分交易向总统递交调查报告,总统在接到报告后15天内做出是否阻止交易的最终决定。
【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
2017年年初,两党参议员引入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并于2018年8月13日由时任总统特朗普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扩大了CFIUS的管辖范围,并允许委员会监督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一系列交易。根据新法案,CFIUS的监督扩大到包括军事设施附近的外国投资、关键技术和基础设施部门的小额投资(非控制性投资)以及向外国实体转让两用技术。该法引入“特别关注国家”概念,并将中国认定为“特别关注国家”之一。“特别关注国家”对关键技术的收购也将受到CFIUS的监督。FIRRMA扩大了CFIUS审查的交易范围,其中包括某些非被动、非控制性投资,以及通过合资企业等安排进行的技术转让,在敏感军事设施附近的房地产采购以及旨在规避CFIUS审查的交易等。FIRRMA授权CFIUS改进其程序,以确保该流程的针对性、高效性和有效性。此外,根据外国同美国的战略关系性质,FIRRMA可以允许CFIUS酌情豁免涉及某国的某些交易。同时,FIRRMA允许美方同盟友和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在国家安全的目的之下分享信息。
2019年9月,FIRRMA法案细则出台并于2020年2月生效。细则将CFIUS的管辖范围扩展至外国投资者未获控制权的特定涵盖投资,对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个人敏感数据进行了定义,同时对不动产交易规定了细则。其中,CFIUS澄清了敏感个人数据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含义,引入了白名单制度,对在交易之时及之后的三年内符合“例外投资者”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进行的非控制性投资不再进行审查,并向所有交易开放声明程序。当外国政府因“被涵盖交易”直接或间接获得了“重大利益”时,即当外国人在相关美国企业(指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敏感个人数据的敏感美国企业)中直接或间接持有25%的投票权,且外国政府在该外国人处直接或间接持有49%或以上的投票权时,须向CFIUS进行申报,其中外国政府并不要求是该外国人的所在国政府。
2022年9月15日,拜登总统签署14083号行政令,要求加强审查威胁国家安全的交易,详细说明并扩展了CFIUS在审查交易是否存在国家安全风险时酌情考虑的现有因素清单,并描述了关键领域的潜在国家安全影响。
2024年4月,CFIUS出台规则:一是扩大CFIUS可以要求交易方及其他人员就未向CFIUS申报的交易提交的信息类型;二是扩大因重大虚假陈述和遗漏而被处以民事罚款的情形;三是大幅提高违反CFIUS法规以及相关协议、命令和条件时所处民事罚款上限,由25万美元升至500万美元;四是扩大CFIUS使用传票的权力。
2024年11月,CFIUS出台最终规则,明确40多处军事设施附近1英里涉及不动产的外资交易需予以审查,明确19处军事设施附近100英里涉及不动产的外资交易需予以审查,相关军事设施分布于30个州。所谓“不动产交易”涉及买卖、租赁不动产等,赴美投资企业在投资前需查询上述军事设施地点,确认投资项目是否属于审查区域。
【近年中资企业在美并购受阻部分案例】
(1)2011年,华为技术公司拟收购美国三叶公司(3Leaf)的部分技术资产和专利。CFIUS在对交易进行审查后,建议华为撤回审查申请。迫于压力,华为最终主动撤销并购交易。
(2)2012年,三一集团通过在美国关联企业Ralls公司完成了对美国俄勒冈州4座风电场项目的收购。当年5月,CFIUS获悉该交易,以风电场毗邻军事基地为由介入调查。9月,时任奥巴马总统颁布行政命令,禁止该交易,要求Ralls公司撤资。随后,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2014年7月美国地方法院判决三一集团胜诉。
(3)2015年,中国国有半导体企业清华紫光以230亿美元收购芯片制造商美光的计划夭折。
(4)2016年2月,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的飞兆半导体公司因担心CFIUS出于国家安全考虑阻止该交易,拒绝了中国华润和华创投资发出的26亿美元的收购邀约,而选择接受了另一家报价低于中国公司数亿美元的收购邀约。
(5)2016年,CFIUS以“预想不到的担忧”为由,封杀了荷兰飞利浦集团将旗下照明业务部门(位于加州)以33亿美元出售给中国买家的交易。
(6)2018年1月3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蚂蚁金服和美国汇款公司速汇金共同宣布,因未能获得美国监管部门的批准,相关并购事宜正式终止。为了消除CFIUS对“国家安全”的顾虑,蚂蚁金服先后3次提交资料,据理力争,但始终未获放行。蚂蚁金服向速汇金支付3000万美元解约金。《华尔街日报》评论该事件标志着中企在美并购热潮的中止。
(7)2018年9月,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美国信息服务公司StayNTouch100%收购。在收购完成18个月之后,美国总统于2020年3月发出总统令,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此项交易,并要求中长石基完全转让StayNTouch股份。鉴于StayNTouch为酒店提供的管理系统可以帮助跟踪预订情况和记录客房库存,意味着该公司可能会处理大量敏感的个人数据以及与旅行相关的位置信息。对该交易的国家安全顾虑很可能基于对包括美国公民的身份、位置数据、行程安排、联系方式等敏感个人数据的掌握。
(8)2021年6月,MagnachipSemiconductorCorp.(MX)收到来自美国财政部的一封信,信中称财政部某委员会发现中国私募股权公司智路资本有限公司(WiseRoadCapitalLtd.)拟收购该公司的交易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风险,被要求暂停收购。
(9)2024年4月24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21世纪以实力促进和平法案》,该法案包括强制字节跳动在270天内剥离旗下应用TikTok美国业务,否则TikTok将面临美国禁令。2024年5月,TikTok和字节跳动针对该法案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美国联邦政府,称该法案违反美国宪法,包括侵犯了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保护权。目前该案处于审理中。
当然,并非所有经审查的中资并购交易均被否决。如:2022年2月CFIUS批准了中国投资者对美国小型休闲车制造商IconAircraft公司(以下简称Icon)的投资。
该案例简况如下:Icon于2006年在加州创立,产品是“A5”碳纤维飞机,具有可折叠机翼,能够在陆地和水上起降,设计用途是娱乐休闲。2015年,中方上海浦东科技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技”)对Icon进行投资,其后几年持股增至47%。Icon的美国股东担心浦东科技关闭Icon在美业务并将其技术转移至中国,因而通知CFIUS,表示A5飞机可改装军用。Icon予以回应,指出飞机由现成的商用产品组装而成,完全不适合军用,同时表示浦东科技的投资使公司免于倒闭,并指责美国股东的做法是对CFIUS审查机制的不当使用。在对交易进行审查后,CFIUS认为此项投资没有国家安全风险,在无需采取缓解措施的情况下批准了交易。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针对外资开展BOT项目出台专门规定。一般情况下,对涉及军事、保密、国家安全等工程,外国承包商较难进入。同时,由于美国业主普遍愿意和美国公司打交道,信任在美国有经营经验、业绩和一定声望的公司。因此,在美国开展工程承包等基础设施合作,一般需要注册为当地公司,具体形式可以是独资、合资、合作等。
美国PPP潜力巨大,但总体发展落后于欧洲。为了促进PPP的使用和吸引私人投资,联邦政府制定了多项计划。1998年通过《交通基础设施金融和创新法案》(TIFIA)向地方政府提供低成本的直接贷款和信贷额度,重点是为地区或国家利益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允许私人实体以与州和地方政府相当的利率借款,用于高速公路和货运项目。2014年通过《水基础设施融资和创新法案》(WIFIA),旨在为符合条件的水和废水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提高项目可行性。美国各州对PPP的态度和理解不尽相同,得克萨斯、佛罗里达、弗吉尼亚等州已从早前的私有化浪潮转向PPP,领跑全美。目前,在美国开展建筑承包工程项目的外国公司主要有瑞典Skanska公司、德国Hochtief公司等欧洲企业。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美国的税收体系较为复杂,税收管辖权分属联邦政府、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及各县市。公司的税务负担与其从事经营并取得收入所在具体管辖区的税收制度有关。
美国联邦政府最近一次大规模税制改革为2017年的特朗普政府税改,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将企业所得税调整为21%的单一税率;小幅下调个人所得税税率;对企业符合条件的境外股息收入免税,同时制定反避税政策减少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和知识产权等。
2022年8月,拜登总统签署《通胀削减法》,其中包括涉及企业的税收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有:对年度利润超过10亿美元的大企业征收15%的最低企业所得税,对股票回购征收1%的消费税,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项目设置相关税收优惠措施等。
美国税收征管机构为美国国税局、海关及州与地方税务机构。美国国税局负责联邦税的征收,海关负责关税的征收,州与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州与地方税的征收。联邦以及州和地方税务机构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1)企业在当地应缴纳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美国联邦税法规定,美国税收居民,包括企业和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纳所得税。就企业而言,全球收入包括由该企业设立于美国境外的分公司所取得的收入,无论该分公司是否向其美国总公司分配利润。为避免双重征税,对于美国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缴纳的税款可以进行税收抵免。
【公司所得税(CorporateIncomeTax)】
2017年税改前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制度。作为2017年税改的最重要部分,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现为21%的统一比例税率,适用2017年12月31日后所产生的应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IncomeTax)】
2017年税改法案保留了之前联邦个人所得税七级超额累进的形式,但下调了税率,级距也做了调整。从2018—2025年,七级税率变为10%、12%、22%、24%、32%、35%和37%。
(2)其他主要税赋种类和税率
【销售与使用税(SalesandUseTax)】
目前,全美国共有45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设置了销售税。各州对销售与使用税规定的税率从4%到9%不等。销售税是对零售有形动产和提供某些服务所征收的一种税。使用税是对销售税的一种补充,通常针对纳税人在所在州以外购买应税项目并带入所在州使用、贮存或消费的行为征收。通常一项应税交易或者被征收销售税,或者被征收使用税。一些州允许本州税收居民就相关应税项目在其他州已缴纳的销售税用于抵免其应在本州缴纳的使用税。应税货物或服务的购买方需要支付销售税,除非其可以向卖方提供购买行为免税的证明。大部分州不针对无形资产征收销售税。以加州为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加州销售与使用税的标准税率为7.25%,且各区域在一定条件下会在7.25%的基础上额外加收0%至2.5%的税负。
【财产税(PropertyTax)】
美国大部分州和市对于在特定日期位于本地区内的动产和不动产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的应纳财产税额等于应税财产的市场价值乘以核定折耗率乘以适用税率。大部分地区都规定了对应税财产价值的定期重估制度。应税财产适用的核定折耗率和税率依所在地区及财产类型的不同而不同。除部分州以外,大部分州下属各地区立法机构均可以自行规定本地区内应税财产所适用的核定折旧率和税率。
【消费税(ExciseDuty)】
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对某些货物(如运输用气、柴油等)和行为(如乘坐飞机、生产特定货物和室内日光浴服务等)征收消费税。不同应税货物或行为适用不同的消费税计算方法。例如,室内日光浴服务的应纳消费税为服务费的10%,销售自美国开采的煤的应纳消费税为每吨1.1美元或销售收入的4.4%,以二者较低计。
【印花税(StampDuty)】
美国联邦税法没有关于印花税的规定。但许多州和地方政府对不动产转让交易和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行为征收印花税。
(3)其他税种
除上述介绍的税种外,州政府在一定条件下还对税收居民企业征收特许权税和资本税等。纳税人已纳地方税费可以在联邦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有关赴美投资更加详细和具体的税收规定,可登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阅《中国居民赴美国投资税收指南》。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1671176/n1671206/c2069914/5116156/files/480d4997e45449678d247ae12798fa50.pdf。
美国相关法规官方查询入口:https://home.treasury.gov/和https://www.irs.gov/。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经济特区法规
在美国设立对外贸易区(ForeignTradeZone),需符合以下条件:
(1)区内允许开展商品组装、展示、清洁、生产、混合、加工、重贴标签、重新包装、维修、储存、测试、销毁等业务;
(2)如在区内生产、加工等活动导致货物海关税则归类(tariffclassification)发生变化或内销资格发生变化,须经对外贸易区委员会批准;
(3)区内禁止零售贸易,禁止人员生活起居;
(4)对外贸易区原则上应当位于美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入境口岸60英里或90分钟车程的距离范围内;
(5)申请设立“分区”的企业应进行成本收益核算,说明单独设区的理由。
有意申请入驻对外贸易区的企业,可通过网址https://www.trade.gov/about-ftzs了解更多信息。
5.4.2经济特区介绍
美对外贸易区设立的法律依据是1934年《对外贸易区法案》及其修正案(FTZActof1934,asamended19U.S.C.81a-81u),外贸区法规(FTZBoardregulations,15CFRPart400)和海关法规(Customsregulations,19CFRPart146)。
美商务部国际贸易署(ITA)是主管对外贸易区的联邦政府部门。设立对外贸易区需要得到ITA批准,同时还需得到美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批准。对外贸易区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同时受美国联邦、州、地方政府的三重管辖。
美对外贸易区分为:
一是“主区”(general-purposezones),主要位于港口或工业园区附近。
二是“分区(或特殊用途区)”(subzones/special-purposezones),当一家企业无法在现有“主区”开展特定经营活动时,经美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主区之外新设“分区”。由于对外贸易区关注公共利益,因此申请设立“分区”时,企业需说明会给当地带来哪些公共利益。
5.4.3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
美各州对外贸易区分布情况,可登录ITA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ofis.trade.gov/Zones。
美全国对外贸易区协会网址为:https://www.naftz.org/。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动法核心内容
美国对于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主要由联邦(Federal)法规范和州(State)法规范两个层面组成;此外,某些县(County)、市(City)可能还有一些地方规章。一般来说,雇主需要同时遵守对其适用的联邦法和州法,对于联邦法和州法有重叠的领域,则应按照对雇员更为有利的标准执行。
美国的劳动关系法律规范包括了由不同的行政机构负责实施的若干单项立法。在联邦层面,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主要立法包括:
(1)《国家劳资关系法案》(NationalLaborRelationsAct)。该法案于1935年通过,旨在保护雇员和雇主的权利、鼓励集体谈判以改变雇主和雇员之间不平等的谈判地位、禁止在劳工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伤害雇员、公司和美国经济的行业实践。
(2)《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TitleVIIoftheCivilRightsActof1964)。该法案旨在禁止雇主因为雇员的性别、种族、肤色、国籍、宗教而歧视雇员。
(3)《1967年反劳动者年龄歧视法案》(AgeDiscriminationinEmploymentActof1967)。该法案保护40岁及以上的某些雇员免于受到年龄歧视。
(4)《美国残疾人法案》(AmericanswithDisabilitiesActof1990)。该法案是一项民权法,禁止歧视残疾人,确保残疾人拥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和机会;其中,该法案第一部分即规定了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5)《家庭与医疗休假法案》(FamilyandMedicalLeaveAct)。该法律使符合条件的某些雇员有权在发生特定事由时享受有工作保障的无薪假期,并在休假期间继续享受团体健康保险。
(6)《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LaborStandardsAct)。该法律规定了雇员的最低工资、加班工资、记录保管和青年就业标准。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工人有权获得每小时不低于25美元的最低工资,且在每周工作40小时后,就超出部分有权享受不低于正常工资1.5倍的加班费。如第1小节所述,许多州都有为雇员提供更优保护的州法,在该等情况下应以州法的规定为准。
(7)《军人就业及再就业权利法案》(UniformedServicesEmploymentandReemploymentRightsActof1994)。该法律适用于所有雇主,旨在确保为国家服务的人能够保留其平民就业和福利。该法案也为残疾退伍军人提供保护。
(8)《同酬法案》(EqualPayAct)。该法案主要禁止雇主作出基于性别的工资歧视。
(9)《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mployeeRetirementIncomeSecurityAct)。该法案为私营企业参与退休和健康计划、福利实现和资金投入等设定最低标准;要求雇主向(雇员)参与者提供计划信息;为管理和控制计划资产的人设定信托责任;需要雇主为计划参与者建立申诉程序;如果雇主终止福利计划,则需通过联邦特许的养老金福利担保公司(PBGC)保证支付某些福利。
(10)《综合预算协调法案》(ConsolidatedOmnibusBudgetReconciliationAct)。该法案规定,失去某些健康福利的工人及其家人有权选择在有限的时间内继续享受团体健康福利。
(11)《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ealthInsurancePortabilityandAccountabilityAct)。该法案规定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行业维护的个人身份信息应该如何防止欺诈和盗窃,并解决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限制性。
(12)《1970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ctof1970)。该法案旨在确保雇主为雇员提供一个没有公认危害的环境。
(13)《移民改革及控制法案》(ImmigrationReformandControlActof1986)。该法案旨在控制和阻止非法移民,包括禁止故意雇佣或招聘非法移民。
(14)《劳资报告与公告法案》(LaborManagementReportingandDisclosureActof1959)。该法案主要规定劳务组织和雇主对某些金融交易和行政惯例的报告和披露,防止劳工组织对托管行为的滥用,提供有关劳工组织官员选举的标准等。
根据雇主雇佣的雇员人数,以上法律的具体适用范围可能有所不同。例如,《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仅适用于雇员人数不少于15人的雇主;而《家庭与医疗休假法》仅适用于雇员人数不少于50人的雇主。某些雇主可能由于雇员人数未达到上述标准而不受相应联邦法的规制,但不排除相关州法有可能对该类雇主作出进一步规范。
在美国,负责监督实施劳动关系法律的主要机构是美国劳工部(DepartmentofLabor,DOL)。此外,其他相关机构也基于相关法律规范的授权参与到劳动关系的管理中,包括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以及联邦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署等。另外,美国联邦政府还设立了调解和解委员会,以调解和解方式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
在美国,没有法律要求雇主一定要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可以通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口头交流、实际行为、与雇佣相关的文件(例如经签署的聘用信等)来证明。例如,在许多州,雇主作出的诸如“你只要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一直在这里工作”的表述就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某些州也会承认默认的雇佣关系,即雇主已经与雇员之间有惯常的服务关系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对于专业性较高的岗位,雇主会在聘用信中写明聘用该雇员的条件、雇员的工作内容和薪酬等基本条款,以降低将来发生雇佣纠纷的风险。
美国推行“自由雇佣”(at-willemployment)原则。除蒙大拿州之外,其他州法律均默认是自由雇佣关系,即雇主可以随时以任何合法原因或无原因解雇雇员,同理,雇员也可以随时以任何原因或无原因辞职。自由雇佣也意味着雇主可以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改变雇佣关系的相关条件,如工资等。雇主和雇员之间也通常以书面劳动合同来排除自由雇佣原则的适用。另外,在工会的集体谈判协议中也通常规定雇主解雇被代表的雇员时必须给出原因。
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适用“自由雇佣”原则的劳动关系,也并不表示雇主在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关系时可以不受任何法律制约。某州法院对于“自由雇佣”原则制定了一些限制。不仅如此,雇主在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关系时也仍需遵循平等、反歧视等相关原则。
【最高工作时间】
在联邦法层面,对于成年人而言,《公平劳动标准法》仅规定了某些雇员对每周超过40小时的工作部分应享受不低于1.5倍工资的加班工资。但是,美国劳工部对于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是否将某些等待时间(waitingtime)和待命时间(on-calltime)等计入工作时间则有更为详尽的规定。例如,如果雇主要求雇员在某个班次(shift)时的工作时间少于24小时,则该雇员在该班次期间被允许在不忙时休息或从事其他个人活动的时间也应算作该雇员的工时。如果雇主要求雇员在某个班次时工作时间为不间断的24小时或多于24小时,则该雇员在轮班期间的休息时间是否计入工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如果雇员工时过长以至于影响到雇员的健康,则可能触发《1970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下关于雇主应向雇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要求。
对14和15岁的未成年人,《公平劳动标准法》有如下工时规定:
——上学期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或每周不超过18小时;
——非上学期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超过40小时;以及
——从每年6月1日至劳动节期间,每天只能在早上7点到晚上9点之间工作;其余时候每天只能在早上7点到晚上7点之间工作。
在州法层面,也有类似《公平劳动标准法》关于未成年人工作时长的规定。
【雇员福利】
在美国,雇员福利分为两种:一种为法定雇主必须提供的福利;另一种是雇主自愿为雇员提供的福利。法定福利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税、医疗保险税和联邦保险缴费法案(FICA)税
FICA是用于资助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的联邦工资(就业)税。雇主需从雇员工资中扣缴以下税款:(a)按雇员工资的6.2%扣缴社会保障税,但全年累计扣缴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社会保障基金工资基准额;(b)按照雇员工资的1.45%扣缴医疗保险税;(c)如果雇员的年薪超过20万美元,就超过某一标准的部分加缴0.9%的医疗保险税。此外,雇主还必须等额匹配缴纳:(a)相当于雇员工资的6.2%的社会保障税,全年累计匹配缴纳金额不超过工资基准额;以及(b)相当于雇员工资的1.45%的医疗保险税。但雇主不必匹配缴纳额外的0.9%医疗保险税。
(2)养老保险
在美国,雇员的养老保险主要包括:(a)联邦退休金制度;(b)企业年金计划;以及(c)个人退休金计划。其中除了联邦退休金是法定强制义务以外,其他的年金/退休金计划都是企业和个人自愿提供或参加的计划。联邦退休金制度最主要的内容是社会保障税,由企业根据雇员的工资代扣代缴,待雇员退休后,按照实际缴纳年限和退休年龄由社保基金按月支付退休金。
(3)失业保险
《联邦失业税法案》规定满足某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赔偿,赔偿金由州一级政府连同联邦政府共同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为此,美国劳工部设立了一系列联邦—州失业保险项目。在大多数州,失业保险基金完全基于对雇主征收的税收构成,但是阿拉斯加州、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要求雇员也必须贡献一定的数额。各个雇主的失业保险税率并不相同,它通常取决于雇主解雇雇员的历史记录,解雇率高,税率也高,这被称为“经历定率”法。失业人员可获得的失业保险、福利金和时间长短的资格由确定失业保险索赔的州法律确定。
(4)工伤赔偿保险
工伤赔偿保险是为因工作直接受到伤害或生病的雇员提供现金福利和/或医疗保险的保险。基本上各个州都有自己的工伤赔偿保险的规定,并强制雇主缴纳该保险。在联邦层面,美国劳工部工伤赔偿项目办公室(OWCP)负责管理实施联邦雇员的工伤赔偿相关事务。
(5)健康保险
《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要求规模在50人及以上的雇主为其雇员购买平价医疗保险。该法案还要求州政府必须为小型雇主设立“网上健康保险交易平台”。同时,《综合预算协调法案》(ConsolidatedOmnibusBudgetReconciliationAct)、《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mployeeRetirementIncomeSecurityAct)、《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ealthInsurancePortabilityandAccountabilityAct)等法案针对集体保险也有不同的规定。
(6)家庭与医疗休假
《家庭与医疗休假法》规定规模在50人及以上的私营雇主、所有公共机构、所有公立和私立小学和中学为满足某些条件的雇员提供每年最多12周的有工作保障的无薪事假或病假;雇员在休假期间仍可享受集体健康保险,休假结束可返回雇主处继续从事原有条件不变的工作,不会被解聘。可享受家庭与医疗休假的一般理由包括产育和照顾新生儿、领养或寄养孩子、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出现紧急情况等。
某些州可能还会有其他强制性要求,例如让雇主提供短时间的残疾假等。另外,某些地方政府正在为雇主必须为工作一定年限的雇员提供一定数量的带薪年假而加紧立法工作。
【平等、反歧视的劳动关系】
在联邦法层面,有许多法律从不同的方面对平等就业机会及劳动关系中的反歧视进行了规范:《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保护雇员和求职者免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和国籍的就业歧视;《1978年反怀孕歧视法》禁止雇主对女性求职者或雇员进行基于怀孕、哺育或与怀孕、哺育相关的健康状况的歧视,《家庭与医疗休假法》也对该方面做了禁止性规定;《同酬法案》保护女性雇员在工资或福利方面免受性别歧视;《1967年反劳动者年龄歧视法》保护40岁或以上的人免受基于年龄的就业歧视;《1973年康复法》第501和第503条保护雇员和求职者免受基于残疾的就业歧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规定规模超过15人的雇主不得基于雇员或求职者的残疾状况进行歧视;《2008年基因信息反歧视法案》禁止雇主使用个人的基因信息作为招聘、解雇的决策手段。
在美国,与上述法律相关的一个重要话题则是在面试求职者时,雇主对涉及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性取向、国籍、年龄、怀孕、基因、残疾等方面的敏感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不能随意提问(例如,你周末能不能工作;你在家说什么语言;你是否曾经申请过工伤赔偿等)。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网站提供了一个“不能问的问题”清单供参考。
【对工作环境安全的要求】
《1970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没有公认的安全和健康危害的工作场所。该法案授权成立了职业安全和健康委员会(OSHA)以制定和执行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标准。雇员有权利向OSHA提交保密投诉以检查他们的工作场所;获取信息和培训以了解工作环境的危险物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审阅他们的工作场所中已经发生的工伤记录;监测发现和测量工作场所的危险物质;如果因为上述行为而受到雇主歧视或报复,雇员有权向OSHA提起申诉以保护自己权利。
【对雇员隐私的保护】
美国联邦法律没有专门针对私人雇主对雇员在工作场所的信息保护,但是法律从某些特定方面规定了与雇员隐私权相关的部分。例如,《联邦隐私法》限制雇主获取联邦雇员的信息;《联邦窃听法/电子通信隐私法》禁止故意拦截或披露任何私人通信等。
【对雇员的禁止性条款——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和禁止招揽协议】
在美国,与雇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和禁止招揽协议是比较常见的,每个州对于这类协议中条款的有效性有不同规定。例如,纽约州规定保密协议只有在有合理有效期和地理适用范围时才是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也以“合理性”为前提,而合理性通常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纽约州法院对这一类协议的有效性一般持消极态度;纽约州法院对禁止招揽协议的态度稍微友好一些,但其有效性仍需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
【雇员的合法工作身份】
一方面,在平等、反歧视的就业原则下,在对雇员发出聘用通知前询问雇员的移民状态和工作身份问题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基于国籍的歧视。另一方面,《移民改革及控制法案》禁止雇主故意招聘非法移民工作。对于合法信用的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要求雇主为该等雇员提供工作身份申请。
【工会制度】
美国的集体谈判制度是通过建立工会并选举雇员代表与雇主进行谈判而实现的。该制度起源于19世纪美国的蓝领阶层集结起来要求雇主提高工资或者提供一定条件的工作福利等系列诉讼活动和罢工;到20世纪初,美国社会开始探讨在联邦立法层面对工人的集体谈判制度进行规定。如今,美国有三类集体谈判制度:铁路和航空行业集体谈判制度、私营企业集体谈判制度、公共/政府行业集体谈判制度。
在私营企业集体谈判制度方面,1935年,美国国会颁布了《国家劳资关系法案》,为除铁路和航空运输业以外的私营企业的雇员提供集体谈判制度,并禁止五类“不平等做法”(unfairlaborpractices):(1)干涉雇员集会活动;(2)雇主控制劳工组织;(3)因雇员参加工会活动而歧视该雇员;(4)因雇员举报不平等做法而报复雇员;(5)拒绝与雇员进行谈判。截至2013年,大约有7%的私营企业雇员的劳动关系由集体谈判协议规制,主要涉及行业包括交通、通信、食品加工、医疗、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娱乐业、酒店管理业等,例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就存在国家级和州一级的工会组织,以代表不同地区工作的雇员的利益。
【解除劳动关系】
美国的默认雇佣原则为“自由雇佣”,但某些州法院对于这一原则制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其中最常见的例外情况为“违反公共利益”,例如,雇主不可在雇员申请工伤赔偿,或举报雇主违法行为,或拒绝帮雇主进行违法行为后解除劳动关系。另外,有11个州的法律将“善意和正当理由”作为解雇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雇员可以以雇主没有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为由起诉雇主。此外,在虽未与雇员签署雇佣合同但因口头约定或重复性行为导致雇佣合同实际已经建立的情况下,雇主也不得随意解雇雇员。另外,因为雇员怀孕、病假、残疾等因素终止劳动关系也是违法的。如果雇主因为工作环境的要求而终止与上述雇员的劳动关系,雇主必须采取额外措施以保证解雇行为与该雇员怀孕、生病、残疾没有直接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赔偿金或解约金通常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单独谈判的结果,联邦法律对这一福利没有硬性要求。某些州要求在某些特定条件下雇主需要支付解约金,一些雇佣合同中也规定雇主支付解约金。
【雇员(Employee)与独立合同工(IndependentContractor)的区别】
在美国,除了雇佣关系外,还有一种服务关系的建立是通过雇佣独立合同工进行的。独立合同工一般会为多个雇主服务且对工作时间和工作过程等有自主决定权。不同于雇员,独立合同工不受工会制度、反歧视等方面的法律保护,作为自由职业者单独纳税,而无需雇主扣缴税款。
在判定一个受聘用方是雇员还是独立合同工时,雇主是否拥有“控制”受聘用方工作细节的权利是重要因素。其他被考量的因素包括:聘用方和受聘用方对于其是否属于雇主与雇佣关系是否有共识;受聘用人员从事的服务是否为特定职业或业务;所提供的服务是否为聘用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等。此外,加州最高法院提出,没有哪一种因素是起决定作用的,在具体案件中要综合考量。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用来合法工作的较常见工作许可包括:
【绿卡】
持有绿卡的美国永久居民,在移民法上仍是外国人,因为他们持有外国护照。绿卡持有人可以做任何能胜任的工作。但是美国有一些工种,尤其是联邦政府的工作职位,必须是美国公民才可以申请。
【工作身份或工作签证】
这类工作许可包括的范围也非常广。被批准的外国人只能为批准书上列出的雇主工作,不能为其他人工作。如果雇主给予的工作关系结束,这种工作许可便失效。不管批准书上的有效期如何,这类工作许可有效期长短不一,可以延期,但有最长期限限制。如果快到法定的最长期限,这种工作许可就不能再延期。这种工作身份/签证包括H-1B,H-2A,H-2B,I,E-1,E-2,J-1,L-1A,L-1B,O-1,O-2,P-1,P-2,Q-1和R类签证。
【工作许可】
EmploymentAuthorization(又称EAD)或WorkPermit。这种工作许可基本上和上述绿卡的工作授权一样,可以做任何能胜任的工作,而不受雇主、职位或地域的限制。和绿卡不同的是,这种工作许可有有效期的限制,持有人必须在工作许可到期前申请延期。法律也规定,移民局必须在收件后90天内完成审理。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申请90天后,还没收到审理结果,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移民局申请一张临时工作许可。申请临时工作许可时,需要填写新的申请表格,如果出示移民局发的收据,不需要另交申请费。这种工作许可由移民局发放。可以申请或得到这种工作许可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人:
(1)能够递交或者已经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外国人。
(2)递交难民或政治庇护申请的“合格”外国人。
(3)申请校外实习的外国学生。
(4)J-1交换学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及J-2签证持有人。
(5)L-1A或者L-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6)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
(7)某些外国政府官员的配偶或未婚子女(持A签证的配偶或未婚子女)。
(8)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K-1)签证和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K-3)。
除上述几类常见的申请人外,还有很多外国人可以申请这种工作许可。例如,美国政府接纳的难民;美国政府给予临时保护身份(TPS)的外国人,这些人多半来自南美或非洲的一些国家;持(G签证G-1,G-3或G-4)的国际组织的代表或雇员;北约组织成员的家属(NATO-1到NATO-7);持E-1/E-2签证的配偶;U和V签证持有者;在递解出境程序中,被暂缓递解出境的外国人,以及同意自愿离境的外国人。
【特殊工作许可】
即CurricularPracticalTraining(CPT)。这种工作许可,只能由外国学生用于与所学课程有关的训练,包括校外实习、联合培训或边工作边学习的项目等。这种工作许可不需要取得移民局的批准,可由所在学校审批。注册一整学年的全日制外国学生可以申请CPT,但使用CPT工作不能超过12个月。
总之,在美国没有一个通用的工作许可。能不能得到工作许可和工作许可的类型,依照持有人在美国的身份而定。有些工作许可可以让持有人在公共劳务市场上找工作,有些工作许可则只能在指定雇主处工作。不论哪种工作许可,持有人必须在拿到批准件之后才能开始工作,并应注意工作许可上的有效日期,及时申请延期,以避免因工作许可过期而中断工作。
5.6外国企业在美国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美国实行多元化的土地所有制,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8%,主要分布在东部;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占32%,主要分布在西部;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占10%。土地以私有制为主,国有土地只占其中一小部分。在联邦政府拥有的308.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国家土地管理局控制60%,国家森林局控制24%,国防部、垦荒局、国家公园局等控制16%。美国土地资产占政府总财富的11.5%,占个人财富总额的12%,占工商业全部财富的18%。国民财富中有一半以上是房地产,而房地产价值中75%是土地。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土地占有权分为地下权(包括地下资源开采权)、地面权和地上空间权(包括建筑物的容积率以及在容积率范围内空间设定的通过权),这三部分权益可以分别转让。联邦政府所有土地主要包括联邦政府机关及派驻各州、县、市机构的土地和军事用地等。州、县、市政府也各自拥有自己的土地。联邦政府主要负责管理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及其上的矿产、森林、水、海岸线3英里以外的海洋资源等;州政府主要负责管理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及其上的矿产、水和森林等,沿海各州还管理3英里以内的海洋资源;私人土地则由土地所有者自主经营管理。
美国法律保护私有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联邦、州、县、市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上各自独立,不存在任意占用或平调,确实需要时要依法通过买卖、租赁等有偿方式取得。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美国联邦政府土地管理局所持有的土地不出售给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美国半数以上州的土地法都限制外国人拥有美国政府和农业土地,但限制程度不同。但是外国人可以购买美国私人拥有的土地,手续比较简单。在买卖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后,只需向政府缴足税金,进行注册登记即可。土地税作为财产税的一部分,也是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在不动产方面,美国联邦政府限制外国人对联邦不动产有直接所有权,但许多州对外国人购买不动产都没有限制或要求履行报告的制度。
外资参与农业或林业投资合作,可依照美国相关法律进行。在获得农业耕地或林业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方面,可参照土地法相关规定执行。
美国土地买卖相关法规多由各州地方政府制定,在联邦层面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合理住房的法律和规章制度。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网址:https://www.hud.gov/。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美国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
美国对证券市场管理的法规主要有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等。
在管理体制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全国统一管理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管理机构。同时,成立“联邦交易所”和“全国证券交易协会”,分别对证券交易所和场外证券业进行管理。
【外国企业参与美国证券投资交易的规定】
(1)外国公司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筹资。
(2)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需要遵守美国证券法律法规,包括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外国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提交相关财务报告等。
(3)外国公司需要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登记,并遵守SEC的相关规定。SEC负责监管外国公司在美国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
(4)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需要符合相应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等)的上市要求和规则。
(5)美国对外国公司采取国民待遇,在市场准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与美国本土公司基本一致。
(6)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对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提出了更高的信息披露和审计要求,特别是针对中国公司。
(7)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美国证券市场,持有美国公司股票无需公民身份。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EPA)】
美国环境保护署是美国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EPA成立于1970年7月,总部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其任务是为人类提供更清洁和健康的自然环境,制定战略计划、年度报告和政策方针。EPA局长由总统任命。
EPA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减排目标;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EPA网址:https://www.epa.gov/。
中资企业到美国投资,如有问题,可根据EPA网上提供的问题单,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其他机构】
联邦政府中一些其他机构也通过行使职权间接保护环境,这些行政机构所在的部门在环境管理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其网站上查询。
(1)内政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土地管理局、渔业和野生动物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网址:https://www.doi.gov/。
(2)农业部及其所属林业局,网址:https://www.usda.gov/。
(3)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局和矿业安全与健康局,网址:https://www.dol.gov/。
(4)商务部及其所属国家海洋与大气局,网址:https://www.commerce.gov/。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包括《原子能法》《化学品安全信息、选址安全与燃料管理救济法》《清洁大气法》《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紧急规划与社区知情权法》《濒危物种法》《能源政策法》《有毒物质控制法》等。
上述法律的查询网址:https://www.epa.gov/laws-regulations/laws-and-executive-orders。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涉及森林保护的内容】
美国农业部主要通过林地促进计划的实施,加强林地和相关资源的建立、恢复、管理和保护,其内容包括:促进林地健康发展、提高林产品质量、改善栖息环境、促进较差林地恢复、保证新种树苗成活、满足未来木材需求、改善环境等。
【涉及动植物保护的内容】
《濒危物种法》是关于濒危和危险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法规,美国内政部渔业和野生动物局负责制定野生动植物的最新名单。截至2024年7月12日,该名单共有1330个濒危品种、390个危险品种。
【涉及大气环保的内容】
《清洁大气法》规定了气体排放的标准,授权环保署制定全国空气质量环境标准,主要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环保防治标准,包括一氧化碳、臭氧层、铅、氮氧化物、硫化物、颗粒物等,限定危险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福利。该法要求各州也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和规定。
美国国家环保局要求新建或改造、重建的污染源(包括工厂、开采平台等)都要满足“新源性能标准”(NSPS)。针对不同行业、从事不同类型生产的污染源,环保署出台了多项具体法规,涵盖各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具体法规和标准可通过相应索引在线查询:https://www.epa.gov/stationary-sources-air-pollution/new-source-performance-standards。
【涉及水体保护的内容】
《清洁水法》规定了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和水体质量标准的基本框架。在此法的基本框架下,环保署执行了行业废水标准等计划,制定了地表水污染物的质量标准。《安全饮用水法》授权环保署从联邦层面规定饮用水的标准,并监督各州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应标准。此外,在天然气开采方面,环保署负责监督液压开采的环境保护。内政部的地表采矿恢复与执法办公室负责监督地表采矿中的排污和水资源保护问题。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物,环保署制定了极其繁复和具体的标准,可通过相应数据库进行查询:https://owapps.epa.gov/elg/。
【涉及污染事故处理和赔偿方面的内容】
各级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污染事件紧急反应机制。当有害物泄漏这类事件发生时,一线反应部门是当地的警察和消防部门,同时还有当地的紧急反应部门。
【环保事件应急处理】
联邦政府的国家反应中心是一个全天24小时运转的全国通讯中心。该中心由美国海岸警卫队和海洋科技人员组成。接到报告后,会根据事件发生的地点向环保署或海岸警卫队的协调员发出通知。通常情况下,环保署协调员负责发生在内陆和内陆河流的污染事件,而海岸警卫队协调员负责海岸线和大湖区域。协调员在处理紧急污染事件时所做出的主要反应包括:事件的评估、监测、援助行动、工作评价。在一些情况下,协调员须担负起紧急反应的指挥者的角色。
《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关于责任和财政责任等部分明确了污染事故处理和赔偿方面的内容。
上述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在美国环境保护署的网站上都能找得到。网址:https://www.epa.gov/environmental-topics。
对企业在违反环保法律时的处罚,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个案而异。具体执法标准、责任和类型可参见环保署网站执法专页:https://www.epa.gov/enforcement/basic-information-enforcement。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要求联邦机构全面评估“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联邦重大行动”的环境后果。具体程序可参见:https://www.epa.gov/nepa/national-environmental-policy-act-review-process。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5.9.1反商业贿赂法律
美国反对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各州的单独立法。在联邦层面,则主要由《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CorruptPracticesAct,FCPA)加以规制。该法是美国于1977年针对日益猖獗的美国公司向外国官员行贿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遏制贿赂、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5.9.2法规要点
【适用主体】
该法适用于以下三种法律主体:
(1)证券发行人(issuer)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或股东。此处,证券发行人是指其证券依据《美国证券交易法》在美国登记、在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
(2)美国国内相关方(domesticconcern)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或股东。此处,国内相关方是指作为美国公民的个人或公司、合伙人、团体、股份公司、商业信托、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主要经营地点位于美国,或根据美国某个州、属地的法律而设立。
(3)除前两者之外的在美国境内通过代理或者亲自实施贿赂外国官员行为的外国个人或实体。
【受贿主体】
包括外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和职员以及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外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机构、公共国际组织工作的人。该法对于政府机构的定义十分宽泛,包括国家拥有控制的实体,如国有企业。同时,还包括外国政党的官员和竞选中的候选人,以及第三方或中介。
【禁止行为】
该法禁止以上三种法律主体向外国官员提供、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任何金钱、有价值的物项与利益。有价值的物项与利益包括现金、礼品、旅行、餐饮娱乐、折扣、工作机会和其他有价值的财物。
判断一项行为是否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主要有以下几项参考标准:
(1)具有贿赂性质。以提供、支付、承诺或馈赠的方式,意图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权力。该法并不要求贿赂实际发生,也不要求贿赂目的实现,即便连受贿者都未确定,只要有贿赂意图,即可判定违法。
(2)主观上具有贿赂意图,存在“蓄意”(willfully)。
(3)具有商业目的。这是判断是否适用该法的重要标准。具有商业目的的业务,不仅包括获得或维持合同,也包括业务优势,如利用贿赂取得优惠税收待遇、在进入市场时利用政府行为排除竞争者、避开许可资质要求等。
【抗辩事由】
被诉主体可提出两项抗辩事由:一是该项支付依据该国成文法属于合法行为;二是该项支付是合理正当的,直接关系到产品或服务的促销、展示,或属于合同执行或实施的一部分。上述抗辩的举证责任均由被诉主体承担。
【归责原则】
一般而言,当一个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职员或代理人在职责范围内行事,为公司利益而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应由公司作为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在母公司参与了违法活动,或母公司对子公司违反行为充分了解或有所参与,则应由母公司承担责任。
在发生并购时,被收购一方的违法行为由收购一方承担。收购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收购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及时自愿地披露了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美国证交所和司法部开展调查、予以纠正、实施补救,则证交会和司法部一般只会追究被收购一方的责任,而不追究收购方的责任。如并购完成后,收购方仍继续违法行为,则应由收购方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民事责任方面,违反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可被处以最高1万美元的罚款。在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雇主不得为其代缴;刑事责任方面,公司、组织可被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款,个人可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
【执法机关】
美国证交会(SEC)拥有对证券发行人及其管理人员、董事、职员、代理人、股东违反反贿赂条款的民事执法权。司法部拥有对本国实体、外国公司、个人的反贿赂民事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两部门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反贿赂调查,处以何种处罚,是否提起诉讼,是否进入交易程序等。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美国建筑市场对外资基本开放,联邦政府对外国公司进入建筑行业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限制和规定,各州的相应规定也包括在一般商法之中。
【注册公司】
原则上,在美国进行工程承包不需要在当地注册公司。但一般来说,由于美国业主、公司和个人普遍愿意和美国公司打交道,信任在美国有经营经验、有成果和一定声望的公司,同时在出现纷争的情况下,也具有一定的法律诉讼便利。因此,在美国开展工程承包一般需要注册为当地公司,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注册形式可以是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如果以国外母公司的名义在当地直接承包工程,则视同在外州注册的公司,需要在本州政府部门进行登记,每年或几年交纳一定的登记费。
在美国注册公司程序非常简单,只需要通过律师向州政府递交成立公司申请、公司章程、董事会任命的公司管理人员名单等文件,约一周之内就可以获得批准。其中,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要求州外的公司在当地有一位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并需出示原注册地开出的经营状况良好的证明文件。由于各州的注册手续和税收政策都是不同的,外国企业在美国注册公司时可以选择税率较低、手续较为简便的地区,比如特拉华州(Delaware)注册,在美国全境承揽业务。
按照美国法律,注册为当地公司后,就可以享受同美国公司同等的权利、义务和待遇,也同美国公司一样受法律制约。地方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工程承包商的执照管理也有差别,但不管推行何种管理政策,对本州、外州和外国公司都是同时适用的,并不会有所歧视。为了更好地利用各州的政策、防止因法律环境不同带来经营风险,最好在美国雇用律师、会计师和咨询顾问公司,但可能会带来经营成本的上升。
【资质管理】
大多数州对建筑公司并不实行分级的资质管理,有的州如加利福尼亚、特拉华、纽约州对建筑公司都没有最低资本金限制,可根据需要追加后续资金。大多数州依靠保险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保险金额的高低进行市场调节。比如,工程承包需要提供100%的履约保函,即对工程规模整体投保,但如果该公司在当地的工程经历不足,或声誉欠佳,保险公司不会给予全额的履约保险,公司会因无法拿到保函而难以投标。
部分州对建筑公司也实行资质管理,要求公司净资产达到一定水平,例如,南卡罗来纳州对净资产低于25万美元的公司签订合同有所限制。
在执照方面,各州的管理政策不尽相同,但并不歧视外国公司,对本州、外州和外国公司一视同仁。例如,纽约州规定除进行居民住宅开发或改造项目以外,总承包商不需要执照,但在南卡罗来纳、亚利桑那、华盛顿州等地则需要执照,并且建筑承包公司内要有一位主要职员通过该州的资格考试,成为公司的“资格员”后才能取得营业执照。这种考试对于从事工程承包若干年、英语较为流利的中国工程师来说不难通过。
【人员要求】
美国对劳务输入严格限制,因此对建筑公司的人员也有相应的要求。
(1)各州往往要求建筑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优先从本地招募,需要先在当地报纸登载广告,经过面试没有招募到合格的本地人的情况下,才能从国外雇用技术管理人员。
(2)有图纸签字权的设计师须为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须取得当地专业执照,熟悉本专业技术规范,一般建筑公司都会考虑雇用当地已取得专业执照的工程师。
(3)从事上下水、消防喷淋、暖通、电气、锅炉、电梯、石棉消除等专业工种的承包商一律须有专业执照。外籍普通劳工很难进入美国,美国劳工法规定招收雇员必须优先考虑当地人。
5.10.2禁止领域
美国没有明文禁止外国公司承包工程的领域,但对军事、保密、安全等工程,政府会对外国承包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外国承包商很难承揽到此类项目。外国公司总包政府公共性工程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美国国内施工力量不足,也会进行国际招标。但如公司在美国注册并雇佣当地员工就视同美国公司,不再受此限制。
5.10.3招标方式
【招标】
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由各工程项目的立项单位逐项进行。对私营和民间投资项目,政府并不限制选择承包商的范围,而且也不必公开招标,业主可以自行选择设计者和承包商。招标的要求普遍比较严格,金额越大对招标资格的审查也越严,政府机构在实施招标前会委托咨询公司准备完善的招标文件和预算,一般包括公司实力、所拥有的设备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银行资信证明、业绩、在手项目等。达到500万美元的政府工程项目按照美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对于特殊的大型工程项目,政府会采取如BOT、合伙、交钥匙等不同的方式。
【保函】
按照1894年的《赫德法案》和1935年的《米勒法案》,凡联邦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都要实行强制性的工程承包保函(Guarantee)制度。除联邦项目外,各州也都通过了“小米勒法案”,要求州政府投资项目也接受担保。私营建筑没有强制性保函制度,但作为业内惯例和业主控制风险的需求,提交各类工程承包保函亦必不可少,只是金额比例不同而已。
美国的保函制度具有有条件赔付、履约义务为主、高金额、专业化等特点,即只有在承包商违约而业主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才能赔付,保证人可以采用履约方式以完成承包项目,规定金额以上公共项目必须提供100%的履约保函,保证人通常都是专业的担保和保险公司或银行。
保函通常包括投标、履约、预付款、维修、留置金等多种形式,但由于美国保函金额较高,通常仅采用投标、履约和付款保函三种方式,覆盖承包商在工程项下的全部责任。
(1)投标保函。保证业主不会在投标人中标后不签约而蒙受损失,通常在投标时即须提交,主要责任包括承包人在投标截止日以前投递的标书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承包人中标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商务合同,签订商务合同时,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等文件。公共项目要求投标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或投标价的20%,最高不超过300万美元,其他项目一般为5%—20%。
(2)履约保函。保证承包商中标后按承包合同和详细说明完成建筑项目,当承包商不能完成项目或未能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时,保证人或接手完成项目,或为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向业主提供赔偿。除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外,分包商通常也须向上级承包商提交分包保函。
保证人选择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对原承包商提供技术、资金和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以完成项目;自己接管承包合同,通过其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完成项目;重新发包或寻找一个新的承包商与业主合作继续完成项目,并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合同溢价;直接向业主赔付一笔业主能接受的赔偿金以赎回保函等。
凡10万美元以上的公共工程项目均强制要求100%合同价的履约保函,保函费用通常为合同价的1%左右,包含在承包商投标时的报价内,标准期限为2年,超过2年的项目根据担保期限的延长增收部分保费,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3)付款保函。这是美国的一种特别的工程保证保函,目的是在合同责任履行期间为工人、项目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提供保障,使他们能得到承包商的及时付款。受益人是业主,索赔权利人是工程的分包商、供应商、工人等,如果承包商未履行付款责任,索赔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提出付款请求。
2.5万美元以上的公共项目即强制要求提供付款保函,保函金额通常为合同价的100%。付款保函通常要求独立出具,但保证人往往不将承包人的付款风险视为一种独立的风险,在对一个项目同时出具履约保函的情况下,对付款保函不再另收费。
在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包商后,承包商首先要进行担保和保险,包括完工担保或履约担保,以及支付分包商工程款的担保。主要目的是对人身、物资等进行投保,防止意外损失。
大多数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都是分包给不同承包商,大型和重点的项目往往要实行独立的第三方工程监理。
5.10.4验收规定
【建筑标准】
美国政府不直接制定建筑标准,而是由协会、标准组织等非营利机构来制定。比如,美国全国标准学会(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Institute,ANSI)、美国供暖、制冷及空调工程师协会(AmericanSocietyofHeating,Refrigerating,andAir-ConditioningEngineers,ASHRAE)、美国材料测试协会(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ASTM)、美国燃气协会(AmericanGasAssociation,AGA)、国家防火协会(NationalFireProtectionAssociation,NFPA)、美国森林及纸业协会(AmericanForest&PaperAssociation,AFPA)等。
这些非营利组织的成员一般是政府机构、大专院校、研究机构、测试认证以及生产方面的代表。在标准制定和审查方面,协会有比较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如材料测试协会,有各技术委员会、技术分委会和协会标准委员会,由起草标准的工作组提出草案,交相关分会审议,通过后交相关委员会审核,最后由标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颁布为正式标准。
任何协会、组织都可以编制其认为有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指南及手册,其实用性完全依赖于市场需求。认可该标准的企业越多,该标准就越具有权威性,没有市场需求、得不到市场认可的标准即使编制出来也无法适用,因此标准编制和推行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市场行为。美国标准学会或其他权威性机构可能会将其中的一项标准认定为国家标准,但这些所谓的国家标准仍然是自愿适用的,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被联邦政府或某些州、郡、市认定时,才能在其行政管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成为强制性的标准。在通过强制性标准时,地方标准官员会结合本地区情况和需求,将某一标准或其中的部分内容建议成为本地区标准,地方议会就此进行表决,通过后向辖区内公民征求意见,在获得无争议通过后,才能作为本区内的强制性标准。因此强制性标准的制定是立法工作的一部分。各州颁布的标准在本州内有效,而联邦政府的项目可以不受各州标准的限制。例如,加州的建筑标准包括建筑和住宅一般标准、房屋结构标准、管道标准、机械标准、电气标准、消防及生命安全标准、可达性标准(Accessibility)、能源标准、电梯标准等。
虽然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制定标准,但很多政府官员是标准协会的会员,可以在标准制定的过程中提出意见甚至参与投票。比如,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机构(NIST)就是美国商务部下属的机构。同时,政府屡次强调其在标准制定中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美国建筑标准无统一规定,而且在建筑行业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自己的标准,各州所执行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美国从事工程承包,包括总包和分包,都应当首先熟悉各州实施的标准,在投标中做到有的放矢。这种各州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也给承包商带来了很多不便,美国国际规范委员会目前正在与ICBO、BOCA、SBCCI等标准化组织合作,力图制定统一的建筑标准,简化施工要求。
建筑业的各种标准目前正在从规格型向功能型发展,不再告诉工程人员怎么做,而是告知其最终要求是什么,建筑要实现的最终功能是什么,而如何实现这种功能可以发挥施工人员的创造性。这是对传统的规格型标准的补充,在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很难预先判定如何有效地实现施工目的,这时就可以采用功能型标准。
【工程的管理和建设】
美国对政府投资工程与对私人投资工程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有很大的不同。对私人工程,政府主要是从规划、安全、技术标准、环保、消防等方面进行监管,而对工程决策、投资数额和建设方式等不加干预。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则进行全面、严格地管理。
美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涉及面较广,主要包括水利、交通、军事和国防设施以及政府办公设施等。联邦政府设有住房和城市规划部、高速公路管理局、拓垦局、田纳西流域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联邦总务署(GeneralServicesAdministration,GSA)等部门,分别负责联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如联邦总务署负责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场所、购置交通工具、办公用品以及保护历史建筑等。
美国各州以及地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体制与联邦政府大体相同,即由几个政府部门对本级政府投资的工程实施专门管理。例如,美国的密苏里州,其政府投资工程主要由州运输局和州政府设计建设处负责管理。州运输局负责管理本州公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维护等,负责开发和改进机场、铁路设施、港口和运输系统。州政府设计建设处负责州运输局所管设施以外的州公共设施的设计、建设、更新和维护工作。州设计建设处下设技术服务中心,有100多名工作人员。服务中心设有建设服务、合同服务、设计服务、项目管理等多个小组,分别负责政府投资工程不同阶段的工作。
联邦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工程由联邦总务署管理和建设,具体负责部门是该署的公共建筑服务部(GSAPublicBuildingService)。联邦政府投资一项公共建筑工程,以政府办公用房为例,从开始立项到竣工以后的管理,其主要程序是:联邦政府有关部门向联邦总务署提出需要办公用房的计划,总务署的职能部门与用房部门协商,根据政府用房的总体情况提出预算,报联邦总务署领导;总务署领导认可后报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fficeofManagementandBudget,OMB),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提交给国会;国会组织听证会,征求国会议员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国会通过后提出相应的法案转交总统办公室,总统签字后法案生效;财政部根据该法案向联邦总务署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由联邦总务署组织设计和施工(用房部门参与设计审定);工程完工时,总务署与用房部门共同验收后,移交用房部门使用,但维修管理仍是总务署的职责。在执行中如需要追加预算,必须经过国会,通过立法修正案程序。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联邦总务署指定工程经理,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管理。工程经理要与用户方进行协调,说服用户方不提出追加预算、提高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并执行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工程经理之下设有合同官(ContractingOfficers),负责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并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为降低工程造价,绝大多数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来选择承包商。如采用不完全竞争或委托方式,必须向监督机关说明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采用。在工程招投标中,未中标者通过法定程序可对决标提出异议,如果能够证明其条件优于中标者,可要求重新招投标,或要求政府赔偿其因准备投标而支出的费用。按照美国法律规定(《米勒法案》,1935年颁布),签订10万美元以上的联邦政府工程合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全额履约担保及付款担保。合同官负责对承包商提供的担保进行审查。由于政府投资工程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政府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因此政府在工程建设中有着一般业主所没有的权力,如政府有权在认为“符合政府利益”的任何时候终止合同,这时候承包商只能就其已完成的工作要求补偿。
【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
对政府投资工程实施监督的部门主要有三个:政府行政机关的检查总局(OfficeInspectorGeneral)、国会的总审计署办公室和联邦法院。美国多数行政机关内部都设有一个独立的名为检查总局的机构,执行对本行政机关采购活动的审计和调查职能。如联邦总务署的检查总局,负责对总务署业务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计和检查,防止和调查总务署业务中的欺诈、浪费和腐败,并对总务署制定的法规、政策提出建议,负责向总务署署长和国会报告总务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总局下设审计办公室、调查办公室、律师办公室、内部评估办公室等。
国会对政府支出的监督权是美国宪法授予的。国会下属的总审计署办公室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投资计划进行评估,就行政机关的支出提出建议,并可以对项目进行审计。同时,总审计署办公室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处理来自投标人的投标异议。
美国联邦法院对政府公共工程的投标异议享有管辖权,但政府合同争议由美国联邦索赔法院处理。联邦索赔法院享有对来自政府或与政府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初审管辖权,其他法院则不享有审理针对政府合同赔偿请求的管辖权。另外,美国一直在大的行政机关中设有名为合同上诉委员会的行政裁判所,他们也享有解决政府合同争议的裁决权,但程序比联邦索赔法院简单。对联邦索赔法院和合同上诉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美国是世界上实行知识产权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了全面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各项义务,美国政府于1994年12月8日制订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其中也对知识产权法律作了修改。
2011年9月16日,美国颁布了《莱希—史密斯美国发明创造法》(Leahy-SmithAmericaInventsAct)。该法将美国专利制度从“先发明制”变成了“先申请制”,修改了异议程序,大幅减少了申请费用,改革了自1952年以来美国的专利申请制度,成为政府近年来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
联邦《专利法》对专利权的获得和保护有明文规定。《专利法》赋予专利所有者禁止他方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专利产品的权利。专利所有者可在联邦地区法院对专利侵权方提起诉讼以求获得法律救助。专利所有者必须能证明被告侵犯了专利所有者的权利。通常情况下,专利所有者必须维护专利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度,否则侵权人会从各方面对专利进行挑战,连已授权的专利也不会放过。
著作权受联邦《版权法》保护,该法明文规定“独家版权的法定或实益拥有者有权对任何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版权所有者可以在联邦地区法院对侵权方提起民事诉讼。若版权所有者诉讼成功,法院将对版权所有者作出补救裁决,即赔偿或禁令裁决。没有获得版权所有者允许或授权的个人或机构在下列情况下会触犯版权:1)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2)演绎派生作品;3)发行受版权保护的作品;4)公开表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5)公开展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6)通过数字音频传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此外,美国《优化知识产权与资源组织法案》放宽了版权人请求法院救济的起诉条件。原版权法规定注册登记虽不是享有作品版权的前提条件,但却是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的条件。该法案则规定“版权登记中的偏差,除非属于故意,且会让版权局局长拒绝登记的情况,应视为满足登记的要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咨询版权局局长的意见”,从而更侧重从实质上保护版权所有人的利益。
联邦《商标法》保护商标所有者的专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该商标混淆消费大众对该产品或服务的认知。根据联邦商标法《兰哈姆法》的规定,商标所有者可在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或在州法院按州普通法行使其权利。
原告也可以按不正当竞争法提起诉讼,其涉及的范围要比《商标法》宽广得多。不正当竞争涉及任何一项使公众对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及相关活动引起的混淆、误导或欺
骗的商业行为,如滥用商业秘密,而商业秘密本身也涉及另一个单行法的范畴。
《商业秘密法》保护有价值的商业信息,禁止他人盗用。盗用指的是侵权人通过滥用机密关系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在下列条件下商业秘密所有者可将侵权者告上州法院或联邦法院:1)拥有具有商业价值的秘密;2)侵权人获得非法的秘密;3)商业秘密所有者已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秘密。商业秘密的区别性特点是权利人必须证明侵权人已经了解或应该已经了解商业秘密信息。这点有别于《专利法》的侵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权。
美国的诉讼体系,包括知识产权诉讼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一环是证据开示。证据开示是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通过向对方要求出示文件或证据,或者通过宣誓作证、书面质询等方法强制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的一种审前程序。其出示的证据不单单是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对己不利的证据也应出示,目的在于进一步收集证据,披露事实。通过证据开示制度,在审前各方的证据已经浮出水面,案件的事实也大致清楚,专业律师基本上能够判断案件的结果。因此,在审前撤诉或达成和解的几率比较高,这也是美国包括知识产权诉讼在内的民事诉讼真正进入实体审理由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数量比例并不太高的重要原因。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美国相关法律对包括贩卖假冒货物或服务、侵犯版权犯罪、假冒专利、盗窃商业秘密等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主要途径】
在美国解决商务纠纷,既可以通过当地法院依法裁决,也可以通过国际仲裁、商事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纠纷所依据的法律通常是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适用法律,由合同双方在签署前进行商定。
如企业需要在美聘请律师,可向美国商法联盟(CommercialLawLeagueofAmerica)寻求帮助。美国商法联盟是美国债务催讨、破产清算方面的律所、代理机构组成的协会组织,会员单位覆盖全美各地。接到案件投诉后,该联盟可推荐会员律所或代理机构与投诉人联系跟进,由投诉人决定是否与相关律所或代理机构签约以解决贸易争端。该联盟网址:https://clla.org/,电话:001-312-240-1400,传真:001-847-526-3993。
如企业在美国遭受诈骗、盗取银行款项、盗取商业信息等经济犯罪,可联系受害人所在地或嫌疑人所在地的美联邦调查局进行报案,以展开刑事调查。
【有关仲裁】
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商务纠纷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国际商事仲裁,包括异地仲裁,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中国和美国均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该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地区172个,根据该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此外,仲裁裁决还可根据其他一些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
中美投资协定迄今仍未达成,因此双方投资者无法向对方东道国提出投资仲裁请求。世界银行下设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办公室位于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该中心系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ICSID公约)设立。1987年我国加入ICSID公约,1993年该公约对中国生效。因此,发生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投资争端,根据相关的双边投资协定或者相关投资合同,可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用尽当地行政或司法救济),提交该中心,依照ICSID仲裁规则寻求仲裁解决。
【相关案例】
案例1:2006年3月,江苏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价值60万美元的玩具出口合同,A公司于收到B公司30%的预付款后开始发货,依约定,B公司须于货物发出后二十日内将余款付清。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后,多次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B公司催款,B公司一直口头承诺将付款,但以种种理由要求延期支付,后来甚至开始躲避A公司的催款问询。A公司在催款无效的情况下委托美国律师代理案件,对B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信誉不好,由于近期销售不佳,盈利状况也不尽如人意,但还有一定数额的资产。获悉这一情况后,A公司通过美国律师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履行合同。由于B公司接到律师函后未进行回应,A公司通过美国律师收集证据,在美国向B公司提起诉讼。美法院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2万美元,并承担律师费等。最终,A公司收回了欠款。
案例2:2006年7月,江西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瓷器出口合同,B公司向A公司购买一款价值80万美元的瓷器,A公司于收到B公司25%的预付款后开始发货,依约定,B公司须于货物发出后二十日内将余款付清,若发生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解决。但B公司收到货物后以瓷器损坏过多为由拒绝付款。A公司随后委托美国律师代理案件,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经美国律师调查,B公司资产状况良好,但信誉较差。鉴于B公司资产状况,A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取得了胜诉裁决。鉴于中国和美国均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A公司向美国申请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并顺利收回欠款及律师费等费用。
案例3:2015年,香港渣打银行(SCBHongKong)受让独立电力坦桑尼亚有限公司(IPTL)与坦桑尼亚政府之间的若干合同,并依据投资合同就相关电力项目向坦桑尼亚政府提出投资仲裁,仲裁机构为ICSID。2019年10月11日,ICSID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认为坦桑尼亚政府构成直接和间接征收,特别是将IPTL的控制权转让给另外一家当地公司,违反了执行协议(IMA)第16条,并对IPTL存在歧视待遇,仲裁庭裁决坦桑尼亚政府赔偿香港渣打银行1.85亿美元及相关利息。
【有关调解】
调解作为一种友好、有效的解决争议方法,日益受到当事人、法院和政府机构重视。为推动人们选择和重视调解并加强调解产生的和解协议的执行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动通过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旨在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中、美等46个国家于2019年8月首批签署了该公约。虽然由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尚未批准该公约,公约暂无法对中国生效,但不妨碍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许多国内外机构设立了调解中心,可为当事人提供商事调解服务。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6.1.1基础网络能力
截至2023年,美国互联网渗透率约为92%,高于2012年的近75%。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2023年5月的报告显示,超过830万的美国家庭和企业未能接入高速宽带。美国政府2023年6月公布将累计投入424.5亿美元,通过宽带公平接入与使用项目(BEAD)为每个州、地区和哥伦比亚特区提供资金部署高速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实现拜登政府在2030年前让美国每个人都连接到可靠、负担得起的高速互联网的承诺。
美国是全球最早启动5G商用的国家之一。截至2020年底,美国5G信号已覆盖75%人口。美国运营商早期部署的5G网络大多采用了毫米波,为推动5G网络发展,美国政府于2020年8月启动5G频谱拍卖计划,逐步将部分军用中频段投向市场。
美高度重视6G技术发展,联合盟友开展技术标准研究,积极建立美国主导的6G生态圈。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率先开放95GHz至3TH的z6G试验频谱,Keysight获得首个6G试验牌照。新美国安全中心(CNAS)发布《边缘网络,核心政策:保护美国的6G未来》,对加强美国未来6G竞争力提出相应建议。众议院通过的《提高美国在无线技术领导力法案》要求提高美国在6G无线通信网络标准制定中的领导地位,《未来网络法案》要求尽快建立由政府、企业、公共利益团体组成的6G工作组。美国还积极联合盟友开展研发活动,美国电信行业解决方案联盟联合日欧韩等的主流ICT企业共同组建NextG联盟,推动6G全流程合作。2024年2月26日,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芬兰、法国、日本、韩国、瑞典和英国就6G无线通信系统研发的共同原则发表联合声明,就6G无线通信系统研发的共同原则达成一致。
6.1.2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云计算和云服务】
2023年全球云存储市场规模为1086.9亿美元。自2024年起,预计该市场将从大约1320.3亿美元增长到2032年的6650亿美元,预测期内复合年增长率为22.4%。随着云计算的采用变得更加广泛,这一数字预计还会增加。2015年,只有30%的企业数据存储在云端。云中的数据份额在短短7年内翻了一番,凸显了这项变革性技术对商业世界的深远影响。除商业应用外,据估计,有23亿人使用Dropbox、GoogleDrive和iCloud等个人云,比2014年的11亿增加了一倍多。
美国最受欢迎的云服务商前三名分别来自亚马逊、微软、谷歌。亚马逊网络服务(AWS)是亚马逊旗下的云平台,在云基础设施市场中早已占据领先地位,目前仍处于领先地位。据SynergyResearchGroup估计,2024年第一季度,亚马逊在全球云基础设施市场的市场份额为31%,低于去年同期的32%。与此同时,亚马逊的主要竞争对手微软正慢慢逼近,其Azure平台的市场份额在2024年第一季度创下25%的历史新高。加上谷歌11%的市场份额,“三巨头”目前占据了不断增长的云市场的三分之二,其余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则停留在个位数的低位。
【数据中心】
数据消费和存储需求的激增正在推动美国数据中心的快速扩张。这些美国数据中心位于电力充足的地区,可以满足其强烈的电力需求,有大量的冷却水、光纤连接、经济实惠的房地产、税收优惠,并且远离自然灾害多发地区。
美国的主要数据中心市场位于北弗吉尼亚州、达拉斯、北加州(硅谷)、亚特兰大、波特兰(包括俄勒冈州希尔斯伯勒)、纽约和新泽西、西雅图(包括华盛顿州昆西)和洛杉矶。二级数据中心市场位于奥斯汀、波士顿、夏洛特、哥伦布、丹佛、休斯敦、堪萨斯城、拉斯维加斯、迈阿密、明尼阿波利斯、盐湖城和圣安东尼奥等城市。
在美国,有超过2500个数据中心。其中,约50%位于主要数据中心市场,如北弗吉尼亚州达拉斯和北加州(硅谷),而其余约50%则分散在许多较小的二级数据中心市场,如丹佛、明尼阿波利斯和盐湖城等地区。
6.1.3商用基础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
2023年,美国电子商务支出的增长速度是2009年经济衰退以来最慢的。电子商务销售额仅增长7%,超过1.1万亿美元,虽然高于2022年的1万亿美元,但经通货膨胀调整过后,实际增长数字可能更小。但在2024年第一季度,美国电商销售额达到2681.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2471.8亿美元增长了8.5%。与此同时,该季度电子商务销售额在零售业总销售额中的占比为22.2%,高于去年同期的21.2%。这些数据表明,美国电子商务市场依然保持着稳定增长的态势,为整体零售行业注入了活力。此外,预计整个电子商务市场将在2025年达到1.39万亿美元,并在2027年达到1.7万亿美元,从2025年至2027年期间的年均增长率为10.9%。
【移动支付】
根据最近的一份美国移动支付行业报告,2023年每位手机用户的近距离移动支付支出预计为5189美元,较2022年的4177美元同比增长24.2%。近年来,移动支付方式变得越来越流行。2019年至2023年,每用户支出年均增长27%。各支付平台依用户数量排序依次为:苹果支付(4390万)、星巴克移动支付(3120万)、谷歌支付(2500万)和三星智付(1630万)。
【物流业】
美国已经建成了其密集而发达的水、陆、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1)航空。航空运输的比重几乎占到全球航空运输的半壁江山,全球十大货运机场中,美国就占5个,前20名中,美国共有9个。
(2)公路:美国公路总里程超过60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含州际公路)总里程超过12万公里。
(3)铁路。美国I、II和III类货运铁路总长度超过14万英里,是目前全球最大、最安全、最具成本效益的铁路货运网络。
(4)水运。美国海运业发达,纽约港、洛杉矶港、奥克兰港、长滩港等都是世界大港;美国内河运输也很发达,其内河运输航道总长约4.2万公里,其中深度超过2.7米的航道占比超过60%。
美国还注重交通信息系统建设,从全国交通网络出发,不断建立和完善交通信息系统,为物流的运输环节提供便捷有效的条件。同时,也注重对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以及物流园区与物流企业的合理分配。
美国物流企业的物流设备大部分都实现了高度的机械化和计算机化,正在向信息化(采用无线互联网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射频识别技术)、自动化(自动引导小车技术、搬运机器人技术)、智能化(电子识别和电子跟踪技术、智能运输系统)、集成化(集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于一体)方向发展。先进的物流技术促进了物流企业的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美国物流技术的应用还体现为效率性、安全性、绿色性。例如,在储存和制冷货车运输业,经营者投资使用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来防止倾翻,有效控制制动系统和发动机转速。使用电子跟踪装置、车辆监控系统、计算机系统快速定位司机位置来提高周转率,监控车辆速度、加速度、刹车、易腐货物的温度和湿度。使用预警技术,即当车辆快速接近时软件系统利用雷达技术提前通知驾驶员,并且发动机电脑根据发动机性能趋势预测部件的故障,这些信息可以让驾驶员采取有效的驾驶措施和方法来提高燃油的使用效率。在仓储业货物处理活动中,推广使用语音识别技术、射频识别技术等前沿技术来降低成本。
射频识别技术也得到了美国国防部、沃尔玛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推广。据估计,全球射频识别技术市场规模2021年达118亿美元,有望在2031年上升到315亿美元。
此外,在美国现代物流公司一般使用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EDI)、自动存储和提取系统、仓库管理系统等管理技术和自动化设备,如叉车、传送带、升降车等。而在配送环节,主要采用了配送控制系统、ISLE货舱管理软件、Crisplant斜槽分类技术、无线导引拣货系统等管理技术,使得企业内部实现高度自动化管理。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6.2.1数字经济定义
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根据2021年6月的标准,美国把数字经济分成3个大类和10个小类,对应着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中的292个行业。
(1)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包括硬件(Hardware)、软件(Software)和设施(Structures)三个小类。其中,设施指的是数字经济生产者创造数字经济商品或提供数字经济服务的建筑设施,目前尚未纳入统计。
(2)电子商务(E-commerce),包括B2B和B2C两类。目前还只统计商品交易部分,尚未纳入服务部分的统计。
(3)收费数字服务(PricedDigitalServices),包括5个小类:云服务(CloudServices)、电信服务(TelecommunicationsServices)、互联网和数据服务(InternetandDataServices)、数字中介服务(DigitalIntermediaryServices)和所有其他收费数字服务(AllOtherPricedDigitalServices)。其中,数字中介服务尚未纳入统计,互联网和数据服务只纳入了一部分。
6.2.2数字经济管理部门
美国主管数字经济发展的部门为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美国商务部2015年成立数字经济咨询委员会(DEBA),以“为数字时代的经济增长和机遇提出建议”;2016年启动“数字专员”项目,该项目由商务部下辖的国际贸易署牵头,并与商务部其他厅局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实施,旨在向美国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为美国企业能顺利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提供保障,以打开全球数字经济市场。2016年,USTR建立了数字贸易工作组,以快速识别数字贸易壁垒和制定相应政策规则。USTR在多边和双边谈判中都致力于在数字贸易方面引领国际规则制定。
6.2.3数字经济规模
美国数字经济份额持续扩大,增速领先整体经济增速。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最新数据,2018年至2022年,数字经济实际增加值增长超过整体经济实际GDP增长。2022年,数字经济实际增加值增长6.3%,而美国实际GDP总量增长1.9%,数字经济实际总产出增长7.1%。在数字经济的具体活动中,软件占附加值的最大份额,为24%,其次是电信服务(18%)和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16%)。专业和商业服务行业在数字经济总就业中所占份额最大,达到34%,在该行业中,计算机系统设计及相关服务是贡献最高的行业,占数字经济就业总数的27%。批发贸易和信息行业分别占第二大份额,各占22%,其次是制造业9%和零售贸易8%。所有其他行业合计占数字经济就业总数的4%。
6.2.4数字化重点产业相关情况
美国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业发展较早,产业创新能力较强,ICT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实现大都出自美国,领先企业掌握信息和通信业话语权并始终占据产业价值链高端。美国同时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市场,ICT在美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为所有企业、公共安全团体和政府运营提供基础支持。美国数字经济继续高速增长,ICT市场预计在2024—2029年期间将以7.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同时,以AIGC为代表的智能化技术成为新的增长催化剂,ChatGPT等技术的出现进一步强化了美国在全球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先地位。
6.2.5与实体经济融合情况
美国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中有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
全面扶持捍卫数字高地。美国政府大力发展信息通信技术,ICT领域的投资逐年上涨,投入巨额资金用于高速网络与个人ICT设备的购买。为了让高速网络和最新的信息技术进入学校和图书馆,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供“教育折扣项目”,给予学校和图书馆20%—90%的联邦补助资金。出台“全民联网计划”,提出让98%的公民接入无线网络。同年,美国制定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战略计划,对人工智能合作、人工智能安全、人工智能管理研究加大资助。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还制定了RI计划(RobustIntelligence),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前沿领域的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同各个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布《维持美国人工智能领导力行政命令》,强化其在人工智能方面的领先地位。
重点打造制造业数字化。打造“美国工业互联网”,对标德国“工业4.0”,促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的融合,推动工业体系的变革,维护制造业的领先地位。同年美国又陆续颁发《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先进制造伙伴计划》《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初步设计》等文件,把制造业确立为实体经济的核心与领导,研发工业机器人、优化人机交互,推动智能制造的发展。政府通过宏观指导、市场引导、国际事务协调,为制造业与实体经济融合营造良好的环境。
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美国最早提出电子政务,以“透明”“协作”“共享”三大原则极力推动数据开放与政府开放。美国建设数据门户网站data.gov,以此整合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等提供的开放数据资源,便捷社会对政府数据的高效利用。美国还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以四大原则推动实施《数字政府战略》:以信息为中心变革传统文件的管理方式;通过共享平台提升政府雇员的工作效率;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数字服务;建设安全隐私平台保护信息和隐私。以数字政府建设促进国家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6.2.6外资参与当地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情况
在数字经济软硬件基础设施方面,美国吸引大量来自台积电、三星、SK海力士等半导体企业的外国投资。2022年,三星电子提出了未来20年投资近2000亿美元在得克萨斯州新建11家芯片制造厂的计划,台积电宣布在亚利桑那州投资400亿美元建设晶片厂产能,SK集团宣布在美150亿美元的半导体领域投资。
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方面,TikTok、Shein、Temu等电商应用在美发展势头良好,但2024年TikTok受美方立法影响较大(相关情况见前)。
6.2.7数字贸易总量、结构、主要贸易伙伴
美国在数字贸易中,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和电信信息服务是出口的前三大类,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是进口的前三大类。
欧盟(EU)和中国是美国大型数字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有着重要的、高度一体化的经济关系。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跨境数据流动位居世界前列。2020年,美国与欧盟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贸易和潜在的ICT服务价值超2640亿美元。美国对欧盟保持着巨额数字贸易顺差。2020年欧洲排名前五的电子商务零售商中的两家是美国公司。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美国商务部是美国数字经济的主要推动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数字经济政策和举措,如“数字经济议程”(2015)、“在数字经济中实现增长与创新”(2016)、“数字经济的定义与衡量”(2018)、“美国国家网络战略”(2018)、“美国的全球数字经济大战略”(2021)等,确保了美国在信息技术革新和数字成果应用方面长期的领先地位。2015年美国商务部还成立数字经济咨询委员会(DEBA),以“为数字时代的经济增长和机遇提出建议”。
制定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规划。美国先后发布《数字政府服务》《数字政府:构建一个21世纪平台以更好地服务美国人民》等战略规划;构建数据驱动战略体系,发布《联邦大数据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2019年12月白宫发布《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年行动计划》以政府治理为主要视角,描述了未来10年联邦政府数据愿景,推动智慧政府建设。2018年美国发布《美国重建基础设施立法纲要》,为美国未来10年经济发展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0年公布《国家5G安全战略》,推动5G部署。2022年3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发布“关于确保负责任地发展数字资产”的行政令,指示美联储和监管部门着手围绕数字货币的发展和现有数字资产的监管方面进行行动。2022年9月,拜登政府正式发布了首个“联邦数字资产综合框架”,对金融服务行业的未来发展以及打击数字资产的欺诈行为做出了明确指导。
美国政府非常注重前沿性、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芯片、人工智能、5G通信及下一代通信、先进计算机等数字技术研发。在芯片领域,美国陆续推出ERI计划和JUMP计划,主要应对中国数字芯片行业崛起,抢占数字芯片科技的制高点;在人工智能方面,2018和2019年美国先后发布了《美国机器智能国家战略》《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等;在5G通信及下一代通信技术研发方面,太赫兹通信和传感融合研究中心等机构正抓紧进行6G通信相关研究,SpaceX公司的卫星互联网——“星链”项目稳步推进,美国能源部提出建立全国性量子互联网战略蓝图;在先进计算机方面,2020年3月美国能源部“酋长岩”超算项目合同确定,IBM公司2020年9月发布了量子计算路线图,同时美国政府则加大了对量子信息领域的投入,确认未来5年将投资6.25亿美元支持全国5个量子信息科学研究中心的建设。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6.4.1支持政策
美国数字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来自私营企业,联邦和地方政府通过支持研发、发起政府项目等方式提供支持。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是5G政策的主要落实者,该机构的5G战略被称为“5GFAST计划”,强调了快速部署的重要性。一方面将更多的中频带频谱推向市场;另一方面简化5G基础设施部署政策,以促进城市和运营商合作来实现低成本部署。美国《2021年综合拨款法》制定了“部落宽带连接计划”(TBCP),由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负责管理、拨付近10亿美元的专用资金,用于扩大印第安部落的网络基础设施,缩小数字鸿沟。
2010年12月,美国发布《改革联邦IT管理的25点实施计划》,在联邦机构中实施“云计算优先”策略,以政府规划整体推动云计算发展。2011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联邦云计算战略》,确立了联邦政府云迁移的三步走框架。2019年6月,美国发表修订版《联邦云计算战略》,加快机构采用基于云的解决方案——智慧上云。
2022年3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政府机构仔细研究加密货币可能带来的好处和风险,包括研究创建美国央行数字货币(CBDC),以强化美国在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领导地位。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数据显示,在人工智能领域,美国政府将向NSF下属5个AI研究所各投资2000万美元;在量子信息领域,未来五年,美国政府将投资6亿2500万美元,并在5个能源部下属实验室新设量子信息研究中心。
6.4.2发展数字经济的法律法规
2018年3月,美国发布《澄清境外数据的合法使用法案(CLOUD)》,从法律层面对跨境调取海外公民的信息和通信数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2020年5G及后代法》要求总统制定确保5G和下一代无线通信安全的国家策略,确保美国境内5G无线通信系统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协助盟国、战略伙伴和其他国家最大程度地提高5G系统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保护美国公司的竞争力、美国消费者的隐私权以及标准制定机构的完整性。
此外,还有规范网络运营商的《宽带部署准确性和技术可用性法》、支持沿海地区数字化管理的《数字海岸法》等。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于2014年发布并于2018年更新的《网络安全框架》提供了管理网络风险的《自愿指南》。该框架根据特定需求来解决和管理网络安全风险,不对企业施加登记注册等额外监管要求。
2022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芯片和科学法》,该立法提供为期5年总额2800亿美元的投资,旨在向美国半导体行业和尖端科研领域提供资金支持。该法案主要包括《芯片法》和《研究与创新法》两部分,主要支持内容如下:
1、芯片法
(1)半导体制造激励计划。5年内拨款390亿美元,其中60亿美元可能用于直接贷款和贷款担保的成本。2022财年将拨款190亿美元,其中20亿美元用于传统芯片生产,优先考虑汽车行业等关键制造业。在先进芯片制造方面,提供25%的投资税收抵免。
(2)商业研发和劳动力发展计划。5年内拨款110亿美元,包括国家半导体技术中心、国家先进封装制造计划以及其他研发和劳动力发展计划。2022财年将拨款20亿美元用于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25亿美元用于先进封装。
(3)劳动力和教育基金。由NSF分期五年提供2亿美元资金,以促进半导体劳动力的增长。
(4)国防部国防基金。20亿美元,用于实施微电子军民共享计划,加速将实验室成果应用到军事等领域。
(5)国际技术安全和创新基金。5亿美元,资金将在5年内分配给国务院与国际开发署等,旨在与外国政府合作伙伴协调通讯、电信、半导体等先进技术的协作。
值得关注的是,《芯片法》禁止联邦激励基金的接受者在对美国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特定国家扩大或建设某些先进半导体的制造能力。
2.研究与创新法
(1)5年内为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拨款96.8亿美元,其中22.3亿美元用于扩展制造业伙伴关系,8.29亿美元用于美国制造项目。
(2)5年内拨款200亿美元支持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能源部(DOE)和其他联邦机构开展重要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增加研究和技术转让投资以提高美国竞争力;支持研发以改善和广泛实施STEM教育;激励科学研究;增强研究安全性等。
(3)授权拨款100亿美元在落后地区开发20个“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专注于技术开发、创造就业和扩大美国的创新能力。
2023年7月,欧盟委员会通过《欧美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决定涵盖从欧洲经济区的任何公共或私人实体到参与《欧美数据隐私框架》的美国公司的数据传输。决定认为,相较于欧盟,美国能确保对从欧盟转移到参与《欧美数据隐私框架》的美国公司的个人数据的保护水平是足够的。这意味着当个人数据从欧盟传输向经框架认证的美国公司时,美国公司不再需要提供决定要求以外的安全措施——这标志着欧美间个人数据合法流动的第三次尝试正式落地。
6.4.3外资准入政策
【国家安全审查】
美国对与中国等国家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交易采取广泛的“国家安全审查”。2019年5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13873号《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ICTS)供应链安全》行政令。
2021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ICTS)供应链安全》临时最终规则生效。美国商务部正式授权对美国实体与“外国对手”(中国(含香港)、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和委内瑞拉马杜罗政权)相关的ICTS交易进行安全审查。
规则授权商务部依据公众投诉或借助情报自主对美国实体与“外国对手”相关的ICTS交易发起安全审查。审查过程中可依据需要征求财政部、国土安全部、USTR、FCC等其他联邦机构意见,在必要时协调美国盟友落实规则。
审查涉及的ICTS交易包括: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敏感个人数据、广泛销售的监控及网络设备、广泛使用的网络、新兴技术六大类,含卫星导航、无人机、云计算、涉及个人数据的APP等。个人用户获得ICTS的交易不属于审查范围(详见表6-1)。
表6-1需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ICTS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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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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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键基础设施 |
总统指定的关键基础设施部门中使用的ICTS。关键基础设施部门包括任何子部门或随后指定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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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络基础设施 |
对于无线局域网、移动网络、卫星载荷、卫星操作及控制、电缆接入点、有线接入点、核心联网系统、长途和短途网络不可或缺的软件、硬件或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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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敏感个人数据 |
对数据托管及计算服务不可或缺的软件、硬件或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包括例如虚拟私人服务器等软件定义服务),该等软件、硬件或任何其他产品或服务在ICTS交易前的超过12个月(将)使用、处理或保留超过100万美国人的敏感个人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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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泛销售的监控及网络设备 |
任何在ICTS交易前的12个月内,向美国人出售了数量超过一百万以下的ICTS产品:(a)可以联网的传感器、网络摄像头及其他端点监控监视设备;(b)路由器、调制解调器和其他家庭联网设备;(c)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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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泛使用的网络软件 |
用于与互联网连接及通过互联网进行通信的软件,并在ICTS交易前12个月中的某一时刻,有超过一百万的美国人正在使用该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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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兴技术 |
对于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量子密钥分配、量子计算、无人机、自动驾驶系统、高级机器人不可或缺的ICTS。 |
规则要求商务部根据10大标准,做出禁止交易或采取缓解措施(有条件同意)的裁定。包括外国对手对涉案ICTS的所有、控制、指示或管辖的性质和程度、造成威胁性损害的可能性等。违反裁定的主体将面临最高30万美元或交易金额2倍的行政罚款,最高100万美元或20年监禁的刑事处罚。
ICTS国家安全审查的重点:
一是确定ICTS交易是否涉及“由外国对手所有、控制、管辖或指示的个体设计、开发、制造或提供的ICTS”,考量因素包括:(1)交易方是否在外国设有总部,研究、开发、制造、测试、经销或服务设施,或其他业务,包括受外国对手控制或管辖的设施;(2)交易方(包括其高管、董事或类似人员、雇员、顾问或承包商)与外国对手之间的联系;(3)交易方总部或研究、开发、制造、包装和分销业务活动所在的外国对手国家的法律法规;(4)商务部部长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标准。
二是确定ICTS交易是否构成“不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考量因素包括:(1)国家情报局局长根据行政命令第5(a)条编写的威胁评估和报告;(2)联邦采购安全委员会依照《美国法典》第41篇给出的建议,由国土安全部部长、国防部长或国家情报局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发布的撤职或排除令;(3)《国防联邦采购条例》和《联邦采购条例》的相关规定;(4)根据行政命令第5(b)条形成的书面评估,以及国土安全部部长根据该节认定的在美国存在漏洞的实体,硬件、软件和服务;(5)国土安全部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局认定的“国家关键职能”的实际和潜在威胁;(6)ICTS交易可能造成的后果的性质、程度和可能性;(7)外国对手对ICTS交易中有争议的设计、开发、制造或供应行使的所有权、控制权、指示权或管辖权的性质和程度以及任何商务部长认为适当的其他信息。
根据上述规则,任何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中国开展业务受中国管辖的公司,对美ICTS投资、交易,都有受到审查的风险。
【涉联邦资金的交易】
2019年《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禁止美国电信服务供应商使用联邦资金购买或维护“不可信供应商”所提供的网络设备;法案还将提供至多10亿美元的资金,协助规模较小的美国电信供应商拆除和更换华为和中兴等中国企业制造的网络设备。
【外国投资审查】
在CFIUS主导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程序中,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和相关行政令、细则要求,CFIUS对其审查的交易进行评估时,必须对新增国家安全因素作出界定,其中网络安全、数据是重要考虑因素。
6.5中国与美国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移动支付方面。2021年9月,摩根大通宣布为阿里巴巴国际站(Alibaba.com)提供信用卡支付处理服务。借助摩根大通的支付处理服务,支付宝现可在美国为阿里巴巴信用保障服务升级卡支付服务。
电子商务方面。新蛋公司是一家在线零售商,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016年,中国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协议收购了新蛋的多数股权。众多中国卖家正通过亚马逊平台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境电商。京东开通中美包机运输航线,并在2022年6月正式启用在美首个自动化仓。希音(Shein)占美国快时尚份额已居于前列。2022年9月拼多多海外版Temu在美国上线,发展势头良好。
数字服务与应用方面。2011年,美国游戏公司拳头游戏被中国企业集团腾讯收购。中国游戏公司米哈游开发的游戏《原神》受到美国用户喜爱。字节跳动旗下的TikTok在美月活跃用户逾1.5亿,旗下CapCut等应用也进入美国市场。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7.1.1美国对绿色经济的定义
美国政府对“绿色经济”一词没有明确定义,但联邦政府机构以往曾对“绿色产品和服务”以及“绿色就业”两个概念有过定义。
【绿色产品和服务】
2010年4月,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发布《衡量绿色经济》报告,将绿色产品和服务定义为主要功能满足以下一个或两个目标的类别:
(1)节约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包括节约能源以降低化石燃料使用,并促进水、原材料、土地、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的产品或服务;
(2)减少污染:包括提供清洁能源或预防、处理、减少、控制或测量对空气、水和土壤环境损害的产品或服务。对废弃物和污染物的补救、减轻、移除、搬运或储存也被认为属于此类。
【绿色就业】
2010年9月,美国劳工部确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在调查统计中被视为“绿色就业”:
(1)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对环境或自然资源节约有益的工作岗位,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和消除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回收和重复利用;自然资源节约;环境合规、教育培训以及公众宣传。
(2)工人职责包含将现有生产过程变得更加环境友好或使用更少自然资源的工作岗位。
7.1.2主管政府部门及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为发展绿色经济专门设立某个部门或机构。从管理职能来看,与绿色经济相关的主要部门包括美国国家环保局以及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能源部、交通部、劳工部等经济主管机构。
【环保局】
环保局是最主要的监管机构,除常规的环保执法、统计、标准制定以外,还承担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宣传、推广等工作,包括与社会组织合作制定绿色产品标准、颁发绿色认证标签,以及出台政府绿色采购指引等。
【气候政策办公室】
2021年1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应对气候变化行政令,成立白宫内部的气候政策办公室,负责美国国际气候政策的发展。2024年1月31日,拜登总统任命约翰.波德斯塔(JohnPodesta)为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
7.1.3绿色发展情况
【能源】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数据,2023年,美国一次能源消耗量为93.59万亿英热单位(quads),比2022年下降1%。2023年美国能源消耗量约18%来自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等非化石燃料来源,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占美国能源消耗总量的82%。同期,美国能源生产量为102.83quads,大于能源消费量,2023年石油出口达到创纪录的日均610万桶,天然气出口达到创纪录的209亿立方英尺。
2023年,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消耗量为8.24quads,占全部能源消费的9%。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使用增加,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消耗的增长。从总量来看,生物质能是最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占可再生能源总量的53%。
2023年,美国核能消耗总量为8.1quads,略低于2020年峰值的8.25quads。这一小幅下降是由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每年均有一座核电站关闭。
自1950年以来,石油一直是美国消耗最多的能源。美国石油消耗量仍低于2005年的峰值,2023年总计为35.4quads,占全部能源消费的38%。交通运输部门占石油能源消耗的大部分。尽管电动汽车份额有所增加,但石油仍然是汽车、卡车和飞机的主要燃料来源。
2023年,美国天然气消费总量为33.6quads,占全部能源消费的36%。天然气消费量增长主要由电力行业天然气使用量的增加推动。
2023年,美国煤炭消费量降至9.8quads,占全部能源消费的9%。自2005年峰值以来,美国煤炭消费量已下降一半以上。电力行业煤炭使用量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这一下降。
【交通运输】
2021年拜登政府上台以来,把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其气候及基础设施政策的重要部分,在“美国就业计划”中提出投资1740亿美元,提供包括完善供应链、给予消费者补贴和税收激励、加大充电桩建设等一系列支持措施。同时,受石油等化石燃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市场对电动汽车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据美国能源部统计,2023年,包括纯电动汽车(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PHEV)在内的新型轻型插电式电动汽车销量超过236万辆,占全部轻型汽车的16.3%。
交通运输是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最大来源,造成1/3的排放量。为在2050年达到温室气体零排放的目标,美国交通运输部推出《全国交通脱碳蓝图》,2022年9月,能源部、交通部、住房城建部、环境保护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合作实施脱碳战略。《蓝图》提出三大战略:提供便利性、提高效率、转型清洁能源。
7.1.4绿色金融
虽然美国绿色金融产品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品种已经非常丰富。
【绿色债券】
根据标普全球市场情报的分析,2023年美国绿色债券发行量450亿美元左右,仅占当年债券发行量3.6%,这是自2018年绿色债券开始增加使用量以来的最低比例。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绿色债券总收益从2018年到2021年持续增长,在2021年达到峰值143.8亿美元,2023年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绿色债券发行总量仅为16亿美元。
2023年,美国最大的绿色债券由纽约交通发展公司、摩根大通和前线通讯发行,其中纽约交通发展公司和摩根大通的绿色债券规模各为20亿美元,前线讯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为12亿美元。
【绿色信贷】
美国许多大型银行已经开始实践绿色贷款原则,加大对绿色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例如,美国银行创新了支持节油技术发展的无抵押优惠贷款,纽约、夏威夷、康涅狄格等州还专门成立了绿色银行。
【绿色保险】
除了各类环境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外,美国一些金融机构还推出了专门针对绿色金融的保险,例如绿色贷款保险等。
7.1.5加入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相关国际协定、国际组织情况
【国际协定】
美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2016年,在奥巴马政府领导下,美国正式加入气候变化《巴黎协定》。2017年6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该协定。2021年1月,美国新任总统拜登签署行政令,宣布美国重新加入《巴黎协定》,恢复该协定成员国身份。此外,美国也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远距离越境空气污染公约》《拉姆萨湿地公约》等国际环保公约和协定的缔约方。
但由于国内政治因素,美国迄今尚未批准加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世界上仅有的四个非缔约方之一(其他三个为安道尔、伊拉克、索马里)。此外,美国也不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缔约方。
【国际组织】
美国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等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7.2.1总体节能减排路线图
2021年1月27日,美国总统拜登在应对气候变化行政令中,提出不晚于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总体目标,并设定不晚于2035年实现电力部门零碳排放的目标。2021年4月22日,拜登在气候领导人峰会上,进一步提出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较2005年减少50%—52%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拜登政府提出以下政策考虑:
(1)电力行业。部署零碳排放的发电资源、输电和储能设备。
(2)建筑行业。通过支持建筑物效率提升和电气化,降低家庭排放和能源成本。
(3)交通行业。通过支持研发新技术、新能源和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等减少尾气排放,提高汽车和卡车的效率。
(4)农林行业。通过一系列计划和措施,如生态修复减少森林和农业的排放量,并增加碳汇。
(5)工业生产。通过支持碳捕获以及新能源为工业设施提供动力,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低碳和零碳工业品的早期市场。
(6)减少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7)投资创新、改进和拓展气候解决方案。
上述措施普遍涉及税收激励、政府投资、监管标准等,许多内容包含在拜登政府提出的“美国就业计划”等提案中,需国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2021年11月,国家气候工作组发布《国家长期战略: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明确了国家气候战略,并细化了国家节能减排路线图,参见: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1/10/US-Long-Term-Strategy.pdf。
2023年4月,拜登总统第四次召集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论坛(MEF),旨在通过能源脱碳、结束森林砍伐、应对强效非二氧化碳气候污染物、推进碳管理等方式与各国领导人合作。美政府表示将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支持,向绿色气候基金(GCF)提供10亿美元,动员多边开发银行开启清洁增长新时代。在能源脱碳方面,美发布新的《国家创新路径报告》,出台《通胀削减法》促进交通运输部门能源转型,支持国际海事组织,实现国际航运减排目标。在结束森林砍伐方面,美向巴西亚马逊基金捐款,为投资银行BTGPactual的恢复战略提供5000万美元的债务投资。在解决气候污染方面,美批准《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基加利修正案。在加速碳捕获和去除技术方面,《通胀削减法》规定捕获和储存二氧化碳可获得税收抵免。
7.2.2发展绿色经济战略规划
拜登政府在提出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同时表示,国家气候工作组正在据此制定国家气候战略。2021年10月,白宫官网发布联邦政府跨部门气候适应和复原计划,概述了联邦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将采取的措施,参见: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12/08/fact-sheet-president-biden-signs-executive-order-catalyzing-americas-clean-energy-economy-through-federal-sustainability/。
2023年4月,白宫发布事实清单,概述拜登政府在气候变化方面所做工作和未来打算,参见: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3/04/20/fact-sheet-president-biden-to-catalyze-global-climate-action-through-the-major-economies-forum-on-energy-and-climate/。
7.2.3《通胀削减法》促进和部署清洁能源技术计划
2022年8月16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通胀削减法》。该法是一部旨在削减美国通货膨胀的政策性法案,内容包括对美国本土新能源产业进行投资与补贴。该法案计划投资3790亿美元,降低家庭和小企业的能源成本,促进对各行业清洁能源的私人投资,加强从关键矿物到节能电器的供应链。美国能源部预测,该法案、两党基础设施法以及其他行动共同作用,将使美国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的水平降低40%。
该法案包括税收条款、大规模的赠与和贷款计划,支持能够大批供应的创新清洁能源技术的部署和使用。具体包括:清洁能源生产和投资税收减免、270亿美元温室气体减排基金;400亿美元贷款,为创新清洁能源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创新清洁能源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系统、碳捕获、核能和关键矿物处理、生产和循环使用等。参见:https://www.whitehouse.gov/cleanenergy/?utm_source=www.cleanenergy.gov。
7.3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美国联邦政府将气候变化对策分为两种:(1)减排,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加强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2)适应,提高对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能力,美国联邦政府出台的适用于气候减排和适应的项目包括:
(1)可再生能源激励项目
总统2022财年预算要求提供技术示范资金,以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并支持新的经济基础和就业。既有项目包括:美国农业部的“美国农村能源计划”为能源审计和小企业可再生能源技术援助提供资金,美国能源部的州能源计划为各州部署可再生能源和促进能源效率提供资金。2023财年预算提出,能源部新增高达50亿美元的贷款授权,为避免、减少或隔离温室气体排放的合格项目提供贷款,其中包括对国内关键矿产供应链的支持。内政部拨款2.91亿美元,用于加速和扩大公共土地和近海水域的清洁能源部署。资金将支持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项目以及相关输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许可。为能源部清洁能源示范办公室提供1.5亿美元新资金,以扩大可再生和分布式能源技术。2024财年,联邦预算中投资94亿美元,支持巩固美国在开发创新技术以加速向清洁能源经济转型方面的优势,比2023年能源部清洁能源研究、开发和示范的78亿美元预算增长19.7%以上。
(2)能源过渡项目
目标是增加获得可靠能源供应的机会,开发更有效的能源技术,减少能源匮乏,如出台减少化石燃料使用的监管和财政激励措施,为受煤炭工业衰退影响的社区提供援助。具体包括“机会、劳动力和经济振兴伙伴关系倡议”、经济发展局在全国范围内提供的煤炭社区援助计划、各州废弃矿山复垦工作经济发展基金等。2024财年,联邦预算中投资12亿美元支持脱碳产业化。
(3)韧性和减轻灾害
为进一步保护美国经济免受气候危机不断上升的成本的影响,美国通过《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行政命令》指示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识别气候财政风险,并在总统预算中提供财政负责的解决方案,以降低政府的长期气候财政风险并增强韧性。2025财年预算提出在气候适应和恢复方面就向联邦政府投资超过230亿美元,如为美国农业部森林服务局和内政部的野火和危险燃料管理计划投资40亿美元,其中包括扩大劳动力能力和为野火消防员提供支持,包括永久性、全面的薪酬改革、增强医疗服务和改善政府住房;以及通过投资支持社区规模的气候适应力和灾害缓解,例如向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的“建设韧性基础设施和社区”拨款计划提供10亿美元,向垦务局WaterSMART计划提供6500万美元以建立长期抗旱能力,以及向能源部提供1.05亿美元以帮助低收入和弱势社区应对极端高温挑战。参见:https://www.whitehouse.gov/omb/briefing-room/2024/04/22/responding-to-the-financial-impacts-of-climate-change/。
(4)关于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和就业的行政令
2021年12月8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关于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和就业的行政令》。根据该行政令,美联邦政府将通过政府采购和投资促进等手段推动实现2035年电力行业无碳污染、2050年全经济体净零排放等目标。行政令将通过全政府模式展示创新和环境管理能力,响应美国社区需求,扩大美国的技术、工业和就业机会。美国各州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需求制定不同的绿色经济政策。2024财年预算提出,投资近20亿美元,用于支持全国的清洁能源就业和基础设施项目。
7.4中国与美国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2021年4月18日,中美发布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同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讲话,表示中方欢迎美方重返多边气候治理进程,期待同包括美方在内的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为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而努力。
2021年11月10日,中国和美国在格拉斯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发布《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双方计划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1)21世纪20年代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法规框架与环境标准;
(2)将清洁能源转型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3)推动终端用户行业脱碳和电气化的鼓励性政策;
(4)循环经济相关关键领域,如绿色设计和可再生资源利用;
(5)部署和应用技术,如碳捕集、利用、封存和直接空气捕集。
中美在绿色投资方面合作潜力巨大,涉及诸多领域。例如,以新能源合作为主的绿色能源合作;以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为主的绿色基建合作;以环保产业、绿色制造业、绿色农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合作;以及绿色金融合作等。
2023年7月,美国财政部部长耶伦访华时强调,中美应加强沟通,改善经济决策,在气候融资方面持续合作,帮助较贫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此后,时任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克里访华,双方就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深入交换意见。
2023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两国决定启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开展对话与合作,以加速21世纪20年代的具体气候行动。中美两国将在工作组下重点加速以下具体行动,特别是切实可行和实实在在的合作计划和项目。
(1)能源转型;
(2)甲烷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3)循环经济和资源利用效率;
(4)地方合作;
(5)森林;
(6)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协同;
(7)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
2016年以来,中国-加州经贸论坛已成功举办6届,中美双方围绕清洁技术等领域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促成了许多可持续的务实成果。
2024年6月,密苏里州前州长格雷腾斯率中西部政商界代表团访华,与中方就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等进行交流。
2024年9月,第24届投洽会举行中美省州经贸合作交流活动,围绕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探讨贸易投资合作新机遇。这是继2021年和2023年以来,投洽会第三次举办类似主题活动。
2024年11月,美国驻华使馆在京举办中美清洁技术合作论坛。
8.中资企业在美国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主要风险
【政治】
密切关注涉及中美双边经贸关系和中资企业的新闻动态、政策变化、发展趋势,及时掌握中国员工的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等方面最新政策动向。
【经济】
关注美国经济形势、贸易平衡情况、汇率情况、通货膨胀率、就业率、金融杠杆率等,避免宏观环境变化给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法律】
建议聘请专业的会计、税务、法律等服务机构,避免相应的税务、法律、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规经营风险,以及妥善应对美方部门执法等。
【安全】
密切关注美国安全形势和企业、项目所在地的整体治安状况,加强与当地警察等联系,加强安全生产和安保建设,保障员工权益,制定各类安全风险应急预案。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联系中国驻美国使(领)馆。
【经营】
决定赴美投资前,要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在美投资计划。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绿地投资或跨国并购,寻找合作伙伴,加强本地化运营,尊重当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注重合规经营。
【舆论】
受当前中美关系影响,美国政府和一些政客经常将中资企业与中国政府联系在一起,指责部分中资企业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美国主流媒体对中资企业的报道往往存在偏见,容易将负面信息放大,比如将中国企业的正常商业行为解读为“威胁”或“渗透”。
8.2防范风险措施
【认真开展前期调研】
注重事前调查、分析、评估,包括对投资项目、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研判,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等。
【坚持合规经营】
在投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坚持合规经营和安全生产,关注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及对企业合规经营和业务收益的影响。
【在当地建立和谐关系】
处理好与当地议会、政府、部门、工会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密切与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与所在领区的驻美使(领)馆加强日常联络,定期查看驻美使(领)馆网站提示提醒信息,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使(领)馆或国内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定期评估潜在安全风险,建立内部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铸牢安全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综合防范,保障安全设施等经费投入。遇有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母公司和使(领)馆报告。
【利用金融保险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保险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与媒体保持良好关系】
加强合规管理,提高透明度,建立完善危机公关机制,及时应对舆论风险,视情与美国媒体和公众沟通,讲好促进当地就业、中美互利合作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