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册:坦桑尼亚特辑
2025-05-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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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发展简史】

坦桑尼亚是古人类发源地之一。1886年坦噶尼喀大陆划为德国势力范围,1890年桑给巴尔沦为英国“保护国”,1917年11月全境被英国控制。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沦为英国委任统治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决议将坦噶尼喀大陆改为英国“托管地”。坦噶尼喀、桑给巴尔人民经过长期的斗争,先后于1961年12月9日和1964年1月12日正式宣布独立。1964年4月26日组成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10月29日改国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朱利叶斯·坎巴拉吉·尼雷尔任开国总统,后两度连任,直至1985年主动辞职。姆维尼同年10月27日当选联合共和国第四届总统,1990年连任。1995年10月坦桑尼亚举行首次多党大选,姆卡帕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萨勒明以微弱优势连任桑给巴尔总统。2000年10月,姆卡帕蝉联坦桑尼亚总统,革命党候选人卡鲁姆当选桑给巴尔总统。2005年12月,基奎特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卡鲁姆蝉联桑给巴尔总统。2010年11月,基奎特蝉联联合共和国总统,革命党候选人、原联合共和国副总统谢因当选桑给巴尔总统。2015年10月,马古富力当选联合共和国总统并于2015年11月5日宣誓就职,桑给巴尔总统选举因出现舞弊而作废。2016年3月,桑给巴尔重新举行大选,革命党候选人谢因赢得选举。2020年10月,马古富力连任,革命党候选人姆维尼当选桑给巴尔总统。2021年3月,马古富力因病去世,哈桑副总统继任联合共和国总统。

【国际地位】

坦桑尼亚致力于推进世界的发展、和平和稳定,通过各种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东非共同体(EAC)以及非洲联盟(AU)的成员,是南部非洲、东部非洲、维多利亚大湖、尼罗河上游地区冲突调解、和平斡旋的重要参与方。

坦桑尼亚是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以及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的成员国,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首批试点国家。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坦桑尼亚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南纬0°29′—11.44°,东经29.14°—40.30°,由坦噶尼喀(大陆)和桑给巴尔(岛)两部分组成,领土总面积为94.5万平方公里(其中桑给巴尔2654平方公里)。北与肯尼亚和乌干达交界,南与赞比亚、马拉维、莫桑比克接壤,西与卢旺达、布隆迪和刚果(金)为邻,东濒印度洋。

首都多多马属东3时区,比北京时间晚5个小时,不实行夏令时。

1.2.2自然资源

坦桑尼亚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查明的主要矿产包括黄金、金刚石、铁、镍、铀、磷酸盐、煤以及各类宝石等。

【矿产资源】

(1)黄金。已探明金矿储量约80万吨。大陆许多地区均有发现,其中维多利亚湖在地质和规模上可与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及津巴布韦的主要黄金产地相媲美,已探明储量1800万盎司,估计储量高达3000万盎司。

(2)钻石。目前已知的300个金伯利岩中约有20%储有钻石,已探明钻石矿储量约250万吨(含量6.5克拉/吨)。此外,600处地质特性类似的金伯利岩及东非大裂谷、鲁克瓦湖和塞勒斯盆地边缘的冲积地带也有钻石矿藏。

(3)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祖母绿、坦桑蓝、石榴石、电气石等均有发现。

(4)铁矿。探明储量1.3亿吨,估计储量超过3亿吨。

(5)磷酸盐。探明储量1000万吨。

(6)钛。已探明储量3350万吨。

(7)钕镨稀土金属矿。1900万吨。

(8)锡、钨。探明储量25万吨。

(9)高岭土。估计储量20亿吨。

(10)黑砂。估计储量4725万吨。

(11)镍。探明储量405万吨。

(12)纯碱。储量100万吨。

(13)氦气。探明储量15.29亿立方米。

(14)煤炭。探明储量3.24亿吨,估计储量20亿吨以上。

(15)天然气。探明储量57万亿立方英尺。

(16)铀矿。已探明储量20万吨,品位0.1%以上。

(17)油气。现有松戈松戈气田、姆纳西湾气田等项目。

此外,坦桑尼亚还有铅、锌、石墨、铂、铬、锰、水银、银、钼、钒、铝土矿、石灰石、石膏、云母等矿藏。目前,除天然气、钻石、宝石、黄金、镍矿、石墨、盐矿、磷酸盐、煤、石膏、瓷土和锡矿等由一些国际矿业公司开采外,其他均未得到开发利用。

【旅游资源】

坦桑尼亚旅游资源丰富,非洲三大湖泊维多利亚湖、坦噶尼喀湖和尼亚萨湖(马拉维湖)均在坦边境线上,位于坦桑尼亚东北部、海拔5895米的非洲第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世界闻名。其他自然景观有恩格罗恩格罗火山口、东非大裂谷、马尼亚拉湖等,另有桑岛奴隶城、世界最古老的古人类遗址、阿拉伯商人遗址等历史人文景观及塞伦盖蒂、米库米等多个野生动物国家公园。

【森林资源】

森林和林地面积共44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6%,出产安哥拉紫檀、乌木、桃花心木、栲树等。

【水力资源】

水力资源丰富,发电潜力超过4.78亿千瓦。

1.2.3气候条件

坦桑尼亚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的部分低地属热带草原气候,西部内陆高原属热带山地气候,全年温差较小,年平均气温在21~26℃之间。桑给巴尔的20多个岛屿属热带海洋性气候,终年湿热,年平均气温26℃。每年12月至次年3、4月较热,6—9月比较凉爽。全国雨量偏少,80%的地区年降水量不足1000毫米。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截至2024年6月28日,坦桑尼亚人口约6744万,人口数量在非洲国家中居第五位。其中坦桑尼亚大陆6554万人,桑给巴尔189万人;其中男性3332万人,女性3412万人。劳动力占总人口比重为81.39%,大学以上学历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30%(2020年数据)。城镇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8%。约有130个民族居住在坦桑尼亚,人口超过百万的有苏库马、尼亚姆维奇、查加、赫赫、马康迪和哈亚族,另有一些阿拉伯人、印巴人和欧洲人后裔。人口分布比较集中的城市有:达累斯萨拉姆(约778万)、多多马(约308万)、姆万扎(约130万)、姆贝亚(约65万)和阿鲁沙(约53万)。

目前,坦桑尼亚华人华侨约3万人,主要集中在达累斯萨拉姆地区。在坦中资企业员工约4000人,主要从事铁路、公路、桥梁、房建、供水、机场、港口等工程承包业务。据坦桑尼亚中华总商会了解,在坦华人华侨主要从事投资与贸易,投资领域涉及陶瓷、石膏板、钢材、摩托车、鞋类、餐具、箱包、编织袋、塑料管、卫生用品、公路运输等,以及农业、矿业开发、发电、基础设施建设等;贸易涉及各类生活用品的批发,产品销往周边邻国。

桑给巴尔的奴隶城

1.3.2行政区划

坦桑尼亚全国划分为31个省(Region),其中大陆26个,桑给巴尔5个。全国现有195个县(District)。原首都为达累斯萨拉姆(DaresSalaam),简称达市,在斯瓦西里语中意为“和平之港”。1961年坦桑尼亚独立后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是坦赞铁路和中央铁路的起始点,也是赞比亚、刚果(金)、布隆迪、乌干达和马拉维等国货物的进出口港,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途经的唯一非洲城市。

1972年,坦桑尼亚政府决定在多多马建立新都。2015年第五届政府执政后,宣布加快落实迁都计划。截至2021年底,坦桑尼亚总统府、总理府、绝大部分中央政府机构已迁至多多马办公。目前外国驻坦桑尼亚外交机构仍多在达累斯萨拉姆,德国和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先后在多多马设立了办公室。首都多多马位于坦桑尼亚中部,东距达累斯萨拉姆400公里,与全国各区首府之间的距离不超过700公里,是坦桑尼亚的一个交通枢纽,海拔1115米,气候干燥凉爽,面积2576平方公里,是中部地区农产品和牲畜贸易中心、酿酒业中心、全国交通枢纽。

达市姆卡帕大楼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分设联合政府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联合政府实行总统制,内阁是坦最高级别行政机构,由总统、副总统、桑给巴尔总统、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副部长不属于内阁成员。

【宪法】

坦桑尼亚宪法,全称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于1977年通过,宪法确立了坦桑尼亚一党制、双重政府结构和强有力的总统制总体原则。1992年第8次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坦桑尼亚是多党民主国家,奉行民主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政策。1994年第11次宪法修正案规定,联合政府设总统和1名副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民直选产生,获简单多数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总统与副总统必须来自同一政党,并分别来自大陆与桑给巴尔,副总统不能由桑给巴尔总统或联合共和国总理兼任,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任命总理,由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2000年第13次宪法修正案重新界定了坦桑尼亚政治体制,确认原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等原则代表民主、自立、人权、自由、平等、友爱、团结。2010年大选后,坦桑尼亚国内修宪呼声不断。2011年11月,《宪法修订法案》获议会通过。2012年4月,修宪委员会成立。6月和12月,新宪法一稿和二稿先后出台,提出设立坦噶尼喀、桑给巴尔和联合政府三个政府、缩减联合事务、限制总统权力等重大修改。2014年10月,制宪会议通过新宪法草案,决定维持两个政府架构。新宪法草案原定于2015年4月进行公投,但因技术原因被无限期推迟。2021年哈桑总统上任以来,明确表示不会将制定新宪法作为首要任务;但随着国内各项改革的推进,包括在2023年1月宣布解除对反对党政治集会的禁令,为制定新宪法开辟了可能的道路。

桑给巴尔革命政府宪法于1979年制定,后历经修改。根据2010年修订的桑宪法,桑给巴尔总统为桑革命政府首脑,取消首席部长设置,新设第一和第二副总统。桑给巴尔总统选举与联合共和国总统大选同时举行,桑给巴尔总统候选人由桑给巴尔各政党提名,经桑给巴尔全体选民直选,获1/2以上选票者当选,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总统对政府事务拥有决定权,第一和第二副总统向总统负责。第一副总统由在大选中获代表会议第二大议席的政党成员出任。第二副总统由与总统来自同一政党的议员担任,经总统任命,作为总统的主要助手并在代表会议中负责政府事务,在总统逝世或无法履行公务时代行职权。总统和副总统根据各政党的议席比例分配和任命内阁部长。桑革命政府有权处理除外交、国防、警务、税收、银行、货币、外汇、航空、港口和邮电等22项联合事务以外的桑内部事务。

【总统和政府】

联合共和国政府设总统和副总统,每届任期5年,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任命总理,总理主持联合政府日常事务。桑给巴尔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一部分,桑给巴尔总统为桑给巴尔革命政府首脑。现政府内阁于2021年3月哈桑上任后成立,由革命党执政,现有27位部长。2025年将进行新一轮总统选举。

现政府内阁主要成员有:

总统:萨米娅·苏卢胡·哈桑(SamiaSuluhuHassan)

副总统:菲利普·伊斯多·姆潘戈(PhilipIsdorMpango)

总理:马贾利瓦·卡西姆·马贾利瓦(MajaliwaKassimMajaliwa)

副总理:多托·马沙卡·比泰科(DotoMashakaBiteko)本届桑给巴尔政府于2020年12月组成。

主要成员有:

总统:侯赛因·阿里·姆维尼(HusseinAliMwinyi)

第一副总统:奥斯曼·马苏德·奥斯曼·谢里夫(OthmanMasoudOthmanSharif)

第二副总统:海穆德·苏莱曼·阿卜杜拉(HemedSuleimanAbdulla)

【国民议会】

议会为一院制,是联合共和国最高立法机构。议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进行,每5年选举一次。总统有权任命10名特殊席位议员。国民议会主要职权包括:审议并通过属于联合事务和大陆事务的法律;审议并通过国家税收政策;审议政府政策和行政措施,对政府预算提出政策咨询;审议并通过总统对总理的任命;讨论其他重大问题。本届议会是独立后的第十二届议会,2020年11月成立,议长为图丽娅·阿克松·姆万萨苏(TuliaAcksonMwansasu)。议员目前有392名,截至2023年7月,执政党革命党共占364席,最大反对党民主进步党占20席。

桑给巴尔人民代表会议为桑给巴尔立法机构,拥有联合事务以外的桑给巴尔事务立法权。本届代表会议于2020年10月选出,法定代表76人,其中革命党71人,议长祖贝尔·阿里·毛利德(ZubeirAliMaulid)。

【司法机构】

设有宪法特别法院、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地方法院以及检察院、司法人员委员会和常设调查委员会。桑给巴尔岛和奔巴岛各设一伊斯兰教法庭,处理违反伊斯兰教义案件。大法官伊卜拉罕·哈米斯·祖马(IbrahimHamisJuma),总检察长埃利泽·费莱希(EliezerFeleshi)。

桑给巴尔独立行使司法权,但上诉案件由联合共和国上诉法院审理。桑大法官哈米德·马哈姆德·哈米德(HamidMahamoudHamid),总检察长姆维尼·哈吉(MwinyiTalibHaji)。

1.4.2主要党派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宪法规定了多党派政治体制。目前,坦桑尼亚正式注册政党有19个。

【坦桑尼亚革命党(ChamaChaMapinduzi,简称CCM)】

执政党,由原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和桑给巴尔非洲设拉子党于1977年合并而成。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5年举行一次。全国执行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中央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日常工作。建有省、县、乡支部百户区(WARD)、十户组(CEU)等各级组织机构,影响深入到坦桑尼亚社会的各个层面。主张坚持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原则,强调发展经济,在公正、平等和人道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平等、正义的社会。2000年坦桑尼亚宪法修正案对“社会主义”含义进行了重新界定,但革命党迄未修改党章。2021年4月,革命党召开特别党代会,哈桑总统任革命党主席,大陆地区副主席阿卜杜勒·拉赫曼·基纳纳,桑给巴尔地区副主席侯赛因·阿里·姆维尼,总书记伊曼纽尔·约翰·恩钦比。革命党现有党员约1200万名。

【民主发展党(ChamaChaDemokrasianaMaendeleo)】

1992年成立。主张单独成立坦噶尼喀政府,反对种族歧视,提倡人人平等。

【公民联合阵线(TheCivicUnitedFront)】

亦称人民党,反对党,1992年由桑给巴尔多党促进委员会和人民党合并组成,但政治影响主要集中在奔巴岛和桑给巴尔岛。提倡人民共同富裕的原则,在联合问题上极力维护桑给巴尔的民族利益和自主权,主张成立联合政府及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地方政府三个政府。

【变革与透明联盟(AllianceforChangeandTransparency)】

反对党,2014年成立。政治影响主要集中在奔巴岛和桑给巴尔岛。主张发展经济、完成政府架构、在以人民为本的宪法上建立公平公正的联合政府。

【坦桑尼亚劳动党(TanzaniaLabourParty)】

反对党,1993年成立。1999年原全国建设和改革会议主席姆雷马率其支持者集体反水加入劳动党后,该党实力大增。

【联合民主党(UnitedDemocraticParty)】

反对党,1994年成立。主张成立坦噶尼喀政府,重视社会发展,强调应加大对教育和医疗事业投入,推行土地私有化。

【全国建设和改革会议(TheNationalConventionforConstructionandReform)】

反对党,1991年成立。主要由律师和学者组成,要求扩大民主,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主张在联合体制内建立三个政府,即联合政府、坦噶尼喀政府和桑给巴尔政府,争取坦噶尼喀民族权利。

【其他反对党】

主要有多党民主联盟、坦桑尼亚民主联盟党、全国民主联盟、国家重建同盟、联合人民民主党等。

1.4.3政府机构

【坦桑尼亚联合政府机构】

总统府(下设计划与投资部、公共服务管理和良政事务部,省级行政和地方政府事务部);副总统府(下设联合和环境事务部);总理府(下设政策、议会和协调事务部,劳动、就业、青年和残疾人事务部);外交与东非合作部,财政部,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工业和贸易部,农业部,畜牧和渔业部,自然资源和旅游部,水利部,能源部,矿业部,工程部,交通部,卫生部,社区发展、性别、妇女和特殊群体部,教育和科技部,土地、住房和人居发展部,文化、艺术和体育部,国防和国民服务部,内政部,宪法和法律事务部。

【桑给巴尔民族革命政府机构】

总统府(下设劳工、经济事务和投资部,区域行政和地方政府部,宪法和良政部,财政和计划部);第二副总统府,主管政策、协调和代表理事会;农业、灌溉、自然资源和畜牧部,教育和职业培训部,新闻、青年、文化和体育部,土地和住房发展部,水利、能源和矿业部,旅游和遗产部,蓝色经济和渔业部,贸易和工业部,卫生部,社会福利、老幼性别部,基础设施、通信和运输部。本届桑给巴尔政府于2020年11月组成。

主要经济部门包括总统府计划与投资部、财政部、工业和贸易部。

【总统府计划与投资部】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投资政策的实施;协调促进国内外投资便利化;提高绩效和开发人力资源;协调与投资有关的国际组织;监督各部委、半官方组织、机构、方案和项目的绩效,包括计划委员会事务、国库登记处事务、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事务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事务。

【财政部】职责包括监督坦桑尼亚的收入、支出和财政,就金融和经济问题向政府提供建议,以支持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财政部还是一个负责管理税收政策、金融、政府收入、银行、保险、会计、公共采购、贷款和信贷政策的制定、监督其实施、协调来自外国的财政和援助、税收和外汇事宜的机构。

【工业和贸易部】职能包括制定产业、贸易和企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工业和贸易发展;中小型企业发展;工业基础设施发展;知识产权发展;公平竞争事务;度量衡和标准;市场情报和贸易促进;商业登记;与工业和贸易有关的国际组织;绩效改进和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监督本部下属的部门、半官方组织、机构、方案和项目。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坦桑尼亚总人口中班图语系人口约占95%,尼罗特语系人口占4%,另外1%的人口由阿拉伯人、印巴人和欧洲人后裔及上述少数民族与当地人通婚的后代组成。现有126个民族,主要有苏库马、马康迪、查加、哈亚、尼亚姆维奇等。

1.5.2语言

斯瓦希里语(SWAHILI,简称“斯语”)为坦桑尼亚的国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用于官方文件、行政、商业、高等教育等。阿拉伯语在桑给巴尔岛应用广泛。

1.5.3宗教和习俗

【宗教】

坦桑尼亚崇尚信仰自由,以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原始拜物教等三大教派为主,坦噶尼喀(大陆)居民中61.4%信奉基督教,35.2%信奉伊斯兰教,其余信奉原始拜物教;桑给巴尔95%以上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

【习俗】

坦桑尼亚是个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特点。饮食上,以玉米和牛、羊、鱼类等肉类为主,蔬菜较少,喜食芒果、香蕉、木瓜等水果。衣着简单干净,因居民中穆斯林人口接近1/3,妇女衣着较保守。平时尽量避免使用左手,以保持清洁用以抓取食物。人民乐观豁达、热情好客,拜访客人通常以糖、茶等作为礼物。基督教徒周日通常到教堂做礼拜。

1.5.4科教和医疗

【科技】

坦桑尼亚科技水平落后,高端科技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并面临人才匮乏和资金紧张等困难。坦桑尼亚政府日益重视重视科学技术发展,希望通过引进先进科学技术来带动

当地的经济发展。政府决心通过引进外国科技来代替进口外国的高端产品,并鼓励外国政府提供科学技术援助。2002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在非洲的第一个技术援助中心——东非技援中心设在坦桑尼亚,负责向其提供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技术支持。

坦桑尼亚当地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都有外国公司参与,科研机构主要聚焦工业、能源、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

【教育】

坦桑尼亚政府重视发展民族文化,设有国家艺术委员会、国家斯语委员会、图书馆服务理事会和民间文化协会等。

坦桑尼亚政府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成人扫盲率达90.4%,是非洲地区文盲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坦桑尼亚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保持在占GDP的6%左右,位于非洲国家前列。实行小学、中学、大学三级教育制度和10年国民义务教育(小学7年、中学3年)。除私立学校外,其他各类学校都实行免费教育。政府允许个人及公共机构举办各类文化学校,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高等教育。多多马大学占地70多平方公里,可容纳4万名学生,是中、东部非洲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此外,还有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及10余所大专院校、20多所师范院校。

【医疗】

坦桑尼亚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参加工作的人有医保,费用从工资里扣除,雇主与雇员各交一半的费用,医保可供全家人使用。但医院的药品数量及品种有限,很多药品需要患者自己到私营药店购买,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坦桑尼亚不仅缺医少药,而且医疗水平发展很不平衡。本土医学尖端人才主要集中在穆希比利国家医院,该院为综合性医院,有2700多名职工,其中医生300名,护士900名,并配备了核磁共振、CT、彩超、罗氏大型自动化分析仪等大型先进设备。而其他医院缺医少药现象普遍存在,尤其缺乏专科医生。

坦桑尼亚全国共有公立医疗机构约3600个,私立医疗机构约2000个。全国共有病床2.6万张。医生与人口比例为1:64000,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1:10000。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2021年坦桑尼亚全国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3.8%,平均预期寿命为65.5岁。

【主要传染性疾病】

第一为疟疾,2020年约有2.6万人死于疟疾,主要传播途径是蚊子叮咬。第二是艾滋病,2020年艾滋病感染率(占15-49岁人口比例)为4.7%。其他还有结核、伤寒、黄热病和霍乱等。

【中国援坦桑尼亚医疗队】

中国援坦医疗队由山东省卫健委承派。首批援坦(大陆)医疗队于1968年3月派出,

至今共计派出27批1115人次。第27批援坦医疗队于2024年1月抵坦工作,共11名队员,分布在达市穆希比利国家医院和姆贝亚大区转诊医院。专业涵盖麻醉、小儿心脏介入、重症监护、骨科、心脏重症监护、成人心脏外科、小儿外科等。

【中国援桑给巴尔医疗队】

中国援桑医疗队由江苏省卫健委承派。首批援桑医疗队于1964年派出,至今共计派出33期。第33期援桑医疗队于2024年8月抵桑工作,共22名队员,分布在桑给巴尔温古贾岛纳兹莫加医院和奔巴岛阿卜杜拉·姆才医院。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坦桑尼亚工会代表大会】

坦噶尼喀独立后,1964年通过《工会法》成立了隶属政府的、大陆地区唯一的工会组织坦噶尼喀全国工人联合会(NUTA)。1977年革命党对NUTA进行重组并于1978年2月成立坦桑尼亚工人联合会(JUWATA),将其作为党领导下的全国性工会组织。1992年JUWATA宣布解散,由坦桑尼亚工会组织(OTTU)取代。1995年,OTTU下属行业工会决定成立自由贸易工会联盟(TFTU)。1999年1月,新《工会法》颁布实施,TFTU独立于政府并于2000年成立TUCTA。TUCTA系大陆地区工会联合组织,下设公务和卫生人员、铁路、旅馆、商业、矿业和建筑、记者、学者和研究人员、农业种植业、交通运输、教师、地方政府人员、海员等15个产业工会,共有会员65万人。TUCTA宗旨是加强工人团结,维护工人权益,包括就业保护,保障工人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与政府协商有关工人工资和社会福利政策,对工人进行科技知识培训和劳动纪律教育等,并在维护工人权益和解决劳资纠纷方面对政府有关政策提出批评和建议。TUCTA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

【坦桑尼亚革命党青年团(简称UVCCM)】

UVCCM由原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青年团和桑给巴尔非洲-设拉子党青年团于1977年9月22日合并而成,1992年11月改称现名,现有成员130万人。该组织的宗旨是捍卫与建设社会主义,确保国家执行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政策,确保革命党政策世代相传。

【坦桑尼亚革命党妇联(简称UWT)】

UWT系革命党所属群众组织,由原坦噶尼喀全国妇女联盟和原非洲-设拉子党妇联于1978年合并而成,目前有会员约100万人,系坦桑尼亚最有影响的妇女组织。UWT宗旨是宣传党的思想,教育妇女拥护党的政策,组织妇女参加政治、经济、国防和社会活动,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加强同非洲及世界各国妇女的团结。UWT领导机构为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执委会。

【坦桑尼亚革命党双亲会】

该会成立于1979年9月,其前身是坦噶尼喀双亲会,主要开展中、小学教育和技术教育,弥补政府教育经费不足和资助部分失学儿童。该组织的职责是团结全国家长配合学校教育,鼓励家长自力更生建立学校,对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加强儿童的道德和纪律教育,发展民族文化,应对外来文化影响等。1961年以来,双亲会共创办近2000所各类学校。

1.5.6主要媒体

【报纸媒体】

主要有政府报《每日新闻报》和《今日新闻报》,革命党党报《自由报》,私营报纸《卫报》《消息报》《公民报》《国民报》《坦桑尼亚人报》等。

【电视广播媒体】

主要有坦桑尼亚国家电台、国家电视台、独立电视台、东非电视台、“十频道”电视台、星空电视台、云中电视台、达累斯萨拉姆电视台等。

【网络媒体】

上述主流报纸媒体均设有网络媒体。

【对华态度】

目前,坦桑尼亚主流媒体对华舆论总体友好。《卫报》等坦桑尼亚主要报纸,坦桑尼亚国家电视台等主要电视台每周都会刊登或播放10条以上与中国相关的新闻或评论,特别关注中国经济发展及对外政策走向。大部分为正面新闻或评论。涉华负面报道多转载自西方媒体。

1.5.7社会治安

坦桑尼亚政局长期稳定,整体治安状况较好。但近年来受小型武器流入、难民增加、社会就业率低等因素影响,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偷盗、抢劫时有发生,治安形势有所下滑。坦桑尼亚没有反政府武装组织,但偶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2020年以来,莫桑比克北部恐怖分子多次越境袭击坦桑尼亚姆特瓦拉省。当地居民,包括在坦桑尼亚的外国投资者,经当地居民委员会、警察局、内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合法持有枪支。

1.5.8节假日

坦桑尼亚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是公休日。

表1-1坦桑尼亚法定假日情况

名称

日期

天数

新年(NewYear)

1月1日

1

桑给巴尔革命日(ZanzibarRevolutionaryDay)

1月12日

1

耶稣受难日(GoodFriday)

复活节前一周星期五

1

复活节星期一(EasterMonday)

复活节后的第一个星期一

1

卡鲁姆日(KarumeDay)

4月7日

1

坦桑联合日(UnionDay)

4月26日

1

国际劳动节(InternationalWorkers’Day)

5月1日

1

萨巴节(又称达市国际贸易展览会日,SabaSabaDay)

7月7月

1

农民节(FarmersDay,NaneNaneDay)

8月8日

1

开斋节(EidElFitr)

根据伊斯兰教历确定

2

圣纪节(Maulid)

根据伊斯兰教历确定

1

朝圣节(EidElHajji)

根据伊斯兰教历确定

1

尼雷尔日(NyerereDay)

10月14日

1

坦噶尼喀独立日(IndependenceDay)

12月9日

1

圣诞节(Christmas)

12月25日

1

节礼日(BoxingDay)

12月26日

1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坦桑尼亚是非洲前十大经济体,也是非洲增长最快的主要经济体之一。2020年7月,坦桑尼亚被世界银行列入中等收入国家类别,成为东非地区第二个被列入中等收入类别的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23年坦桑尼亚GDP同比增长5.2%,达791.6亿美元。

表2-12019-2023年坦桑尼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

 

经济指标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GDP(亿美元)

610.3

660.7

706.6

757.7

791.6

人均GDP(美元)

1050

1104

1146

1193

1211

GDP增长率(%)

5.8

2

4.3

4.6

5.2

人均GDP增长率(%)

3.9

5.1

3.8

4.1

1.5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https://data.worldbank.org/country/tanzania)

注: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表2-2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各行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百分比

行业(坦桑尼亚大陆)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农业、林业和渔业

27.4

27.1

26.4

26.1

26.2

工业和建筑业

27.0

27.7

29.7

29.6

31.0

服务业

37.8

37.9

36.5

36.5

35.3

各产业税

7.9

7.3

7.3

7.7

7.5

行业(桑给巴尔)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农业、林业和渔业

20.9

21.2

22.8

27.1

25.9

工业和建筑业

17.6

18.3

19.6

19.0

19.4

服务业

52.2

51.7

8.4

45.3

46.3

各产业税

10.4

9.9

9.8

8.7

8.4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https://www.bot.go.tz/Publications/Filter/34)

注:1.坦桑尼亚大陆、桑给巴尔分开统计。

2.2021/22财年为修正数据,2022/23财年为预测数据

【财政收支】

2022/23财年,国家财政收入27.2万亿坦先令(约合113.3亿美元)。其中,税收收入为21.4万亿坦先令(约合89.1亿美元)、非税收入2.8万亿坦先令(约合11.6亿美元)。

2022/23财年,国家财政支出34.4万亿坦先令(约合143.3亿美元)。其中,经常性支出为20.4万亿坦先令(约合85亿美元),发展项目支出为13.9万亿坦先令(约合57.9亿美元)。

2022/23财年,国家财政预算赤字为7.7万亿坦先令(约合32.1亿美元),财政赤字占GDP比重4.2%。

【债务】

截至2023年12月,坦桑尼亚债务总额为417.83亿美元,增幅11%,占GDP比重为52.7%。总债务中,外债增至295.41亿美元,增幅6.1%。外债构成主要是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贷款(46%)、商业银行贷款(29%)、卖方基于国际贸易提供的出口信贷(15%)等。内债增至122.42亿美元,增幅24.8%,主要为政府举债。

表2-32020/21-2022/23财年坦桑尼亚政府支出的未偿贷款金额及占外债总额比重

(单位:百万美元)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政府DOD金额

23,250.9

19,330.0

28725.7

占外债总额的比重

91.1%

69.5%

97.3%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注:DOD是指支出的未偿还贷款。

【外汇储备】

据坦桑尼亚中央银行统计,截至2024年6月,坦桑尼亚外汇储备超过50亿美元,可以支付4个月的货物与服务进口。

【通货膨胀率】

据世界银行统计,2023年坦桑尼亚全国通货膨胀率为3.8%。

【失业率】

据世界银行统计,2022年坦桑尼亚失业率约为8.9%。

【主权债务等级】

2024年6月,惠誉评级对坦桑尼亚主权债务等级评定为为“B+”。2024年5月,穆迪将坦主权信用评级从B2升至B1。

2.2重点/特色产业

【农业】

坦桑尼亚是农业国,农业是其经济支柱产业,2022/23财年,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6.2%,增长3.3%。其中,粮食作物增长率2.7%,畜牧业增长率5%,渔业1.9%,林业3.1%。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小麦、稻米、高粱、小米、木薯等。主要经济作物有咖啡、棉花、剑麻、腰果、丁香、茶叶、烟叶、除虫菊等。近年来,坦桑尼亚政府提出“农业第一”战略和南部经济发展走廊计划,大力推动农业生产,粮食不断增产。目前,坦桑尼亚农作物丰年自给有余并可少量向邻国出口。

表2-4坦桑尼亚耕地分布情况

耕地类型

面积(万公顷)

坦桑尼亚大陆已耕地面积

720

短雨季已耕地面积

150

长雨季已耕地面积

570

桑吉巴尔岛已耕地面积

7.8

短雨季已耕地面积

1.1

长雨季已耕地面积

6.7

合计

727.8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统计局

表2-5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主要农作物产量

(单位:千吨)

品名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咖啡

66.6

59.3

73.0

66.5

82.5

籽棉

349.0

349.0

122.8

144.8

173.7

茶叶

37.2

28.7

27.5

24.8

26.8

腰果

225.1

232.7

210.8

240.1

189.1

烟叶

72.6

37.5

58.5

60.9

125.6

剑麻

33.3

36.4

39.3

43.6

48.6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工业和建筑业】

坦桑尼亚的工业以农产品加工和进口替代型轻工业为主,包括纺织、食品加工、皮革、制鞋、轧钢、铝材加工、水泥、造纸、轮胎、化肥、炼油、汽车装配和农具制造等。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工业和建筑业增速5.5%,其中,制造业增速4.2%,建筑业增速4.4%。

【电力行业】

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国内生产电力7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0.1%,其中,天然气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67%,水力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32%。进口电量1.5亿千瓦时。

【服务业】

2022/23财年,坦桑尼亚服务业增速5.2%。

【旅游业】

坦桑尼亚旅游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三分之一国土为国家公园、动物和森林保护区,包括塞伦盖蒂、恩戈罗恩戈罗等15个国家公园、50个野生动物保护区、1个生态保护区、2个海洋公园和2个海洋保护区,超过3万间旅馆客房。2022/23财年,旅游业强劲增长,实现收入25亿美元。

【矿业】

2022/23财年,坦桑尼亚采矿业产值同比增长10.9%,占GDP比重9.1%,黄金出口额29.1亿美元。

表2-6坦桑尼亚大型企业名录

序号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

1

TolGasesLimited

坦桑尼亚氧气公司

2

TanzaniaBreweriesLimited

坦桑尼亚啤酒公司

3

TanzaniaTeaPackersLimited

坦桑尼亚茶叶包装公司

4

TanzaniaCigarretteCompanyLimited

坦桑尼亚烟草公司

5

MaweniLimestoneLimited

马文尼水泥公司

6

SwissportTanzaniaLimited

瑞士航空(坦桑尼亚)公司

7

TanzaniaPortlandCementCompanyLimited

坦桑尼亚波特兰水泥公司

8

VodacomTanzaniaLimited

坦桑尼亚沃达丰公司

9

PrecisionAirServicesPLC

精准航空公司

10

DarEsSalaamCommunityBank

达累斯萨拉姆社区银行

11

NationalMicrofinaceBankPlc

坦桑尼亚小额贷款银行

12

EastAfricanBreweriesLimited

东非啤酒公司

13

JubileeHoldingsLimited

禧年控股公司

14

CRDBBankPublicLimitedCompany

坦农村合作银行

15

NationMediaGroupLimited

国家媒体集团公司

16

AirTanzaniaCompanyLimited

坦桑尼亚航空公司

17

NationalBankofCommerce

国家商业银行

18

People’sBankofZanzibar

桑给巴尔人民银行

19

BakhresaGroup

巴赫雷萨集团

资料来源: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坦桑尼亚全国分级公路总里程18.2万公里,其中国家级公路3.7万公里,包括主干公路1.2万公里,区域公路2.4万公里及指定区域公路968公里,其余城市、乡村和支线道路14.4万公里,暂未建设高速公路。桑给巴尔公路总里程1325.4公里,其中主干公路358.4公里,其余城市、乡村和支线道路967公里。从开罗至开普敦的4号国际公路北接肯尼亚、南达赞比亚,由北至南穿越坦桑尼亚阿鲁沙、多多马、伊林加、姆贝亚。坦桑尼亚部分干线是非洲东南部诸国重要的出海通道,主要包括:从达市至赞比亚、马拉维的南线公路,从达市至布隆迪、刚果(金)的西线公路;从达市至阿鲁沙并通向肯尼亚的“东部走廊”;从坦西部维多利亚湖周边通向布隆迪、乌干达、卢旺达等国的跨国公路等。从坦南部纳曼加直通埃塞俄比亚的公路及坦噶尼喀湖东岸公路已列入东非公路网建设计划。坦桑尼亚公路管理局属交通部管理。各省内公路连接图可登陆网站查阅(https://www.tanroads.go.tz/road-networks/regional)。2022年10月,坦政府宣布计划5年内投入15亿美元用于全国公路网建设。2022年11月,坦政府宣布将通过PPP方式建设基巴哈至莫罗戈罗高速公路,这是坦政府首次在公路领域采用PPP模式,目前项目正在前期推进。

2.3.2铁路

坦桑尼亚铁路总长6793公里,主要包括坦赞铁路和中央铁路两条铁路干线,连结大陆17个省,并与赞比亚、刚果(金)、布隆迪、卢旺达、乌干达及肯尼亚等国相连,是东非内陆国家重要的出海通道。坦桑尼亚暂未建设高速铁路。

(1)坦赞铁路

坦赞铁路由中国政府提供无息贷款修建而成,东起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西至赞比亚新卡皮里姆博希,并与赞比亚既有铁路接轨,全长1860.5公里,其中坦桑尼亚境内977.2公里(达累斯萨拉姆—通杜马),赞比亚境内883.3公里(纳孔德—新卡皮里姆博希)。坦赞铁路于1970年10月开工,1975年10月23日全面建成并试运营,设计年运输能力为200万吨。1976年7月14日,项目正式移交给坦桑尼亚和赞比亚两国政府,并开始正式运营。

坦赞铁路的建成为非洲内陆国家开辟了一条新的出海通道,为南部非洲人民的独立事业、坦桑尼亚和赞比亚及周边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它也是象征中国与坦桑尼亚、赞比亚等非洲国家友谊的丰碑。铁路修建过程中,中国政府不仅提供了无息贷款,还先后派出了工程技术人员5万多人次参与建设,并且有51名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在铁路的建设和后期的技术合作工作中牺牲。

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中坦赞三国领导共同见证签署《坦赞铁路激活项目谅解备忘录》。

(2)中央铁路

中央铁路由德国人于1905年修建,采用窄轨设计,连接达累斯萨拉姆至基戈马,全长1250公里。在英国殖民坦桑尼亚时期,殖民当局在原德国交通运输设施基础上,相继修建了从塔波拉到姆万扎、莫希至阿鲁沙的两段铁路,初步形成了中央铁路运输网络。该铁路经过地区均为坦桑尼亚人口密集、商业集中、工业及经济作物较为发达的区域。

现中央线铁路主线东起达累斯萨拉姆,西迄坦噶尼喀湖畔,辐射并联结包括布隆迪、刚果(金)、卢旺达和乌干达在内的多个内陆国家,为这一地区提供客、货运输服务。另有坦噶—阿鲁沙的坦噶线。上述2条线由一条南北向的铁路科罗圭—莫罗戈罗线相连接。北部铁路网有一些支线,如从中央铁路北上通向维多利亚湖的支线,该线在维多利亚湖可通过火车轮渡进入对岸的乌干达。另外,还有从坦噶线往北进入肯尼亚的支线,目前该线已停运。

现正在运营中的中央铁路为窄轨铁路,由坦桑尼亚铁路公司负责管理,全年运量约38万吨。中央窄轨铁路多路段因年久失修、硬件老化而破损严重,再加上配件不足,很多机车难以修复,运输能力差、运营成本高,沿线地区多以公路作为其主要替代运输方式。2018年,坦桑尼亚铁路公司与中土东非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央铁路修复协议,拟对窄轨铁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于2020年4季度完工并交付。

(3)中央标轨铁路

为进一步提升坦桑尼亚交通运输能力,大幅降低内陆地区运输成本,提升东非交通运输状况,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坦桑尼亚政府在2021年6月发布的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2财年-2025/26财年)中将新建中央标轨铁路列为十七个旗舰项目之首。

2016年9月,坦桑尼亚政府启动中央标轨铁路项目第一标段——达累斯萨拉姆至莫罗戈罗段的招标工作,建设内容为设计和建造300公里电气化标轨铁路(含205公里主线和95公里侧线)。该项目于2016年12月开标,由土耳其和葡萄牙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中标。2017年2月3日,双方签署了商务合同,合同金额12.15亿美元。4月12日,第一标段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

2016年底,坦桑尼亚政府公布中央标轨铁路剩余标段招标信息,包括第二标段——莫罗戈罗至马库图波拉(主线344公里),第三标段——马库图波拉至塔波拉段(主线294公里),第四标段——塔波拉至伊萨卡段(主线133公里)和第五标段——伊萨卡至姆万扎段(主线249公里)。其中,第二标段于2017年4月19日开标,由土耳其公司中标,同年9月,双方签署了商务合同,合同金额19亿美元。第三标段由土耳其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9亿美元,2022年4月12日举行开工奠基仪式,预计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

2020年2月13日,坦桑尼亚政府与渣打银行牵头的国际银团以主权担保的方式签署了14.6亿美元的贷款协议,用于第一标段剩余工程及第二标段的建设。

2020年8月25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布第五标段——伊萨卡至姆万扎段招标公告。该项目于2020年11月25日开标,由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2021年1月8日,双方签署了商务合同,合同金额13.26亿美元。同年6月14日,第五标段举行开工奠基仪式,建设工期36个月。

2021年6月,坦桑尼亚国家铁路公司发布招标通知,启动中央标轨铁路机车车辆招标程序。2022年2月8日,中国中车国际公司与坦桑尼亚铁路公司正式签署1430辆铁路货车采购合同,合同价值1.272亿美元。

2022年12月20日,在哈桑总统见证下,坦桑尼亚铁路公司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签署中央标轨铁路第六标段(塔波拉至基戈马)设计加施工承包工程合同。项目于2023年3月24日开工,正在进行前期勘测设计以及营地建设。

2024年7月,中央标轨铁路(SGR)达累斯萨拉姆至莫罗戈罗至多多马标段正式投入运营,列车平均时速160公里,全程3小时25分钟。

(4)其他铁路

2019年7月,坦桑尼亚总理马贾利瓦亲自主持了坦噶至乞力马扎罗铁路恢复通车仪式。该线路的复兴计划始于2017年,项目总造价57亿坦先令,经过坦方专家和工人2年多的努力,中断了12年的坦噶至乞力马扎罗铁路线恢复通车。该线路安排一列20节车厢载重量为800吨的货车每周对开两次,提供安全、快捷、规模化的货运服务,运费将比公路运输减少30%-40%,以更好地推动坦桑尼亚东北地区的贸易和投资发展。

2022年1月,坦桑尼亚、布隆迪共同签署新建跨国标准轨铁路协议,该铁路将从坦桑尼亚中央标轨铁路站点乌温扎向北,经过布隆迪莫桑加蒂镍矿区后,连接布隆迪首都基特加,全长282公里。2022年3月,坦桑尼亚、布隆迪和刚果(金)共同签署新建跨国标准轨铁路合作备忘录,将上述铁路延伸至刚果(金)中东部城市金杜,最终形成“乌温扎-莫桑加蒂-基特加-金杜”的跨国铁路,全长939公里。该项目分为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坦布跨境铁路,从坦中央标轨铁路西部沿线城市乌温扎出发,途径布隆迪镍矿区莫桑加蒂,终点为布首都基特加,第二阶段以布隆迪基特加为起点,连接刚果(金)中部城市金杜。项目第一阶段已获得非洲开发银行融资。2023年4月,坦布两国政府发布坦布跨境铁路第一阶段国际招标资格预审通知。2023年12月,非洲开发银行批准了6.96亿美元的融资方案,坦桑尼亚-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标准轨距铁路开发进入第二阶段。

2.3.3空运

坦桑尼亚现有机场58个、私人停机坪310个,其中国际机场3个,分别是达累斯萨拉姆机场、乞力马扎罗机场和桑给巴尔机场;国内商用机场22个,简易跑道通用机场21个。达累斯萨拉姆、伊林加、林迪、莫希、姆特瓦拉5个地区各拥有1个双跑道机场。坦桑尼亚民航局数据显示,2022年坦航空旅客运送量为570万人次,货物运送量为3.5万吨。

坐落于达市的朱利叶斯·尼雷尔国际机场是坦最大和最繁忙的机场,有19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占坦桑尼亚全国航空旅客运送量的70%,货物运送量的80%。2019年8月1日,坦举行机场3号航站楼(国际)启用仪式,前总统马古富力出席。该航站楼耗资7050亿坦先令(约3.07亿美元),由坦桑尼亚政府出资,荷兰国际公司承建,埃及阿拉伯工程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每年可接待旅客800万人次,可允许11架大型飞机同时起降,使得该机场一跃成为非洲排名前十位的机场之一。

坦政府正在新建多多马姆萨拉托国际机场,该机场位于多多马市姆萨拉托区,在多多马市区机场北侧约15公里,建成后预计年容量约为20000架次飞机和150万人次乘客。2022年5月14日,北京建工签署航站楼、控制塔、消防站、动力站和气象站施工总承包合同,2024年3月,姆萨拉托国际机场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于2024年12月完成。截至2024年7月,项目完成进度38%。

坦桑尼亚航空有限公司(ATCL)前身为坦桑尼亚航空公司(ATC),成立于1977年,经营国内航线为主、国际航线为辅,国际航线包括坦桑尼亚至莫桑比克、印度和英国等十几个国家。1992年,ATC实行商业化运营,拥有客机、租用客机、政府专机各2架,开辟多条国际航线,并积极与马拉维航空公司联合经营达累斯萨拉姆市—约翰内斯堡航线、与乌干达航空公司和南非航空公司联合组建“联合航空公司”运营达累斯萨拉姆市—恩德培(乌干达)—伦敦航线。2002年12月,ATC通过与南非航空公司合资实现私有化,南非航空公司出资2000万美元购买ATC49%的股份,ATC更名为坦桑尼亚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TCL),后双方合资失败。2008年,ATCL失去国际航线准航证,同年起不再经营国际航线。2011年10月,ATCL在坦桑尼亚政府注资后恢复运营。

2015年,坦桑尼亚第五届政府执政以来,着力复兴坦桑尼亚航空业,全力支持ATCL发展,将其列入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旗舰项目清单,在2016-2019年期间,拨专款为该公司购买了9架飞机。2021年,第六届政府将复兴坦桑尼亚航空业列入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旗舰项目清单,并购买了4驾飞机。目前坦航拥有15驾飞机。

此外,坦桑尼亚还有数家国内航空公司,主要是精密航空(PrecisionAir),现有飞机8架。肯尼亚航空、乌干达航空、卢旺达航空、马拉维航空、埃塞俄比亚航空、埃及航空、阿联酋航空、迪拜航空、卡塔尔航空、阿曼航空、南非Airlink航空、荷兰皇家航空等在坦运营国际航线。

2.3.4水运

坦桑尼亚有优良海岸线720公里,以及位于边境线上的维多利亚湖、坦噶尼喀湖和尼亚萨湖。目前,坦桑尼亚沿海有达累斯萨拉姆(Daressalaam)、坦噶(Tanga)、姆特瓦拉(Mtwara)三大港口,其中达累斯萨拉姆港为主要港口;另围绕维多利亚湖、坦噶尼喀湖和尼亚萨湖三个湖区有若干沿湖码头。

【达累斯萨拉姆港】

达累斯萨拉姆港(以下简称达港)是坦桑尼亚最主要的港口,2022/23财年总吞吐量为2146万吨。坦桑尼亚95%以上的国际贸易均通过达港进行,达港还为周边赞比亚、马拉维、刚果金、布隆迪、卢旺达、乌干达等内陆国家进出口贸易提供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达港的效率和吞吐量,坦政府启动了达港升级扩建项目。该项目预计需要约4.21亿美元,其中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已与坦桑尼亚政府签订了3.45亿美元贷款协议,英国国际开发署和东非商标将联合提供1200万美元的援助,同时坦桑尼亚政府自筹6300万美元。该工程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改善现有基础设施,包括新建一个滚装泊位,将1至11号泊位拓宽至11.54米、加深疏浚至13-15米,将外航道、内航道及掉头圆加深疏浚至15-16米,并升级铁路连接线;第二部分为提升坦桑尼亚港务局现有机构设置及开展人员培训。2017年6月,中国港湾中标达港1-7号泊位改扩建项目;2021年2月,中国港湾中标达港航道疏浚项目;两项目均已完工。

2023年10月,坦桑尼亚港务局同阿联酋DPWorld签署协议,指定其运营达港0-7号泊位,合同期限30年。

【坦噶港】

坦噶港坐落于坦桑尼亚北部海岸,靠近肯尼亚边界,是东部非洲历史最悠久的港口,目前港口年吞吐量为120.1万吨。坦噶港口主要服务坦桑尼亚北部农业地区,是联通坦噶—阿鲁沙—姆索玛—金贾港(乌干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港口拥有3个储存库,包括1个1.5万平方米带顶棚仓库和1个2.4万平方米露天堆场,最多可容纳800个标准集装箱。2019年,坦桑尼亚港务局启动了坦噶港的升级改造计划,一期为港池航道疏浚及装卸设备采购,由中国港湾实施。二期为1、2号泊位升级改造,由中国港湾实施,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已于2023年9月完工。

【姆特瓦拉港】

姆特瓦拉港是坦桑尼亚南部海岸的深水港口,设计年吞吐量为40万吨,但由于港口水域狭小,对进出港的船只长度限制在175米内。2017年,坦桑尼亚港务局出资,授标中铁大桥局和中铁建工联合对姆特瓦拉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额6300万美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完工并完成移交手续。升级改造后的姆特瓦拉港年吞吐量将从40万吨提高到100万吨。

2.3.5通信

坦桑尼亚2G、3G、4G移动通信覆盖率分别为99%、81%和55%。为缩小数字鸿沟,2007年坦政府规划国家信息通信技术宽带骨干网计划(NICTBB)。目前计划一期、二期项目完工(共五期)并已经投入使用,全长7,910公里,该项目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也提高了坦桑尼亚的国际地位。

坦桑尼亚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包括:Vodacom、Tigo、Airtel、HaloTel、TTCL等,以上运营商均是NICTBB用户,除服务本国,NICTBB也为周边的内陆国家如马拉维、卢旺达、布隆迪和赞比亚提供服务,实现了其成为区域ICT枢纽的愿望。2022年9月,坦Vodacom正式推出首个非独立5G服务,并在达累斯萨拉姆、桑给巴尔、阿鲁沙、多多马和姆万扎等城市部署站点网络向固定用户提供服务。

坦桑尼亚政府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寄递地址和邮政编码体系,规范街道名称、门牌编号和邮政编码,各省市每幢建筑都将获得独立准确的寄递地址和邮政编码。

2.3.6电力

根据坦桑尼亚《电力系统总体规划(2016年更新版)》,坦桑尼亚天然气、煤炭、水力等资源丰富,天然气储量约57万亿立方英尺,其中20%拟用于发电,可供8000兆瓦的联合循环燃气发电厂使用20年;煤炭储量约8.7亿吨,可供9900兆瓦的火力发电厂使用30年;水力发电潜力约4700兆瓦。按照规划,2020年装机容量将从2015年的1501兆瓦提升至4815兆瓦,通电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2015年的36%提升至60%,人均电力490千瓦时;至2040年,坦桑尼亚天然气、煤炭、水力、新能源发电占比分别为40%、35%、20%、5%。

截至2023年12月,坦桑尼亚电力装机总容量1938.4兆瓦。2022/23财年,坦国内总发电量为76.9亿千瓦时,其中水力发电量为24.97亿千瓦时,火力发电量为51.77亿千瓦时,进口电量15.19亿千瓦时。

目前,坦桑尼亚运营中的天然气发电站有SongasI-III期(总装机容量200兆瓦)、UbungoI-II期(总装机容量205兆瓦)、KinyereziI(150兆瓦)、KinyereziI-II期(185兆瓦)、KinyereziII期(240兆瓦)等;水力发电站有Kidatu(204兆瓦)、Kihansi(180兆瓦)、Mtera(80兆瓦)、Pangani(68兆瓦)等。以上电站均由坦桑尼亚电力公司(TANESCO)负责运营,该公司于2002年初商业化运作,覆盖全国约98%的电力市场。

坦桑尼亚长期处于电力短缺状态,制约了该国经济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坦桑尼亚政府大力推动电力建设,2017年启动了斯蒂格勒峡水电站(后更名为尼雷尔水电站)招标,并于2018年12月与埃及承包商签订建设合同,电站总装机容量2115兆瓦,工期36个月,金额30亿美元。中国电建负责大坝主体工程建设,东方电气负责发电机组供货和安装。2022年12月22日,尼雷尔水电站启动大坝蓄水仪式,哈桑总统出席。截至2024年7月,已有3台发电机组投入使用,剩余6台发电机组预计2024年底安装完毕。

其他在建水电站项目包括Rusumo水电站(80兆瓦)、黑尔水电站(21兆瓦)。此外,坦桑尼亚从2018年开始进行了多个燃煤电站、风电和太阳能项目的BOO招标。当前,坦桑尼亚发电成本在0.05-0.15美元/千瓦时之间,处于相对较高水平。电力供应不足、发电成本较高以及如何保证电力投资收益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坦桑尼亚政府和外国投资者,也影响着坦工业化政策的实施。

截至2021年底,坦桑尼亚输变电网线路呈竖立的π型,主要包括670公里的400千伏输变电线路、3224.71公里的220千伏输变电线路、1672.57公里的132千伏输变电线路、543公里的66千伏输变电线路,其中Shinyanga-Singida-Dodoma-Iringa的400千伏骨干网已建成并实施降压运行,其余400千伏骨干网正筹措资金分批实施。2021年3月,坦桑尼亚政府发布尼雷尔水电站至查林泽变电站400千伏骨干网的设备和材料招标公告。

表2-7坦桑尼亚现有水电站一览表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兆瓦)

平均电量(亿瓦时)

固定电量(亿瓦时)

 

投产年份

已运行时间(至2023年)

Mtera

80

429

303

1988

35年

Kidatu

204

1111

601

1975

46年

Hale

21

91

55

1964

57年

Kihansi

180

694

1000

2000

23年

PanganiFalls

68

367

201

1995

31年

NyumbayaMungu

8

35

20

1969

54年

合计

561

2727

2180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国家电力公司

表2-8坦桑尼亚现有大中型火电站一览表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MW)

预计运行年限

投产年份

预计停产年份

SongasI

40

20年

2004

2024

SongasII

120

20年

2005

2025

SongasIII

40

20年

2006

2026

TegetaIPTL

100

25年

2002

2027

TegetaGasEngine

45

20年

2009

2029

UbungoI

100

20年

2007

2027

UbungoII

105

20年

2012

2032

UbungoIII

112

     

     

     

Nyakato

60

     

     

     

KinyereziI

150

20年

2015

2035

KinyereziII

240

20年

2019

2039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能源部2016年12月公布的《电力系统总体规划(2016年更新版)》及坦桑尼亚国家电力公司

2.4物价水平

受俄乌冲突、美欧货币政策外溢等影响,坦通胀水平温和上行。但因坦国内产量充足、供应稳定,玉米、大米、土豆等主要农产品价格维持稳定。

表2-9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主要食品批发价格

(单位:坦桑尼亚先令/100千克)

品名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玉米

47745

72212

52427

57264

95300

大米

185592

174388

141316

169257

258100

干豆

160143

190591

192208

179895

260100

高粱

75528

102682

92483

108534

132800

土豆

77544

74121

72585

71545

83600

小麦

-

-

-

-

161000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农业部(MonthlyMarketBulletin,Sep.,2024)

2.5发展规划

2.5.1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

1999年,姆卡帕政府制定了《坦桑尼亚国家发展愿景2025》(TheNationalDevelopmentVision2025,以下简称《愿景2025》),明确了未来25年的经济发展目标。2011年,政府首次制订并向议会呈报了《愿景2025》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12-2015/16财年),经议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愿景2025》确立了坦桑尼亚2025年实现人均收入3000美元、成为中等收入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

指导思想是“释放坦桑尼亚发展潜力”,主要目标包括:消除阻碍经济增长的障碍;增强国力,实现最理想的经济增长,尽快减少贫困;培养有效利用机会的能力,充分利用本国、地区一体化及全球化机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解决青年就业问题。

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4个战略支柱:(1)维护当前经济稳定局势,巩固已有成绩;(2)利用资源,发展经济,优先发展绿色农业、畜牧业、渔业及利用本国原材料和自然资源发展工业;(3)有效利用本国地理位置潜力,将坦桑尼亚打造成大湖区经济、贸易和服务领头羊;(4)开发人力资源,扩大科技应用,提高经济服务、政府、社会活动的效益和效率。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6个优先发展领域为农业、基础设施、工业、旅游、人力资源和信息通信。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了保障上述发展目标实现的经济环境,其中包括坚实的经济、财政和预算政策、良政、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

重点关注工业发展,旨在实现坦桑尼亚政府倡导的工业化进程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愿景,将工业经济成型、经济和人力发展整合、创造良好的营商投资环境和加强监管确定为四大优先发展领域。该计划优先考虑的重点项目包括巴加莫约综合经济特区、姆特瓦拉和基戈马新港口,以及开发利甘加铁矿和姆楚楚马煤矿,修建中央标轨铁路等。在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坦桑尼亚政府意识到要消除贫困,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公平性。

【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

2021年4月8日,坦桑尼亚财政计划部向坦国民议会提交了第三个国民发展五年计划(2021/22-2025/26)建议案。该计划提出将支出114.8万亿坦先令(约合500亿美元)促进贸易、投资和工业化发展,开发人力资源,改善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卫生服务和社会福利,实现善政和法治,创造800万个就业岗位,切实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并在2026年达到GDP年均增长8%的目标。重点实施项目包括尼雷尔水电站、标轨中央铁路、东非原油管道、姆楚楚马煤矿、利甘加铁矿以及振兴坦航空公司等。

2.5.2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坦桑尼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由多个政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主要包括:工程和交通部,下辖有国家公路局(TANROADS)、建筑局(TBA)、电力/机械与电气化服务管理局(TEMESA)、工程师注册委员会(ERB)、承包商注册委员会(CRB)、建筑师和造价师注册委员会(AQRB)、道路基金局(RFB)、国家建设委员会(CCC)等专业机构;能源部,下辖有电力公司(TANESCO)、农村能源局(REA)、石油发展公司(TPDC)、能源水利事业监管局(EWURA)等专业机构;矿业部,下辖有矿业审计署(TMAA)、矿业资源局(MRI)、地质调查局(GST)、国家矿业公司(STAMICO);财政部;水利部等。

坦桑尼亚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规定了优先发展领域,制定了加速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和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坦桑尼亚工程和交通部、港务局、公路局、能源部和矿业部等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计划总投资金额约500亿美元,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工业化发展,并规划了7个旗舰项目,包括中央标轨铁路项目、尼雷尔水电站项目、姆楚楚玛-利甘加煤电铁一体化项目、多个经济特区建设项目、库拉西尼物流中心项目、复兴坦桑尼亚航空业。第三个五年发展计划的旗舰项目包括中央标轨铁路项目、建设姆特瓦拉-姆巴姆巴南部铁路、尼雷尔水电站项目、复兴坦桑尼亚航空业、东非原油管道项目、姆楚楚马-利甘加煤电铁一体化项目、358兆瓦鲁富吉水电站、222兆瓦鲁玛卡里水电站、林迪液化天然气项目、Engaruka纯碱厂项目、Mkulazi糖加工厂、大桥和高架桥项目(如马古富力大桥、坦桑蓝大桥、Kamata高架桥)、购买深海渔船和渔港建设、埃亚西-温伯尔石油开发项目、开发特别经济区和出口加工区、工业化人才培养。

坦桑尼亚基础设施发展受制于国家财政短缺和融资能力不足等问题,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援助依赖较大,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坦桑尼亚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同时也是东非共同体(简称“东共体”)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成员。2014年10月,东共体与欧盟草签了《经济伙伴协定》,涉及东共体及欧盟之间的自由贸易安排,欧盟将首先开放100%的市场,东共体则随后逐步开放82.6%的市场。该协议须经东共体各成员国批准方可生效,坦桑尼亚出于保护本国工业化发展的考虑,认为过度开放市场将影响其工业化发展,至今尚未批准该协议。哈桑总统在2022年2月15日访问比利时布鲁塞尔与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会谈期间,表示坦政府已同意与欧盟恢复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谈判,并计划于3月初在达累斯萨拉姆举行谈判会议。

非洲大陆自贸区协议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截至2022年4月,非盟55个成员中,54个成员(含坦桑尼亚)已签署非洲大陆自贸协定,41个成员(含坦桑尼亚)已完成国内法定核准程序,成为自贸区正式成员。

坦桑尼亚于1996年4月批准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2002年8月批准通过《京都议定书》;2016年4月签署《巴黎协定》,2018年5月批准通过该协定。

3.2对外贸易

【贸易总额及贸易结构】

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对外贸易总额为294.1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28亿美元,进口额166.1亿美元。

作为东共体成员国,坦桑尼亚与东共体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占坦桑尼亚进出口总额的9.4%左右,2022/23财年坦桑尼亚与东共体国家贸易额为18.46亿美元,同比增长24.23%。其中,坦桑尼亚与肯尼亚的双边贸易额占与东共体国家贸易总额的38.52%。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前三大出口目的地为印度、南非、阿联酋,前三大进口来源地为中国、阿联酋和印度。

表3-1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对外贸易

(单位:百万美元)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出口额

8584.2

9572.3

8848.3

11601.4

12796

进口额

10784.0

9812.4

9869.4

16710.4

16609

贸易差额

-2199.8

-240.1

-1021.2

-5109

-3813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货物贸易及贸易结构】

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对外货物贸易总额为218.3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73.7亿美元,进口额(按CIF到岸价)144.7亿美元。

表3-2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对外货物贸易

(单位:百万美元)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出口额

4496.1

5901.2

6457.9

6824.9

7369.5

进口额

8751.6

8191.5

8587.0

15690.7

14469.8

贸易差额

-4255.5

-2290.3

-2129.2

-8865.8

-7100.3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表3-32019-2023年坦桑尼亚出口产品分类

(单位:百万美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传统出口产品

834.6

808.1

627.9

766.5

752.3

烟草

148.7

146.5

10.6

178.5

178

咖啡

145.2

153.4

155.2

161.2

186.9

棉花

87.5

91.8

6.8

103.4

108.9

腰果

359.6

353.1

13.3

226.9

164.4

茶叶

32.4

45.7

2.7

30.0

32.5

丁香

17.1

9.1

4.3

42.1

54.6

剑麻

17.6

34.9

1.7

24.3

27

非传统出口产品

4169.2

5253.3

5763.0

6058.4

6211.7

矿产品

2326.7

3369.1

3103.2

3395.3

3562.5

工业制成品

805.2

908.6

1213.2

1434.3

1402.2

其他

1037.3

975.6

1126.3

1340.7

1100.3

总额

5003.8

6061.3

6390.9

6824.9

7369.5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表3-42022/23财年坦桑尼亚主要贸易伙伴

进口来源地

占进口总额比例(%)

出口目的地

占出口总额比例(%)

中国

25.5%

印度

18%

阿联酋

12.5%

南非

14.8%

印度

11.1%

阿联酋

10.8%

沙特阿拉伯

5.1%

瑞士

6.4%

日本

3.8%

中国

4.8%

南非

3.6%

刚果(金)

4.4%

肯尼亚

2.6%

肯尼亚

4.1%

美国

2.2%

乌干达

4.1%

俄罗斯

2.1%

布隆迪

3%

韩国

2.0%

新加坡

2.6%

其他

26.2%

其他

17%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表3-5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外汇储备情况

(单位:亿美元)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外汇储备额

44.0

51.8

52.1

51.1

54.5

可支持进口的时间

4.3个月

6个月

6.1个月

4.6个月

4.8个月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服务贸易】

2023年,坦桑尼亚对外服务贸易总额为75.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54.3亿美元,进口额21.4亿美元。

表3-62018/19-2022/23财年坦桑尼亚对外服务贸易

(单位:百万美元)

 

2018/19财年

2019/20财年

2020/21财年

2021/22财年

2022/23财年

出口额

4088.1

3671.1

2390.4

4776.5

5426.5

进口额

2032.4

1620.8

1282.4

2465.4

2139.4

贸易差额

2055.7

2050.2

1108.0

2311.1

3287.1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3.3双向外资

【吸收外资】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23年坦桑尼亚吸收外资流量预计为13.39亿美元;截至2023年底,坦桑尼亚吸收外资存量为199.73亿美元。

表3-72019-2023年坦桑尼亚吸收外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吸收外资流量

12.17

9.44

11.90

12.65

13.39*

吸收外资存量(截至2023年底)

199.73*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注:*表示估计值

根据坦桑尼亚总统府计划与投资部公布的《国家投资报告2023》(NationalInvestmentReport2023),2023年,坦桑尼亚吸引外国直接投资13.39亿美元。1997-2023年间,坦桑尼亚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来源国,按照存量规模依次是中国、英国、美国、毛里求斯、印度。

2023年,坦桑尼亚的标志性外资项目及其计划投资额分别是:Kasulu制糖厂(3.2亿美元)、Shifaa医院(4500万美元)、SapphireFloat玻璃厂(3.1亿美元)、GFVehicles装配厂(800万美元)、Modern工业园、Sino-Tan工业园、Singida金矿(4200万美元)等。

3.4外国援助

外国援助在坦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坦桑尼亚每年从多个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接受大量援助物资。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坦桑尼亚在过去几年中每年平均收到约30亿美元的援助资金。美国是坦桑尼亚最大的双边援助国,2012年-2022年间,美国在农业(5.46亿美元)、基础设施(5.79亿美元)和卫生领域提供了大量援助,特别是在艾滋病毒(38亿美元)和疟疾(5.33亿美元)方面。其他主要发展伙伴有英国、印度、南非、荷兰、肯尼亚、加拿大、意大利、德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欧盟、非洲开发银行等。坦桑是中国的传统友好伙伴和最不发达国家,亦是中国在非援助的重点对象之一。

3.5中坦经贸

3.5.1双边协定

1965年2月,中国与坦桑尼亚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国给予包括坦桑尼亚在内的部分非洲国家60%输华产品免关税待遇。自2022年12月1日起,中国给予坦桑尼亚98%的输华产品进口免关税待遇。2024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中方宣布给予包括坦桑尼亚在内的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2013年,中坦签订《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2018年,中坦签订《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

2021年,中坦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2022年,中坦签订《关于建立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2022年,中坦签订《关于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22年,中坦签订《关于促进绿色发展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22年,中坦签订《关于加强蓝色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双边经贸磋商机制】

1985年,中坦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经贸混委会的协定》(1985年8月)建立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2016年10月在坦桑尼亚召开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下午,中国商务部与坦桑尼亚财政计划部召开中坦经贸混委会第六次会议。

3.5.2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3年中坦双边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为87.9亿美元,同比增长5.8%。其中,中方出口额81亿美元,同比增长4.2%;中方进口额6.9亿美元,同比增长28.4%。

近年来,中国对坦桑尼亚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汽车及零配件;②钢材;③纺织服装箱包;④建材家居;⑤手机、小电器等电子家电产品等。

中国从坦桑尼亚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矿产品;②芝麻、剑麻、大豆、烟叶等农产品;③木材单板;④渔类产品;⑤宝石等。

表3-82019-2023年中坦双边货物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贸易总额

同比增幅(%)

中国出口

同比增幅(%)

中国进口

同比增幅(%)

2019

41.79

5.1

38.11

6.4

3.67

-6.1

2020

45.84

9.9

41.75

9.5

4.1

13.7

2021

67.44

47.1

61.39

47.1

6.06

47.3

2022

83.10

23.7

77.75

27.1

5.36

-11.3

2023

87.9

5.8

81

4.2

6.9

28.36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3.5.3中国对坦投资

【中国对坦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坦桑尼亚直接投资流量6015万美元;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坦桑尼亚直接投资存量15.2亿美元。

表3-92019-2023年中国对坦桑尼亚投资统计

(单位:万美元)

年份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年度流量

11,558

10,757

10,174

5,173

6,015

年末存量

133,554

154,100

157,707

144,082

152,498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53份,新签合同额60.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4.6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636人,年末在坦桑尼亚劳务人员3429人。

在坦桑尼亚从事工程承包业务的中资公司有60余家,集中在铁路、公路、机场、桥梁、水务、水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近三年,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在建大型工程项目包括:中土集团-铁建股份联合承揽的中央标轨铁路项目第五标段、第六标段;中国电建分包承揽的尼雷尔水电站项目;中土东非公司和中铁十五局联合承揽的马古富力大桥项目;中国电建承揽的达市快速公交项目。

3.5.5境外园区

坦桑尼亚工业园区受限于当地政策不匹配和政府效率不高等原因,发展缓慢,目前仅有的几家工业园规模均较小,入园企业数量有限,影响力小。已建成投产的初具规模的中资工业园有江苏—新阳噶农工贸现代产业园、KEDS工业园、仕达威工业园、博达工业园、中坦Kibaha工业园等,上述工业园主要由中国民企投资。

博达工业园由广州博达集团投资建设,园区选址在Kibaha市,临近达市出城要道,主营快消产品,现已建成洗衣粉厂、纸尿裤厂等,正在新建电视机组装厂。产品销往坦国内及东非多国。中坦Kibaha工业园由中坦克巴哈工业园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并运营,占地约1000公顷,园区内建有投资中心等坦政府机构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投资优势】坦桑尼亚吸引外资的优势主要有:

(1)政治社会稳定。坦桑尼亚国内政局稳定,大力发展睦邻友好关系,是非洲地区为数不多的内政稳定的国家之一。坦桑尼亚共有126个部(种)族,从未发生过部族冲突;坦桑尼亚境内的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总体和睦;坦桑尼亚民主制度发展较为健全,被西方赞为非洲国家民主化的样板,政局发生动荡的可能性较小。哈桑总统上台后,坦政府积极改善营商环境,在总统府下设计划与投资部,组织并修订实施新《投资法》,税务、移民等部门行政效率有所提升,投资者信心正在不断恢复。

(2)自然资源丰富。坦桑尼亚有着较为丰富的农业、矿业以及旅游业资源。

①农林渔业方面。坦桑尼亚拥有可耕地4400万公顷、森林和林地面积共3350万公顷(其中,8万公顷人工林场和1140万公顷天然森林可进行商业采伐)、6.4万平方公里的印度洋领海水域、22.3万平方公里的印度洋专属经济区水域以及5.8万平方公里的淡水湖面(包括维多利亚湖、坦噶尼喀湖和尼亚萨湖三个非洲大湖),海水和淡水捕捞的潜力巨大。

②矿业方面。坦桑尼亚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查明的主要矿产包括黄金、金刚石、铁、镍、磷酸盐、煤、石墨、氦气以及各类宝石等。

③旅游业方面。坦桑尼亚的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不仅拥有风光旖旎的坦噶尼喀湖、维多利亚湖、马尼亚拉湖和尼亚萨湖国家公园等景点,还拥有乞力马扎罗山、东非大裂谷等雄奇的自然景观以及塞伦盖蒂国家公园、米库米野生动物园等著名野生动物观赏区。

(3)投资法规相对完善。自1986年以来,坦桑尼亚政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执行经济整改计划,推行私有化,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颁布了一些促进和保护投资的法律法规。坦桑尼亚政府在1997年、2002年分别出台新的《投资法》和《出口加工区法案》,为外来投资提供了较多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到坦桑尼亚投资可以享受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倾斜以及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外资企业可享受100%资本退还(即通过减免税费等形式全额返还企业的资本投入);外国股东所得股息和分红可自由汇出;在资本投资回收前免缴所得税;出口加工区免缴股息预扣税;独资或合资企业投资50万美元以上可申请投资优惠证书等。坦桑尼亚还成立了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2021年,坦政府启动《投资法》修订工作,对投资者优惠待遇等条款进行调整,新法已于2022年生效。

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坦桑尼亚时,在两国元首见证下,中坦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坦投资保护协定,并于2014年4月正式生效。

坦桑尼亚政府将其鼓励投资的领域分为最惠领域和优先领域。最惠领域包括农业和以农业为基础的工业、采矿业、石油天然气、旅游、基础建设、交通、航空、通信、金融和保险服务等领域。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其资本货物免缴进口关税。优先投资领域包括能源、化工、制造业、纺织与皮革生产、自然资源开发、渔业、林业、人力资源、建筑、房地产开发、管理咨询、电视广播以及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等领域。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其资本货物只需交纳5%的进口关税。

(4)地区辐射能力较强。坦桑尼亚地处非洲东海岸中部,地缘优势明显。坦桑尼亚既是东共体成员国,也是南共体成员国,具备向周边国家辐射的良好条件。此外,坦桑尼亚与美国、欧盟等达成了开放市场的有关协定,在坦桑尼亚投资生产的产品可以免关税、快捷地出口到美国、欧盟。

【竞争力和营商环境排名】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坦桑尼亚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41位。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坦桑尼亚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16位。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23年发布的生产能力指数,坦桑尼亚得分31.9,全球排第163位。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坦桑尼亚当地货币名称:坦先令,可自由兑换。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BoT)年报显示,2024年7月1日坦央行公布的汇率显示,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2617.2坦先令,卖出价为1美元=2643.4坦先令,中间价1美元=2630.3坦先令;人民币买入价为1元人民币=360.3坦先令,卖出价为1元人民币=363.9坦先令,中间价1元人民币=362.1坦先令。

自2022年3月美联储启动加息以来,坦桑尼亚先令在非洲货币中表现较强。黄金出口、旅游业和国际融资为坦桑尼亚带来大量美元外汇。

人民币是坦桑尼亚外汇储备货币之一。即时汇率可登陆坦桑尼亚中央银行网站(https://www.bot.go.tz/ExchangeRate/excRates)查询。

4.2.2外汇管理

1992年1月,坦颁布《外汇法》,规定了国家对外币的管理和控制。坦虽然实行外汇管制,但政策较为宽松,金融管理部门对外汇兑换业务持开放态度,外汇兑换相对简便,大多数银行都可以从事坦先令和外汇业务,汇率指导价格由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决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可凭有效合同从开户银行兑进或兑出外汇,只需事先登记而无须专门批准。所有外汇及坦先令在坦境内银行间可自由划转。此前,在坦境内各大城市存在私人开办的违规货币兑换机构,经2018-2019年坦央行突击检查和整改规范后,现持营业牌照的正规货币兑换机构主要为UNIMONI、POSTA和KADOO三家。2023年10月,坦央行出台新规,允许酒店申请货币兑换许可证并开展相关业务。

坦桑尼亚的外汇市场由批发和零售市场组成。坦桑尼亚通行的外汇主要是美元、英镑和欧元等。因同为东非共同体成员国,坦先令与肯尼亚先令、乌干达先令也可自由兑换,坦部分银行还可以这两国货币发放贷款。

坦桑尼亚经常项目下外汇已实现自由兑换。政府已经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的义务,以吸引外国投资者来本国投资。对于大宗贸易,相关贸易公司只要向银行递交申请并获得批准,就可以在结算时凭单据按当时市场价格兑换和汇出美元。对投资或工程承包项目,坦桑尼亚政府保证可以通过经批准的商业银行无条件地自由兑换货币和汇出以下项目:(1)投资和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和红利;(2)获得外国贷款所发生的费用;(3)按照投资法登记的技术转让协议所发生的费用;(4)经营企业出售或清算所得的汇款(除去全部税收和其他债务之外的净收入)或投资所得的利息;(5)坦桑尼亚企业外籍人士的报酬和其他津贴,在缴纳所得税后的合法收入。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

坦桑尼亚独立伊始,对国内的私营银行和外资银行采取限制和取消的政策,直至1990年后,随着私有化改革,逐步开放了原来的管制政策。当前,坦央行对银行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政策公开透明,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设立。截至2024年3月,在坦央行注册登记的各类银行有47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TIB发展银行。

(2)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家小额信贷银行(NMB)、农村合作银行(CRDB)、国家商业银行(NBC)、桑给巴尔人民银行(PBZ)等。这些银行由国有银行改制而来,由国家控股,享受国家政策扶持。

(3)私营商业银行。主要由当地从事商业活动的印巴人开设,如EXIMBANK等。经营特点是主要为当地印巴商人提供金融服务,国际联系较广,经营灵活,但资金实力薄弱,局限于印巴商人圈。

(4)外资银行。英国、美国、南非及泛非金融机构在坦设立的银行具有一定影响力。目前,主要有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渣打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南非第一国家银行、南非标准银行、肯尼亚钻石信托银行、非洲联合银行、Equity银行等。另有中国资本在坦设立的中华大盛银行。外资银行可办理与本地商业银行相同的业务。

(5)特定区域银行。主要服务于所在辖区的社区、村镇的客户等,营业网点有限,可办理简单的存贷款业务。主要有DCB商业银行、乞力马扎罗合作银行、UCHUMI商业银行、Mufindi社区银行等。

(6)专业银行或金融公司。主要提供住房按揭、资产抵质押担保等融资服务,有第一住房金融公司、ACCESS小额信贷银行、FINCA小额信贷银行、ALIOS金融有限公司等。

(7)在坦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洲开发银行和东非开发银行。业务范围主要为政策性业务,包括通过贷款、投资等帮助提高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根据坦桑尼亚各商业银行公布的财报显示,2022年,坦前十大商业银行合计净利润1.4万亿坦先令,同比增长38%。其中,NMB和CRDB遥遥领先,净利润分别为2890亿坦先令(约合1.25亿美元)和2675.6亿坦先令(约合1.16亿美元),排名3-10位的有:国家商业银行、渣打银行、进出口行、标准银行、DTB银行、TCB银行、花旗银行和Azania银行。2022年,坦中型银行(资产规模低于1万亿坦先令高于1000亿坦先令,约合428亿美元至0.43亿美元)净利润244.8亿先令(约合1043万美元),同比增长126%。主要原因包括削减成本、增加贷款、改善资产质量。

【在坦中资金融机构】

(1)中国银行坦桑尼亚代表处——首家在坦中资国有金融机构。于2016年12月正式开业,主要职能包括:维护与企业、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关系,向中国银行集团内机构推介坦桑尼亚及周边国家企业融资等金融需求,筹备设立经营性机构。

地址:达累斯萨拉姆俄亥俄街AMANIPLACE大厦八楼联系方式:

首席代表:朱文龙,手机:00255-763339290,电话:00255-22-2112971,电邮:zhuwenlong@bankofchina.com;

业务代表:牛文凯,手机:00255-747483921,电话:00255-22-2112972,邮箱:wenkainiu@bankofchina.com。

(2)中华大盛银行——中资独资股份制银行。该行由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来自江苏和上海的地方国有、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于2017年11月25日由坦央行批准筹建,2018年11月8日正式获批经营牌照,2018年11月23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达累斯萨拉姆,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以向在坦中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为主,推广人民币业务,参与建设东非人民币清算中心。经营范围涵盖银行所有业务,可办理存款、贷款、结算、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各项金融业务。

在坦央行注册的银行名录和联系方式可通过下列链接查阅:www.bot-tz.org/BankingSupervision/RegisteredBanks.asp【外资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

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董事会决议、董事、股东及受托人身份证及护照等相关信息、营业场所确认信等。另外,当地银行可能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或国内银行的推荐信、租赁协议等信息。

【保险公司】

1996年18号《保险法案》的颁发宣布坦桑尼亚保险业的自由化,改变了坦桑尼亚保险业由国家保险公司(NIC)一家垄断的局面。2009年坦颁布《保险法案》,2019年启动对保险行业进行扩大保险范围、规范代销渠道的改革,2021年2月修订保险业管理条例,坦政府完善保险业制度架构,不断加大对保险行业重视。

坦保险监督管理局(TIRA)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坦桑尼亚有保险公司40家(包括6家人寿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108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Alliance、Assemble、Beemastar、Britam、Bumaco、Jubilee、Reliance、ICEALion等。自2019年保监局正式批准银保业务以来,以CRDB保险公司、NMB保险公司为代表的银行系保险公司迅速发展。同时,电信运营商Tigo和Vodacom也获批代销线上保险产品。坦保监局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代理商、经纪人和银行等分销渠道的界限和职能,着力推动将银保产品向广大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和采矿业的人士推广。当前,坦民众对保险意识逐步增强,多家坦桑尼亚保险公司财报显示业务较快发展。坦成人保险产品已覆盖约647万人,坦政府目标是至2030年,将成人保险产品覆盖人群提升至2030万人,保障类资产规模增至672.5万美元,其中,寿险保费增至403.5万美元。

申请成立保险公司需要的材料:申请表;公司章程;公司执照复印件;实缴股本证明;再保险计划;公司商业计划;在管理上具有合格专业水平的证明;行政与组织结构;公司股权模式;最近审计决算;员工职业资格;每位董事持有的企业股份以及出资额等。

申请成为保险经纪人、代理人、调查员、估价员和损失理算员需要的材料:申请表;公司注册证明;最低实缴股本证明;由其他注册的保险公司提供专业责任保险;职业资格证明;商业计划等。

保险公司名录及详细信息可登陆坦保监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tira.go.tz/。

4.2.4融资渠道

【当地的市场利率水平和商业融资成本】

近年来,坦央行施行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回购利率和降低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等多项举措向银行释放流动性,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坦存、贷款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坦央行2022/23财年报显示,各期限平均存款利率为7.2%,各期限平均贷款利率为16%,其中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分别为8.6%和16.9%。

导致坦银行贷款利率高企的因素主要有:(1)高运营成本。坦银行员工工资福利费用平均占银行业运营成本的43.7%,营业场所和设备租赁费用及其折旧占16.2%;(2)高不良贷款率。5%的不良贷款率红线正在被不少银行打破,主要是由于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信用评审机制不完善、贷款规模不足等原因;(3)高资金成本。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隔夜达3.72%、7天达4.48-4.54%,当市场流动性紧缺时,一些银行还会借入高成本的国外资金。

【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获取融资的条件】

坦商业银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审核外国企业的融资申请:(1)外国企业控股股东的经济背景;(2)外国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3)项目现金流分析情况;(4)外国企业所处行业的风险等级;(5)有无抵质押担保等。在实际操作中,在坦中资企业较多与国际知名银行开展合作,但各家银行风险偏好不同。

受信用体系不健全、债务追偿法制欠缺等因素影响,坦银行风险管控能力较弱,风险溢价较高。为控制风险,坦银行优先将业务范围放在回报率较高的政府债和短期贸易贷款方面,较少对生产部门提供长期贷款。

【当地银行为外国企业开具保函或转开保函的条件】

在坦桑尼亚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业主方一般会要求承包方出具本地银行开立的保函,承包方通常为具有承包资质的外国企业。为顺利开展招投标业务,外国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立相关保函:一是通过商业银行直接开具保函,即经审批获得保函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在该授信额度内,根据外国企业的申请为其办理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业务;二是通过商业银行转开保函,转开保函是指商业银行在收到以其为受益人的国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的前提下,为外国企业办理相关保函业务,转开保函一般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即外国企业系其现有或潜在客户、商业银行与境外保函开立行具有联行关系以及对保函具体格式的相关要求。

4.2.5信用卡使用

带有MasterCard、Visa、UnionPay标识的信用卡可在坦使用,但总体使用范围有限,仅限于国际机场、大型超市和星级酒店等。自2015年起,坦为保障税收,开始拓宽信用卡支付场景,将国家公园门票等纳入信用刷卡消费范围。目前信用卡消费整体环境畅通,但小型商店、招待所、餐馆和个体经商户等一般尚不具备刷卡条件。从2017年6月起,持中国银联(UnionPay)标识的国内银行卡,可在坦境内多家银行的ATM上办理相关取现、查询业务,或在坦印有中国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

4.3证券市场

1996年,坦政府在达累斯萨拉姆设立了股票交易所——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DaresSalaamStockExchange,DSE)。该交易所于1998年正式运营,1999年发行第一支股票,2002年发行第一支政府债券,2004年发行第一支外国公司股票和航空公司股票,2008年发行第一支商业银行股票,2011年发行第一支矿业公司股票。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本身也为本所上市公司。

截至2024年6月,共有28家公司在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银行保险券商类11家、食品饮料类5家、航空类3家,其他涉及水泥、油气、传媒、电信、投资等行业,总市值约14.6万亿坦先令。规模较大的本地上市公司有:坦桑尼亚油气公司(TOL)、坦桑尼亚酒业公司(TBL)、坦桑尼亚烟草公司(TCC)、坦噶水泥公司(TCCL)、坦桑尼亚农村合作银行(CRDB)、达累斯萨拉姆社区银行(DCB)、坦桑尼亚小额贷款银行(NMB)等。同时,在坦上市公司肯尼亚商业银行(KCB)、国家媒体集团(NMG)、Uchumi超市(USL)同步在内罗毕证券交易所、乌干达证券交易所和卢旺达证券交易所上市,东非酒业公司(TBL)和肯尼亚航空(KA)同步在内罗毕证券交易所和乌干达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鼓励公司上市,坦政府对拟上市公司给予下列优惠:(1)发行股本超过总股本25%的公司,企业所得税连续3年优惠10%;(2)对于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所有首次公开募股的成本均被坦税务局认可为公司经营成本,可抵扣税款。此外,坦政府还对股票投资者给予一系列优惠:(1)免除资本所得税;(2)免除交易印花税;(3)个人收入预扣税优惠5%;(4)股票收益免除预扣税。

2016年坦国会通过财政法案,要求在坦注册的电信公司需在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不少于25%的股份。目前上市电信公司仅Vodacom(坦桑尼亚)一家。2017年,坦桑尼亚政府要求所有在坦桑注册的大型矿业公司,须在6个月内完成在该交易所的上市,公开发行不少于30%的股份,上市最后期限定为2017年8月23日,但上述期限届满后,仅有部分矿业公司提交申请材料以审核,截至目前,尚无一家矿业公司按期上市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名录及详细信息可登陆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网址:https://dse.co.tz/listed-companies。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油价格

【水价】

市政供水价格约1130先令/吨,水车送水价格约12000先令/吨。

【电价】

2016年4月起,坦桑尼亚电力公司调整了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普通用户每月75度以内电价为100先令/度,超过75度价格为350先令/度,一般工业用电价格下调幅度不一,具体可参见坦桑尼亚国家电力有限公司(TANESCO)官网的价格表:www.tanesco.co.tz/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09&Itemid=205

【液化气价格】

截至2024年8月,液化气价格约为6万先令/15公斤。

【柴油价格】

截至2024年8月,柴油价格约为3050先令/升。

【汽油价格】

截至2024年8月,汽油价格约为3210先令/升。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坦桑尼亚劳动力人口充足,但普遍为低学历、技术水平不高。普通工人月薪约为32.5万先令(折合人民币约1000元)。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坦桑尼亚劳动力总数为3129.9万人,农业就业人口占比为66%,总体失业率为2.6%。

坦桑尼亚政府于2018/19财年提高了公务员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31万先令提高到35万先令(约合人民币1100元),增幅达12.9%。根据《2015年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目前已将原十几个行业领域整合为公共服务和私有部门两个类别。公共服务和私有部门分别组成工资委员会,就各自领域最低工资向劳工部长提出建议,由劳工部长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坦桑尼亚的信息通信、医疗、卫生、建筑等行业缺少专业人员,对外籍专业劳务人员的需求较大。坦桑尼亚政府为优先保证本国人员就业,对外来人员工作签证发放控制非常严格,且签证费用较高。办理劳务签证的费用包括工作证和居住证,总计4000-5000美元;签证办理周期较长,一般需要2-4个月左右。通常一家外资公司只允许雇用5名外籍专家,并要求在入境前或开始工作前完成工作签证申请。工作签证有限期为两年,到期需重新办理。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根据坦桑尼亚1999年《土地法》第4章(1)规定,坦桑尼亚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公民可以通过3种方式拥有土地:(1)政府批准占用权;(2)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的衍生权力;(3)从取得土地占用权的私人手中转租。占用权和衍生权力分短期和长期。长期使用土地期限为33–99年,可续期,但最长期限为99年;长期衍生土地和租赁期限通常在33–99年之间。根据1999年《土地法》第19条的规定,坦桑尼亚公民单独或集体投资时,可以通过获得土地使用权、衍生权利或从私人手中转租的方式获得土地。

坦桑尼亚土地和房屋市场发展很不完善,各城市间、城市与乡村间的土地及房屋出售和租用价格差距悬殊。在达累斯萨拉姆市租用2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屋,月租金约为4000美元;租用10平方米的商铺,月租金约为400美元/间。市中心公寓销售价格约1200-2200美元/平方米。如在Masaki使馆区租住三室两厅公寓,月租金为2500-4000美元/套,市区黄金地段4室公寓的租金价格则高达4500美元/月;一般居住区3室2厅的住宅月租金为1500美元/套。

4.4.4建筑成本

自2019年以来,随着坦桑尼亚深入推进中央标轨铁路和尼雷尔水电站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工业水泥的需求异常旺盛,建材市场开始复苏。坦桑尼亚石子、砂子、木方等建材可就地获取;水泥、瓷砖、玻璃、钢材等建材正逐渐在当地形成生产规模。

表4-1坦桑尼亚主要建材价格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单价(美元)

1

水泥(42.5普通硅酸盐)

150

2

石子(3-5)

立方米

13

3

砾石(10mm)

立方米

35

4

中砂

立方米

12

5

粗砂

立方米

12

6

生石灰

240

7

55厚脚手杆

立方米

1390

8

8#铁丝

千克

1

9

12#铁丝

千克

1

10

螺纹钢筋Φ14

1390

11

红砖

立方米

91

12

一等厚板(40厚脚手跳板)

立方米

150

13

安全围网

平方米

1.7

14

普通焊条

千克

1.8

15

26#镀锌铁皮

平方米

3.6

16

2寸铁钉

千克

2.5

17

1寸铁钉

千克

2.5

18

一等中方(100×150硬杂木)

立方米

120

19

一等小方(50×50硬杂木)

立方米

130

20

瓷砖(200×300)

平方米

6.5

21

无光调和漆

千克

1.5

22

调和漆

千克

1.5

23

清油

千克

2.5

24

油漆溶剂油

千克

1

25

防腐油

千克

1.5

26

PVC板

平方米

4.0

27

塑钢窗

平方米

78

28

铝镁门(2000×1500)

230

28

沐浴器

25-60

29

座便器

52-200

30

水龙头

5-30

31

铸铁检查井、座、盖

120

32

木模板(1.2米×2.4米×18毫米)

20

资料来源:坦桑尼亚当地建材市场2024年8月数据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坦桑尼亚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坦桑尼亚工业和贸易部、桑给巴尔贸易和工业发展部。两部委旨在通过制定政策、战略和计划,提升工业领域竞争力并在国际贸易中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国家经济包容和可持续发展。内设与贸易相关司局包括贸易促进与市场营销管理局和贸易一体化管理局。前者旨在为内贸创造高效、便捷的发展环境并带动外贸的发展,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监督、评估和审议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内贸和外贸发展创造便利环境,及时提供贸易与市场信息并进行相关调研。后者负责制定、监督和平复贸易一体化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现并充分利用多双边及区域贸易一体化提供的商机,确立在相关谈判中的政府立场并确保其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等。

5.1.2贸易法规

坦桑尼亚在贸易方面的主要法律有《对外贸易法》《标准法》《东非共同体海关管理法》《东非共同体关税同盟协议》《合同法》《竞争法》《专利权法》《外汇法》《破产法》《标准法》《出口加工区法案》《公司法》和《贸易和服务商标法》等。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

根据《东非共同体海关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包括坦桑尼亚在内的东共体成员国禁止进口麻醉药品、假币伪钞伪币、色情类的资料和文学作品、含香精蒸馏酒及对人体有害化学品、毒品、有害废弃物、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的二手轮胎、所有含汞的肥皂和化妆品、部分农业及工业用化学品、假冒伪劣产品、用于使用或包装的厚度小于30微米的塑料制品等13类产品,以及武器、弹药、骨质品、象牙、龟壳、珊瑚等产品;限制进口的主要物品有铸铁废碎料、木材、新鲜鱼类、木炭等。

自2012年2月1日起,坦桑尼亚标准局实施装船前认证(简称“PVoC”)制度,旨在保护货物的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环境,防止坦桑尼亚成为不合格产品的倾销地。强制性清关文件和合格证书(简称“CoC”)是货物在海关清关所需文件,用于货物在坦桑尼亚海关清关。货物如果属于坦桑尼亚管制产品附录的商品,则应当在装运前进行现场检验,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坦桑尼亚相关技术法规和认可标准。如果此类货物在装船前没有进行PVoC检验,到港后需要缴纳罚款及检验费,检验不合格的会被要求退运或销毁,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2016年9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简称中检集团,CCIC)与坦桑尼亚标准局(TBS)签署了关于PVoC项目合作的协议书,标志着中检集团检验公司成为坦桑尼亚标准局授权的检验机构,能够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对出口到坦桑尼亚的所有管制类别的货物实施装船前检验,对质量符合坦桑尼亚标准局规定的货物出具的符合性证书(CoC证书),该证书可以在坦桑尼亚办理清关手续。CCIC与TBS的成功合作实现了中国出口坦桑尼亚的商品有中国自己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参与质量把关的历史性突破。

关于进口汽车检测,自2021年4月1日起,坦桑尼亚取消了进口汽车装船前PVoC检验制度,要求对所有进口车辆实施到港检测,只有检测合格的车辆才被允许在坦使用。2022年7月,坦标准局发布新规,对出口到坦的日本二手车可在日本进行PVoC检验,指定由日本检测公司EAACOMPANYLTD.作为唯一检测机构,经该机构检测合格出具证书的车辆到坦后不再要求检测。

2016年7月,为促进本国采矿业的发展,坦桑尼亚能矿部禁止煤炭和石膏进口。2016年7月1日开始坦桑尼亚政府禁止进口二手衣服和鞋。2018年7月起,禁止进口配电设备(电线、电表等)。2019年6月起,禁止进口和使用塑料袋。2022年7月底起,禁止进口日龄雏鸡以保护本地产业。

【出口管理】

坦桑尼亚限制出口涉及环境保护的商品。国际规定的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贸易按照相关规定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禁止出口商品主要有:麻醉药品,催泪弹,煽动扰乱社会的、色情类的资料和文学作品,轻型商用车辆和客车用的旧轮胎以及法律中规定的其他物品。限制出口物品主要有:活的动物、植物、武器、弹药、象牙粉末和残料等,出口上述物品需相关部门批准。

坦桑尼亚2016年7月宣布禁止出口矿砂,但该指令并没有得到全面执行。2017年3月2日,坦能矿部再次发布公告,金、铜、镍和银的浓缩物和金属矿物矿石被禁止出口。2017年3月3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布禁止木材和木炭出口令,任何人都不得在原产地以外砍伐、运输木材或木炭,该命令立即生效,以打击滥砍滥伐和不遵守保护森林政策的出口商。

2016年11月,桑给巴尔政府禁止捕捞和出口海参、贝类等产品,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

2019年8月29日,坦桑尼亚农业部在农业领域机遇与挑战研讨会上宣布,政府充分考虑了农民及贸易商对收紧出口盈余粮食的不满,不再对粮食的跨境贸易设置障碍。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坦桑尼亚标准局指定PvoC/CoC四家商检机构为:(1)BureauVeritasTanzaniaLimited

电话:00255-688288280

电邮:leila@tz.bureauveritas.com

(2)SGSTanzaniaSuperintendenceCo.,Ltd.

电话:00255-22-2345800

电邮:Craig.Wilson@sgs.com

(3)ChinaCertification&InspectionGroupInspectionCo.,Ltd.(CCIC)Tanzania电话:00255-22-2667181

电邮:tanzania.pvoc@ccic.com

(4)IntertekTanzaniaLimited电话:00255-699003240

电邮:william.limbu@intertek.com

地址:SamNujomaRoad/MorogoroRoad,Ubungo,DaresSalaam.电话:00255-22-2450206

免费电话:0800110827

电邮:info@tbs.go.tz/complaints@tbs.go.tz

详情可查看坦桑尼亚标准局网站:www.tbs.go.tz

此外,中国输坦产品可在装船前,联系中检集团(CCIC)进行检验认证,货物到港后,坦桑尼亚海关凭中检集团颁发的证书通关放行。中检集团联系人名单:https://www.tbs.go.tz/uploads/files/CCIC_Contact_List.pdf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坦桑尼亚海关全称为“坦桑尼亚税务局关税与消费税部”(CustomsandExciseDepartmentofTanzaniaRevenueAuthority),隶属于税务局,与征收增值税、收入税以及其他税收的部门并立。

坦桑尼亚税务局地址:SokoineDrive,DaresSalaam关税与消费税部地址:MapatoHouse,DaresSalaam电话:0800750075/0800780078

海关相关规章制度可浏览网站:https://www.tra.go.tz/index.php/87-customs-excise

坦桑尼亚海关对进口货物按照已公布的税率表征税。在征收关税的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涉及的消费税。因此,经过海关征税的商品,一经提出即可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和流通。海关的增值税发票,可作为抵扣增值税和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坦桑尼亚海关依据财政部的批示对于生产设备的进口增值税实行缓征。当设备投入生产后,再由增值税征收部门从产品应收的增值税中逐步扣除。

坦桑尼亚在港口设有保税区。其进口货物在进口报关之前,可以存放于港口保税区。货物在报关前如果继续转运到其他国家,只收取保存费,不征收关税。如果报关进口后又申请再出口,海关只退增值税,不退关税。对于进口投入用于最终出口目的的生产用品和出售给在坦桑尼亚的外国机构的货物可申请进口退税。

【出口关税】

为鼓励出口,对出口货物一般不设关税,但某些矿产品的出口需要获得许可。根据坦桑尼亚2016/17税则,出口生皮的关税按离岸价格80%或按0.52美元/千克,取其最高者征收;湿蓝皮革,按离岸价格10%征税;出口生腰果的关税按离岸价15%或按照160美元/吨,取其最高者征收。

【进口关税】

坦桑尼亚执行东共体统一对外关税,分四档税率:0%、10%、25%、35%。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关税,原材料一般为零关税,半成品和成品的进口税税率分别为10%和25%。2022年7月1日,东共体关税同盟第四档35%共同关税生效实施,税率35%,涉及肉类等38类。同时,根据关税同盟规定,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敏感”产品清单,对“敏感”产品清单内商品征收高于35%低于世贸组织规定最高关税税率。

表5-1坦桑尼亚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商品名称

税率

资本货品、原材料、药品、锄头、农用拖拉机和农具

0%

中间产品

10%

终端消费品

25%

肉类、园艺品、特定蔬菜水果、咖啡、茶叶、食用油、糖、植物饮、酒精饮品、卷烟、油漆、橡胶制品、日化用品等38类462税目

 

35%

资料来源:东共体共同关税2022版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坦桑尼亚总统府计划与投资部成立于2023年6月,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投资政策的实施;协调国内外投资的促进和便利化;协调与投资有关的国际组织;监督下属各部门、半官方组织、机构,包括计划委员会、国库登记处、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局。

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作为政府全权处理投资事务的首要代理机构,具有协调、鼓励、促进、便利和推动外国资本在坦投资等职能。坦桑尼亚投资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向政府提供投资及其相关事务的建议;帮助投资者注册公司和企业;协助投资者获取进行投资所必需的许可证、执照、批准书和登记证等;解决本地与外来投资者之间的问题;促进本地与外来投资者的投资活动;保证投资场所的安全;帮助投资者建立出口加工区(EPZ);授予可证明投资者身份的官方证书;批准投资保证书和注册技术协议;提供有关投资机会、收益、鼓励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为所有已经或未经TIC注册的投资者提供帮助。

5.2.2外资法规

坦桑尼亚未针对外国投资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金融法(1997年全面修正)案》(1997年第27号)、《资本市场和证券法》(1994年第5号)、《银行和金融机构法》(1991年第12号)、《坦桑尼亚中央银行法》(2006年)、《土地法》(1999年第4号)、《农村土地法》(1999年第5号)、《增值税法》(1997年第24号)、《关税法(修正)案》(1976年第1号)、《商业执照法》(1972年第25号)、《雇佣条例法:第366章》(1972年第25号)、《离职津贴法:第487章》(1962年第57号)、《就业保障法:第574章》、《劳工补偿条例:第263章》、《所得税法》(1973年11月22日第33号)、《石油(勘探及生产)法》(1980年第27号)、《国家环境法》(1983年第19号)、《专利法》(1987年第1号)、《贸易及服务商标法》(1987年第2号)、《公司条例:第212章》、《商业名称(注册)条例:第213章》、《公众公司法》(1992年第2号)、《仲裁条例:第15章》、《合同条例:第433章》、《经营活动登记法》(2005年)、《出口加工区法》(2002年)、《出口加工区法修正案》(2006年)、《经济特区法》(2006年)、《矿业法修正案》(2017年)等。

可参阅中国驻坦使馆公布的《坦桑尼亚法律汇编》,网址:http://tz.china-embassy.gov.cn/chn/lsbh/tsfl1/

坦桑尼亚投资法可访问坦投资中心网站:https://www.tic.go.tz/publications/acts

5.2.3外资优惠政策

坦桑尼亚欢迎外国投资,除涉及国家安全、自然资源的部分行业外,外资通常享有与本国投资者同等的待遇,不享受超国民待遇,无特殊优惠政策。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鼓励投资的行业】

投资以下行业可申请投资优惠证书:

(1)主导行业。包括采矿,基础建设(如道路建设、桥梁、铁路、机场、发电站、电讯、自来水和采矿的辅助业)和出口加工区。

(2)先导行业。包括农业(含畜牧业)、航空、写字楼、商业发展和商业银行、出口加工、地域开发、人力资源开发、制造业、自然资源开发(包括捕鱼)、广播和电视、旅游业。

【禁止的行业】

(1)制造和加工迷幻药;

(2)武器和军火的制造;

(3)砍伐木材,生产以木材为主的胶合板、合板,使用原木作为原材料的行业需经旅游及自然资源部的批准。

【限制的行业】

(1)设立旅游、电信业、矿业企业,要求坦桑尼亚公民占有一定股份;

(2)从事药品生产的,要求必须与当地人共同经营;

(3)从事海洋捕捞,需要获得坦桑尼亚渔业部门许可。

【矿业投资规定】

2017年7月,时任总统马古富力签署修订后的矿业法新法案,包括《自然资源合同不合理条款审核和重新谈判法案(2017)》和《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法案(2017)》。根据《自然资源合同不合理条款审核和重新谈判法案(2017)》法案,坦桑尼亚政府有权拒绝接受针对投资纠纷进行的国际仲裁,并将重新审核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缔结的所有矿业合同,在审核结束前,停止发放任何矿业许可和执照;议会能审查公司和政府间的所有合同,对于矿业和天然气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和章节,坦桑尼亚政府有权与外国投资者重新谈判,且必须在90天内达成一致,否则该条款或章节被视为自始无效。在《自然资源永久主权法案(2017)》中,法律明确坦桑人民享有坦桑自然资源和财富的永久主权,由政府代表坦桑人民来行使。新法明确指出,除非坦桑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否则其他任何开采矿产的决定都是非法的。新法还要求政府至少在每个项目中占到16%的股份;凡是通过坦桑自然资源获得的盈利,都应保留在坦桑当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新法还把特许开采费用从4%提高到6%,以增加政府在采矿相关业务的收益。

【农业投资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坦桑尼亚进行农业投资的,依据其从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获得的投资证书,可以享有土地衍生权利。申请获得土地占用权或衍生土地权利需满足下列条件:(1)正确填写第19号土地表格;(2)提供3张护照照片;(3)缴纳50美元申请费;(4)申请人声明所申请的土地权利及利益;(5)申请人满足法律所规定的主体资格;(6)外国投资者的申请直接向投资中心提出,同时提交投资中心颁发的投资优惠证书;(7)按规定缴纳土地租金及其他用地费用;(8)申请人签收付款表;(9)申请人签署土地占有权证书(即第22号土地表和第23号土地表,分别对应城市土地和农用地);(10)签署衍生土地权利租约,投资中心作为出租人,申请人作为承租人(第56号土地表)。

农用地权利申请程序如下:(1)填写第19号土地表格;(2)向土地管理局递交申请;(3)同时提交投资中心颁发的投资优惠证书;(4)土地管理局受理申请;(5)审核通过,向申请者签发缴费票据并收取费用(费用包括调查费、登记费、准备费、印花税及土地租金);(6)准备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占有权的,使用第23号土地表格;申请衍生土地权利的,使用第56号土地表格);(7)登记注册官员签发土地权利证书(土地占有权证书或者衍生土地权利证书);(8)证书复印件交给申请人。农用地的土地租金根据土地位置收取,位于城市的农用地按照每年10000先令/英亩收取,位于城市之外的农用地按照每年5000先令/英亩收取。

【林业投资规定】

坦桑尼亚林业土地的取得条件、程序和期限与农用地基本相同,但由于森林是重要资源并涉及环境保护,坦桑尼亚对从事林业采取许可制管理。坦桑尼亚《森林法案》(2002年第14号法案)建立了采伐许可证制度,即采伐林木必须向自然资源与旅游部林业司申领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规定了林木采伐的地点、范围、时间、树种、数量等限制,采伐者还要根据采伐的不同树种和材质向政府缴纳税费。另外,从事木材运输、加工也需要持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审核发放的证件。外国投资者从事林业投资经营也要遵守上述规定。

2016年起,坦桑尼亚开展了土地政策改革。政府将对土地进行核查审计,凡是超过3年未开发、没有任何经济社会效益的土地,将被政府没收并分配给没有土地的人。另外,为保证外国投资者对土地进行实际开发,避免其以投资为借口而进行土地投机,坦桑尼亚政府严格禁止外国投资者出售其因投资而获得的土地。基于投资从坦桑投资中心(TIC)获得衍生土地的外国投资者,出售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

【金融业投资规定】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准入法规主要是《银行业和金融机构法规》《银行业和金融机构(执照)条例》《银行业和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条例》等规定。

关于资本金的要求为: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法律形式为有限公司,商业银行最低核心资本为150亿先令,对外资持股比例无限制。出资要求为在央行批出牌照后,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在不迟于30天或其他央行规定的时间内,以坦桑尼亚先令或外币的形式,在坦桑尼亚注册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缴足资本,或持有央行国库券和期限不少于364天的其他政府债券。目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4.5%,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

商业银行牌照审批流程:申请人向坦桑尼亚央行监管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审核及相关调查后,央行行长签发牌照。商业银行需在牌照颁发后12个月内开业。开业前,央行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通信设施、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经到位,在获得央行开业批复前,获得牌照的机构不得开展银行业务。

对外国雇员的要求: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雇用非坦桑尼亚人或与非坦桑尼亚人续签合同,须获得央行的事先批准;雇用非坦桑尼亚人不得超过5名,超过5名应向央行提交申请,对于拟设岗位,央行将考虑是否有合格的本国人能够胜任、岗位功能和职责复杂性、坦桑尼亚投资中心批准情况、向坦桑尼亚人传授岗位知识的时间表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雇用。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业监管机构为坦桑尼亚中央银行。坦桑尼亚中央银行负责审批银行和金融机构执照,通过银行业监管局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控,确保银行业遵守法律法规。坦桑尼亚反洗钱监管机构为财政部下属的金融情报中心。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框架包括《坦桑尼亚央行法》、《银行与金融机构法》(2006)、《反洗钱法》(2006)、《外汇法》(1992)等相关法律。

【文化产业投资规定】

坦桑尼亚的文化产业根据其业务性质的不同而分属不同部委管辖。文化产业由以下几个部门管理。(1)新闻、文化、艺术和体育部:负责文化、音乐、国家博物馆、斯瓦希里语、坦桑本土电影、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管理,该部下辖国家艺术委员会(BASATA)、国家斯瓦希里语委员会(BAKITA)以及电影局。(2)自然资源和旅游部:负责该国遗产、考古、历史和文化的管理。(3)土地部:负责涉及文化遗产且蕴藏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土地管理。

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需根据投资业务的性质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各部门制定了包括许可期限和条件等的相关规定。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律地位、缴税情况、营业执照、是否遵守商业法规、股东信息、国籍、公司地址等。坦桑尼亚法律并没有任何针对外国或本国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限制,但是出于保护本国文化产业的考虑,坦桑政府部门实际操作中倾向于本地资本控制的、经营本地业务的公司。

中坦双方曾签署《中坦政府文化协定2013-2016年执行计划》。2017年3月22日,来坦访问的中国文化部副部长董伟与坦新闻文化艺术和体育部长恩瑙耶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中坦政府文化协定2017-2020年执行计划》。新的文化协定年度执行计划的签署,将促进中坦两国在文化、教育、影视、体育等各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文化产业和双边文化贸易的全面、深入发展。

中坦双方于2011年4月签署有关孔子学院的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4月28日,多多马大学孔子学院揭牌仪式于首都多多马举行,标志着坦桑尼亚首家孔子学院正式落成。该学院由多多马大学和中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合作共建。2013年10月9日,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孔子学院举行揭牌仪式,成为坦桑尼亚第二家孔子学院。该学院由达累斯萨拉姆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两国在文化教育领域的合作。2016年1月,中国国家汉办与坦桑尼亚教育科技部、总统办公室省级行政和地方政府部合作在坦三个省份六所中学开展汉语试点教学,标志着汉语被正式纳入坦国民教育体系。2017年有另外5省10所中学加入。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坦桑尼亚允许外商进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外商可以投资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等。

允许外商独资的基础设施行业有:高速公路建设、桥梁、电信、机场、铁路、供水;要求投资者具备专有的技术如航线、海运、高科技工业、房地产、制药等行业,并提供相应职业技术人员的证书及推荐书等。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对于外商并购当地企业没有硬性规定,目前尚未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根据公司法规定,需要通过律师重新起草公司备忘录,修改并购公司的备忘录和重新注册。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2009年11月,坦桑尼亚出台了国家公私合营政策(National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olicy,简称PPP)。

坦桑尼亚实施的多数PPP项目是通过维修改造和新注资的方式运营现有企业,从而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值得一提的是,PPP模式在教育、信息、卫生、水设施领域取得了圆满成功。但在其他领域,特别是复杂项目,还缺乏操作指南,项目表现参差不齐。

中国在坦桑尼亚推动的PPP项目主要有K3、K4天然气电站项目。K3天然气电站项目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坦桑尼亚电力供应公司组建合资公司,股比为60:40。K4天然气电站项目由保利协鑫电力集团、中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非基金)跟踪,拟与坦桑尼亚电力供应公司以公私合营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共同从事项目建设运营。但2018年,中国公司陆续收到坦桑尼亚政府的通知,称政府禁止在电力领域采取公私合营模式,项目将改为EPC+F模式,导致有关项目陷入停滞。

2018年9月,坦桑尼亚政府修改针对PPP模式的新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是政府与外国私营投资方进行PPP商业合作,如发生纠纷,坦方不接受国际仲裁,纠纷只能在坦桑尼亚法院进行仲裁。

5.3企业税收

坦桑尼亚税收相关法规可访问坦税务局网站:https://www.tra.go.tz/index.php/laws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坦桑尼亚实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两级政府体制。地方政府的收入来自市议会和区议会等地方当局管辖范围内对发展、财产、服务、农产品和牲畜以及商业营业执照等征收的税费。坦桑尼亚税收制度以属地管理为主,兼有属人管理,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对常住居民采取属人管理,其全球范围取得的收入都要向坦桑尼亚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非常住居民则采取属地管理,仅就其在坦桑尼亚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坦桑尼亚税收由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两部分组成。直接税收指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小型业主所得税、资本收益税、个人技能和发展培训税和预扣税,由收入所得税部门负责管理;间接税收指消费税和国际贸易税收,包括增值税、印花税、进口税、消费税和燃料税、旅游发展税、铁路发展税、机动车转让税等,由海关和消费税收部门及增值税收部门负责管理。增值税收部门同时还负责为中央政府征收其他各项费用。直接税和间接税统一委托坦桑尼亚税务局(TRA)代为征收。

根据企业会计年度(每年的7月至次年6月或每年1月-12月)报税制度要求,企业所得税的报税时间在会计年度初(7月或1月)。企业按季度编制全年纳税计划,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税务局。在税务审核后,下达每季度预缴税金及预缴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末,即9月30日、12月31日、次年3月31日和6月30日前。

关于增值税的报税时间,一般在每月下旬上报上月的进项和销项增值税及应缴或返还增值税金额。

关于报税手续,所有年营业额超过4000万先令的经营者应当在30天内到增值税委员会申请注册。企业可以通过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软件进行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在年初填表申报,上报税务局。然后,税款分税种代码填制缴税表格,通过银行直接缴纳。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坦桑尼亚主要赋税种类和税率如下:

【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常住居民和非常住居民)。应纳税收入的计算严格按照商业惯例进行,但是,确定应纳税收入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资本消费。

表5-2坦桑尼亚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企业

坦桑尼亚企业

非坦桑尼亚企业

一般企业

30%

30%

对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在投资上有税款激励(不包含主营农业的公司,及从事健康或教育产业的公司)

每年营业额的0.5%

不适用

对在达市证券交易所新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至少发行30%股份

25%

25%

与坦政府定有执行协议而新建汽车、拖拉机、渔船、舷外发动机的新建装配工厂,并自五年内开始投入生产的企业

10%

不适用

与坦政府定有执行协议而经营医药、皮革制品生的新设企业实体,可于自生产之日起连续五年减征公司税

20%

不适用

坦境内代表机构总收入

不适用

30%

坦分公司汇款到国外总公司的收入(隶属国外企业/分支机构汇款)

 

不适用

 

10%

资料来源:基腾顾问有限公司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收入分别按不同比例计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9%、20%、25%、30%四档,起征点为月收入270,000先令以上(月收入270,000先令及以下免征,年收入3,240,000先令以下免征)。常住居民每年需缴纳全球范围内的个人收入所得税,非常住居民只针对在坦桑尼亚境内产生的个人收入缴纳所得税。雇员所得税由雇主每月按基数向收入税管理委员会缴纳。如果除薪金以外还有其他收入,则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一样,还需递交临时和最终收入报告。

表5-3坦桑尼亚个人所得税税率

(货币单位:坦先令)

每月总收入

税率

不超过270,000

免征税

270,000-520,000

超过270,000部分,征收9%

520,000-760,000

22,500+超过520,000部分的20%

760,000-1,000,000

70,500+超过760,000部分的25%

超过1,000,000

130,500+超过1,000,000部分的30%

注:1.对按照教育基金法令第12章进行捐赠的雇员,此捐赠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但该减免须经税务局局长审批;

2.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佣金、补助等,但可以扣除缴纳的养老金。

资料来源:基腾顾问有限公司

【小型业主所得税】

该税种将年营业额划分为5个档次,有两种计征方式:小型业主能够完整保存其应缴税金记录的,根据其营业额的多少按照不同比例计征;小型业主不能完整保存其应缴税金记录的,则根据其营业额的多少按照固定金额征收,分为营业额低于400万先令、营业额为400万-700万先令、营业额为700万-1100万先令、1100万-1400万先令、1400万-1亿先令,以及营业额超过1亿先令等多个级别。

如:年营业额400万-750万先令且应缴税金记录保存不完整的,每年计征15万先令,保存完整的按超过400万先令部分的3%计征。

表5-4坦桑尼亚小型业主所得税(含推定税额)税率

(货币单位:坦先令)

年营业额

应缴税金记录保存完整的

应缴税金记录保不完整的

低于400万

免缴

免缴

400万-700万

超过400万部分的3%

10万

700万-1100万

9万+超过700万部分的3%

25万

1100万-1400万

23万加超过1100万部分的3%

45万

1400万-1亿

45万加超过1400万部分的3.5%

不适用

注:1.营业额超过1亿坦先令的纳税人有义务根据其业务提交审计报告;2.营业额达到1400万坦先令的纳税人必须使用机打发票;3.营业额低于1400万坦先令的人员应使用带有复印联的手写收据;4.所有小型业主应至税务局登记税号,并领取税号证。

资料来源:基腾顾问有限公司

【资本收益税】

在坦桑尼亚境内出售单个资产所获取的资本收益,对常住居民按10%的比例征收,非常住居民按20%的比例征收;出售公司资产所获取的资本收益一律按30%的比例征收。免征资本收益税的情形有三:出售私人住房,获利小于或等于1500万坦先令;出售耕地,市场价少于1000万坦先令;个人出售所持达市证交所上市公司股份,出售比例少于所持股份的25%。

【实物优惠税】

针对住房和汽车征收。对住房的征税是将住房市场租金和以下情况的最高者相比较,取两者之中最低者:(1)员工年度总收入的15%;(2)雇主针对住房向员工扣除的费用。

对汽车的征税则根据引擎的排气量和使用年限来确定。使用时间未超过5年的汽车,排量1.0以下的征收25万先令,排量1.0至2.0的征收50万先令,排量2.0至3.0的征收100万先令,排量3.0以上的征收150万先令。使用时间超过5年的汽车,按照上述对应的排量减半征收。

【个人技能和发展培训税】

坦桑尼亚大陆根据雇主支付给雇员的月工资总额的4%计征。桑给巴尔岛根据雇员月工资的5%计征。

【预扣税】

非常住居民的预扣税额视为最终税收,但对外国资本贷款利息无预扣税。对于含预扣税的支付,预扣税额可视为税额预付以抵消最终税收。预扣税源共19类,分别采取常住居民和非常住居民两种不同计征方法。

表5-5坦桑尼亚预扣税税率

税源

常住居民

非常住居民

来自达市证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息

5%

5%

持有其他本地公司25%股份而获得的股息

5%

不适用

来自其他公司的股息

10%

10%

针对使用手机转账收取的费用

10%

不适用

利息

10%

10%

版税

15%

15%

管理和技术服务费(矿业,原油和天然气)

5%

15%

运输(临时的外籍驾驶和作业员)

不适用

5%

租赁收入:土地和建筑物

10%

10%

租赁收入:飞机租赁

10%

15%

租赁收入:其他设备

不适用

15%

跨国界运输

不适用

5%

保险费

不适用

5%

自然资源支付款

15%

15%

服务费(无论服务提供人员有无TIN证)

5%

15%

董事酬金(非全职董事)

15%

15%

向政府及其机构供应货物(无论有无TIN证)

货款的2%

不适用

销售矿产资源的预扣税(小型矿业主)

5%

不适用

其他

15%

15%

资料来源:基腾顾问有限公司

【增值税】

在坦桑尼亚境内提供应税商品和服务,或进口应税商品和服务到坦桑境内,按18%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先令的经营者应当在30天内到增值税委员会申请注册。增值税注册申请须填交增值税101号表格,获取注册前,由坦桑尼亚税收管理局核查经营地址。目前每个增值税注册用户都必须使用电子发票机。

月度增值税报告和税额支付须在次月20日就近向地区增值税办公室办理。出口货物和服务贸易、过境转运(停留不超过30天)、技术及援助项目、慈善项目及教育机构等不征收增值税。

【印花税】

针对财产转让行为按其获利的1%征收;针对农地转让行为,征收500先令;针对法律和商业文件以特殊税率征收。应税时间是协议签署后的30天内。

【进口税】

根据坦桑尼亚CIF进口价格征收,关税税率分别为0%、10%、25%三种,或为保护民族工业针对特殊货物征收高于25%关税。零关税率适用于初级原材料,基础设施投资所需的替代零部件、设备以及农业、渔业、家畜、医药、全拆的摩托车零配件、计算机、移动通信设备等。10%的关税率适用于半加工产品,工业零配件、窑用耐火砖、窑用冷却剂、弯头、窑用压缩配件等。25%的关税率适用于最终消费产品。对来自东非共同体的进口货物分别按照全球税率水平(0%、2%、3%)的1/5或全球税率水平(0%、10%、15%、25%)的5%征收。

【消费税】

从量或从价征收。从价征收税率分为10%、15%、17%、20%、25%和50%等不同级别。从量征收税率分别按不同税率征收,适用于烟酒、酒精、啤酒、软饮料、录制的DVD、VCD、CD、石油天然气。针对进口机动车,按生产日期计算,车龄10年以上的(包括10年),征税30%。

【其他税赋】

包括燃料税(按每升汽油或柴油413先令征收)、机场服务税(国际航线为40美元,国内航线为1万先令)、港口服务税(常住居民为500先令,非常住居民为5美元)、机动车辆注册税(机动车注册费用为20至30万先令,脚踏摩托车注册费用9.5万先令)和机动车辆过户税(机动车过户费用为5万先令,脚踏摩托车过户费用为2.7万先令,新户登记证费用为1万先令)。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坦桑尼亚出口加工区相关法规可访问坦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网站:https://www.epza.go.tz/documents/act-and-regulations

外资、扩大出口、增加就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经济管理水平的目的。同年,坦桑尼亚政府出台了《出口加工区法案》。2006年,坦桑尼亚设立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隶属工业和贸易部,负责产业园的建设和落实,向企业提供的鼓励政策。自出口加工区管理局运行以来,登记注册的项目超过140个,总投资额近26亿美元,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万个。其中,坦桑尼亚本地企业占45%,印度企业21%,中资企业9%,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25%。

5.4.1产业园法规

根据坦桑尼亚相关法律,产业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设立,另一种是企业设立后申请政府认可,享受与政府设立园区内企业同等优惠待遇。有3个发展方向:一是出口型经济开发区;二是特殊经济区,包括自由贸易区、自由港、科技园区、娱乐园区、农业用地等,涉及领域包括农业、旅游、贸易、矿产等;三是城镇型经济开发区,仿照中国深圳经济开发区和天津泰达经济开发区的模式,建设城镇型经济开发区。

出口型经济开发区主要以出口型生产企业为主。对入驻企业有3个要求:一是新投资项目;二是企业80%以上的产品出口(剩余产品允许在当地销售);三是年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特殊经济区入驻企业以出口加工制造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为主,如农业、贸易、旅游业、矿业、林业等,产品面向坦桑尼亚当地市场或出口均可,外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政府给予的激励措施包括: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快速便捷服务,如一站式服务中心等;颁发特殊经济区和出口加工区执照;协调提供工业用地,颁发建筑许可;税收减免等。

(1)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根据2002年4月颁布的坦桑尼亚《出口加工区法案》,入驻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可享受财政优惠、非财政优惠以及程序优惠等政策。

①财政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免收出口加工区产品税、10年的公司税、公共事业增值税和码头税;免收10年的租金、分红和利息税;免除关税、原材料增值税、资本产品增值税;免收企业进口一辆机动车、一辆救护车、消防设备和车辆以及两辆巴士的关税。

②非财政优惠政策。出口加工区企业可获得良好、现代而可靠的服务;允许20%的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公司始建阶段自动拥有5个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名额;装船前及到港免检;为企业成立初期的关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培训人员签发有效期为60天的临时签证;在满足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前提下,获得出口信贷;无条件转出利润和分红。

③程序优惠政策。精简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项目批准程序;海关检查在出口加工区现场完成。

(2)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EPZA将经济开发区投资者分为4类,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A类投资】基础设施类投资

①机械、装备、重型车、建筑材料、零配件和消耗品以及其他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产类货物免税;

②免除开发区投资企业前10年的公司税,10年免税期到期后,按照《所得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收取公司税;

③免除开发区投资企业前10年的租金税、分红和利息税;

④免除物业税;

⑤免除进口一辆商务车、一辆救护车、一辆运货车、一辆消防车、两辆公司员工通勤巴士的关税、增值税以及购买这些车辆应缴纳的其他税款;

⑥免除经济开发区内的印花税;

⑦免除公共事业与服务的增值税。

【B类投资】商务活动、服务和生产出口产品的投资

①进入开发区的原材料、零部件、资产新物资,免除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项;

②免除国外贷款的利息税;

③免除进口一辆商务车、一辆救护车、一辆运货车、一辆消防车、两辆公司员工通勤巴士的关税、增值税以及购买这些车辆应缴纳的其他税款;

④装船前及到港免检;

⑤享受货运现场清关;

⑥为关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提供最长2个月的商务签证。签证到期后,可按1995年颁布的《移民法》申请居留证。

【C类投资】面向出口市场的生产型企业

①企业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出口信贷;

②免除与开发区生产相关的原材料、零部件、资产类物资和耗材的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收;

③免除开发区投资企业前10年的公司税,10年免税期到期后,按照《所得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收取公司税;

④免除开发区投资企业前10年的租金税、分红和利息税;

⑤免除开发区投资企业前10年所有由当地政府征收的税;

⑥装船前及到港免检;

⑦享受货运现场清关;

⑧为关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提供最长2个月的商务签证。签证到期后,可按1995年颁布的《移民法》申请居留证。

⑨免除公共事业与服务的增值税。

【D类投资】特殊行业投资

D类投资者除享受A类投资者的优惠待遇以外,还享受特殊行业法律规定的优惠待遇。

5.4.2主要工业园区介绍

目前,在EPZA登记备案的园区有三种形式,一是坦中央政府牵头建设的,如本杰明·威廉·姆卡帕工业园,二是坦地方政府设立的,如基戈马特殊经济区,三是企业设立后申请政府认可,如基松果工业园等。主要园区介绍如下:

(1)本杰明·威廉·姆卡帕工业园

坦境内第一个政府建立并所有的工业园,位于达累斯萨拉姆曼德拉高速公路旁的Ubungo地区,总面积65英亩。目前,已有14家主要从事出口加工的企业入驻。

(2)姆特瓦拉特殊经济区

坦政府牵头规划建设,位于南部姆特瓦拉省,面临印度洋,规划面积2650公顷。该区以油、气资源开发及原有姆特瓦拉港为依托,拟建成集自由港区、工业园、科技园、旅游园和物流中心于一体的综合经济特区。重点吸引油、气开发企业、石化企业、水泥企业、煤铁加工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等。

(3)基戈马特殊经济区

基戈马地方政府牵头建设,位于坦西部地区,面临坦噶尼喀湖,规划面积3000公顷,正在寻求以公私合营方式(PPP)开发。该项目已完成一期可研和规划,拟发展为边境贸易枢纽,主要包括商业区、工业园和旅游园、仓储、酒店、银行、学校和医院等开发。

(4)卡马尔工业园

坦境内首家企业设立出口加工区,由卡马尔集团投资,位于巴加莫约市,总面积279英亩。该园区提供企业用地租赁以及有偿物业服务。

(5)姆库兰嘎出口加工区(全球工业园)

位于达累斯萨拉姆市以北25公里的基萨拉维(Kisarawe)地区,总面积25英亩。目前正在建设道路、水、电、燃气等设施。

(6)基松果(Kisongo)出口加工区

位于北部阿鲁沙省,总面积70英亩,现有2家企业运营。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向入园企业出租土地,并提供有偿物业管理服务。

5.4.3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省为经济最发达地区,滨海省、坦噶省、林迪省等沿海地区因海运便利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姆万扎省及周边地区吸引了大量矿业投资,莫罗戈罗省等中南部省份吸引的外资以农业投资为主。坦桑尼亚各省、地方执行全国统一的外商外资政策。

5.5劳动就业法规

坦桑尼亚劳动就业相关法规可访问坦总理府劳工、青年、就业和残疾人部网站:https://www.kazi.go.tz/documents/zabuni

5.5.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坦桑尼亚劳动法律是多层次综合性的体系,大致分为三个层级,最高层级是劳工领域基本法律——《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2年1月,劳动法改革工作委员会对劳动法进行改革,2004年4月,议会通过了《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4年第6号),2010年4月通过了《劳动机构法案》(2010年第172号)。坦桑尼亚现行劳动法主要有《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2004年第6号法案,2015年修正)。该法确立了通用的基本劳动制度,明确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并为劳工领域其他立法提供了基础和依据。2015年的修正案进一步保障了雇员享受年休假、领取养老金等权利,并将原来多领域分别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整合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私有部门两个类别集中规定。

第二层级是其他法律,主要是针对职业健康、职业安全等问题进行专门立法,细化相关制度。具体有《劳动机构法案》(2004年第7号法案)、《劳动者补偿法案》(2008年第20号法案)、《职业健康和安全法案》(2003年第5号法案)、《国家社保基金法案》(1997年第28号法案)、《工会法案》(1998年第10号法案)等。

第三层级是规章,主要针对劳动者社保等操作性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此外,坦桑还有一些涉及劳工和雇主关系的政策,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劳动法律制度的执行有补充作用。

坦桑尼亚劳动法案适用于所有外国雇员。

【劳动者权益保护】

根据坦桑尼亚相关法律规定,为保障雇员基本权利和自由,雇主的行为要受到一定限制,包括禁止雇用童工、禁止强迫劳动、禁止歧视。雇主违反相关规定,侵犯雇员基

本权利和自由将构成犯罪。涉及雇员保护的主要制度有:

(1)禁止雇用童工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雇用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从事不影响其健康和成长的工作,且雇主要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被矿场、工厂、农业、航运行业雇用,且不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任何场所工作。

(2)禁止强迫劳动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劝说、要求或强迫雇员劳动。强迫劳动包括监视劳动或以处罚作威胁,强迫雇员违背意愿从事劳动。

(3)禁止歧视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员无论肤色、国籍、种族、民族、性别、年龄、政治观点、宗教信仰和出身部落,一律平等,雇主不得直接或间接歧视雇员。另外,对处于孕期的女性雇员、身有残疾的雇员及携带艾滋病毒的雇员,雇主也不得歧视。

(4)结社自由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员享有组织和加入工会的自由,并有权参加工会的合法活动。

【雇佣合同】

坦桑尼亚法律规定,雇用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每月工作时间不满7天的除外。合同类型主要有无固定期限合同、定期合同(针对专业人才或管理人员)和特定工作合同3种。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雇员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招聘地点、工作内容、开始日期、合同类型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及津贴的计算方式等,并应告知雇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试用期】

已签订书面合同的雇员,应接受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满3个月后,雇主应确认他为长期雇员,不能被辞退;纪律惩罚条款适用于试用期的雇员。

【解雇程序】

根据坦桑尼亚法律,雇主对终止雇佣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雇主需要证明终止雇佣的原因与雇员的行为、能力有关或与业务要求有关,才能解除雇佣关系。另外,雇主多次向雇员发出书面警告,雇员仍无改进的,可以解除雇佣关系。

雇主解除雇佣关系的,应当向雇员发出书面通知,在按月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雇主应至少提前28天书面通知雇员,并告知终止雇佣的原因及日期。

【解雇费】

雇员连续服务达到10年,每完成1年应当至少支付7天的基本工资。按“日基本工资×7日×服务年限”计算支付。因法定原因被解雇的人员(如从事犯罪行为)不享有解雇费。解除雇佣关系时,雇主应当支付雇员终止雇佣前的全部工资,如雇员没有休假,还需支付年休假期间工资。

【工作时间】

根据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

(1)每周工作日最多为6天;

(2)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为45小时;

(3)每天工作时间最长为9小时。

雇员连续工作超过5小时的,雇主应当允许雇员至少休息60分钟。任何4周内加班时间合计不得超过50小时。

雇主不得要求或允许孕妇、分娩后不足两个月的母亲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20:00-6:00夜班时间工作。

【工资】

2015年的《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将原来多领域分别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整合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私有部门两个类别集中规定。公共服务和私有部门分别组成工资委员会,就各自领域最低工资向劳工部长提出建议,由劳工部长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

坦桑尼亚法律对加班工资做出明确规定,雇主应向雇员支付不少于其基本工资1倍或1.5倍的加班工资。雇员在公共假日加班的,雇主应当支付双倍基本工资。

(1)平日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加班小时(或超过25分钟部分)×3/26×7×2(2)非工作日的加班费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月工资×加班小时×2/26×7

【假期】

(1)年休假。根据2015年《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雇员连续工作满12个月,雇主应允许其享受至少连续28天的年假。雇主要求雇员在年假期间工作的,需额外支付雇员一个月基本工资,但雇主不得要求或允许雇员连续2年不休年假。

(2)病假。雇员每年享有至多126天病假,前63天应全额支付工资,后63天应减半支付工资,但雇员需出示医疗证明。

(3)产假及陪产假。在确定预产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女性雇员都可以申请产假,但需在其预产期前3个月通知雇主,并出示医疗证明。孩子出生前6周内,雇员不能工作。在产假期间,雇员享有不少于84天的产假工资,如雇员一次生一个以上婴儿的,享有不少于100天的产假工资。但雇主最多给予雇员4次带薪产假。男性雇员每年享有不少于3天的带薪陪产假,陪产假为一年内总天数,不考虑其子女出生数量。

(4)事假。如雇员孩子夭折或生病,或雇员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兄弟姐妹死亡,该雇员享有至少4天的带薪假期,但该假期为一年内总天数,不考虑事件发生次数。雇主可以批准雇员更长的假期,但额外的天数不必支付工资。

【社会保障】

所有企业均须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NSSF)申请注册。拥有坦桑尼亚国籍者均不能免除,外籍雇员如果能证明已经建立其他养老计划,可以免除。支付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0%。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可通过调解员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通常可先通过调解员或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期间仍可召集纠纷双方协商。关于终止雇佣合同的公平性、合法性及索赔事项,或经双方同意的任何事项,均可提交仲裁。仲裁程序做出结论后30天内,仲裁员应签发由其签字的仲裁裁决,该裁决对纠纷双方都有约束力。劳动法庭负责受理劳动纠纷当事人的申诉,处理该法庭拥有管辖权的劳动纠纷,并有权审查及修正仲裁裁决。

有关坦劳工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劳工部网站:www.kazi.go.tz

5.5.2外国人在坦桑尼亚工作的规定

坦桑尼亚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公民签发商务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旅游签证、返签签证五类签证。申请签证需提交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根据中坦两国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的规定,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果访问坦桑尼亚的时间不超过180天就无需申请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包括达累斯萨拉姆机场、桑给巴尔机场等在内的指定入境口岸时可办理落地签证,单次入境签证费用为50美元。

入境坦桑尼亚必须持剩余有效期超6个月的护照、签证或坦居留证。如无坦居留证,入境时须填写入境卡,如实回答移民官员关于来坦目的的问询。如赴坦进行短期商务访问活动,且无相应坦桑尼亚居住证,需在入境时在机场申办90天有效的商务签证(Businessvisa),费用为250美元,根据坦劳动部相关规定,持该签证外国人不允许在坦桑工作。

2015年10月1日,《坦桑尼亚外籍人士就业法案》生效。根据该法案,凡在坦桑尼亚长期工作和居住的外国人,按照法律规定需同时持有劳动部颁发的工作许可(WorkPermit)和移民局颁发的居住许可(ResidentPermit)两个证件,而且必须先申请劳动部的工作许可,才能去移民局申请居住许可。

【工作许可制度】

坦桑尼亚劳动部批准的工作签证分为A、B、C、D、E五类,A类是针对投资者和私营业主;B类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特殊职业,包括医药、科学、数学老师及大学教授职位等;C类是针对其他专业的工作者,如商务、市场、施工、场地等经理及其他职位;D类是针对注册的宗教人士及慈善机构人员;E类是针对难民。另外,到坦桑尼亚当地政府工作、援外专家或外交工作人员,可以申办减免证。

(1)A类雇主工作许可证所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信函、6张护照照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公司事务所证明、公司注册证明、相关的政府部门证明和具有有效国籍的护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股权证明及股权转让证明。

(2)C类雇员工作许可证所需申请材料包括:工作证办理申请信一封(coverletter)、申请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均附有2寸标准照片、护照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英文)、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英文)、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公证书复印件一份(中、英文各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注册文件复印件一份、公司VAT/TIN复印件一份、公司资质文件复印件一份。如果是续办人员还需附上以前工作证复印件。

目前,大部分在坦桑尼亚工作的华人签证属于C类。申请签证时,需先去劳动部门缴纳申请费,再递交申请资料,如被拒,申请费不予退还。如公司有投资证,则可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内的劳动部门专门窗口申请工作证,费用为1100美元(A证&C证)。如从一个公司换到另一个公司申请工作证,则需要原公司出具的同意信(NoObjectionLetter),申请居住证时还需现公司额外向移民局缴纳600美元(SpecialPass)。根据坦桑劳动部及移民局要求,外国人应在坦桑境外申请工作证,并在入境前办妥;如申请人在坦桑境内直接申请工作证,须在移民局申请居住证时额外缴纳600美元(SpecialPass),如在境外申请则无需缴纳。

【居留许可】

坦桑尼亚有三类居留许可证,作为雇主的外国人(投资者)需要申请A类居住许可证。作为雇员的外国人则需申请B类居住许可证。C类居住许可证适用于学生和学者等。B类和C类许可须在来坦之前申请。A类和C类许可证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B类许可证则必须经过劳动部同意再向移民局提交申请。所有从事投资、商务、工作或其他正当理由在坦长期居留的外国人可申请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由移民局颁发,如对移民局的决定不服可向内政部投诉。

(1)A类居住许可。颁发给计划在工业、农业、畜牧业、矿产、社会服务及商业等领域进行投资的外国人。A类居住许可有效期为2年,政府收费为3050美元,所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信、申请表TIF1(一式两份)和DataSheet、房租合同、年度回报表(AnnualReturn)、个人护照复印件、蓝底照片5张、毕业证及其翻译件、个人简历、职位描述、公司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超过30万美元)、公司资料(注册证、税号、营业执照或投资证或工业生产许可证、公司章程、公司结构表)。

(2)B类居住许可。颁发给被坦桑公司和社会公共机构聘用的外国人。B类居住许可有效期为2年,政府收费为2050美元,所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信、申请表TIF1(一式两份)和DataSheet、劳工合同、个人护照复印件、蓝底照片5张、毕业证及其翻译件、个人简历、职位描述、公司资料(注册证、税号、营业执照或投资证或工业生产许可证、公司章程、公司结构表)。

(3)C类居住许可。颁发给其他外国人,如学生、志愿者、学者等。

此外,有投资证的公司在申请居住签证A证及B证时须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申请。有投资证的公司申请A类居住证收费为3355美元(其中305美元是TIC收费);B类居住证收费为2255美元(其中205美元是TIC收费)。如申请人在坦桑境内直接申请则需额外交费600美元(SpecialPass),如在境外申请则不需要,但需递交护照所有页数复印件。如申请人从原公司换到现公司办理签证则需原公司出具同意信(NoObjectionLetter)并在申请时额外缴纳600美元(SpecialPass)。申请人在同一公司更换申请职位时需要出具一封升职信(PromotionLetter)。

有关坦签证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tz

【可就业的岗位】

信息通信、医疗、卫生、建筑等行业的专业人员缺乏,对外籍劳务需求较大。

【外籍雇佣】

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已申请投资优惠证书的投资者,根据工作需要允许雇用5名外籍专家。目前坦桑对外籍人员工作签控制较严格,一般按照“不可替代”原则进行审核,即要求外籍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在坦当地人中没有可以替代的人选。外籍员工工作签证有效期为2年,到期需重新办理。

【法律规定的各种特殊职业】

牙医、医生、会计、审计、工程师、律师、公证员从业之前须依法注册和获取执照,并重点审核从业资格和从业经验。

5.6外国企业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坦桑尼亚土地法相关法规可访问坦土地部网站:https://www.lands.go.tz/publications/land-administration

外资在坦桑尼亚获取土地等事务相关法规可访问坦投资中心网站:https://www.tic.go.tz/pages/land-acquisition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根据坦桑尼亚1999年《土地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为便于土地管理,公共土地划分为三类:一般土地、农村土地和保留土地。

根据1999年《土地法》第4章(1)规定,坦桑尼亚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公民可以通过3种方式拥有土地:(1)政府准予占用权;(2)在坦投资中心(TIC)依据投资而取得的衍生权力;(3)从取得土地占用权的私人手中转租。占用权和衍生权力分短期和长期。长期使用土地期限为33-99年,可续期,但最长期限为99年;长期衍生土地权和租赁期限通常在33-99年之间。

公民投资者:根据坦桑尼亚1999年《土地法》第19条的规定,坦桑尼亚公民单独或

集体投资时,可以通过获得土地使用权、衍生权力或从私人手中转租的方式获得土地。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坦桑尼亚禁止非投资外国人购买土地。坦桑尼亚政府禁止本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土地买卖,除非该外国人是投资者,否则任何外国人都不得在坦桑尼亚拥有土地。

1997年《坦桑尼亚投资法》规定,非公民对土地占有仅限于投资目的。根据1999年坦《土地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土地:

(1)1999年《土地法》第20条2款获得的衍生土地;

(2)根据1999年《土地法》规定,向土地局局长申请土地占用权;

(3)从私人手中转租;

(4)从政府获取许可证;

(5)从其他持有土地占用权的人手中购买。

非公民投资者获取土地的其他方式还有:从私人手中转租,通过购买政府土地许可证来获得。根据土地法规定,衍生土地权利期限为33至99年之间,因此,外国投资者依据其投资而获得的衍生土地权利期限也在33至99年之间。

获得土地的申请一般应当向坦桑尼亚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即土地部或土地局。但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的用地申请,应当向坦桑投资中心提出,坦桑投资中心有土地部的派驻官员负责处理相关用地申请,坦桑投资中心对此不收取额外费用。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外资在坦桑尼亚参与证券交易相关规定可访问达累斯萨拉姆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dse.co.tz/

根据1994年颁布的《资本市场和有价证券法案》与2003年5月对外国投资者制定的法规:(1)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上市公司的有价证券或者公开发售的有价证券;(2)外国投资者总共持有的证券不能超过发行证券总量的60%,但坦桑尼亚人参与收购的不受此限制;(3)个人外国投资者或者两个及两个以上联合的外国个人投资者不能收购超过证券发行总量的1%;(4)以单个外国投资公司名义或者两个及两个以上联合的外国投资公司不能收购超过证券发行总量的5%。

坦桑尼亚第四届政府执政期间出台了《电子和邮政通信法案》《矿业法案》和《旅游业法案》。根据《电子和邮政通信法案》要求,持有网络设施、网络服务和运营牌照

的运营商必须通过在坦桑股票交易所上市等途径,达到本土化成分至少25%的要求,持有运营牌照的运营商本地化成分不得低于51%。2016年7月1日前获得牌照的运营商需在2016年底前完成本地化,2016年7月1日后获得牌照的运营商需在牌照发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本地化。根据《旅游业法案》和《矿业法案》要求,在设立旅游业和矿业企业时要求坦桑公民占有一定比例股份。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国家环保委员会(NEMC)】

NEMC是国家环保政策咨询机构,其职责是提供环境可持续管理的法律和机构框架,减少并控制污染,废料管理、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公众参与等,还负责执行、加强、审查和监控环境影响评估、研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整理和传播环境信息。

网址:www.nemc.or.tz

电话:00255-22-2774852传真:00255-22-2774901电邮:dg@nemc.or.tz

【环境保护办公室】

该环保机构成立于1991年,最初设在自然资源和旅游部,为了加强环保工作,于1995年划归坦桑尼亚副总统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环保领域国际合作等事务,分为三个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污染防治部门、环境影响评估部门。

网址:www.vpo.go.tz/environment/utawala.php电话:00255-22-2113857/2116995

传真:00255-22-2113856电邮:ps@vpo.go.tz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坦桑尼亚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可访问坦副总统府联合和环境事务部网站:https://www.vpo.go.tz/pages/environment-division

坦桑尼亚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全面的政策,并强调可持续发展,主要有:

(1)《国家环境法》(1983年7月16日第19号,1983年10月15日生效,斯瓦西里语,没有英语版本);(2)《环境管理法》(2004年第20号法案);(3)《森林法案》(2002年第14号法案);(4)《空气质量标准规定》(2007年根据环境管理法案中140条、145条和230(2)(s)条制定);(5)《水体质量标准规定》(2007年根据环境管理法案中143条、144条和230(2)(s)条制定);(6)《土地质量标准规定》(2007年根据环境管理法案中144条、145条和230(2)(s)条制定);(7)《环保影响评估规定》(2005年根据环境管理法案中82(1)和230(2)(h)(q)条制定)。

另外,坦桑尼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危险废弃物管理控制规定》《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等环保法规。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1)环境管理法

《环境管理法》为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框架,规定了环境管理原则、影响和风险评估等内容,赋予环保部门极大的决策权,设置由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环境咨询委员会,并设立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对环境影响评估的审查、环境调查和环境审计等职责。该法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估、战略环评、环境标准以及环境整治、缓解和保护命令等制度,还规定了多样化的经济刺激手段,包括财政措施、收费制度、财产权、市场机制、行为限制、保证金退还、责任体制、信息规定和金融手段。

(2)森林法案

《森林法案》的主要内容是乡村土地森林管理规划、私有林地申请用地权利、森林保护责权、乡村林地保护管理、木材出口贸易限制、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火基金的设立、森林保护树种、涉及野生动植物的犯罪及处罚规定等。该法案建立了采伐许可证制度,即采伐林木必须向自然资源与旅游部林业司申领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规定了林木采伐的地点、范围、时间、树种、数量等限制,采伐者还要根据采伐的不同树种和材质向政府缴纳税费。另外,从事木材运输、加工也需要持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审核发放的证件。

(3)空气质量标准

规定最低空气质量标准、排放和技术标准、最高排放量标准、车辆排放、空气污染排放许可及污染排放费用。该标准明确禁止排放高危物质及气体、有害化学物质及气体,对一般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则采取许可制度,凡是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且无法达到最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需要向环境保护委员会申请排放许可,并需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不得转让。坦桑尼亚碳排放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环境管理法案》(2004年)和《空气质量标准规则》(2007年)。

(4)水体质量标准

规定最低水体质量标准,并对饮用水的化学物质和微生物标准做出限定。另外,还针对重金属工业、化肥工业、农业等行业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建立水体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及排污收费制度。该标准明确禁止向水体排放高危物质或有害化学物质,凡是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且无法达到最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需要向环境保护委员会申请排放许可,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用。许可持有人转让或者出租其排污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一并转让或出租排污许可,但至少要提前90天书面告知环境保护委员会。

(5)土地质量标准

规定最低土地质量标准,并对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杀虫剂污染做出了限定,同时禁止排放危险物、有害化学物质或液体。向土壤中排放污染物且无法达到最低标准的,需要向环境保护委员会申请排放许可,并需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用。许可持有人转让或者出租其排污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一并转让或出租排污许可,但至少要提前90天书面告知环境保护委员会。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环评依据】

进行环保影响评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05年制定的《环保影响评估规定》,另外还有坦桑尼亚国家环保委员会制定的《环保评估程序指南》。

【环评项目】

坦桑尼亚国家环保委员会负责认定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据此确定采取合适的防治措施。需要接受强制环保评估的项目有农业、林业、渔业、野生动物、能源产业、石油产业、毛皮加工、化工业、自然资源行业(含矿业)、非金属工业、旅游娱乐业、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餐饮业、纺织工业、建筑和民用机械、钢铁和机械工业、垃圾处理、供水、土地规划与开发、木材及造纸业。

【环评程序】

环保评估的程序包括九个步骤:

(1)登记。项目申请者在国家环保委员会登记项目,提交环评证书申请,填写初步环境评估登记表格。

(2)筛选。项目申请者需要通过国家环保委员会认证的环评机构/专家/顾问向国家环保委员会提交3份立项申请表和10份项目简介,国家环保委员会向其他利益相关者征求意见,45天限期内确定是否受理项目申请。

(3)界定。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项目,项目申请者与环评机构/专家/顾问签约,向国家环保委员会提交环境影响范围报告和授权调查范围报告(TOR),以供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研究之前的审批。审批结果需在14天内通知项目申请者。

(4)环境影响评估。受项目申请者委托的环评机构/专家/顾问根据国家环保委员会批准的TOR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对环境评估所需时间不做规定,主要取决于项目类型及其复杂程度。

(5)审核。项目申请者向国家环保委员会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供跨部门技术咨询委员会(TAC)审核。在提交审核之前,国家环保委员会和其他部门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取决于项目类型)可以通过走访项目所在地以核实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内容。所有费用由项目申请者承担。技术咨询委员会应在报告提交后的60天内进行审核。

(6)TAC进行报告评论。环评机构/专家/顾问将结合技术咨询委员会提出的所有评论和建议修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7)报告提交至环境部长。环评机构/专家/顾问向国家环保委员会提交修改后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供其进行最终审查。国家环保委员会将把建议转发给环境部长以作最终批准。

(8)环评证书的批准。部长需在30内决定是否签署环评证书,若证书签署成功,由项目申请者去国家环保委员会申领。

(9)环评证书的签发。已签署的环境影响评估证书将附带项目申请者必须遵守的一般和具体条件。国家环保委员会将对项目评估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自2020年起,项目申请者须在线提交环境评估证书申请,推进各项环评程序,详情可登录坦桑尼亚国家环保委员会网址www.nemc.or.tz查询。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坦桑尼亚反贪腐相关法规可访问坦预防和打击腐败局网站:https://www.pccb.go.tz/

坦桑尼亚反对商业贿赂相关法律主要是1971年通过的《防治腐败法》,1975年、1991年和2007年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防治和反腐败法》。其他法律有2004年颁布的《公共采购法》和2006年颁布的《反洗钱法》等。坦桑尼亚相关法律规定商业贿赂构成犯罪。法律约束的对象包括政府官员、公司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根据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2023年“清廉指数”,坦桑尼亚排名全球第87位。坦桑尼亚前总统马古富力执政后大力打击腐败,在高等法院设立打击腐败和经济犯罪局,专职处理腐败案件。

5.10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外国承包商在坦桑尼亚承包工程必须到坦桑尼亚承包商注册协会(CRB)进行注册。注册分两种,永久注册和临时注册。

【永久注册】

外国承包商可以申请注册一级和二级承包商。获得永久注册证的外国承包商,可在坦桑尼亚长期经营,但每年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年费。

【临时注册】

外国承包商还可以以中标项目的名义申请临时注册,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向CRB申请办理注销临时注册证手续。

坦桑尼亚工程领域一般适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颁布的“FIDIC合同条件”,合同条件中对工期、质量、进度、安全、验工计价、验收等均有详细规定,技术规范一般采用英国技术规范(BS),但也有一些房建项目的合同适用由肯尼亚东非联合建筑委员会颁布的2018版“房建项目施工合同条件”。

坦桑尼亚不允许自然人(当地人和外国人)承揽工程。

坦桑尼亚政府发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均以合同为依据。

5.10.2禁止领域

坦桑尼亚禁止外国承包商承包的领域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对社会和环境等带来严重影响的施工领域。

5.10.3招标方式

坦桑尼亚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议标。

公开招标是由发包方在坦桑尼亚主流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如采用国内招标,则按坦桑尼亚公共采购法进行,当地承包商或与当地承包商组建的联营体可享受6%-10%的评标价格优惠。当地承包商投标项目若达到最低投标保证金(约450万美元)缴纳门槛,保证金可享受15%的优惠。项目发包方会就部分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审查。

除公开招标外,发包方还可列出有实力承包商短名单(Short-list),直接采用议标方式邀请其投标。

坦桑尼亚政府招标网:https://www.taneps.go.tz/epps/quickSearchAction.do

5.10.4验收规定

坦桑尼亚工程建设和验收过程中,工程各分项内容均需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例如,房建所用钢材的验收,验收方会根据合同中规定使用的钢材标准编号,索引到具体的标准规定中查看有关要求,对照核验是否达标。

坦桑尼亚的质量标准以英标最为常见,其次是美标和欧标,除中国援助工程外不适用中国标准。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坦桑尼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可访问坦商业登记及许可证局网站:https://www.brela.go.tz/

坦版权协会网站:https://www.cosota.go.tz/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网站:https://www.aripo.org/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主要法律】

坦桑尼亚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法规有:《专利法》(1987年4月3日第1号)、《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和《贸易和服务商标法》(1987年12月26日第12号,1988年1月6日生效)。坦桑尼亚还保护文学和艺术工作的版权,1999年制定《著作权和邻接权法案》,并且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主要内容】

坦桑尼亚知识产权法规定,专利权有效期为10年;贸易和服务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应用艺术的保护期为自公布之日起25年;匿名出版和音像作品的保护期为自出版日期起50年。

【主管部门】

坦桑尼亚商业登记及许可证局(TheBusinessRegistrationsandLicensingAgency,BRELA)负责统一管理商标权和专利权相关事务。该部门依据1997年坦桑《政府执行局法案》设立,并于1999年12月3日正式对外办理相关注册事务。该部门隶属于坦桑尼亚工业和贸易部,主要职能包括公司注册、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权的授予、工业许可的核发等。

坦桑尼亚版权协会(CopyrightSocietyofTanzania,COSOTA)负责管理版权相关事务。该协会是依据1999年坦桑《著作权和邻接权法案》设立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独立运营,并接受坦桑信息、文化、艺术和体育部的指导。该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办理著作权登记,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出版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者权利,协助打击盗版行为,并负责收取和分配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坦桑尼亚是由坦桑大陆与桑给巴尔岛组成的联邦国家,根据联邦宪法规定,联邦事务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其余事务由构成联邦的大陆和桑岛分别管理。知识产权不属于联邦事务,因此,仅在坦桑大陆注册的知识产权不能在桑岛获得承认和保护,反之亦然。如需在坦桑全境获得保护,则需要在坦桑大陆和桑岛分别办理知识产权注册手续。

【国际申请和注册】

坦桑尼亚是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的成员,目前该组织有19个成员国。申请人向坦桑提出的专利、商标申请,经该组织审核予以注册的,其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扩展到该组织各成员国区域内。此外,坦桑还是专利合作协定(PCT)成员,坦桑居民可以据此向有关部门提起针对多国的国际专利申请。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坦桑尼亚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相关法规没有规定具体赔偿限额,如果产权被侵犯,可向法庭起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金额。根据坦桑现行法律,只有高等法院的商事审判庭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据判决结果予以执行。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坦桑尼亚《投资法》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和当地企业或政府在经营企业方面发生争端,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果争端经协商不能解决,须经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法提交仲裁,即:

(1)按照坦桑尼亚关于投资者仲裁法进行仲裁;

(2)按照国际中心关于解决投资争端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在联合共和国政府和投资来源国政府同意的任何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协议的框架内解决。

国际法方面:坦桑尼亚认可国际仲裁裁决,但一般不接受外国法院的判决。当地发生的案件、纠纷,原则上要求在坦桑尼亚当地法院上诉。坦桑尼亚于1964年10月13日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中国和坦桑尼亚均为《解决一国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签约国,可以将投资争端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中坦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已于2014年4月正式生效,中国投资者与坦桑尼亚政府之间的纠纷也可在该投资保护协定框架内寻求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坦桑尼亚政府于2017年7月通过了《矿业法》修正案,规定外国矿业投资者与坦桑尼亚政府之间发生的纠纷,只能在坦桑尼亚境内寻求司法解决,坦方不接受国际仲裁。

在非洲投资会有各种风险,其中的征收风险投资者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在坦桑尼亚投资的中资企业应遵守当地法律,当然也包括有关本土化的法律,通过合法手段和方式规避本土化所带来的各类风险和不利。如果当地政府落实投资政策时存在滥用职权、不遵照正当法律程序采取相应措施,或故意压低对中国投资者投资财产或股份的收购价格,中国投资者应敢于“亮剑”,利用坦桑尼亚国内法或中国与坦桑尼亚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依法、合理维护投资权益。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基础网络能力】

根据《2022年网络就绪指数》,坦桑尼亚在非洲排名第六位,2G、3G、4G移动通信覆盖率分别为99%、81%和55%。为缩小数字鸿沟,2007年坦政府规划国家信息通信技术宽带骨干网计划(NICTBB)。该计划项目分为五期,目前一期、二期已完工(共五期),并已经投入使用,全长7,910公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提高了坦桑尼亚的国际地位。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均是NICTBB用户,NICTBB不仅服务本国,也为周边的内陆国家如马拉维、卢旺达、布隆迪和赞比亚提供服务,实现了其成为区域信息通信技术(ICT)枢纽的愿望。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坦桑尼亚已做好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商业部署准备。2022年9月,坦国内最大的移动网络运营商Vodacom正式推出首个非独立5G服务,并在达累斯萨拉姆、桑给巴尔、阿鲁沙、多多马和姆万扎等城市部署站点网络向固定用户提供服务;根据《2023年政府人工智能就绪指数》,坦得分32.69,高于撒哈拉以南非洲平均水平。坦政府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纳入“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并逐步在教育、卫生、金融、农业等领域进行小范围试点。

【商用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B2C电子商务指数显示,坦拥有非洲第四大电子商务消费群,在线购物者人数占互联网用户总数的21%和总人口的5.3%,位列东非第2、非洲大陆第16和全球第110位。Statista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库统计显示,预计2023年坦桑尼亚电商平台交易额将达到2.58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2.8%。随着人口不断增长以及移动支付方式(M-Pesa等)的不断推广,坦电商具备增长基础。新的电商平台在坦不断涌现,但主要为本土品牌,包括ShopOnlineTanzania、Zudua、Kikuu等网购中心、Piki、Duka、Paisha等配送平台。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对数字经济的定义】

坦桑尼亚紧跟数字化转型趋势,在信息技术领域崭露头角,并自我定位为非洲大陆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坦政府认为,数字经济是基础设施数字化以及最初手动执行的流程和系统数字化的结果,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数字工具确保每个公民都参与国家的经济活动,通过发展数字经济从而最终实现国家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有关政府部门及职责】

坦政府设立了新闻、通信和信息技术部,作为坦桑尼亚实现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归口部门。此外,下设通信监管局(TCRA)负责监管和制定电子邮政通信标准、信息和传播技术委员会(ICTC)负责促进ICT行业投资和发展、通用通信服务接入基金(UCSAF)促进电信服务包容性以及坦桑尼亚电信公司(TTCL)负责管理和运营骨干网络等。

【数字经济规模】

坦未公布数字经济规模和相关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坦桑尼亚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继续投资于数字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和数字技能培训将是确保这一趋势持续的重要因素。

【数字化重点产业】

坦桑尼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个产业:

①信息通信技术:坦桑尼亚政府大力推进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光纤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的扩展。这些基础设施的改进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经济的发展。

②金融科技:随着移动支付和电子银行服务的普及,坦桑尼亚的金融科技产业迅速增长。M-Pesa等移动支付平台在坦桑尼亚取得了巨大成功,为大量未接入传统银行系统的人群提供了金融服务。

③电子商务: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电子商务在坦桑尼亚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开始通过在线平台进行交易,促进了零售和物流产业的发展。

④农业技术:农业是坦桑尼亚的主要经济支柱之一,数字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如智能灌溉、农作物监测和市场信息系统,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和收益。

⑤教育技术:数字化教育资源的推广使得更多的学生能够通过在线平台获取教育资源,特别是在偏远和农村地区。

⑥健康技术(HealthTech):数字健康解决方案如远程医疗、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和

健康信息平台在坦桑尼亚逐渐普及,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坦桑尼亚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合作,积极推动这些重点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实现经济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情况】

坦桑尼亚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数字技术在各个产业中的应用推动了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第一产业:

农业技术(AgriTech):数字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例如,智能灌溉系统和无人机技术的应用使得农民能够更精准地管理水资源和农作物健康状况。此外,农作物监测和预测工具帮助农民优化种植时间和方式,从而提高产量。

市场信息系统:通过数字平台,农民可以实时获取市场价格、天气预报和农业技术信息。这不仅有助于农民做出更明智的决策,还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

第二产业:

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坦桑尼亚的一些制造企业开始采用物联网(IoT)和工业4.0技术,实现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还减少了人为错误,提高了产品质量。

供应链管理: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使得制造企业能够实时跟踪原材料和产品的流动,优化库存管理,减少浪费和成本。这些系统还提高了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协同效率。

第三产业:

金融科技(FinTech):移动支付和电子银行服务在坦桑尼亚迅速普及,M-Pesa等平台使得大批未接入传统银行系统的人群能够享受金融服务。这不仅提高了金融包容性,还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电子商务在坦桑尼亚逐渐兴起。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在线平台进行交易,极大地促进了零售和物流产业的发展。例如,数字市场平台使得本地企业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客户群,提高销售额。

旅游业和酒店业:数字技术的应用改善了旅游和酒店服务,例如在线预订系统和数字营销工具的使用,使得坦桑尼亚的旅游业能够更有效地吸引国际游客,提升服务质量。

【外资参与坦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情况】

坦共有8家移动运营商,由外资控股的合计占90%以上的市场份额,且铁塔市场也由美西方资本控制的塔商把持,在特殊情况下,极有可能被外资断网风险。此外,互联网内容平台被谷歌等公司垄断,X、YouTube等超级平台把控坦互联网信息渠道,坦用户数据存储在境外服务器,存在较大数据安全隐患。

【2023年数字贸易情况】

坦桑尼亚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和数字支付的普及率逐年增加,这为贸易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数字平台的普及不仅增强了国内市场的连接性,也促进了跨境贸易的便捷性和效率。总的来说,坦桑尼亚的数字贸易在2023年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多样化的贸易结构和广泛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为其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持。未来坦数字贸易伙伴将以中国、印度、南非、阿联酋、瑞士等为主。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基础网络能力建设规划】

坦桑尼亚通信部2024/25预算概述了发展目标,包括将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建设616座新通信塔,使713个区的通信塔总数达到758座,并启动636座新塔以确保全面覆盖。国家光纤主干网扩展至40个地区并通过坦噶尼喀湖与刚果民主共和国连接也在计划之中。此外,在多多马和桑给巴尔建立数据中心和国家通信安全中心将加强该国的数字基础设施。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坦政府计划建立人工智能(AI)和机器人实验室,并支持建立六个区ICT创新中心,促进创新和创业。培训计划将为30名ICT专家提供长期课程,为450名ICT专家提供短期课程,以培养支持这些举措所需的人力资本。这一举措将激发创新和创业精神,并为坦桑尼亚初创企业在数字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和成功做好准备。

【商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坦桑尼亚通信部将监督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以促进在线商业交易。该平台将使初创企业能够不受地域限制地更广泛地接触市场和客户。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支持数字经济的政策法规】

坦政府出台《2016国家信息与传播技术政策》《国家宽带战略2018-2023》《国家数字经济框架》《国家网络安全战略》《2024-2034年国家数字经济战略》,以支持信息通信技术行业的管理,促进国际标准、数字素养和包容性。此外,2022年,由新闻、通讯和信息技术部牵头建设坦桑尼亚国家数据中心,将现有200多个政府网站整合为单一政府服务平台。

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数字领域在坦桑尼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坦政府已制定了“数字坦桑”国家规划,采取提升民众互联网接入率、取消电子货币转账交易税等举措,助力国家发展振兴。

【与发展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

坦政府通过出台《个人数据保护法》(2022年)、《网络犯罪法》以及《电子交易法》等,从法律法规层面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对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及优惠政策】

坦数字和科技行业市场门槛高,高昂的税收费用制约了企业进入坦市场和投资。《2021年非洲科技风险投资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外资对坦电信领域投资仅为4600万美元,不足在肯尼亚同类投资的1/10;此外,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调查显示,坦适用于移动行业的税费高达23项,预扣税9项,这些税费占移动行业收入的34%,高于撒哈拉以南地区非洲国家的平均水平(26%)。

6.5中国与坦桑尼亚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2022年11月,哈桑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见签《关于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未来两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与跨境电商、数字治理等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兴在2014年与坦桑尼亚移动运营商签署合作协议,建设坦首张TD-LTE制式的4G商用网络,并覆盖达累斯萨拉姆、阿鲁沙和桑岛;中通建与坦通信部合作,相继完成国家宽带骨干网一期、二期项目,覆盖21个行政区,链接周边6国及2条国际海缆。此外,华为公司参与的坦桑尼亚国家骨干网三期项目将于2024年交付。

2007年以来,华为已与坦三大运营商Airtel、Vodacom、Tigo深入合作,占坦无线传输市场份额的1/3。华为还深度参与坦桑尼亚第三个五年计划,为乞力马扎罗山高速网络覆盖提供了大量优质设备。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坦桑尼亚政府目前重点发展的光伏发电项目为希尼安加光伏太阳能电站项目。该项目位于坦西北部新阳噶省Kishapu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MWp,分两期进行开发,一期50MWp,二期100MWp。一期总承包商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业主为坦桑尼亚电力公司,资金来源是法国开发署,项目金额4000万美元,签约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工期14个月,12月22日开工。该项目是坦桑尼亚境内第一个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也是坦目前装机容量最大的新能源项目。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坦桑尼亚政府尚未制定专门的绿色经济发展规划。坦桑政府承诺,到2030年坦桑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减少10%-20%。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扩大使用天然气,并在各行业推广提高能效技术;二是发展低排放交通运输系统,推广使用燃气汽车;三是运用现代化的废物管理方法,实施将废物转化为能源计划;四是加强森林管理,在全国范围实施植树计划,增加森林碳储量。

坦桑尼亚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战略规划包括:《国家气候变化战略》(2012年)、《桑给巴尔气候变化战略》(2014年)、《可再生能源战略》、《坦桑尼亚国家发展愿景2025》、《国家清洁烹饪发展战略(2024-2034)》(2024年)等。

7.3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坦桑尼亚政府尚未出台专门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涉及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如国家气候变化战略)、能源发展政策(如可再生能源战略)、环保政策以及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可持续性发展政策。以上文件主要是以政策宣介为主,坦桑尼亚政府目前主要是依靠国际组织、发展伙伴援助资金支持来发展绿色经济。

坦桑尼亚涉及绿色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家环境法》(1983年)、《环境管理法》(2004年)、《森林法案》(2002年)、《农村能源法案》(2005年)、《电力法案》(2008年)、《电力管理条例》(2011年)、《国家灌溉法案》(2013年)、《粮食安全法案》(1999年)、《农业发展基金法案》(1984年)等。

目前,坦桑尼亚没有出台对外商投资绿色产业的优惠政策。坦桑尼亚与碳排放相关的法规包括《环境管理法》(2004年)和《空气质量标准规则》(2007年)。同时,坦桑尼亚标准局公布了坦桑尼亚《国家环境标准》,对企业碳排放量的标准和要求做了详细的规定。坦桑尼亚目前还未实施碳排放税,也未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

7.4中国与坦桑尼亚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2022年11月,哈桑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见签《关于促进绿色发展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促进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交流合作。

8.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主要风险

【中国投资者应注意的问题】

(1)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坦桑尼亚政局稳定,经济发展速度位列非洲国家前列。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坦桑尼亚政府执行经济调整计划,推行私有化,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并制定和出台了一些促进和保护投资的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坦桑尼亚还加入了世界银行、外国投资保险组织、多边投资保护组织等机构,对保护外资做出了承诺。但近年来政府对外商投资的态度趋于保守,优惠政策申请门槛提高,落实力度有折扣。

(2)了解优惠政策

目前,投资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外国独资或者合资企业可向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申请办理“投资优惠证书”,并享受诸多税收优惠政策。

(3)关注政府重点吸引外资领域

坦桑尼亚政府重点吸引外资的领域包括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出口导向型工业、制造业、采矿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旅游及相关产业。

(4)缴纳国家社会保障基金

所有在坦桑尼亚投资的商业企业均须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会(NSSF)申请注册,拥有坦桑尼亚国籍者也不能免除,外籍雇员如果可以证明已经加入其他养老计划则可免除,支付比例为基本工资的10%。

(5)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2015年的《雇佣和劳工关系法案修正案》将原来多领域分别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整合为公共服务部门和私有部门两个类别集中规定。公共服务和私有部门分别组成工资委员会,就各自领域最低工资向劳工部长提出建议,由劳工部长发布最低工资标准。

(6)劳务纠纷

承袭英国法律的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细致,且更倾向于保护雇员的权益。坦桑尼亚工会很多,也很活跃。如果公司不遵守《劳动法》,将面临被起诉,甚至会引起工人罢工。例如,在解雇程序方面,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雇主解雇雇员必须经过多次书面警告,并给予最终机会(举行听证会,并由雇员指定见证人)后,方可解除雇佣关系。

(7)投资贸易公司和零售商业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量外国公司和个人到坦桑尼亚投资贸易公司和一般零售商业,对当地人的商业空间造成挤压。因此,坦桑尼亚移民局在为这类企业人员办理居住证时加大了审查力度,这类企业的外国雇员很难获得工作许可,有些企业已经开业经营数年,投资人却仍未获得合法工作许可。

(8)中资企业或个人在开展投资合作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的事项

中资企业或个人在坦桑尼亚投资前应预先了解该国政治、经济、文化概况,充分考察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行性。在投资过程中,尊重坦桑尼亚相关法律、政策和规定,特别是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报当地社会和民众,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当地民众和谐相处。

【外国投资者的义务、权益保障、合作期限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1)坦桑尼亚法律规定了较完备的职工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制度,企业需支付员工入职体检、在职定期体检、离职体检相关费用。坦桑尼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要支付高额体检费用,增加企业成本。坦桑尼亚宪法、劳动法等都赋予工人罢工的权利。坦桑尼亚工会活跃,常通过与企业谈判等形式帮助员工争取提高薪资,存在工人罢工的风险。

(2)坦桑尼亚法律对外资进入也设置了一些限制和壁垒。第一,外商投资某些领域必须有当地人或者企业参股;第二,外商投资某些领域需要经过审批,如投资海洋捕捞需获得渔业部门的捕捞许可;第三,外商经营某些特定商品需要在指定的监管部门登记并获得许可,如金融、烟酒、药品、石油、军火和爆炸品以及矿产、林产和野生动物等。

(3)坦桑尼亚司法救济比较薄弱,发生纠纷时,外资企业需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律师。而且法院的审理及裁决的执行程序比较繁杂,耗时较长,上诉期一般要2-3年,诉讼成本较高。此外,针对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的纠纷,坦桑尼亚政府不接受国际仲裁。

(4)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执行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执法随意性强,经常借题发挥对企业进行各种检查,罚款时漫天要价。

【工程承包商应注意的问题】

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承揽工程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事先了解当地承包工程市场,不盲目进入,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价格和汇率因素

在坦桑尼亚,承包商必须注意在合同中写明价格调整条款,减少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和压力。由于坦桑尼亚工程项目一般以当地货币支付,应重点考虑汇率因素,避免因当地货币严重贬值带来收益减少。

(2)合理利用合同

在投标阶段,承包商要熟悉招标文件,重点研究合同条件、施工规范、施工内容,审核图纸,核定工程量。项目中标后,承包商要恪守合同,严格履行,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善于利用合同条款,有理有据地提出合同变更、索赔等要求。

(3)遵守当地法律,搞好公共关系

中资企业在外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必须了解当地相关法律规范、税收政策等,遵循国际惯例,向国际承包工程施工标准靠拢,以合同为依据,与项目业主、监理、政府部门等多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创造良好的合作氛围,按合同要求实施项目。

(4)尊重当地文化和风俗

承包商应该对中国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员工在坦桑工作时尊重当地文化、遵守法律,与当地员工友好共处,避免因文化差异等原因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5)注重项目施工期间的管理

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执行工程项目,要做到施工管理过程可控和“精细化”。在施工中,承包商要以合同和事实为依据,对于非中方原因导致的可能影响项目进展的事件,应致函监理,记录在案,为日后索赔、验收等做好准备,做到在对外交涉中有理有据。企业还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6)加强与各方的协调

切实加大协调工作的力度,才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形成合力。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商处在中国企业执行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对内指导、对外协调工作对推动项目的顺利执行具有积极意义。

(7)规范企业经营秩序

中国企业应避免恶性竞争等行为,由竞争走向竞合,开展合作,实现共赢,形成境外的分工合作体系、诚信自律体系,规范经营秩序。

(8)注重安全,防范风险

承包商还要注意政治、金融风险及社会治安风险,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经营和项目实施中,要广交朋友,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通过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赢得当地政府和居民的认可。

(9)注意相关许可的申请

承包土建工程、电信工程、铁器制造等,需要申请注册CRB证书(ContractorsRegistrationBoard),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悬挂警示牌、告示牌,保证施工人员安保措施齐全。

(10)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范围

在参与投标、合同谈判或签署时,一定要注意明确双方的责任归属,尽量避免定义含糊、归属错误、过度承担的情况。

(11)明确报价信息

在报价单中,各个条目的表述尽量准确,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图纸必须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合同最佳)。

(12)通过示范站规避风险

尽可能通过建设样板站点、示范模块的方式与主要分包商或客户明确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在施工重要阶段或付款节点,及时保留相关文档、验收报告,以便触发付款,规避拖欠款项的风险。

【对外劳务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坦桑尼亚目前没有单一提供劳务性质的合作项目,所涉劳务均为工程承包项目项下派遣。这源于坦桑尼亚劳动力成本低,再加上坦桑尼亚鼓励当地人口就业减贫的政策。

坦桑尼亚就业服务机构(TaESA)是隶属于坦总理府劳工部的就业指导执行机构,致力于提高坦桑尼亚劳动人口就业服务的质量;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协调、协助和监察跨境就业服务;收集、分析劳动力市场信息,并向有关人士和公众提供就业辅导;为就业服务相关事宜提供顾问服务等。

中资企业应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求劳务人员要加强对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的了解学习,不要在聘期内打零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到别的地方“打黑工”或“自由工”;严格遵守坦桑尼亚法律,不得买卖和携带野生动物制品和法律禁止的其他物品。

个别中资企业和个人曾因拖欠当地员工或中国员工工资导致罢工甚至示威。另有个别公司因发放工资低于坦桑尼亚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受到当地政府的警告或处罚。中资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坦两国的劳动法,为聘用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尊重员工权益。

【其他应注意事项】

(1)在坦桑尼亚接受医疗救治时,要特别注意通过血液传染疾病的问题。在可能的情况下,坚持要求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验血刺针,不要接受输血救助。

(2)在证件齐全、合法经营的情况下仍受到当地移民局、税务局等部门为难时,应坚定立场,坚持以合理途径或法律手段维护个人和企业的权益,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3)在当地用美元兑换坦桑尼亚先令时,需要提供2013年以后印制的美元,否则不予兑换。坦桑尼亚先令汇率波动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不建议一次性大额兑换。

(4)在坦桑工作生活建议白天集体出行,减少单独、夜晚外出行动以及在街上闲逛、围观当地人聚集等行为,不要当街玩手机,随时保持必要的警觉。

(5)坦桑尼亚道路较为狭窄、路况较差,当地人行车安全意识不强,超速现象较为严重,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雨季,道路被洪水冲毁等现象几乎年年发生,在坦桑工作生活应高度重视行车安全。

(6)应关注当地大选情况。坦桑尼亚每五年举行一次大选,本届联合政府成立于2020年12月。2024年为坦地方选举,2025年将进行总统大选。

(7)近年来坦桑尼亚政府强力打击腐败行为,逐步打造干净、清廉的官员体系和营商环境。企业应严格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开展投资合作经营活动。

8.2防范风险措施

在坦桑尼亚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实施进行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的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开展投资合作,应与坦桑尼亚地方、中央政府建立积极、友好的公共关系,了解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关注坦桑尼亚经济发展动向,加强与各政府部门官员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需处理好与部落的关系。

(1)找准牵头单位

坦桑尼亚政府机构较多,同一个项目往往涉及不同政府部门。企业在与坦桑尼亚政府部门打交道时,最好首先与对方商定一个主管部门作牵头单位,请该牵头单位协调坦方相关部门,节省沟通时间、提高效率,更好地推进项目进展。

(2)精心准备、有的放矢

在推进项目之前,企业应先对坦桑尼亚的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做深入的调研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PPT等方式向坦桑尼亚高层展示本企业能提供的解决方案(Proposal),使坦桑尼亚政府了解企业的经营能力与商业计划。

(3)了解坦桑尼亚的基本行政架构

坦桑尼亚政府各部部长一般并不从事具体工作,只是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做出原则性的指示。常务秘书则属于技术性官员,负责各部委日常工作。

(4)依靠使馆、慎用代理

中资企业在坦桑尼亚开展业务,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代理通过各方面的关系找上门,声称与某某部长关系密切,希望能成为某项目的代理。初到坦桑尼亚的企业对代理的背景、实力不了解,建议选择代理时应慎重,否则不仅可能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甚至有可能被卷入坦桑尼亚的政治斗争中。企业应多与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经济商务处联系、沟通。

(5)与议会等部门交往应谨慎

坦桑尼亚议会主要职能是立法、议事,讨论和批准政府年度预算,除大型国有项目、涉及国家战略项目或大宗土地购买等需提交议会讨论、表决外,其他一般投资项目及其经营行为坦桑尼亚议会并不过问。而且一国的议会,由于受到各党派和利益团体的影响,往往是政治斗争最为激烈的场所,作为外国投资者,与坦桑尼亚议会的交往应慎重。但建议承建大型项目的企业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报当地议会备案。

(6)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在坦桑尼亚的中资企业首先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和产品质量,这是发展和谐关系的前提。其次,企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响应坦桑尼亚政府的号召,履行社会责任,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开展一些社会捐助活动,尤其是在企业业务所在地区和坦重要官员的家乡,可邀请坦桑尼亚政府官员出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与当地社区保持良好关系

坦桑尼亚虽然不存在大的部族,但在偏远地区仍存在不少传统部落,且部落首领具有一定话语权。中资企业在执行项目过程中,除了要在当地政府做好备案,与当地官员建立良好关系外,还要充分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对有影响力的部落宗主应礼节性拜会,了解当地居民的需求,在能力范围内解决当地居民生活、工作、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与当地社区保持良好关系。

【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中资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坦桑尼亚《劳动法》中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充分尊重员工应享有的权利,按时发放工资,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并经常保持与工会的交流和对话,掌握工会的发展动向,工作之余关心员工的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员工解决其个人问题,保持同员工和工会的良好关系。以下一些经验供参考:

(1)尊重法律。尊重法律赋予每个坦桑尼亚公民的权利、尊重坦桑尼亚的现状和国情,只有在法律框架下的对话和行动才是唯一可行和正确的。

(2)有效沟通。建立定期与工会联系沟通的制度,经常与工会成员谈话,了解工人所想和所面临的问题,及时掌握工会和工人的动向,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3)理性应对。对于工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先尽力解决一些能解决的问题,对于暂时还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尽力向工会和工人解释,以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4)加强引导。对于工人、工会成员由于文化和认知上与管理层的差异,企业应正确面对,并利用多种场合进行沟通和解释,尽力将员工的注意力引向增加生产、提高收入和改善生活上。

(5)提高凝聚力。尽力帮助当地雇员解决实际困难,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想方设法增加员工的收入,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和企业的凝聚力。

【尊重当地居民及其风俗习惯】

坦桑尼亚当地民众普遍对中资企业比较欢迎,在当地人眼中,中国人友好、善良、没有种族歧视,中资企业为当地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中资企业到坦桑尼亚投资,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学习当地语言,了解当地文化习俗和禁忌,多为当地居民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坦桑尼亚是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大陆居民信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原始拜物教;桑给巴尔95%以上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另外,坦桑尼亚的印度移民大部分信仰印度教,少数信奉佛教。中国企业到坦桑尼亚开展投资合作,应尊重当地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原始拜物教等各宗教习惯,不在不合适的时间和场所食用猪肉或饮酒,不做违反各宗教利益的事,不打听坦桑尼亚人的隐私。每逢坦桑尼亚宗教节日,应按当地习惯放假。有条件的企业,可适当赠送一些节日礼物给当地雇员,增进与当地雇员的友谊。

在坦桑尼亚办事要有耐心,会见政府重要官员一定要提前约定,恰当着装;正式商务场合要遵循西方礼节,交谈中避免伤害其民族自尊心。

【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坦桑尼亚环境保护法规较为健全,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并强调可持续发展。中国企业应遵守坦桑尼亚《环境管理法》的各项规定,为保护坦桑尼亚生态环境,同时也为企业在当地生产和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应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环境影响评估

赴坦桑尼亚投资和承包工程的中国企业,要了解和遵守其环境影响评估法规。要按照坦桑尼亚国家环保委员会制订的《环保评估程序指南》的要求,配合环境管理部门做好所实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以便尽早获得坦桑尼亚环保委员会颁发的项目开工许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务必在完成环评及取得开工许可后再开工建设,以免遭到投诉甚至法律诉讼。

(2)按环保规定施工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当地环境。例如,在施工运送土方过程中,为防止出现遗洒、扬灰,要采用篷布车运送土方;在施工中及时将施工污水排入下水道;在施工后注意打扫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处理施工垃圾;要合理堆放建筑材料,并积极配合业主进行植草、植树等绿化工作。

(3)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环境原貌

由于工程需要,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当地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如修路过程中修便道、开山采石,占用当地农田、铲除部分植被等。工程完工后,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貌,如恢复路面、种植草木等。

(4)做好环保投入预算

充分考虑预算中的环保投入。如果在项目投标前对环保投入预计不足,出现中标后实际投入资金超出预算的情况,不仅会影响企业效益,而且会因无法有效实施环保措施而影响项目顺利开展。

【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在坦桑尼亚的中资企业应积极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外派人员的社会责任教育培训工作。在经营中,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适应当地风俗习惯,按照当地文化习惯处理社会责任问题。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区稳定、商业诚信、社区公益和慈善活动等方面活动。具体地说,在坦桑尼亚中资企业应履行以下四方面的社会责任:

(1)经济责任。主要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依法纳税、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创造和积累企业利润等。

(2)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际公约、遵守坦桑尼亚国家法律和规定、执行国际通用标准、执行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业道德准则、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

(3)权益责任。主要内容有维护股东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履行产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维护职工权益,参与社区建设,维持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

(4)社会责任。主要指慈善方面的责任,包括给社区捐献资源、扶贫帮困、救死扶伤、安置残疾人、赡养孤寡等。

【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中国企业应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意识,主动、大胆地与当地和国际媒体打交道,以更加自信、开放、平和的心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把握新闻报道的主动权,从容应对媒体,坦诚相待,尽量争取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建议企业成立公关部,专门负责与媒体打交道。至少要与当地一家媒体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与媒体记者、编辑等相关人员交朋友,确保关键时刻能用得上。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为当地社会做了好事、善事时,要懂得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自己。还可与专业公关公司开展合作,通过宣传活动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当企业遇到负面报道时,应及时联系相关媒体进行解释或澄清说明,并向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汇报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学会与执法人员打交道】

中资企业和员工在坦桑尼亚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中方人员外出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遇有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件时,应积极配合、礼貌应对。如未携带相关证件或遇到刁难,应及时与所在公司、中国驻坦使馆联系,不要采取蒙骗或行贿等不法手段躲避查验,避免发生口角和冲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寻求法律保护】

坦桑尼亚投资法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和当地企业或政府在经营企业方面发生争端,须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

由于法律体系和语言的差异,中国企业应首先考虑聘请坦桑尼亚当地律师协助处理企业的法律事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坦桑尼亚法律体系大多照搬英国法律,相对比较健全,但其律师队伍参差不齐。建议企业在聘请当地律师时,主动咨询当地华人商会或有类似经验的其他中资企业,尽量选聘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好的律师。

【寻求当地政府保护】

(1)密切联系

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合作过程中,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密切与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寻求当地政府的更多支持。坦桑尼亚投资中心(TIC)作为政府全权处理投资事务的首要代理机构,具有协调、鼓励、促进、便利和推动外国企业在坦投资等职能。

(2)寻求支持

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如果遇到突发事件,除向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使馆经商处、国内公司总部及时报告外,应尽快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持。

【取得中国驻坦大使馆(驻桑总领馆)保护】

(1)保护责任

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到国际法及坦桑尼亚当地法律约束。当中国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驻桑给巴尔总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保护,并提供以下帮助:

①可以向中方人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中方人员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②可以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中方人员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协助;

③可以在中方人员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中方人员的请求进行探视;

④可以在中方人员遭遇意外时,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⑤可以协助中方人员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身份证件;

⑦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⑧可以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

(2)报到登记

建议中国企业在进入坦桑尼亚市场前,先征求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意见。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心及坦桑尼亚相关政府机构完成投资注册之后,按照规定到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经济商务处报到登记备案。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保持与经商处的联系。

(3)服从领导

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中国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服从使馆的领导和协调。

关于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可以提供的帮助,请查询使馆网址:tz.chineseembassy.org/chn/default.htm;关于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经商处在企业投资合作中可以提供的帮助,请查询经商处网址:tz.mofcom.gov.cn

【建立应急预案】

(1)建立应急预案

中国企业到坦桑尼亚开展投资合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类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危险品事故以及刑事犯罪等。企业必须客观评估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企业内部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制定应对风险预案,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

(2)安全防范措施

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应提前在人员安全、物资保障等方面做出安排。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慎重选择目标市场。通盘考察坦桑尼亚当地环境,包括社会治安状况、政局稳定性、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排外情绪和势力、与邻国的关系、与中国的外交和民间交往、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的投资和其他经营活动情况等,认真评估风险指数。二是签好经济合同。要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合作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中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紧急情况下,合作方有义务提供应急设施和其他必要帮助。三是安全成本。充分考虑到治安问题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报价应包括安全成本。四是人身保险。必须为境外施工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保险,一旦出现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并减轻企业负担。

(3)安全检查

经商处定期抽查各公司安全情况和依法经营情况,对检查结果及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限定时间进行整改,对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或上报。

(4)启动应急预案

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并报告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及国内总部。

坦桑尼亚应急电话:

匪警、火警、急救电话:111、112、999

中国驻坦桑使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0255-754075128,00255-754874516,00255-752867562(中资企业),00255-772148768(桑给巴尔)

【其他】

中资企业及中方人员遇到领事保护问题时,可第一时间与坦桑尼亚华侨华人互助中心(华助中心)联系,还可联系坦桑尼亚中华总商会、福建商会、浙江商会等在坦华人商会寻求帮助。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鼓励广大赴坦桑尼亚投资的中资企业积极加入当地商会,借助商会组织交流经验、互帮互助,共同应对困难,维护企业权益。遇有语言不通等特殊情况,可向各华人商会组织、华助中心或使馆领事部寻求帮助。

(1)坦桑尼亚中华总商会电话:00255-22-2183888网址:www.tzcbct.org

(2)坦桑尼亚华侨华人互助中心(华助中心)电话:00255-626-120120

网址:www.tshz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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