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爱沙尼亚民族形成于12—13世纪。先后被普鲁士、丹麦、瑞典、波兰、德国、沙俄和苏联占领和统治。1710—1918年受沙俄统治,1918年2月24日宣布独立,成立爱沙尼亚共和国。同年11月,苏维埃俄国宣布对爱沙尼亚拥有主权,爱俄之间爆发战争。1920年2月,爱俄签署《塔尔图和平条约》,苏维埃俄国承认爱沙尼亚独立。1939年8月,苏德签订秘密条约,将爱沙尼亚划入苏联势力范围。1940年6月,苏联根据《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秘密补充议定书》,出兵爱沙尼亚,同年7月成立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1991年8月20日,爱沙尼亚脱离苏联,宣布恢复独立。同年9月17日,联合国宣布接纳爱沙尼亚共和国为成员国。2004年3月29日,爱沙尼亚正式加入北约;202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2007年12月,爱沙尼亚加入《申根协定》。2010年12月9日,爱沙尼亚成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正式成员国。2011年1月1日,爱沙尼亚加入欧元区,成为欧元区第17个成员国。
爱沙尼亚是一个音乐的国度,历史上诞生了很多著名的音乐家,如阿瓦·帕特、指挥家尼姆·扎维等。爱沙尼亚最富盛名的全国合唱节自1869年延续至今,为爱沙尼亚人传承文化、推动经济独立做出了积极贡献。1869年参加合唱节的只有800多人,1998年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歌咏台广场,有30万人参加合唱。爱沙尼亚每年都在万人歌唱台举行合唱活动。2003年波罗的海国家传统的歌唱节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爱沙尼亚地处欧洲东北部,位于波罗的海东海岸,东与俄罗斯接壤,南与拉脱维亚相邻,北面为芬兰湾,隔海与芬兰、瑞典相望。首都塔林距芬兰首都赫尔辛基85公里,距拉脱维亚里加310公里,距俄罗斯圣彼得堡350公里,距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375公里。
爱沙尼亚国土面积为45227平方公里,边界线长1445公里。境内地势低平,平均海拔为50米,最高点为牧那马吉山(巨蛋山),海拔318米。海岸线长3794公里,有岛屿。
首都塔林位于东二时区,比北京晚6小时。每年3月末到10月末实行夏令时,与北京时差为5小时。
1.2.2自然资源
爱沙尼亚的主要资源有森林、油页岩、石灰石、泥煤等。
【森林资源】爱沙尼亚森林面积为2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1.5%,森林蓄积量为4.53亿立方米,每公顷蓄积量为194.42立方米,人均木材拥有量达330.65立方米,排名欧洲第五位。爱沙尼亚的树种超过716种,主要有松树、柏树、杉树、桦树、椴树、白扬、桤木等,最古老的一棵“橡树王”已有700多年的历史。
【矿产资源】油页岩是爱沙尼亚电力的主要燃料。东北地区油页岩储量丰富,总储量约为48亿吨,其中有工业开采价值的资源储量约为13亿吨。按照每年2000万吨的开采量,可供利用50~60年。泥煤储量约为20亿吨,磷矿储量约29亿吨。
【水资源】爱沙尼亚淡水资源丰富,拥有大小河流7000多条,其中长度在100公里以上的有16条。主要河流有沃安都河(162公里)、帕尔努河(144公里)、帕尔特萨马河(135公里)等。但由于地势平坦,落差小,水力发电潜能低。全国共有1150个湖泊,最大湖泊是与俄罗斯交界的楚德湖,总面积3555平方公里,为欧洲第四大湖,其中爱沙尼亚拥有的水域面积为1529平方公里。第二大湖泊为沃尔茨湖,水域面积271平方公里。全国水域总面积2840平方公里。
【土地资源】2024年全国农业用地98.3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1.7%。其中,可耕地70.5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5.6%,人均耕地0.51公顷,但其中约12.51万公顷尚未耕种。
1.2.3气候条件
爱沙尼亚的气候属海洋性气候,受海洋影响明显,春季凉爽少雨,夏秋季温暖湿润,冬季寒冷多雪,年均气温7摄氏度。冬季最冷的1月和2月平均气温为零下8摄氏度,夏季最热的7月平均气温为20.9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500~700毫米。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截至2024年1月1日,爱沙尼亚总人口1374687人,比2023年增加8803人,人口总量在欧盟国家排第24名。总人口中,男性651613人,占比47.4%;女性723074人,占比52.6%。全国人口密度为31.6人/平方公里。人口分布特点是北多南少,全国近40%的人口集中生活在首都塔林及周边地区,城市人口占65.3%。人口年龄构成上,14岁以下儿童占16.1%,15~64岁人口约占63.5%,64岁以上人口占20%。2023年,人口自然减少1.6万人,净移民增加1.38万人。男性预期寿命74.5岁,女性预期寿命83.1岁。
在爱沙尼亚的华人数量较少,不到300人,大多是留学生、经商人员,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餐饮服务、旅游和中医保健等工作,多集中在首都塔林及塔尔图等中心城市。
表1-1爱沙尼亚主要城市及人口分布(2024年)
(单位:人)
|
城市名称 |
人口数量 |
|
塔林 |
457572 |
|
塔尔图 |
101032 |
|
纳尔瓦 |
53360 |
|
科赫拉亚尔维 |
33434 |
|
帕尔努 |
52703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1.3.2行政区划
爱沙尼亚全国分为15个省,有市级行政管理机构79个。各省名称、面积及人口数量见表1-2。
表1-2爱沙尼亚行政区划及人口分布(2024年)
|
名称(中文) |
名称(爱沙尼亚语) |
面积(平方公里) |
人口(人) |
|
合计 |
-- |
45227 |
1374687 |
|
帕尔努 |
Pärnumaa |
4086 |
87891 |
|
哈留 |
Harjumaa |
4333 |
646315 |
|
维良地 |
Viljandimaa |
3589 |
45543 |
|
莱恩—维鲁 |
Lääne-Virumaa |
3465 |
59536 |
|
东维鲁 |
Ida-virumaa |
3364 |
132286 |
|
塔尔图 |
Tartumaa |
3089 |
164460 |
|
拉普拉 |
Raplamaa |
2980 |
34246 |
|
萨列马 |
Saaremaa |
2922 |
32021 |
|
雅瓦 |
Järvamaa |
2623 |
30084 |
|
乔奇瓦 |
Jõgevamaa |
2604 |
27397 |
|
莱恩 |
Läänemaa |
2383 |
20625 |
|
沃鲁 |
Võrumaa |
2305 |
34049 |
|
玻尔瓦 |
Põlvamaa |
2165 |
23892 |
|
瓦尔加 |
Valgamaa |
2047 |
27924 |
|
希乌马 |
Hiiumaa |
1023 |
8418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首都】
首都塔林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面积158.3平方公里,分8个区,人口45.76万,约占全国人口的33.3%。塔林市地处爱沙尼亚西部,濒临波罗的海,始建于1248年丹麦王国统治时期。1918年成为爱沙尼亚首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塔林老城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
塔林的主要产业有加工业、建筑、能源、运输、通信、金融、批发零售等。塔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约占全国一半以上,全国有近一半的公司设在塔林。依托塔林理工大学的科研人员优势,该市的信息技术产业闻名欧洲。著名的“Skype”网络通话软件即源自爱沙尼亚。大量外资高科技企业落户塔林及周边地区,使爱沙尼亚成为欧洲电讯基础设施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首都塔林也被誉为“波罗的海的硅谷”。
塔林还是北欧著名的运输港口,穆嘎港为最大货运港口,老城港为最大客运港口。【主要城市】
爱沙尼亚的主要城市有塔尔图市、纳尔瓦市、科赫特拉-耶尔韦市、帕尔努市等。
(1)塔尔图市。爱沙尼亚第二大城市,位于爱沙尼亚东南部,始建于公元1030年。全市人口10.1万,面积38.8平方公里。全市共有4000多家企业,主要从事木材加工、造纸、建筑、商品批发零售等。塔尔图市是爱沙尼亚的教育和文化中心。
(2)纳尔瓦市。爱沙尼亚第三大城市,位于爱沙尼亚东北部,紧邻俄罗斯。全市人口5.33万,面积84.5平方公里。油页岩发电是该市的主要工业。
(3)科赫特拉-耶尔韦市。爱沙尼亚第四大城市,位于爱沙尼亚东北部。全市人口
3.34万,面积41.7平方公里。主要资源为油页岩等。
(4)帕尔努市。爱沙尼亚第五大城市,位于西南部,是著名的滨海度假胜地,也是重要的贸易港和工业城市。全市人口5.27万,面积32.2平方公里。旅游业是其主要经济产业。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自1991年恢复独立以来,爱沙尼亚政局总体稳定,社会秩序良好。政治上实行多党制和议会民主制。
【总统】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议会通过的法律由总统批准实施。总理由总统提名,议会任命。2021年8月31日,在爱沙尼亚国会举行的第二轮选举中,爱沙尼亚国家博物馆馆长卡里斯(AlarKaris)获得72票,超过101位议员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68票),成为爱沙尼亚总统。卡里斯于2021年10月11日宣誓就职。参见网址:https://president.ee/en
【政府】2024年7月22日,由改革党、爱沙尼亚200党、社会民主党组成爱沙尼亚新政府联盟,改革党克里斯腾·米查尔(KristenMichal)担任总理。具体内容参见:
https://www.riigikantselei.ee/
新政府设置11个部,包括:
外交部,https://vm.ee/en
国防部,https://www.kaitseministeerium.ee/en地区事务和农业部,https://www.agri.ee/en
内政部,https://www.siseministeerium.ee/en社会保障部,https://www.sm.ee/en
卫生部、教育和研究部,https://www.hm.ee/en文化部,https://www.kul.ee/en
司法部,https://www.just.ee/en
气候和基础设施部,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
经济事务和通信部,https://www.mkm.ee/en财政部,https://www.fin.ee/en
内阁成员共计14名,包括1名总理和13名部长。新一届政府中,改革党占据7个职位:总理、财政部长、气候部、国防部、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经济事务和通信部。爱沙尼亚200党占据3个部长职位:外交部、教育和研究部以及司法部。社会民主党(SDE)占据4个部长职位:内政部、卫生部、地区事务和农业部以及基础设施部。
【议会】爱沙尼亚议会实行一院制,共有101个席位,议员任期4年。议会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法律;决定全民公决;选举共和国总统;批准或废除条约;授权总理组建政府;通过并批准国家预算;决定对共和国政府、总理及部长进行不信任投票;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解决宪法所规定的总统、政府、其他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职权以外的所有行政问题等。年满21周岁且有选举资格的公民均可竞选议员。2023年3月5日,爱沙尼亚举行第15届议会选举,共有6个政党进入议会,分别是改革党(37席)、中间党(16席)、爱沙尼亚200党(14席)、保守人民党(17席)、祖国联盟党(8席)、社会民主党(9席);2023年4月,爱沙尼亚200党主席劳里·胡萨尔(LauriHussar)当选爱沙尼亚议会议长。具体内容参见:https://www.riigikantselei.ee/
【司法机构】
爱沙尼亚司法机构分为三级: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为终审法院,由19名法官组成。宪法还规定设立大法官职务,负责监督并仲裁议会、政府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大法官由总统提名,议会任命,任期终身。
爱沙尼亚一审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125个工作日,在欧盟国家中列第三名。行政诉讼案平均审结时间为141天,在欧盟国家中排第四位。每百人未结案数为1.6件,属于未结案率最小的国家之一。
1.4.2主要党派
爱沙尼亚主要政党有:改革党、爱沙尼亚200党、中间党、保守人民党、祖国联盟党、社会民主党等。
【改革党】
成立于1994年11月13日,在议会占37席,党主席为克里斯腾·米查尔,是议会第一大党。
【中间党】
成立于1991年,在议会占16席,是爱沙尼亚第二大政党,党主席为现任议长于里·拉塔斯。
【爱沙尼亚200党】
成立于2018年,在议会中占14席,2024年8月31日,克里斯蒂娜·卡拉斯(KristinaKallas)当选为该党新主席。
【社会民主党】
原名温和党,2004年2月改为现名,其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在议会中占9席,党主席为因德雷克·萨尔。
【祖国联盟党】
2006年6月由祖国联盟和共和国党合并而成,2018年6月更名为祖国联盟党(Isamaa)。在议会中占8席,党主席为海利尔·瓦尔多尔·塞达尔。
【保守人民党】
成立于2012年,在议会中占17席,党主席为马尔特·赫尔梅。
以上政党在议会拥有议席。此外,爱沙尼亚还有自由党、独立党、人民联盟、绿党、民主主义和保守党等未进入议会的小型政党。
1.4.3政府机构
现政府于2024年7月23日宣誓就职,改革党主席克里斯腾·米查尔出任总理。这是爱沙尼亚共和国第54届政府,除总理外,还包括13名部长,分别是外交部长马尔古斯·查克纳(MargusTsahkna),国防部长汉诺·佩夫库尔(HannoPevkur),地区事务和农业部长皮雷特·哈曼(PiretHarman),内政部长劳里·莱内梅茨(LauriLäänemetsL),社会保障部长西格妮·里萨洛(SigneRiisalo),卫生部长里纳·西库特(RiinaSikkut),教育和研究部长克里斯蒂娜·卡拉斯(KristinaKallas),文化部长海迪·普尔加(HeidyPurga),司法和数字事务部长莉娅·帕科斯塔(LiiaPakosta),气候部长约科·阿伦德(YokoAlender),基础设施部长弗拉基米尔·斯维特(VladimirSvet),经济事务和工业部长埃尔基·凯尔多(ErkkiKeldo),财政部长尤尔根·利吉(JürgenLigi)。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爱沙尼亚统计局2024年数据显示,爱沙尼亚137万人口中,主要有13个民族。人口规模最大的5个民族分别是爱沙尼亚族、俄罗斯族、乌克兰族、白俄罗斯族和芬兰族。其中,爱沙尼亚族人口最多,共93.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68%;俄罗斯族人口29.6万人,占比21.5%。乌克兰族、白俄罗斯族和芬兰族人口规模分别为6.88万、1.14万和0.83万,各占爱沙尼亚全国人口的5%、0.8%和0.6%。
1.5.2语言
爱沙尼亚语为官方语言,英语、俄语亦被广泛使用。爱沙尼亚人的外语水平较高,居民通常都能讲外语,年轻人甚至掌握两三门外语,主要为英语、俄语、芬兰语、瑞典语等。
1.5.3宗教和习俗
爱沙尼亚的主要宗教有基督教福音派路德宗、东正教和天主教。从信教者的民族构成来看,爱沙尼亚人多信仰基督教,俄罗斯族人多信仰东正教。全国约有1/3的人信教,信教人口占比在欧盟成员国中比较低。
爱沙尼亚人民勤劳朴实,善良友好,办事认真,计划性强,守时履约。爱沙尼亚重视保持民族特点,保护本民族文化和语言的意识强烈。爱沙尼亚不承认双重国籍,不允许拷贝乐谱,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
1.5.4科教和医疗
2022年,爱沙尼亚研发支出为6.42亿欧元,比2021年增长16.48%。研发支出的分配如下:基础研究1.29亿欧元,应用研究1.99亿元,实验开发3.13亿欧元。2022年,爱沙尼亚政府资助的研发支出达2.38亿欧元,同比增长17.2%。具体信息参见:
https://www.stat.ee/en/find-statistics/statistics-theme/technology-innovation-and-rd/research-and-development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力指数(GII)排行榜中,爱沙尼亚排名第16位。
【科技】
爱沙尼亚在信息技术、IT领域处于欧盟领先水平,拥有先进的电子政务系统,Wi-Fi遍布酒吧、咖啡馆、商贸中心、机场、车站和码头,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爱沙尼亚全国基本实现专用链接和公共网络覆盖。爱沙尼亚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手机投票的国家。2021年10月的地方选举中,有275587人参加电子投票(i-Voting),创历史新高。
爱沙尼亚自恢复独立并加入欧盟和欧元区后,便开始大力发展数字型社会,建立了“数字化爱沙尼亚”(e-Estonia)。如今的爱沙尼亚是一个高科技国家,很多创新科技以及发明都在这个国家诞生。例如,2000年,电子税务系统(e-Tax)和移动端停车费支付系统(m-Parking)创立使用;2001年,数字社会交叉路(X-Road)建成;2002年,电子身份证系统(digitalID)开始使用;2002年,电子学校系统(e-School)运行;2003年,公共汽车乘车费(IDbusticket)可使用身份证支付;2005年,电子选举开始实行(i-Voting),网上土地登记政策成功推行,同时完全取消纸质材料备案;自2007年起,移动身份证系统(MobileID)和电子警察系统(e-Police)开始推行;2008年,电子健康系统(e-Health)投入使用;2010年,电子处方系统(e-Prescription)开始使用;2011年,智能电网(SmartGrid)建成运营;2014年推出全球第一个电子居民计划;2015年,世界上第一个数据大使馆(dataembassy)建成;2018年,无缝服务路线图(seamlessservicesroadmap)开始实施;2019年,政府出台人工智能战略(GovernmentAIstrategy)。数字化爱沙尼亚及电子政务系统成为爱沙尼亚的国家名片,并向多国输出其数字化系统模式;2020年,建立了积极主动的儿童保育服务体系,当孩子出生时,人口登记会激活相关服务,家庭会自动获得他们应得的所有福利;还建立了公证员远程验证,远程身份验证可使用Veriff的在线身份验证平台进行公证行为;2021年,世界首款自动驾驶氢动力汽车上市,氢动力穿梭车Liisu由AuveTech和塔尔图大学的研究人员共同开发,旨在完善最后一英里的运输;2022年,推出电子婚姻服务政策,人们可以通过电子人口登记册在线提交结婚申请。具体信息参见:https://e-estonia.com/story/
爱沙尼亚是个追求创新的国家,2022年,全国有2053家创新型企业,其中工业领域创新型企业1100家,服务活动创新型企业952家,创新总支出9.2亿欧元,新产品营业额33.2亿欧元,其中工业新产品营业额17.5亿欧元,服务活动新产品营业额15.7亿欧元。
【教育】
爱沙尼亚的教育体系包括四个阶段,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此外,还包括学术或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为免费9年制义务教育,从7岁到16岁。完成基础教育后,可在中专以上普通学校(10-12年级)或职业机构继续学习。高等教育分为两个平行部门:应用高等教育(本科文凭课程)和学术高等教育(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爱沙尼亚有以下几类高等教育机构: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公立应用高等教育机构、私立应用高等教育机构。爱沙尼亚有六所公立大学。大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自治权,有权自主决定其学术和组织结构、教学和研究工作内容、课程设置、入学和毕业要求等。
爱沙尼亚的著名高等学院有塔尔图大学、塔林大学、塔林理工学院、爱沙尼亚商学院等。塔尔图大学建于1632年瑞典国王阿道夫·塔夫二世统治时期,1919年由古斯塔夫学院更名为塔尔图大学,学校被尊为“爱沙尼亚的启蒙圣母”,爱沙尼亚许多政要和知名人士均毕业或曾任教于该校。在2024年发布的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中,塔尔图大学排名第358位。塔林理工大学位于首都塔林,始建于1918年,是爱沙尼亚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国立理工大学。
2023年,爱沙尼亚共有各类学校566所,其中中小学511所,职业教育机构37所,高等教育机构18所。共有24.2万人在各类学校学习,基础教育阶段学生13.8万人,各类技校及职业学校学生2.63万人,大学学生4.5万人。爱沙尼亚国民受教育的时长平均为15.57年,在欧盟国家中名列前茅。受高等教育人数43.34万人,占总人口的31.6%。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地区主要是哈留省、塔尔图省和东维鲁省,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在当地居民中的占比分别达到42%、35%和33%,其他省份的这一比例平均为20~25%。2022年,爱沙尼亚共有各类图书馆864所(其中513所公共图书馆,36所科学和专业类图书馆,315所学校图书馆),各类博物馆227所,影剧院92所。
【医疗】
爱沙尼亚的医疗机构比较健全,医疗设备比较先进。有公共和私人两种医疗保健系统。除一些较大的国家医院外,在居民社区还有众多家庭医生中心,就医方便。爱沙尼亚社会保险税率为工资的33%,其中20%为养老金,13%为医疗保险税。公共医疗保险方面,由雇主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税,凡正常缴纳社保和医疗税的人,均享受免费医疗。2022年,爱沙尼亚国民健康保险覆盖总人口的95.21%。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居民家庭医生、专科医生、牙科医生医疗保健获得率分别为95.4%、87.9%、96.3%。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工会】
爱沙尼亚工会(Talo)成立于1992年9月,为非政府组织,会员是工业、农业、文化、科技、医疗和教育等领域的从业人员。工会的职责是:与政府和雇主联合会保持联系,协调解决会员工作、酬劳、假期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工会鼓励劳动者学习更多的技能和知识;支持积极的劳动力政策,强调继续教育的重要性;遵循欧洲社会宪章和欧洲社会安全规则的要求;努力为会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参见:http://www.talo.ee/
爱沙尼亚公会联合会(EAKL)属于国际工会组织,是爱沙尼亚工会协会的合作和代表方。EAKL与旨在促进国家、社会和经济政策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机构和组织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和外国工会合作,EAKL代表欧盟机构中爱沙尼亚员工的利益。
参见:http://www.eakl.ee【罢工】
2017年10月,HKscan爱沙尼亚分公司肉类加工厂发生大规模合法罢工活动,原因是工人对现有工资体制不满。爱沙尼亚工业和金属工人工会联合会(IMTAL)与爱沙尼亚工会联合会是此次罢工活动的主要协调机构。
【其他非政府组织】
爱沙尼亚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是商会、协会。
(1)爱沙尼亚雇主联合会。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在全国共设有24个分会组织,有1500多家企业和60位有实力的私人企业家参加雇主联合会。该联合会是国际雇主联盟成员,亦是欧洲贸易联盟成员。主要职责是代表雇主与政府、工会等进行协调,帮助雇主解决劳动纠纷,同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开展人员培训。
网址:www.talo.ee/。
(2)爱沙尼亚工商会。非政府、非营利组织,1927年加入国际商会。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帮助国内企业、公司寻找合作伙伴,就对外经贸合作、经济政策、法规情况提供咨询及贸易信息,组织和接待国内外团组和展览,并提供贸易仲裁服务。
网址:www.Koda.ee
(3)爱沙尼亚报刊协会(EAL)。成立于1990年,是非政府组织,也是世界报刊协会(WAN)成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促进报刊的发展,维护会员报刊的利益和权利。主要工作目标是发展与爱沙尼亚和国外的媒体组织的合作;为会员报刊提供专业的交流信息的机会;推动新闻实践活动;为每位公民有权获得公共信息提供必要的服务;为报刊管理层、编辑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该协会共有38家报刊,每天共出版58.7万份报纸。
网址:https://www.eal.ee
(4)爱沙尼亚—俄罗斯商会。成立于1996年11月,是根据爱沙尼亚法律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组织。商会共有会员60多家,主要包括金融、进出口、咨询等领域的公司。
(5)爱沙尼亚小企业协会。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成立于1998年。主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爱沙尼亚小企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咨询、信息、培训等服务。
网址:https://evea.ee/
(6)爱沙尼亚环境组织(EestiRohelineLiikumine)
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主要活动包括开展环境教育、推广可持续生活方式、参与环境保护项目和政策制定。
网站:http://www.roheline.ee
(7)爱沙尼亚人权中心(EestiInimõigusteKeskus)
致力于促进人权保护和社会公正,关注少数群体的权利和社会平等。主要工作包括进行人权教育、法律援助、推动反歧视政策和活动。
网站:http://www.humanrights.ee
(8)爱沙尼亚儿童基金会(EestiLastefond)
专注于儿童福利和教育支持,改善儿童的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主要工作包括提供资助、开展儿童健康和教育项目、推动儿童权益保护。
网站:http://www.lastefond.ee
(9)爱沙尼亚妇女协会(EestiNaisuurimus-jaTeabekeskus)
致力于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的促进,提供研究和支持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法律支持、女性创业和职业发展培训。
网站:http://www.naistekas.ee
(10)爱沙尼亚残疾人联合会(EestiPuuetegaInimesteKoda)
代表残疾人利益,推动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包容。主要工作包括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残疾人支持项目、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网站:http://www.epikoda.ee
(11)爱沙尼亚青年联合会(EestiNoorteühendusteLiit,ENL)
代表爱沙尼亚青年组织,促进青年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主要工作包括组织青年活动、提供培训和项目支持、推动青年政策的发展。
网站:https://enl.ee/en/
(12)其他商协会。燃油协会、机电企业联合会、汽车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服装和纺织协会、奶业协会、林业协会、渔业联合会、电气工业企业协会、食品工业联合会、木屋生产企业协会、皮草协会等。
1.5.6主要媒体
【报刊】
爱沙尼亚主要的报纸有:
《爱沙尼亚晚报》,https://www.ohtuleht.ee/《邮差报》,https://www.postimees.ee/
《爱沙尼亚日报》,https://epl.delfi.ee/
《爱沙尼亚快报》,(周报)https://ekspress.delfi.ee/《每日新闻》,为俄文周报。
【通讯社】
波罗的海通讯社(BalticNewsService,BNS),成立于1990年4月,为私营通讯社,可提供英文与俄文消息。
网站:https://www.bns.ee/【电台】
爱沙尼亚全国共有35家广播电台,主要包括:
(1)爱沙尼亚电台(EestiRadio)。建于1926年,全天用爱沙尼亚语、俄语广播。
(2)布谷电台。私营电台,成立于1992年,全天用爱沙尼亚语广播。
(3)俄罗斯电台。私营电台,成立于1998年,全天用俄语广播。同时,越来越多的私营商业广播电台在全国、地区和地方广播。
【电视台】
国有广播电视公司EestiRahvusringhaaling(ERR),经营3个电视频道和5个广播网络。2010年,爱沙尼亚电视播放完全转型为数字电视。国家和私营电视频道扩大服务,有一系列频道的目标受众是讲俄语的观众。爱沙尼亚有42个按需服务频道,包括19个付费点播电视频道和订阅视频点播服务,大约85%的家庭使用数字电视服务。
网站:https://news.err.ee/【主流媒体对华态度】
当地主流媒体主要报道本国内政、外交、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欧盟最新政策对本国的影响,较少直接报道中国的情况。关于涉华内容,爱媒体多援引西方主要媒体的报道。
1.5.7社会治安
爱沙尼亚政局和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爱沙尼亚法律允许个人合法持有枪支,但实际持枪者极少。在爱沙尼亚不存在反政府武装,没有发生过恐怖袭击,也少有袭击外国人的事件。近年来,恶性凶杀案和一般刑事案逐年下降,偷盗窃案也有所减少。
1.5.8节假日
主要节日有:1月1日新年;2月24日独立日(即国庆日),为纪念1918年2月24日爱沙尼亚脱离沙俄统治而获得独立;6月23日胜利日,为纪念1919年爱沙尼亚抗击德军获得胜利;6月24日仲夏节;8月20日恢复独立日,为纪念1991年8月20日爱沙尼亚恢复独立;12月25日圣诞节。
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2003—2007年,爱沙尼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是欧盟经济增长率排名前列的国家。2008年,由于世界经济动荡再加上本国内需和出口增速减缓等因素,爱沙尼亚经济进入调整期。2009年,爱沙尼亚经济陷入严重衰退。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国外需求的增长,爱沙尼亚经济止跌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3.1%。2011年更是出现恢复性增长,GDP达159.73亿欧元,增幅达7.6%,成为当年欧盟GDP增速名列前茅的国家之一。受欧债危机影响,2012—2016年,爱沙尼亚经济增速放缓。2017年,受益于外国投资的增长,爱沙尼亚经济增速达4.9%。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爱沙尼亚GDP同比下降2.9%。2021年,爱沙尼亚摆脱疫情影响,经济强劲复苏,全年GDP增长7.1%。俄乌冲突爆发后,受安全局势、外需减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爱沙尼亚经济发展陷入衰退。2022年爱沙尼亚GDP萎缩1.3%,2023年继续下滑3%。
表2-12019—2023年爱沙尼亚宏观经济情况
|
年份 |
GDP(亿欧元) |
实际GDP增长率(%) |
人均GDP(万欧元) |
人均GDP增长率(%) |
|
2019 |
284.7 |
3.7 |
2.15 |
7.2 |
|
2020 |
278.6 |
-2.9 |
2.10 |
-2.5 |
|
2021 |
314.5 |
7.1 |
2.36 |
12.8 |
|
2022 |
364.4 |
-1.3 |
2.74 |
15.7 |
|
2023 |
381.8 |
-3.0 |
2.80 |
2.2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其中人均GDP增长率根据人均GDP名义值测算。【产业结构】
根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2%、24.7%、73.2%。
表2-22019—2023年爱沙尼亚三大产业在GDP中的占比
|
年份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
2019 |
2.6 |
25.7 |
71.7 |
|
2020 |
2.2 |
24.8 |
73.0 |
|
2021 |
2.2 |
25.9 |
71.9 |
|
2022 |
2.8 |
26.4 |
70.8 |
|
2023 |
2.2 |
24.7 |
73.2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需求结构】
根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7.0%、72.2%、0.8%。
表2-32019—2023年爱沙尼亚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占GDP比重
|
年份 |
投资(%) |
消费(%) |
净出口(%) |
|
2019 |
26.4 |
70.0 |
3.7 |
|
2020 |
29.7 |
71.4 |
-1.1 |
|
2021 |
30.7 |
70.6 |
-1.3 |
|
2022 |
29.2 |
72.1 |
-1.2 |
|
2023 |
27.0 |
72.2 |
0.8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财政收支】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爱沙尼亚政府总收入为158.4亿欧元,总支出164.6亿欧元,财政赤字为13.19亿欧元,赤字率为3.4%。
【通货膨胀率】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的通货膨胀率为9.2%。【失业率】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的失业率为6.4%。【销售总额】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为7.3亿欧元(约合8.1亿美元);零售贸易企业营业额为103.8亿欧元(约合115.2亿美元)。
【债务情况】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爱沙尼亚政府综合债务为73.7亿欧元,占GDP的比重约为19.6%。其中,外债规模为57.1亿欧元,内债规模为16.7亿欧元。从债务结构看,短期债务为6.1亿欧元,长期债务为67.6亿欧元。
【信用评级】
2024年1月,国际评级机构惠誉确认爱沙尼亚的长期外币发行人违约评级(IDR)为A+,展望稳定。2024年3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确认爱沙尼亚长期信用评级为A1,前景“稳定”。2024年5月,标准普尔将爱沙尼亚的长期和短期外币和本币主权信用评级从“AA-/A-1+”下调至“A+/A-1”,长期评级展望为“稳定”。2024年9月评级机构穆迪维持对爱沙尼亚A1的信用评级,展望保持“稳定”。
2.2重点/特色产业
按不变价格计算,2023年爱沙尼亚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下降10.5%,制造业、采矿业、能源生产三大工业部门产出均出现下降。其中,能源生产同比下降21%,制造业同比下降9.8%,采矿业同比下降4.7%。2023年,爱沙尼亚制造业产业增加值为45.5亿欧元,约占2023年GDP的13.5%,排名第一,其总产值的66.6%销往外部市场。按现价计算,2023年制造业出口同比下降8.3%,内销同比下降7.3%。爱沙尼亚的重点及特色产业有:
【木材加工】
爱沙尼亚林木资源丰富,其木材加工业是其传统优势产业。据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研究报告,爱沙尼亚经济近六分之一的增加值与森林和木材部门有关,该部门直接或间接雇用了八分之一的爱沙尼亚居民。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爱沙尼亚已暂停从俄罗斯进口低廉木材,其竞争优势明显减弱。2023年,爱沙尼亚木材和纸制品制造以及印刷产业增加值为10.1亿欧元,约占其GDP的3%;木材及木制品出口贸易额达19.4亿欧元,为爱第二大出口品类,占其总出口额的10.7%。木材纤维及纸浆出口额为3.74亿欧元,占其出口总额的2.06%。
根据2023年的营业额,爱较大的木材加工企业有斯道拉恩索爱沙尼亚公司(STORAENSOEESTIAS)、瑟默里公司(THERMORYAS)以及托夫坦公司(TOFTANAS)等。费百诺(Fibenol)利用回收木屑提取糖、高纯度水解木质素、微晶纤维素等,产品被用于制作生物活性剂、建筑材料、家居、环保包装材料等。
【食品加工】
爱沙尼亚食品、饮料和烟草加工制造是制造业中第二大部门,2023年该部门的产业增加值为6190万欧元,约占GDP总量的1.8%。爱沙尼亚的鱼肉类产品、谷物类产品以及乳制品产品自给率较高,可对外出口贸易。2023年爱沙尼亚出口预制食品产品(含谷物类、酒精类、烟草类)8.71亿欧元,占其出口总额的4.78%;出口动物类产品(含乳制
品、鱼虾等)6.34亿欧元,占其出口总额的3.49%。
较大的食品加工生产与贸易企业有:艾格隆集团(Agrone)、佐久啤酒株式会社(SakuÕlletehaseAS)、阿·勒科克啤酒饮料生产商(A.LeCoq)、爱沙尼亚面包店烘焙公司(EestiPagar)、乳制品生产企业皮姆(E-piim)、雷克塔尔北大西洋海产品公司(Reyktal)、等。
【机械设备及金属制品】
爱沙尼亚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出口是其出口第一大产品,2023年出口额达43亿欧元,占其出口总额的23.6%。金属及金属制品为第五大出口产品,2023年出口额达15.3亿欧元,占其出口总额的8.42%。从产业增加值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等(含电气、电子设备)产业增加值为7.7亿欧元,约占其GDP的2.3%,金属及金属制品2023年产业增加值为6亿欧元,约占其GDP的1.8%。相关产业协会为爱沙尼亚机械工业协会。
据2023年营业额,较大的企业有:艾柯集团(AQGroup)、福塔科集团(FORTACO)、塔尔图汉萨机械有限公司(HANZAMECHANICS)等。
【信息和通信技术】
爱沙尼亚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发达,在欧盟处于领先地位。2023年,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增加值为25.7亿欧元,占其GDP的7.6%。爱沙尼亚全国最大的三家手机通信运营商是Telia、Elisa、Tele2公司。爱沙尼亚电子政务以便捷、高效享誉欧洲,全球知名。
根据StartupEstonia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爱沙尼亚有初创企业1617家,营收达到17亿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初创企业吸引投资2.39亿欧,是上年同期的2倍。爱沙尼亚初创企业绝大部分都属于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2024年上半年初创企业中,收入最高的是博特(Bolt),其次是派博(Pipedrive)、威利夫(Veriff)和德弗科技(Defsecintel)。
【建筑业】
建筑业是爱沙尼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爱沙尼亚建筑业增加值为22.1亿欧元,占其GDP的比重为6.3%。爱沙尼亚建筑企业还在海外开展业务,2023年爱建筑公司在海外开展业务的数量较上年增长了18%,在国外进行的建筑工程占建筑总量的7%。爱沙尼亚最大的建筑企业是MerkoEhitusEestiAS公司。
爱沙尼亚房地产行业也相当活跃,2023年产值达37.4亿欧元,占其GDP的11.1%。2023年该行业吸引外资8.2亿欧元。
2.3基础设施
爱沙尼亚地理位置优越,公路、铁路和港口构成较为完善的运输网络,在欧、亚中转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陆路运输方面,爱沙尼亚铁路货运受俄乌冲突影响,比重不断下滑;2023年,公路在货运中占比提升至71%,在客运中占比提升至90%以上。在海运以及空运方面,塔林港和塔林国际机场是重要的核心客、货集散地,塔林港每年进出港的旅客人数是爱沙尼亚本国人口数量的4至5倍,超过一半的海运货物运经塔林港。
2.3.1公路
截至2024年1月1日,爱沙尼亚国道长度为16982公里。在全国公路中,高速公路里程为947公里(占5.6%),十吨级公路为1289公里(占7.6%),主要道路为1603公里(占9.4%),基础道路为2405公里(占14.2%)。截至2023年1月1日,爱沙尼亚国道上有1161座桥梁和高架桥。爱沙尼亚公路网络的三条主干线分别为:塔林—纳尔瓦公路,塔林—塔尔图公路,塔林—帕尔努公路,分别与拉脱维亚和俄罗斯相连。公路运输是爱沙尼亚最主要的运输方式,2023年公路客运量达1.5亿人次,公路货运量约2511万吨。
爱沙尼亚公路走向示意图(资料来源:爱沙尼亚运输管理局网站)
2.3.2铁路
爱沙尼亚铁路总里程为1441公里。其中,公共铁路总长1219公里,电气化公共铁路总长225公里。爱沙尼亚的铁路共有四个主要方向:塔林—塔帕—纳尔瓦,塔林—莱勒—帕尔努(西南铁路公司运营),塔帕—塔尔图—瓦尔加,塔帕—塔尔图—佩瑟瑞。铁路车站共72个,其中有3个为边境车站,2个与俄罗斯相连(纳尔瓦、沃鲁),1个与拉脱维亚相连(瓦尔加)。
受俄乌冲突影响,爱沙尼亚铁路货运量锐减。2023年,爱沙尼亚铁路共运送货物1010万吨,同比减少43%。其中,境内货运量为720万吨,主要运输的货物是油页岩和页岩油。过境货运量为210万吨,主要运输的货物是金属矿石、其他采矿和采石产品以及食品。客运量方面,2023年,爱沙尼亚铁路运输旅客781万人次。
沙尼亚运营中的铁路线走向示意图(资料来源:爱沙尼亚铁路公司网站)
2.3.3空运
爱沙尼亚目前拥有塔林、塔尔图、库雷萨雷、凯尔德拉、帕尔努和维尔杨蒂等26个货运和民航机场,其中塔林机场是国际机场。塔林机场公司(TallinnAirport)是大型国有企业。除塔林机场外,塔林机场公司还负责管理塔尔图、帕尔努和库雷萨雷等分布在不同地区的6个机场及1个地面服务公司。2023年,爱沙尼亚塔林机场有定期航线44个,主要国际航线包括:塔林—赫尔辛基、塔林—斯德哥尔摩、塔林—哥本哈根、塔林—法兰克福等。2023年,通过塔林机场的旅客人数为296万人次,同比增长7.8%,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水平的91%,货运量为8350吨。2023年,约6.3万名乘客途经凯尔德拉、库雷萨雷、塔尔图和派尔努机场。
目前,中国与爱沙尼亚暂无直飞航线,有多条经法兰克福、伊斯坦布尔、赫尔辛基、华沙等地转机的航线可抵达塔林。
塔林国际机场航线目的地(来源:塔林机场官网)
2.3.4水运
爱沙尼亚内河航线总里程为520公里,已通航里程为416公里。爱沙尼亚海岸线总长度3794公里,有大小港口101个。其中,最大的港口是塔林港(国营上市公司),主要由4个港口组成,包括穆嘎港(原油、集装箱港)、南帕尔迪斯基港(废金属、木材及滚装船港)、老城港(客运港)、帕亚萨瑞港(木材港)。这些港口均是终年可以通航的深水不冻港,担负着向临近北欧国家的客、货运输任务,每天都有开往赫尔辛基和斯德哥尔摩的客运班轮。
2023年,爱沙尼亚港口客运量为668.8万人次;港口货物吞吐量为2300万吨,其中装载量1390万吨,同比下降30%,卸载量910万吨,同比下降32%。
2024年上半年,爱沙尼亚港口累计共处理货物1128.8万吨,同比下降10.7%。其中装货量为702.1万吨,同比下降11.1%,卸货量为426.5万吨,同比下降10.1%。
2.3.5通信
爱沙尼亚拥有较为发达的电信和IT基础设施。全国已经建立光纤骨干网,提供数字式无线互联网服务,4G连接几乎覆盖全国。2021年通过《电子通信法》修正案,对5G发展做出规定和要求。5G牌照采取企业竞拍方式获得。目前,电信企业Telia、Elisa和Tele2各拍得1个5G牌照。
【电话】
爱沙尼亚是世界上人均手机数量排名前列的国家之一。爱沙尼亚电信企业均为外商投资的合营企业,主要是Telia、Elisa和Tele2三家。
【互联网】
爱沙尼亚政府十分重视宽带网络和第三代移动电话服务。铺设了大量光纤电缆,互联网服务广泛应用。2023年,93.2%的爱沙尼亚家庭使用互联网服务,移动网络的使用家庭超过82.6%;97.9%的企业使用互联网办公,76.2%的企业有自己的门户网站。
爱沙尼亚的电子政务非常发达,包含线上投票和电子医疗等,对网络内容的限制较宽松。
【邮政】
自2009年起,爱沙尼亚邮政市场全面开放,爱沙尼亚国家邮政公司(ASEestiPost)和特快专递(ASExpressPost)两家公司获准在爱沙尼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近年来,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量持续下降,最常见、最基础的国内信件投递量近5年下降了近50%。然而,快递服务市场正在稳步改善,快递量每年增长约10%。全国近30家公司积极提供快递服务。
爱沙尼亚最主要的快递公司是欧尼瓦集团(Omniva),由爱沙尼亚国家邮政100%控股,在全国设有300多个邮局及站点。此外,一些国际快递公司,如TNT、DHL等在爱沙尼亚也设有网点。
2.3.6电力
爱沙尼亚的能源资源配置相对较好,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油页岩发电资源。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发电厂共生产电力5686吉瓦时(GWh),同比下降36.2%。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2897吉瓦时,同比增长11.1%,占全部发电量的51%。可再生能源发电中,木材废物等生物质发电1312吉瓦时,同比下降13.3%,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45.3%;太阳能发电693吉瓦时,同比增长16.3%,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23.9%;风能发电683吉瓦时,同比增长22.5%,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23.6%;
其他(水能、沼气等)发电量为209吉瓦时,同比下降15.7%,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7.2%。不可再生能源发电中,油页岩发电量为1917吉瓦时,同比下降61.2%,占全部发电量的34.7%。
据爱气候部官网信息,爱沙尼亚电力供应安全直至2030年都有保障。即使发生严重的紧急情况,爱沙尼亚仅需进口1100兆瓦电力即可完全满足当地产能需求。2023年,爱沙尼亚电能进口额为7.41亿欧元,电能出口额为4.33亿欧元,主要出口国家为拉脱维亚,主要进口国家为芬兰。
爱沙尼亚有3条330千伏线路与俄罗斯相连,两条330千伏线路与拉脱维亚电力系统相连。在爱沙尼亚和芬兰之间,目前有两条海底直流电电缆(EstLink1号、EstLink2),总功率达1000兆瓦。
爱沙尼亚将于2025年2月8日退出联合BRELL系统,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电网断开连接,并接入欧洲电网系统。
2.4物价水平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2%,居欧盟前列。从各品类价格看,食品和非酒精饮料同比上涨15.8%,娱乐和休闲上涨10.9%,家庭用品类上涨10.6%,服装和鞋类上涨10.3%,住宿和餐饮类上涨10%,医疗保健上涨9.8%,住房类上涨8.5%,教育和儿童保育类上涨8.3%,酒精饮料和烟草上涨7%,通讯类上涨3.1%,交通运输类下降0.9%。
进入2024年,爱沙尼亚物价增速逐步回落。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4年6月份,爱沙尼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其中,商品价格同比上涨1.7%,服务价格同比上涨3.8%。
参考当地大型超市销售价格,爱沙尼亚基本生活品价格如下:(1)粮食米面:黑麦面包2.03欧元/公斤,小麦粉1.19欧元/公斤,长粳米1.09欧元/公斤,土豆0.59欧元/公斤;(2)蔬菜:短黄瓜1.79欧元/公斤,卷心菜0.65欧元/公斤,西红柿1.39欧元/公斤,洋葱0.55欧元/公斤;(3)食用油:菜籽油2.19欧元/升,葵花籽油3.29欧元/升;(4)肉蛋禽:猪肉7.48欧元/公斤,鸡胸肉7.39欧元/公斤,鸡蛋1.79欧元/盒(十只装),牛奶1.55欧元/升。
2.5发展规划
【总体发展规划】
《爱沙尼亚2035战略规划》是爱沙尼亚议会于2021年通过的政府长期发展战略。该战略的制定过程中,有近1.7万人广泛参与。该战略规划与国家预算紧密相连,也是爱沙尼亚所有发展规划文件实施的基础。《爱沙尼亚2035战略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以自由、正义和法治为基础,建立一个安全民主的国家,国家法律与社会规则受到尊重,爱沙尼亚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得到保存和发展。该战略的主要发展目标有:促进人民幸福,让每个爱沙尼亚人聪明、积极、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建立一个充满关爱、合作和开放的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建立一个动力强劲、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对社会和自然负责任的经济体;重视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考虑所有人的需求,打造安全、高质量的生活环境;在国家治理上,尊重知识创新与运用,建立一个创新、可靠、以人为本的国家。具体内容参见:
https://valitsus.ee/strateegia-eesti-2035-arengukavad-ja-planeering/strateegia/aluspohimotted-ja-sihid
《爱沙尼亚2035战略规划》具体落实到“经济与气候”领域的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鼓励企业研发和创新;二是提高重要经济领域的产能;三是打造灵活、安全的经济环境,以促进创新、负责任的商业和公平竞争;四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五是确保能源安全,促使能源生产向气候中和转型。行动计划涉及到的重点产业包括:知识型经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蓝色经济等。具体内容参见:
https://valitsus.ee/strateegia-eesti-2035-arengukavad-ja-planeering/tegevuskava/majandus-ja-kliima
爱沙尼亚已制定并出台的若干重要发展规划有:
(1)《爱沙尼亚2021-2035年研发、创新和创业发展计划》
该计划简称为TAIE发展计划,于2021年颁布,其主要特点是注重提高科学和研究人员的影响力以及利用科学成果解决爱沙尼亚的发展需求。计划设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包括:研发资金占GDP的比重在2035年超过1%、私营部门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35年超过2%、爱沙尼亚在欧洲的创新指数排名情况从创新强国跃升为创新领袖,名义劳动生产率在2035年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110%等。该发展计划由爱沙尼亚教育和研究部、经济事务与通信部共同制定。具体内容参见:
https://www.taie.ee/taie-arengukava-tutvustus
(2)《爱沙尼亚数字社会2030》
该计划于2021年颁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增强爱沙尼亚的数字经济实力,让所有的公民都能获得最佳的数字体验,远景是使爱沙尼亚成为一个强大的数字社会国家而享誉全球。计划具体内容可分为三大板块,即电子政务体验最佳、互联网的可得性以及网络安全。该战略对应的行动计划每年更新一次,以确保电子政务服务具备快速响应能力。该计划设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民众以及企业对电子政务满意度提升至90%、超高速互联网的可得性达100%以及网络安全性满意度达96%。《爱沙尼亚数字社会2030》相关内容明确提及AI驱动、数据驱动、5G/6G基础设施建设等。该发展规划由爱沙尼亚经济事务与通信部制定。具体内容参见:
https://www.mkm.ee/digiriik-ja-uhenduvus/digiuhiskonna-arengukava-2030
(3)《爱沙尼亚能源经济发展计划》
爱沙尼亚于2017年政府颁布《爱沙尼亚能源经济发展计划2030》(简称为ENMAK计划2030)。该计划设定的发展目标是:保证消费者以合理的价格和可用性获得能源供应,能源经济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的且符合欧盟的长期能源和气候政策,以及能源计划必须促进经济发展。主要内容包括:爱沙尼亚能源经济发展愿景、目标、瓶颈和政策工具,实现气候中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向,确保能源安全等。ENMAK计划2030中设定的目标有:运营一个免费的、无补贴的、开放的燃料和电力交易市场;爱沙尼亚电力生产能够满足需求;与欧洲大陆电网并网;天然气市场集中度下降;区域供暖可持续等内容。该发展计划由爱沙尼亚气候部制定。目前,ENMAK计划2035草案正在讨论中。具体内容参见:
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energiamajanduse_arengukava
(4)《爱沙尼亚区域发展计划》
该计划设定的主要目的是:努力确保爱沙尼亚各地的公民都能获得有利可图的工作、高质量的服务和宜人的生活环境,促进区域发展平衡。设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是:确保所有地区都能获得良好的服务和就业机会;充分挖潜地方特色发展经济;加强二线中心城市的作用;确保区域之间的良好连接;为各地区实现发展目标提供支持。计划涉及到的两个重点发展区域是东维鲁地区以及东南部地区。相关区域发展协议将于2024年签署并在爱沙尼亚中部、南部县试点。该计划由爱沙尼亚地区事务与农业部制定,且得到了欧盟的支持。具体内容参见:
https://www.agri.ee/regionaalareng-planeeringud/regionaalareng-ja-poliitika
(5)《爱沙尼亚2021-2035年交通和出行发展计划》
该计划于2020年由当时的爱沙尼亚经济事务和基础设施部制定,主要远景是“以人为本、更加绿色、更加智能”,主要目标是“确保公民与企业交通运输的方便、安全、快速、可及以及可持续”,重点是减少交通车辆和系统对环境的影响,为实现2050年气候目标做出贡献。具体涉及到的指标有:到2035年将爱沙尼亚交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18年减少23%-38%、使得低碳出行方式占比提高至45%-55%等。具体内容参见:
https://www.mkm.ee/en/news/estonias-vision-transport-and-mobility-more-people-centred-greener-and-smarter-infrastructure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1)铁路。主要是波罗的海铁路项目(RailBaltic),即修建一条自爱沙尼亚首都塔林出发,连接拉脱维亚里加和立陶宛维尔纽斯,最后到达波兰首都华沙的快速铁路,从而并入欧洲铁路网系统,该项目亦称作“波海高铁项目”,是欧盟交通运输网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波罗的海铁路设计全长870公里,其中,爱沙尼亚213公里,拉脱维亚265公里,立陶宛392公里,列车轨距1435毫米,运行时速为180~240公里。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欧盟融资工具“连接欧洲基金”,融资率高达85%。爱沙尼亚段项目于2018年启动,预计2030年正式运营。
爱沙尼亚波罗的海铁路分公司主页:https://www.rbestonia.ee/
(2)公路。由于资金有限且爱沙尼亚部分公路老化严重,自2013年开始,爱沙尼亚经济部决定采取“以修为主,以建为辅”的政策,将主要资金用于原有公路的维护和翻修。除正在施工的项目外,不再安排新的大型项目。按照《爱沙尼亚2021-2035年交通和出行发展计划》,塔林-纳尔瓦、塔林-塔尔图、塔林-帕尔努段应改造成四车道。碎石路段也应持续改造成沥青路段。
(3)电力。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包含三个重要方面。一是与欧洲大陆电力系统并网,与俄断连。爱沙尼亚与立陶宛、拉脱维亚已明确将于2025年2月与俄罗斯断网,三国的电网系统将完全并入欧洲电网系统。爱芬之间的第三条电缆“EstLine3号”建设也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鼓励发展风能。据《爱沙尼亚国家能源与气候规划》,预计到2030年,风电总产能达到1200兆瓦。爱政府针对风能出台“限价”政策,即电价低于最低限价时,政府财政将补贴发电厂,高于最高限价时,发电厂将向政府支付差价。三是引入核电。爱沙尼亚议会2024年6月已通过爱沙尼亚引入核能的法案。核能发展规划有望在2024年底提出,具体核电站等施工工程估计在2030年开始。
(4)港口。据《爱沙尼亚经济计划》,爱港口建设的重点为支持国际航运脱碳,即港口码头引进低排放技术、更新国内渡轮和国家船舶、改造港口防护设施等以适应气候变化。
(5)电信。据《爱沙尼亚经济计划》,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是实现“快速稳定的网络”的发展目标,如到2030年所有家庭和公司将有机会使用超高速互联网、在主要交通走廊建设5G网络、为6G以及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创造先决条件、强化外部互联网连接以提高通信服务的可靠性、发展云服务、简化新建住宅区等规划中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1992年6月,爱沙尼亚成为GATT的观察员,1999年11月13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爱沙尼亚加入欧盟后,其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代表权被委托给欧盟委员会,爱沙尼亚参加欧盟内部有关世贸组织问题的讨论,是欧盟贸易委员会和其他专题工作组的成员。
区域合作方面,爱沙尼亚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2010年12月9日加入经合组织。爱沙尼亚还是波罗的海合作、北波罗的海合作(NB8)、三海倡议(3SI)、波罗的海国家理事会、北欧部长理事会(PMN)、北维度(NorthernDimension)等区域合作组织的成员,涉及到经济的部分主要是能源、交通、海洋经济等。其中,三海倡议(3SI)是一种区域合作模式,联合了位于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之间的13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克罗地亚、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共和国和匈牙利。该倡议的战略伙伴是美国、德国、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区域合作伙伴是乌克兰和摩尔多瓦。组织的目的是通过共同为经济、基础设施和能源安全做出贡献,使得欧洲变得更加团结。
除参与欧盟签署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外,目前爱沙尼亚没有对外签订国家间的区域贸易协定。
【市场辐射范围】
苏联解体后,爱沙尼亚致力于发展与欧洲,特别是北欧诸国的经贸关系,努力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2023年,爱沙尼亚向196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商品,从156个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与150个国家和地区为贸易顺差;对挪威和俄罗斯的贸易顺差最大;对德国的贸易逆差最大,其次是立陶宛和波兰。
影响爱沙尼亚市场辐射能力的主要因素有地理位置、经济实力、历史因素、政治关系、语言和民族特点、地区局势等。与爱沙尼亚经济联系密切的国家(地区)主要包括:一是波罗的海国家。爱沙尼亚同拉脱维亚、立陶宛在地理位置上临近,在历史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三国在诸多层面协作紧密,因此爱沙尼亚企业业务通常也能触达其他两个国家。二是北欧国家。爱沙尼亚语属芬兰—乌戈尔语族,与芬兰语同属一个语族,塔林与赫尔辛基之间直线距离也仅80多公里。因此,作为北欧强国的芬兰与瑞典对爱沙尼亚经济有较强影响,其发达的工业和先进的科技对爱沙尼亚产生转移和传导效应。三是俄罗斯。在爱沙尼亚的民族构成中,25.1%是俄罗斯族,从而形成与俄罗斯发展经贸关系的天然纽带。尤其是东维鲁地区靠近俄罗斯,与俄经济联系紧密。俄乌冲突爆发后,爱沙尼亚“反俄援乌”情绪高涨,严格执行对俄制裁政策,众多爱沙尼亚企业退出俄罗斯市场,对爱经济造成打击。四是其他欧盟及欧元区国家。爱沙尼亚积极参与欧盟事务,与欧洲诸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爱常宣传自身税收优势,称是外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最佳跳板。
【标准化国际合作情况】
爱沙尼亚非营利性组织“爱沙尼亚标准协会”(简称“EVS”)是被政府认可的国家标准机构。EVS由爱沙尼亚经济事务和通信部、爱沙尼亚工商会和爱沙尼亚雇主和工业联合会于2000年1月14日成立。在爱沙尼亚,标准化受“技术法规和标准法”的管制。根据“EVS章程”其主要职责是:促进标准化;采用、维护和销售爱沙尼亚标准;提供有关标准和培训的信息;向外国和国际标准组织(WTO、ISO、IEC)通报工作计划;参与国际和欧洲标准组织的工作等。EVS是ISO、IEC、CEN(欧洲标准委员会)和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
爱沙尼亚驻联合国代表协同爱经济事务和通信部、技术监管部门在国际电信联盟(ITU)代表爱沙尼亚的利益。
3.2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全年货物进出口贸易额为393.7亿欧元。其中,出口额182亿欧元,同比下降16%;进口额211.7亿欧元,同比下降17%。贸易赤字39.7亿欧元,比上年增加9.1亿欧元。
表3-12019-2023年货物贸易总额及增幅
(单位:亿欧元)
|
年份 |
货物贸易总额 |
增幅(%) |
出口额 |
增幅(%) |
进口额 |
增幅(%) |
|
2019 |
304.8 |
-0.5 |
143.8 |
-0.3 |
161 |
-0.7 |
|
2020 |
294.1 |
-3.5 |
142.7 |
-6.0 |
151.4 |
-6.0 |
|
2021 |
382.4 |
30 |
182.5 |
27.9 |
199.9 |
32 |
|
2022 |
471.8 |
23.4 |
217.3 |
19.1 |
254..5 |
27.3 |
|
2023 |
393.7 |
-16.6 |
182.0 |
-16.3 |
211.7 |
-16.8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2023年,爱沙尼亚出口的主要商品有:
(1)机械及机械设备。出口贸易额43亿欧元,主要出口目的国为芬兰(8.62亿欧元)、瑞典(8.62亿欧元)、德国(3.63亿欧元)。
(2)木材及木制品。出口贸易额19.4亿欧元,主要出口目的国为瑞典(2.91亿欧元)、芬兰(2.81亿欧元)、丹麦(2.34亿欧元)。
(3)矿产品。出口贸易额18.2亿欧元,主要出口目的国为拉脱维亚(5.88亿欧元)、芬兰(3.32亿欧元)、荷兰(1.5亿欧元)。
表3-22023年爱沙尼亚前10位出口商品
(单位:亿欧元)
|
品名 |
出口额 |
占出口总额比重(%) |
|
机械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 |
43.0 |
23.6 |
|
木材及木制品;木炭;软木等 |
19.4 |
10.7 |
|
矿产品 |
18.2 |
10.0 |
|
交通工具 |
17.8 |
9.8 |
|
金属及金属制品 |
15.3 |
8.4 |
|
家具、灯饰、玩具及其他工业产品 |
12.8 |
7.0 |
|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 |
9.1 |
5.0 |
|
预制食品;饮料、酒精和醋等 |
8.7 |
4.8 |
|
活体动物;动物产品 |
6.3 |
3.5 |
|
光学、测量、精密仪器、钟表等 |
5.7 |
3.1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2023年,爱沙尼亚进口的主要商品有:
(1)机械及机械设备。进口贸易额49.4亿欧元,主要进口来源国为德国(7.11亿欧元)、芬兰(5.81亿欧元)、立陶宛(4.38亿欧元)。
(2)交通工具。进口贸易额共计27.3亿欧元,主要进口来源国为瑞典(6.43亿欧元)、德国(6.26亿欧元)、捷克(2.67亿欧元)。
(3)矿产品。进口贸易额共计25.9亿欧元,主要进口来源国为芬兰(11.1亿欧元)、立陶宛(5.5亿欧元)、拉脱维亚(4.93亿欧元)。
表3-32023年爱沙尼亚前10位进口商品
(单位:亿欧元)
|
品名 |
进口额 |
占进口总额比重(%) |
|
机械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 |
49.4 |
23.3 |
|
交通工具 |
27.3 |
12.9 |
|
矿产品 |
25.9 |
12.2 |
|
金属及金属制品 |
18.7 |
8.8 |
|
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产品 |
18.3 |
8.6 |
|
预制食品;饮料、酒精和醋等 |
13.4 |
6.3 |
|
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 |
10.1 |
4.8 |
|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
7.6 |
3.6 |
|
木材及木制品;木炭;软木等 |
6.5 |
3.1 |
|
家具、灯饰、玩具及其他工业产品 |
5.3 |
2.5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爱沙尼亚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是欧盟国家。在爱沙尼亚商品出口总额中,出口至欧盟国家的占55.7%;来自欧盟国家的进口占65%。从国别来看,2023年爱沙尼亚的主要贸易伙伴是芬兰(贸易额63.6亿欧元)、拉脱维亚和立陶宛。
2023年爱沙尼亚对芬兰出口额30.7亿欧元,较2022年下降17.9%,出口的主要商品是机械及机械设备(主要是变压器)、金属及金属制品以及矿产品(主要是石油废弃物);自芬兰进口额32.9亿欧元,同比下降21.8%,进口的主要商品是矿产品、机械及机械设备、金属及金属制品。
2023年爱沙尼亚向拉脱维亚出口额21.6亿欧元,较2022年下降23.5%,出口的主要
商品是矿产品、交通工具以及机械和机械设备;自拉脱维亚进口额23.2亿欧元,同比下降18.8%,进口的主要商品是矿产品、机械及机械设备、预制食品。
2023年爱沙尼亚向立陶宛出口额14.9亿欧元,同比增长14.3%,出口的主要商品是交通工具(主要是乘用车、卡车)、机械和机械设备以及化学工业和相关工业品;自拉脱维亚进口额21.9亿欧元,同比下降13.8%,进口的主要商品是矿产品(主要是精炼石油产品)、机械及机械设备、化学工业和相关工业品(主要是包装药品)。
【服务贸易】
2023年,爱沙尼亚服务进出口总额207.8亿欧元,其中,出口额116.9亿欧元,进口额90.9亿欧元。其他商业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占出口和进口的最大份额。
表3-42019-2023年服务贸易总额及增幅
(单位:亿欧元)
|
年份 |
服务贸易总额 |
增幅(%) |
出口额 |
增幅(%) |
进口额 |
增幅(%) |
|
2019 |
123.1 |
7.7 |
71.9 |
7.6 |
51.2 |
7.9 |
|
2020 |
113.1 |
-8.1 |
57.1 |
-20.5 |
55.9 |
9.2 |
|
2021 |
162.6 |
43.8 |
86.1 |
50.6 |
76.6 |
36.9 |
|
2022 |
191.1 |
17.5 |
107.5 |
24.9 |
83.7 |
9.3 |
|
2023 |
207.8 |
8.7 |
116.9 |
8.8 |
90.9 |
8.6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表3-52023年爱沙尼亚前6位出口服务贸易产品
(单位:亿欧元)
|
品名 |
出口额 |
占出口总额比重(%) |
|
其他商业服务 |
35.0 |
29.9 |
|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
27.7 |
23.6 |
|
运输 |
25.4 |
21.7 |
|
旅游 |
13.9 |
11.9 |
|
建筑 |
3.9 |
3.3 |
|
加工服务 |
3.5 |
3.0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表3-62023年爱沙尼亚前6位进口服务贸易产品
(单位:亿欧元)
|
品名 |
进口额 |
占进口总额比重(%) |
|
其他商业服务 |
56.2 |
30.9 |
|
运输 |
49.0 |
27.0 |
|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
35.2 |
19.4 |
|
旅游 |
24.8 |
13.6 |
|
金融服务 |
3.4 |
1.9 |
|
维护和维修服务 |
2.7 |
1.5 |
资料来源:爱沙尼亚统计局
3.3双向投资
爱沙尼亚政府十分重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并持续推出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的新举措,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曾多年位于波罗的海三国之首。
表3-72019-2023年爱沙尼亚双向投资情况
(单位:亿美元)
|
年份 |
吸收投资 |
吸收外资存量 |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存量 |
|
2019 |
30.5 |
273.8 |
18.7 |
94.4 |
|
2020 |
35.4 |
335.9 |
2.9 |
104.4 |
|
2021 |
1.1 |
345.9 |
-7.7 |
117.3 |
|
2022 |
10.1 |
342.9 |
8.4 |
122.9 |
|
2023 |
45.8 |
404.9 |
15.1 |
142.0 |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投资报告》
另据爱沙尼亚中央银行数据,截至2023年底,爱沙尼亚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为373.1亿欧元。其中,来自欧盟27国的直接投资高达289.3亿欧元,占比达77.5%。从国别来看,前三大投资来源国分别为卢森堡(投资存量89.9亿欧元)、芬兰(73.4亿欧元)和瑞典(40.7亿欧元)。主要投资领域集中在金融(108.9亿欧元)、地产(68.0亿欧元)和专业科技(60.9亿欧元)等领域。
据爱经济事务与通信部网站,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爱沙尼亚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并且在大多数领域比国内企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世界500强在爱沙尼亚投资的企业主要有:爱立信、西门子、三星、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DeutschePost、Statoil、Fujitsu、ABB、Bertelsmann、Skanska、Skandinaviska等。
3.4外国援助
自重新获得独立以来,爱沙尼亚已收到外国援助数十亿欧元,由财政部负责援助款管理。如今,大多数援助是通过欧盟获得,但也有来自瑞士、挪威和欧洲经济区的补贴。大部分援助用于改善爱沙尼亚的经济、教育、基础设施和环境。涉及到的主要援助项目或机制有:欧洲结构援助(欧洲区域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凝聚力基金),欧洲领土合作计划,挪威和欧洲经济区财务机制(EEA赠款、挪威赠款),爱沙尼亚—瑞士合作计划,农业农村渔业支持补贴(欧洲海事和渔业基金、欧洲区域发展基金),欧盟过渡基金等。
2020年7月,欧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就欧盟2021—2027年的长期预算和恢复经济计划达成历史性协议,爱沙尼亚将从欧盟获得68亿欧元。除主要预算外,还将从未来3年重振经济的计划中获得15亿欧元的支持。因此,与即将结束的上一时期相比,爱沙尼亚从欧盟预算中获得的资金将增加21.7亿欧元。在接下来的7年里,爱沙尼亚向欧盟预算每支付1欧元,将获得2.8欧元的回报,重启计划期间,回报甚至达到3.5欧元。
3.5中爱经贸
3.5.1双边协定
1992年5月,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合作协定》并设立中爱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以下简称“混委会”)。1993年8月26日,混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探讨中爱两国在经贸领域的合作机会,研究解决经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此后,双方陆续在中国和爱沙尼亚组织多次混委会会议。2016年4月22日,第十次会议在爱沙尼亚塔林召开。
1993年9月2日,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1998年5月12日,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
2008年9月24日,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2014年12月9日,中国与爱沙尼亚政府签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
双方还陆续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及补充协定、《爱沙尼亚共和国农村事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爱沙尼亚输华乳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爱沙尼亚共和国农村事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中国从爱沙尼亚输入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爱沙尼亚共和国农村事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爱沙尼亚输华大西洋鲱鱼和黍鲱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爱沙尼亚共和国农村事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爱沙尼亚输华鲑鱼产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文化领域方面,1993年9月3日,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文化、教育和科学合作协定》。2015年4月29日,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爱沙尼亚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文凭的协议》。2017年5月,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订《中爱2017—2022年度教育合作协议》。波罗的海地区首家孔子学院于2010年9月在塔林大学揭牌,爱文化部长、司法部长等相继访华。
2012-2022年,爱沙尼亚参与“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16+1)。2017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和爱沙尼亚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爱沙尼亚共和国经济事务和通信部关于加强“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爱沙尼亚共和国经济事务和通信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8年7月,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政府和爱沙尼亚政府签署《中爱2018—2022年农业领域合作行动计划》。
受区域局势等因素影响,2022年8月11日,爱沙尼亚等波罗的海国家决定退出“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爱还决定不再延长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内的政府间合作备忘录,上述备忘录于2022年11月27日结束。
3.5.2双边贸易
中爱双边经贸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双边经贸关系整体稳定。
表3-82019—2023年中国与爱沙尼亚双边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
年份 |
进出口额 |
增长(%) |
出口额 |
增长(%) |
进口额 |
增长(%) |
|
2019 |
12.22 |
-4.4 |
9.2 |
-10.6 |
3.0 |
21.8 |
|
2020 |
11.5 |
-6.2 |
8.6 |
-6.3 |
2.8 |
-5.8 |
|
2021 |
12.9 |
12.8 |
10.1 |
16.9 |
2.8 |
0.1 |
|
2022 |
12.4 |
-3.9 |
9.4 |
-6.9 |
2.9 |
3.6 |
|
2023 |
11.7 |
-5.6 |
8.2 |
-12.8 |
3.5 |
20.7 |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中国在爱沙尼亚外贸伙伴中排名第10位;其中,出口排名第17位,比2022年上升2位,进口排名第8位,较2022年上升1位。2023年,爱沙尼亚向中国主要出口机械及机械设备(主要是通讯设备)、金属及金属制品(主要是铜废料)、矿产品(主要是泥炭)等;主要向中国进口机械及机械设备(主要是半导体、通信设备等)、金属及金属制品(钢铁制成品)、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等。
3.5.3中国对爱投资
据爱沙尼亚央行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中国对爱沙尼亚直接投资存量5500万欧元。目前,中国在爱沙尼亚的中资企业共2家,主要从事飞机维修、新能源服务等。此外,还有当地华商经营的私营企业,主要集中在贸易、餐饮、旅游和中医保健等领域。同期,爱沙尼亚对华直接投资达3.64亿欧元,主要从事木屋产业、信息和科学技术等领域。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企业在爱沙尼亚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份,新签合同额9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90万美元。中国企业未对爱沙尼亚派出各类劳务人员。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爱沙尼亚投资环境总体良好,几乎所有领域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独特的区位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便捷的电子服务使得爱沙尼亚在吸引外资方面卓有成效,人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额位于波罗的海三国首位,在中东欧也名列前茅。
《爱沙尼亚外国投资法》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不对外资企业和外商资产实行国有化、征收或没收。外国投资者可以任何形式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赴爱沙尼亚投资。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与爱沙尼亚本国投资者和企业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2004年加入欧盟后,爱沙尼亚在执行欧盟统一对外经贸政策的同时,仍保留“免征企业利润中用于再投资部分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由于地理位置接近、语言同宗,爱沙尼亚与芬兰的经贸关系比较紧密,在爱沙尼亚的芬资企业超过3000家,主要投资领域是电子产品加工、木材加工、机械设备制造等。除芬兰外,瑞典、挪威、荷兰也是爱沙尼亚外资主要来源地。金融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是外资流入的主要领域。
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出版的《202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爱沙尼亚在全球64个经济体的竞争力表现中排名第26位。
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2023年清廉指数排行榜上,爱沙尼亚在19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4位。
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欧洲创新排行榜上,爱沙尼亚是创新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排名第11位。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排行榜中,爱沙尼亚在132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6位。
国际税收基金会发布的2023年经合组织国家税收竞争力指数,爱沙尼亚税收竞争力持续保持第一。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2011年1月1日,爱沙尼亚正式加入欧元区,成为欧元区第17个成员国。欧元成为爱
沙尼亚法定流通货币,可自由兑换包括人民币在内的世界主要货币。人民币与欧元在爱沙尼亚尚未实现直接结算。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统计,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欧元对美元平均参考汇率分别为1:1.1827、1:1.0535和1:1.0821。
表4-12021-2023年欧元兑美元平均汇率
|
时间 |
平均汇率 |
|
2021年 |
1:1.1828 |
|
2022年 |
1:1.0535 |
|
2023年 |
1:1.0821 |
4.2.2外汇管理
爱沙尼亚对外汇没有管制,对国际支付无限制,任何货币,无论数量多少都可自由兑换、汇出和汇入。但对大数额的汇入和汇出,需根据欧盟的规定,填写反洗钱申报单。根据爱沙尼亚法律,外国公司可在当地自由开立外汇账户,在按法律要求交纳各种税费后,其经营利润可以汇往国外。自2010年5月1日起,个人携带价值超过1万欧元的外币出入境,应全额申报。向欧盟区以外国家汇款超过1万欧元,必须填写申报单。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
爱沙尼亚中央银行(EESTIPANK)的主要职责是确保爱沙尼亚金融稳定。具体负责四项工作:通过实施独立的货币政策参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范金融机构;确保结算系统正常运转,确保金融稳定;确保货币正常流通。加入欧元区后,爱沙尼亚开始执行欧元区统一的货币政策,爱沙尼亚中央银行还担负着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制定,促进国内欧元流通,平衡国际收支,管理国家金融及外汇储备,以及加强与其他中央银行及国际机构的合作等职能。
【商业银行】
爱沙尼亚的商业银行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从日常银行业务到复杂的财富管理,同时商业银行也是最大的租赁和保理服务提供商。最大的几家银行都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大银行集团的子公司和附属机构。此外,还有爱沙尼亚所有或其他国家所有的其他银行。从市场份额看,爱沙尼亚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以下四家:瑞典银行(Swedbank)、SEB银行、Luminor银行和LHV银行。
爱沙尼亚尚无中资银行。【保险公司】
爱沙尼亚的保险公司分为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有正式牌照的寿险公司主要有两家,分别为维也纳人寿保险集团(CompensaLifeViennaInsuranceGroupSE)、瑞典银行人寿保险公司(SwedbankLifeInsuranceSE)。有正式牌照的非寿险公司有8家。外国人寿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有3家,外国一般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有7家。跨境人寿保险服务提供商有101家,跨境一般保险服务提供商超过400家。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www.fi.ee/index.php?id=1778【银行开户】
爱沙尼亚主要银行对外国公司在爱沙尼亚开立账户设有一些限制条件。例如,Luminor银行(www.luminor.ee)规定,外国公司若希望在爱沙尼亚开立账户,必须与爱沙尼亚存在某种关联关系,如在爱沙尼亚有合作伙伴(需提供合作协议)等。如果该外国公司在其他国家的Luminor银行分支机构已经有账户,而且此分支机构愿意出具推荐函,爱沙尼亚Luminor银行也可以考虑为该外国企业开设账户。
银行开户所需资料因公司所属国不同而有所不同,非欧盟国家企业在爱沙尼亚申请银行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证件、选举/委任公司管理层的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指定办事处文件、年费支付证明。
4.2.4融资服务
【基础利率】
大银行的贷款利率取决于贷款数额、偿债能力、抵押品的性质等。2024年8月,爱沙尼亚Swedbank公布的欧元基础利率为:3年期为2.612%,5年期为2.495%,10年期为2.508%。
【融资条件】
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外资在爱沙尼亚设立的企业可以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无特别限制。银行贷款部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往来账户的资金流动、历史贷款记录,以及项目的还款预期来评估。最多可以贷到投资额的60~70%。
为改善爱沙尼亚中小企业融资环境,2001年爱沙尼亚经济交通部成立了负责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和提供出口担保的专门机构——KredEx(www.kredex.ee/),2021年底,爱沙尼亚进行机构改革,将KredEx与爱沙尼亚企业局(EAS)合并为企业与创新基金会,旨在鼓励节能创新,开拓国外市场,提高爱沙尼亚国际竞争力。KredEx的主要职能有:扶持中小企业,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为其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爱沙尼亚的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是KredEx的合作伙伴,爱沙尼亚工商会、房地产协会、中小企业协会等机构也都与KredEx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KredEx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主要融资和担保形式有:
(1)启动资金贷款。贷款对象是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中小企业或个体商户,可提供贷款作为启动资金和初期运作的流动资金,为企业的快速成长创造条件。
(2)资金贷款。目标对象是已经经营一段时间,逐步走上正轨的企业,为扩大经营急需补充资金,但还不符合获得银行贷款的条件。
(3)贷款担保。发展良好的企业需向银行申请贷款,KredEx可提供贷款担保。
(4)出口担保。出口贷款旨在为爱沙尼亚生产的商品出口交易提供融资,贷款发放给爱沙尼亚出口商。出口贷款的目的是为外国买家提供至少两年的还款期限,并为支付信用保险费提供资金,并在必要时为生产将出售给外国买家的商品提供资金。
目前,爱沙尼亚尚没有中资企业使用人民币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例。
4.2.5信用卡使用
信用卡在爱沙尼亚广泛使用,VISA卡和万事达卡在当地可以使用。目前,银联卡可以在部分爱沙尼亚支付设备(SWEDBANK)上使用。
4.3证券市场
纳斯达克塔林证券交易所和塔斯达克CSD爱沙尼亚分公司是纳斯达克波罗的海交易市场的一部分,是国际机构OMX集团的成员。这两家企业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开展证券交易、证券上市服务,以及在爱沙尼亚的中央证券登记系统进行操作、清算和结算的平台。纳斯达克塔林是爱沙尼亚唯一受监管的二级证券市场。纳斯达克塔林是一个自我监管的组织,由爱沙尼亚的金融监管局授权和监督,发布和执行自己的规章制度,与标准的交换操作程序一致。2004年,塔林证券交易所加入北欧和波海证券交易联盟(NOREX),实现与芬兰、瑞典、丹麦、挪威、爱尔兰、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证券市场的互通联接。
4.4.1水、电、气、油价格
爱沙尼亚的水、电、气价格逐年上涨,但与北欧国家相比,仍有一定价格优势。【水价】
爱沙尼亚的水费因城市不同而有一定差异。水费既包含供水价格,也包含污水处理价格,商用水费中的污水处理价格需根据其污染程度来定价。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tallinnavesi.ee/en/customers-2/paying-bills/price-lists-for-water-and-sewerage-services/
主要城市供排水价格如表4-2:
表4-2爱沙尼亚供排水价格(含税价)
(单位:欧元/立方米)
|
地区 |
塔林 |
|
|
个人 |
公司 |
|
|
水 |
1.04 |
2.0 |
|
污水 |
1.21 |
2.21 |
资料来源:塔林水务公司(更新于2024年8月)【电、气、油价格】
根据欧盟指令,爱沙尼亚从2013年1月1日起开放电力供应市场,打破原来由“爱沙尼亚能源”一家供电的垄断体制,批准五六家电业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电力价格分为若干种套餐,居民和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自由选择。主要套餐种类有:①固定价格套餐。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全按合同规定的电价结算,无论市场电价如何浮动,供电企业均不得提价;②市场价格套餐。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全按市场的浮动电价结算;③混合价格套餐。一半按市场价,一半按固定价结算。选定套餐种类后,具体价格构成如下:电价=白天用电价+夜间用电价+电网使用费+电力消费税。以市场开放后仍占据供电市场约80%份额的爱沙尼亚能源公司的“一年期固定价格套餐”为例,其合同价格为:
表4-3爱沙尼亚电、气、油价格
|
类别 |
价格 |
|
电 |
24小时电价12.85欧分/千瓦时(含税) |
|
气 |
0.667欧元/立方米 |
|
油 |
95号汽油:1.62~1.70欧元/升;98号汽油:1.67~1.75欧元/升;柴油:1.47~1.55欧元/升(2024年8月) |
资料来源:https://www.enefit.ee/en/era/elekter/elektrileping-ja-paketid#/https://www.enefit.ee/en/era/gaas/gaasileping-ja-paketid
爱沙尼亚的天然气价格包括管道费;汽油价格含每升0.56欧元的消费税。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劳动力需求】
根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15~74岁劳动力的参与率为73.9%,就业率为69.2%,失业率为6.4%。就业人员69.44万人,同比增加1.1万人,其中男性34.79万人,女性34.67万人。根据2024年7月数据,全职就业人数56.44万人,兼职8.53万人。近年来,兼职工作越来越受欢迎,三分之一的兼职人员是男性。
近十年来,爱沙尼亚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变化趋势是: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新增劳动人口中,社会科学类毕业生比例远高于自然科学类毕业生,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外流严重。
爱沙尼亚与欧盟大市场的相互融合导致爱沙尼亚劳动力开始外流。芬兰、瑞典等国的工资水平普遍高于爱沙尼亚,爱沙尼亚本国的劳动力纷纷以投亲靠友的方式出国谋求发展。这不但造成爱沙尼亚国内有技能的专业人才匮乏,就连普通的工作岗位也难以找到合适人选。以建筑工人和医务人员为例,据爱沙尼亚媒体报道,爱沙尼亚建筑工地劳动力短缺,50%的建筑工人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现有建筑技术人员还在不断流失。由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大量医务工作者出国谋求发展,导致医护人员奇缺,在岗人员工作时间延长,部分地区医院甚至不得不靠从塔林等大城市“借”医生来维持运转。据统计,目前由爱沙尼亚前往芬兰工作的医生以年均40%的增速流失;87%的医学院毕业生愿意到国外工作,只有13%的人愿意留下。据估计,目前在芬兰打工的爱沙尼亚人约有3.4万,他们大多有一技之长。
【劳动力素质】
劳动力素质普遍较高。202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岁以上的人口中,接受过高等、中等和初等教育的人口占比分别为38%、39%和19%。6~40岁人口平均受教育时间为15.8年。可参考数据网站:
https://andmed.stat.ee/en/stat/rahvastik__rahvastikunaitajad-ja-koosseis__rahvaarv-ja-ra
hvastiku-koosseis/RV0231U/table/tableViewLayout2【劳动力价格】
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居民月平均工资为1832欧元,比上年增长11.3%;2023年爱沙尼亚女性平均时薪为10.27欧元,男性平均时薪为11.82欧元,女性员工较男性低13.1%,性别工资差距同比缩小4.6个百分点。自2013年以来,爱沙尼亚的性别工资差距已缩小11.7个百分点。爱沙尼亚的行业收入差异明显,信息通信业、金融保险业人员收入较高,酒店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水平较低。
【最低工资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爱沙尼亚全职工作最低月工资标准提升至820欧元,比上年增长13%,小时最低工资为4.86欧元,比上年增长13%。
【社保税费水平】
雇主需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障税,税率为工资的37.4%,其中企业缴纳33.8%,个人缴纳3.6%。
4.4.3土地及房屋价格
【土地价格】
爱沙尼亚的土地销售价格因用途、位置不同而有所差异。
爱沙尼亚土地改革过程中保留的国有土地约为150万公顷。爱沙尼亚土地委员会负责管理其中的10万公顷土地。据爱沙尼亚土地委员会数据,2023年,爱沙尼亚未建住宅用地的均价为每平方米13欧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房屋租金】
2024年,爱沙尼亚首都塔林普通区域80平方米的住房月租金约为800-1000欧元,普通区域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月租金约为500-700欧元。
【房屋售价】
2023年,爱沙尼亚住宅每平方米平均价格为1558欧元,2023年爱沙尼亚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增长5.9%,其中,房屋价格同比上涨6.5%,公寓价格同比上涨5.5%。
2024年7月份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公寓交易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2970欧元,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0.4%;每平方米的中位价格为2750欧元,同比下降5.5%,环比下降1.9%。7月份塔林以外地区的公寓交易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400.6欧元,同比下降0.5%,环比下降1.7%;每平方米的中位价格为1162.8欧元,同比下降2.1%,环比上涨0.8%。
4.4.4建筑成本
爱沙尼亚主要建筑材料大多依靠进口,国内生产沙、石及少量水泥。
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建筑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1%。其中,劳动力成本上涨7.0%,建筑机械使用成本上涨9.8%,材料使用成本上涨5.2%。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爱沙尼亚经济事务与通信部是贸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工业、贸易、土地、住房、建筑、交通、物流等领域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政策及经济发展计划等。
5.1.2贸易法规
爱沙尼亚与贸易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WTO协定及相关的欧盟法规(如反倾销法、反补贴规定、贸易壁垒规定),战略物资商品目录,欧盟对战略物资的管理规定及相关的国际协定等。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
2004年爱沙尼亚加入欧盟后,作为欧盟成员国,爱沙尼亚进口管理体制同欧盟接轨,执行欧盟统一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并按照欧盟标准修改关税制度、商品进口限制、准入制度、认证制度等相关法律,取消与曾经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进口免税政策。爱沙尼亚对进口商品的品质检验也提升至欧盟标准。欧盟有关非关税壁垒和贸易救济措施在爱沙尼亚同样适用。例如,爱沙尼亚与欧盟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无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市场完全开放,商品自由流通;对非欧盟成员国则实行海关监管、统一进口税率和其他进口管制措施。自200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商、经销商都登记录入欧洲“贸易活动经营者登记备案识别系统”(EORI),并获得唯一的EORI码,在从事对外经贸活动时,须向海关和进口商提供该号码。
非欧盟成员国人员入境爱沙尼亚时,个人携带物品以“自用合理”为原则,如果携带物品价值高于430欧元,但低于700欧元,可选择按海关税率逐个计算税额,或所有物品统一按2.5%的税率计算税额。如果价值超过700欧元或用于商业目的,则不适用2.5%的税率。个人携带的现金、旅行支票总额超过1万欧元时,须主动填写旅客申报单。如果携带个人使用,而且不是在欧盟国家购买的交通工具,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单,详细注明交通工具的种类、品牌、车架号、出厂日期、发动机排量和功率等,并交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自非欧盟国家入境的旅客,禁止携带肉及奶制品入境。其他动物源性产品,如蜂蜜、活牡蛎、贻贝和蜗牛等,每人限带2公斤。渔产品及其制品,包括虾、螃蟹、死牡蛎和鱼子(黑鱼子除外),每人限带20公斤。年满18岁,步行或乘汽车入境的旅客,一个日历月内首次和第二次入境时,可以免税携带40支香烟、50支雪茄或50克烟草。第三次入境时,需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如果旅客能够证明其非有意为之,海关可考虑免征消费税。一个月内首次步行或乘车入境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红酒4升,啤酒16升,酒精含量低于22%的低度酒2升,或酒精含量高于22%的烈性酒1升。第二次入境时,需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如果旅客能够证明其非有意为之,海关可考虑免征消费税。上述可携带免税烟酒制品入境的次数规定,不适用于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入境的旅客。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时,可携带5棵植物(包括小树和灌木),3公斤柑橘类水果,5公斤水果或蔬菜,20支鲜切花,5个室内盆花,2公斤花球茎或块茎,5袋有商品包装并且每袋不超过5克的种子。
动物宠物、濒危动物和植物物种、自用药品和珍贵金属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入境的物品,多数情况下受数量限制并需要证明。
禁止进口的物品和货物主要有:民用的刀枪和电击器具,仿冒名牌的货物,侵权产品(如盗版软件,CD、DVD等音像制品),麻醉品(如鸦片、海洛因等)及精神药物,威胁生态平衡的动物和植物物种等。
【出口限制】
爱沙尼亚主要根据欧盟的法规对战略物资的出口实行管制,对其他物资的进出口基本不实行贸易管制。战略物资主要包括军用物资和军民两用物资。2004年2月,爱沙尼亚颁布《战略物资法》,对属于管制范围的战略物资作出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各种常规武器弹药、火箭导弹、生化武器、放射性物资、航空飞行器、水面水下舰船、电子通信设备及其他高科技军民两用产品。对于战略物资的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定了专门的许可证申领和管理办法,并批准有资格申领许可证的经营公司,所有许可证必须通过国家批准的中介组织申领。该管理办法由爱沙尼亚外交部出口管制司负责实施。文物的出口须有欧盟的特许。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食品贸易与动物检疫由爱沙尼亚农村事务部下属的农业与食品局负责。该机构由原农业局和兽医食品局合并而来,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挂牌,主要负责原农业局土地改良、
植物及多样性保护、有机农场、植物的转基因管理,以及果蔬安全等工作,履行原兽医和食品局的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家畜育种等职责,签发该类产品的进出口许可。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https://pta.agri.ee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爱沙尼亚一贯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基本不存在贸易管制,海关税率也比较优惠。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爱沙尼亚执行欧盟的贸易管理制度和海关管理规定。
【关税税率】
海关税率与欧盟一致,平均关税为5.5%。主要商品进口关税如表5-1:
表5-1爱沙尼亚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
商品名称 |
关税税率(%) |
商品名称 |
关税税率(%) |
|
农产品 |
0~15 |
矿产品 |
0 |
|
纺织品 |
0~12 |
贱金属 |
0~3 |
|
木制品 |
0~3 |
机电产品 |
0~6 |
|
鞋制品 |
3~17 |
杂项制品 |
0~3.7 |
资料来源:欧盟关税在线数据库
如欲了解欧盟海关进口税率,请登录欧盟关税在线数据库:
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dds2/taric/taric_consultation.jsp?Lang=en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爱沙尼亚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经济自由度很高,基本不存在贸易管制。通常,爱沙尼亚在所有领域都对投资者开放。投资企业的创立、经营、破产等工作按照所涉及事项分别由各相关主管部门管辖。创立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对投资方式、投资期限、利益分配等,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政府不加干预。新成立的企业要与爱沙尼亚企业一样,在企业注册局登记。税收问题由爱沙尼亚税务部门监督管辖,投资争端直接由爱沙尼亚法院,或双方商定的仲裁机关解决。
爱沙尼亚政府在经济事务与通信部下设“爱沙尼亚企业局”,但该机构不是外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提供投资机会和资金支持,开展对外宣传,安排谈判等服务性工作。
5.2.2外资法规
《外国投资法》于1991年9月颁布实施,1996年5月修订。《外国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与爱沙尼亚本国公民和法人享受同样权利,承担同样义务,即实行完全的国民待遇。
2021年,爱沙尼亚政府批准《2021-2030年爱沙尼亚投资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未来十年保护国际投资的目标和行动方针。行动计划以长期发展战略“爱沙尼亚2035”为目标,旨在加强对外经济政策,实施全面和有针对性的外国投资保护措施。
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vm.ee/sites/default/files/eesti_investeeringute_kaitse_tegevuskava_2021-2030.pdf爱沙尼亚先后颁布《企业法》《公司法》《竞争法》《外资法》《企业所得税法》
《海关法》《营业税法》《破产法》等一系列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律法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爱沙尼亚实行企业所得税(利润税)零税率政策,收入再投资部分可免征所得税,只有当企业汇出或分配利润时,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征出口产品增值税】
自独立至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前,爱沙尼亚企业一直享受出口产品免征20%增值税的待遇。入盟后,尽管欧盟要求爱沙尼亚取消这一政策,但爱沙尼亚仍在继续执行,并提出各种理由,力争保留这一优惠政策。
【申请项目支持】
(1)项目启动支持。政府为启动某一项目提供资金和计划分析支持。资金支持不得超过启动该项目所需费用的75%,企业自筹部分不得少于25%。
(2)职工培训财政支持。财政支持的目的:(1)提高职工素质;(2)为拓展公司业务而进行的新雇员专业培训;(3)为实现生产现代化而进行的新技能专项培训。支持比例:根据公司的规模、场所、培训内容来决定,一般不超过培训总支出的80%。
(3)项目咨询支持。政府可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4)项目研发支持。75%的项目应用研究费用、50%的产品开发可行性研究费用(最高金额约为13333欧元)可得到政府的资助。
【展览财政支持】
对参加国外举办的国际博览会和大型国际展览会的本国企业,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一定支持,如提供机票和展览场地费用等。
另外,爱沙尼亚在鼓励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等产业方面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对跨国公司在爱沙尼亚设立运营机构也没有特殊要求。
爱沙尼亚整体投资环境较好,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外国投资者个人自用物品免征关税。外资企业(外资额占固定资产30%以上)可以自由出口本企业产品,或进口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商品,无须申领许可证。
【能源行业外资准入政策】
爱沙尼亚气候部下属竞争委员会主管能源的外资引入和能源发展。主要依据《电力市场法》《液体燃料规定》等法律法规管理能源行业。爱沙尼亚欢迎外资进入其能源领域开展合作,但要求投资者制定明确的长远发展计划,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另外,开展能源生产合作,必须符合爱沙尼亚能源市场监督部门要求,方能申领经营许可证。
【电信行业外资准入政策】
爱沙尼亚经济事务与通信部下属的技术监督机构主管电信行业。爱沙尼亚在此领域无特殊要求,参与爱沙尼亚电信行业合作,必须向主管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2020年3月,爱沙尼亚议会批准《电子通讯法》修正案,根据该法案,国家战略通讯网络需拒绝使用产品来源或产品制造商有安全疑虑的产品和技术。
【银行业外资准入政策】
爱沙尼亚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的市场准入参照欧盟相关法律,并依据爱沙尼亚的《信贷机构法案》《保险业务法案》《证券市场法案》。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隶属于爱沙尼亚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进行监管。
根据《信贷机构法案》,允许外资在爱沙尼亚开办银行或分支机构。自2007年1月1日起,在爱沙尼亚开办银行的最低股份资本标准为500万欧元,开办银行不能采取大众集资的方式。外国银行或分支机构应遵守爱沙尼亚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并定期向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及爱沙尼亚中央银行提交财务报告。
在爱沙尼亚开办银行或分支机构需要向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提交相关信息和文件,例如,银行开办计划书、银行章程、银行结构及服务内容信息等。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将在收到所需文件的两个月内,做出是否可以开办银行或分支机构的决定。如果同意开办,将由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颁发授权许可,并及时通知外国银行分行所在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银行或代表处。外国银行在收到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可以开办银行的授权许可后,开始办理商业注册登记和运营。【保险行业外资准入政策】
根据爱沙尼亚《保险业务法案》,允许外资在爱沙尼亚开展保险业务,外国保险公司如果在爱沙尼亚开办分支机构,开展保险服务,须向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申请许可证。许可证由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发放,不得转让给第三方。2007年1月1日生效的《保险业务法案》修订案规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0万欧元。
外国保险公司在爱沙尼亚从事保险业务,应遵守爱沙尼亚的《保险业务法案》《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应遵守爱沙尼亚政府、爱沙尼亚财政部及社会事务部的有关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2.3外资优惠政策
作为欧盟成员国,爱沙尼亚有关投资的规定与欧盟法律一致。外国企业可以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直接投资形式,或者以购买当地企业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间接投资方式向爱沙尼亚投资。爱沙尼亚企业局负责向投资者介绍投资机会、提供资金支持、进行对外宣传、安排谈判等。当涉及企业并购时,需向爱沙尼亚竞争局申报并获得批准。
欧盟规定,欧盟委员会是负责企业并购中反垄断问题的最高权威机构,调整企业合并的适用法律是2004年发布的第139/204号条例和第802/2004号条例。该条例规定,欧盟委员会只处理具有共同体意义的合并,那些不具有共同体影响的合并由各成员国负责竞争事务的部门处理。但在实践中,在禁止或限制涉及第三国企业并购的问题上,欧盟委员会也同样具有域外管辖权。
5.2.4安全审查的规定
爱沙尼亚《外国投资可靠性评估法》于2023年9月1日生效,该法案主要是针对非欧盟投资者直接投资或间接控股,以及直接或间接收购目标企业资产等行为进行管制。
企业并购的主要程序包括申报程序和第一、第二阶段审查。【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是企业并购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个必经步骤,也是企业并购程序的第一步。根据合并条例第4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应在签订并购合同、公布公开招标,以及取得控制权之后,尽快对具有共同体影响的合并进行申报。如果没有事先申报,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将受到罚款。
【第一阶段审查】
第一阶段审查的目的是审查并购行为是否存在与欧盟市场不协调的嫌疑。如果能排除嫌疑,审查到此结束,否则将正式立案调查。委员会在收到全面申报材料后,须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需要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在第一阶段的审查中,委员会可以作出三种决定:(1)申报的并购不属于企业合并控制条例管辖的范围,即委员会不具有管辖权;(2)申报的并购属于委员会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对并购做进一步审查,就可以认定其与共同体市场的协调无冲突;(3)申报的并购属于委员会管辖范围,但委员会严重怀疑并购与共同体市场不协调,需对其开展第二阶段审查。
【第二阶段审查】
审查期限为90个工作日。审查后,委员会将做出以下决定:(1)确认并购不会严重损害有效竞争,宣告该合并与共同体市场相协调,允许申报的企业合并。通常,如果合并企业的市场份额低于25%,委员会都会宣布与共同体市场相协调。(2)禁止企业并购。
对于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投资,爱沙尼亚并没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
5.2.5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爱沙尼亚目前尚无有关BOT/PPP的立法,也没有在建的BOT/PPP项目。但是,在爱沙尼亚有基于PPP的地方投资促进机构,鼓励企业以PPP方式投资建设。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爱沙尼亚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纳税指标排名第12位,每年平均缴税次数为8次,每年缴税平均耗时为50小时。
爱沙尼亚与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签署了60个避免双重征税和预防财政逃税的协定。1998年5月,中国与爱沙尼亚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014年12月又签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
爱沙尼亚的税收体系属于属地税制,主要由国家税和地方税两部分组成。
【国家税】
主要包括所得税、社会税、土地税、博彩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重载汽车税等,主管部门为税收和海关委员会。
【地方税】
主要包括销售税、船税、广告税、机动车税、家用宠物税、娱乐税、停车费等,由市镇等地方政府管辖。地方政府也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地方税的管辖权通过合同形式授予税收和海关委员会管理。
爱沙尼亚不征收赠予税、继承税、房产税,各类交易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征收印花税。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所得税】
爱沙尼亚实行比例所得税制,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爱沙尼亚自2001年起实行企业所得税“零”税率政策,即对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与支出之间未分配的利润免征所得税,这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再生产。但如果将此利润对股东或投资者进行分红,或是以赠与、补贴、物质资助、转移支付等方式分配这些利润,则需缴纳20%的所得税。外国公司(包括分支机构)在利润分配或汇出时要交纳20%的所得税。
在爱沙尼亚居住的外国人在本国或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的收入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在爱沙尼亚居住的人是指在爱沙尼亚有永久住所,或一年中在爱沙尼亚停留超过183天的人。非爱沙尼亚居民在爱沙尼亚获得的收入应在爱沙尼亚纳税。2024年,爱沙尼亚居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654欧元/月,退休人员的所得税免征额为776欧元/月。养老金个人缴款比率是收入的2%。每年年初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报告上一年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每年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可通过网络填报。目前,爱沙尼亚人利用网络报税的比例是95%。
2021年,爱沙尼亚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际税收改革方案,接受15%的最低税收标准。
个人税务计算网站:https://www.calkoo.com/en/salary-calculator
在爱沙尼亚,个人不必报告证券的接收或所有权,只有当出售证券并赚取利润时,才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证券(或其他金融资产)转让的收益,按20%的标准所得税税率计算。
【增值税】
在商业活动过程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以及商品和服务的自供应,都要收取增值税。增值税注册人要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支付增值税。增值税注册人是从事商业活动并注册为纳税人的个人。强制注册的最低标准是4万欧元。在购买货物的情况下,有限责任纳税人的最低标准为1万欧元,而购买服务则没有最低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一般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率由20%增至22%;图书、演出票、旅店服务、部分药品和医疗用品、殡葬用品和服务,以及危险垃圾处理的增值税率为9%;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率为零。
临时进口货物不征收进口增值税,但这些货物须在加工后按期从爱沙尼亚出口。
增值税按月缴纳,纳税时间为税款所属期次月的20日之前。
多交纳的增值税可以在增值税返还日到期前30天内退回。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有纳税来源的个人或合法实体,年营业额少于2.5万欧元的纳税人可免予办理注册增值税缴纳手续。
【社会税】
在爱沙尼亚注册的公司雇主(包括外国实体的永久性公司),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免税措施以外,只要有雇员,就要交纳支付给雇员工资总额33%的社会税(20%的养老金和13%的医疗保险)。个人以经营者的身份在税收当局注册也须缴纳社会税。社会税是对雇主的征税,它是基于个人实际总收入,而不是从薪资中扣除。当雇主在就业登记册上为雇员登记工作并支付社会税时,雇员将自动获得社会和医疗保险。
社会税有最低义务缴纳限额,2024年为每月239.25欧元,即使公司没有向每个员工支付工资,也得缴纳。
社会税按月缴纳,纳税时间为每月10日前。
【失业保险税】
2024年失业保险是雇员总工资的1.6%。除此之外,雇主还需按雇员月工资总额的0.8%支付失业保险费。如果雇员已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则不需再缴纳失业保险费(1.6%),但雇主的部分(0.8%)仍需继续缴纳。
【土地税】
根据规定,土地所有者有义务交纳土地税(非征税土地要有特殊免税证明)。土地税的税率是每年应纳税土地价值的0.1%至2.5%。耕地和自然草地的税率是每年应纳税土
地价值的0.1%至2%。住在城市或居民集中居住区的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其住房占地面积小于0.15公顷的免缴土地税,如果超出这一限额,对超出部分征税。住在集中居住区以外的自有住房纳税人,其住房占地面积的起征点为2公顷。地方政府有权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土地税税率。
【消费税】
主要针对烟、酒、电力、燃油和包装物五大类、若干小类商品,分别按国家制定的税率征收,并不断调整。2018年,爱沙尼亚大幅调高消费税,导致本国及许多周边国家消费者流失至拉脱维亚。例如,烟草类中的香烟消费税,2017年为104.98欧元/千支,2018年提高至113.38欧元/千支,2019年又提高到124.72欧元/千支,2020年达到138.65欧元/千支。酒类中的葡萄酒消费税,酒精含量在6度以下,2017年2月的消费税为53.41欧元/百升,2018年调整为84.41欧元/百升,2019为63.35欧元/百升;酒精含量在6度以上,2017年2月为123.18欧元/百升,2018年调整为147.82欧元/百升。汽油消费税2017年7月为0.512欧元/升,2018年调整至0.563欧元/升,并保持至今。
2014年7月,爱沙尼亚议会通过消费税法修正案,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酒类消费税提高至15%,2016—2018年,每年提高10%。2015—2017年,天然气消费税每年提高20%。2016—2018年,烟草消费税每年提高5%,最终达到欧盟的平均水平。
【海关手续费】
法人每次报关的海关手续费为7欧元,这也是国家固定收费标准。
根据欧盟范围内的税收修正案,从2021年7月1日起,所有来自第三国(欧盟以外的国家)的货物都必须申报并缴纳增值税,超过150欧元的商品须加征关税,酒精和烟草制品还需缴纳消费税。详情可参阅网站:
https://www.emta.ee/en/private-client/consignments-travel-settlement/consignments/online-purchases。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经济特区法规
爱沙尼亚没有专门的经济特区法律法规。
5.4.2经济特区介绍
爱沙尼亚共有3个自由贸易区和11个主要工业园区。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由爱沙尼亚政府设立,爱沙尼亚税务和海关委员会负责监督。爱沙尼亚的所有自由贸易区都向外国直接投资开放。与欧盟其他国家一样,爱沙尼亚的海关保税区分为两种形式:一类保税区,是设置在一定封闭区域内,进出均处于海关严格监管下的保税区;二类保税区,是隔离措施相对宽松,进出货物只需进行海关申报的保税区。如欲了解保税区的详情,请登录:
https://investinestonia.com/business-in-estonia/infrastructure-and-premises/free-trade-zones/#:~:text=The%20free%20trade%20zones%20are,being%20outside%20the%20customs%20territory
爱沙尼亚共有3个保税区,分别是:
(1)穆嘎港保税区(Muuga)。穆嘎港是爱沙尼亚最大的国际货运港口,位于塔林所在的哈留省,濒临芬兰湾,距塔林市郊17公里。穆嘎港保税区坐落在穆嘎港区内,占地566.8公顷,有29个码头,码头总长度6379米,最大深度18米。自2005年5月9日开始运营,属一类保税区,由国有企业塔林港公司管理。
(2)西拉迈港保税区(Sillamäe)。位于爱沙尼亚东北部的东维鲁省,濒临芬兰湾,东距爱俄边境口岸纳尔瓦25公里,西距塔林186公里,面积750公顷,水深16米,属于多功能深水港,是爱沙尼亚第二大、波罗的海国家第五大海上贸易港口。
属于二类保税区,由西拉迈集团管理,是100%私有化的商业港口。主要业务为石油、化工产品、矿石和木材的运输。
(3)帕第斯基保税区(Paldiski)。位于爱沙尼亚北部芬兰海湾的入口,属于哈留省,自然海港深度是12.5~20米,属于二类保税区,为PaldiskiSadamateAS公司所有,是100%私有化的商业港口。2011年设立为自由贸易区,主要业务为货物和车辆的运输。
以上3个保税区的共同特点是: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功能比较齐全,依托的港口均为终年可以通航的深水不冻港。共同的优惠政策是:进口到保税区后复出口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要求许可证和配额,并且享受利润再投资免税待遇。
【工业园区】
爱沙尼亚主要有11个工业园区,爱沙尼亚工业园区的共同特点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便利。面积都在20~80公顷之间,靠近爱沙尼亚主要城市,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主要功能为生产、加工、仓储和技术研发。
如欲了解11个工业园区的详情,请登录:
https://investinestonia.com/business-in-estonia/infrastructure-and-premises/industrial-parks截至目前,尚无中资企业入驻爱沙尼亚工业园区。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工(动)法核心内容
爱沙尼亚的企业雇用员工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休假法》《工资法》《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与雇员一般应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与爱沙尼亚人享有同样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但必须持有劳动许可。
爱沙尼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与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雇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经双方协商同意,雇员亦可加班工作,但4个月内每7天的平均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而且雇员在提前2周告知的前提下,随时可以终止协议。除法定节假日外,雇员每年享有28天带薪休假,国家假日和公共假期不包括在假期计算中。女性雇员可以有140天的产假,最迟从预产期前70天内开始,产假津贴由国家支付。母亲或父亲如果有3岁以下子女需要抚养,应要求可给予父母假,父母假津贴由国家支付,产假津贴和父母假津贴一共可支付575天。雇员可以请病假,每次病假最长时间为182个自然天,每年最多250天。病假期间的工资为上年平均工资的70%,第1~3天无工资,第4~8天由雇主支付,第9天开始由政府支付。
如欲了解爱沙尼亚《劳动合同法》(EmploymentContractsAct)的详情,请登录:
https://www.riigiteataja.ee/en/eli/ee/530122016002/consolide/current【劳动合同主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工作性质及其复杂程度、职称和资格要求;
(2)工时、工资和工作地点;
(3)合同有效期和开工时间,口头雇佣合同一般只适用于两星期以内的雇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资双方协议及符合以下条件者,劳动合同可视为解除:
(1)合同期满;
(2)雇员自愿解除合同;
(3)雇主自愿解除合同;
(4)根据第三方要求及不以合同双方意志所决定的情况。【雇主需缴纳的费用】
雇主须为雇员交纳以下费用:
(1)社会税:在爱沙尼亚境内经营的雇主应为雇员支付其全额工资33%的社会税。
(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由雇员本人支付工资的1.6%,雇主支付工资的0.8%。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爱沙尼亚对外国人的管理和相关劳工政策主要依据《外国人法》(TheAliensAct)。2015年11月,为进一步放宽外籍劳工准入制度,增加人力资源市场供给,爱沙尼亚通过修订的《外国人法》。新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欧盟以外国家的外国人可作为“租用劳动力”在爱沙尼亚工作。根据工作时间的长短,外国人可以“短期工”和“长期工”形式在爱沙尼亚就业。“短工”须进行短工登记,“长工”须有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必须有雇佣方与被雇佣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据工种和工资水平的不同,居留许可也分为若干不同等级。
拟在爱沙尼亚短期(1年内不超过6个月)工作的欧盟以外国家的人员须持有D类签证(D-visa),同时雇主必须为雇员在爱沙尼亚警察和边境警卫局进行用工注册。如果需要在爱沙尼亚工作6个月以上,则需持有居留许可。第一次申请时,外国雇员将获得2年内的临时居留许可,持临时居留许可超过5年,即可申请居留许可。居留许可以雇主工作合同为前提条件。此外,如果希望在爱沙尼亚定居和工作,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许可,该许可不受雇主合同的限制。
爱沙尼亚只对以下外国人发放劳工许可:其合法收入能够保证在爱沙尼亚生存而获得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无需办理劳工许可的条件】以下外国人无需办理劳工许可:
(1)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1995年7月1日以前申请,并已获得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持有学习居留证的外国人,实习期间在爱沙尼亚工作,可不用申请劳工许可,但从事的工作要与所学课程相关。其他情况下,工作须持有劳工许可,而且不许占用学习时间。
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或登记工作信息需要通过爱沙尼亚警察与边境警卫局,网址为:www2.politsei.ee/en/
爱沙尼亚对外籍劳务配额管理非常严格,但由于近年来爱沙尼亚经济发展迅速,劳动力流失严重,国内劳动力及高素质劳动力缺乏,因此爱沙尼亚提高了移民配额,并于2017年1月修订了《外国人法》。2024年,爱沙尼亚移民配额为1303人,比去年少4人。但爱沙尼亚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的规定经常改变,因此存在规定变化带来申请或延长居住许可的不确定性。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www.koda.ee/en/news/immigration-quota-2024-and-its-distribution-areas-activity
目前,在建筑、修造船、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外来劳务人员的市场需求较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劳务技术要求高;由于订单减少,有时工时和工资无法保障。
如果在爱沙尼亚遭遇劳务纠纷,可向爱沙尼亚国家法院投诉。网址:https://www.riigikohus.ee/,电邮:info@riigikohus.ee
5.6外国企业在爱沙尼亚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1991年8月,爱沙尼亚宣布独立后,于当年10月公布《土地改革法》,成为涉及土地问题的基础法律文件。该法先后于1993年4月和1997年5月进行了两次较大的修订。随着爱沙尼亚加入欧盟,该法还在不断地补充和修订。
现行土地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920—1939年爱沙尼亚共和国期间,对个人拥有、后被苏联无偿国有化的土地实行“退还”政策,对因种种原因已无法退还的予以补偿;其他非个人拥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可向国家申请租种土地,租赁期最长不超过99年,租赁期间除缴纳租赁费外,还需缴纳0.7~2.5%的土地税(由当地政府决定,具体情况视土地位置而定);地方当局可以将土地和森林出售给从事农业生产和林业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但不可以出售给城市居民,而且每人最多不得超过200公顷;土地出售无需采取公开拍卖形式,双方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即可,买卖合同需经公证,费用一般不超过交易金额的1%;土地所有权的变化需记录在国家的土地账册中;外国人可以购买土地和不动产,但需遵守一些特殊规定。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爱沙尼亚允许外国人和在爱沙尼亚注册的公司法人购买土地,但如果购买超过10公顷的土地和林地,需获得土地所在地区地方当局的批准。考虑到国家安全,爱沙尼亚不允许外国人购买边境地区的土地和森林。
自2011年5月起,爱沙尼亚放宽对欧盟国家的限制,来自欧盟国家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无限量地购买爱沙尼亚农业用地和林地,无论其是否处于边境地区,但购买者需提供在本国从事3年以上农业生产和森林工业的证明文件。对欧盟以外国家的限制条件保持不变。居住在欧盟以外的外国投资者或公民不得购买爱沙尼亚四个岛屿(Saaremaa、Hiiumaa、Vormsi和Muhu)的房地产,也不得购买超过10公顷的森林或农地。如果超过,必须得到地方当局的批准。爱沙尼亚内政部提出将在2024年底出台限制外国人购买边境地区土地的法案。
爱沙尼亚对外国人在爱沙尼亚购买包括商用铺面、写字楼、住宅楼在内的不动产无限制。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爱沙尼亚《证券市场法案》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爱沙尼亚证券行业。在爱沙尼亚从事证券业务的外国企业需要在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登记注册,并提交相应文件,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负责颁发证券行业经营许可证。
爱沙尼亚允许外国企业开办从事证券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但需要持有相应的许可证,许可证由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批准和发放。基金管理公司只能提供如下服务:管理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在证券投资方面提供建议,保护客户资金,以及《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其他基金管理内容。基金管理公司的法定地址及经营活动应在爱沙尼亚境内。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爱沙尼亚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气候部,主要负责全国的环境与自然保护,土地、数据库(含空间数据)建立,自然资源的使用、保护、循环利用和登记,环境监督,气象观测,自然与海洋研究等行业的立法工作等。网址: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狩猎法》《废物法》《环境登记法》《自然资源法》《土地改革法》《土地地籍法》《森林法》《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法》《环境管理法》《环境影响及环境管理系统评估法》《排污收费法》等。
《环境影响及环境管理系统评估法》主要是对申请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施工、使用、改变现有结构、申请利用自然资源、排放污染物等工作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由气候部认可的有资质的专家负责实施。环境许可包括环境质量要求(排放允许量)、排放要求(主要对废水、废气)、技术要求(过滤或净化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气候部网站或法律中心: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作为欧盟成员国,爱沙尼亚有关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标准完全与欧盟接轨。2007—2013年,在欧盟援助资金的支持下,爱沙尼亚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饮水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的升级和改造,在大气、水体、动植物和森林普查和保护方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测体系。2012年6月,爱沙尼亚通过新的国家“环保发展规划”。2014—2020年欧盟中期预算案计划拨付给爱沙尼亚的补贴和援助资金也高于上一个时期。
欧盟的环保标准通常是以指令的形式发布。自从1975年发布第一个有关饮用水水源地的第75/1440/EEC号指令开始,欧盟已先后发布20多个有关水环境标准的指令,详细列明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标准、游泳水水质标准、渔业淡水水质标准、贝类养殖水质标准,以及132种污染水体的危险物质的排放限值等。有关大气质量的标准,先后发布了20个法规和指令、9个臭氧层保护公约、决定和指令。另外,欧盟还颁布废弃物管理、噪声污染、化学品污染、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环境灾害的一系列法令、规定和标准,形成一整套庞大、规范、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欧盟网站:ec.europa.eu/dgs/environment/index_en.htm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外资企业在爱沙尼亚开展投资或承包工程时,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工程需同当地企业一样进行环评。环境评估的主要法律依据是爱沙尼亚2005年2月22日通过,并于2007年1月和4月经过两次修订的《环境影响及环境管理系统评估法》,该法规定了环评的要求、目的、程序、机构,以及违反环境保护法应承担的责任。
【环评机构】
爱沙尼亚气候部是爱沙尼亚环境保护主管机构。另外,在爱沙尼亚不同地区还设有环保委员会(EnvironmentBoard,网址:www.keskkonnaamet.ee),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在业务上它们归气候部管辖。
【需要环评的项目】
《环境影响及环境管理系统评估法》规定,投资项目或承包工程项目在申领或变更许可证时,如有以下情况,必须开展环评:
(1)其经营活动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
(2)变更后的经营活动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
(3)单项经营或多项经营混合后,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实质性影响。
属于以下领域的投资或承包工程必须开展环评:石油、天然气、煤炭、泥煤、油页岩的开采、管输、气化、分馏、贮藏和销售,矿石开采和加工,建设热电站、水电站、核电站、高压输变电设施,核燃料的提纯与生产,核废料的处理,修建公路、铁路、机场、海港、内河码头,疏浚河道、水库、港湾,兴建化工厂、制药厂、化肥厂、农药厂、生物制品厂、造纸厂、大型牲畜养殖中心、鸡场、猪舍,抽取地下水,工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等。
环评的目的是通过分析,找出可能影响空气、土壤、水、海洋环境等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福利等社会环境的因素,找出最理想的解决方案,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环评不仅包括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评估,也包括对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影响评估。
【环评的基本程序】
由项目所有者负责组织环评工作,并负担所有费用(依项目大小和评估的复杂程度而不同)。项目方应向气候部(网址: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提出申请,邀请气候部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环评专家组进入现场。根据“ISO14001国际标准管理体系”或者“欧盟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审计”(EMAC)制定环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环评报告出来后,需提交给气候部“环境发展与环境技术局”,由其在14天内公布在“政府公告”(AmetlikudTeadaanded)和至少一份国家或地方级报纸上,并同时用平信或挂号信的形式寄送给项目所在地政府、环保局分支机构、非官方的环保组织及关联人员,所有人都可以进行评估,并提出质询。气候部将根据专家和民众的意见,作出是否发放开工许可的决定。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爱沙尼亚新的《反腐败法》于2013年4月1日生效,1999年版《反腐败法》同时作废。新版《反腐败法》为新形势下爱沙尼亚社会反贪防腐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法明确规定,所有公职人员都是该法的监管对象,公职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地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禁止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行使职权的礼物或招待,不利用政府资源为政党的政治目的服务,不得利用本身职务操纵或泄漏内幕信息以谋取私利。同时,该法第二章第十款还规定,政府官员可以在工作之余从事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活动,个人可以办企业或成为监管机构成员,但必须将有关情况报告给自己的上级。某些情况下,如果上级认为官员的第二职业占用了大量时间,或存在受贿危险,或有可能损害公共部门的声誉,有权禁止下级从事其职务以外的活动。
该法还规定,政府官员必须如实进行财产申报,反腐败委员会或授权机构有权审核官员财产状况,有权向税务机关、银行、信贷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息库调阅核查相关信息。爱沙尼亚公民凭本人的电子身份卡即可上网查阅官员的财产状况,官员本人也可通过查阅记录获知本人财产信息被查阅的情况。财产申报信息保存7年。
对于违反该法的行为,将被处以100~300个罚款单位的处罚(2014年,1个罚款单位等于4欧元)。如果谎报收入状况,将被罚款100个处罚单位,即400欧元。
爱沙尼亚设有预防腐败委员会,其目的是分析爱沙尼亚的反腐败活动,并向司法部长提出建议,以防止腐败。为了更成功地管理反腐败政策,爱沙尼亚每个部委都有一个协调预防腐败工作的人,并确保反腐政策在该领域的执行(不仅仅是在部委内部)。最新的反腐战略规划为“反腐败战略2013—2020”,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www.korruptsioon.ee/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外国公司可参与当地工程承包,若要参与政府招标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参与人或公司必须是生活或居住在爱沙尼亚、欧盟成员国或是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的国家。由于中国尚未加入该协定,目前中国公司尚不能享受平等待遇。中国公司可与爱沙尼亚公司合作参与政府招标项目。外国自然人如果要承包项目,须在爱沙尼亚成立公司,以法人资格参与工程承包。
欧盟对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设有较高的门槛:要求设计咨询和施工企业具有在欧盟成员国的相关业绩和注册工程师;装备制造企业须取得产品认证;严格限制劳务人员入境;对施工标段划分较小,不利于大型企业发挥优势。
5.10.1许可制度
外国公司在当地承包工程须与当地公司一样申领许可证,如有必要,也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计法》《建筑法》《环评法》《商法》《土地改革法》等法律规定组织施工和管理。
外国自然人不允许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
5.10.2禁止领域
根据爱沙尼亚法律,外国承包商在当地承包工程不受行业限制,只要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实体、申请施工许可、按时缴纳税费即可。
5.10.3招标方式
爱沙尼亚招标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公开招标】
所有感兴趣的承包商都可提交标书,参与竞标。【限制性招标】
如果招标方对于投标方有特殊的选择标准,或者在资格确认方面对招标方在经济上有利,招标方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在特定情况下,招标方可以事先决定参与投标的人数,在确定资格以后,可将标书直接提交给他们。
【议标】
按照一般原则,只有在没有投标者或没有合适的投标者参加而使得公开招标失败时,才能采用议标方式。为了增加透明度,《公共采购法》规定,在与投标者议标前,招标方必须向公共采购注册处发布有关该项目合同的详细信息和数据的特别通告。
5.10.4验收规定
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法律要求,请技术监督局的专业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达到环保要求,有无扰民情况等。项目完工后,由所在地区的技术监督、消防、电力、市政等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许可证。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工业设计保护法》《实用新型法》《禁止侵权货物进出口法》等。详情请登录:https://www.riigiteataja.ee/en/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工业设计保护法》《实用新型法》和《禁止侵权货物进出口法》等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做了详细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标、发明专利、版权、工业设计等违法活动进行打击。惩罚措施有扣押、没收违法货物和罚款。
爱沙尼亚《刑法》也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严厉打击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惩罚措施有拘留、罚款、没收财产,直至判处有期徒刑(最高5年),剥夺人身自由。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爱沙尼亚发生商务纠纷,一般都适用爱沙尼亚当地法律进行解决。企业间发生纠纷,可根据合同规定,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中资企业与爱沙尼亚当地企业发生的商业纠纷多以私下调解为主,尚没有诉诸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的先例。
1992年7月23日,爱沙尼亚加入《纽约公约》。外国投资者与当地政府的纠纷可诉诸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寻求国际仲裁。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爱沙尼亚经济以创新和知识为基础,在数字技术运用、科技创新、公民数字素养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领域经验丰富。爱沙尼亚重视创新和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扶持,广泛采用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以及灵活的就业形式,为企业研发和创新创造有利条件。根据欧盟委员公布的2024年“欧洲创新记分牌”(EuropeanInnovationScoreboard)报告,爱沙尼亚在欧盟成员国中排名上升至第11位,跻身创新力强国行列。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爱沙尼亚拥有比较发达的电信和IT基础设施。全国已经建立光纤骨干网,提供数字式无线互联网服务,4G连接几乎覆盖全国。2021年通过《电子通信法》修正案,对5G发展做出了规定和要求。5G牌照采取企业竞拍方式获得。目前,电信企业Telia、Elisa和Tele2各拍得1个5G牌照。
【电话】
爱沙尼亚是世界上人均手机数量排名前列的国家之一。爱沙尼亚电信企业均为外商投资的合营企业,主要是Telia、Elisa和Tele2三家。
【电视台】
2010年,爱沙尼亚电视播放完全转型为数字电视,大约85%的家庭使用数字电视服务。
【互联网】
爱沙尼亚政府十分重视宽带网络和第三代移动电话服务。铺设了大量光纤电缆,互联网服务广泛应用。2023年,爱沙尼亚93.2%的家庭使用互联网服务,超过80.5%的家庭使用移动网络;97.9%的企业使用互联网办公,76.2%的企业有自己的门户网站。
爱沙尼亚的电子政务非常发达,包含线上投票和电子医疗等,对网络内容的限制较宽松。
【商用基础实施】
爱沙尼亚推广使用智能交通和物流系统(ITS),该系统可帮助用户提高运输和物流的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数字经济定义】
欧盟委员会主要通过每年发布的《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报告》(DigitalEconomyandSocietyIndex,简称DESI)所设定的指数衡量数字经济,DESI将涉及数字的经济活动分为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公共服务,并根据年度情况设定二级及三级指标,最后以三级指标为基础,通过加权计算后整合各类别数据,最终得出年度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指标。
【数字经济部门】
爱沙尼亚经济事务与通信部是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数字通信领域数字技术、项目及服务、网络安全及通信等方面的发展计划及政策制定和实施等,负责推动公共部门的数字化发展,协调公共服务和信息系统的发展,组织开发超国家数字解决方案和提供共享信息技术服务,设计和监督相关政策和战略的实施。
【数字经济规模】
根据爱沙尼亚统计局数据,2023年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服务营业额约80亿欧元,约占当年GDP的8%。2023年约有9000家ICT公司,其中有初创企业2053多家,独角兽企业10家,吸纳从业人员3.7万人,从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5%。在2022年欧盟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DESI)排名中排第九,得分高于欧盟平均水平,在数字公共服务方面排名第一,99%的政府服务都在网上提供,电子政务用户占比逐年上升。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情况】
爱沙尼亚在信息技术、IT领域处于欧盟领先水平,拥有先进的电子政务系统,Wi-Fi遍布酒吧、咖啡馆、商贸中心、机场、车站和码头,提供免费上网服务。爱沙尼亚全国基本实现专用链接和公共网络覆盖。爱沙尼亚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手机投票的国家。2021年10月的地方选举中,有275587人参加电子投票(i-Voting),创历史新高。
爱沙尼亚自恢复独立并加入欧盟和欧元区后,便开始大力发展数字型社会,建立了“数字化爱沙尼亚”(e-Estonia)。目前,爱沙尼亚已成为高科技国家,诞生了很多创新科技以及发明。例如,2000年,电子税务系统(e-Tax)和移动端停车费支付系统(m-Parking)创立使用;2001年,数字社会交叉路(X-Road)建成;2002年,电子身份证系统(digitalID)开始使用;2002年,电子学校系统(e-School)运行;2003年,公共汽车乘车费(IDbusticket)可使用身份证支付;2005年,电子选举开始实行
(i-Voting),网上土地登记政策成功推行,同时完全取消纸质材料备案;自2007年起,移动身份证系统(MobileID)和电子警察系统(e-Police)开始推行;2008年,电子健康系统(e-Health)投入使用;2010年,电子处方系统(e-Prescription)开始使用;2011年,智能电网(SmartGrid)建成运营;2015年,世界上第一个数据大使馆(dataembassy)建成;2018年,无缝服务路线图(seamlessservicesroadmap)开始实施;2019年,政府出台人工智能战略(GovernmentAIstrategy)。数字化爱沙尼亚及电子政务系统成为爱沙尼亚的国家名片,并向多国输出其数字化系统模式。
爱沙尼亚于2014年底启动世界上第一个电子居留计划,旨在为外国人提供安全使用其公共电子服务的机会,促进跨境创业。截至目前,已有来自185个国家的11.7万人获得爱沙尼亚电子居民身份,电子居民已创立或共同创立3.18万家爱沙尼亚公司,对爱沙尼亚国家经济的贡献超过2.4亿欧元。2024年上半年,共有6037名外国人获得爱沙尼亚电子居民数字身份证,同比增长7%,电子居民在爱沙尼亚新设立公司2450家,同比增长7%。今年前六个月,爱沙尼亚电子居民计划对爱沙尼亚国家经济的直接贡献达3100万欧元。此外,电子居民企业家通过使用当地商业服务每年为爱沙尼亚经济贡献超过1100万欧元。
【外资参与数字经济情况】
爱沙尼亚是全球数字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外资参与数字经济占外资总投资比例为16%。2024年,欧洲领先的人工智能防御技术公司赫尔辛基(Helsing)在爱沙尼亚设立了子公司,未来三年,将向爱沙尼亚分公司投资7000万欧元,为波罗的海国家的国防军提供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爱沙尼亚国际发展中心(ESTDEV)和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合作加强人道主义援助机构在数字发展方面的联系,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和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以及创业和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合作期为五年。
【数字贸易情况】
2023年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服务出口额达36亿欧元,同比增长约10%,占爱沙尼亚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12%。其中,软件开发在ICT行业占比最大,占比80%。
【智能货运】
爱沙尼亚是欧盟首批试行跨境货物信息交换平台的国家。自2011年以来,货运商使用自动边境排队管理系统来预订时间段并进入虚拟队列以等待并通过欧盟边境检查站,使平均过境时间从60小时缩短至1.5小时,提高了边境管制效率,增加了出口量。爱沙尼亚国内港口和物流码头也使用该智能货运平台。自2017年以来,爱沙尼亚物流系统开始使用机器人派发包裹,目前在首都塔林已广泛应用。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爱沙尼亚重视数字经济发展。1994年,爱沙尼亚拟定《爱沙尼亚信息政策原则》初稿,4年后议会批准《IT发展战略纲要》,将IT确立为解决社会面临的挑战的必要条件,将GDP的1%指定为稳定的国家IT资金。1996年,启动“虎跃计划”,即全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发展计划,通过更新IT基础设施,并且将计算机技能作为学校的优先事项来追赶发达国家。1996—2010年,电子内阁、电子税务委员会、身份证和数字签名、电子选举、电子健康和电子居住等系统相继开发运用。2013年颁布公共服务绿皮书,2015年建成世界上第一个数据大使馆,2018年制定数字无缝服务路线图。
2017年,爱沙尼亚政府发布《产业政策绿皮书》,这是第一个分析行业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关建议的整体解决方案的尝试。2018年更新《2020年数字议程》,旨在创造一个促进爱沙尼亚ICT使用和智能解决方案使用的环境。工业2030平台是ICT发展计划中的一项举措。
2019年,爱沙尼亚政府出台人工智能战略,确定以政府人工智能、经济人工智能、技能与研发、法律环境创建为四个支柱,加速制定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和战略框架,使爱沙尼亚成为该领域的开拓者,制定促进公共和私营部门实施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详细战略计划。
《2020—2027年实时经济(RTE)发展远景》旨在通过提高数据质量和实施数字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公司治理的结构性变革,实现运营自动化,促进商业环境的发展。
《2021—2035年爱沙尼亚研发、创新和创业发展计划》的目标是,促进爱沙尼亚的研究、开发、创新和创业,提高爱沙尼亚社会的福祉和经济生产力,为满足发展需求提供有竞争力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2021年5月,爱沙尼亚尼亚议会批准了“爱沙尼亚2035”战略。战略分五个方面:战略技能和劳动力市场、人口可持续性、健康和社会保护、经济和气候、空间和流动性。在数字经济方面,提出着重提高爱沙尼亚企业的创新和研发能力,鼓励业务和技术发展各个阶段的创新。支持企业数字化和自动化,并确保数据质量,制定使企业之间能够实时交换数据并与国家沟通的计划。
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valitsus.ee/en/estonia-2035-development-stategy/necessary-changes/economy-and-climate
2021年12月,爱沙尼亚政府批准《2030年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未来十年在数字技术支持下发展爱沙尼亚经济、国家和社会的行动计划。该规划为期四年,每年更新一次,重点支持三大领域:数字国家发展、国家网络安全和通信联通,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措施。
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s://www.mkm.ee/digiriik-ja-uhenduvus/digiuhiskonna-arengukava-2030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出台的支持数字经济的相关政策】
《爱沙尼亚2030数字议程》以发展信息社会和确保数字安全为主要目标,提出发展超高速宽带光纤网络,爱沙尼亚5G行动计划,“隐形”和主动事件服务,提升公共领域使用数据和分析研究能力计划,采用人工智能应用程序,增加ICT专家和获得更高的ICT技能人才供给,提升国家网络安全能力,加速电子政务和网络安全领域创新,扩大电子居留计划等政策措施。
【发展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20年的报告,爱沙尼亚在全球数字法律架构排名中位居第7名。影响数字经济领域外国投资的主要法律包括:《商法》《税法》《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社会税法》《失业保险金法》。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信息社会服务法》《电子通信法》《网络安全法》《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法》《税务信息交换法》《公共信息法》《电子身份和信任服务的电子交易法》等。
爱沙尼亚政府尚未对外国所有权设置限制,外国投资者与当地投资者享有平等待遇,但政府正在制定审查机制,以遵守2019年4月10日生效的《欧盟外国投资审查条例》(第2019/452号条例)。对外国投资者没有投资激励措施。
【外国投资者的公司注册及政务服务】
外国投资者可以在5分钟内在线创建公司,并在10分钟内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税款。
在爱沙尼亚注册,意味着该企业将被视为值得信赖的欧盟公司,并将进入庞大的欧盟单一市场。
公司可以凭借爱沙尼亚政府颁发的数字身份(E-ID),访问政府提供的数字服务。外国企业家可以在任何地方远程工作,并以数字方式将其欧盟公司纳入爱沙尼亚,通过该流程可以削减一些传统业务成本。几乎所有银行交易都是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超过95%的收入申报以电子方式进行,简化公司合规流程。
6.5中国与爱沙尼亚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2017年,在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期间,中国和爱沙尼亚签订数字丝路合作备忘录和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合作文件。
受区域局势等因素影响,2022年8月11日,爱沙尼亚决定退出“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并决定不再延长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内的政府间合作备忘录,上述备忘录于2022年11月27日结束。
中国与爱沙尼亚尚未开展数字经济合作项目。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7.1.1爱沙尼亚对绿色经济的定义
爱沙尼亚对绿色经济的定义涵盖了可持续发展、资源效率、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绿色技术和创新、绿色建筑、循环经济以及社会包容和公平等多个方面。通过一系列政策和实践,寻求人类需求与自然资源保护之间的平衡。提高能源和材料效率的生产、保护环境、制造具有更高附加值的产品以及生态设计应确保人类活动更符合自然循环,而不是对自然造成负担。主要负责部门为爱沙尼亚气候部。
7.1.2相关行业绿色发展情况
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爱沙尼亚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环保和绿色经济发展。其绿色经济相关产业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环保技术、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农业等领域。
【可再生能源】
风能:爱沙尼亚风能资源丰富,特别是在沿海地区和离岸风电场。爱沙尼亚政府大力支持风能项目的发展,并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近年来,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
太阳能:尽管地处北欧,爱沙尼亚的太阳能利用也在逐步提升。太阳能电池板的安装数量增长迅速,特别是在住宅和商业建筑领域。政府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太阳能发电项目。
生物质能:生物质能在爱沙尼亚的能源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利用木材和农作物残余物生产生物质能,不仅有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还能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
【环保技术】
废物管理:爱沙尼亚在废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废物分类和回收系统,减少了垃圾填埋场的负担。同时,政府支持研发新型废物处理技术,提高废物利用率。
水处理:爱沙尼亚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污水处理厂采用现代化技术,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欧盟标准,有效保护了水体环境。
空气质量监测:爱沙尼亚投资建设了覆盖全国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通过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政府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空气污染问题。
【绿色建筑】
爱沙尼亚在绿色建筑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标准,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节能方向发展。新建建筑必须符合严格的能效标准,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材料。
案例:塔林市的许多新建公共建筑和商业中心采用了绿色建筑技术,如太阳能电池板、雨水收集系统和智能能源管理系统。这些措施不仅降低了能源消耗,还改善了室内环境质量。
【可持续农业】
有机农业:爱沙尼亚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友好的耕作方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农民转向有机种植。
智能农业:利用现代科技,如物联网(IoT)、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例如,智能灌溉系统可以根据土壤湿度和天气情况自动调整灌溉量,节约水资源。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发展规划包括:《“爱沙尼亚2035”发展战略》《爱沙尼亚2030年环境战略》《2030年能源领域国家发展规划》《2030年气候变化适应发展规划》《爱沙尼亚2030年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等。爱沙尼亚绿色经济发展规划是在《欧盟2030年气候和能源框架》《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总框架下制定的,旨在在符合欧盟气候目标的条件下确保能源供应可持续发展,改善爱沙尼亚的经济气候和环境状况。主要目标包括:
到2050年,将爱沙尼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80%(到2030年减少70%)。预计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07~12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到2030年,将“努力分担条例”涵盖的部门(运输、小规模能源生产、农业、废物管理、林业、工业加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2005年排放水平(63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13%;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至少占最终能源消费总量的42%。2030年,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为16太瓦时,包括可再生电力4.3太瓦时(2018年为1.8太瓦时),可再生热能11太瓦时(2018年为9.5太瓦时),交通0.7太瓦时(2018年为0.3太瓦时);
一次能源消耗减少14%(与峰值需求相比),主要通过油页岩工业的现代化;
通过保持对进口能源的最低依赖率来确保供应安全,最大程度地使用当地燃料(包括增加使用无燃料能源),实施生物甲烷的潜在生产和使用。
《“爱沙尼亚2035”发展战略》参见:
https://valitsus.ee/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1-06/Eesti%202035_PUHTAND%20%C3%9CLDOSA_210512_1.pdf
《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参见:
https://www.mkm.ee/en/energy-sector-and-mineral-resources/energy-economy/national-energy-and-climate-plan
《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参见:
https://ringmajandus.envir.ee/sites/default/files/2022-09/20220803_Valge%20raamat.pdf
7.3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1)环境保护法
主要有《大气空气保护法》《京都议定书二氧化碳谈判制度下的投资方案》《工业排放法》《欧盟环境标准下的爱沙尼亚2020和2030发展战略》《废物法》等。参见:
https://www.riigiteataja.ee/en/eli/ee/515112018002/consolide
(2)绿色建筑规范
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减少建筑能耗和环境影响。强制要求新建建筑和重大改造工程符合绿色建筑标准。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参见:
https://www.riigiteataja.ee/en/eli/526022021001/consolide
(3)可再生能源法
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制定可再生能源目标,推动绿色电力市场的发展。参见:
http://www.taastuvenergeetika.ee/wp-content/uploads/2017/07/RES-developments2017.pdf
(4)气候变化应对政策
爱沙尼亚响应《欧盟绿色协议》,根据欧盟《关于能源联盟治理和气候行动的法规》(EU)2018/1999制定《爱沙尼亚2030年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该法规规定了国家能源和气候行动,碳排放控制指标,到2030年的阶段性目标,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相关措施。爱沙尼亚每十年向欧盟委员会提交能源和气候计划。参见:
https://kliimaministeerium.ee/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1-07/Low%20Carbon%20Strategy%20until%202050.pdf
(5)环保税收政策
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进行税收调节,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环保措施。实施碳税、垃圾税和资源税,鼓励减少污染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供环保项目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支持绿色投资。参见:
https://www.emta.ee/en/business-client/taxes-and-payment/other-taxes-and-claims/environmental-charges
(6)科技创新和研究支持政策
促进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设立绿色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环保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加强与国际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绿色技术的国际化发展。参见:
https://etag.ee/en/introduction/
8.中资企业在爱沙尼亚如何建立和谐关系
8.1主要风险
作为欧盟成员国,爱沙尼亚在改善投资环境、反腐败、保持金融稳定、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方面都付出了很大努力,成效较为显著。爱沙尼亚政府公务程序电子化程度较高,很多手续在线即可完成,提高了效率。爱沙尼亚是欧元区成员,金融较为稳定,汇率风险较小。由于国家小,人民受教育的程度较高,商业环境较佳,商业诈骗发生的概率低。爱沙尼亚社会治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恐怖袭击的案例。
应提醒中资企业注意的是,在爱沙尼亚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应特别关注天气情况,爱沙尼亚雨雪天气多、寒冷季节长,会对露天作业或货物的长途运输产生一定影响。另外,由于爱沙尼亚国内市场容量有限,如果事先计划不周,在当地紧急采购工程所需物资,常常不能满足数量需求。对爱沙尼亚出口机械产品、精密仪器等,需经过欧盟标准认证,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在签署合同时请务必注意,不要因此而延误交货期限,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8.2防范风险措施
8.2.1对外投资
(1)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和投资环境。深入了解和研究爱沙尼亚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对当地的法律环境、产业和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到心中有数。《外国投资法》是爱沙尼亚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法律依据。
(2)准确定位投资目标。选择有比较优势的投资领域,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投资当地相对薄弱、政府扶持的产业。对投资项目要进行深入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
(3)避免投资风险。应着重调研市场需求、投资环境、税收、进出口管理、海关监管、外汇管制、环保政策和用工制度等因素。
(4)与中国驻爱大使馆加强日常联络,定期查看驻爱使馆网站提示提醒信息,遇有重大问题和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向使馆或国内主管部门报告。
(5)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通过当地政府、中介组织和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经商处,介绍和推荐有信誉和可靠的合作伙伴进行合资合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8.2.2对外贸易
(1)适应当地支付条件。爱沙尼亚进出口商通常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对出口商而言,可在签订合同后先付30~50%的定金。应针对该国商品贸易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贸易。
(2)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努力调整对爱沙尼亚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提高技术含量,注重品牌、款式、包装和售后服务,塑造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3)开拓贸易渠道。充分利用爱沙尼亚零售和批发商在欧盟各国及俄罗斯的丰富的客户渠道和资源,采取有效的商业合作方式,拓展进入欧盟及其他国家的商品销售渠道。
(4)警惕网络诈骗。近年来,随着中爱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与此同时,网络诈骗案件也随之增多,给两国企业的合作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在与爱沙尼亚开展贸易活动时,需提防网络诈骗风险。
8.2.3对外承包工程
中资企业在爱沙尼亚参与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寻求当地政府和其他中介组织的支持与帮助,选择那些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在业界有良好信誉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以便获得投标程序、标书咨询、工程预算评估、工程项目基金审核和工程监理等方面的必要咨询服务,确保做到敢争项目、能做项目。
8.2.4对外劳务合作
中国劳务人员在爱沙尼亚从事劳务合作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培训工作
全面考察当地的政局稳定性、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排外情绪和势力、与邻国的关系、与中国的外交和民间交往、中资企业在该国的投资和其他经营活动等情况,认真评估该国家和地区的风险指数。
把握好劳务合作合同的签订工作。签订劳务合同时,除制定明确的维护中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条款外,还应将安全保障作为专门条款写入合同或正式书面文件,明确对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中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施工秩序。紧急情况下,对方有义务提供应急设施和其他必要帮助。
人身保险。必须为境外施工人员投保海外人身意外保险,一旦出现意外,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时解决人员医疗救助费用。
安全知识培训。安全和防护意识教育应作为出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外派人员提高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从而增强在事故发生时的应变和应对能力,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到达工作现场后,还必须向职工介绍周围环境、当地治安情况和要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处理好与爱沙尼亚各方面的关系
妥善处理好与当地各方面的关系。针对可能涉及所在国就业和经济利益的项目,要慎重决策,防止陷入当地利益冲突。中资企业和人员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方面的联系和沟通,注意对外宣传,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尽量避免或减少矛盾。
与爱沙尼亚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不仅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在面临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助于化解危机。
与爱沙尼亚公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当地政府规定,尊重当地宗教信仰,与当地居民友好相处。
(3)加强与中国国内相关机构和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经商处的沟通与联系
根据中国商务部关于境外劳务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境外劳务人员派出单位,在与外方签订劳务合作意向书或合同之前,必须与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经商处联系和汇报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并得到经商处的认可和相应的指导。
到达爱沙尼亚并开展工作后,劳务人员应与项目组主管机构或负责人保持畅通的联系,并定期汇报工作、生活和安全情况。
与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经商处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情况。
在同一项目上一起工作的中国劳务人员之间应建立良好关系,团结互助、互尊互爱,体现出中国讲文明、讲道德的良好风范。
在爱沙尼亚遇到紧急情况,可根据情况拨打以下电话:
报警、急救电话:112信用卡丢失:1777
信息查询:1188
如遇语言不通,可立即拨打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电话:00372-6015830,领保电话:00372-5114016,使馆工作人员可及时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