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手册:阿联酋特辑
2025-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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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和富查伊拉7个酋长国组成的联邦国家,首都为阿布扎比。

在远古时代,阿联酋所属诸酋长国是阿拉伯半岛的一部分,这一地区居民有较高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能,海上贸易发达。20世纪上半叶的阿联酋由沙丘、稀少绿洲和简陋村庄组成,在此生活的多为游牧民族、渔民和水手。20世纪60年代,随着石油的发现和开采,半游牧社会开始了向现代化的转变。1966年,已故的开国总统扎耶德·本·苏尔坦·阿勒纳哈扬成为阿布扎比酋长国酋长。英国从海湾地区撤出之后,扎耶德召集其他6个酋长国酋长,提出成立联邦政府,于1971年12月2日宣告成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富查伊拉、乌姆盖万和阿治曼6个酋长国组成联邦国家。1972年2月10日,哈伊马角加入联邦。1996年4月10日阿联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7年起开始全面履行义务。阿联酋同时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以及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GAFTA)成员国。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阿联酋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端,东与阿曼毗邻,西北与卡塔尔接壤,南部和西南与沙特阿拉伯王国交界,北临波斯湾(又名阿拉伯湾),与伊朗隔海相望,是扼波斯湾进入印度洋的海上交通要冲。国土面积约为8.36万平方公里(包括沿海岛屿,其中,阿布扎比占总面积的87%)。其海岸线构成波斯湾的南部和东南海岸以及阿曼湾的部分西海岸。在建造“迪拜棕榈岛”等其他填海工程项目之前,阿联酋的海岸线长约1318公里,填海垦地项目使这个数字不断增长。

阿联酋全境呈新月形,境内无淡水河流或湖泊,沿海是地势较低的平原,半岛的东北部分属山地,横贯其间的哈杰尔山脉最高峰海拔2438米。此外,阿联酋绝大部分地区是海拔200米以上的沙漠和洼地。沙漠占阿联酋总面积的65%,其中有一些绿洲,以艾因地区的布赖米绿洲(BULAIMIOASIS)面积最大,同时该绿洲也是阿联酋主要农业区。

阿联酋位于东4时区,当地时间比北京时间晚4小时。

1.2.2自然资源

【能源】最重要的资源是石油和天然气,其中超过95%位于阿布扎比。目前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超过1070亿桶,已探明的天然气储藏量8.2万亿立方米,均位居世界第6。其他矿产资源还有:硫磺、镁、石灰岩等。

【植物】椰枣树是阿联酋重要的经济作物,全国超过4000万棵,每年产椰枣上百万吨,种类有120多种,有的早熟,有的含糖量高,还有的含水分较多。较好的品种有:艾布·欧如格、安瓦努、乌姆·马阿尼、赫拉斯、鲁鲁等。

【水产资源】阿联酋的海域内水产资源丰富,沿海有珊瑚,盛产珍珠,还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已发现鱼类和海洋生物3000多种。

1.2.3气候条件

阿联酋属热带沙漠气候,全年分为两季:5月至10月为热季(夏季),天气炎热潮湿,气温超过40℃,沿海地区白天气温最高达45℃以上,湿度保持在9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凉季(冬季),气候温和晴朗,有时降雨,气温一般为15-35℃。年平均降雨量约100毫米,多集中于1-2月份。近年来,雨量有渐增的趋势。东部山区则较为凉爽和干燥。

1.3人口和行政区划

1.3.1人口分布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阿联酋人口951.69万,其中男性658.36万,女性293.33万,分别占比69.18%和30.82%。

阿联酋人口主要分布在迪拜、阿布扎比、沙迦等酋长国。本国人口占人口总数的约11%;外籍人口占约89%,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菲律宾、伊朗、埃及等。当地常住华人30余万人,主要集中在迪拜、阿布扎比等酋长国。

1.3.2行政区划

阿联酋由7个酋长国组成,按政治影响、经济实力、人口比例排列依次为: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哈伊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乌姆盖万。阿布扎比既是阿联酋首都,同时也是阿布扎比酋长国首府。阿联酋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包括阿布扎比、迪拜等,主要产业包括油气、贸易、金融、旅游等。

1.4政治环境

1.4.1政治制度

【宪法】1971年7月18日,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临时宪法,同年12月3日宣布临时宪法生效。该临时宪法沿用了25年。1996年12月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决议,将临时宪法转变为永久宪法,并确定阿布扎比为阿联酋永久首都。

【政治】联邦最高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该委员会讨论决定国内外重大政策问题,制订国家政策,审核联邦预算,批准法律与条约。总统和副总统从最高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除外交和国防相对统一外,各酋长国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联邦经费基本上由阿布扎比和迪拜两个酋长国承担。阿联酋政局稳定,对内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对外交往活跃,注重加强与海湾地区国家及大国关系,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独特作用。联邦内阁是国家的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及部分国务部长组成。2004年11月3日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被联邦最高委员会推选为总统并于2019年再度连任。2022年5月哈利法总统逝世,阿布扎比王储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继任总统。自2006年起,迪拜酋长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担任副总统兼总理。2024年7月阿联酋进行内阁改组,目前共有内阁成员35名。

【联邦最高委员会】由7个酋长国的酋长组成,每位酋长在参加最高委员会会议时,只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负责讨论制定联邦内外重大事务的总政策,确定重大人事变动,选举总统与副总统(总统与副总统从最高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审核联邦预算,批准法律、条约和法官任命等。委员会关于实质问题的决议必须经5名以上成员赞成通过才能生效,且赞成成员中必须包括阿布扎比和迪拜代表。联邦总统、副总统的任期为5年,联邦总统担任最高委员会主席。

【议会】联邦国民议会(Federal National Council)成立于1972年2月13日,系联邦的咨询机构,每届任期4年(2008年12月起延长至4年,此前为2年)。议会职权是审议联邦政府提出的法律、法规草案,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或予以否决,如年度预算、内外方针政策、经济发展规划等;有权对联邦政府缔结的条约和协议提出质询。2023年10月,萨格尔·古巴什当选第18届国民议会议长。

1.4.2主要党派

阿联酋禁止设立党派。

1.4.3政府机构

阿联酋联邦政府是联邦最高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联邦最高委员会的监督下,具体实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内外大政方针,按各酋长国的政治影响、经济实力的原则分配部长职位,阿布扎比、迪拜两酋长国占主要职位。

内阁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及部分国务部长组成。总理负责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内阁例会,监督和协调各部的工作。副总理在总理因故缺席时行使总理的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内阁会议决议应以多数表决通过。如表决时票数相等,总理行使决定性投票权。内阁负责起草法律草案。政府的主要组成部门见本文附录。

主要经济部门有:财政部、能源与基础设施部、气候变化与环境部、工业与先进技术部、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经济部、各酋长国经济发展局、商工会等。

1.5社会文化

1.5.1民族

阿联酋本国公民属于阿拉伯民族,外籍人口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菲律宾、伊朗、埃及等国。

1.5.2语言

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通用英语,英语在商务活动领域普遍使用。另外还有乌尔都语和波斯语,前者是印度、巴基斯坦人使用,后者是伊朗人使用。

1.5.3宗教和习俗

伊斯兰教是国教。居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其中多数(80%)属逊尼派,什叶派在迪拜占多数。

阿联酋是阿拉伯国家之一,国人信奉伊斯兰教,有着独特的生活方式、文化风俗和文化禁忌。

【习俗】

阿联酋居民的主要习俗有:

(1)当地人传统服饰特点是:男人穿白袍,头戴白头巾;妇女穿黑袍,披黑头巾,有的面蒙黑纱。

(2)在公共交通、部分餐厅等公共场合,男女的活动场所是分开的。

(3)穆斯林每天必须做五次礼拜。即:日出前的晨礼、中午的晌礼、下午的晡礼、日落后的昏礼、晚间的宵礼。每周星期五午后要做主麻拜,也称“聚礼”。

(4)一般阿拉伯家庭仍席地用餐,且用右手取食。

(5)阿联酋人性格粗犷奔放,热情好客,习惯以茶和咖啡待客,格外喜爱甜点。客人落座后,端上来的除了茶、咖啡,还会有甜点、巧克力或椰枣。

【禁忌】

根据穆斯林的宗教信仰,阿联酋居民的主要禁忌有:

(1)穆斯林信仰真主,任何人不得轻视真主的命令。

(2)穆斯林认为天下穆斯林皆为兄弟姊妹,为一家人;禁放高利贷、赌博、背盟爽约、抢占他人财产、参与非穆斯林的宗教活动。

(3)禁奸淫、败坏他人名节、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等;任何人必须遵循古兰经中教义,并用它来指导日常活动。

(4)禁食猪、马、驴、狗、蛇、火鸡、自死肉、浮水鱼以及一切动物的血;禁吸毒品,禁饮酒。

(5)斋月期间,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户外或大街上饮食,除儿童、孕妇、病人等特殊群体外。

(6)不得穿睡衣、印有图像或不当文字的衣服进入清真寺。

1.5.4科教和医疗

【科教】

阿联酋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和培养本国的科技人才,为国民提供从幼儿园到大学各阶段的免费教育。阿联酋国民不但可免费就读国内公立高等院校及各种私立学院,而且在海外高等学府深造也由政府出资。在中学最后一年注册的所有学生中,有95%的女性和80%的男性申请进入阿联酋高等院校或赴海外留学。

根据阿联酋教育部统计,阿联酋现有公立学校619所,教师数量超过2万人,学生数量近29万人;现有私立学校643所,教师数量超过5万人,学生数量超过81万人。

【医疗卫生】

设施齐全的医院、专业诊所和各大护理中心形成阿联酋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曾经盛行的疟疾、麻疹和小儿麻痹症等众多传染病现已根除,产前和产后护理也与世界各大发达国家保持同步,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已大幅下降。由于人口增长迅猛和保健成本不断上涨,政府压力不断加大。为此,政府推出医疗保险方案鼓励私营领域的投资。阿联酋对本国公民实行免费医疗制度,对外籍居民实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

世界银行统计,阿联酋全国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4.28%,按照现价购买力计算,人均经常性医疗卫生支出1842.69美元;人均预期寿命为78岁。

中国曾在上世纪80年代向阿联酋派出援外医疗队,目前暂无。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在阿联酋,工会组织是被禁止的。主要的半官方机构包括:

【阿联酋战略研究中心(Emirates Centre for Strategic Studies and Research)】成立于1994年3月14日,是官方的学术研究机构,隶属于外交部。主要活动包括出版与研究阿联酋和海湾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相关的书籍、专著、论文和译著以及组织专题讨论会、座谈会和系列讲座等。

【商工会】联邦商工会由7个酋长国的商工会联合组成,主要协调各酋长国商会之间的关系、组织参加国家间商会活动,推动阿联酋企业家对外交往与合作。总部设在阿布扎比。

各酋长国还设有隶属本酋长国的商工会,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业政策;管理所有私人公司和企业,负责所有的公司和企业的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商工会会员证书等事宜;为会员提供有关经济贸易或生产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红新月会机构】该机构的宗旨是:加强与世界其他国家红新月会、红十字会及国际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向受灾的阿联酋国内和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1.5.6主要媒体

【主要报刊】

阿联酋主要报刊如下:

《联合报》,阿布扎比半官方日报,网址:www.alittihad.ae

《宣言报》(阿拉伯文),迪拜半官方日报,网址:www.albayan.ae

《海湾报》(阿拉伯文),沙迦私人出版,网址:www.alkhaleej.ae

《今日阿联酋》(阿拉伯文),迪拜发行的阿拉伯文报纸

《阿拉伯新闻》(阿拉伯文),网址:www.akhbaralarab.co.ae

《海湾时报》(Khaleej Times-英文),迪拜私人出版,网址:www.khaleejtimes.com

《海湾新闻》(Gulf News-英文),网址:www.gulfnews.com

《今日海湾》(The Gulf Today-英文),网址:www.gulftoday.ae

《国民报》(The National-英文),网址:www.thenational.ae

【通讯社】

阿联酋通讯社(wam)是阿联酋的官方通讯社,隶属国家新闻委员会。成立于1976年11月,在阿联酋的各主要城市以及伦敦、巴黎、华盛顿、纽约、莫斯科、东京、开罗、突尼斯、贝鲁特等派有常驻记者。用阿拉伯文和英文发稿。网址:www.wam.ae

【广播电台】

阿联酋国内共有阿布扎比、迪拜、乌姆盖万、哈伊马角等20多家广播电台。阿布扎比的Emirates Media Inc.和Dubai Media Inc.是阿联酋的主要广播电视公司。全球无数阿拉伯人收听收看EMI节目。EMI通过3个卫星电视频道和6个无线电频道播出节目。

【电视台】

阿联酋国内有阿布扎比、迪拜、沙迦、乌姆盖万、富查伊拉、哈伊马角、阿治曼和阿拉比亚等40多家电视台。阿拉比亚电视台新闻节目用阿拉伯语连续24小时播送。此外,还建有卫星地面接收站,迪拜和阿治曼电视台、迪拜体育频道等还可上网收视。

【媒体对华态度】

阿联酋各主流媒体对华报导总体持正面论调,报导内容主要关注经贸领域。阿联酋媒体对中国经济政策、金融市场、外贸形势等经济领域的报道经常占据经济版块的重要位置。除援引欧美主流媒体报导外,阿本地媒体还时常会邀约知名经济专家撰写专题分析文章,对中国经济形势、政策走向等进行多方面解读。随着中阿双边经贸交流的持续深入,中国元素已经成为推动阿联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自中国的手机、家电、汽车品牌广告频频见诸各大报端版面。每逢中国的传统佳节,媒体还热衷于宣传报导各类为吸引中国游客及华人华侨而推出的促销和节日庆典活动。

1.5.7社会治安

阿联酋社会治安总体较好,刑事暴力类案件少有发生。根据全球数据网站Numbeo报告,阿布扎比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球最安全城市,沙迦和迪拜分列第四、八名。

但近年来由于外来人口增多,流动性大,偷盗和抢劫案件也偶有发生。截至目前,阿联酋已发生数起针对中国公民的恶性刑事案件。此外,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2022年初阿联酋遭受几次恐袭,局部安全风险有所升高。

中国驻阿联酋使馆及驻迪拜总领馆提醒在阿中国公民和游客高度重视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与家人、朋友保持密切联系,勿独自前往偏僻或人员稀疏地区,勿随身携带大额现金或大量贵重物品;与当地民众友好相处,尊重当地民俗和宗教戒律。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联系。

1.5.8节假日

【工作时间】阿联酋自2022年起将当地法定的周末休息日调整为2.5天,除周六日外,周五是伊斯兰教的聚礼日,休息半天。

【节假日】2024年,阿联酋主要节假日如下表所示:

表1-1阿联酋主要节假日

节假日

日期

元旦

1月1日

开斋节

4月10日

阿拉法特日

6月15日

宰牲节

6月17日

伊历新年

7月7日

烈士日

12月1日

阿联酋国庆节

12月2-3日

2.经济概况

2.1宏观经济

【经济增长】据阿联酋官方初步统计,2023年阿联酋国内生产总值按实际价格测算约为5041.7亿美元,经济增长率为3.4%。其中,非石油部门对GDP的贡献率在2023年底达到74.3%。

表2-1 2019-2023年阿联酋宏观经济统计

指标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GDP(亿美元,现价美元)

4179.9

3494.7

4150.2

4478.1

5041.7

实际GDP增长率(%)

1.11

-4.96

3.92

7.90

3.40

人均GDP(美元)

45376

37629

44316

53758

52977

第一产业占GDP比重(%)

0.75

0.96

0.91

0.89

0.80

第二产业占GDP比重(%)

44.52

42.17

47.48

49.37

51.50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54.73

56.86

51.60

49.74

47.70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

【财政收支】阿联酋中央银行数据显示,2023年统一财政盈余856亿迪拉姆(233.05亿美元),相当于GDP的4.5%。总收入为5261亿迪拉姆(1432.33亿美元),政府支出4405亿迪拉姆(1199.28亿美元),增长3.1%。

【通货膨胀率】阿联酋央行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通货膨胀率为2.4%。

【失业率】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全国失业率为2.71%。其中,男性失业率2.3%,女性失业率3.8%。

【消费】惠誉预计,2023年阿联酋实际消费者支出增长3.8%。

【内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政府债务约占GDP的30.9%。

【外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外债占GDP的38.4%

【信用评级】2023年,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和穆迪对阿联酋联邦政府评级为AA和Aa2,前景稳定。

【外汇储备】阿联酋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外汇储备达7350亿美元。

2.2重点/特色产业

【石油产业】石油生产在阿联酋经济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阿联酋石油生产主要在阿布扎比酋长国。阿布扎比石油业正处在成熟期,按目前的产量和储量计算,还可生产120多年。迪拜酋长国的石油业处于枯竭期,储量有限,按目前的产量和储量计算,最多还能开采20年。其他酋长国处于开发、勘察找油阶段。阿联酋2023年石油产量约为每天400万桶。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计划在2030年前把石油产能提高到每天500万桶。此计划包括使用增强油气采收技术(EOR)在阿布扎比的成熟油田进行生产扩展,同时积极投资绿色能源和脱碳项目,以实现更广泛的能源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

【天然气产业】阿联酋虽拥有巨量天然气,但由于国内天然气需求量大,大部分用于回灌采油,同时多为酸性气田,开采难度高,成本大,目前仍高度依赖天然气进口,通过海豚计划(Dolphin Project)从卡塔尔进口天然气。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投资200亿美元启动阿布扎比西部高酸度气田开发项目。

【非石油产业】目前,阿联酋正着力推动石化冶金、加工制造、新能源、金融、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非石油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其地区性贸易、金融、物流枢纽的地位进一步加强。2023年,阿联酋非石油商品贸易额增长约65%,从2013年的1.58万亿迪拉姆(4301.61亿美元)增加到2023年的2.6万亿迪拉姆(7078.60亿美元)。

【炼铝业】炼铝业是阿联酋主要非石油产业之一。2013年6月,阿联酋两大铝业巨头迪拜铝业(DUBAL)和酋长国铝业(EMAL)宣布合并成立环球铝业公司(Emirates Global Aluminium),2019年公司产能提高到260万吨,位列全球第七。2022年公司净利润20亿美元。2023年,EGA的铝冶炼总产能达到300万吨/年。

【房地产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在阿联酋尤其是迪拜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迪拜和阿布扎比的房地产销售额在2023年总计突破1240亿美元。迪拜房地产2023年销售交易总额创下年度纪录,达4117.4亿迪拉姆,同比增长56%。阿布扎比的交易总额达到440亿迪拉姆,同比增长120%。

【水泥业】水泥工业是阿联酋最古老的生产行业。阿联酋全国共有20家水泥厂,阿联酋第一家水泥生产商联邦水泥公司(Union Cement Company)成立于1972年,自1975年引入第一条生产线之后,该公司迅速发展,成为阿联酋最大的水泥生产商。

【航空业】阿联酋目前有国际机场7座。过去10年间,阿联酋民航总局收入一直呈上升趋势,航班架次始终以较快速度增长。依靠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灵活的经营策略,阿联酋航空业在国际航空业整体低迷的背景下,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23年度,迪拜国际机场(DXB)的旅客人数同比增长31.7%,达到86,994,365人次。不仅超越了机场方面自我设定的年度预期,也突破了疫情前的客流量纪录。

【金融业】阿联酋金融体系较为完善。在阿联酋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有银行、证券公司、财务投资公司、金融咨询公司、金融中介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2023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的注册公司数量从2022年的4377家增至5523家,同比增长26%。金融科技和创新公司数量达到902家。

【制药业】阿联酋现为海湾六国中第二大药品生产国,仅次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制药市场规模在2023年达到了约40亿美元,包括药品生产、分销和销售等各个方面。

【塑料工业】1998年11月,阿联酋ADNOC公司和丹麦Borealis公司合资设立了世界第六大聚烯烃公司(Borouge),截至2023年,该公司在阿联酋鲁维斯建造和运营的石化生产基地产能已达500万吨。

【纺织服装业】纺织服装业占阿联酋国内生产总值的10%,其中迪拜规模最大,年产值达24亿美元。据估计,迪拜目前有352家成衣厂、4家纺织厂,另有582家成衣批发商、9000家零售商及13000家成衣服饰店。76%的成衣外销,主要外销地区为中东、欧洲及美国。

【转口贸易】迪拜港是继新加坡、中国香港之后的全球第三大转口贸易中心。2023年阿联酋转口贸易额约1878.55亿美元。

【主要大型企业简介】

(1)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

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成立于1971年,是阿布扎比酋长国政府全资所有的国有石油公司,总市值1.2万亿美元,公司年产值超过800亿美元,拥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达1100亿桶,全球排名第六,每天生产石油约340万桶、天然气1050亿立方英尺。其产品链涉及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化工的几乎所有领域和全部产品。

(2)穆巴达拉投资公司(Mubadala Investment Company)

2017年1月,时任阿联酋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以阿布扎比酋长身份颁布法律,组建穆巴达拉投资公司,原穆巴达拉发展公司和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全部并入。2018年3月,哈利法再次颁布酋长令,将阿布扎比投资委员会(Adic)并入穆巴达拉投资公司。新的穆巴达拉投资公司开展油气和工业领域为主的多元化投资,涉及半导体、能源、房地产、医疗保障、教育、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业、油气、航天等行业,总资产达2840亿美元。

(3)阿布扎比发展控股公司(ADQ)

ADQ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地区最大的控股公司之一,市值超过1570亿美元。自成立以来,陆续整合收购了阿布扎比多个重要行业资产,包括阿布扎比港口公司(Abu Dhabi Ports)、联邦铁路公司(Etihad Rail)、阿布扎比卫生服务公司(SEHA)、阿布扎比机场(Abu Dhabi Airports)、阿联酋核能公司(ENEC)、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等。

(4)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

TAQA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一家能源投资公司。阿布扎比政府通过阿布扎比水电局(ADWEA)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阿布扎比水电局将其拥有另外的24.1%股份转给阿布扎比农场主基金,用于支持发展阿布扎比农业,并支付农民工资;其余24.9%股份在阿布扎比证券市场自由买卖,购买者仅限于阿联酋国民。2020年,TAQA和阿布扎比电力公司(AD Power)合并。企业已在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ADX)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多元化的公司,业务遍布中东、北美、欧洲和南亚等区域,已成为一家为世界各地供应能源和水的公司。

(5)伊玛尔公司(EMAAR)

迪拜地产公司,多年被评为中东最佳房地产公司。该公司开发项目包括著名的迪拜商场、世界最高建筑哈利法塔(Burj Khalifa)等。

2.3基础设施

2.3.1公路

阿联酋公路网发达,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在世界竞争力报告中,阿联酋道路质量排名居全球首位。2003年,阿联酋公共工程部开始实施一项投资约4087亿美元的国家公路网工程,将所有酋长国的高速公路连接成网,并与沙特、阿曼公路相连。现各酋长国之间均有现代化高速公路相连。阿联酋公路总长约4080公里,路面质量优良。全国约有机动车350万辆。

2.3.2铁路

阿联酋铁路以货运为主。阿联酋已启动了总投资约110亿美元、全长约1200多公里的联邦铁路项目。目前,联邦铁路一期项目已建成,全程约264公里;二期项目铺轨已完成,铺轨里程650公里、全程450公里,全线为客货两用,客运设计时速200公里/小时、货运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目前进入测试调试阶段。该铁路投入使用后,将纳入全长2200多公里的海湾铁路网,届时将联通海合会六国。

迪拜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建成红线和绿线城铁项目,运营里程分别为67公里和22.5公里,2016年红线延长线(2020世博会线)授标,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全线运营。

迪拜道路与运输管理局(RTA)于2023年11月宣布计划建设迪拜蓝线,总长30公里。此外,阿联酋亦在计划建设阿布扎比—迪拜高铁项目。

2.3.3空运

阿联酋现有21座机场,其中7座为国际机场。

迪拜国际机场始建于1960年,后经多次扩建。日起降约500架次,属本地区最繁忙的客、货空港。2023年,迪拜国际机场接待旅客8700万人次,连续十年保持全球最繁忙的机场地位。2023年,迪拜机场免税店销售额约21.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4.39%。马克图姆国际机场位于迪拜世界中心,是迪拜第二座国际机场。

阿布扎比机场建于1970年,目前只有一条跑道。阿布扎比国际机场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82亿美元,全部扩建工程最终完工后,空港廊桥将达到80个,年客运能力将超过5000万人次,空港区面积将超过3400公顷,能够满足未来40年来往阿布扎比的旅客流量需要。

2.3.4水运

阿联酋共有16个现代化港口,其中9个港口具有集装箱货运码头、仓储及其他十分先进的设施。全国港口泊位超过200个,其中80%的泊位在阿布扎比酋长国和迪拜酋长国港口。2023年处理超过2400万标箱,停靠船只达5万艘次。阿国家船队拥有1500艘船舶,载重吨位3000万吨。

沿阿拉伯湾的主要港口有:阿布扎比酋长国的哈利法港、扎耶德港、迪拜酋长国的拉希德港和杰贝阿里港、沙迦酋长国的哈里德港、哈伊马角酋长国的萨格尔港。阿曼湾沿岸有沙迦酋长国的科尔·富坎港、富查伊拉酋长国的富查伊拉港。

杰贝阿里港位于杰贝阿里自由区内,系世界最大的人工港,码头长15公里,有67个泊位,拥有世界一流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杰贝阿里港在2023年处理了1447万标准箱,集装箱吞吐量居世界前十位,是中东北非地区第一大港,连续多年荣获中东最佳港口奖。

哈利法港,为阿布扎比最大的商业港口,目前一期已完工。项目第一阶段包括具有年处理200万20英尺标准箱能力的港口和面积51平方公里的工业区A区。哈利法港已取代扎耶德港成为阿布扎比的主要货运港。初期哈利法港口吞吐量为250万标箱和1200万吨一般货物,预计至2030年,港口的货物年吞吐量可达3500万吨,集装箱年吞吐量可达1500万标准箱。中远海运码头公司于2016年9月获得二期码头35年特许经营权。2018年12月10日,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码头正式开港。

2.3.5通信

【基础网络能力】

阿联酋主要电信网络运营商Etisalat成立于1976年,是世界上最大的电信公司之一,也是中东地区主流电信运营商和海合会国家的最大电信合作体之一,阿联酋政府持股60%。该公司有约42000名雇员,所覆盖市场价值约220亿美元。2024年2月,华为率先在阿联酋发布5.5G,计划全年建设2000个基站,覆盖阿联酋主要商业和居民区。

2005年12月,酋长国综合通讯公司(EITC,股票代码“du”)上市,阿联酋联邦政府拥有50%股份。“du”持有阿联酋第二张全国性移动服务牌照,以DIC telecom & Samacom的名称为住宅和企业用户提供固话、电视以及高速互联网服务。

【互联网通信】

阿联酋人均使用互联网比例高,在中东国家排名第一。阿联酋的互联网主要由阿联酋电信公司(Etisalat)和酋长国综合通讯公司(EITC-du)这两家公司经营监管,其他公司目前只能向其租用网线,提供服务。据Global Digital Insights统计,截至2023年底,阿联酋的活跃互联网用户人数达到989万人,智能手机用户人数为960万人,社交媒体活跃用户人数达1000万人,移动互联网用户人数约为960万人,平均网络使用时间约为7.5小时/天。阿联酋的宽带平均网速为118.52Mbps,移动网络平均网速达到169.38Mbps。

2.3.6电力

阿联酋统管全国水电事务的主要机构是联邦水电局(Fewa),但具体则由主要酋长国的有关机构分别负责。阿布扎比水电局(Adwea)、迪拜水电局(Dewa)、沙迦水电局(Sewa)分别负责各自酋长国,Fewa负责其他北部酋长国。2018年底,阿布扎比水电局(Adwea)与北部酋长国水电局(Fewa)合并成为联邦水电局(EWEC)。

阿联酋2023年全国电力装机容量约56.5GW,主要电力生产以天然气为燃料,剩余的则使用石油、煤炭以及可再生能源。截至2023年底,阿联酋清洁能源发电量约6GW。电网方面,2011年海合会统一输电系统建成,成员国之间可在紧急用电时互送电力。

阿联酋75%以上的电力依靠天然气和石化产品获得。为推动阿联酋能源多元化发展目标,阿正积极推动核能、太阳能、清洁煤、可再生能源等发电项目。2017年,阿联酋启动“2050能源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国内总发电量比例从25%提高至50%(44%清洁能源、6%核能、天然气38%、清洁煤12%),碳足迹减少70%,节省约1907亿美元发电成本。

2.4物价水平

近年来,阿联酋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当地基本生活用品零售价格如下:

表2-2 2023年7月阿联酋基本食品平均价格

商品

单位

价格(迪拉姆)

鸡蛋

30只

20

牛奶

1升

6

鸡肉

1公斤

16

西红柿

1公斤

9

苹果

1公斤

10

土豆

1公斤

5

大米

10公斤

50

面粉

5公斤

30

资料来源: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注:1美元=3.67迪拉姆。

2.5发展规划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近年来,阿联酋政府一直致力于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并通过增加其他部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来实现经济多元化。同时,阿联酋政府也鼓励增加私营部门在经济中的比重,并为本国国民提供新的工作机会。阿联酋经济发展主要的三大目标是:实现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实现经济多元化;吸引外国和本地的直接投资,相关规划均可在阿政府官网查看(u.ae/en)。主要规划包括:

《阿联酋2071百年计划》,阿联酋2017年3月宣布启动该计划,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设为民谋福祉、传播正能量的弹性政府;二是以高科技为武装,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和道德化的教育机构,培育理念开放、善于接受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新一代青年;三是打造以知识为基础的多元化经济结构,具备同世界发达经济体竞争的实力;四是建设包容、尊重、团结的社会。到2071年也就是建国100周年时,将阿联酋建成世界上最好的国家。

《阿布扎比2030年经济远景规划》,阿布扎比政府于2008年发布,规划从商业环境、财政、金融等7个部分阐述了经济发展政策,提出的主要目标有:2018年阿布扎比经济总量比2008年翻一番,石油在GDP中的比重从2008年的58%降至46%;2030年经济总量比2008年翻两番,石油占GDP的比重降至36%。建立开放、高效、全球一体化的商业环境,推行响应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以及推动知识经济和多元化经济结构的发展。

《迪拜2040年规划》,迪拜政府于2021年发布,旨在建设全球最佳城市。根据该规划,迪拜将划分出五大城市中心,包括历史文化中心、国际金融中心、旅游娱乐中心、2020世博中心和迪拜硅谷绿洲中心。规划主要目标包括增加迪拜经济和娱乐活动规模、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增加教育和医疗设施等。

《迪拜经济议程D33》,迪拜政府于2023年发布,目标是在未来10年将迪拜的经济规模扩大一倍,并巩固其在全球重要城市中的地位。该议程包含了100项变革性项目,未来10年的经济目标是32万亿迪拉姆,对外贸易翻一倍至25.6万亿迪拉姆。

【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阿联酋拟投资110亿美元建设连接各酋长国的铁路。规划里程1200公里,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266公里已完工,二期正在推进项目进入收尾移交阶段,该铁路将纳入全长2200多公里的海湾铁路网,联通海合会六国。2023年2月,Etihad Rail项目正式启动,成为海湾铁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该铁路将连接阿联酋主要城市和港口,包括阿布扎比、迪拜、沙迦、拉斯海马和富查伊拉。

3.经贸合作

3.1经贸协定

【多边协定】阿联酋1994年成为关贸总协议(GATT)缔约方,并于1996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7年起开始全面履行义务。

【区域协议】阿联酋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GAFT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国际组织的成员。作为海合会成员之一,阿联酋积极参与海合会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自贸协定谈判。阿联酋在海湾合作委员会框架内与新西兰、新加坡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在内的许多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与欧盟、日本、中国、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和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等国家进行谈判。

【双边协议】据阿联酋财政部统计,截至2024年初,阿联酋共签署143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12项投资促进保护协议。

近三年,阿联酋先后与印度、以色列、印尼、土耳其、格鲁吉亚、柬埔寨、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韩国、毛里求斯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目前正与塞尔维亚、越南、菲律宾、新西兰、厄瓜多尔等国进行谈判。

【地理辐射】由于安全形势稳定、交通物流便利、基础设施完备、贸易政策宽松,阿联酋迪拜已成为海湾和中东地区的经济和贸易转口中心。2023年,阿联酋转口贸易额达1880亿美元。迪拜的市场辐射红海和海湾地区各国,消费者人数达15亿,作为连接中东与非洲、欧洲的枢纽,在全球货运和分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连结作用。

3.2对外贸易

【货物贸易】

(1)货物贸易总额

据阿联酋经济部数据,2023年阿联酋对外货物贸易(包括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总额达3.5万亿迪拉姆(约合9468亿美元),其中非石油货物贸易总额约2.57万亿迪拉姆(约合7009亿美元),同比增长18.2%。进口总额为约1.4万亿迪拉姆(约合3931亿美元),增长14.2%;非石油出口总额达4410亿迪拉姆(约合1200.6亿美元),增长16.7%;转口贸易总额约6900亿迪拉姆(约合1878.6亿美元),增长6.9%。

(2)贸易伙伴

据阿联酋官方统计,2023年,阿联酋最大贸易伙伴是中国,双边贸易额达949.8亿美元,其中非石油贸易额达683.5亿美元。前十大贸易伙伴还有印度、美国、沙特阿拉伯、土耳其、伊拉克、瑞士、中国香港、日本和阿曼。阿联酋与土耳其的非石油贸易额同比增长103.7%,占总额的5.1%,是前十大贸易伙伴中最高的。与中国香港的非石油贸易增长了47.9%,与美国的非石油贸易增长了20.1%,与中国的非石油贸易增长了4.2%。

(3)进出口商品结构

阿联酋非石油主要出口商品有:黄金、铝、油、香烟、珠宝、铜线和乙烯聚合物。非石油主要进口商品有:机电设备、贵金属及珠宝、车辆、矿物质产品、化学产品。非石油再出口前五大商品有:通讯设备及智能手机、钻石、贵金属及珠宝、车辆。

【服务贸易】

2023年,阿联酋对外服务贸易总额为9670亿迪拉姆(约合2632.7亿美元),对外服务贸易出口额为5870亿迪拉姆(约合1598亿美元),进口额为3800亿迪拉姆(约合1034.7亿美元),主要涉及交通、旅游、保险业等。

3.3双向投资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阿联酋吸引外资流量为307亿美元,吸引外资存量为2250亿美元;对外投资流量为223亿美元,对外投资存量为2622亿美元。

表3-1 2019-2023年阿联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流量统计

(单位:百万美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年度吸引外资流量

13,787

19,880

21,000

22,737

30,688

年度对外投资流量

21,226

18,937

22,546

24,833

22,328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2024年《世界投资报告》

阿联酋主要外国投资来自英国、印度、美国、法国、沙特等。在阿联酋投资的国际跨国公司涵盖各行各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房地产、金融服务和保险以及采矿等。在油气领域,有中石油、埃克森美孚、BP、道达尔、日本国家石油公司、韩国国家石油公司等;在金融领域,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在新能源领域有晶科、法国电力、第一太阳能。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大多在阿联酋有投资。

3.4对外援助

经合组织报告显示,阿联酋已经连续十年保持在全球官方发展援助国排名前列(按援外金额占国民收入比重计算)。2023年,阿联酋共提供250亿迪拉姆(约合68亿美元)官方发展援助。

据阿联酋外交部统计,从2021年初到2022年8月中旬,阿联酋提供的对外援助总额约为130亿迪拉姆(35.39亿美元)。也门占阿联酋对外援助的大部分,超过11.6亿迪拉姆(3.16亿美元),是阿联酋最大援助对象国,该名单还包括几个阿拉伯、亚洲和西方国家,突出了阿联酋在世界各地的项目和人道主义方案的全面性。

3.5中阿经贸

3.5.1双边协定

(1)阿联酋对中资企业投资合作保护协定

1985年,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议》。1993年7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3年7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议》。2017年9月,中阿签署《双向投资及相关贸易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贸易救济的谅解备忘录》。

(2)2015年,签署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350亿元人民币/200亿阿联酋迪拉姆,有效期3年。2023年11月,续签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350亿元人民币/180亿阿联酋迪拉姆,有效期5年。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加强央行数字货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3)产能合作

2017年5月,中阿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2018年5月,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24年8月,园区已实现“七通一平”,基本满足企业生产和人员生活各类需求,招商工作稳步推进。

(4)文化领域

2015年,签署高等教育合作备忘录,其中,约定鼓励两国科技领域合作、在两国互建高等院校和科研中心、双方每年互派大学生奖学金、定期发行出版物和期刊。

(5)其他领域

2015年签署检验检疫谅解备忘录,约定中阿两国在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等领域合作,旨在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在计量、标准化和合格评定方面实现双方利益共赢。

2015年签署驾驶执照互换谅解备忘录,约定两国公民在本国取得的驾照(私人轻型车辆驾照),可在入境后换成对方国家驾照。

2018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阿,双方签署关于加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及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

2019年7月,阿布扎比王储访华,双方签署涉及安全、能源、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文件。

2024年5月,阿联酋总统访华,双方签署关于投资、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和平利用核能、中文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多项双边合作。

3.5.2双边贸易

近年来,中阿双边贸易发展迅速,阿联酋是中国在中东地区仅次于沙特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9年至2023年,中阿货物贸易总额从486.69亿美元增长到949.77亿美元。其中,中国向阿出口额从334.14亿美元增长到556.86亿美元;自阿进口额从152.55亿美元增长到392.91亿美元。

表3-2 2019-2023年中国与阿联酋货物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

中国自阿进口

中国对阿出口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2019

486.69

5.99

152.55

-6.17

334.14

12.66

2020

493.00

1.13

169.57

10.57

323.43

-3.20

2021

723.62

46.60

285.39

67.30

438.22

35.60

2022

992.70

37.40

454.10

58.90

538.60

23.30

2023

949.77

-3.60

392.91

-13.50

556.86

4.80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据中国海关统计,近年来,中国对阿联酋出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机械器具及零件;②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③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④家具;寝具等;灯具;活动房;⑤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⑥钢铁及钢铁制品;⑦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⑧塑料及其制品;⑨玩具及运动用品;⑩车辆机器零附件,但铁道车辆除外。中国从阿联酋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②塑料及其制品;③铜及其制品;④珠宝、贵金属及制品;⑤有机化学品;⑥盐、硫磺、土及石料;石灰、水泥;⑦矿砂、矿渣及矿灰;⑧铝及其制品;⑨广播电视信号收发设备。

3.5.3双向投资

【中国对阿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对阿联酋直接投资流量17.78亿美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对阿联酋直接投资存量89.1亿美元。

表3-32019-2023年中国对阿联酋直接投资统计

(单位:万美元)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年度流量

120,741

155,195

89,414

160,745

177,783

年末存量

763,567

928,324

984,494

1,188,469

890,978*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注:“*”表示2023年末存量数据中包含对以往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目前,超过8000家中国公司在阿联酋开设公司或办事处。中国对阿联酋投资主要领域为能源、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主要投资项目包括:中阿宣布成立100亿美元的共同投资基金;ADNOC和中石油合资成立Al Yasat石油作业公司,中石油占股40%;中石油和振华石油各获得阿布扎比陆上石油区块8%和4%的股份权益;中石油获得阿布扎比海上石油区块中两个区块各10%股份权益;中远海运收购阿布扎比哈利法港2号码头运营权;江苏海投建设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

【阿对华投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阿联酋对中国实际投资22亿美元,新设项目(企业)72个。阿联酋主要主权财富基金看好中国市场,正在持续加大对华投资,已纷纷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建立办公室。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阿联酋一直是中东和海湾地区重要的承包工程市场。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3年,中国与阿联酋新签合同额约59.3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7.39亿美元,年末在阿联酋各类劳务人员总数为3526人。

3.5.5境外园区

为落实中国和阿联酋两国《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国家发改委委托江苏省政府代表中方,阿联酋穆巴达拉公司及哈利法港口公司代表阿方,共同推进在阿布扎比哈利法港工业区设立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区项目。中方由中江国际、中核集团和苏州工业园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家开发区管理公司共同组建示范园中方投资主体——江苏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毗邻阿布扎比哈利法港,规划总面积12.2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启动区2.2平方公里,二期储备区10平方公里。项目致力于打造中阿产能合作样板,重点引进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精细化工、金属加工、仓储物流及其他高端制造业。目前,示范园园区管理服务中心、道路管网、定制化厂房、生活服务区均已建成,启动区内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开发。已签约多个土地租赁项目和厂房租赁项目,首家入园企业已正式投产。多家企业在园区注册区域公司。

4.投资环境

4.1投资吸引力

阿联酋自然资源丰富,政局长期稳定,地理位置优越,基础设施发达,社会治安良好,商业环境宽松,经济开放度高,是海湾和中东地区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国家之一。其投资吸引力表现为:一是低税率,一般货品仅收5%关税,5%增值税;二是港口物流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三是一站式服务,网络化管理,服务快捷高效。阿联酋已经成为地区资金流、物流的避风港,其地区性贸易、金融、物流枢纽的地位进一步加强。

阿联酋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年全球竞争力(Global Competitiveness)报告中,在阿拉伯地区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25位;在2020年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Doing Business)报告中排名第16位;在202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创新指数报告》(Global Innovation Index)中排名第32位。

阿联酋注重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在政府部门大力推动智慧办公、数字化服务平台等应用,线上服务效率有所提升。阿政府鼓励创业和创新,推出大量优惠措施和计划来支持初创企业,于不同部门设立创新总裁职位,在不同行业推动国家的创新策略。设有2.7亿美元的哈利法基金(Khalifa Fund),以及迪拜未来基金会(Dubai Future Foundation),以实践政府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目标。

4.2金融环境

4.2.1当地货币

阿联酋实施开放的货币政策,货币为迪拉姆(AED),可自由兑换,迪拉姆与美元的汇率固定。

表4-1 2020年-2024年6月迪拉姆对部分外汇牌价

 

2020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2022年3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2024年6月30日

迪拉姆/美元

3.6728

3.6728

3.6726

3.68

3.6727

迪拉姆/欧元

4.084

4.3023

4.0975

3.9805

3.8438

资料来源: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2023年6月30日,迪拉姆兑美元汇率为3.6727,迪拉姆对欧元汇率为3.8438,迪拉姆兑人民币汇率为0.5165。

尽管中阿两国已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但在实际交易中大多仍以美元为中介结算,驻阿联酋国际银行和中资银行正大力推广人民币使用。

2017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正式成立,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担任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这也是继卡塔尔多哈之后中东地区的第二个人民币清算中心。

4.2.2外汇管理

阿联酋外汇不受限制,可自由汇进汇出,但须符合阿联酋政府的反洗钱规定。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资本和利润回流不受限制。外资银行在将其利润汇出境外前,必须事先获得阿联酋中央银行的同意,并将其纯利润的20%作为税收缴纳给阿联酋政府。出入境携带超过1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国家货币,需要申报。

外资企业在阿联酋开立外汇账户无特殊规定,但须提交在阿联酋注册公司工商执照、母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母公司签字授权人信息等材料。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

据阿联酋中央银行数据,截至2024年一季度,阿联酋银行业资产总规模达4.255万亿迪拉姆(约1.15万亿美元)。阿联酋有23家本国银行、38家外国银行;53家传统银行、8家伊斯兰银行。

【中央银行】1980年,阿联酋中央银行成立,主要职能包括:发行货币,并确保货币汇率稳定及自由兑换;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确保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监测银行系统;管理政府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等。

【商业银行】阿联酋主要商业银行有:阿布扎比第一银行(First Abu Dhabi Bank)(由阿布扎比国民银行和第一海湾银行合并)、阿联酋迪拜国民银行(Emirates NBD)、阿布扎比商业银行(Abu Dhabi Commercial Bank)等。

【外资银行】阿联酋央行考虑到阿联酋金融市场容量太小,因此自1987年开始,对外资银行网络拓展和准入极为审慎。

【中资银行】近年来,中阿金融领域合作加强。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均在阿联酋设有分行。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阿布扎比电话:00971-2-4998611,中国工商银行工行迪拜电话:00971-4-7031111;

(2)中国银行阿布扎比电话:00971-2-4041630,迪拜电话:00971-4-3819105;

(3)中国农业银行迪拜电话:00971-4-5676900;

(4)中国建设银行迪拜电话:00971-4-5674888;

(5)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阿联酋设有机构。

4.2.4融资渠道

据阿联酋央行2024年1月31日公布隔夜存款工具(ODF)的基础利率5.40%。阿联酋是地区金融中心,金融业发达,利率水平较低。阿联酋央行自2018年4月中旬开始实施新的Eibor系统。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币在阿联酋乃至海湾地区影响力不断扩大,除进驻当地的中资银行外,汇丰、渣打等国际银行也可为客户开立人民币账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当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渠道不断增多,中资企业可通过银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和投资,但当地客户对人民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较为有限,跨国贸易投资中仍以美元为主。

当地银行为外国企业开具保函根据银行对企业授信情况确定,转开保函根据银行间授信情况确定。

中资企业在阿投资的主要融资渠道包括内保外贷、国际市场融资等。哈电集团承建的中东首个清洁煤项目迪拜哈斯彦电站、上海电气承建的全球最大规模光热电站迪拜太阳能公园等在阿项目,获丝路基金和我国有四大行资金支持。

4.2.5信用卡使用

阿联酋当地信用卡使用较普及,中国国内银行所发行的Visa、MasterCard在各大商场及超市均可使用。特别是银联卡在阿境内已实现全覆盖,并在机场等特定区域有一定优惠。目前,支付宝、微信支付也与阿联酋Mashreq银行以及迪拜旅游局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在阿联酋推广其在线支付工具应用。

4.3证券市场

阿联酋有三家主要证券交易市场,分别是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ADX)、迪拜金融市场(DFM)和迪拜纳斯达克(NASDAQ Dubai)。其中,迪拜纳斯达克主要从事国际股权融资、债券、金融衍生品、基金等交易,而ADX和DFM主要负责阿联酋本土企业股票上市交易,三家交易市场由电子网络连接,方便交易者及时获得信息。所有的上市公司和股票代理经纪公司统一由阿联酋证券商品管理局负责审查。2023年,阿联酋8家企业首发上市,筹资额达60.7亿美元,占海合会国家46项首次公开募股筹资总额的56.3%。2023年,阿联酋股市市值(仅包含ADX和DFM)达3.57万亿迪拉姆(约合9706亿美元),交易额878亿迪拉姆(约238.6亿美元)。

黄金商品交易市场(DGCX)为阿联酋商品期货交易市场,位于迪拜多种商品交易中心(DMCC),于2005年11月开始运营,时至今日,其交易范围已包括货币衍生品、黄金(现货及实物)、白银期货以及其他符合伊斯兰教法商品。2023年,迪拜黄金交易市场(DGCX)全年交易量1153亿美元。

阿联酋相继宣布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废除“保人”制度,数次下调证券交易佣金、调整休息日为周六周日与全球资本市场同步等措施,持续加大证券市场吸引力。

4.4要素成本

4.4.1水、电、气价格

【水电】阿布扎比水、电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4-2阿布扎比各类电价

(单位:迪拉姆/度)

公寓外籍居民日用电量

别墅外籍居民日用电量

工业用电

<20度

>20度

<200度

>200度

低于1MW

大于1MW

0.268

0.305

0.268

0.305

0.286

高峰期0.366低峰期0.270

资料来源: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表4-3阿布扎比各类水价

(单位:迪拉姆/吨)

 

公寓外籍居民日用水

别墅外籍居民日用水

工业和商业用水

用水量

<0.7吨

>0.7吨

<5吨

>5吨

7.84

价格

7.84

10.41

7.84

10.41

资料来源: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注:1美元约合3.67迪拉姆。

【天然气】标准11公斤装天然气价格36.75迪拉姆/罐;22公斤装天然气价格68.25迪拉姆/罐。

【汽柴油】2024年5月31日,阿联酋燃料价格后续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6月阿联酋的燃油价格,其中:柴油每升2.88迪拉姆;超级汽油(98号)每升3.14迪拉姆;特级汽油(95号)每升3.02迪拉姆。

4.4.2劳动力供求及工薪

阿联酋劳动力主要来自国外,包括来自欧美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来自周边阿拉伯国家的行业技术人员和来自南亚的管理人员、劳工。劳工主要从事建筑、司机、保安、保姆等工作,月工资水平普遍在2000-5000迪拉姆左右。根据供职公司和劳工国籍,劳工工资标准不尽相同。公司管理人员平均月薪(包括房租津贴)见下表:

表4-4 2021年阿联酋部分行业平均月薪

(单位:迪拉姆)

职务

最低月薪

最高月薪

银行首席运营官

95000

113000

法律部门合伙人

84100

122300

石油部门经理

38000

65000

天然气公司经理

38000

72000

公共部门部长

125000

175000

首席财务官

90000

130000

区域商务总监

55000

69000

制造部门总经理

94000

130000

人力资源总监

64800

109500

财务CFO

70000

130000

物业地产公司总经理

60000

80000

行政助理

24000

32000

首席技术官

50000

90000

资料来源:阿联酋《国民报》

注:1美元约合3.67迪拉姆。

阿联酋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设定的,不同职位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外籍劳务需求:在阿联酋的劳务市场中,外籍劳务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外籍工人占阿联酋劳动力市场的90%,在有些私营部门,99%的员工都是外国人,主要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菲律宾、埃及等国。

4.4.3土地及房屋价

阿布扎比市政和交通部的数据显示,2023年阿布扎比房地产销售交易总额达到440亿迪拉姆,同比增长120%。2023年第一季度,平均公寓租金下降了0.7%,而别墅租金上涨了1.1%,机构级写字楼市场平均出租率达到92.8%。

迪拜土地局公布,迪拜房地产2023年销售交易总额创下年度纪录,达4117.4亿迪拉姆,同比增长56%。迪拜期房销售额2023年达到1604.6亿迪拉姆,同比增长约72.3%,占总交易额的39%。

4.4.4建筑成本

阿布扎比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4-5阿布扎比主要建筑材料价格

(单位:迪拉姆)

建材名称

单位

价格(2023年6月)

钢筋

2440(Sharjah bar)

水泥

50公斤

11.5-13/50公斤

红砂

立方米

15/立方米(Dune)

碎石

45/吨(10mm)

混凝土

立方米

210-280/立方米

资料来源: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注:1美元约合3.67迪拉姆。

5.法规政策

5.1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贸易主管部门

阿联酋联邦政府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的部门主要是经济部。经济部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经济贸易政策;制定规范经济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检测经济运行情况,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联邦商工会和各酋长国商工会同样参与管理贸易活动。

5.1.2贸易法规

阿联酋现行有关贸易的法律主要有中小企业法、商业交易法、商业代理法、消费者保护法、审计法、反洗钱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竞争和反倾销法等法律框架。公司法框架下包括《商业公司法》(2021年联邦第32号法令)、《商业登记法》(2021年联邦第37号法令)、《仲裁法》(2018年联邦第6号法令)、《破产法》(2016年联邦第9号法令)等多项法律。近几年来,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阿经济部牵头修订包括《商业公司法》《商业登记法》《商标法》等在内的40部法律。《商业公司法》详情可查询:www.moec.gov.ae/en/laws。

此外,自2021年起,阿联酋与印度、以色列、印度尼西亚开启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谈判,并于2022年签署协定。到目前,阿联酋已与十余个国家签署CEPA。

根据协议,阿联酋将对签署CEPA的贸易伙伴提供更高效市场进入、减免关税、以及更简便的海关手续。详情可查询:https://www.moec.gov.ae/en/cepa。

2023年,阿联酋出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商业(电子商务)法》,旨在通过先进技术和智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来刺激贸易增长。详情可查询:www.moec.gov.ae/en/laws。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阿联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在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对如何应对非海合会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伤害行为做出了规定。详情可查询:www.moec.gov.ae/en/laws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阿联酋采用与海合会标准基本一致的进口商品标准,除对影响公共生活、健康、安全、环境的商品控制较为严格外,其他进口商品准入标准相对宽松。

在食品进口方面,阿联酋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一旦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哪个国家有某种疫病,或海湾合作委员会总秘书处宣布禁令,阿联酋便宣布禁止从该国进口相关产品。此外,阿联酋各酋长国政府均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当地口岸的进口产品实施进口禁令。所有进口食品需提供相关单证,符合联邦有关法律对有效期、标签等方面的规定,在确认单证无误、标签与日期符合规定且实地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关。清真食品必须符合伊斯兰教对屠夫、被宰杀动物、宰杀工具及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并获得阿联酋驻出口国使领馆或其授权机构、阿联酋有关机关认可的伊斯兰组织颁发的认证。

阿联酋有关动植物进口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79年阿联酋第5、6号联邦法及其修订本、2001年阿联酋农业与水产部(现为气候变化与环境部)第109号行政决定转发的《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第460号动物检疫规定》、2005年第383、511号部长决议、2009年第539号部长决议、2018年第335号部长决议等。此外,还参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和欧盟的相关规定。其中,《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第460号动物检疫规定》对进口各类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规定了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及通关办法,并规定进口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必须符合欧盟制定的卫生标准,需由进口商事先向气候变化与环境部申领进口许可证。

详情可查询:www.moccae.gov.ae/en/legislations.aspx#page=1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主要法律规章】

阿联酋是海合会关税同盟成员,联邦层面的海关管理部门为联邦身份、公民、海关和港口安全管理局,各酋长国分设海关机构。阿联酋海关执行《海合会共同海关法》、阿联酋联邦法律、各酋长国海关政策以及其他相关国际协定。此外,于2019年和2022分别出台《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明法》(2019年联邦第11号法令)和《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明的执行条例》(2022年内阁第43号决议)。

详情可查询:

www.dubaicustoms.gov.ae/en/Publications/Pages/default.aspx;

www.moec.gov.ae/en/laws

【进口关税】阿联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国家关税联盟规定。根据联盟规定,除53种免税商品外,其余1236种商品统一征收5%的关税,此外每张报关单还要加收30迪拉姆(约合8.2美元)的费用。根据该联盟规定,所有进口海合会国家的货物在该货物抵达第一个海合会国家港口时征收5%的关税,而后转运至其他海合会国家时不再征收关税。出口和再出口(转口)免征出口关税,但是再出口货物发运人须向海关提供原始发票和清关手续。

自2023年起,价值300迪拉姆以下的货物仅需缴纳增值税,300迪拉姆以上货物需缴纳5%的关税。此外,阿联酋外交部2023年宣布,针对价值1万迪拉姆以上的商品发票,征收150迪拉姆的认证费。

对于某些商品,如香烟、烟草制品和各种酒精饮料,实行特殊关税,如酒精饮料税率为50%,烟草征收100%的关税,并保留征收附加进口税的权力,且须获得进口许可。2016年,海合会就对部分商品进行选择性征税达成一致,对烟草的选择性征税从100%提高至200%,碳酸饮料(汽水)和酒精饮料的税率也分别从目前的50%和100%提高至100%和200%。阿联酋已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征收选择性税。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海合会国家还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特定产品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如,近年来阿联酋钢铁产业发展迅速,为保护本国产业,阿联酋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螺纹钢和盘条的进口关税税率从5%提升至10%。

【AEO互认安排】2019年7月,中阿两国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阿联酋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互认的安排》,自2022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互认安排》,中国和阿联酋海关将对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给予以下便利措施: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适用较低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

5.2外国投资法规

5.2.1投资主管部门

先前,阿联酋联邦政府负责投资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经济部和财政部。2023年6月,阿联酋内阁宣布成立新的投资部,以支持该国的商业目标和投资政策,将该国打造成为吸引各行业投资的全球性平台。投资部将负责与相关当局协调,提出阿联酋的总体投资政策,并制定国家战略、立法、计划、项目和方案,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其竞争力。

2019年1月,阿联酋内阁批复成立外国直接投资委员会,由时任阿经济部长曼苏里担任主席,办公室设在阿经济部。该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为国家相关外资政策提出建议,规划首要任务、计划方案,并在提交内阁后负责后续落实;建立涵盖外国直接投资项目的综合数据库并定期更新,提交相关部门;简化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注册及办法许可手续,进行监管和后续跟踪评估。

5.2.2外资法规

阿联酋主要外资法规政策包括《商业公司法》(Federal Decree-Law no.(32)of2021)和2021年5月30日阿联酋内阁决议(Cabinet Resolution No.55of2021),均可在https://www.moec.gov.ae/en/companies-legislations查阅。

5.2.3外资优惠政策

外国合资、独资企业在税收、土地等方面与当地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在自由区注册的企业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及进出口关税等优惠(5.3.2节详述)。

5.2.4投资行业的规定

2018年10月,阿联酋公布新修订的《外国直接投资法》,在部分领域突破本国资本在阿联酋境内设立的公司中所占股份不得低于51%的规定。2019年,阿联酋公布允许外资100%持股的行业(正面清单),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领域的122项主要和附属经济活动,同时另有一份负面清单圈定保护领域。其余不包括在正负清单内的行业,在地方政府的要求或外商直接投资委员会的建议下,阿联酋政府可以批准外资进入。2020年新《商业公司法》的出台取代了该《外国直接投资法》。新《商业公司法》的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商业公司外资所有权规定,允许外资在绝大部分领域拥有在岸公司100%所有权,有战略影响的行业除外;废除商业公司须由阿联酋公民作为主要股东的要求;不再需要阿联酋公民或本地公司作为代理。石油、天然气、公用事业、运输等特定行业除外;

(2)获准成立的股份公司可通过IPO出售不超过70%的公司股票(目前规定为30%);

(3)允许股东大会进行电子投票;

(4)赋予相关地方当局一系列权力,包括股份分配和公司董事会中设定特定阿联酋人比例等;

(5)授权内阁成立一个由相关机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有权向内阁建议具有“战略影响力”的活动和向企业颁发许可证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等;

(6)该法令取代2018年第19号《外国直接投资法》。

2021年5月30日,阿联酋内阁颁布第55号决议,宣布对以下行业的外商投资进行限制:

(1)国家安全与国防;

(2)银行、外汇、金融机构、保险;

(3)印刷货币;

(4)通讯传播;

(5)朝觐与副朝觐相关服务业;

(6)古兰经诵经机构;

(7)渔业相关服务业。

涉及1至6项的外商投资应取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外资持股比例、董事会组成和其他涉及公司控制的条件施加额外限制。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第7项行业。为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外国投资者应先向各酋长国的公司事务主管机关依法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于收到符合申请要件的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递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收齐材料后应审核并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决定:(1)批准申请并列明本国居民的应持股比例以及其他控制条件;或(2)拒绝批准。行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再将决定告知各酋长国的公司事务主管机关。详情可查阅https://www.moec.gov.ae/en/companies-legislations。

【投资银行业的相关规定】阿联酋中央银行允许外资银行在阿设代表处、全资子行或分行,并不限制外资银行在阿申请全商业银行牌照。但自1987年开始,阿央行考虑到阿金融市场容量太小,对外资银行网络拓展和准入极为审慎,对外资银行颁发全商业银行牌照十分谨慎。目前尚无中资银行取得全商业银行牌照。外资银行在阿联酋本地的运营面临着诸多限制,例如在零售业务端外资银行的分行设立以及数量受到严格限制,往往不能主导银行利率的设定,对于阿联酋本币迪拉姆业务的发展也有一系列准入门坎。

境外银行及金融机构可以在阿联酋设立代表处,从事以下活动:代表该金融机构在阿境内从事业务,包括与相关各方的联系及促进其在当地市场的服务;向其总部提供关于阿经济发展的信息;向其客户提供关于阿市场的信息;向有兴趣在其所代表的金融机构所在国拓展业务的本地有关各方提供信息;向客户提供银行、财务和投资方面的咨询服务。代表处禁止开展上述活动以外的商业活动,特别是:接受存款(无论以任何形式);为客户开设任何种类的账户;开展或参加任何类型的正常银行业务,例如出具保函、开信用证等;进行外币、证券和金属交易。

【投资保险业的相关规定】阿联酋制定有较为完善的保险法,条款明确。法院负责监督保险赔款的到位和分配。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以及欧盟和美国的呼吁,为促进阿联酋保险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阿联酋经济部自2005年初起有条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阿联酋开展保险业务。在双边协议的基础上,或在多边自由贸易框架内,阿在对外开放保险业的同时还将制定一些与保险服务有关的补充规定。其中的主要条件包括:外资保险公司进入阿联酋以前必须经过国际权威机构的评估认可;外资保险公司只有在注册成立当地分公司后才可以经营寿险和保值增值产品;外资保险公司进入阿第一年内,其阿联酋籍雇员必须达到10%以上,以后每年递增5%,在第四年内实现阿联酋雇员占1/4以上等等。

【金融业监管规定】阿联酋负责金融监管的部门主要有阿联酋中央银行、阿联酋证券及商品管理局(SCA)和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2014年1月推出了对货币兑换业务的监管规定,2015年1月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III,对本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监管等提出了要求。2023年,阿央行颁布48号法令加强对本国保险业有关机构运营监管;同时,对央行法(2018年第14号联邦法令)做出一定修改,允许阿央行发行数字形式的货币,赋予数字迪拉姆法定货币地位,并确保其他法律中所有涉及阿联酋迪拉姆的内容同样适用于数字迪拉姆,为发行央行数字货币(CBDC)提供了法律基础。此外,阿央行推出“数字规章手册平台”(https://rulebook.centralbank.ae/en),便利金融从业者查询监管信息。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监管主体为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阿布扎比全球市场监管主体为金融服务监管局(FSRA)。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

【企业组织结构类别】根据阿联酋《商业公司法》,企业组织结构分为7类:

(1)普通合伙公司(General Partnership Company);

(2)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 Company);

(3)合资公司(Joint Venture Company);

(4)公开合股公司(Public Joint Stock Company);

(5)非公开合股公司(Private Joint Stock Company);

(6)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7)合股经营公司(Share Partnership Company)。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

2012年联邦第4号法令颁布《阿联酋竞争法》,旨在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活动,反对垄断行为,对限制协议、经营者集中(收并购控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做出了规定。其中,对违反限制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的,可处以50万-500万迪拉姆的罚款,对于违反经营者集中条款的,可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或服务收入的2%-5%的罚款,如无法确定销售额和服务收入,可处以50万-500万迪拉姆的罚款。

法律还规定成立竞争监管委员会,作为市场竞争执行机构,负责提出维护市场竞争的政策建议、法令执行、年度分析报告、申请核查等工作。委员会将由内阁负责任命理事会成员,开展业务指导以及决定组织架构。

法令同时规定了豁免行业名单,包括:电信;金融;文化活动(印刷、音讯、视频);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药品生产和分销;邮件及快递服务;水与电力的生产、传输及分销;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卫生及相关的环境活动;陆、海、空运输及铁路运输与相关服务。

2014年内阁通过第37号决议,出台了《阿联酋竞争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实施竞争法、处理限制协议及行为、经营集中活动、针对违反竞争法行为和组织的投诉等的申请、调查、取证以及最终处理等工作流程。各类组织在实施经营集中活动(包括收并购)时,如果市场份额会超过内阁规定的行业市场份额上限,需要在实施之前30日内向经济部提出申请,经济部会选择批复、限制性批复,或者不予批复。

竞争法规定法律的适用范围为各类组织在阿联酋境内开展的经济活动,以及在阿联酋境内、外对知识产权的利用,并同样适用于虽然在阿联酋外,但影响阿联酋市场竞争的经济活动,但并没有对没有参与经济活动的外资机构有特殊规定。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规定

2017年,阿联酋内阁发布了关于联邦实体与私营部门之间伙伴关系程序手册的决议。该手册旨在使发展战略基础设施项目的机制多样化并提高服务质量,并为与私营部门合作的项目生命周期提供了总体框架。详情可查阅:https://mof.gov.ae/。

2015年11月19日,迪拜政府通过2015年第22号决议,颁布实施了关于规范公私部门合作伙伴关系的法律,即迪拜PPP法。详情可查阅:https://www.dof.gov.ae/。

阿联酋采用PPP模式的主要基础设施项目有:

(1)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太阳能公园四期

地点:迪拜

公共合作伙伴:迪拜水电局(DEWA)

私营合作伙伴:ACWA Power、丝路基金

股权结构:DEWA拥有该项目公司Noor Energy 51%的股份,ACWA Power拥有25%的股份,丝路基金拥有其余股份。

项目总投资金额:43亿美元

项目介绍:项目总占地面积44平方公顷,总装机容量950MW,是世界上装机容量最大、投资规模最大的光热+光伏发电项目,也是全球最大的综合型太阳能发电项目。

(2)Mirfa海水处理和运输设施

地点:阿布扎比

公共合作伙伴: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和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

私营合作伙伴:Cobra Instalaciones

股权结构:ADNOC和TAQA拥有该项目公司51%的股份;Cobra Instalaciones拥有49%的股份。

项目总投资金额:25亿美元

项目介绍:该项目涉及开发、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拥有两个独立的新建海水淡化厂,总处理能力约为每天2.1亿加仑,并配有泵站和输送管道,将处理后的水输送到陆上油田,需要约450公里的管道基础设施。

(3)迪拜垃圾处理中心

地点:迪拜

公共合作伙伴:迪拜市政府

私营合作伙伴:BESIX、Tech Group、Hitachi Zosen Inova(HZI)、ITOCHU Corporation、DUBAL Holding和Dubai Holding

项目总投资金额:12亿美元

项目介绍:该项目是全球最大的单期垃圾焚烧发电厂之一,每年将处理190万吨城市固体垃圾,并产生200兆瓦的发电量。该项目涉及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BOT合同为期35年,计划于2024年投入商业运营。

(4)Hamriyah联合循环独立发电厂地点:沙迦

公共合作伙伴:沙迦水电局(SEWA)

私营合作伙伴:住友财团、能源金融服务公司(GE Capital旗下子公司)、Shikoku电力公司和沙迦资产管理公司(SAM)

项目总投资金额:11.3亿美元

项目介绍:该项目是沙迦酋长国的第一个独立发电厂项目,涉及将现有的Hamriyah发电厂改造为容量为1800兆瓦的联合循环发电厂。能源金融服务公司和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于2018年与SEWA签署了为期25年的购电协议,并与Shikoku电力公司和沙迦资产管理公司组建了一家合资公司Sharjah Hamriyah Independent Power Company(SHIPCO),负责建造、拥有和运营该项目。

(5)Al Dhafra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地点:阿布扎比

公共合作伙伴:阿联酋水电公司(EWEC)

私营合作伙伴:由阿布扎比国家能源公司(TAQA)和马斯达尔(Masdar)牵头的财团,与法国电力可再生能源公司(EDF Renouvelables S.A.)和中国晶科合作。TAQA拥有该项目40%的股份,其余合作伙伴各拥有20%的股份。

项目总投资金额:10.51亿美元

项目介绍:该项目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1GW。晶科与阿联酋水电公司(EWEC)签署了为期30年的购电协议(PPA)。项目于2022年11月实现首次并网发电,并于2023年4月初实现全容量并网。经测算评估,项目建成运营后,发电量可以满足约16万户阿联酋家庭的用电需求,每年可以减少超过240万吨碳排放。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阿联酋是一个低税国家,根据2016年联邦第13号法令成立联邦税务局,负责联邦层面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执行。联邦税务局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进行管理。2017年来,阿联酋相继颁布《增值税法》《税收程序法》《消费税法》等税务法案,进一步明确阿联酋国内两大主要税种——选择性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征收程序和规定。2022年1月,阿联酋财政部宣布于2023年6月30日开征企业所得税。

详情可查询:www.tax.gov.ae/en/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会计利润为征税基础,税率划为三档:一是年应税所得额在37.5万迪拉姆(约合10万美元)以下适用0%税率,二是在37.5万迪拉姆以上适用9%税率,三是全球营业收入7.5亿欧元(约合8.5亿美元)以上大型跨国公司适用单独税率。各酋长国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对特定行业征收名目不同的“税费”,该项收入归属于发生地所在的酋长国,不计入联邦政府税收收入。油气勘探生产及石化类公司以及外资银行分支机构需要纳税。例如,阿布扎比、迪拜和沙迦规定外国银行在汇出利润时要按照利润的20%交税。迪拜对石油企业应税所得征收55%的税(其他酋长国征收50%的税)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最终实际支付税额根据外国公司和相关酋长国政府达成的特许权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在55%-85%之间)。

豁免领域和项目包括,从事自然资源开采企业仍适用各酋长国现行税收规定;自由区企业仍享受免税政策;个人工资收入、房地产投资收入、持有股票或债券所获股息和收益、存款利息,外国投资者股息、资本利得、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投资收入均不纳入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2017年联邦第8号法令),自2018年1月1日起,阿联酋开始征收5%的增值税。此项立法基于海合会国家共同增值税协议。根据该项法令,应对境内提供应税货物及劳务或进口应税货物及劳务的纳税人征收增值税。出口商品和服务、教育、医疗、石油天然气、国际旅客和货物运输、符合条件的运输工具及相关服务、新建或改建的住宅、慈善机构使用的建筑物、投资贵金属增值税税率为零。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业、本地客运业、住宅建筑和裸地供应免于征收增值税。2018年5月3日,阿联酋内阁批准对批发环节的钻石饰品和黄金、铂金和银饰品免征5%的增值税。

【消费税】根据《消费税法》(2017年联邦第7号法令),自2017年10月1日起,阿联酋开始对烟草和烟草制品、碳酸饮料和能量饮料征收消费税。随后颁布2019年第52号内阁决议,对电子烟装置及其使用的液体、和含糖饮料征收消费税。目前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及税率为:烟草和烟草制品100%、电子烟装置及其使用的液体100%、能量饮料100%、碳酸饮料50%、含糖饮料50%。

【天课】天课是伊斯兰宗教术语。阿拉伯文单词为Zakat(读音“则卡提”,意为“涤净”)的中文意译,是伊斯兰五大宗教信条之一。天课并不是阿联酋官方征收的税种。然而据报导,天课由天课基金会负责向阿联酋的伊斯兰银行强制征收。基金法将有望修正这些银行和企业向天课基金支付天课的强制性。

【市政物业税】在阿联酋大多数酋长国,每年应当以住户或商户房屋年租金的一定比例为依据,向当地市政机关缴纳物业税。通常,住宅物业的税率是5%,商业地产的税率是5%至10%。酒店、饭店以及电影播放业同样需要缴纳市政税。

【酒店税和旅游税】阿联酋的酒店和饭店需要按照服务费的一定比例收取酒店税。通常饭店的税率是5%至10%,酒店的税率是10%至15%。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经济特区法规

【自由区优惠政策】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在自由区及经济特区内投资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无股比限制,外资可100%控股;

(2)资本与货物可全部回流,允许收入及利润100%汇回本国;

(3)无最低投资资本要求;

(4)股东责任仅限于实收股本;

(5)免征企业所得税(有时间限制)、个人所得税及进出口关税;

(6)投资者可享有长期租赁权(最长可达25年);

(7)投资所需程序相对简化,公司成立速度较快,更容易获得法律、住房、移民及其他方面的便利;

(8)完善的厂房及仓储设施;

(9)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持服务及通讯条件;

(10)部分自由区免征增值税。

23个免征增值税自由区分布在7个酋长国,分别为:

阿布扎比:哈利法港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 of Khalifa Port)、阿布扎比机场自由区(Abu Dhabi Airport Free Zone)、哈利法工业区(Khalifa Industrial Zone),艾因国际机场自由区(Al Ain International Airport Free Zone)、阿布扎比Bateen机场自由区(Al Bateen Executive Airport Free Zone);

迪拜:杰贝阿里自由区(南—北)[Jebel Ali Free Zone(North-South)]、迪拜汽车城[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 (DUCAMZ)]、迪拜轻纺城(Dubai Textile City)、Al Quoz自由区(Free Zone Area in Al Quoz)、Al Qusais自由区(Free Zone Area in Al Qusais)、迪拜航空城(Dubai Aviation City)、迪拜机场自由区(Dubai Airport Free Zone)、迪拜国际人道主义城(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City);

沙迦:Hamriyah自由区(Hamriyah Free Zone)、沙迦机场国际自由区(Sharjah Airport International Free Zone);

阿治曼:阿治曼自由区(Ajman Free Zone);

乌姆盖万:乌姆盖万艾哈迈德·本·拉希德港自由贸易区(Umm Al Quwain Free Trade Zone in Ahmed Bin Rashid Port)、乌姆盖万谢赫·穆罕默德·本·扎耶德路自由贸易区(Umm Al Quwain Free Trade Zone on Shaikh Mohammad Bin Zayed Road);

哈伊马角:哈伊马角自由贸易区(RAK Free Trade Zone)、哈伊马角海洋城自由区(RAK Maritime City Free Zone)、哈伊马角机场自由区(RAK Airport Free Zone);

富查伊拉:富查伊拉自由区(Fujairah Free Zone)、富查伊拉石油工业区FOIZ(Fujairah Oil Industry Zone)。

各自由区由所在酋长国负责管理,因此其具体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酋长国的政策。

目前,阿布扎比和迪拜经济管理部门已允许本酋长国内符合条件的自由区企业持有双重执照,开展自由区外的阿联酋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业务。

5.4.2经济特区介绍

自1985年在迪拜的杰贝阿里建立第一个自由区以来,阿联酋境内设立的自由贸易区及经济特区已超过45个,是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集中在阿布扎比和迪拜。

【杰贝阿里自由区(JAFZA)】1985年由迪拜政府发起建立,距迪拜市区西南50公里处,总面积超过57平方公里,毗邻杰贝阿里港,是阿联酋最大的自由区。截至2022年底,杰贝阿里自由区入驻企业超过9500家,其中100余家位列全球财富500强榜单;2017年4月,中石油区域总部正式在JAFZA设立。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2004年由迪拜政府创立,占地110公顷,其地理位置和时区得天独厚,与伦敦和北京的时差均为4小时。该中心已成为中东、非洲和南亚的地区性金融中心。截至2022年底,在DIFC注册公司达4377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先后入驻DIFC。

【哈利法工业区(KIZAD)】哈利法工业区位于阿布扎比和迪拜之间的塔维拉(Taweelah)地区,毗邻哈利法港,占地417平方公里,是阿联酋最大的工业区。哈利法工业区是阿布扎比2030年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工业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行业包括铝业、钢铁、制药、食品加工、造纸、印刷包装、物流仓储等。

表5-1阿联酋自由区和经济特区(部分)

酋长国

自由区/经济特区名称

阿布扎比

Abu Dhabi Airport Free Zone

Twofour54 Media and Production Free Zone

Industrial City of Abu Dhabi(ICAD)

Khalifa Industrial Zone Abu Dhabi  (KIZAD)

Masdar City

Abu Dhabi Global Market

Al Ain Industrial City

迪拜

Dubai Airport Free Zone

Jebel Ali Free Zone

Dubai Internet City

Dubai Media City

Dubai Cars and Automotive Zone

Dubai Biotechnology and Research Park

Dubai Flower Centre

Dubai Gold and Diamond Park

Dubai Healthcare City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Dubai Knowledge Village

Dubai Logistics City

Dubai Maritime City

Dubai Multi-Commodity Centre

Dubai Outsource Zone

Dubai Silicon Oasis

Dubai Studio City

Dubai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ity

Dubai Textile City

International Media Production Zone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City

Dubai Design District

Dubai Green Zone

Jumeirah Lakes Towers Free Zone

Dubai Industrial City

Dubai Production City

Dubai Techno park

沙迦

Sharjah International Airport Free Zone

Sharjah Media City Free Zone

Hamriyah Free Zone

哈伊马角

Ras al-khaimah Free Trade Zone

RAK Media Free Zone

RAK Maritime City

富查伊拉

Fujairah Free Zone

Fujairah Creative City

乌姆盖万

Ahmed Bin Rashid Free Zone

阿治曼

Ajman Free Zone

Ajman Media Free Zone

5.5劳动就业法规

5.5.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2022年2月,阿联酋新的《劳动法》及配套的《实施条例》生效,这是自1980年阿联酋《劳动法》颁布以来对原法最重要的修订。《劳动法》及《实施条例》全面规定了劳动关系中的所有范畴。此外,2024年8月12日,阿联酋政府颁布一项联邦法令,修订《阿联酋劳动法》的主要条款,提高了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从10万迪拉姆到100万迪拉姆不等的罚款。该法令对雇佣关系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根据新法令,雇主如果在没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将工人带入该国后不提供工作岗位、滥用工作许可证或在未解决工人权利问题的情况下关闭企业,将面临巨额罚款。处罚还适用非法雇佣未成年人以及允许未成年人违法工作的监护人,并规定了对虚假招聘的刑事处罚。

《劳动法》查询入口:www.mohre.gov.ae

【工作时间与休假】

工人的最长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或每周48小时。内阁可根据部长的建议并与相关实体协调,或根据《实施条例》确定的就业分类,延长或减少某些经济部门或某些类别工人的工作日时间、休息时间和禁止工作时间。通勤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但某些类别的工人除外。《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斋月期间的工作时间。正常加班,劳务人员可得到日工资25%的加班费,如果是晚上10点到次日早晨4点之间加班,可得到日工资50%的加班费(本条款不适用轮班制工人)。除《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规则外,每天的加班时间不超过2小时。任何情况下,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3周144小时。

工人每周享有不少于一天的带薪休息时间,连续休息日不得超过2天,计时工除外。如果需要工人在休息日工作,他应获得另一天休息日的补偿,或按不少于150%标准支付当日薪酬。

工人有权在当地法定假日享受全薪公假,如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应获得另一天休息日补偿或按150%支付当日薪酬。

工人可享受年休假不得少于:(1)服务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每个月2天;(2)服务期满1年的,每年30天。使用年假结余之前结束了服务,可享受在工作的最后一年的零碎假期。非全日制工人有权按照实际工作时间享受年假,年假的长短应在雇佣合同中确定。经雇主批准,工人可将年假余额转入下一年。

试用期内,工人无权享受带薪病假,试用期结束后,工人每年可享有不超过90天的病假,并按如下规定计算工资:(1)头15天全薪;(2)随后30天半薪;(3)随后的停薪留职。如果生病是由工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则不支付病假工资。如果休完病假后仍不能重返工作岗位,雇主可终止其工作,工人可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工人还可享受的带薪休假:(1)丧假:丈夫或妻子去世为5天,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辈、祖父母去世为3天;(2)育儿假:无论父亲还是母亲可休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3)学习假:工作2年以上工人在教育机构学习,可获准每年10个工作日的学习假;(4)产假。女工在产前或产后,有60天产假,前45天全薪,后15天半薪;产假不计入其他休假。女工休完产假回来后,自分娩之日起半年内,有权每天休息一次或2次,以便给孩子喂奶,每次不超过1小时。另外,如果孕产女工休完产假后,因病不能上班的,有连续或间断45天的不带薪假期。病假条应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当局出具。如果女工生育的是病残儿,需要长期陪护,女工有权在产假结束后享受30天全薪假期,并有权延长30天无薪假。

【雇佣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雇佣合同应予终止:(1)双方以书面形式就终止协议达成一致;(2)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除非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和续签合同;(3)应任何一方的要求,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及约定的通知期;(4)雇主死亡,如果合同主体与其本人有关;(5)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证明雇员死亡或残疾;(6)终审判决对雇员处以不少于3个月的刑期;(7)根据国家法律永久关闭机构;(8)雇主破产或无力偿债,或因经济原因及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9)由于雇主无法控制的原因,雇员未能满足更新工作许可证的条件。雇主在下列情况下,可不经雇员同意而解雇对方:(1)雇员假冒他人、或提交伪造的证书文件;(2)雇员犯错给雇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故意毁坏雇主财产;(3)雇员在已知安全生产规则的情况下,违反安全生产条例;(4)雇员不履行雇佣合同所规定的基本义务,2次警告无效;(5)工人泄露工作机密,导致雇主蒙受损失或给自身带来个人利益;(6)雇员工作期间处于醉酒状态,或受麻醉品及其他神经药物影响,或在工作场所有违反公共道德行为。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工作许可】

外籍劳务进入阿联酋实行工作许可制度。

(1)外籍劳务只有取得在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注册许可企业的担保下,才能获得工作许可。

(2)外籍劳务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才有可能发放工作许可:年龄不得低于18岁;员工专业能力和企业业务范围相匹配;持有的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身体健康。

【签证】

阿联酋工作签证一般为2年。2018年阿联酋出台签证新规,为符合条件的医生及专家、科学家、文艺人才、高级管理人员提供10年签证。2019年5月,阿联酋推出永久居留权“金卡”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研究人员将获得阿联酋永久居留权。

2018年2月4日,阿联酋通过内阁决议,规定在阿联酋申请工作签证的外籍人员必须先获得其祖国或过去5年居住国家所出具的良好行为证明。后阿联酋内阁2018年第4次会议通过的20(4)号决议,自2018年4月1日起,暂停执行外籍雇员需提供良好行为证明(无犯罪证明)的规定。

2021年9月,阿联酋推出绿色签证和自由职业签证。其中绿色签证将发放给投资者、企业家和其他专业人士,持绿色签证的外国人可以担保其父母及25岁以下子女。

2022年3月,阿联酋公布《外国人入境和居留联邦法令》,对授予杰出人才、投资者、企业家、科学家、高级技工、优秀毕业生的“黄金签证”做出进一步规范,持“黄金签证”者可以担保家人、无限时常的阿联酋境外逗留等。

【雇佣合同及劳工卡】

外籍劳务在进入阿联酋前,应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合同必须使用阿拉伯文,可同时使用英文,中国雇员应按新劳工法要求提供中文版本合同。合同需采用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规定的标准格式合同,合同内容要注明合同签订日期、生效日期、期限、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类型、工资等。除非经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批准,标准劳动合同不得更改、替代或新增条款。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劳务保存,一份雇主保存,第三份交相应的酋长国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确保自己手中要有一份合同,并在整个合同期间妥善保管)。雇主应在雇员到达阿联酋的60天之内为雇员办妥劳工卡。如果雇主没做到,雇员在此期间工作就违反了阿联酋雇佣外籍劳务的法律,雇主将被处以罚款。所以,雇员如在60天之内没有得到劳工卡,应向有关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报告,以便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对雇主采取必要的措施。劳工卡有效期为3年,如果雇佣双方表示满意,可以更换同等期限的新卡。更新必须在到期日后的60天内完成。超过60天期限的,除非雇主能向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提交其所能接受的司法档,才能继续得到更新。即便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同意继续更新,也要收取相当于罚金的延迟更新费用。劳工卡过期后,不得继续在阿联酋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将由阿联酋的相应医务机构出具劳务人员未患重大疾病的体检证明,证明其身体条件适应他所从事的工作。

雇主应承担有关雇佣合同及劳工卡费用,以及未及时办理或更新劳工卡的罚金。劳务人员在阿联酋境内迁移时,应随身携带劳工卡。

如果劳务人员由于未及时更新劳工卡受到歧视待遇,而雇佣关系依然存在,劳务人员应向雇主提出更新要求。如雇主未予反应,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建议劳务人员应向有关劳务部门反映,以便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对雇主采取必要的措施。

【定期回国规定】

外籍劳务人员服务期满后应迅速离开阿联酋,否则属于非法居留。雇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以确保不在本企业雇员中发生非法滞留:

(1)取消工作许可,将他们遣返至原处或双方同意的其他地方,由雇主承担遣返费用;

(2)如果劳务人员转换担保为其他雇主工作,由新雇主在服务期满后承担遣返费用;

(3)由于劳务人员的原因解除合同,如果劳务人员有能力的话,遣返费用自负;

(4)如劳务人员死亡,棺材及运费由雇主承担。

【低薪劳工住宿保障】

据阿联酋人力资源和本土化部法令,雇主必须为月薪低于2000迪拉姆的低薪劳工提供免费住宿。该法令于2016年12月生效,并只适用于雇佣超过50名员工的企业。此外,人力资源和本地化部部长还授权地方当局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保障那些在不足50名员工企业中工作的劳工以及月薪超过2000迪拉姆劳工的住宿条件。而一旦此类规章制度得以出台,则需定期检查劳工住宿环境并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对引进外籍劳务的态度】

阿联酋经济自由,对劳务的国籍没有限制,雇主依据劳工法及有关规定,可以从世界上任何国家招聘劳务,实行“非移民、临时性、合同制”劳务政策。有关招聘外籍劳务的法律和程序在阿联酋各酋长国是通用的,可以从其中任一酋长国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获得工作许可,并获得任一酋长国移民局入境签证,从联邦的任一机场或海港入境。因此,合法的外籍人员在阿联酋务工面临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较小。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个体争议可通过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乃至法庭解决,集体争议由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的调停和解委员会、法院及最高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劳动法》所主张的任何权利,时效为1年。只有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门可以把争议提交法院解决。

【具体参考信息】

阿联酋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为使外籍劳务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利和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义务,发行了《阿联酋外籍劳务指南》。该指南针对劳务们所关心的问题,提供了包括阿联酋劳动法律法规,招聘的各项程序,劳务的权利和义务等在内的基本内容。该指南通用于各行各业。中国企业和个人如果计划前往阿联酋务工,请查询阿联酋政府网站(www.u.ae)更加准确的信息。

5.6外国企业在阿联酋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阿联酋的土地分为公有和私有,未经开发的无主土地属于联邦所有。开发土地的人,是其开发部分的所有人。阿联酋国民和非阿联酋国民可以获得不动产的永久所有权,无时间限制。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管理,由各酋长国负责。

阿布扎比酋长国于2005年颁布了一部关于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政府在法律颁布前后授予公民的地产属于公民自由财产。公民可对地产所有权进行登记,并依法使用、利用及处置。该法还允许海合会成员国公民在阿布扎比投资区域内拥有地产,并对投资区以外的商业房地产租赁合同条款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此项法律,外国人也可在阿布扎比的投资区租赁房地产,但租期有限。2018年阿布扎比对该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正案,外国公民可以在阿布扎比的投资区(部分区域)拥有土地,对房产也可以拥有100%的所有权。迪拜酋长国2006年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令,明确在迪拜酋长国拥有不动产的权利仅限于阿联酋国民、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民、这些国民全资拥有的公司和公共股份公司。

详情可查询:www.abudhabi.gov.ae;www.dm.gov.ae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法律,外资企业可以在阿布扎比投资区内100%拥有土地和房屋产权,根据迪拜酋长国2006年第7号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令,经批准,非阿联酋国民在相关确定的区域可获得以下权利:(1)不动产的永久所有权,不受时间限制;(2)不动产的收益权或租赁权,租期不超过99年。详情可查询:

https://dubailand.gov.ae/en/about-dubai-land-department/rules-regulations/#/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目前阿联酋境内共有三家证券交易所,分别为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ADX)、迪拜金融市场(DFM)以及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Nasdaq Dubai)。其中,ADX和DFM为在岸交易所,受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SCA)监管;Nasdaq Dubai为离岸交易所,位于金融自由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受迪拜金融服务局(DFSA)监管。

上市条件方面,ADX和DFM要求外国公司已在母国上市,而Nasdaq Dubai无此类要求。此外,Nasdaq Dubai于2020年10月启动成长型市场,进一步放低门槛,吸引中小企业上市。各交易所具体上市要求如下:

表5-2阿联酋三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

 

Nasdaq Dubai

ADX 和 DFM

成长型市场

主板市场

本国公司

外国公司

母国上市

无要求

/

要求

市值

小于2.5亿美元

大于2.5亿美元

不低于4000万迪拉姆(约1090万美元)

财务报告

至少1年符合国

际会计准则(IFRS)经审计

的财报

至少3年符合国

际会计准则(IFRS)经审计

的财报

至少2年经授权审计机构审计的财报

至少2年经授权审计机构审计的财报;

至少2年保持公开合股公司制

锁定期

1年

无强制要求

公众持股

25%以上

30%以上

交易币种

美元、迪拉姆、人民币或其他可接受的货币

迪拉姆

股东人数

无要求

不少于250名

不少于30名

不少于100名

上市费用

5000美元;

年费1万美元

5000美元;

年费2-5万美元

市值0.04%,2.5万至50万迪拉姆;

2000迪拉姆SCA注册费

详情可查询:www.sca.ae

5.8环境保护法规

5.8.1环保管理部门

阿联酋环保管理部门主要包括:气候变化与环境部、阿布扎比环境署、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

【气候变化与环境部】气候变化与环境部最早为阿联酋农渔部,后改组为环境与水资源部,2016年初联邦政府重组后该部增加了管理国内外气候变化有关事务的职能,并改为现名。其主要职责还包括:在联邦环境署的框架下减少土壤、大气和水污染,同时控制沙漠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替代资源,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提高生物安全性,确保动物和禽类流行疾病的预防,防止人畜共患病;深入调研;提高公民环保意识;规范捕鱼活动,发展水生生物资源;采用先进食品进口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管理,特别是监控机制。

网址:www.moccae.gov.ae

电话:00971-2-4444747(阿布扎比);00971-4-2148424(迪拜)

传真:00971-2-4490444(阿布扎比);00971-4-2655822(迪拜)

【阿布扎比环境署】阿布扎比环境署成立于1996年,前身是环境研究与野生动植物发展署(ERWDA)。其主要职责是:保护和控制生物多样性;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提上国家日程;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相关指导意见。

网址:www.ead.ae

电话:00971-2-4454777

传真:00971-2-4463339

【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环境及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是隶属于沙迦政府的环保部门。2010年2月,该管理局主办了阿拉伯半岛保护生物多样性第一次会议。

网址:www.epaashj.gov.ae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阿联酋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过去三十年中,阿联酋已经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为地区最具环保意识的国家之一。

【阿联酋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1)联邦法1983年第9号,狩猎法,是阿联酋最早一部环境保护法律;

(2)1997年联邦政府出台《国家环保战略规划》,旨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避免工业化国家曾经遭遇的环境污染;

(3)联邦法1999年第24号,环境法;各酋长国同时根据联邦环境法制定了自己的环境法;

(4)联邦法2000年第24号,保护海洋环境的规定;

(5)联邦法2002年第11号,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的管理规定;

(6)联邦法2004年第55号,防止电离辐射污染的基本规定;

(7)联邦法2004年第56号,防治交通污染的规定;

(8)联邦法2004年第57号,关于垃圾处理的规定;

(9)联邦法2006年第11号,修订环境法;

(10)联邦法2007年16号,动物保护法;

(11)联邦法2014年第26号,臭氧层保护法;

(12)2018年5月,阿联酋联邦议会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联邦法案。法案涉及阿联酋全境(包括自由区)所有废弃物的从产生、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回收、处理全管理过程,但不包括核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环境保护法规可在气候变化部网站查询:

https://www.moccae.gov.ae/en/legislations.aspx#page=1

阿布扎比环境署的法律和政策:

https://www.ead.gov.ae/en/knowledge-hub/laws-and-policies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阿联酋禁止进口某些特定产品,有些是遵守国际公约相关要求,有些是出于环保、卫生方面的考虑。

【环保法规】

(1)《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Basel Convention);

(2)《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Rotterdam Convention on prior informed consent);

(3)《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附录Ⅰ、Ⅱ、Ⅲ(CITES Convention);

(4)1999年联邦第24号法令规定: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具备或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都不得在阿联酋进口、输入、掩埋或处置任何形式的危险废料;

(5)危险化学品及废料处理应依照《危险物质、危险废料以及医疗废料的处理规定》(the Regulation on Handling of Hazardous Substances,Hazardous Waste and Medical Waste)执行。

(6)2022年,阿布扎比和迪拜酋长国相继宣布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阿联酋对工程项目从策划到执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均有要求。企业在阿联酋承包工程基本上都需要向所在酋长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评报告,如阿布扎比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阿布扎比环境署,在阿布扎比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到阿布扎比环境署出具项目环评的无异议证书。

申请环评的方式一般为委托官方认可的专业环评报告公司针对项目撰写环评报告,费用因项目而异,撰写时间大约为3周。

详情可查询:www.saiuae.gov.ae/en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阿联酋目前无专门的反对商业贿赂法律,主要的联邦贿赂罪行载于《刑事法典》。《刑事法典》将公职人员、公务人员、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组织雇员的贿赂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相关条款将贿赂描述为直接或间接提供或承诺的“不当礼物、利益或赠款”,以换取受贿者履行、不履行或违反其职责。《刑事法典》还将索取、接受或收受贿赂定为刑事犯罪,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充当中间人也属犯罪行为。这些涉及国内和外国公职人员的贿赂犯罪可处以最高5年监禁,相当于贿赂金额的罚款(不低于5000迪拉姆),并没收违法所得。

阿联酋于2006年同意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各酋长国政府对于反腐败及商业贿赂也有类似的定义,如2006年迪拜出台的人力资源管理法中就有遏制潜在腐败的相关规定,2006年阿布扎比1号法令规范了政府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包含了专门遏制腐败行为的相关条款。2008年联邦法第11号法令出台了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样规定了反腐败的相关内容。

国家审计机构(SAI)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最高审计机构,负责保护政府资金,确保资金按照法律法规分配和使用,打击政府的欺诈和腐败。

5.10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许可制度

外国承包商在阿联酋承接工程,必须在阿联酋设立机构,其形式可以是:(1)分支机构;(2)本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一旦成立,就可以申请贸易许可证。7个酋长国都有自己的机构(通常是经济发展部门)负责颁发贸易许可证,所需的贸易许可证类型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活动:(1)进行与建筑有关的活动,则需要商业许可证;(2)开展包括项目管理在内的活动,则需要专业执照;(3)从事工业或制造活动,则需要工业执照。对此,每个酋长国规定了不同的要求。

外国公司在阿布扎比开展承包工程业务首先需要注册登记,取得当地营业执照。根据阿布扎比酋长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承包公司还必须在阿布扎比酋长国经济发展局履行分级登记手续并取得分级证书,才能对政府项目投标,担当总包商。

阿布扎比酋长国政府于2010年修订了1980年颁发的关于承包商分级的规定:所有承包公司共分7级,即特级和1至6级。各级公司所需的财务条件、技术条件、前期承包经验、可承包的项目规模等详见下表。

表5-3阿布扎比酋长国承包公司分级

等级

财务条件

(资产或资本总额)

质量、健康及安全标准

技术条件

资历条件(指申请评级前六年完成的承包项目)

允许承包项目规模

 

特级

至少3000万迪拉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至少具有15年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1名;12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10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2名;10年工作经验的财务经理1名;7年工作经验专职会计1名

历史执行项目总额不少于4.8亿迪拉姆,其中至少3.6亿迪拉姆项目为总承包商,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专业分类项目额不低于1.2亿迪拉姆。

1亿迪拉姆以上

 

一级

至少1500万迪拉姆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至少具有12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5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2名;7年工作经验的财务经理1名;5年工作经验的专职会计1名

历史执行项目总额不少于2.4亿迪拉姆,其中至少1.8亿迪拉姆项目为总承包商,并且其中至少有

一个专业分类项目额不低于6000万迪拉姆。

6000万至1.8亿迪拉姆

 

二级

至少700万迪拉姆

ISO9001

至少具有10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5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5年工作经验的财务经理1名;3年工作经验的专职会计1名

历史执行项目总额不少于1.2亿迪拉姆,其中至少9000万迪拉姆项目为总承包商,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专业分类项目额不低于3000万迪拉姆。

3000万至1亿迪拉姆

 

三级

至少400万迪拉姆

至少具有7年工作经验

的工程师1名;3年工作经验的专职会计1名

历史执行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迪拉姆,其中至少4500万迪拉姆项目为总承包商,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专业分类项目额不低于1500万迪拉姆。

1000万至6000万迪拉姆

 

四级

至少150万迪拉姆

至少具有5年工作经验

的工程师1名;1年工作经验的专职会计1名

历史执行项目总额不少于2800万迪拉姆,其中至少2100万迪拉姆项目为总承包商,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专业分类项目额不低于700万迪拉姆。

800万至3000万迪拉姆

 

五级

至少75万迪拉姆

至少具有4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

小于1000万迪拉姆

 

六级

至少30万迪拉姆

至少具有4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1名

小于700万迪拉姆

 

资料来源:阿布扎比市政交通管理局

关于外国承包商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外国自然人,经公共部门招标中标后,外国自然人必须(1)与当地代理商或者合作伙伴签订正式合同;或(2)在当地成立一家法人实体,这种法人实体通常采取分支机构或者本地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必须在相关酋长国的商业登记簿上注册。

5.10.2禁止领域

对于私人类项目,不存在禁止外国承包商进入的领域,前提是外国承包商有资格在阿联酋经营。

对于公共类项目,不禁止外国承包商从事于一般的房建、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承建,但对于国防部的军事类项目须遵循国防部的特别规定。

同时,外国承包商在阿联酋进行工程承包活动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活动调整的影响,以在阿布扎比酋长国的外国承包商为例,其承包经营活动受到以下履约规定限制:

(1)项目合同(协议)所有条款都必须接受阿布扎比的法律约束;

(2)合同一般条款必须受阿布扎比酋长国1981年7月颁发的《土木工程合同一般条件的约束》;

(3)尽管政府已授予承包商专案合同,但是承包商在开工前仍必须向各有关单位报送开工申请及所需档案,取得施工许可,否则不许开工;

(4)阿联酋甲方一般不向外国公司(包括已在阿联酋登记注册的外国公司)支付预付款;

(5)外国公司在当地购买施工机械、设备包括运输车辆等均受一定限制,即购置一台设备或车辆就必须在当地再租赁一台;

(6)在阿布扎比承包工程,如果需要直接从第三国进口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最高完税率为4%。

如果从中国运来或从第三国采购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竣工之后就运出境外(即不在当地变卖),可以申请免税。但是需要相当于税额的银行保函,待这些机械设备用完并且运出境外之后,再释放此保函,如果在当地变卖,政府将没收此保函。

在阿布扎比承包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投保以下险种:工程全险、第三方责任险、施工设备、设备险、劳务人员人身险等。

5.10.3招标方式

(1)联邦招标:联邦的招标由财政部进行,它公布与财政部或其他联邦实体有关的项目。承包商要在财政部登记,必须满足相应当地要求,提交所需文件,支付费用,登记必须每年更新一次。浏览网址:www.mof.gov.ae

(2)酋长国招标:各酋长国负责管理当地政府的项目招标活动。有关文件可在各酋长国相关部门网站查询。

根据阿布扎比酋长国最高咨询委员会的规定,政府工程项目的招标分国际招标和当地招标两种方式。国际招标即各国公司均可参加(如有资格预审的项目参加者必须先通过资格预审),不需要在当地登记注册。但必须先找一个当地项目代理人或合伙人。已在当地注册的外国公司(如各中国公司)也可以参加国际招标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另找代理人或合伙人。当地投标只限在当地登记注册并已经取得分级证书的外国公司及当地公司参加。

5.10.4验收规定

(1)根据联邦民法典,一旦工程完成,工程师或者顾问签发接管证书,承包商将邀请甲方接管工程。在没有接管证书的情况下,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甲方使用,则该部分被视为已接管。

(2)阿联酋有一套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通常由地方政府、建筑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建立和监督,确保项目设计、施工、材料符合国际标准和法规。这些标准通常以文件形式公布,可通过官方网站或机构获取。验收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进行。主要审查施工涉及文件、建筑结构、安全设备、环保措施,并可能涉及对施工记录和材料的审查。只有通过验收的项目,才能获得必要的使用许可或者批文。免责条例通常在建筑合同中明确规定,概述了在出现项目问题或争议时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这些规定可能涵盖工程延期、工程质量缺陷、违反合同责任等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各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身权利得到保护。

(3)中国的标准一般不直接适用。当地的标准由联邦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或相似,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某些调整。中国企业在组织项目之前,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组织,了解适用的标准和要求。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1)《版权和接邻权法》(联邦2021年第38号法案);

(2)《工业产权监管和保护法》(联邦2021年第11号法案);

(3)《商标法》(联邦2021年第36号法案)。详情可查询:www.moec.gov.ae/en/laws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阿联酋联邦当局和各酋长国职能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商品和行为有扣押商品和处以罚款的权力,海关部门有没收和销毁非法货物的权力。但是,目前阿联酋还没有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官,特别在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缺乏,难以处理知识产权中的技术问题。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一般都会处以监禁加罚金。

近年来,阿政府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接连不断地突击检查一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公司。目前,阿联酋是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委员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当地投资合作发生纠纷的解决途径】在阿联酋产生商务纠纷主要可以通过仲裁中心和法院解决,如阿布扎比商务调解仲裁中心(ADCCAC)、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DIFC-LCIA仲裁中心(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法院(ADGM Court)等。2016年4月,阿联酋还成立海事仲裁中心,以处理和解决海上争端。

阿布扎比商务调解仲裁中心隶属于阿布扎比商工会,为阿联酋本地或跨国贸易纠纷进行法律咨询,提供仲裁人、调解人、专家、翻译名录,定期举办会议和研讨活动,并邀请信息部门和法务部门相关人士出席。迪拜国际仲裁中心是一家自主非营利机构,其仲裁结果与法院裁决具有同等效力。DIFC-LCIA仲裁中心是由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和伦敦国际仲裁院合作成立的一家独立仲裁机构,旨在通过调解及仲裁的方式处理国际商业纠纷。阿布扎比全球市场法院为阿布扎比金融自由区ADGM的独立法院,也拥有仲裁调解职能。

详情可查询:www.adccac.ae;www.diac.ae;www.difc-lcia.org/

解决纠纷一般规则是适用当地法律。但如果双方协议中有条款规定适用外国法律,则该外国法律将得到维护。也有例外情况,即联邦法院不会执行协议中在联邦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授予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条款,包括涉外联邦财产所有权的纠纷、在联邦进行或行程的交易,以及在联邦发生的事件。

根据2018年关于仲裁的第6号联邦法,允许进行国际仲裁。只要双方同意,在联邦境外进行的任何国际商事仲裁均可适用。

涉及对联邦政府的争议,投诉人需要获得政府法律事务部门的许可,才能继续对政府进行索赔。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其相关规定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6.1.1基础网络能力

阿联酋电信和数字政府监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阿联酋电信服务(包括移动电话、互联网和固定电话)的用户总数达到2709.3973万,较2023年同期增长3.78%,移动电话用户占总用户数的78.1%,固定电话用户占7.1%,互联网用户占14.8%。

阿联酋主要电信网络运营商Etisalat成立于1976年,是世界上最大的电信公司之一,也是中东地区主流电信运营商和海合会国家的最大电信合作体之一,阿联酋政府持股60%。该公司有约42000名雇员,所覆盖市场价值约220亿美元。2022年2月23日,Etisalat推出新品牌“e&”。

2005年12月酋长国综合通讯公司(EITC,股票代码“du”)上市,阿联酋联邦政府拥有50%股份。“du”持有阿联酋第二张全国性移动服务牌照,以DIC telecom & Samacom的名称为住宅和企业用户提供固话、电视以及高速互联网服务。

6.1.2互联网通信

阿联酋人均使用互联网比例高,在中东国家排名第一。阿联酋的互联网主要由阿联酋电信公司(Etisalat)和酋长国综合通讯公司(EITC-du)这两家公司经营监管,其他公司目前只能向其租用网线提供服务。根据阿联酋2023年8月份发布的《数字阿联酋概况》报告,阿联酋互联网活跃用户占总人口的99%。根据2023年6月发布的Speedtest全球指数,阿联酋移动互联网速度排名全球第一,下载速度为204.24Mbps,上传速度为22.72Mbps。阿联酋固定宽带下载速度达到239.2Mbps,在全球排名第二,在中东地区和阿拉伯国家中排名第一。

6.1.3商用基础设施建设

2023年,阿央行宣布推出数字货币战略,计划建立一个统一的支付平台以推动阿电子商务发展。目前,迪拜伊斯兰银行、马士礼格银行、阿布扎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成立数字银行,部分国企成立Wio、Dupay等数字银行平台,这些数字银行平台可跨应用软件、社交媒体、网上银行等多终端使用,可满足所有客户的银行业务需求,包括开设银行账户、申请个人理财或信用卡、在本地或国际转账以及付款等。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1)对数字经济定义

阿联酋政府并无对数字经济涵盖领域的准确定义,但其认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数字经济”的描述,即遍及农业到仓储的所有经济部门实现“数字化”。据阿联酋经济部表述,阿联酋数字经济发展正在通过实施阿联酋第四次工业革命战略来实现,其目标之一是通过在金融业务和服务中采用数字经济和区块链技术来增强经济安全。

(2)有关政府部门

阿联酋已成立数字经济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2月,阿联酋成立电信和数字政府监管局(TDRA),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2022年5月,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成立,成为全球首个在新兴数字领域开展业务的监管机构。

(3)数字经济规模

据阿经济部数据,2022年4月,数字经济对阿联酋GDP贡献率为9.7%,根据阿联酋数字经济战略,政府旨在用10年时间将这一比例提高至19.4%。

(4)数字化重点产业

包括金融科技、大数据及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早在2017年,阿联酋内阁即推出2031年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提出包括提高阿人工智能部门竞争优势、人力人工智能创新孵化等在内的八项战略目标,并致力于拓展人工智能在教育、政府服务等领域应用。

(5)外资参与当地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情况

华为、亚马逊、微软、甲骨文等企业在阿联酋建立“云”进程中已占有多数市场份额,这些公司在阿已启动最先进的技术中心。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2年4月,阿联酋内阁批准数字经济战略,目标是在未来10年内将数字经济对国家GDP贡献率从9.7%提高到19.4%,使阿联酋成为地区和全球的数字经济中心。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2022年阿联酋相继发布《数字政府战略2025》和《数字经济战略》,针对6个部门、5个增长领域,提出了近40项倡议和计划,旨在将阿联酋打造成中东乃至全球数字经济中心。阿联酋在2022年成立了国家数字经济委员会,由同期任命的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远程办公应用国务部长欧莱麦担任主席。此外,阿布扎比酋长国成立了大数据局(ADDA),迪拜酋长国成立了数字管理局(DDA)和虚拟资产监管局(VRRA)。

2021年阿联酋经济部长宣布成立工作组为经济发展制定计划,聚焦数字化、创新等科技驱动;阿联酋数字经济办当年发起“数字经济先锋计划”。该部门2022年启动“国家程序员计划”,鼓励和支持创新编程公司,计划在5年内使国内程序员数量增加到10万人,支持建立一千家数字公司。

2022年3月迪拜颁布《虚拟资产法》,5月在迪拜监督技术发展最高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工作组检测数字经济领域发展,此外宣布启动全球首个元宇宙虚拟资产监管政府总部。拉斯海马酋长国在2023年成立全球第一个虚拟资产自由区。

阿联酋成立了全球区块链理事会,以探索、讨论当前和未来的应用程序,并通过区块链平台组织交易。该理事会将促进金融和非金融部门各部门交易,并提高效率和稳定性。该委员会包括政府部门、国际公司、阿联酋领先的银行、自由区和国际区块链技术公司。

6.5中国与阿联酋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2018年中阿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9年签署《关于人工智能科技合作备忘录》,2023年签署《中阿数字经济合作》。

华为与阿联酋电信运营商Etisalat和Du密切合作了近20年,帮助其铺设了覆盖全国的光纤宽带网络和5G移动通信基站;华为与阿联酋数字经济办合作,在迪拜媒体城设立了5G与物联网联合实验室,Etisalat和华为在该实验室联合完成6GHz5G技术的首次实验;华为与阿经济部合作推出“ScaleUp Digitize”计划,为阿初创及中小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实操培训等赋能措施。华为正在为Wio、Du pay、马士礼格银行的Neopay等数字银行提供云服务。2024年3月拉斯海马酋长国与腾讯云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计划在云计算和Web3.0领域加强合作,阿布扎比的线上政务服务平台TAMM由腾讯云定制打造。

2024年,中国移动与Etisalat签署谅解备忘录,将围绕5G-A解决方案、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国际海缆等领域加强合作。中国移动与阿联酋两大电信运营商Etisalat和du在连接类专线、漫游语音、短信、IPX等运营商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并向阿联酋交通监管部门(RTA)、KEZAD工业区、G42等科技企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此外,中国移动为沙迦国家图书馆智慧停车场、沙迦网络城自贸区等项目提供数字基础设施支持。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阿联酋政府尚未对绿色经济专门定义。根据阿联酋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012年,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兼迪拜酋长马克图姆提出“绿色经济倡议”,倡议口号为“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该倡议推出涵盖针对能源、农业、投资、可持续交通、新环境与建设等领域的项目及政策。详情可查询:

https://u.ae/en/about-the-uae/economy/green-economy-for-sustainable-development

2018年,迪拜金融服务局发布《绿色债券最佳实践指南》,2019年,阿联酋安全与商品局发布《可持续资本市场纲要》,2020年,阿布扎比能源部推出“绿色债券加速倡议”,2021年,迪拜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发布《可持续金融产品发行指南》,以上文件对在阿联酋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程序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2008年至2022年间,已有8支绿色债券在迪拜纳斯达克上市。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阿联酋是中东和北非地区首个提出“零排放”战略的国家,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零排放”。此外,相关战略及规划包括:《阿联酋绿色议程2015-2030》,该议程是推动阿联酋实现绿色经济转型的总体框架;《阿联酋国家气候变化计划2017-2050》,该计划致力于将气候相关挑战转化为机会,并确保气候风险不会阻碍国家发展,从而推动实现《阿联酋绿色议程2015-2030》;以及《迪拜清洁能源战略2050》等。详情可查询:https://www.adgm.com/documents/publications/en/adgm-state-of-sustainable-finance-report-2020.pdf?la=en&hash=BFFB248A11A70D5D96EA869BF9B49CDA

7.3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2010年阿联酋内阁发布《阿联酋2021愿景》,将可持续发展列为国家未来发展核心。2012年1月宣布《国家绿色增长战略》,以“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口号,关注绿色能源、绿色投资、绿色城市、气候变化、绿色生活和绿色科技六大领域,旨在使本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将阿联酋打造成全球绿色经济先锋。2015年1月,阿联酋内阁批准并正式实施《2015-2030年阿联酋绿色议程》,明确5个战略目标,即知识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活质量、可持续环境与高价值自然资源、清洁能源与气候行动,以及绿色生活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是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23.5%,清洁能源发电达到14吉瓦时,种植3000万株红树林。

“2050年零排放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以及能源结构多样化。其中,清洁能源占50%(44%为可再生能源,6%为核能),天然气占38%,清洁化石能源占12%。预计向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6000亿迪拉姆(约合1637亿美元)。

阿联酋政府于2023年7月批准了《国家能源战略2050更新》,拟在未来7年内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例,并将向该领域投入高达2000亿迪拉姆(约合3946.3亿元人民币),以提高能源效率并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在过去10年中,阿联酋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增幅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该战略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加两倍以上,达到14.2吉瓦,使清洁能源在总能源结构中的份额提高到30%。该战略将致力于加强国家提供清洁和可持续能源的能力,提高阿联酋在能源领域的全球竞争力,并巩固其作为该领域最吸引创新和投资的国家之一的地位。除了鼓励能源领域的创新和投资外,该战略还将支持能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计划,为可再生能源提供新的投资机会;同时支持加强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合作,以实现能源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政府还同时批准了阿联酋《国家氢能战略》和“国家电动汽车政策”。这是阿联酋政府为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减少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而采取的最新举措。

作为阿联酋投资新清洁能源的举措和项目之一,以及主办COP28筹备工作的一部分,阿联酋内阁还批准了《国家氢能战略》,以支持当地低碳工业,为实现气候中和并增强阿联酋的地位作贡献。该战略旨在通过制定能源政策和吸引该领域的投资,加速氢经济的增长,并增强阿联酋作为世界最大低碳氢生产国之一的全球地位。

阿联酋内阁还批准了国家电动汽车政策,旨在通过加强联邦、地方以及私营部门的合作,建立一个全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网络,支持电动汽车车主的需求并对该市场加以规范。该政策将通过绿色出行项目,帮助将交通运输部门的能源消耗减少20%,同时建立统一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数据库,提升道路质量,为保持阿联酋在全球道路指标排名中位居前列作出贡献。

关于碳信用交易,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ADNOC)此前宣布计划从其自身及国家其他产业减排项目中获取碳信用,并开展碳信用交易,具体工作将由ADNOC Trading(ADNOC全资子公司之一)负责。

7.4中国与阿联酋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2024年5月,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对华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签署关于促进绿色发展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绿色金融领域】近年,我国有银行驻阿机构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中国工商银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与阿大型企业就绿色贷款落地、绿色债券发放等方面达成合作,并在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发行“碳中和”主题绿色债券;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在阿联酋本地市场成功投放绿色贷款、ESG挂钩贷款、可持续发展贷款等。

【清洁能源领域】太阳能领域包括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艾尔达芙拉PV2太阳能电站项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迪拜太阳能公园四期、五期项目。风能领域包括中国电建承建的由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开发的阿首个风电项目。

8.中资企业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

8.1主要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1)对外承包工程可能遇到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防范措施

①公司分级时,当地公司在同级条件下可以提高一级。

②投标时,当地公司在授标时的标价可以享受优惠(中小企业10%倾斜)。

③当地公司可享有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额的25%,外国公司一般都是与业主协商,预付款大多在10%-15%之间。

④履约项目合同时,外国公司须交合同总额不少于10%的履约保函,当地公司的履约保函在5%左右。

⑤在阿布扎比,纯当地公司(即100%由阿联酋公民所拥有的公司)可以不受限制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而外国公司每购置一台机械设备,包括小轿车在内,必须同时再租赁一台同样设备,一般都是租赁交通车辆。根据掌握的材料,重型施工机械3-6个月的租金就可购买一台新的设备。

⑥阿联酋政府为维护本国的利益和扶持当地的承包商,采取的一些政策,大大地增加了外国公司在当地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⑦阿联酋规定外国公司在阿联酋承包工程不享受预付款,必须带资承包。因此,外国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量较大,回收期长,特别对外承包的第一个项目,在筹资方面会有较大压力。近年来外国公司同业主协商获得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的情况较为普遍。

⑧如果外国公司(没有在当地注册公司)分包人购买设备,则需通过总承包商为分包商担保购买,名义上产权属总承包商,实际是分包商出资。但常常在专案结束后,发生产权争议,其结果或是被总承包商全部侵吞,或被迫折价转让给总承包商,使分包商蒙受损失。

⑨项目招标时业主一般都会同时提供一份原材料供货商名录,中标的项目承包企业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只能从供货商名录中选择所需采购的原材料。

中国公司应该根据对阿联酋当地法律、法规、索赔、采购、市场经销等情况和各分包商的技术能力、资信情况的了解,结合自身(资金、人才、专业)特长,制定在阿联酋市场的经营方针和具体策略。而且,欲求发展必先固其基础,从小到大,循序渐进,贸然行事可能会招来巨大亏损。

2008年金融危机和迪拜债务危机以后,特别是2014年中期以来油价骤降,对于市场的担忧一直未平息,项目业主在支付项目款时十分谨慎,拖延拖欠项目工程款的事件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阿联酋等国家工程市场授标额显著降低,至今尚未恢复疫情前的水平。中国公司在阿联酋开展项目承包时,要充分评估项目业主资金实力和付款信誉,并在项目合同中详细规定项目款结算的方式和时间节点,最大限度规避回款风险。

(2)对外劳务合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防范措施

【中国公司外派劳务需注意的事项】

①在招聘外派劳务人员时应仔细介绍阿联酋常年高温高湿的气候特点、当地法律法规、阿拉伯民族风俗、当地风土人情及伊斯兰教的有关教规禁忌,外派出国前应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针对性培训。

②劳务人员应树立严格的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明确的工作意识。阿联酋法律严格保护劳工权益,但劳工行为须符合雇佣合同的要求。

③不得与在阿联酋非法中介、个体中国商人联系此类业务。

④在输入阿联酋劳务达到一定数量后须派出管理协调人员,及时处理派出劳务与雇主等方面的纠纷,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⑤在与阿联酋公司联系过程中把握好中介费问题,阿联酋雇主雇佣外籍劳工一般通过劳务代理公司,并向代理支付招聘费用,中国公司向雇主或其代理公司都不应支付中介费用,否则将导致中国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扰乱中国输入阿联酋劳务市场。若通过国内个体中介派出劳务一定要掌握中介费数额,劳务到阿联酋后不能依靠个体中介管理,须及时考虑派出公司自己的管理人员。

⑥阿联酋劳务市场需求变化频繁,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劳务代理公司都可随时提供备选劳务人员简历、护照细节等,中国公司提供护照较慢,经常需1至2月或更长时间,并常要求先签合同再在国内报批办理护照,当地雇主很不理解,觉得耗时太长、手续繁琐,经常因此放弃从中国招聘劳务的计划。阿联酋劳工法对劳工保护较全面,所有合同必须符合劳工法要求,雇主需雇佣劳务时往往只提出其中几项关键的条件、待遇,而其他大部分条款都大致与劳工法要求相同。雇主一般不与公司签雇佣合同,只待劳务人员抵达阿联酋后与本人签,劳工法也只保护雇佣合同的当事主体。只要雇主提出雇佣中国劳务人员的要求并罗列简单的几个关键条款,则可视为与公司的劳务代理协议,公司可就关键条款拟备劳务合作合同,待对方确认后即可开始办理相关手续。若对方确认后2周到1个月仍不能提供劳务人员护照细节以便外方办理签证,则很可能导致外方另寻其他途径。

(3)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可能遇到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防范措施

在阿联酋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8.2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如何建立和谐关系

(1)处理好与王室、政府关系

阿联酋是联邦制国家,各酋长国实行家族世袭式的统治制度,权力主要集中在王室家族手中。他们通过政治、经济以及血缘、婚姻关系,构成了上层权力集团。除外交和国防统一由联邦负责外,各酋长国均拥有相当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联邦各酋长国中,阿布扎比实力最强,迪拜次之,联邦经费基本上由这两个酋长国承担,其中阿布扎比负担最多。

中国企业要在阿联酋发展壮大,不仅要与联邦政府建立良好关系,还需要积极发展与各酋长国政府的关系,同时与王室成员和有影响力的大家族建立联系,保持适当沟通和交流。提高当地员工雇佣比例是密切与当地政府关系的重要手段。此外,各酋长国商工会在经济活动中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企业在经营中也应与之保持密切联系。企业需注意向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度,企业主要管理者应不定期拜访有关部门和地方管理机构。

(2)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由于阿联酋就业市场以外国人为主,因此当地工会组织实力有限,但劳工也受到法律保护,雇主需为劳工办理工作签证、保险等手续。

阿联酋中国商会总部设在迪拜,是迪拜工商会注册会员,代表中资企业积极参加迪拜工商会的活动,与各国在阿商会开展交流活动。

(3)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阿联酋经济开放度高,除油气、公共事业等行业外,多数行业以外来企业为主,当地居民对外国企业持欢迎态度。由于中国企业相比欧美和日本企业进入晚,当地认知度尚不足,但随着中国企业在当地市场份额的扩大,中国企业在当地影响力正越来越大。

中资企业需了解和尊重阿联酋当地的风俗习惯,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活动,同时与当地雇员保持良好关系,借助他们向当地居民宣传中国文化。

在与当地商人开展商业合作的同时,注重与其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建立深厚友谊,深化相互了解,逐步在当地建立稳固的人脉网络。

(4)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阿联酋虽然是一个伊斯兰国家,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但国家实行对外全方位开放,政策较开明,对外国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没有太多限制,部分超市可以买到猪肉制品和含酒精商品,基本可满足居住在阿联酋的各国人士的需求,值得注意的问题是:

①当地每年一次的斋月期间,在日出后和日落前,不许在公共场所和大街上喝水、吸烟、吃东西,当地部分餐馆和饮品店在这个时间关门停业。

②斋月期间,女士们要尽量注意穿长袖衣服和长裤,不要太暴露。

③除在寓所或有售卖酒类牌照的酒店可以喝酒外,其他场所或大街上不许喝酒。

④在与当地人交往中,与男士谈话不宜主动问及其夫人的情况;与妇女交往只能简单问候几句,不能单独或长时间与她们谈话,更不能因好奇盯住看她们的服饰,也不许给她们拍照,男士不得进入妇女活动的场所。

⑤阿联酋国内节假日较多,还有长达1个月的斋月,虽然斋月期间上午半天工作,但实际上办不了事。因此,国内到阿联酋访问或做生意、办展览要注意避开当地的节假日以及斋月。

⑥和阿联酋商人谈生意,重要事情必须追踪办理。

⑦阿拉伯人习惯两人见面时问候十几次才谈正事,除非是非常熟的朋友,应只问候其家庭而不问候其太太。宴客一般均在外面的餐厅,若是在家里宴客,女主人也多不出面。若以咖啡待客时,通常是由保温瓶中倒出滚烫的半小杯,喝完后,侍者会继续添加,除非以拇指及中指左右摇晃手中的小杯,表示已足够了,不用再添加。

⑧一般阿拉伯家庭仍是席地用餐,且用手抓食,做客时最好入乡随俗。

⑨目前各酋长国的主要街道虽都已有街名、街号,但大都以阿拉伯人名作为街名,名称较长不易记忆区分,建议通过GPS和手机地图的方式进行定位。

⑩阿联酋每年七、八月份最热,有时高达50℃,特别是八月份,本地政府部门、企业的负责人大多出国休假,所以在此期间不宜安排拜访。

⑪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尽量不与外籍员工讨论宗教话题,避免争论。为有宗教信仰的员工提供方便,节假日主动表示祝贺。

【案例】在阿中资企业在斋月期间组织了向外籍员工提供免费斋饭活动,包括主食和水果饮料等,拉近了与外籍员工关系。

(5)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阿联酋当地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较高。中资企业和个人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要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保护当地环境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注意节能节水,保持环境卫生。

(6)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不仅要努力发展业务,还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①关注热点

要关注业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劳工、安全以及社会治理等问题,以免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和抵制。其中,劳工问题不仅涉及工薪待遇问题,还包括工作环境、加班时限等;环境问题包括工业生产造成的环境问题,也包括开发资源引起的生态问题。

②参与当地活动

阿联酋展会、赛事、慈善等活动多,是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舞台。中国企业要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赞助、参与主办、参展等形式对外宣传自身形象。

③合规经营

腐败和商业贿赂在阿联酋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将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公众形象。此外,不得在阿参与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

④安全生产

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基础管理,尤其是在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中资企业,一定要做好防范,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⑤社会公德

中国企业和工作人员,要知法守法,入乡随俗,不做违反当地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事情,对民族形象、企业声誉与品牌建设负责,对中阿两国的长期友好关系负责。

(7)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媒体是现代生活中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媒体不仅广泛传播知识和信息,具有教育功能,而且媒体舆论还成为公众对现实做出反应和抉择的主要依据,影响公共决策,发挥正、负两个方面的作用。中国企业在阿联酋应该懂得如何与媒体打交道。

①信息披露

企业应该建立正常的信息披露制度,可设新闻发言人,定期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重点向当地民众介绍项目对当地的影响,客观分析对环境的影响,突出介绍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贡献。

②重视宣传

企业在遇有重大事件、涉及社会敏感问题时,特别是遭遇不公正的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做好预案,通过媒体与大众交流。必要时可通过公关咨询公司向媒体散发主导性消息,引导当地媒体进行对本企业有利的宣传。

③媒体开放

中资企业可与本地主流媒体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定期向媒体开放,欢迎媒体到企业参观采访,了解企业的真实发展情况。可与当地主流媒体、重要媒体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开展媒体与企业的定期互动和交流,及时向当地社会介绍项目的最新进展以及给当地民众就业和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

④尊重信任

为提高中国企业的公众形象,企业不要拒绝媒体,更不能对记者无礼,而是要平等、信任、尊重、真诚、坦荡地面对媒体,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中资企业应综合考虑当地媒体的思维方式,采用当地人容易接受的方式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

【案例】某在阿中资企业发布新款产品,发布会邀请了多家中东媒体参加,并邀请中东明星代言。其后积极在纸媒、网络、路边广告栏等发布广告,品牌形象大大提高。

(8)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警察、经济、税务、海关、劳动及其他执法部门是维护阿联酋社会秩序的国家行政力量。对辖区内居民和外国人查验身份证件、询问相关事项以及搜查某些地点是阿联酋执法者的职责,中国企业相关人员要学会与这些执法者打交道,积极配合他们执行公务。

在严格要求凭身份证、工作卡、上岗证等上班的石油、炼油、电厂等项目现场,严禁工人冒用他人证件上岗,违者将受到严厉制裁,甚至遭到起诉。

①普法教育

中资企业要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的管理制度,聘请律师对员工进行普法教育,让员工了解在阿联酋工作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和应对措施,做到知法守法,合理应对。

②携带证件,配合查验

中方人员出门要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或者护照。营业执照、纳税列表等重要文件数据要妥善保管。

遇有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件,中方人员要礼貌地出示自己的证件,回答警察的问题;如果没有携带证件也不要惧怕,不要躲避,更不要逃跑,而要说明身份,或者写出联系电话,让公司派人联络。

③合理要求

遇到执法人员搜查公司或住所,应要求其出示证件和搜查证明,并要求与中国企业律师取得联系,同时报告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遇到证件或财物被执法人员没收的情况,应要求执法人员保护中方企业的商业秘密;出具没收证件或财物的清单作为证据,并记下执法人员的警号和车号;交罚款时需向警察索要罚款单据。

④理性应对

遇有执法人员对中国企业人员或企业不公正待遇,不要与执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更不能触犯法律,而是要理性应对,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可通过律师进行处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⑤具备基本交流能力

阿联酋将阿拉伯语作为官方语言,同时通用英语,建议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及劳务合作的人员,掌握基本的阿拉伯语或英语,以便与执法人员开展交流,避免误解。

(9)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优秀文化中的瑰宝,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逐步走进驻在国。中国企业和个人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既要学习阿联酋当地文化,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也要注意传播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过中国节日时可向外籍员工及对外派发民俗用品和介绍材料,让当地人了解中国文化,理解中国人的发展理念、价值观念,以便相互理解,以诚相待。

(10)其他

在阿联酋市场经营需特别注意培育和维护客户关系。阿联酋商业历史悠久,迪拜、阿布扎比是传统商贸集散地,目前更是中东北非地区商贸中心,商业氛围浓厚。当地人既有阿拉伯人的热情好客,也有与生俱来的生意人的精明。因此,在当地构建和谐关系既需要广交朋友,尊重当地风俗,尽力融入商业圈;也需要树立长期经营的意识,为客户创造价值。对待同行业企业,既要有竞争,也要寻求合作共赢,通过成立联合体、分包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9中资企业在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9.1在阿联酋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参询联邦法令2021第32号《on commercial companies》。法规查询入口:https://www.moec.gov.ae/en/establishing-companies

9.1.1设立企业的形式

当地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形式没有任何限制,包括,联合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共股份公司、私人股份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等。

9.1.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当地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

9.1.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阿联酋注册企业,通常包含以下程序:

(1)确定业务类型。一般企业业务有6种类型,包括工业、商业、专业、旅游、农业和职业。一家企业可以经营多种业务。

(2)选择企业形式。包括外企分公司、控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3)注册企业名称。名称不得包含任何宗教或管理机构的名称和徽标。

(4)申请初步准入。外国投资者在获得初步准入前必须获得居留权,并获得国籍地人事部门批准。

(5)签署组织备忘录或本地服务代理协议。完全由非海湾合作委员会国民拥有的企业需要联邦当地服务代理。

(6)选择经营场所。某些经营业务需要相关部门额外批准,如与交通运输有关的业务需要内政部批准,法务业务需要司法部批准,建筑工程业务需要市政部门批准,与健康有关的业务需要卫生部门批准。

(7)支付费用,获取营业执照。获取执照所需文件包括:初始批准收据和之前提交的所有文件、经迪拜房地产监管机构认证的租赁合同(如企业注册在迪拜)、公司章程、有关政府机构的批文、服务代理合同(非海湾国家国民全资注册的企业)。

(8)到工商会登记。

一般来说,在各酋长国自由区注册企业相对手续更加简单。具体程序、受理机构及所需材料依各酋长国及执照种类、公司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通过阿经济部(www.economy.gov.ae)、各酋长国经济发展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或工商会、自由区等机构的网站获得。例如在阿布扎比酋长国申请注册各类公司所需材料及程序可从阿布扎比经济发展局网站(added.gov.ae)获得。亦可咨询各酋长国商工会的会员服务中心。

9.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9.2.1获取信息

在阿联酋,可通过下述途径获取工程招标信息:(1)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网站;(2)长期合作的总包商;(3)行业咨询服务专业机构;(4)报刊、杂志上刊登的招标信息。

9.2.2招标投标

联邦政府项目可参照《公开投标法》,但不适用于酋长国,每个酋长国都有自己的招投标颁发,通常遵循联邦制度。一般程序如下:

【标书的购买】投标者在取得投标资格后,可持邀请函(采用邀请表述方式时)或根据报纸上公布的标讯到指定的部门去购买标书文件。除要交一定的费用外,还需要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级证书等。

【开标】一般方式是在规定的日期,投标者当场交标书和报价,当众开标。未交或迟交者作弃权论。投标者在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交大约相当于标价5%的投标保函。数额由标书文件规定。保函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特大规模的项目除外)。开标后获前三名者投标保函需保留3个月,其余投标者的保函将退还给本人。如果政府因为某种原因在3个月内不能授标(即不能签项目合同),可以要求前三名延长此投标保函,此时前三名有权拒延,政府不能提出任何索赔,只能视作自愿放弃此项目合同。

【授标】授标即指授予项目合同。业主有权根据前三名的其他条件,如财政状况、技术能力等,在前三名中任选一家公司授予项目合同。即使在第一名未被选用时,也不能提出诉讼。

业主一旦确定将项目授予某一承包商时,将发授标通知书。承包商必须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予以确认,并提交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然后商签合同。在提交履约保函后,投标保函随之可以释放。

9.2.3政府采购

联邦政府制定了《关于采购和商业承包方式的规定》(财政部1975第16号通告),每个酋长国都有自己的采购法规和指导方针。总理穆罕默德·本·拉希德曾颁布法令,规定凡是政府采购都实施招标,过程要透明化,由于阿联酋缺乏发展基础条件,所以需大量从国外招标进口。

为扶持阿联酋本地中小企业发展,阿联酋推出中小企业项目计划,规定联邦政府采购10%专案由阿本地会员企业实施。

9.2.4许可手续

凡重要工程或大型工程项目,对于准备参加的投标者要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才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的通知有两种方式:一是邀请,二是公开登报。如属于邀请方式,则由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部门发函给被邀请的公司,资格预审材料由业主提供。参加预审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填写好的预审文件,经业主或专门评委审议决定,由业主发函(邀请方式时)或登报公布预审结果。

9.3专利申请和注册商标

专利申请和注册商标由阿联酋经济部管理,所有涉及专利、商标权保护的申请表格及程序均可通过阿联酋经济部网站(www.moec.gov.ae)的网上服务获得。阿联酋经济部创新发展和专利司负责受理专利的申请。申请专利和商标需要提供包括申请表、相关证据和商标的细节描述等材料,专利申请材料按自然人、法人、不在阿联酋居住的自然人、不在阿联酋的法人而有所不同。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到期可延长。

9.4企业在阿联酋报税的相关手续

阿联酋是一个相对低税国家,境内无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2016年底阿联酋宣布成立联邦税务局,开始启动国家税务征收工作。2018年起开始征收的增值税是目前企业经营中最普遍的税种。

2022年1月,阿联酋财政部宣布,从2023年6月1日起,征收企业所得税。拟征企业所得税以会计利润为征税基础,税率划为三档:一是年应税所得额在37.5万迪拉姆(约合10万美元)以下适用0%税率,二是在37.5万迪拉姆以上适用9%税率,三是全球营业收入7.5亿欧元(约合8.5亿美元)以上大型跨国公司适用单独税率(业界预计为15%)。

豁免领域和项目包括,一是从事自然资源开采企业仍适用各酋长国现行税收规定;二是自由区企业仍享受免税政策;三是个人工资收入、房地产投资收入、持有股票或债券所获股息和收益、存款利息,外国投资者股息、资本利得、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投资收入均不纳入征税范围。详情可查阅相关网站:www.mof.gov.ae

企业登记阶段,税务局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没有实地核查环节,所属行业及品目由企业自行根据业务实质选择。企业没有统一格式的发票,增值税开征以后,税务局要求企业的发票上必须载明税号、增值税金额等有效信息才可以成为“税务发票”。企业开具发票和收到发票的明细信息不会记录于税务局系统,也没有发票认证环节。

根据企业的业务情况,申报期有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两种。通过税务局网站的e-service系统进行申报,没有电子证书等用户加密设备。阿目前没有即征即退、进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故应缴税额计算比较简单。企业在申报期内进入系统将开具的和收到的发票总金额及相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填入系统即可计算出应缴税额。期末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差额可留抵下期,对于部分不会产生销项的免税企业可申请进项税额退回。

9.5工作准证办理

9.5.1主管部门

根据《私营部门劳动关系条例》(联邦法令2021第33号),阿联酋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负责发放外籍劳务的工作许可,持该许可方可到公司注册地移民局申请工作签证。

法规查询:http://www.mohre.gov.ae/en/laws-and-regulations/laws.aspx

9.5.2工作许可制度

签发工作许可的条件包括:

除未成年人许可证和学生培训或就业许可证,劳动者应年满18岁;

劳动者应符合现行法律要求的、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职业条件;

劳动者被雇佣的工作应与企业业务相符合。

详情可参考《劳动关系条例》(联邦法令2021第33号)。

9.5.3申请程序

雇主应代表外国申请人获得工作签证。

(1)用人单位首先需要向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申请批准;

(2)人力资源部颁发入境许可,允许外国申请人停留30天;

(3)外国申请人到达后,雇主开始申请工作许可证或劳工卡;

(4)申请人持有效护照和入境签证前往阿联酋身份证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证;

(5)申请人去政府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领取健康卡;

(6)申请人携带必要文件到入籍和居住部,申请居留签证,到移民局办理工作签证。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3年。

(7)最后委托担保人持工作签证、相关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去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办理劳工卡。

9.5.4提供资料

到阿联酋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办理个人工作许可,需提供以下材料:护照复印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白色背景的清晰彩色照片4张、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签署的工作邀请表、学历证明、有法人授权签字的公司执照复印件、申请表。亦可查询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网站(www.mohre.gov.ae)。

【专业从业人员所需提供特殊材料】

(1)如果从事司机行业,需提供认证的驾照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车辆牌照表;

(2)如果从事医生、药剂师、护士及其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需提供卫生部出具的证明和学历证明;

(3)如果在私立学校从事教师职业,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证明;

(4)财政部出具的工业生产证明和工业生产执照;

(5)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证明,在校大学生需出具阿联酋外交部的证明;

(6)如果申请教练和裁判职业,需出具体育总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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