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发展简史
公元968年,越南成为独立的封建国家。 1884年沦为法国殖民地。 1945年9月2日宣 布独立,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国。同年9月法国再次入侵越南。 1954年7月,关于恢复印 度支那和平的日内瓦协定签署后,越南北方获得解放,南方仍由法国(后成立由美国 扶植的南越政权) 统治。20世纪60年代美国发动越南战争。 1973年1月,越美在巴黎签 署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美军逐步从南方撤走。 1975年4月30日南方 全部解放, 1976年4月组建统一的国会, 7月宣布全国统一,定国名为越南社会主义共 和国。 1986年,越南实行革新开放, 经济实现较快发展。特别是1995年加入东盟后, 越南从东盟获得政治、经济、外交、安全等方面支持,并逐渐在东盟占有重要地位, 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2 自然环境
1.2.1 地理位置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 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 中越陆地边界线长1347公 里;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东和东南濒临南中国海。陆地面积32.9万平方公里。越南 地形狭长,略呈S形。南北最长处约1640公里, 东西最宽处约600公里,最窄处仅50公 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3/4为山地和高原。有红河三角洲和湄公河三角洲等两 大平原,面积分别为2万平方公里和5万平方公里,是主要农作物产区。北部和西北部 为高山和高原, 中部长山山脉纵贯南北。河流密布,其中长度超过10公里的河流多达 2860条。较大的河流有红河、湄公河(九龙江)、沱江(黑水河)、泸江和太平河 等。越南海岸线长3260公里。
越南属东7时区。首都河内时间比北京时间晚1个小时,不实行夏令时。
1.2.2 自然资源
越南资源丰富, 种类多样。矿藏资源包括能源类、金属类和非金属类等50多种矿 产资源。能源矿藏主要有煤、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藏主要有铁、铬、铝、铜、镍、 铅、钛矿等;非金属矿藏主要有磷灰石、硫化矿、高岭土等。越南已探明煤炭储量约 38亿吨,其中优质无烟煤约34亿吨,主要分布在广宁省境内,其余为褐煤和泥煤,主要分布在红河三角洲地区和湄公河三角洲地区。越南原油储量约44亿桶,居世界第28 位,天然气储量1万亿立方米。越南原油开采规模排名世界第36位,石油出口在东南亚 排名第4位。2022年越南原油产量934.27万吨, 同比下降1.2%,天然气产量77.97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8.3%。此外, 已探明铁矿13亿吨、铝土矿54亿吨、铜矿1000万吨、稀土 2200万吨、铬矿2000万吨、钛矿2000万吨、锆矿450万吨、镍矿152万吨、高岭土2000 万吨。
1.2.3 气候条件
越南地处北回归线以南, 属热带季风气候区。北部四季分明, 多数地区年平均气 温为23℃-25℃。南部分为雨季(5月至9月) 和旱季(10月至次年4月),多数地区年 平均气温为26℃-27℃, 越南有记录的最高气温为44.2℃(2023年5月7日,义安省相阳 县) ,最低温为零下6.1℃(1974年1月7日,老街省沙巴县)。雨量充足, 空气湿润, 全国年平均降雨量1500-2000毫米。
1.3 人口和行政区划
截至2022年底, 越南全国人口9946万人, 比上年增长95.55万人。其中, 男性占 49.72%,女性占50.28%。全国人口平均年龄33.7岁,平均寿命73.6岁。 15岁以上劳动力 5170万人,占总人口的51.98%,失业率2.32%。
截至目前,越南人口总数居世界第15位,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22人。人口密度 最大的是红河平原, 每平方公里1091人;人口密度最小的是西原地区,每平方公里111 人;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是胡志明市,每平方公里4375人;人口密度最小的省份是莱 州省,每平方公里仅53人。
在越南的华人约89万,主要分布在胡志明市及同奈、平阳、林同、广宁、海防、 茶荣、坚江、后江等省市。其中,胡志明市第五郡(堤岸)是华人相对集中的地方。
1.3.2 行政区划
【一级行政区划】越南设有58个省和5个直辖市,按地域划分为8个大区:
(1)红河平原地区(包括11个省、直辖市),面积1.49万平方公里;
(2)东北地区(包括11个省),面积6.4万平方公里;
(3)西北地区(包括4个省),面积3.75万平方公里;
(4)中部北区(包括6个省),面积5.16万平方公里;
(5)中部南沿海地区(包括6个省、直辖市),面积3.32万平方公里;
(6)西原地区(包括5个省),面积5.47万平方公里;
(7)南部东区(包括8个省、直辖市),面积3.48万公里;
(8) 湄公河(九龙江) 平原地区(包括13个省、直辖市) ,面积4.06万平方公 里。
【主要城市】越南共有729座城市,包括河内、胡志明市、海防、岘港和芹苴5个 直辖市。越南城市共分六类:特别城市2个,即首都河内和胡志明市,一类城市15个, 二类城市16个,三类城市45个、四类城市66个,其余为五类城市。
首都河内位于红河三角洲中部,面积3344.7平方公里,2022年人口523.3万人, 是 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面积最大和人口第二大城市。河内旧称“升龙”, 已有千 年历史。水陆交通便利,有铁路、公路和航空线与全国主要省市相连。
胡志明市是越南最大的港口城市和经济中心,面积2090平方公里,2022年人口910 万人, 由原西贡、堤岸、嘉定三市组成,位于湄公河三角洲东北,西贡河右岸,距离 出海口60公里。据越南官方统计,胡志明市华人约50万,市内第五郡(原堤岸市)是 华人聚居区。市内有多处历史建筑,包括统一宫(原南越总统府)、市政厅、邮局、 歌剧院、天后庙、圣母大教堂等。胡志明市气候终年炎热,昼间温差不大。 1月份气温 最低,月平均气温25℃; 4月份最高,月平均气温29℃。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驻地
其他主要城市包括: 海防、岘港、芹苴、下龙、太原、越池、南定、顺化、头顿、大叻、芽庄和河仙等。海防是全国第三大城市和北方重要港口城市; 岘港是中部 重要港口城市,旅游资源丰富;下龙市是著名旅游城市,下龙湾为世界自然文化遗 产。
广宁省下龙湾
1.4 政治环境
1.4.1 政治制度
越南现行宪法是第五部宪法,于2013年11月28日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通 过,是对1946年、 1959年、 1980年、 1992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越共“七大” 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与国家全面革新路线。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 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 2001年第十届国 会第10次会议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确定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 济。
1.4.2 主要党派
越南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政党。自1986年实 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政局总体稳定、经济年均增速超7%,社会持续稳定发展。2016 年1月召开越共“十二大”, 阮富仲连任越共中央总书记, 陈大光当选国家主席,阮氏 金银当选国会主席,阮春福当选政府总理。2018年9月21日陈大光病逝, 同年10月阮富仲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当选国家主席,越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家主席首次由同 一人担任。2021年1月召开越共“十三大”,诞生现任领导集体, 阮富仲继续担任越共 中央总书记, 阮春福任国家主席, 范明政任政府总理, 王庭惠任国会主席。 2023年1 月, 阮春福辞去越南国家主席职务;3月,越南国会选举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 常务书记武文赏担任越南国家主席。越共中央强化人事布局, 完善组织架构和党政运 行体系,部署社会经济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展现了新的施政风格,维持了政局总体平 稳和社会经济较快发展。
1.4.3 政府机构
越南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包括22个部委办, 即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内务部、 司法部、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贸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教育培训部、交通运输 部、建设部、资源环境部、通讯传媒部、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科 技部、卫生部、国家银行、民族委员会、政府监察总署、政府办公厅。
国防部是越共中央军事党委的办事机构,也是越南人民军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 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总局和情报总局。六大总部 (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 经营、情报搜集与服务。
公安部是越南政府重要部门,是越南人民公安力量的最高首脑机关,担负维护国 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
外交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 外交事务,承办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外交往来事务。
工贸部负责工业和内外贸管理, 包括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新能 源、可再生能源、化学品、工业炸药、机械工业、冶金、采矿及选矿工业、消费品工 业、食品工业、配套工业、环境工业、高技术工业(不含信息技术工业)、产业集 群、手工业、产业提升;国内贸易、 进出口和边境贸易、物流服务、开拓国外市场、 市场管理、贸易促进、电子商务、商业服务、 国际经济一体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贸 易防卫等。
计划投资部负责履行国家规划、发展投资和统计管理职能,包括就国家战略、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一般性咨询、公共投资计划、 经济管理机制和政策、 国内 投资、对越南的外国投资和越南对外投资、官方发展援助(ODA)、优惠贷款和外国 非政府援助、投标、企业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社等。
1.5 社会文化
1.5.1 民族
越南是多民族国家,共有54个民族, 京族(也称越族) 为主要民族。各民族人口 的比例分别是:京族占86.2%、岱依族占1.9%、泰族占1.7%、芒族占1.5%、高棉族占 1.4%、华人占1.1%、侬族占1.1%、赫蒙族占1%、其他民族占4.1%。
1.5.2 语言
越南语为官方语言,也是通用语言和主要民族语言。
1.5.3 宗教和习俗
【宗教】佛教居主导地位,信徒约1100万人。此外,天主教信徒约620万人,高台 教信徒约440万人,基督新教信徒约140万人,和好教信徒约130万人,穆斯林信徒约7.5 万人,巴哈伊信徒约7000人,印度教信徒约1500人。
儒家思想和东方价值观在越南社会意识形态中占据主导地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 注重礼节, 见面习惯打招呼或互致问候。称谓与问候很讲究,对长辈称大爹、大妈或 伯伯、叔叔,对平辈称兄、姐,对儿童称小弟、小妹,对群众称乡亲们、父老们、同 胞们(只在本国人之间用)。在国家机关、工作单位和军警部队里, 一般称同志, 但 在最熟悉的人之间,也有称兄道弟,而不称同志。见面时,通行握手礼,苗、瑶族行 抱拳作揖礼, 高棉族多行合十礼。京族人不喜欢别人用手拍背或用手指着人呼喊。与 上级领导、长者握手时,通常以左手托住右手腕。
【习俗】不少越南人有染齿的风俗。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喜欢嚼槟榔,将牙齿染 成黑色,认为这样可使牙齿更坚固。越南人喜爱桃花,认为桃花鲜艳、美丽,是吉祥 之花,能给人带来好运。越南人喜欢养狗,认为狗忠实、可靠,可看家护院。
越南人饮食较清淡, 以清水煮、煎炸、烧烤为主,喜食生冷辣食品。食粮以大米 为主, 爱吃粳米, 也吃杂粮。肉类有猪、牛肉和鱼, 尤其喜欢用鲜鱼加工成“鱼露”。“鱼露”是京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料。蔬菜以空心菜为主,也种白菜、 黄瓜、南瓜等。
忌讳三人合影、 一根火柴或打火机连续给三个人点烟,认为不吉利; 忌讳被人摸 头顶;席地而坐时,忌别人把脚对着自己。入室做客,宜脱鞋,换上主人所备拖鞋。
1.5.4 科教和医疗
【科技】越南的科技发展与全球领先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但科技工作对推动本国 经济和社会进步仍做出了一定贡献。越南现有近300个科研机构(院、中心) 。2021年 初, 时任总理阮春福签署《到2030年国家高科技发展计划》, 该计划旨在开发和掌握 不同领域的20种优先技术。主要目标之一是将高科技产品的出口价值提高到制造业的 60%左右, 增加高科技农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创造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和服务。建设约500家新的高科技产品供应商以及约200家高科技农业企业。计划由三 部分组成:科技部负责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 工贸部负责高科技产业发展;农业与 农村发展部负责高科技农业发展。
【教育】越南拥有较完善的教育体系,主要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 三个阶段,其中学前教育年龄为6岁以下,基础教育分为小学5级学制、初中4级学制、 高中3级学制, 高等教育分为大学专科或本科4至6级学制、硕士2年学制、博士4年学 制。著名高等院校有河内国家大学、百科大学和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等。越南的学历文 凭系统分为小学毕业证、初中毕业证(中专毕业证)、高中毕业证、大学毕业证、硕士和博士毕业证。学位系统包括秀才(高中毕业)、举人(学士)、硕士、进士(博 士)四个等级,本科、硕士、博士生通过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确认的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论文答辩后,获得由其颁发的学位证书。2000年,越南宣布完成扫盲和普及小学义 务教育。2001年开始普及9年义务教育。近年来,部分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向越南提供 援助, 支持越南发展教育事业,特别是发展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 2022学年,越 南有389.5万学龄前儿童、 1792.1万中小学生(其中921.2万小学生、 592.7万初中生、 278.2万高中生) 、 190.6万大专院校学生。全国有12527所小学、 8744所初中、2380所 高中、242所大学。
表1-1 越南各阶段学费标准
(单位:千越盾/人/月)
|
区域 |
2022-2023学年 |
|||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
|
城市 |
300 ~ 540 |
300 ~ 540 |
300 ~ 650 |
300 ~ 650 |
|
农村 |
100 ~ 220 |
100 ~ 220 |
100 ~ 270 |
200 ~ 330 |
|
少数民族和山区 |
50 ~ 110 |
50 ~ 110 |
50 ~ 170 |
100 ~ 220 |
资料来源:越南政府网
【医疗】越南于1947年开始实行社会保障制度, 并于1961年、 1981年、 1985年和 1995年陆续进行修改和补充。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劳动者享有病假、产假和工伤假,可 享受退休金、伤残补贴和遗属津贴等。政府为全体国民承担部分检查和治疗费用。自 2010年2月1日起,越南6岁以下儿童强制加入医疗保险。据统计,2021年越南全国医疗 卫生保险参保人数为9110万人,覆盖率达91.56%, 比上年增长0.55%;社会保险参保人 数为1750万人, 比上年增长5.7%, 占适龄劳动人口的38.08%;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 1430万人,比上年增长0.63%, 占适龄劳动人口的31.18% 。2022年越南公布的人口平均 寿命为73.5岁。
2021年,越南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8人、医院床位27张。在越南常见的疾病有登革 热、伤寒、副伤寒、小儿麻痹、手足口病、甲肝及寄生虫感染、艾滋病等疾病。
据越南官方统计数据, 至2022年底,新冠肺炎感染病例1150万例,死亡43200例, 死亡率达0.38%。
1.5.5 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越南总工会为全国最高工会组织。越南企业一般都设有工会。工会代表由工人选 举产生,设主席一名, 副主席若干名。近年来, 工会在保障企业员工利益,特别是增 加工人工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越南工商联为全国最大的企业组织。主要职能是加强企业间合作, 反映企业意 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国内外举行和参加各种展会和论坛, 以及为企业开拓国外 市场提供服务等。
【罢工】罢工现象在越南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胡志明市、平阳、同奈、隆安等南部省市,涉及纺织服装、制鞋、机械、电子等行业,主要针对外资企业, 以台资、 韩资企业为主,本地企业罢工次数也有增长苗头。近两年,少数中资企业也遭遇罢 工。大部分罢工由工人自发组织, 目的是要求企业提高薪资、改善生活及工作条件, 尚未接到中资企业投资经营遭遇当地非政府组织干扰的报告。
1.5.6 主要媒体
【通讯社】越南通讯社为国家通讯社, 1945年创立,在全国各省市均设有分社, 驻外分社有16个。 1998年8月开设互联网(越、英、法、中、西班牙文) , 网址: https://vnanet.vn。
【报刊媒体】越南新闻出版法规定报刊由国家控制。中央及地方新闻单位共450 家。主要出版社有政治出版社、文化出版社、文学出版社、科技出版社、教育出版社 和世界出版社等。目前,全国报社约150 家,主要报刊包括:《人民报》(网址 www.nhandan.vn) ,为越共中央机关报, 1951年创刊,在国外设有3个分支机构, 1998 年5月开设电子版;《人民军队报》,为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机关报;《大团结报》, 为祖国阵线中央机关报;《西贡解放报》(越文和中文版) ,为越共胡志明市委机关 报;《越南经济》《投资报》《财政报》和《工贸报》为主要经济报刊杂志;《共产 主义》月刊, 为越共中央政治理论刊物, 1956年创刊, 2001年设电子版; 《全民国 防》月刊;《越南人民军理论月刊》等。
【电视媒体】越南最主要的电视媒体为越南电视台(VTV) :成立于1971年,可 同时播送9套节目,每天累计播出约200小时,网址:https://vtv.vn。
【广播媒体】越南最主要的广播媒体为越南之声广播电台(VOV)。成立于1954 年,有8套对内节目, 用越南语及数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播音, 每天广播约200小时; 对外广播用中国普通话、广东话、俄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泰语、老挝 语、柬埔寨语、印尼语、马来语等。每日播音时数为26小时,网址:https://vov.vn。
1.5.7 社会治安
越南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良好,法律禁止居民私自持有枪支弹药, 军队、警察等部 门对社会秩序具有绝对控制力。但越南部分地区存在盗抢现象, 胡志明市尤为明显, 飞车抢劫较为严重。河内、胡志明市、海防等主要城市摩托车和汽车拥有量大,交通事故较多;存在地方黑恶势力控制资源和偷窃现象。近年来, 中资企业部分在建项目 工地遭当地不法分子侵扰、偷盗和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
2014年5月13日,越南暴发反华暴力事件。 2018年6月,胡志明市、芽庄、河内、 岘港等地民众非法聚集,反对国会拟审议的《关于云屯、北云峰、富国特别行政经济 单位法》(草案)部分内容,导致该法搁置。
2022年,越南共发生交通事故11448起,造成6364人死亡, 7828人受伤,较2021年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长10.89%。
2022年,越南共侦破社会治安案件33817起,破案率85.06%。
2023年6月11日清晨,越南多乐省的两所警察局遭到多名武装人员持枪袭击,造成 9人身亡、2人受伤。在9名遇难者中,包括4名警察,2名社区负责人,3名普通公民,2 名受伤者均为警员。事后越南警方已抓获84名嫌疑人,其中75名嫌疑人因涉嫌参与恐 怖主义袭击接受调查, 同时缴获了大量武器,包括23支枪、2枚手榴弹、 1200发子弹和 1.2公斤爆炸物。
1.5.8 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雄王节(农历3月10 日)、越南南方解放日(4月30日)、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9月2日)、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
每周工作5天,六、周日为公休日。
2.1 宏观经济
近年来,越南持续推进改革, 加快融入全球经济, 国民经济总体保持稳定。 2016 年至2019年, GDP年均增速逾6.5% 。根据《越南统计年鉴2022》数据,2020年和2021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越南经济增速降至2.87%和2.56%,但仍是全球少数保持正 增长的国家之一 。2021年10月,越南带疫解封,加快复工复产。 2022年,越南GDP同 比增长8.02%,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2023年,受全球经济复苏减缓、主要 经济体需求萎缩等影响,越南出口订单大幅减少,拖累经济增长, 上半年GDP增速降至 3.72%。亚洲开发银行调整了对越南经济增长的预测,将2023年GDP增速从6.5%下调至 5.8%,并将2024年增速从6.8%下调至6.2% 。2023年6月,世界银行出台的《越南宏观监 测》中指出, 外部需求持续疲弱,加上全球不确定因素增多,给越南经济带来诸多不 利影响,导致越南进出口下降, 工业生产放缓。尽管如此,越南经济表现仍优于世界 上大多数国家, 仍是全球对外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指出,得 益于出口复苏和国内政策宽松,越南经济将于2023年下半年得到改善,全年GDP预计 增长4.7%。
表2-1 2018-2022年越南宏观经济数据
|
年份 |
GDP(亿美元) |
GDP增长率(%) |
人均GDP(美元) |
|
2018 |
3087 |
7.08 |
3062 |
|
2019 |
3303 |
7.02 |
3250 |
|
2020 |
3432 |
2.91 |
3316 |
|
2021 |
3626 |
2.58 |
3373 |
|
2022 |
4090 |
8.02 |
4110 |
资料来源:越南统计总局
【GDP产业结构】 2022年,越南农林水产业增长3.36%,工业建筑业增长7.78%, 服务业增长9.99%,对GDP增长贡献度分别为5.11% 、38.24%和56.65%,占GDP比重分 别为 11.88% 、 38.26% 和 41.33% 。 经 济 增 长 主 要 动 力 分 别 为 加 工 制 造 业 (增 长 8.10%)、批发零售业(增长10.15%)和餐饮住宿服务业(增长40.61%)。
【财政收支】 2022年, 越南国家财政收入约1784.8万亿越南盾(约合750亿美元) , 完成全年预算的 126.4%; 国家财政支出约1562.3万亿越南盾(约合656亿美 元),达全年预算的87.5%。
【物价指数】2022年,越南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上涨3.15%,完成国会既定目标。 【外汇储备】截至2023年1月底,越南外汇储备约883亿美元。
【失业率】 2022年, 越南适龄劳动人口失业率为2.32%, 其中, 城市失业率为 2.79%,农村失业率为2.03% 。 15至24岁青年失业率为7.72%, 其中城镇9.70%, 农村 6.68%。
【公共债务】 截至2022年底,越南公共债务1554亿美元, 相当于GDP的38%,债 务与GDP的比率仍维持在国会允许的安全范围之内。
【主权信用等级】 2022年4月, 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对越南主权信用评级为BB,展 望评价为正面;2022年5月,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对越南主权信用评级为BB+,展望 为稳定。
2.2 重点特色产业
【农林渔业】越南盛产大米、橡胶、胡椒、椰子、火龙果、西瓜、芒果、腰果、 茶叶、咖啡等农产品。2022年,越南水稻种植面积710万公顷,稻谷产量4266万吨,同 比增产119万吨。其他主要农产品包括玉米441万吨、甘薯96.91万吨、甘蔗129.15万 吨、花生40.96万吨、大豆5.22万吨、各种蔬菜1868万吨。 2022年, 越南出口大米约 722.2万吨,出口额35.18亿美元;蔬果出口额33.38亿美元。
全国森林面积约1047万公顷。2022年,新增造林面积30万公顷, 开采木材1860万 立方米。
越南渔业资源丰富, 沿海有1200种鱼、 70种虾,盛产红鱼、鲐鱼、鳘鱼等多种鱼 类。中部沿海、南部东区沿海和暹罗湾等海域, 每年海鱼产量均达数十万吨。 2022年 越南水产总量902.6万吨,同比增长2.7%。
【工业】 2022年, 越南工业产值同比增长7.69%。其中, 加工制造业产值增长 8.10%, 电力生产和输送行业产值增长7.05%,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行业产值增长 7.45%, 采矿业产值增长5.19%。主要工业产品有电子产品、计算机、手机、机械设备、汽车、摩托车、纺织服装、石油天然产品、橡胶产品、塑料制品等。
(1)汽车工业。据越南工贸部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汽车生产、装配企 业40余家,汽车配套工业企业259家,设计总装配产能为75.5万辆/年,其中外资企业占 比35%,本土企业占比65% 。2022年,越南汽车销售量为49万辆。越南汽车企业以进口 部件组装为主, 国产化率较低。主要外资汽车品牌包括丰田、福特、本田、现代、起 亚,本土汽车品牌主要有Vinfast、长海等。
(2)电子工业。越南手机、计算机及零部件是主导出口商品之一 。2022年,越南 手机及零部件出口额579.9亿美元,电子、计算机及零部件出口额555.4亿美元,合计占 出口总额的31%。三星、LG、微软、富士康等大型企业均在越南投资设厂。三星是越 南第一大外国投资商。截至2022年底,三星在越累计投资约200亿美元。2022年三星集 团营收总额2340亿美元,其中三星(越南) 营收近710亿美元, 出口额650亿美元, 占 越南外贸出口总额的17.5%。
(3)油气工业。2022年,越南开采原油1084万吨,开采天然气80.8亿立方米。越 南有两家炼油厂具备原油精炼能力,分别为宜山炼油厂和容桔炼油厂,设计年加工能 力为1650万吨,能满足越南成品油需求量的70%。
2.3 基础设施
越南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政府部门有交通运输部、工贸部、建设部、农业与 农村发展部等。其中, 交通运输部负责建设的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 场、码头、载人缆车等; 工贸部负责建设的项目包括水电站、火电厂、冶炼厂、石化 工厂、气体加工厂、汽油、柴油、液化气仓库及管道、危险化学品厂及仓库、工业爆 炸品工厂及仓库等;建设部负责建设的项目包括公寓楼、公共工程、水泥厂等;农业 与农村发展部负责建设的项目包括水库、堤坝、水闸(供水、排水)、泵站以及其他 水利工程。
2.3.1 公路
截至2022年6月,越南全国公路总里程59.5万公里, 国道和高速公路仅占4.3%。其 中,国道24321公里,高速公路里程1239公里。2022年1—9月,越南公路货运量11.1亿 吨,同比增长23.8%,周转运量73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7.9%。
越南公路与中国、老挝和柬埔寨相通。中越陆地边界线长1450公里,越南北部七 省与中国广西、云南两省接壤,两国共有28对不同等级的陆地边境口岸,大部分口岸 由大小公路相连,较大的陆地边境口岸有东兴—芒街口岸、友谊关—友谊口岸、河口 —老街口岸等。
2.3.2 铁路
越南铁路基础设施总体较落后,全国仅34个省、直辖市有铁路, 7条主线12条支线 总里程3143公里。 85%的路段为米轨,标准轨仅占6%,其余9%为套轨。平均时速在60 公里以下,运力十分有限,铁路货运量仅占全国货运总量的0.6%。
随着廉价航空和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 铁路运输业因运行速度低、设施设备老 旧、竞争力不足等原因正面临窘境, 日益被边缘化。目前,越南铁路客运量占全国旅 客交通运输量的比重不足1%,旅客把乘坐火车作为最后的选择。根据《至2020年铁路 发展规划》, 今后越南将重点发展城市铁路交通及连接城内与郊区的铁路运输,优先 改造和升级河内—胡志明市铁路线。
南方九龙江平原相关省市已于2017年启动胡志明市—芹苴快速铁路可行性研究并 组建跨省(市) 部联合工作组。为加快与中国铁路联通,进而打通去中东和欧洲的铁 路通道,2018年4月越南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专家研究会,研究建设老街—河内—海防 391公里标准轨电气化铁路线,该线客车设计运行时速将达到160公里。在调整后的铁 路发展规划中,越南将在2050年之前分期分段建设连接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南北高速铁 路,跨越20个省市,全线总里程1559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运行时速320公里。目 前,中越两国铁路仅在广西凭祥和云南河口两处相连。2022年11月1日,在越共中央总 书记阮富仲访华时, 中越双方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的联合声明》, 其中提到: 中越双方将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合作,尽快完成 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规划评审。
河内和胡志明市正在建设都市铁路系统, 由中国企业承建的首条都市铁路——河 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段)已经建成并于2021年11月6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其余 5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2.3.3 空运
越南目前共有22个航空港正在运营,其中国际航空港9个。总运营能力为9500万人 次/年。河内内排国际机场、胡志明市新山一国际机场是目前两个最大的枢纽航空港, 均达到4E标准(ICAO)。
越南共有来自25个国家和地区的68家海外航空公司以及越航等6家本土航空公司从 事经营国内及国际航空市场。
越南民航主要机型为空客(320型、 321型、 330型、 350型) 和波音(737型、 767 型、777型、787型)。目前民用客机数量约190至210架。除越南6家本土航空公司外, 还有25个国家的68家外国航空公司经营越南国际航线, 已开通联接国内20多个城市与 中国、韩国、日本、美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法国、英 国、印度等28个国家的130多条航线。
河内内排国际机场
中越两国间航空运输量增长较快。越南的越航(Vietnam Airlines)、越捷航空 (Vietjetair) 和捷星太平洋航空(JestarPacific) 和中国的国航、南航、东航、川航、 厦航、海航、奥凯航空等参与中越航线经营。越方航点主要有胡志明市、河内、岘 港、芽庄、富国岛、海防、大叻和云屯, 中方航点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成都、重庆、昆明、长沙、厦门、南宁、杭州等地。
2015年6月,越南国会正式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龙城国际航空港的决议。龙城国际 航空港位于南部同奈省, 总投资336.63万亿越盾(约合160.3亿美元) ,分三个阶段建设,建成后旅客年吞吐量将达1亿人次、货物年吞吐量约500万吨,将成为4F级区域性 国际航空枢纽港, 同时是越南最大的航空港和东南亚地区的航空枢纽中心之一。目 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2.3.4 水运
【海洋运输】近年来,越南海洋运输发展较快。现有海港49个, 其中一类港口17 个,二类港口23个,三类港口9个。全国海港系统共有286个码头,其中海防市有码头 50个,巴地—头顿省有码头45个, 胡志明市有码头43个。2021年越南港口货物吞吐量 为7.06亿吨,较上年增长2%。分为六大港口群, 自北向南依次为:广宁省至宁平省的 北部港口群、清化省至河静省的北中部港口群、广平省至广义省的中部港口群、平定 省至平顺省的南中部港口群、南部港口群和九龙江平原港口群,吞吐量主要集中在北 部港口群和南部港口群, 约占总吞吐量的80%。全国尚无国际中转港,进出口货物均 需经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中转。越南海运船队主要由国内自产新船和国外进口二手 船组成,共有海运船只1600余艘,总吨位620万吨,世界排名第31位。越南最大的海运 企业为越南航海总公司(VINALINES)。
海防港
【内河运输】越南内地水路总长1.7万公里,大部分为自然河道,其中7180公里为 国家级内运线。北部船驶深度约2至2.5米,南部深度大于3米。越南内河运输的货运量 与客运量仅次于公路运输,在全国运输业居第二位。内地水路港口共有292个,其中货港217个,客港12个, 综合港2个,专用港63个。主要港口位于胡志明市、芹苴、河 内、隆安、安江、宁平、太平等省市。船队吨位从5至20吨到1000至2000吨不等;牵引 力较低,约每马力4至5吨;速度较慢,每小时5至8公里。内河运输是越南普遍使用的 货运方式,主要货物包括粮食、煤炭、水泥、石头、沙子等。
2.3.5 通信
越南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已覆盖全境。截至2022年底,全国光缆和收发基站覆盖里 程80多万公里, 光纤网络覆盖所有的乡镇、 91%的村寨和所有的学校。 1979万户家庭 开通光纤网络,覆盖率达72.4%。移动网络覆盖率达99.7%, 已广泛覆盖3G和4G移动网 络,正在进行5G移动网络测试,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等大城市的部分地区已开通5G 网络。全国移动用户达1.2亿多户,平均每人拥有1部以上移动电话。其中智能手机移动 用户9420万,宽带用户8220万,占74.3% 。7210万人(占总人口的73.2%)每天使用移 动互联网,全球排名第13位。互联网使用率94%,参与互联网相关活动的时间平均每 天7小时。目前越南有7家企业提供移动通信业务,其中5家提供4G业务。63家企业提供 互联网接入业务。
2.3.6 电力
近年来越南电力需求增长较快,长期以来电力供不应求, 限电情况时有发生。越 南工贸部是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越南电力集团(EVN)是集电力生产、供应和分配调 度于一体的电力中枢企业。截至2022年底,越南电力总装机容量约78吉瓦,居东盟第 二位(仅次于印度尼西亚) ,在世界排名第23位。全国乡镇通电率达100%,用电户数 达99.65%,其中农村通电户数达99.45%。越南全国高压电网2.4万多公里,其中500千 伏电网全长7800公里, 220千伏电网全长17000公里以上, 110千伏电网全长19500公 里。
中资企业在越南电力建设和投资市场有较强竞争力, 已经完成和正在实施的电力 项目包括:海防一、二期热电项目、锦普一、二期热电项目、广宁一、二期热电项 目、山洞电站项目、永新一、二期热电项目、沿海一、三期热电项目、海阳热电厂、 冒溪热电厂和升龙热电厂等。
为适应清洁能源发展趋势,减少环境污染,越南政府鼓励对太阳能、风能等清洁 能源领域的投资。越南为发展风电及太阳能发电出台多项优惠政策,该领域得到快速发展。未来,将按照修订后的越南第八个电力发展总体规划设定目标, 到2030年前实 现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比重为10.7%的目标。
2.4 物价水平
2022年,全年商品零售和服务消费总额约5679.9万亿越南盾(约合2386亿美元), 同比增长19.8%,排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6%。
越南物价水平常年保持相对平稳,2022年消费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15%,米面粮 油肉蛋等基本生活品价格没有出现大幅度波动。但越南大型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物价水 平差距较大,河内、胡志明市等大城市物价及消费水平已经与我国主要二线城市物价 接近,而大部分农村地区基本生活品的价格水平仍较低。
2.5 发展规划
2021年1月,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河内召开。越共十三大明确提 出,2021至2026年阶段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 争取 到二十一世纪中叶成为高收入的社会主义发达国家。
【经济方面】2021年7月27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表决通过《关于2021至2025年5 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决议》。其中, 5年内GDP年平均增速达6.5%-7%;到2025年人 均GDP将达4700-5000美元;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达45%;社 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5%以上; 城镇化率达45%; 加工制造业占GDP比重达25%以 上;数字经济约占GDP的20%。
【社会方面】建设民主、和谐、公平和文明的社会。到2025年, 农业劳动力占社 会劳动力总量的比重达到25%左右;接受过培训的工人比率达70%;2025年城镇失业率 低于4%;贫困率保持每年1-1.5%的下降;每万人拥有10名医生和30张病床;健康保险 参保率达到95%的人口;平均寿命约达74.5岁;新农村达标率达80%以上。
【重点产业】能源和电力领域, 出台《越南国家电力第八个电力发展规划(2021- 2030年)》; 交通运输领域, 出台《2021-2030年公路建设规划》以及《到2030年面向 2050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 煤炭领域,颁布《到2020年面向2030年煤炭发展规 划》;纺织工业领域,出台《到2020年面向2030年纺织工业发展规划》。
【第四次工业革命国家战略】 2019年8月,越南计划投资部公布《第四次工业革命 国家战略草案》,提出拟于2025年以前成立5家市值10亿美元的科技公司,到2030年增 至10家。根据该草案,到2025年,用于研发的社会总投资额预计占GDP的1.5%,届时 在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的专利数量方面,越南将跻身全球前30强。此外,越南计划 于2025年成立至少5家科技公司,到2030年成立10家科技公司,其使用工业4.0技术或新 一代技术如5G、物联网、人工智能、数据分析等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能够出口至 七国集团。越南期望到2025年,20%的公司可使用工业4.0技术,并计划到2030年将该 比例提升至40%。在工业领域优先发展的产业中, 能够应用至少一种工业4.0技术的企 业,在2025年比例将达到25% ,到2030年达到50%。技术转型优先发展的领域包括公共 管理、公共设施、医疗保健、教育、制造业、农业、物流、贸易、信息技术、金融和 银行等。越南力争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能够至少上升到第30位,而目前其排名位于 全球第42位。
【重点区域发展】口岸经济区建设方面,越南提出《到2020年面向2030年口岸经 济区发展规划》;重点推动6个沿海重点经济区的建设;集中加速南部、北部、中部三 大重点经济区发展,制定《2010-2020年三个重点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其中, 北部重点经济区包括河内市、海防市、广宁省、海阳省、兴安省、北宁省和永福省; 中部包括岘港市、广南省、承天—顺化省、广义省以及平定省;南部包括胡志明市、 同奈省、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平福省、西宁省、隆安省和前江省。
【注重私营经济发展】2017年6月,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议首次强调私有经济是 “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重要驱动力”。同月, 越南国会通过《中小企业扶持 法》。这是越南针对中小企业的首部法律文件, 旨在以法律形式对中小企业在越南社 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政策、扶持办法等进行明确。
【交通运输】越南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关键交通基础设施。将对铁路运输进行 结构调整,利用铁路大量进行中远程货运,并发展大城市间的铁路中程客运和公共交 通。未来,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铁路运输业务将会分离。现有的南北铁路将进行升级 和现代化,此外还将建成南北高速铁路系统。中部省份将建设连接西原和海港的铁 路。越南将研究泛亚铁路。用于进出口的海运船舶市场份额将从25%增长到30%。到 2020年,越南海运市场份额将增至21.25%,满足越南国际货运量的94.3%和国内省际货运的8.55%。越南国家海港系统和关键经济区的国际港口口岸将获得更多投资。在航空 领域,越南政府希望增加廉价航空的市场份额,并促进国内航空货运。
【铁路】到2025年争取完成连接全国海港、工厂、经济区、采油区一级大型旅游 中心的铁路网络。争取完成老街—河内—海防、同登—河内的新铁路路线建设;优先 建设南北高速铁路的线路;将现有单线铁路逐步改造扩建为电气化复线铁路。到2030 年, 完成河内、胡志明市的城市铁路交通并在其他大城市展开建设;基本建成南北高 速铁路网络;展开建设西原铁路、连接北部平原沿海省份铁路、到九龙江平原各省的 铁路。
【高速公路】随着经济高速发展, 高速公路已成为越南公路建设发展的重点。根 据越南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 2021年前将完成1913公里高速公里建设,2030年前将建 成由21条线路构成的高速公路网, 总里程达到6814公里,包括南北高速、北部高速公 路体系、中部—西原高速公路体系、南部高速公路体系、河内与胡志明市环城高速公 路体系。
未来与中国联通的高速公路有3条:内排—老街(已建成通车)、河内—谅山(正 在建设)和海防—芒街(正在建设)。
【外资参与】越南允许并欢迎外国投资者参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电力生 产行业为例,2017年越南政府新批3个由日本和新加坡投资的大型热电项目,分别是宜 山二期(28亿美元)、云丰一期(26亿美元) 和南定一期(21亿美元) 热电厂,均为 BOT项目。
【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8年8月,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批准了2018至2025年期间 越南发展可持续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以及2030年发展方向。该总体规划旨在发挥城市潜 在优势,最大限度利用好人力资源及自然资源等,促进绿色增长和发展,提高生活质 量及经济竞争力。该总体规划为越南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战略方向,投资 者在未来投资建设相关项目获得了信心保证。
【数字社会发展规划】2020年6月,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批准了一项国家数字化转 型计划,该计划将持续到2025年,其愿景将延续到2030年。这项计划的目标是在未来 十年内将越南转变为一个稳定繁荣的数字化国家。根据该计划,越南将尝试一系列新 技术和新模式,努力改变政府部门传统工作方式,创造一个安全、有保障和人性化的数字环境。为此,计划建设和发展越南宽带基础设施,升级4G移动网络,同时推出5G 移动网络,以及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智能手机。
【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2020年5月,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645/QD-TTg号法令, 批准制定2021—2025年国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重点包括5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支 持和促进电子商务在企业和社区的广泛应用;二是缩小大城市与欠发达郊区在电子商 务发展方面的差距;三是建立健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的电子商务市场; 四是利用电 子商务扩大越南商品境内外的消费市场;五是成为东南亚电子商务市场排名前3的领先 国家。规划还制定了具体指标的量化目标: 到2025年,越南电子商务销售额计划达到 350亿美元,在总零售额中的占比达到10%,在线购物消费者占总人口比重的55%,人 均年在线消费额达600美元,无现金支付比例达50%, 物流配送费用占比降低到10%, 50%的中小型企业将在电商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2017年5月,越南工贸部与中国商务部就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签署备忘录。
【绿色经济战略规划】 2012年9月25日, 越南政府总理签发第1393/ QD-TTg号决 定,批准《2011-2020年越南绿色增长战略和2050年愿景》。包含3项战略任务: 一是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促进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具体目标为2011-2020年期间减少 8-10%的温室气体排放,至2050年每年减少1.5-2%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是推进绿色产业 发展, 实施清洁工业化战略, 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鼓励发展绿色科技和绿色农业; 三是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和鼓励消费可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路线】2019年5月13日,越南政府总理签发第280/QD-TTg号决定,批准 《2019-2030年国家节能减排和有效利用能源规划》, 提出在2019至2025年阶段,全国 能源使用总量节约5%-7%,将能源损耗率降低至6.5%以下。2019至2030年阶段节能8%- 10%。
3.1 经贸协定
越南积极参与双(多)边和区域贸易合作。越南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和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是亚欧会议(ASEM) 的创始成员。2007年加入了 世界贸易组织(WTO) ,标志着越南全面融入全球经济。在WTO框架内,越南支持公 平、开放、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近年来,越南成功举办2017年APEC领导人 非正式会议; 2020年, 越南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 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成功签署,并团结成员国携手应对疫情。2022年,越南政府在关于落实社会 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的第01/NQ-CP号决议中强调,将“继续积极推动越南在多边机 制,特别是在东盟、联合国、APEC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中发挥作用。”
迄今为止,越南已签署16项自由贸易协定,包括《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 协定》(CPTPP)、RCEP、越欧自贸协定、越英自贸协定等。此外,越南正在与欧洲 自由贸易联盟(EFTA,包括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及以色列就签署自贸协 定进行谈判。越南通过签署自贸协定与其重要经贸合作伙伴建立起自由贸易关系, 为 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以及促进地区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做出贡献。在经贸协定的 框架下,越南辐射东南亚甚至全球市场,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
3.2 对外贸易
【贸易总量】 2022年, 越南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7302亿美元, 同比增长9. 1%。 其中, 出口额为3713亿美元, 同比增长10.5%;进口额为3589亿美元,同比增长7.8%; 贸易顺差为124亿美元,为2016年以来连续第七年顺差。
【主要货物贸易伙伴】 2022年, 越南前五大出口市场依次为: 美国(1093.9亿美 元)、中国(577亿美元)、欧盟(460.7亿美元)、东盟(338.6亿美元)、韩国 (242.9亿美元)。越南前五大进口市场依次为: 中国(1179.5亿美元)、韩国(620.9 亿美元)、东盟(472.8亿美元)、日本(233.7亿美元)、中国台湾(227.2亿美元)。
【进出口商品结构】越南主要出口商品包括:①电话及零部件, 2022年(下同) 出口额579.9亿美元,较上年增长0.81%;②电子、计算机及零配件, 出口额555.3亿美 元, 同比增长9.9%; ③机械设备、工具及零配件, 出口额457.5亿美元, 同比增长19.4%;④纺织品服装,出口额376亿美元,同比增长14.7%;⑤制鞋业,出口额239亿 美元,同比增长34.6%;⑥木材及木制品,出口额160.1亿美元,同比增长8. 1%。
越南主要进口商品包括:①计算机、电子产品及零配件, 2022年(下同)进口额 818.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8.4%;②机械设备、工具及零配件,进口额451.9亿美元, 同 比下降2.4%;③电话及零配件,进口额211.3亿美元,同比下降1.6%;④纺织、制鞋、 皮革原辅料,进口额279.6亿美元,同比增长6%;⑤塑料,进口额123.9亿美元,同比 增长5.3%;⑥钢铁,进口额119.2亿美元,同比增长3%。
3.3 双向投资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23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22年,越南吸收外国直 接投资流量为179.0亿美元, 同比增长14.3%;截至2022年底, 越南吸收外资存量为 2104.7亿美元。
表3-1 2018-2022年越南吸收外国直接投资规模
(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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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
吸收外资流量 |
155 |
161 |
158 |
156.6 |
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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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外资存量(截至2022年底) |
2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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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联合国贸发会议《2023年世界投资报告》
据越南统计总局统计,2022年越南新增吸收外资协议金额(包括新批、增资及股 权并购)为272.2亿美元,较上年下降11%,2022年外资实际到位资金224亿美元,同比 增长13.5%。其中,新批项目2036个, 同比增长17.1%,协议金额约124.5亿美元,同比 下降18.4%; 1107个原项目增资, 约101.2亿美元, 同比增长12.2%;股权并购3566宗 次,金额约51.5亿美元,同比下降25.2%。
3.4 外国援助
目前, 越南已同28个国家(地区) 和23个多边组织建立“发展伙伴关系”(即 “援助方与受援方”关系)。上述发展伙伴自1992年起向越南提供援助,迄今累计承 诺向越南提供援助逾956亿美元,年均援助金额34亿美元。日本、欧盟、韩国等国家和 地区, 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是向越南提供官方发展援助(ODA) 的主要援助方。日本一直将越南视为其优先援助对象,也是向越南提供ODA 最多的国家。日本向越南援助主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 实施。自1992年11 月以来, 日本累计承诺向越南提供援助(含无偿援助和ODA贷款)金额约300亿美元, 其中无偿援助16亿美元。此外,韩国平均每年向越南提供约3000万美元无偿援助和3亿 美元ODA贷款。截至2021年底,越南累计接受援款782亿美元。其中,无偿援助约116 亿美元,占比14.9%,其他为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大部分在2%以下。
3.5 中越经贸合作
3.5.1 双边协定
中越经贸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发展。目前, 中国是越南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 口市场和第二大出口市场。2011年10月,两国签署《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2016年9月签署《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补充和延期协定》,并重签《中越边境贸 易协定》; 2017年11月签署“一带一路”倡议与“两廊一圈”规划发展战略对接协 议,并就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合作等签署相关协议,制定五年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2021年9月签署《关于成立中越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目前,两国政府有关 部门正在制定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两廊一圈”规划发展战略对接的实施方案。
3.5.2 双边贸易
中越两国互为重要贸易伙伴,两国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双边贸易保持较快增 长。据中国海关统计,2022年中越双边货物贸易额达2349.2亿美元,按美元计同比增长 2. 1%,按人民币计同比增长5.6%,约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其中, 中国 对越南出口额1469.6亿美元, 同比增长6.8%, 自越南进口额879.6亿美元, 同比下降 4.7%。越南是中国在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全球的第六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越南主要出口商品包括: ①机械设备及配套用具; ②计算机、电子产品及 其零件;③电话及其零件;④纺织服装和鞋制品原辅料;⑤钢铁制品; ⑥塑料及其制 品。
中国自越南主要进口商品包括: ①电话及其零件;②计算机和电子零部件;③纱 线;④果蔬;⑤机械设备及配套用具; ⑥橡胶及其制品;⑦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 品等。
表3-2 2018-2022年中越双边货物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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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进出口总额 |
中方出口 |
中方进口 |
贸易差额 |
累计比上年同期±% |
||
|
进出口 |
出口 |
进口 |
|||||
|
2018 |
1478.6 |
839.0 |
639.6 |
199.4 |
21.2 |
17.2 |
27 |
|
2019 |
1620.0 |
978.7 |
641.3 |
337.4 |
9.6 |
16.7 |
0.3 |
|
2020 |
1922.9 |
1138.1 |
784.7 |
353.4 |
18.7 |
16.3 |
22.4 |
|
2021 |
2302.0 |
1379.3 |
922.7 |
456.6 |
19.7 |
21.2 |
17.6 |
|
2022 |
2349.2 |
1469.6 |
879.6 |
590.0 |
2.1 |
6.8 |
-4.7 |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另据越方统计,2022年越中货物贸易额为1756.5亿美元。其中,越南对华出口577 亿美元, 同比增长3.3%,自华进口1179.5亿美元, 同比增长7.2%。中国是越南第一大 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二大出口目的地。
3.5.3 中国对越投资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 2022年中国对越南投资流量为17.0亿美元 ;截至2022年 底,中国对越南投资存量为116.6亿美元。
表3-4 2018-2022年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情况(中方统计)
(单位:万美元)
|
年份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
年度流量 |
115,083 |
164,852 |
187,575 |
220,762 |
170,301 |
|
年末存量 |
560,543 |
707,371 |
857,456 |
1,085,211 |
1, 166,072* |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注:“*”表示2022年末存量数据中包含对以往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中国对越南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房地产和电力生产等领域。较大的投资 项目包括:龙江工业园、铃中加工出口区、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天虹海河工业 区、赛轮(越南) 有限公司、百隆(越南)有限公司、立讯精密、歌尔科技、蓝思科 技、晶澳光伏、天合光能(越南) 有限公司、永新一期火电厂BOT项目、沿海二期火 电厂BOT项目、海阳火电厂BOT项目等。
另据越南计划投资部统计, 2022年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流量为25.18亿美元。其 中,新批准项目283个,协议金额13.6亿美元; 127个原项目增资,协议金额10亿美元; 312宗股权并购交易,金额1.58亿美元。截至2022年底, 中国累计对越南投资3567个项 目,协议金额233.5亿美元,分别占越南吸收外资项目总数和协议总额的9.8%和5.3% , 在139个对越南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6位。
表3-5 2018-2022年中国对越南直接投资情况(越方统计)
(单位:亿美元)
|
年份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
年度流量 |
24.64 |
40.62 |
24.59 |
29.21 |
25.18 |
|
年末存量 |
133.48 |
162.64 |
184.59 |
213.37 |
233.49 |
资料来源:越南计划投资部
3.5.4 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2年中国企业在越南新签承包工程合同302份,新签合同额 63.8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8.97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312人,年末在越南劳 务人员4079人。
越南是中国传统承包工程市场。近年来,中资企业通过参加国际招标或投建营等形 式,建设了一批火电、钢铁、水泥、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电力等工程项目, 总体进 展顺利。比如, 中铁六局集团承建的河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段) 项目已于2021 年11月投入商业运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越南政府和当地民众的肯定和 赞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与马来西亚捷硕资源集团在越南控股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海 阳火电厂BOT项目,已于2021年1月投入商业运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 献。
河内轻轨
3.5.5 境外园区
目前,中资企业在越南投资建设的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有6个,其中1个国家级 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情况如下:
(1)龙江工业园
龙江工业园位于前江省,是我在越南唯一的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由浙江省前江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和运营。项目总体规划面积600公顷,包括540公顷工 业用地和60公顷住宅服务区, 总投资额逾1亿美元。2007年6月获越南政府批准投资, 2009年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项目投资, 2011年9月正式通过中国商务部考核, 成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龙江工业园享受越南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入园企业自有营业收入之年起享 有15年的所得税优惠期,优惠税率为10%(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为20%); 自盈利之年 起前4年免企业所得税,之后 9年税率减半。
目前,园区已开发面积420多公顷,入园企业53家,总投资约19亿美元,完全达产 后年产值约40亿美元。其中40家为中资企业, 总投资逾13亿美元。入园企业中, 已有 46家正式投产,2022年度年产值约33亿美元,完成利税逾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2.5万 个工作岗位。
(2)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
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是深圳市政府在越南海防市投资开发的工业园区, 占地面 积约2平方公里。该项目最早由中航深圳公司牵头7家民营企业于2008年立项开发。 2016年9月,深圳市政府出资1亿元人民币收购全部股权,承接合作区投资、建设和运 营。
合作区规划开发土地面积为196公顷,分三期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亿美元, 已累计投资1.3亿美元。目前园区共有37家企业,其中33家为中资企业, 园区的产业主 要包括机电设备、电子仪器及通信信息设备、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制冷空调配件 等轻工制造领域。
(3)铃中加工出口区
铃中加工出口区位于胡志明市及西宁省, 是中越合资经营开发的工业区项目,
1992年由中国电气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胡志明市西贡工业区开发公司(IPC)共同出资设 立越南铃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开发。项目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 实际投入约7000万美 元,占地326公顷。目前,铃中公司已经开发铃中一区、二区和三区,其中一区和二区 位于胡志明市,三区位于西宁省。截至2023年8月,三个区累计吸引150家企业入住, 其中中资企业38家。
(4)海河天虹工业区
海河天虹工业区位于越南东北部广宁省海河县, 由浙江民营企业天虹纺织集团经 由香港公司投资。2013年8月开始启动立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3300公顷,预期总 投资额10亿美元。一期开发660公顷,预计投资2.15亿美元。目前已经交付熟地约410公 顷。园区设计以纺织服装及其配套产业为中心产业,采取滚动开发模式,边建设边招 商。目前已有19家纺织服装及相关企业入园,创造就业1.5万个。园区建成后,预计将 解决10万人就业。
(5)仁会康洋工业园
越南仁会康洋工业园是由香港康洋国际有限公司在越南中部平定省仁会经济区投 资成立的港资工业园,于2007年2月获得投资许可,并通过注册成立越南康洋有限责任 公司启动仁会工业区B区(康洋工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和服务管理。
康洋工业园规划面积为451.86公顷,土地使用期限至2057年5月10日止。到目前为 止,包括“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和绿化工程在内, 已基本建设完成的土地面积为 340多公顷,总投入超过5000万美元,正在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约110公顷。
当前正式进驻康洋工业园的企业有越南明阳生化有限公司(广西农垦集团属下)、 平定AUSTFFED责任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南洋鲍尔成建材股份公司、大洋矿业加 工有限公司等4家,用地面积共29.3公顷。除工业园自用部份土地外,目前尚有约400公 顷土地有待继续招商引资。
项目预算投资9000万美元,全部完成后,预计可引资超过8亿美元以上投资额的项 目。按预见每平方公顷工业地平均80人劳动力,能解决3.6万人就业,将给平定省带来 明显综合效益,积极促进形成平定省的综合新城建设。
4.1 投资吸引力
【主要优势】越南吸引外资的主要优势: 一是政局稳定, 经济发展较快。越南政 府执政能力较强,政策具有连续性,注重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二是劳动力成本相对 较低;三是地理位置优越,位于中南半岛东部,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港口众多,运 输便利。北部与中国接壤, 凭借地缘优势与中国保持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融合; 四是 政策法规相对宽松, 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较全面的法律保障和较大力度的优惠政策;五 是对外开放程度较高, 已签署和正在推进的自贸协定达17项,投资者可利用RCEP、中 国—东盟自贸区等平台开拓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
【不利因素】影响外资的不利因素:一是宏观经济稳定性不足,越南经济很大程 度上依赖出口, 易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债、坏账高企,政府迄未提出有效解决 方案;二是劳动力素质整体不高,越南虽然劳动力充裕,但受过良好教育和职业技能 培训的劳动力仅占20%左右, 劳动效率相对较低; 三是配套工业较落后, 生产所需机 械设备和原材料大部分依赖进口; 四是外汇管制较为严格,投资者在使用美元时受到 较大限制,同时面临越南盾汇率不稳定的风险;五是政府部门行政效率较低。
【全球排名】世界银行发布《2022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越南在全球190个经济 体中排名第65位。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越 南排名第67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2个国 家和地区中,越南综合指数排名第46位, 比2022年上升2位。
4.2 金融环境
4.2.1 当地货币
越南货币为越南盾, 实行外汇管制,不可自由兑换。人民币与越南盾不可直接兑 换。2016年年初,越南引入新的汇率管理机制, 以越南央行每日公布“中心汇率”取 代长期实行的固定汇率机制,商业银行在中心汇率基准上下浮动3%确定各自的汇率牌 价。越南央行灵活调整中心汇率,每日中心汇率基于货币篮子的8种货币和宏观经济条 件确定。越南央行采取包括货市政策(利率和信贷)、汇率政策(调整中心汇率和浮 动区间)、央行入市买卖外汇(调控外汇市场供求或扩充外汇储备)、外汇管理政策(如鼓励出口和资本项下资金流入以及限制国内使用美元等)、窗口指导与官方承诺 (如要求国企结汇增加外汇供给或宣布当年最大贬值容忍度)等多项政策措施稳定汇 率。最近4年,越南盾兑美元比价年均贬值1%-2% ,2022年总体贬值幅度约3.53%。越 南盾被认为是亚洲相对较稳定的货币之一 。2023年6月30日,越南盾兑美元、欧元汇率 分别为23,585VND/USD 和25,598VND/EUR。
图4-1 2020-2022年美元兑越南盾汇率变动趋势
近年来, 随着中越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在越南使用人民币结算的需求与日俱增。 2018年8月,越南央行决定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越中边境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 相关货物或服务结算可采用越盾或人民币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 账。越南境内人民币和越南盾互换结算只在谅山、广宁、河江、莱州、老街、高平和 奠边等与中国接壤的7省内适用。
4.2.2 外汇管理
外汇管理方面, 外国投资者可根据越南外汇管理规定,在越南金融机构开设越盾 或外汇账户。居民组织如需在国外银行开设账户, 需经越南国家银行批准。外国投资 者可向从事外汇经营的金融机构购买外汇, 以满足项目往来交易、资金交易及其他交 易的需求。如外汇金融机构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政府将根据项目情况,解决其外 汇平衡问题。此外,越南还存在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由市场”,提供小额外币兑换服务。
越南海关规定, 出入境时如携带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1500万越南盾以上现 金、300克以上黄金等必须申报,否则超出部分将按越南海关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中国 国内团组访越,如团费交由专人携带,出入境时超出标准部分应申报,或者分散保 管,以免被罚。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越南国家银行。
【政策性银行】越南有2家政策性银行:社会政策银行和越南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截至目前,越南本土商业银行包括4家国有独资或控股银行(越南投 资发展银行、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越南工商银行以及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银行) 、 31家股份商业银行、 16家金融公司和10家融资租赁公司。根据越南央行公布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国信贷增长14. 16%%,坏账率为2%, 高于2021年的1.9%。
【外资银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南有51家外国银行分行、2家合资银行、 9 家外资银行子行和54家外国金融机构代表处, 以来自日本、韩国、美国、中国和台湾 地区的银行为主。
【中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河内设立了分行; 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在胡志明市设立了分行; 中国银行在河内设立了代表处, 中 国工商银行在胡志明市设立了代表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河内设立了工作组。
(1)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河内市巴亭郡金马大道360号大宇商务中心一楼及三楼 电话:0084-24-62698888
传真:0084-24-62699800
电邮:phongtonghop@vn.icbc.com.cn SWIFT code:ICBKVNVN
(2)中国农业银行河内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河内市栋多郡阮志清路54A号TNR大厦 901-907室 电话:0084-24-3946 0599
传真:0084-24-3946 0587
电邮:bsglyhn@abchina.com
SWIFT code: ABOCVNVX
(3)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惠街22-36号时代广场1楼及11楼 电话:0084-28-38219949
传真:0084-28-38219948 / 38278010
电邮:service.vn@bankofchina.com
SWIFT code:BKCHVNVX
(4)中国交通银行胡志明市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 17th Floor, VINCOM CENTER, 47 Ly Tu Trong St./ 72 Le Thanh, Tong St.
District 1. Ho Chi Minh City, VN 电话:0084-28-39369988 传真:0084-28-39369955
电邮:hcm_bocomm@bankcomm.com
SWIFT code:COMMVNVXXXX
(5)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 11F Sailing Tower, 111A Pasteur Street, District 1,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 电话:0084-28-38295533
传真:0084-28-38275533
邮箱:info@vn.ccb.com
SWIFT code:PCBCVNVX
(6)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驻越南工作组联系方式: 地址:河内巴亭郡金马路360号
电话:0084-12-76719901
国内联系电话:0771-8018223(广西南宁)
【保险公司】 2022年越南国内排名前十的寿险公司是Bao Viet 、Dai-Ichi 、AIA 、 Prudential 、Chubb 、 MB Ageas 、Hanwha Life 、Manulife、Generali和Cathay公司;排名 前十的非寿险公司是Bao Viet 、PVI、邮政保险、 PJICO、军队保险、 BIDV 、 BAO MINH 、工商保险、农业银行保险和河内西贡保险公司。
根据越南保险协会2022年估计数据,整个市场的总保费收入估计为245.9万亿越盾 (约合100亿美元), 比2021年同期增长15%,其中,非人身保险保费收入预期寿命估 计67.6万亿越盾(约合28亿美元) ,增长16.8%; 寿险保费收入预计为178.2万亿越盾 (约合75亿美元),增长11.8%。
4.2.4 融资渠道
融资方面, 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只要投资者合法经营,所从事的 投资活动不属于越南央行明确禁止融资的领域,在符合各金融机构内部合规和内控要 求的条件下,都可以申请融资。外国投资者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融资、发债、发行股 票等。
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及自身的资金能力决定贷款额度。金融 机构对于单一客户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15%,集团关联企业不 得超过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的25%。如对单一客户的贷款总余额超过金融机构自有资 金的15%或客户有多种融资的需求, 则各金融机构按越南国家银行的规定发放银团贷 款。
在美元贷款方面,越南有严格限制, 自2019年10月起金融机构不得为企业提供中 长期外币贷款服务。规定企业申请的美元贷款必须以执行境外出口生产经营为目的, 用于支付商品或劳务进口且有能力用自有外汇收入支付还款。境外出口收汇来源充足 的企业, 为满足本地生产经营的短期需求,在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完成放款后,借款人需要通过外汇交易将外汇在本机构结汇成本币进行支付。
4.2.5 信用卡使用
近年来,越南政府致力于在全国推行无现金支付方式,信用卡的使用逐渐普及。 外国持卡人可以凭借所持卡片标识如“银联”“Visa ”“Master”等在有相应标识的 ATM上办理取款和查询等业务,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或在有相应标识的 POS机刷卡消费。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无现金支付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 底,越南有超过82个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支付服务, 51个机构提供通过手机支付业 务。全国拥有超过41万个POS机和2.1万台ATM 。2021年数字支付领域交易额为150亿 美元, 2022年交易额同比增长32%。但目前越南商家暂时不能合法提供“支付宝”或 “微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
在越南的中资银行主要提供越南盾借记卡发卡服务,根据越南监管规定, 申请持 卡人员需提供在越南一年以上合法居住证明文件。
4.3 证券市场
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11月28日成立, 这是越南证券市场形成的重要标 志。目前,越南有两个证券交易所三个市场(河内交易所除了主板,还下设创业板市 场)。截至2022年底,越南证券市场市值约5227万亿越盾(约合2196.6亿美元),相当 于同年GDP的55%,较去年同期下降32.7%,共有上市交易企业2133家。据越南证券托 管中心(VSD) 统计,至2022年底,越南证券市场帐户已从2000年的3000个增加到逾 680万个, 99%由越南国内投资者开立。其中, 2022年新开立个人帐户260万个,超过 2016年至2021年6年开立帐户的总和。2022年1月6日达到1582.57点股指新高,但在2022 年12月30日VN-Index收于1007.09点,较去年同期下跌32.8%。
根据越南证券市场到2030年面向2045年发展战略, 到2025年,越南股票市场总市 值将达GDP的85%,到2030年达GDP的110%;到2025年,债券市场总市值将达GDP的 47%,到2030年达GDP的58%;衍生证券预计年均增长20%至30%,到2025年投资者人 数占全国人口的5%,到2030年占全国人口的8%。
4.4 要素成本
4.4.1 水、电、气、油价格
【水价】越南洁净水价格因地域、用水主体性质等因素差异较大,各省、直辖市 政府有权确定水价。实行用水量阶梯价格,用量越多价格越高。根据越南财政部通 知,自2021年8月5日起, 居民用水和工商业用水基本价格区间为:特别市和一级市为 3500—18000越盾(0.15—0.79美元) /立方米; 2级、 3级、 4级、 5级市中心为3000— 15000越盾(0.13—0.66美元) /立方米; 农村地区为2000—11000越盾(0.08—0.48美 元)/立方米。上述价格均已含增值税。
【电价】根据政府发布的电价决定分阶收费。商品电平均零售价格为1864.44越盾 (约0.08美元)/度(不含增值税,下同) 电价因用电时段、行业、电压、用电主体性 质不同有较大差别。2021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1678-2927越盾(约0.072-0.126美元)/ 度, 1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电普通时段价格为1536越盾(约0.067美元)/度,低峰期为 970越盾(约0.043美元)/度,高峰期2759越盾(约0.12美元)/度。
【气价】越南液化天然气(LNG)价格随市场因素波动,2022年4月1日LNG含税 价格为494,000越盾(约20美元) /瓶(12公斤) 和1,799,500 越南盾(约75美元) /瓶 (45公斤)。
【汽油柴油价】越南成品油按两个区域划价, 一类地区为河内、胡志明市、海 防、广宁等19个经济相对发达的省/直辖市。二类地区为河江、高平等44个山区边境省 和海岛地区。二类地区的成品油价较一类地区高2%左右。根据越南汽油集团公布的数 据,2022年4月, 越南一类地区95标号汽油平均含税价格为28434越盾(约1.2美元) / 升,92标号汽油价格27468越盾(约1.15美元) /升,轻柴油平均价格为25530越盾(约 1.1美元)/升。
4.4.2 劳动力工薪及供需
【劳动力工薪】越南将全国分为四个类别区, 实施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 为河内和胡志明市,二类区为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农村地区、以及芹苴、岘港和海防市 区;三类区为省级城市及北宁、北江、海阳和永福市区; 四类区为其他区域。根据越 南政府关于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 2022年7月1日起一至四类地区月最低工 资标准分别为468万越盾(约195美元)、 416万越盾(约173美元) 、364万越盾(约 150美元)、 325万越盾(约133美元)。上述工资标准是在正常的劳动条件及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 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在支付月薪时,还 需包含加班工资、夜班工资、职业危害防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企业员工平均工资为825万越盾(约346.7美元)/月, 同比增长6%。国有企 业员工平均工资为952万越盾(约400美元)/月, 外商投资企业847万越盾(约355美 元)/月, 私营企业为 802万越盾(约337美元)/月。不同工作岗位和行业的员工收入 有较大区别。
【劳动力供给】劳动力工资相对低廉,使越南劳动力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 也存在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足、劳动效率较低等问题。 2022年越南15岁以上劳动人口约 5170万人,较上年增加110万人。经过技能培训获得文凭或证书的劳动力约1350万人, 占比为26.2%,其中城镇劳动力1910万人,占37.1%;女性劳动力达到2420万人,占全 国劳动力的46.8% 。2022年,越南适龄劳动力人口实际就业人数为5060万人,其中第一 产业就业劳动力约1390万人(占比27.5%), 比上年减少35.27万人; 第二产业1700万 人(占比33.6%), 比上年增加72.46万人;第三产业1970万人(占比38.9%), 比上年 增加110万人。
越南对外籍劳务输入设置了较高门槛,严格限制普通劳务输入,所提供的外籍劳 务岗位仅限于企业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专家和技术人员。据越南劳动伤兵和社会事 务部统计,截至2022年4月初,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工有12.3万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 占近13%, 高管占8%,大部分为技术人员, 占59%。外籍员工来自中国、韩国、日本 、中国台湾等11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于大城市和大型外国承包工程项目所在地。
4.4.3 土地及房屋价格
【土地价格】根据越南宪法,土地和自然资源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国民统一行 使,公民和组织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原则上实行集中供地, 即由国家设立若 干工业园区,企业从工业园区租借用地,租期一般情况下最长为50年,价格因地域、 地段不同而差异很大。近年来,河内、胡志明市等经济发达城市和地区的土地使用价 格持续上涨。据越南建设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工业园区平均租金100-120美 元/平方米/租期, 上涨10%,且有持续上涨趋势。近4年来, 北部工业园区土地平均租 金年平均上涨7%,南方则达到13% 。2022年,河内及北部地区平均租金为90-120美元/ 平方米/租期,胡志明市及南部地区为100-300美元/平方米/租期。其中胡志明市租金为180-300美元/平方米/租期, 为全国最高, 隆安约125-175美元/平方米, 平阳约100-250 美元/平方米,同奈约100-200美元/平方米。
【房屋租金】2023年第一季度,河内市甲级写字楼市场平均净租金仍达到29.6美元 /平方米/月, 环比上涨4.1%;胡志明市中心区甲级写字楼平均租金为47.5美元/平方米/ 月,非中心区保持为27.1美元/平方米/月。
【房屋售价】越南建设部2022年二季度房地产市场报告显示, 随着2022年社会经 济复苏,胡志明市和河内的公寓交易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8-10% 。2022年下半年开始, 越南政府整顿房地产市场,处理部分企业违规发行债券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受到影 响, 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截至2022年四季度, 越南房地产市场未见明显回 暖,经济适用房价约1000美元/平方米, 中等级公寓房价1044—2100美元/平方米,高级 公寓房价为2390—3350美元/平方米。
4.4.4 建筑成本
2021—2022年,越南办公楼建筑成本约200—450美元/平方米。普通工业厂房建筑 成本60—110美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建筑成本约210—240美元/平方米。
表4-1 2023年二季度河内和胡志明市部分建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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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价 格(不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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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 |
胡志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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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块 |
9.6-14.1美元/立方米 |
约5.08-7.56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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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 |
7.22-25美元/立方米 |
12.59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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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材 |
0.59-0.62美元/公斤 |
0.64-0.8美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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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
42.7-45美元/吨 |
58.77-74.9美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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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 |
62.97-83.96美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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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 |
11-22.08美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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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河内、胡志明市建设厅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越南主管贸易的部门是工贸部,设有36个司局和研究院, 负责全国工业生产(包 括机械、冶金、电力、能源、油气、矿产及食品、日用消费品等行业生产)、国内贸 易、对外贸易、WTO事务、自由贸易区谈判等。各省和直辖市设有工贸厅,主管辖区 内的工业和贸易工作。此外,工贸部在各驻外使领馆和多边经贸组织派驻代表。
5.1.2 贸易法规
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2005年制定的《贸易法》和2017年制定的《外贸管 理法》。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加入WTO的承诺,越南逐步取消进口配额限制,基本按照市场原则管理。禁 止进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除工业用以外的易燃易爆物、毒品、有毒化学 品、军事技术设备、麻醉剂、部分儿童玩具、规定禁止发行和散布的文化品、各类爆 竹(交通运输部批准用于安全航海用途的除外)、烟草制品、二手消费品(纺织品、 鞋类、衣物、电子产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医疗设备、室内装饰)、二手通信设 备、右舵驾驶机动车、二手物资、低于30马力的二手内燃机、含有石棉的产品和材 料、各类专用密码及各种密码软件等。自2016年7月起,越南允许进口使用年限不超过 10年的二手设备。该通知将取代2014年7月出台的第20/2014/TT—BKHCN号通知。根据 第23号通知,进口的二手设备在安全、节能和环保方面, 需符合越南国家技术标准或 G7标准。此外,越南还禁止进口被权威机构认定为落后、质量差、 污染环境的二手设 备。生产企业需要维修、更换正在运行的设备,可允许进口二手零部件,可以自主进 口或委托其他企业进口。此外,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二手设备, 如生产企业仍需 进口,也可向越南科技部提出申请。
关于出口,越南主要采取出口禁令、出口关税、数量限制等措施进行管理。禁止 出口的商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爆炸物和军事装备器材、毒品、有毒化学品、古 玩、伐自国内天然林的圆木、锯材、来源为国内天然林的木材、木炭、野生动物和珍稀动物、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专用密码和密码软件等。
关于原产地规则, 商品的本地增加值需超过30%方可认定原产地为越南。 2019 年,越南工贸部公布《关于确定越南产品或越南生产商品办法规定》草案,要求本地 增加值超过30%方可使用“made in Vietnam”标识。
5.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一般货物】越南对于一般货物进出口主要根据越南《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 关和监管。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进行申报、呈缴海关登记书;根据法律规定上缴或 出示许可证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把海关查验对象送到规定查验地点; 实现缴纳出口 税、进口税的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和缴纳海关手续费。
越南对于其他类型的货物主要根据越南《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关和监管。 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进行申报、呈缴海关登记书;根据法律规定上缴或出示许可证 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把海关查验对象送到规定查验地点; 实现缴纳出口税、进口税的 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和缴纳海关手续费。
在办理完海关手续以后,海关人员要在海关登记书中标明该批货物已完成海关手 续。完成海关的手续的货物可以得到出口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证。在办理海关手续时, 进出境的运输工具驾驶人、进出口的货物、行李、外汇、越币、包裹、邮件要接受海 关查验。已入境但未办理完海关手续或已办完海关手续但未出境的货物、行李、外 汇、越币、包裹、邮件、运输工具都要接受海关监管。接受海关查验、监管的时限为 从海关开始查验、监管到完成出口时结束;海关查验时应与被查验对象的所有者或合 法代表在口岸或得到海关认可的区域当面进行。
在涉及安全、卫生问题等必要情况下,海关有权在还未找到货主时查验货物、行 李。在查验、监管时, 如有根据认定进出口货物、外汇、越币、物品涉嫌违法, 由出 入境人员携带或藏匿在出入境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交通运输工具中,则口岸海 关关长有权决定限制嫌疑人或要求配合开展搜查。当发现进出口货物、外汇、越币、 物品违法时, 口岸海关关长以上有权暂时扣留以便处理。搜查、暂时扣留要按法律的 规定进行。 做出决定的海关人员要对做出的决定承担法律责任。进出口货物、行李接 受海关查验、监管的过程中,如需进行仓储,仓储区域要施加海关关封。
越南海关按国家进出口的规定查验进出口货物,查验进出口许可证,查验法律规定 的其它必要证件,并与海关申报单对照查验实际货物。
【食品类货物】越南对于进出口食品类货物的监管主要依据越南第55/2010/QH12号 法律《食品安全法》开展,该法第六章“进口和出口食品”第一节“进口食品安全保 障条件”中的第38条规定了进口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第39条规定了对于进口食品的食 品安全国家检查、第40条规定了对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检查程序、手续及方式。第二 节“出口食品安全保障条件”中的第41条规定了出口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第42条规定 了出口食品认证部门。第七章“食品标签、广告”中的第44条规定进口食品需根据越 南法律的要求在标签上标明。第八章“食品安全中的食品检验、风险评估,预防、阻 止、防止食品安全事故”中第四节“对于不能确保安全的食品溯源、召回、处置”中 第55条e款规定进口食品如被出口国、第三国或国际组织通报包含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 的成分或污染物时, 必须进行召回和处置。第十章“食品安全国家管理”第一节“食 品安全国家管理责任”中的第62条第1-e款规定了在必要时卫生部将对违反其他部委管 理的进口食品开展突击检查、稽查。
【药品类货物】越南对于进出口药品类货物的监管主要依据越南第105/2016/QH13 号法律《药品法》开展。该法第一章“一般定义”第6条5-c款规定了禁止进口、生产属 于负面清单中的药品和制药原料。第二章“国家药品和药业发展政策”第7条第4-a款规 定了不得对卫生部颁布的在国内已具备符合治疗、价格和供应能力的药品目录中同类 进口药品进行招标、第5款规定了对于稀有药品的审批应优先办理。第10条第6-a款规定 了财政部应履行牵头并配合工贸部、国防部、卫生部、具有口岸和边境的各省人民委 员会,对尚未获批流通的药品及制药原料进行管控,对尚未获批流通但属于稀有、特 效药品进行管控并予以进口。第三章“药品行业”第17条规定了从事药品进口专业负 责人的条件。第33条第1-b款规定了药品进口单位需要具备经营场所、药品储藏仓库、 储藏用相关设备、运输工具、品控系统、专业技术材料和人力资源以更好地履行对药 品及制药原料的储藏, 并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进出口情况或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要 求报告情况。第60条规定了药品和制药原料进出口的具体要求,其中第1款要求药品和 药用成分必须是在越南已获得流通销售证书, 或根据取得越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注 册材料中注明的用于药品生产的制药原料。以上所涉必须申请进口许可证,但本条第4 款规定的情况除外。第2款规定未取得越南药品流通登记证书的药品,可凭进口许可证进口的一些情况:
a)含有的活性成分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或虽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不符合治疗需要 的;b)含有在越南首次入药或已在越南入药但尚未达到治疗需要的草药成分; c)用 于满足国防安全、疫情防控、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紧急特殊救治需要; d)稀有 药物;该药物与原品牌药具有相同的商品名、有效成分、含量或浓度以及剂型,并具 有在越南流通销售的证书, 由原品牌药的制造商制造或授权制造商制造,价格低于在 越南流通的原品牌药; e)为国家的健康计划服务;f)援助、人道主义援助;g)临床 药物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评价、登记表、试验样品、科学研究、参加 展览和交易会;h)其他非商业用途的情况。同时规定了药用成分是尚未在越南获得流 通证书的但允许进口的情况包括: a)制作登记、检测用样品、药物研究、参加展览或 交易会;b)生产用于出口的药品、用于国防和安全需要、疾病预防和控制以及抗灾用 的药品。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越南海关总局是越南财政部的下属部门, 是货物进出口查验和相关税款征收的执 行机构。越南海关负责维护《海关法》, 以使国际社会建立起对越南海关监管体系的 信任,促使通关便利化并保护相关税收。
越南海关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海关法》。具体可查询www.customs.gov.vn
越南《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应根据越南财政部发布的进出口税表规定的税 率缴纳进出口关税、增值税。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越南主管投资的中央政府部门是计划投资部,设有31个司局和研究院,主要负责 对全国“计划和投资”的管理, 为制定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管理政策提供综 合参考, 负责管理国内外投资,管理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牵头管理对ODA的使 用, 负责管理部分项目的招投标、各个经济区、企业的成立和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 社及统计归口职责等。
各省、直辖市政府主管投资的部门是计划投资厅。
5.2.2 外资法规
越南对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制度。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新版《投资法》明确规 定了25个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59个有市场准入限制条件的行业。
5.2.3 外资市场准入规定
根据越南新版投资法,外资市场准入情况如下:
【不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25 个)】
(1)经营商业领域内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
(2)各种形式的新闻及信息采集活动;
(3)水产捕捞或开发;
(4)安全调查服务;
(5)司法行政服务,包括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文书送达服务、财产拍卖服务、公 证服务、资产清理服务;
(6)根据合同将劳务人员送往国外工作的服务;
(7)投资建设陵园、墓地设施,以便转让与设施关联的土地使用权;
(8)直接从居民家中回收垃圾服务;
(9)向公众征询意见(民意调查)服务;
(10)爆破服务;
(11)生产经营武器、爆破材料及辅助工具;
(12)进口、拆解二手海船;
(13)邮政公益服务;
(14)商品转口;
(15)商品暂进再出;
(16) 出口、进口和分销外国投资者、外资经济组织不能出口、进口和分销的商 品目录内的商品;
(17)在武装力量所属单位收集、购买和处理公共财产;
(18)生产军事物资或设备; 经营武装力量的军装、军用物资、军用武器; 经营 军队和警察专用的设备、技术、器材、车辆及零件、部件、配件、物资、特种设备; 经营上述物资生产专用技术;
(19)工业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鉴定服务;
(20)建立、运行、维护、保养用于航海、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和航线的 警报系统;为公布《航海通告》而进行的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和航线考察服 务;考察、制作和发行水域、海港、海运水道和航线的航海图; 制作和发行航海安全 资料、印刷品;
(21) 为保障水区、水域、公共海运水道航行安全而进行的调度服务;航海电子 信息服务;
(22) 对交通运输工具(包括系统、总成、设备、零件) 进行检测(检查、测 试)并颁发证书;对用于交通运输的工具、专用设备、集装箱、危险物品包装设备进 行检测并颁发技术安全和环保证书;对海上油气勘探、开采和运输工具及设备进行检 测并颁发技术安全和环保证书;对安装在交通运输工具和海上油气勘探、开采、运输 工具及设备上的对劳动安全有严格要求的机械设备,进行劳动安全技术检测;对渔船 开展登检服务;
(23) 天然林调查、评估和开发(包括木材采伐,捕猎、捕捉稀有野生动物,管 理植物、生物及用于农业的微生物基因库);
(24)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审定和评价之前,对新的生物物种基因进行研究或使 用;
(25)提供旅行服务,不包括为国际游客到越南提供国际旅行服务。
【允许外商附条件投资的行业(59 个)】
(1)生产和分销包括影像制品在内的文化产品;
(2)制作、分销、播放电视节目及歌舞、舞台、电影作品;
(3)提供广播电视服务;
(4)保险;银行;证券交易以及与保险、银行、证券交易相关的其他服务;
(5)邮政通信服务;
(6)广告服务;
(7)印刷服务,出版物发行服务;
(8)测量和地图绘制服务;
(9)高空拍摄服务;
(10)教育服务;
(11)自然资源、矿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加工;
(12)水电、海上风电和核能;
(13)使用铁路、航空、公路、水路、海运、管道等方式运输货物和运送旅客;
(14)水产养殖;
(15)林业和捕猎;
(16)经营博彩业、赌场;
(17)保安服务;
(18)河港、海港、机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19)经营房地产;
(20)法律服务;
(21)兽医服务;
(22)与外国在越服务供应商的商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商品销售活动及其他活动;
(23)技术检查和分析服务;
(24)旅游服务;
(25)健康服务、社会服务;
(26)体育和休闲娱乐服务;
(27)造纸;
(28)生产 29 座以上的交通工具;
(29)发展和运营传统集市;
(30)商品交易所活动;
(31)国内零散商品回收服务;
(32)审计、会计、会计帐本和税务服务;
(33)价格审定服务;为进行股份化而提供的企业价值评估咨询服务;
(34)与农林渔业相关的服务;
(35)生产、制造飞机;
(36)生产、制造火车车头和车厢;
(37)生产、经营香烟、香烟原材料、香烟专用生产设备;
(38)开展出版商活动;
(39)新造、维修轮船;
(40)废物回收服务,环境观测服务;
(41)贸易仲裁、仲裁和解服务;
(42)经营物流;
(43)沿海海运;
(44)耕种、生产或加工各种稀有植物,养殖育种稀有野生动物以及加工、处理这 些植物和动物,包括鲜活动物及其制品;
(45)生产建筑材料;
(46)建筑及相关技术服务;
(47)组装摩托车;
(48)与体育、美术、表演艺术、时装展示、选美、模特表演以及其他休闲娱乐活 动有关的服务;
(49)航空运输辅助服务;航空港、机场地面技术服务;航空餐食供应服务;引路 信息监督服务,航空气象服务;
(50)船舶代理服务;拖驳服务;
(51)与文化遗产、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摄影、录像、录音、艺术展览、节庆集 会、图书馆、博物馆有关的服务;
(52)与旅游推广、宣传有关的服务;
(53)与艺人和运动员选拔、签约和管理有关的代表及代理服务;
(54)与家庭有关的服务;
(55)电子商务活动;
(56)陵园经营、陵园服务和殡葬服务;
(57)飞机播种和农药喷洒服务;
(58)航海领航服务;
(59)根据国会、国会常委会、政府、政府总理试点管理机制进行投资的行业。
5.2.4 投资方式的规定
根据越南《投资法》, 外国投资者可选择投资领域、投资形式、融资渠道、投资 地点和规模、投资伙伴及投资项目活动期限。外国投资者可登记注册经营一个或多个 行业;根据法律规定成立企业;自主决定已登记注册的投资经营活动。
【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方式包括: 外商独资企业; 成立与当地投资商合资的企 业;按BOO 、BOT 、BTO和BT合同方式进行投资;通过购买股份或融资方式参与投资 活动管理;通过并购当地企业的方式投资;其他直接投资方式。
【间接投资】间接投资方式包括:购买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通过 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其他中介金融机构进行投资;通过对当地企业和个人的 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进行买卖的方式投资。间接投资的手续根据证券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从2015年9月份开始外资可以100%持有越南企业股份 (银行业依旧维持30%的外资持股上限)。
【建设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或工业园区的规定】建设工业区必须与已经批准的工 业区发展总体规划相符合。成立工业园时,投资者向越南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 料:成立工业园的书面申请、各省级人委会关于批准工业区建设细节规划的决定、工 业区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项目的投资许可证。 成立园区的申请材料内容包括书面提案、 建设经济区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经济区投资总额、成立时间及融资方案、环评报告 等,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交与工业区、加工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或者计 划投资厅(如该地区成立管委会)。管委会或计划投资厅在收到上述材料并确认合规 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级人委会,省级人委会确认材料合规后在10个工作日以内 根据规定予以批复。
5.2.5 安全审查的规定
【外资并购】根据越南总理2016年12月28日批准的第58/2016号决定,越南政府计 划在2016—2020年间完成137家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包括银行、航空、通信、造 船、汽车、电力、水泥、交通等重要行业,鼓励外商参与,允许外商购买股份和参与 管理,仅保留103家国有全资企业(未包括农林业、国防、安全等领域企业)。外商可 通过购买上市企业的股票,或购买股份制企业的股权等方式进行并购。
外资并购登记材料包括: 企业并购书面申请(含并购及被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 法人代表信息、企业并购活动简况)、被并购企业董事会及企业所有者关于出售企业 的决定、并购合同、合并后企业的规章草案、外资法律资格的确认书。提交上述材料 一式两份, 办理手续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护照,越南主管职能部门确认材 料合规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条文】越南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及合并程序和原则 的单独法律,对有关并购及合并行为的规定笼统分布在以下领域法律及规定中:
(1)《越南民法典》第88 、89条规定:各企业可以合并或兼并,其权利和义务随 之转移至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
(2)《越南企业法》第194 、 195条对企业兼并规定:一家或多家企业可按相关程 序兼并或合并至第三家企业,其合法权益随之转移至兼并或合并后企业;如兼并或合 并后的市场占有份额达到30%-50%,事先需书面报告竞争管理局;禁止市场占有份额 超过50%的兼并和合并行为;第187条对私人企业出售规定:私人企业可以出售,买方企业需履行变更登记义务;卖方企业需履行所有出售前的责任和义务; 出售和购买行 为都不能损害劳动者权益。
(3)《越南投资法》第22 、23 、24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投资项目、并购等 方式进行直接投资。
(4)《越南竞争法》第29条规定并购企业是经济集中形式,第30条规定禁止对越 南市场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限制竞争的作用的经济集中形式。
(5)《越南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并购须获得国家证券委员会的批准。
(6)越南中央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和组织间并购需在保护客户利益、保守相互秘 密、彼此信息透明前提下,通过各方协商完成,并向中央银行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 批。
(7)外国投资者可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股票(上限为49%)或参与招投标、竞 价等方式注资或购买越南企业股权,比例由出售方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决定;商 业、服务行业注资或购买股权比例按照越南所参与的国际公约的相关约定; 购买越南 国有企业股权比例不能超出具体行业所设置的外国持股比例上限。
(8)外国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市场限制持股比例最高为49%,除具体行业另有规定 外。
5.2.6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定义】PPP投资是基于国家主管机关与项目投资者、企业之间的合同,对建设、 改造、运行、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工程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投资。
【模式】越南《投资法》第27条、第28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BCC和PPP合同 方式进行投资。
【主要法规文件】2018年5月4日颁布的《关于公私合营投资模式的规定》(文件 号63/2018/NĐ-CP);2020年6月17日颁布的《投资法》; 2019年6月13日颁布的《公共 投资法》; 2013年11月26日颁布的《招标法》; 2014年6月18日颁布的《建筑法》; 2017年6月21日颁布的《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法》等。
【投资领域】交通运输; 电厂及电力输送;公共照明系统、饮用水供应系统、排水系统、垃圾和污水回收处理系统;公园、停车场、墓园;国家机关办公驻地、公 寓、保障性住房、迁徙移民住房; 医疗、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科技、水文 气象、通信技术应用;商贸、都市、经济区、工业园、通信技术、高技术、孵化基 地、基础技术、中小企业综合配套等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加工服 务、农产品销售;政府总理规定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 方,特殊情况, 如仅一家参与投标或项目急需短期内完成等特殊情况将由政府或各地 方政府提请直接指定投资方。
【主管政府部门及职责】计划投资部,负责颁发PPP模式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工 贸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建设部、卫生部、通信传媒部等以及跨部委分别负责各 自行业、部门项目的立项、报批、建设和管理。
【开展BOT 、PPP主要外资国家】在越南开展BOT投资合作的国家主要有日本、韩 国、中国、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 项目集中在热电厂建设、道路交通及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
【BOT工程进度】越南工贸部第43/2016/TT-BCT号公告规定,如果BOT工程进度 未能按照投资者与工贸部签署的备忘录规定期限实施, 工贸部将建议投资主管机关撤 销项目开发权。
【PPP项目具体案例】
案例1:2017年1月16日,越南工贸部能源局与永昂二期热电股份公司在河内签署 了永昂火电厂二期BOT项目协议。该热电厂投资总额22亿美元, 由两台600MW发电机 组成, 第一台涡轮机组将于2021年投产, 另一台将在一年后投入投产。项目将为北部 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电力, 确保国家电力安全。能源局将为投资者申请投资许可和融 资安排提供支持。
案例2 :2013年3月25日,越南清化省宜山热电厂BOT项目由日本Marubeni公司和 韩国Kepco公司联合体中标。该项目设计功率为2X60万千瓦,项目总投资23亿美元, 由越南政府担保。
案例3: 2013年4月初, 越南政府指定日本北方第一高速公路总公司 (Nexco- Central) 作为投资方承建法云—鹜桥BOT高速公路升级项目。承建路段32公里,投资总额1.5万亿越盾(约折合7200万美元),施工期1年。这是越南第一条由外国公司承建 的BOT高速公路项目。
【中资企业开展BOT项目情况】
目前,中资企业在越南有3个BOT项目,集中在火 电领域。
(1)永新一期燃煤电厂BOT项目。位于平顺省,总投资17.55亿美元,项目总装机 容量124万千瓦(两台62万千瓦机组),年发电量约80亿度, 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 电国际公司、越南煤炭与矿产工业集团下属电力总公司三家企业合资承建,南方电网 持有电厂55%股份, 中电国际持有40%股份, 越南煤炭矿业工业集团公司持有5%股 份。2018年11月全线投产,特许经营期25年。
永新一期燃煤电厂
(2)海阳燃煤电厂BOT项目。位于海阳省京门县,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捷硕资源集团合资、建设和运营,总投资额18.685亿美元, 其中 70%资金由中方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两台60万千瓦机 组),已于2021年1月全线投产,年发电量约80亿度,特许经营期25年。
(3)沿海二期燃煤电厂BOT项目。位于茶荣省沿海县,总投资额23亿美元,由马 来西亚Janakuasa控股公司牵头投资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132万千瓦(两台66万千瓦机 组),已于2020年全线投产,特许经营期25年, 由中国华电工程与国外企业合资开发 并由华电工程负责EPC建设。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收体系和制度】越南的税收立法权和征税权集中在中央,税收法律需经国会 批准才能生效执行。越南于1990年8月对国家税收制度政策进行改革,将国营收入、工 商业税、农业税三个体系合一,建立了统一的国家税务部门。经过30多年的调整改 革,越南税收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优化,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税收体系。现 行税收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越南国会2019年6月13日颁布并于2020年7月1 日起实施的 《税务管理法》、越南政府2020年10月19日颁布并自2020年12月5日起实施的《关于税 务管理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议定》、越南国会2020年7月15日补充修改的《企业所得 税法》、越南政府2020年10月19日颁布的《关于税务、发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 议定》《增值税法》《特别销售税法》《进口出口税法》及相关规定等。
越南的税务管理部门由税务和海关两部分组成。税务局负责国内税收的征收,海 关负责关税的征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局是越南财政部领导下的两个负责税款征收的 直属机构。越南税务系统包括税务总局、省/直辖市税务局、市/县/郡税务分局以及地 区税务分局(直属省/直辖市税务局)。海关系统包括海关总局、省/直辖市海关局和海 关分局。越南税务局不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没有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分,税收 收入全部由财政预算统一调整。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越南为WTO成员, 内外资企业都采用统一税收标准,对于不同领域的项目实施不 同的税率和减免期限。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出口税、 特别销售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农业土地使用税、非农业用地使用税、环境保护 税、财产税、印花税、门牌税等。
【企业所得税】当前越南企业所得税率一般为20%。企业在石油、天然气及贵重 稀有资源的寻找、勘探、开发所得适用32-50%的所得税率。符合相关条件的外资企 业可享有10-17%的所得税优惠,并享受“四免九减半”(即企业自盈利起4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或“六免十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于投资规模大、科 技含量高的项目,经政府总理批准最高可享受30年的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根据越南《增值税法》及其相关规定, 当前越南的增值税率有三档: 0%、5%和10%,出口加工企业出口产品免征增值税。
【特别销售税】根据越南《特别销售税法》及其相关规定,越南对部分产品、进口 商品和服务征收特别销售税。如对烟叶制品征收75%的特别销售税, 酒类根据度数征 收35%或65%(啤酒为65%)销售税; 9座以下汽车根据排量征收35%-150%的特别销 售税; 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税幅为同类排量汽车的70%; 生物燃料汽车税幅为同类排 量汽车的50%。歌舞厅、赌场、高尔夫球场等娱乐经营秘征特别销售税从15%-40%不 等。
【进口出口税】越南财政部每年年底更新商品的出口税税率和进口税税率。除免税 商品外, 绝大部分进口越南的商品均需缴纳进口税。进口商品税率分为普通税率、优 惠税率和特惠税率。优惠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在贸易关系中给予越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 (地区) 的进口货物。越南对从WTO成员进口的商品给予承诺优惠税率。特惠税率适 用于从与越南签订自贸协定(FTA) 的国家(地区)进口的商品。享受特惠税率的商 品需提供原产地证书(C/O),否则适用普通税率,即优惠税率× 150%。
【个人所得税】自2020年7月1 日起,越南个人所得税免征起点由月收入900万越盾 (约384美元)上调为月收入1100万越盾(约473美元) ,如家庭成员无收入, 每增加 一个成员, 月免征起点上浮440万越盾(约189美元)。月收入超过免征额度的家庭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从5%至35%不等。
非居民外国人仅就来源于越南的收入纳税,第1年适用25%的税率, 以后各年度适 用外国居民应征税率。与越南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其居民如果属于越南非 居民纳税人并符合一定条件,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环境保护税】越南对部分在使用时产生环境污染的商品(主要是汽油和煤炭)在 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环境保护税。如汽油、柴油和润滑油, 每升或每公斤征收1000- 4000越盾(约合0.04-0.18美元) ,煤炭为15000-30000越盾(约合0.66-1.3美元) / 吨,尼龙袋50000越盾(约合2.2美元)/公斤等。
【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根据越南《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及相关规定,非农业用地 使用税的纳税人是使用非农业生产和经营用地的组织和个人,税率不同:
(1) 住宅用地, 包括用于商业用途的住宅用地, 适用累进式税率。多层多户住 宅、公寓和地下工程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表5-1 住宅用地累进税率表
|
税级 |
应税土地面积(㎡)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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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额内面积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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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面积≤配额的3倍 |
0.07 |
|
3 |
面积>配额的3倍 |
0.15 |
(2)非农业生产经营用地和商业用途非农业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3)用途不符或未按规定使用的土地,适用0.15%的税率。
(4) 投资商注册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投资项目用地,适用0.03%的税率;
(5)被侵占或挪用的土地适用0.2%的税率。
【门牌费】即营业执照费。企业除投入生产经营的第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免 缴营业执照费外,此后每年根据注册资金额度缴纳相应的费用。根据越南政府2016年 10月4日颁布的《关于对许可证费用规定的议定》及2020年2月24日对上述议定部分条 款补充修改的议定,对于商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业务的企业, 注册资金在100亿越盾 (约合44万美元) 以上的需缴300万越盾(约合132美元)/年, 100亿越盾以下的缴200 万越盾(约合88美元) /年, 代表处、办事处、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缴100万越盾 (约合44美元)/年。
对于个人和家庭经营户,根据年营业收入额缴纳相应的营业执照费用。年营业收 入在1亿—3亿越盾(约合4356-13158美元)的缴30万越盾(约合13美元)/年;年收入 在3亿—5亿越盾(约合13158—21929美元)的缴50万越盾(约合22美元)/年,年收入5 亿越盾以上的缴100万越盾(约合44美元)/年。
5.4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4.1 经济特区法规
1986年以来,越南历届党代会的决议形成了发展经济园区(含工业区、出口加工 区、沿海和口岸经济区)体系的一贯主张, 经济园区机制、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建立和完善,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政策法规均不相同。2015年7月1 日《投资法》 修订案出台,标志着经济园区的发展从第3阶段过渡到第4阶段。国家对工业区、出口 加工区和经济区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具体是:政府授权中央部委、部门、省级 人民委员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权限和任务分工,对全国工业区、出口加 工区和经济区进行统一管理,对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制订发展规划、颁布政 策法规,并进行指导。
政府总理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 指导各部委、部门、地方政府制定落实工业 区、出口加工区和经济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批准和调整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 经济区总体规划;
(3)决定设立和扩大口岸经济区,批准口岸经济区综合发展规划;
(4)允许扩大或压缩已批准的工业区、经济区功能区内的土地面积,改变土地用途;
(5)指导处理和解决各种超越权限的问题。
各部委、部门、省人委会在各自职能、任务、权限范围内对工业区、出口加工区 和经济区履行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指导或授权各园区管委会按权限实现国家管理职 能。工业区、经济区管委会对园区履行直接管理的职能, 向投资者提供公共行政服务 和其它相关辅助服务。管委会按照工贸、建设、劳动、环境等部委和机关的指导和授 权,在一些领域直接管理投资和园区事物。此外,经济区管委会还根据省人委会授 权,决定是否使用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对B 、C类项目进行投资, 以及依照土地法规定交 付土地。
【特别经济行政区】 2016年12月, 越南政府批准建设三个特别经济行政区的计 划,拟位于北部广宁省云屯、中部庆和省北文丰和南部坚江省富国建设特别经济行政 区,作为更加开放的重点经济和行政政策的先行试点。2018年6月越南政府将《特别经 济-行政区法》(草案)提交国会讨论通过时,遭到部分国会代表强烈反对并引发社会 骚动。迫于反对意见压力,国会已暂缓通过该法。
【工业区】工业区内的外资企业按以下规定缴税:
(1)进出口税
①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缴出口税。
②鼓励投资的生产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免
缴进口税;对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物资、原料、零配件和其他原料可暂不缴进口税, 企业出口成品时,再按进出口税法补缴进口税。
③服务性企业按进口税法缴税。
(2)企业所得税
从2009年开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工业区所属区域划分,具体详见5.3.2。
(3)土地优惠
根据2014年5月15日颁布的第46/2014/NĐ-CP号政府令, 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免土地租金15年,公共设施土地面积全免土地租金。
(4)信贷优惠
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按2011年8月30日颁布的第75/2011/NĐ - CP号政府令,可获得国家投资信贷和出口信贷支持。
(5)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
根据2009年3月19日颁布的第43/2009/QĐ-TTg号政府令, 国家预算内资金可对以下 情况予以扶持: 向工业区内被征地的人提供征地和异地安置补偿;对于社会经济困难 地区的工业区,政府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 以及工业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设施建设。
【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外资企业按以下规定缴税:
(1)进出口税
①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
②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 辆和各类物资,原料免征进口税。
(2)企业所得税
与工业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目前, 中资企业在越南共投资建设5个工业园区, 即铃中出口加工区(约600公 顷) 、龙江工业区(600公顷) 、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即安阳工业区, 800公顷)、仁会工业区B区(450公顷)和海河工业区(3300公顷) ,都取得不同进展。其 中,铃中出口加工区已实施三期项目, 效果较好,成为越南工业区建设典范。龙江工 业区是通过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 有利于推动中国企业 “集群式”走出去,扩大对越南投资合作规模。海河工业区位于越中边境,核心行业 为纺织,园区建设起点高、规模大。
前江省龙江工业园
海防市深越工业园
5.4.2 经济特区介绍
为实现工业、商业规模化集聚发展,越南设立若干经济开发区,包括工业区(含 出口加工区) 和沿海经济区, 实行各种不同的鼓励发展政策。截至2022年底,越南已 在全国63个省份中的61个规划约563个工业区 。其中 ,397个已成立, 292个已投入运营, 106个正在进行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工业区和沿海经济区累计设立外商直接 投资项目10975个,合同金额2301亿美元,69%合同金额已经到位。
【口岸经济区】越南鼓励在边境地区建设口岸经济区, 目的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 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和安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口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提供土地、税 收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1996年,越南试点在广宁省芒街市建立口岸经济区, 随后分别 在谅山省同登市和老街省老街市建立口岸经济区。迄今为止,越南25个边境省份(分 别与中国、老挝和柬埔寨接壤)中已有21个省份建立口岸经济区。
口岸经济区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政府优先考虑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官 方发展援助促进口岸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鼓励外商以BOT 、BT和BTO等方式参 与基础设施建设;在口岸经济区投资的项目, 可享受所得税4免9减半、之后连续10年 减10%的优惠;在口岸经济区工作的外国人,可免50%的个人所得税;接壤国家公民持 因私护照(按规定应办理签证)可免签进入口岸经济区并停留15天;接壤国家的货车 可进入口岸经济区,在区内交接货物。
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如下:
(1)进口关税
根据第72/2013/QĐ-TTg号政府令,在口岸经济区投资的项目, 免征固定资产进口 税,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服务于项目的生产原料、物资、零配件,前5年免征进口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第218/2013/NĐ-CP号政府令, 企业投资于沿海和口岸经济区内的项目,适用 10%的所得税率,优惠期限15年;前4年免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第29/2008/NĐ-CP号政府决定,对于在沿海和口岸经济区工作的越南人和外国 人,减半征缴个人所得税。
(4)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根据第126/2009/QĐ-TTg号政府令,国家预算内资金对以下情况予以扶持: 向经济 区内被征地居民提供征地和异地安置补偿; 支持各功能区内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投资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此外, 经济区还允许通过发行工程债 券、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 和优惠贷款、采用PPP模式、利用土地基金、由投资 者垫付等方式,筹集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生物高科技区】越南全国目前有两个生物高科技区,分别位于同奈省锦美县和 河内市慈廉区,总面积超过400公顷,具有研究、培育、开发、转交、应用生物高科技 的职能, 同时进行生物高科技领域的人力资源培训、生物高科技企业的培育、生物高 科技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并可提供生物高科技服务等。
【高新技术区】越南设有4个高新技术区,主要以吸收外来高科技投资项目为主, 具体优惠政策详见5.4.1。各管委会联系方式如下:
(1)河内市高新技术区管委会 地址:河内市陈国全路97A
电话:0084-24-38222252
传真:0084-24-39425458
(2)岘港市高新技术区管委会
地址:岘港市海洲郡九月二路228大厦六层 电话:0084-511-3626704
传真:0084-511-3626705
(3)胡志明市高新技术区管委会
地址:胡志明市9郡新富坊高新技术区D1路 电话:0084-28-37360293
传真:0084-28-37360292
(4)胡志明市光中软件技术园 地址:胡志明市12郡新正协坊 电话:0084-28-37158999
传真:0084-28-37155985
【保税区】设立于各口岸经济区内并单独建立海关监管站, 实行封闭管理。在保 税区可以进行以下类型的业务活动:进出口、临时进口再出口、过境货物运输中转、 保税仓库、免税店、展览交易会、产品展示、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和加工、国内外公司 设立代表处、口岸市场。
5.5 劳动就业法规
5.5.1 劳动法核心内容
越南于2019年修改《劳动法》并于2021年1月1 日起实施。《劳动法》对劳工标 准、在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其他关系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 务和责任、基层劳动者的代表组织、用人单位的代表组织、国家对劳动的管理等方面 做出规定。核心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越南新《劳动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劳动者、学徒、实习生以及无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越南务工的外国人;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其他机 构、组织和个人。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越南新《劳动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 “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在非雇佣关系基础上工作的劳工。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有偿工作、薪资、劳动条件、劳 动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达成协议。双方达成的合约内容涉及工作和工资,一方 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内容则视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可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根据电子交易有关法律规定、以数 据信息形式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同样有效。劳动合同仅限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类。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种和工作地点、合同期限、 薪资及支付方式、升职加薪制度、工作休息时间、社保医保和失业保险等内容。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也可另行签订试用合同。一项工 作只能试用一次。企业管理岗位试用期不超180天,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试用 期不超过60天,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技术工人和业务人员试用期不超过30天,其他工 作试用期不超过6天。试用期薪资不少于正式录用薪资的85%。
【薪资】按区域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政府根据国家薪资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并公布 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对于 不属于参保对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资时需同时支付与三种保险额度相当 的费用。
【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务合同时, 应事先通报劳动者,通报时间要求 如下:无期限合同, 至少提前45天; 12个月至36个月合同, 至少提前30天; 12月以下 期限合同,至少提前3天。辞退劳动者时,用人单位须按每年半个月工资及奖金支付补 偿。此外,劳动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也需事先通报用人单位,通报时间同上。
5.5.2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越南最新《劳动法》, 在越南工作的外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岁以 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 身体状况符合卫生部 部长规定;非正在执行刑罚或未消除犯罪记录或依照越南法律或外国法律规定正在被 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有越南职能部门颁发的劳动许可证(无需办理劳动证的情况除 外)。
根据2021年2月15日开始实施的越南政府关于对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管理的规定 (152/2020/NĐ-CP),用人单位(承包商除外)应确定每个使用外籍劳动者的工作岗 位情况并在拟雇用外国劳动者前至少30天向越南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或外籍劳动者工 作地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即省级人民委员会)报告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对 外籍劳工需求发生变化, 用人单位须至少提前30天报告说明。劳动、伤兵和社会部或 省级人民委员会在接到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明确是否批准。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需获得劳动许可,劳动许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以下场合的外 籍劳动者无须办理劳动许可证: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或出资人;股份公司的董事长 或董事会成员;在越国际组织或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总代表、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 人;以推介业务为目的入境越南期限少于3个月的;入境越南期限少于3个月,处理越 南专家和目前在越外国专家无法处理的影响或有可能影响生产经营的事故、技术问题 或复杂问题;根据《律师法》获得在越南行业执照的外国律师;越南作为成员国缔结 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况;与越南人结婚并在越南境内生活的外国人;政府规定的其他 情形。
外国人的劳动许可证可视情况重新申领、办理延期或撤销。办理延期的条件包括:劳动许可证的有效期至少还有5天,但不超过45天;使用外国劳动者需求获得主管 部门批准;具有证明外国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5.6 外国企业在越南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 土地法主要内容
越南现行《土地法》是2013年11月29日颁布的。该法规定,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 家,不承认私人拥有土地所有权,但集体和个人可对国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国家统 一管理土地,制定土地使用规章制度,规定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使用期限 分为长期稳定使用和有期限使用两种情况。对于有期限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期限分为5 年、20年、50年、70年、90年不等。
土地使用者的基本权利是: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明; 享有土地上的劳动成果、投资 成果;享有国家对农用地采取保护、改造措施带来的利益;国家指导帮助改造农用 地,增加地力; 当自己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 国家予以保护;对于侵犯自己 合法使用权的行为可进行起诉、控告;在土地出让、转让、出租、再出租、继承、赠 送、抵押、担保、投资以及国家收回土地时, 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享有土地分配、 租用形式上的选择权。
公民、家庭户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财产权利,可以和其他财产权利一样进行 交换、转让、抵押、租赁和继承等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在国家主管部门办理 相关手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主要通过交换、买卖、租赁或抵押等方式进行,按规定 须交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越南《土地法》规定, 外国投资者不能在越南购买土地,可租赁土地并获得土地 使用权,使用期限一般为50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过70年。
外国投资者需要租赁土地进行投资时,可与项目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 办 理土地交接和租用手续。土地交接和租用手续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 者租用土地, 当地政府部门可协助进行征地拆迁,但补偿费用由投资者负责。投资者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项目,或土地使用情况与批准内容不符, 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并撤销其投资许可证。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2015年6月26日,越南政府颁布第60/2015/ND-CP号议定, 允许外商购买属于法律 规定不限制外资持股比例的领域和行业的越南上市公司股份和政府及企业债券。 2016 年7月1 日,越南政府颁布第86/2016/ND-CP号议定,规定外国机构持有越南上市公司 51%的股权及以上应满足的条件(包括收购股权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和提供符合国际会 计准则最近1年的财务报表), 以及在越南设立外国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和文件要 求等。2017年5月6日,越南政府颁布第71/2017/ND-CP号议定,规定上市企业管理层必 须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高管为独立成员。如上市企业退市,仍需确保管理层中五分之一 的董事席位为独立成员。
根据越南加入WTO承诺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企业可在越南设 立办事处,成立独资证券服务企业或分支机构,可提供以下服务:在交易市场、公开 市场或其他场所自行或代客交易;可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包括作为证券包销或处置 代理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可进行证券、金融衍生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结算和清算;可提 供和传输其他证券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和软件;可提供与证券有关 的其他辅助服务。但是根据第60/2015/ND-CP号法令,如外国投资者满足以下条件,可 持有证券交易公司100%股份,条件是:投资者在新设立、购买股份、注资证券交易公 司前已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相关行业至少两年的从业经验;投资母国在银 行、证券、保险业成立了专门管理监督机构;投资母国与越南签署了关于证券活动和 证券市场的信息交换、管理合作、检查和监督的多双边合作协定;符合第58/2012/ND- CP号法令等相关规定。2019年11月26日,越南政府出台新的《证券法》并于2021年1月 1 日开始实施。
根据2016年7月1日越南政府颁布的第86/2016/ND-CP号议定, 申请成立证券公司和 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关于办公地点、相关硬件设施和设备的条件:一是办公地点满足开展证券经 营活动需要;二是具备足够的硬件设施、办公设备、计算机系统以及服务软件, 以便 分析投资信息、分析和管理风险、保存单据、材料, 同时根据越南财政部要求, 需配 套安保设备。
(2) 关于资金的条件:成立公司时的资金至少满足第58/2012/ND-CP号议定第71条1 、2点所规定的资金法定标准。
(3)关于人员的条件:提供公司人员计划,申请设立和经营的每项业务,都需配 置至少3名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4) 关于股东和融资成员的条件:股东和融资成员结构满足第58/2012/ND-CP号 议定第71条5 、6 、7点相关规定,以及第60/2015/ND-CP号议定第1条21 、24点针对外国 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越南证券市场对外资开放, 外资可控股证券公司(越南投资证券股份公司, 中资 控股超过85%;越南建设证券股份公司,中资控股超过64%),外国人可在越南开立证 券帐户,在银行开立间接投资帐户以存入证券交易保证金。但越南银行、石油等行业 的上市公司对外国人持有股比有一定限制。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越南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共分四级,包括资源环境部、各省和中 央直辖市资源环境厅、县资源环境处, 乡级设环保专职干部。越南资源环境部主要负 责管理全国土地、水资源、地质矿产资源、环境、水文气象、气候变化、地图测绘以 及海洋和海岛资源环境保护和综合管理等工作。下设土地管理总局、越南地质和矿产 总局、越南海洋和海岛总局、环境总局、水文气象总局等21个司局和国家水资源规划 和调查中心、地质矿产科学院、测量和地图科学院、水文气象和气候变化科学院等10 个事业单位以及资源环境总公司、南方资源环境公司等3家直属企业。
网址:www.monre.gov.vn
联系电话:0084-24-37956868 传真:0084-24-37732732
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越南现行的基础环保法规为2015年1月1 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 2020年11月 17日,越南国会审议通过新的《环境保护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 日起实施。此 外,相关法律文件还包括关于该法的实施细则、有关政府总理决定以及越南资源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决定、通知和联席通知等。如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环境保护规 划、战略环境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保护计划的规定的议定》(18/2015/NĐ-CP) 和《环境保护法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的规定的议定》(19/2015/NĐ-CP),2017年2月1 日 起实施的《关于环保领域行政违法处罚的规定的议定》(155/2016/NĐ-CP), 2018年 10月5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修改资源环境领域投资经营条件有关议定部分条款的议定》 (136/2018/NĐ-CP)。 2019年7月1 日起实施的《补充修改环境保护法相关实施指导意 见、细则部分条款的议定》(40/2019/NĐ-CP)。 2021年5月24日,越南政府颁布55号 议定(55/2021/NĐ-CP) ,对《关于环保领域行政违法处罚的规定的议定》部分条款进 行修改,新规定自2021年7月10日起实施。
相关法律文件可查询网址:
http://vanban.chinhphu.vn/portal/page/portal/chinhphu/hethongvanban
5.8.3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越南现行《环境保护法》鼓励保护、合理使用和节约自然资源,严禁破坏和非法 开发自然资源;严禁采用毁灭性的工具和方式开发生物资源;严禁不按环保技术规程 运输、掩埋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严禁排放未处理达标的垃 圾、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严禁将有毒的烟、尘、气体排放到空气 中;严禁进口或过境运输垃圾;严禁进口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严禁进口不符合环保标 准的机械设备。
2020年11月17日,越南国会审议通过新的《环境保护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 施。新环保法补充了许多新内容,如:扩大适用范围,将居民社区首次列为环境保护 工作的主体,提出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 增加对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的环保指标, 包括项目的规模、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类型、土地和水面、海域使用面积、自然 资源开发规模、环境敏感因素等。并据此把投资项目分为4类: 环境影响高风险项目 (一类)、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二类)、环境影响低风险项目(三类)和无环境影 响项目(四类)。政府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如一类项目需进 行初步环境影响评估;首次规范环保许可的规定,要求前三类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环保 许可等。
越南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其国内工程开工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环保核查,环保部门定期对企业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不达标的企业须马上进行停工整顿并接受 处罚。所有生产企业须安装污染控制和处理设备, 以确保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根据 越南政府关于环保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第155/2016/ND-CP号议定) ,个人环保违规 行为最高将被罚以10亿越南盾(约合4.4万美元) ,机构组织罚金最高为20亿越南盾 (约合8.8万美元)。个人违反工业区、出口加工区、贸易区和贸易镇的环保法规,将 被处以500万至5亿越南盾(约合220-2220美元)的罚款。个人违规排污,特别是排放 有毒污染物的,将被处以30万到10亿越南盾的罚款;个人违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 将被处以2.5亿至10亿越南盾(约合1.1-4.4万美元)。如果是机构或组织实施上述行 为,则罚款为个人罚款的2倍。2021年7月10日起实施的对上述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补充的55号议定(55/2021/NĐ-CP),扩大了处罚对象和属于环保违规行为的范围,加 大了对环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021年5月24日,越南政府颁布55号议定(55/2021/NĐ-CP) ,对上述文件部分条 款进行修改并自2021年7月10日起实施。新文件扩大了处罚对象和属于环保违规行为的 范围,加大了对环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越南对部分行业征收环保费。根据2016年2月越南政府颁布的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环 境保护费的第12号决定(12/2016/ND-CP),原油环境保护费收取的幅度为10万越盾/ 吨;天然气、煤气收费幅度为50越盾/立方米,开发原油(天然气)过程中的天然气收 费为35越盾/立方米。石油和天然气、煤气开发环境保护费归国家财政所有, 100%上缴 中央;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费(原油、天然气和煤气除外) 100%归地方财政所有, 以扶持对环境的保护和投资。
越南法律规定,所有在越南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都必须遵守越南关于环境 保护的国家标准(TCVN)和相关技术规范(QCVN)。标准由相关组织以文件形式公 布,自愿采用,而技术规范由国家职能部门以文件形式发布,是强制实施的。
越南关于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周边环境质量和废弃物质排放环保标 准。周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各种用途的土地环保标准;各种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环保标准;服务于水产养殖和娱乐项目的沿海水域环保标准;城市和农村居民区空气 标准;居民区噪音环保标准。废弃物质排放环保标准包括:工农业生产废水排放、工 业气体和固定排放及有毒物质排放环保标准。
越南关于环境保护的技术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废水排放技术规范(21项)、废气和 噪音技术规范(8项)、危害性污泥(土)污染度技术规范(6项)、水源和生活用水 技术规范(6项)等。
5.8.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负责环境评估的机构】对于国家级或跨省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估委 员会成员由项目审批部门、政府相关部委、有关省政府的代表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 成;对于省级投资和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委员会成员由所在省或直辖市政府和环 保部门代表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
越南资源环境部负责组织对国会、政府和政府总理审批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 估;政府相关部委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审批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省政府负责对本 省审批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需提供环境报告的投资或工程项目】由国会、政府、政府总理审批的项目;使 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历史文化遗迹和旅游胜地部分土地的项目;建筑,建材生 产,交通,电子、能源和放射性,水利和森林种植开发,矿产勘探开发和加工,油 气,垃圾处理,机械冶金,食品生产加工等项目;有可能对内河流域、沿海地区和生 态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工业区、经济区、高新技术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项 目;新都市和居民聚集区建设项目;地下水和自然资源大规模开发和利用项目;对环 境有较大潜在不良影响的项目。
【环境报告主要内容】列明项目具体建设细节、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总体评价、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具体应对方案,承诺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 中采取环保措施, 当地乡级人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的意见等。根据越南政府2019年第 40号议定(40/2019/NĐ-CP) ,对于现有工厂、工业园区扩容、扩能或变更工艺的项 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必须增加当前环境保护措施情况以及扩容、扩能或变更工艺 的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总体评估;对于投资建设工业园区项目和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 业生产项目,环评报告必须包含预防及发生废气、废水泄露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带 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项目须包含该垃圾处理设施的基本设计方案、环保事故的 预防和应对方案、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时间】由资源环境部审批的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时间不超过45天;其他项目的环评报告审批时间不超过30天。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根据越南有关法律法规, 受贿是危害社会、妨害机关单位正常运行的腐败行为之 一,属于职务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越南现行《刑法典》第354条规定,利用 职务权限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或其他组织收取或将收取利益,根据行贿人的要求 做或不做某事以获利的行为。受贿金额在200万至1亿越盾(约合88至4400美元) 的, 处以2至7年有期徒刑;存在有组织犯罪、滥用职权、受贿金钱在1亿至5亿越南盾(约 合4400至2.2万美元)或等值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造成财产损失价值10亿至30亿越南 盾(约合4.4万至13万美元)等的,处以7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受贿金额5亿至10亿越南 盾(约合2.2万至4.4万美元)或等值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或造成财产损失价值30亿至 50亿越南盾(13万至22万美元)的,处以15至20年有期徒刑; 受贿金额10亿越南盾 (约合4.4万美元) 以上或等值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 或造成财产损失价值50亿越南盾 以上,可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此外,违法者还被禁止担任某些职 位1至5年,可能会被处以3000万至1亿越南盾(约合1300至4400美元) 的罚款,没收部 分或全部资产。非国有企业、机构人员受贿同样处理。
根据越南《反腐败法》规定,任何具有贪腐行为的人(包括已退休、离职、调动 人员) ,不论其职务、岗位如何,都将受到严惩。相关人员将受纪律处分、行政处分 或刑事处罚并依法追缴、返还或没收非法所得。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根据越南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法》和2020年6月颁发《建设法部分条款补 充修改法》、越南政府2021年3月3日颁发的《关于管理投资建设项目部分内容的规定 详细的议定》(15/2021/ND-CP号号) ,2020年7月修订的《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 外国承包商只有在获得越南职能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在越南进行建 设施工活动。外国承包商的建设施工许可证视项目类别和项目所在地情况, 由越南建 设部或各省建设厅签发。外国承包商为获得建设施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收到业 主或总承包商的中标通知; 外国承包商必须与越南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或使用越南分包商, 国内承包商不能承担分包工作的除外。与越南承包商合资或使用越南分包商时, 必须明确规定由越方合作伙伴或越南分包商承建的工作内容、数量和价值; 外国承包 商必须承诺完全遵守越南有关承包工程的法律法规。
根据越南《招投标法》(2020年7月补充修订)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才具备招投 标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设立和经营登记; 独立财政核算;非正在解体或被认定 为处于法律规定的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状态; 已在国家招标网系统注册; 确保按规定 参加竞标;不在禁止投标期间;在入围短名单之列(如有); 在越南参加国际招标 时, 必须与越南承包商组成联合体或使用国内分包商, 国内承包商不能承担标包任何 工作的除外。
如招投标者为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 有合规的专业证 书;依法进行注册;非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正在禁止投标期内。
5.10.2 禁止领域
越南现行《投标法》(2014年7月1 日生效) 未明确禁止外国企业参与投标的领 域。
5.10.3 招标方式
越南《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限价招标、指定标、竞争报 价、直接采购、自行实施、特别条件下招标、社区参与的招标等。
5.10.4 验收规定
越南《建设法》以及越南政府2021年1月6日颁布的《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筑施工和工程保养部分内容详细规定的议定》(06/2021/NĐ-CP),工程验收包括工 作内容验收、施工阶段或项目部分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或工程投入使用验 收,主要规定如下:
【工作内容验收】施工监理和承包商的技术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及现场实际施工 进度进行工作验收,对已完成和验收的工作质量评估结果负责, 书面确认验收结果; 施工监理人员按已获批的施工设计图、技术指引、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与验收对 象相关的建材和设备的质量检测结果,对工作进行检查;施工监理人须在收到施工承 包商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文件,包括验收工作事项名称、验收时间地点、参与验收人员信息、验收结论等。
【施工阶段或项目部分工程验收】业主和承包商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商定和组织 阶段性验收或部分工程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实验、检查、鉴定、试验、试运行等, 确 保达到法定的和设计的技术要求,业主和承包商可自行商定组织验收的时间、程序、 内容、条件和参加验收人员等,并书面确认验收结果。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或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在完成所有设计施工事项, 完成工作 内容、部分工程或阶段性验收以及试验、检验、试运行结果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等 的基础上,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举行。如工程已完工且达到设计要求,存在部分问题不 影响工程的承载能力、寿命和功能,且确保工程满足相关专业法律规定的安全运营条 件,业主可组织有条件验收,以便将项目投入临时使用。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越南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为隶属于越南科学技术部的知识产权局, 负责工业 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及商标) ;隶属于文化、体育及旅游部的版权局负责著作权相关 保护;农业农村发展部负责植物多样性保护。目前, 越南知识产权立法主要是2005年 11月颁布的《知识产权法》(已于2019年6月14日补充、修订)、同年颁布的《贸易 法》和2015年颁发的《民法典》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另外,越南《竞争法》《民 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也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越南是多项知 识产权国际条约和公约的成员国, 目前正在完善其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越南积极 参加自贸协定谈判, 2019年生效的CPTPP以及2020年生效的《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 定》都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高水平承诺。越南目前正在修改国内有关知识产权立 法,为履行协定承诺完善法律体系。关于专利保护,越南共有3种专利保护类型, 即发 明专利、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017年生效的越南《民法典》修订版明确规定知 识产权为民事权利, 受民法保护,职工或其他人员对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创造活动 中获取的知识财产享有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人可选择司法救济或行政救济。权利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保护知识产权,要求终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或更正、赔偿损失、销毁侵权产 品或要求仅在非商业用途目的下使用。为防止损害扩大,权利人可向法庭申请诉前禁 令,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等。权利人可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告, 确认侵权行为。越南 海关、市场监管机构等有权管理侵权商品,采取搜索、查封场地、暂时拘留相关人 员、临时扣押产品、暂停产品生产销售等措施, 制止侵权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 面临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设备等行政处罚。 越南2016年修订的《刑法》明确了如进口或转运侵犯知识产权的货品以及假冒伪劣商 品构成犯罪的, 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违法犯罪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特 定的入境侵权产品,司法机关有权要求侵权人复出境或者直接销毁该侵权产品。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可申请执行初步禁令,立即制止专利侵权行为。一 旦侵权行为被认定成立,专利权人可获得下列任一救济措施: 永久性禁令、损害赔 偿、侵权所得利益。目前,越南尚未设立不侵权宣告诉讼和针对无理威胁诉讼的救济 措施。此外,如新设企业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侵犯了现有的工业产权, 有权机关将要求 公司更名,或者移除侵权部分表述甚至撤销公司注册证书。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如果在越南当地投资合作发生纠纷,解决途径如下:委托当地律师诉诸当地司法 部门,之后如果出现判决或执行不公, 则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监察部门投诉; 直接依据合同规定采取国际仲裁方式解决,同时报告驻外经商机构予以配合。
越南解决争议的法律法规相对健全,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仲裁法等。 越南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以《民法典》关于合同的内容为基础。订立合同的形式和合 同种类与中国相似。订立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合同种类分为单务 合同、双务合同、主合同、从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附条件合同等。在通用合同 类型上,又分为买卖合同、财产互易合同、赠与合同、财产借贷合同、租赁合同、财 产借用合同、服务合同、运送合同、加工合同、财产保管合同、保险合同、委托合 同、悬赏与有奖竞赛、土地使用权转移、技术转让合同等15种基本合同。当事人签署 合同时,须考虑选择适用的法律,包括中国法律、越南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等。在合同中须明确纠纷处理办法,一般选择第三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国际法方面, 越南注重对外交往, 先后参加多个国际组织, 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WTO 、APEC、国际粮农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联合国贸发会 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越南于1995年7月28日签署《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的公约》(简称《纽约公约》),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越 南 认 可 国 际 仲 裁 或 外 国 法 院 裁 决 。 根 据 越 南 2014 年 《 投 资 法 》 (第 67/2014/QH13号法律) 第14条的规定, 如越南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境内产生 投资争议,应通过越南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但外资控股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持股 达51%或以上, 或者外国投资者与外资控股企业成立的合资企业等) 除外。对于外资 控股公司发生的投资争议,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越南法院、越南仲裁、外国仲 裁、国际仲裁或争议双方成立的仲裁庭等。与越南管理部门间的纠纷可选择越南仲裁 或法院,除非与该管理部门另有约定或越南所参加的国际公约另有规定。
目前, 中国企业与越方的投资合作纠纷,大多通过以下仲裁机构解决:新加坡国 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商会(ICC)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和香港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 越 南 政 府 总 理 于 1993 年 4 月28 日 批 准 成 立 国 际 仲 裁 中 心 (VIAC)。
从近年情况来看, 中越双方企业如发生合同纠纷, 即便当地法院判中方胜诉,执 行起来也十分困难,原因在于法院缺乏强制执行力,而越南企业资信状况难以摸清, 难以控制。
6.1 数字基础设施情况
越南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通信基础设施已覆盖全境。目前,越南国内光 缆和收发基站覆盖里程逾100万千米,同7条国际海底光缆线路相连接。移动网络覆盖 率达99.8%,已广泛覆盖3G和4G移动网络,正在推进5G网络建设。越南共有8家企业提 供移动通信业务, 63家企业提供互联网业务。全国互联网用户达7210万人,排名全球 第13位。移动宽带基础设施覆盖全国99.73%的村镇,用户达8220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 的82.2%。
6.2 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谷歌、淡马锡和贝恩于2022年底联合发布的《2022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显 示, 受全球经济逆风影响,东南亚数字经济在经历多年扩张后, 增速正在放缓。报告 预计,2022年,越南、新加坡、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六国 的数字经济总体增速为20%,低于2021年的38%,这是该系列报告首次下调东南亚数字 经济增速预期。不过,越南仍保持了最快增速,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30亿美元, 同比增长28%,该数值有望于2025年达到490亿美元。
越南通信传媒部报告显示,2022年,越南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为14.26%, 分部门看,对数字经济贡献最大的产业分别为信息技术服务(贡献率30%)、电子商 务(14.3%)和硬件制造(12.8%)。当年新注册数字技术企业数量达7万家,同比增长 9.6%。
越南政府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产业确定为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并制定 了至2025年面向2030年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 内容涵盖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 会等三大支柱及其发展目标。数据显示,越南ICT产业发展迅速,2022年总营收达1480 亿美元,同比增长8.7%。其中,海外ICT产业营收达22亿美元。
越南工贸部数据显示,近5年来,越南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保持了20%—30%的高速 增长。2022年,越南电子商务零售额约164亿美元, 占全国商品零售额和服务营收额的 7.5%, 网购人数约达5700—6000万人,约占互联网用户总数的74.8% ,平均年消费水平 为260—285美元。越南工贸部表示, 其目标是推动电子商务在总零售中的占比达到20%。
2022年,越南电子和硬件产品出口额约为1360亿美元,同比增长11.6%。
6.3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0年6月3日,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749号决定,批准到2025年面向2030年国家数 字转型计划。该计划提出, 到2030年建成稳定繁荣的数字化国家,对政府管理方式、 企业生产经营、生活方式和就业进行根本性革新,建设安全、人文和广泛的数字化环 境。
越南政府认为, 转变思想认识在推进数字化转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各级机关、 组织必须充分把握机遇,全力推进数字政府、经济和社会建设,优先对人们生活密切 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金融财政、农业、交通运输与物流、能源、资源环境、工业 生产进行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企业是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咨询服务和提供转型解决方案的主 力。数字平台开发是推进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的突破口,开展国际合作是实现转型特 别是推动社会转型的重要途径,保障网络安全是转型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数字化转 型必要的组成部分。各级党政机关协调推进和全民参与是保障转型成功的重要因素。
越南政府提出要实现双重目标, 即既要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又 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技术企业。
一是发展数字政府。到2025年,通过各种方式接入的四级在线公共服务占比要达 到80%, 除涉密文件外, 省部级、县级、乡镇无纸化办公比例要达到90% 、 80%和 60%。服务于电子政府发展的所有国家基础数据库包括居民、土地、企业注册、财 政、保险等在全国范围实现联网共享, 国家管理机构50%的检查工作通过数字平台完 成,进入全球排名前70位的电子政务国家行列。到2030年,通过各种方式接入的四级 在线公共服务占比要达到100%, 除涉密文件外,省部级、县级、乡镇无纸化办公比例 要达到100% 、90%和70%,依托国家机关数据库和物联网(IoT)建成重点经济行业数 据平台, 减少30%的行政手续, 并向各经济组织和企业开放数据, 增加30%的创新服 务, 国家管理机构75%的检查工作通过数字平台完成,进入全球排名前50位的电子政 务国家行列。
二是发展数字经济。到2025年, 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要达到20%,在各领域、行 业占比至少10%,劳动生产效率至少平均提升7%,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指数(IDI)、 全球竞争力指数(GCI)进入全球前50位,创新指数(GII)进入前35位。到2030年, 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要达到30%,在各领域、行业占比至少20%,劳动生产效率至少 平均提升8%,信息和通信技术发展指数(IDI)、全球竞争力指数(GCI)进入全球前 30位,创新指数(GII)进入前30位。
三是发展数字社会。到2025年,光纤宽带要覆盖80%的家庭和100%的乡镇,普及 4G/5G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 50%以上个人开设电子结算账户, 网络安全指数(GCI) 进入全球前40位。到2030年,普及光纤互联网,普及5G ,80%以上个人开设电子结算 账户,网络安全指数(GCI)进入全球前30位。
6.4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越南政府重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早在2006年6月29日就颁布了《信息技术 法》,对信息技术领域制定了总体法律框架。
越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以满足可持 续发展和国际一体化要求的决议》(第36号决议)。
越南政府2015年4月15日颁布了《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国际一 体化的决议》(第26/NQ-CP号决议)。
2015年10月14日政府颁布《关于电子政务的决议》(第36a号决议)。
越南政府总理2015年3月27日签发第392号决定,批准“ 到2020年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目标计划及到2025年的目标”。
越南政府总理2017年5月4日签发《关于加强第四次工业革命能力建设的指令》 (第16号指令)。
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关于积极参加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决议》 (第52-NQ/TW号决议)。
越南政府2020年6月3日颁布第749号决定,批准《到2025年面向2030年国家数字转 型计划》。
6.5 中国与越南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
越南是继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之后东盟的第三大电商市场。近年来,越南电子商务 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有望从2015年的40亿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490亿美元;据谷歌预 测,2025年越南电商市场规模甚至有望突破570亿美元。
Shopee、TiKi和Lazada是越南三大电商平台,移动终端设备是越南电商用户的主要 渠道。大众对于线上支付的信任度较低, 货到付款占总交易量的八成以上。外卖平台 快速发展,2019年起,以Grab Food(63%)和Now Shipping(43%)为代表的外卖程序 大量涌现,50%的消费者开始使用外卖APP订餐。
越南主要电商平台有中国资本入股。京东(JD.com) 以未披露的价格收购了Tiki 25%的股份,腾讯持股的VNG是Tiki的另一大股东,收购其28.9%的股份。阿里巴巴持 有Lazada 83%的股份。腾讯持有shopee母公司Sea 39.7%的股份。滴滴出行则是Grab的 主要股东之一。
7.1 绿色经济发展情况
越南是受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15年来, 自然灾害每年 造成的损失约占越南GDP的1.5%。为此,越南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可持续发展,在联合 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 上做出了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 承诺, 并成立履行COP26承诺的国家指导委员会及绿色增长国家指导委员会, 常设机 构分别设在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计划投资部。越南政府已制定《2021至2030年面 向2050年绿色增长国家战略》, 提出推动绿色经济规模从2020年的67亿美元增至2050 年的3000亿美元的发展目标,同时力争到2045年成为环境、经济、社会发达国家。
为实现上述目标,越南积极推进优先利用可再生和清洁能源以促进能源转型, 目 前,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已达近9000兆瓦。越南政府近 期批准的《2021—2030年阶段和至2050年远景展望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第八个电力 规划)也提出兴建海上风电中心、发展屋顶太阳能发电、建设智慧电力网络等计划, 确保能源系统的均衡和稳定。同时,越南还将交通和农业作为绿色转型的优先发展领 域,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动和绿色能源公交车和铁路车辆 等的发展 。此外,越南金融机构也积极推动绿色和环保贷款方案实施。根据越南国家 银行的数据,已有31家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投放,总额超过125亿美元,主要集中在 绿色农业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根据越方统计数据,截至目前,越南对绿色增长和绿色 发展相关领域的投资资金约达 90 亿美元,占GDP的2%左右。
在国际合作领域,越南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UNID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等国际组织的成员, 并签署了《联合国气 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蒙特利尔议定书》《关于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生物 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签约方; 同时,越南于2022年底同七国集团(G7)达成了总 额155亿美元的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协议。
7.2 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2021年10月,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1658号决定, 批准《2021至2030年面向2050年绿色增长国家战略》, 提出推动绿色增长的指导观念、具体目标和战略方向。根据该 战略规划,越南绿色增长的总体目标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 实现经济 繁荣、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平等,发展绿色经济和碳中和经济, 并为实现减缓全球变 暖的目标做出贡献。
该战略规划的具体目标包括:
一是降低单位GDP 碳排放强度。至2030 年GDP 碳排放强度比2014 年下降至少 15%,至2050年下降至少30%。
二是推动各经济部门实现绿色发展。在2021—2025年阶段,单位GDP初级能源消 耗量年均下降1%—1.5%,可再生能源占初级能源总供应量比重为15%—20%,森林覆 盖率达42%,旱地可灌溉作物面积的30%以上采用先进节水灌溉方式。到2050年,单位 GDP初级能源消耗量每10年平均下降1%,可再生能源占初级能源总供应量比重提高至 25%—30%,森林覆盖率达到42%—43%,旱地可灌溉作物面积的60%以上,采用先进 节水灌溉方式。
三是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到2030年,城市固体生活垃圾回收并按标准化处理占比 达95%,直接填埋占比仅为10%;城市污水回收并按标准化处理比例在二类以上城市达 到50%,其他城市达到20%;公共交通承运比率在特别类城市和一类城市分别达到20% 和5%,使用清洁能源公交在特别类城市和一类城市分别达到15%和10%;政府绿色采 购占总量的35%,至少10个城市沿智慧城市方向批准建成绿色都市。到2050年,城市 固体生活垃圾回收并按标准化处理占比达100%;城市污水回收并按标准化处理比例达 到100%;公共交通承运比率在特别类城市和一类城市分别达到40%和15%,使用清洁 能源公交的比率在特别类城市和一类城市分别达到100%和40%;政府绿色采购占总量 的50%,至少45个城市沿智慧城市方向批准建成绿色都市。
四是实现绿色转变过程。到2030年人类发展指数(HDI) 达到0.75以上, 100%省 市实行升级空气环境质量管理, 至少70%的人口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洁净用水。到 2050年,HDI达到0.8以上,至少90%的人口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洁净用水。
7.3 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越南政府于2004年颁布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方向的议定(第153/2004/QD-TTg号决定),提出发展绿色经济和环境保护相关问题。2013年6月,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 第十一届会议上发布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决议(第 24-NQ/TW号决议),明确将促进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作为关键任务,强调在环境产业、 环境保护服务和废物回收的基础上发展环境经济,促进环境保护的社会化,促进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此后, 越南政府总理还批准了 《2021—2030年阶段和至2050年国家绿色增长战略》及《国家绿色增长行动计划 (2021-2030年) 》《2021-2030年阶段、展望至2050年国家绿色增长战略》和《国家绿 色增长行动计划(2021-2030年)》, 明确将绿色增长作为长期政策选择,协调降低温 室气体排放总量与扩大经济规模,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投资法》规定,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产品、废物 处理和管理等行业可享受投资鼓励政策优惠,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免除部分进 口关税以及提供土地租金优惠等。同时, 越南政府于2022年1月颁布第08/ND-CP号法 令,对2020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的进行规范实施, 明确以下三类环保企业将有资 格享受鼓励政策优惠:涉及废物收集、处理、再利用或回收的企业; 制造或提供环境 保护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非商业活动, 例如提前应用 最佳技术, 安装废水或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等。鼓励政策包括由环境保护基金、越南发 展基金提供的投资资金支持,税费优惠以及土地支持等。
根据越南政府2022年7月颁布的关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保护臭氧层的规定(第 06/2022/ND-CP号法令),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正在世界银行的协助下开展发展越南 碳市场项目, 旨在开发碳市场、设计和实施碳信用额度以及碳配额交易机制。预计到 2025年,越南将开始试点碳信用额交易所,并于2028年正式运营。
7.4 中国与越南开展绿色投资情况
近年来,中资企业积极参与越南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经营合作,主要情况如下:
【光伏领域】2014年以来,天合光能、晶澳、晶科、隆基等20余家中资光伏企业 先后在越南北江、太原、兴安、海防等省市设厂,累积投资额约30亿美元。截至目 前,中资企业在越生产组件总产能达30GW, 已成为中国在海外最大的光伏产品生产基 地。
同时, 中资企业承建了越南大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如中国电建集团参与越南22个 光伏电站建设,承包工程合同额14.38亿美元。其中,由越南春桥公司与泰国B.GRIMM 电力公司共同投资开发, 中国电建协助业主完成融资并总承包的越南油汀太阳能电站 于2019年6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项目装机容量近500MWp, 采用中国技术、中国设 备、中国标准,为东南亚地区功率最大的太阳能电站。
越南油汀太阳能电站
【风电领域】据不完全统计, 中资企业已在越投资或承建了近70个风电项目,设 计装机容量3.3GW。
越南富叻风电项目
【垃圾发电合作】目前,中资企业在越投资建设了4个垃圾发电项目。其中, 中国 光大国际在芹苴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越南第一个现代化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已于2018年12月正式投产。项目总投资额逾3.04亿元人民币,核心技术装备均由中方自主研发,投产 后每年处理生活垃圾14.6万吨,提供绿色电力约6000万千瓦时。
河内朔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2022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由天楹集团投资,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额约3.2亿美元, 日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是 越南最大的垃圾发电站。
芹苴垃圾发电项目
8.1 主要风险
8.1.1 境外投资
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经营需注意:
(1)认真进行项目调查和市场考察,避免盲目投资。
(2)充分了解越南吸收外资的法规政策和投资环境,遵守越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规定,守法经营。避免引进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等越南政府不鼓励或禁止投资的项 目。
(3)尽量以独资方式投资设厂,如与越方以合资方式设厂,应对越方合作伙伴进 行深入了解,寻求信誉好的合作伙伴。
(4)加强投资风险防范,按规定办理国内外投资报批手续。签订投资合同时,要 仔细考虑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防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5)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外语好(越语或英语)的业务人员赴越开展工作。
(6)处理好与合作方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注意内部协调。
(7)项目投产后,要注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当地政府和民众搞好关系。
(8)做好生产经营管理,树立安全生产、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
(9)保持与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经商处的联系,投资手续完备后携国内颁发的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越方颁发的《投资许可证》和《企业登记许可证》等资料, 到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定期向经商处汇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使(领)馆报告。
8.1.2 对外承包工程
中国企业在越南承包工程需注意:
(1)抓住市场机遇。越南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视之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民 生的关键,提出包括交通、电力、工业、供排水等在内10个重点领域。中国企业经过 多年不懈努力, 已逐步在越南工程承包市场打开局面,在水电、火电、通信、水泥、冶金、化肥和路桥等领域有较强竞争优势,市场开发潜力较大。
(2)实行本地化经营。越南劳动力市场巨大,劳动力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成本 相对较低。中国企业在越南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的重点应在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上,应 多雇用当地人员, 实行本地化经营,不挤占当地就业机会,与当地企业和谐相处,共 同发展。
(3)越南对外国人在越劳务管理严格, 中方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综合考虑工人 比例、工程进度问题,避免为赶工程非法使用劳工;越方希望承包商在实施项目过程 中向越方转让或传授技术, 帮助越方提高技术水平,促进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注意 加强对中方劳务人员的安全保障和日常管理,尽量避免与当地百姓发生冲突。
案例1:某些中国企业与越南相关企业联手,以项目招标为由把国内一些中小企业 骗至越南,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骗局的通常做法是:越方以业主名义授权中方 公司,之后中方以国内招标代理名义致函相关生产企业(同时附带相关项目信息及赴 越行程),邀请其赴越南参加投标、现场了解项目情况, 以此骗取高额差旅费。抵达 越南后组织“赴越南投标商旅团”参加各种事先安排好的会见、座谈, 索要甚至以胁 迫方式索取各项巨额费用(小费、翻译费、拜会所谓“高层领导”的中介费等)。
案例2:越南海防火电厂项目在招投文件资料中提供不准确的地质资料, 中资企业 在购买标书、参与竞标中未能作更深入的地质调研,致使该企业中标施工后发现项目 地基下层存在巨大地下溶洞,仅桩基处理就超预算上亿元人民币,给工程建设工期和 企业效益带到巨大损失。
8.1.3 对外劳务合作
(1)通过正规中介进行。目前一些非法中介以收费较低为诱饵,擅自招收劳务并 输往越南,不与劳务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也不协助办理当地劳动许可证,导致劳务纠 纷频频发生,给劳务人员造成较大损失。根据商务部、外交部等相关部委的规定, 只 有获得外派劳务人员资格的公司才可对外派出劳务。
(2)在当地办理劳动许可证。越南法律规定,不允许外籍人员持旅游签证在越南 务工。在越南工作3个月以上的外籍劳务人员须办理劳动许可证。中国劳务人员办理许 可证时, 需提供省级以上或国家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技术能力证明等文件,并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中国外交部和越南驻华使 馆认证。整套手续办下来约需2个月时间(含国内公证和认证时间)。
(3)在聘用中方劳务人员时,一定要检查其是否合法入境,是否持有合法证件; 在给中方工人支付工资时,争取直接交给工人,避免出现工人工资被克扣或者中介恶 意欠薪等劳资纠纷事件发生。
案例1:某企业在越南承包工程,为赶进度,聘用了一部分由非法中介介绍的中国 工人。在给工人支付工资时,该企业将工资直接支付给非法中介公司的工头,该工头 拿到钱后携款失联, 未拿到工资的工人向该企业讨薪时发生冲突,当地公安机关介 入,对项目正常施工产生消极影响。
案例2:某公司在承建越南一个热电厂项目时,为赶进度,大量使用非法中方劳务 人员。一些中方劳务人员外出用餐时,遭到当地不法分子殴打、抢劫。该公司因担心 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使用非法劳务,故意隐瞒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向中国驻越 南使领馆报告,导致受伤的中国工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案例3:某中资企业在越南河静台塑钢铁厂项目施工时, 因为工期短、手续繁杂等 原因,抱有侥幸心理,未给部分中方人员依法办理劳动许可证,使用3个月期的商务签 证在工地工作。在越方组织的突击检查中被处以每人约7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限期 离境,给项目施工和企业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8.2 投资风险措施
在越南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 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 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 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 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 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 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 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 发生的国有化 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了解相关服务,请登录该公司网站地址:www.sinosure.com.cn
如果在没有有效规避风险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 身或相关渠道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 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附录1 中资企业在越南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越南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代表处、贸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 等。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越南政府已将几乎所有外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省级部门,仅维持对少数行业的审 批。其中,计划投资部负责审批跨省的BOT项目; 工贸部审批石油和天然气项目; 国 家银行审批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财政部审批保险项目。对于国家重大项目, 由国会 决定项目的投资立项和项目标准,政府负责制定项目审批程序和颁发投资许可证。其 它项目注册企业由省、直辖市计划投资厅受理。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外国独资企业】注册的程序如下:
(1) 申请书。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相当于公 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经营登记。公司必须在省、中央直辖市经济仲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 经营登记。
(3)成立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 或地方报纸连登三期公告。
关于投资许可证问题, 按越南法律规定可分成二类:第一类是登记颁发投资许可 证,适用对象包括投资额3000亿越盾(约合1300万美元) 以内且不属于有条件经营行 业类别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准备材料包括:投资登记表(按计划投资部统一表格办 理)、投资者法律资格证明、投资者财务状况报告(投资者自行编制并承担责任) , 以及联营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以上资料准备三份,其中正本一份, 呈送计划投资管 理部门。自收到合格文件之日起15天内,计划投资管理部门颁发投资许可证。第二类 是审批颁发投资许可证,适用对象包括投资额3000亿越盾(约合1300万美元) 以上或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类别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准备材料包括:投资许可证申请书、投 资者法律资格证明、投资者财务状况报告(投资者自行编制并承担责任)、项目经济 技术可研报告以及合作经营合同等。如属于有条件经营行业的项目,还需提供说明投 资项目满足所需经营条件的报告。
【代表处】按照越南法律规定, 企业只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已登记进行合法经 营, 即可获得在越南成立代表处的许可证。大致流程包括:一、代表处负责人办理好 护照、无犯罪记录及国内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二、到拟设立办事处地租办公场 所,签订租房协议;三、到越南工贸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和须准备的资料清单,准备 申请材料:四、向拟设立办事处所在地的省市工贸厅提交设立办事处的申请材料; 五、省市工贸厅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出具设立许可证;六、在越南 规定报纸进行公告;七、刻章、开设银行账户,之后开展正常活动。需要注意的是, 外国企业在越南成立的分公司不能再设立代表处。
【分公司】成立分公司要把材料寄到越南工贸部。企业申请获得成立分公司许可 证所需的文件包括:
(1)企业申请成立分公司的申请表(按越南工贸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2)营业执照副本;
(3)相关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然后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局(或省级外事办 公室领事处)认证,之后由越南驻华使馆、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所有经过认证后的 材料需在越有资质的认证翻译中介机构进行翻译,这样文件才有法律效力。
附录1.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附录1.2.1 获取信息
越南计划投资部投标管理局通过报刊、网站等渠道公布全国范围的工程项目投标 信息。中国企业可订购由计划投资部主办的《投标报》或通过该部网站(请见附录) 获取项目招标信息。
附录1.2.2 招标投标
根据越南《投标法》规定,越南国家投资项目或国际组织贷款项目, 一律采用招标方式。大型项目的招标需较长时间的审批。自筹资金项目可通过议标方式进行。 越南对项目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具体包括:
对于由政府总理审批的项目:总理批准投标计划;批准或委托批准承包商评选结 果;批准或委托批准投标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情况并处理违法行为。对属于国家秘密的 项目、为国家利益而紧急实施的项目、涉及能源安全的项目, 由总理批准或委托批准 投标计划和承包商评选结果。
对于由部长、部级机关领导、中央其他机关领导、中央直属各省市人委会主席审 批的项目: 由该部门行政首长负责批准投标计划;批准或委托批准招标标书、承包商 评选结果。
对于由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审批的项目: 由该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审批授 权范围内的招投标内容;对于本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可批准项目招投标计 划,批准或授权批准标书、承包商评选结果等。
附录1.2.3 政府采购
越南不是WTO法律框架下的《政府采购协议》(GPA)签署国,但2012年12月5日 已正式成为GPA观察员。目前,越南政府采购所依据的是2013年颁布的《投标法》、 2016 年 发 布 的 财 政 部 《 关 于 使 用 国 家 预 算 资 金 采 购 的 具 体 规 定 的 通 知 》 (第 58/2016/TT-BTC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可国际招标。政府采购原则上均应通过公开招 标,但也可指定承包商、询价采购、直接采购、特殊情况下邀请招标等,不同采购方 式有各自细节前提和规定。
附录1.2.4 许可手续
根据越南《投标法》规定,承包商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参加投标:一是持有所在 国职能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是有独立经济核算资格;三是财务状况健康。
承包商参加投标,首先要进行资格预审, 一般在业主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承包商 投标之前举行。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承包商以往的业绩与信誉、设备与技术状况、人 员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等。承包商应提供投标意向书、公司章程、公司 技术和行政管理的人员名单、公司现有的机械设备清单、过去5年承揽项目的合同清单 等。
预审合格的承包商须根据业主的通知到指定的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着手编制标 书。标书编制完成后,承包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业主指定的招标机构,参加竞标。 承包商接到中标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商签承包合同,并递交履约保函。
附录1.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附录1.3.1 申请专利
自然人或者法人可直接向越南知识产权局及其分支机构提出专利申请, 需提交以 下文件:一是2份专利申请书(越文),列明拟申请专利的产品或技术主要内容,提供 申请人详细信息; 二是2份拟申请专利的产品或技术的说明书(包含文字描述及相 片) ,列明该产品或技术的名称、技术领域、具体实施方式等特性;三是2份需要保护 需求; 四是其他有关材料(若有) ;五是缴费证明。知识产权局及分支机构将负责保 守拟申请专利产品或技术的秘密,形式审查时间为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个月。专利审 查期限不超过18个月。
申请人可通过知识产权局官网在线申请或通过邮政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具体 地址如下:
河内市知识产权局地址:386 Nguyễn Trãi, quận Thanh Xuân, thành phố HàNội。
胡志明市知识产权局代表处地址: Lầu 7, tòa nhà Hà Phan, 17/19 Tôn Thất Tùng, phường Phạm Ngũ Lão, quận 1, thành phố Hồ ChíMinh。
岘港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处地址:Tầng 3, số135 Minh Mạng, phường Khuê Mỹ, quận Ngũ Hành Sơn, thành phốĐà Nẵng。
附录1.3.2 注册商标
自然人或法人直接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允许多类申请。商品按照《尼斯 协定》分为45类。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10年,在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 册,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如果在注册后连续5年未使 用,有可能会被申请撤销。
商标申请或注册商标均可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只有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商标 申请的转让只有在注册后才能登记。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许可,许可合同必须登记。
【申请资料】包括:
(1)基本材料
①商标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
②商标图样5份;
③缴费证明;
④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使用规定;
⑤地理区域图。
(2)其他材料
①申请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书1份(申请时可先递交委托书复印件, 3个月内提 交原件);
②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 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1份;
③允许使用特殊标志的证明文件;
④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⑤优先权声明(如需要)。
【程序和时间】
(1)接收单证。申请人可以采取网上在线提交申请、直接递交申请资料或邮寄方 式,前往设在河内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知识产权局在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的代表处。
(2)形式审查。知识产权局收到注册商标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期限是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1个月。形式审查是根据申请形式、申请对象、申请权等方面对注册商标申 请做出该申请是否合理的结论。
(3)合格公布。商标注册申请被确认为合格后,将自被确认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 对外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公布内容有:注册合格通知书、商标图样、商品名称和服务 名称。
(4) 实质审查:审查期限自合格公布之日起9个月内, 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以及是否存在禁止注册的情况。如通过,颁发注册证,并予以登报公布;如不通过, 则先发出准备驳回的通知,给申请人2个月的时间做出答复或修改申请(比如,缩小商 品范围)。如仍不能通过,则发出驳回通知书, 申请人可以在3个月内对此决定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作出上诉,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若注册过程顺利,大约需要12个月的时间。
附录1.4 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
附录1.4.1报税时间
外资企业的计税年度为公历1月1 日至12月31 日。外资企业可建议越南财政部准予 采用其12个月会计年度制,以便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录1.4.2 报税渠道
企业可以选择向当地税务局自行申报、通过业主代扣或者通过当地会计师事务所 代为申报。
企业所得税应税利润为:在计税年度中企业收入总额与支出总额之差额,加上企 业其他副业所得的利润, 扣除可转入下一年度的亏损额。外资企业可将经税务机关确 认为以慈善和人道等目的向越南组织与个人提供捐助的合理开支, 一并计入其总支 出。经营过程中, 外资企业在向税务机关应税决算后出现亏损的,可将其亏损额结转 入下一年度,该亏损额可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亏损结转期不超过5年。
附录1.4.3 报税手续
报税手续较简单。企业按规定填写报税单,提供相关文件,缴纳税款后,可向当 地税务局申请出具完税证明。企业也可选择通过电子报税方式申报纳税。
附录1.4.4 报税资料
企业向当地税务局报税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税务报表、企业税号文件、报税 单等。另外, 当地税务局每年不定期抽查企业相关会计凭证和单据是否与上述文件相 符。
附录1.5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越南负责办理劳动许可证的主管部门是越南劳动、伤兵和社会部及各省、直辖市 的劳动、伤兵和社会厅。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在越南工作3个月以上的外籍劳务人员须办理由越南各省(直辖市)劳动、伤兵和 社会厅颁发的劳动许可证。劳动许可证有效期根据合同期确定,但不超过2年;应用工 单位的要求,可适当延长期限。
附录1.5.3 申请程序
【居留规定】外国人须申报入境目的、时间及居留地址, 入境活动应与申报相 符。外国人不得在禁区内居留; 外国人在越南公安部所属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长期居 留手续;越南公安部所属出入境管理机关将为获准在越南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颁发长 期居留证。居留证有效期最多2年。持证人出入境免签证; 签证、签证加注、签证变 更、居留证及居留许可延期申请将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作许可】越南企业、机关、组织及个人雇用外籍劳务人员均须签署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种、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休息时间、薪资、合同期 限、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保险。劳动合同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协议两种形式。外 籍劳动者在获得劳动许可证后,用人单位有责任将劳资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呈 交给劳动许可证颁发机关,但外籍劳动者系由外方选派到越南工作的除外。
【社会保险】在越南工作3个月以上的外籍劳务人员取得工作许可证或主管机关出 具的工作证明后, 需办理强制性社会保险。劳工因工伤残,雇主须支付医疗费;如未 投保,亦按社会保险条件支付赔偿。
附录1.5.4 提供资料
(1)按照越南劳动伤兵社会部规定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申请书;
(2) 健康证或体检表(从取得体检表到申请工作许可证期间该证件不能超过1 年);
(3)司法履历或本人不是罪犯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明,若已在越南常驻的外国人可只提供越南司法履历;
(4)各类证明文件:证明为管理者、经理、专家、技术人员和教师等的一些专业 等级证书。(大学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国外工作经验确认书等);
(5)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4cm×6cm,免冠、不戴眼镜的白底彩照;
(6)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需有公证);
(7) 国外工作的相关证件: 国外公司聘用决定书、劳动合同、执行使用劳动的文 本等;所提交的材料是1本原件或1本复印件的,若文本是外国文字, 均被视为无效, 须按越南法律规定译成越文。所有材料均需公证,再经省外事部门进行认证,再由越 南驻外使领馆认证,并译成越文。须有复印件与原件、翻译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附录2 越南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一览表
地址:SO 1, TON THAT DAM, HN 电话:0084-24-37992220
传真:0084-24-38231872 、37992682 网址:www.mofa.gov.vn
地址:SO 58-60 TRAN PHU, HN
电话:0084-24-62739718 传真:0084-24-62739359 网址:www.moj.gov.vn
地址:SO 28 TRAN HUNG DAO, HN
电话:0084-24-22202828 传真:0084-24-22208091 网址:www.mof.gov.vn
地址:SO 54 HAI BA TRUNG, HN
电话:0084-24-22202108 传真:0084-24-22202525 网址:www.moit.gov.vn
地址:SO 12,NGO QUYEN, HN
电话:0084-24-62703645 传真:0084-24-62703609 网址:www.molisa.gov.vn
地址:SO 80,TRAN HUNG DAO, HN 电话:0084-24-39424015 、39413201
传真:0084-24-39423291 、39422386
网址:www.mt.gov.vn
地址:SO 37, LE DAI HANH, HN
电话:0084-24-38215137 、39760271
传真:0084-24-39762153
网址:www.xaydung.gov.vn
地址:SO 18, NGUYEN DU, HN
电话:0084-24-39437097
传真:0084-24-38260477
网址:www.mic.gov.vn
地址:SO 2, NGOC HA, HN
电话:0084-24-34592999
传真:0084-24-34592888
网址:www.mard.gov.vn
地址:SO 6B, HOANG DIEU, HN
电话:0084-24-38455298
传真:0084-24-38234453
网址:www.mpi.gov.vn
地址:SO 138A, GIANG VO, HN
电话:0084-24-32732273
传真:0084-24-38464051
网址:www.moh.gov.vn
地址:SO113, TRAN DUY HUNG, HN
电话:0084-24-39438970
传真:0084-24-39439733
网址:www.most.gov.vn
地址:SO 10, TON THAT THUYET, HN
电话:0084-24-37956868
传真:0084-24-38359221
网址:www.monre.gov.vn
地址:SO 49, LY THAI TO, HN
电话:0084-24-38254845
传真:0084-24-39349569
网址:www.sbv.gov.vn
地址:SO 16, LE HONG PHONG, HN
电话:0084-24-08043162
传真:0084-24-08048924
网址:vpcp.chinhphu.vn
附录3 越南中资企业商会、华人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一览表
(1)越南中国商会
地址:越南河内市巴亭郡讲武路D8号河内酒店M层商务中心
Tầng M khu Trung tâm thương mại Khách sạn HàNội, số D8 đường Giảng VõQuận Ba Đình,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0084-24-37368950 传真:0084-24-37368951 邮箱:vietchina@qq.com
(2)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地址:胡志明市第三郡第六坊阮氏明开街180号CIENCO4办公楼12楼
Tầng 12, Tòa nhàcao ốc văn phòng CIENCO4, 180 Nguyễn ThịMinh Khai, phường 6, quận 3, TP.HCM
电话:0084-28-62641027
传真:0084-28-62641029
邮箱:cbah110@cbah.org.vn
(3)越南中国商会广宁省分会
地址:越南广宁省下龙市白寨区下龙公园商业街A160-162
A160/161/162 Khu phố Công Viên Hạ Long, Bãi Cháy, TP Hạ Long, Quảng Ninh 电话:0084-20-3648089
传真:0084-20-3648188
邮箱:77121462@qq.com
(4)越南中国商会海防市分会
地址:越南海防市海安郡吉卑坊吉卑路95号 95 Cát Bi – Hải An – TP Hải Phòng Việt Nam 电话:0084-865721511
邮箱:vnhpshanghui@foxmail.com
(5)越南中国商会云南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河内市青春郡青春中坊阮辉想路1号HAPULICO综合中心大厦15楼
Tầng15, Center Building, Hapulico complex, số 1 Nguyễn Huy Tưởng, P.Thanh Xuân
Trung, Q.Thanh Xuân, HàNội 电话:0084-24-37832556 传真:0084-24-37832559
邮箱:76865194@qq.com
(6)越南中国商会湖南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河内市巴亭郡成功坊廊下路57号
Số 57 Láng Hạ, Thành Công, Ba Đình,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0084-915645849
邮箱:418427601@qq.com
(7)越南中国商会福建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平新郡平治东B坊轮带中路117-119-121号
117-119-121 Vành Đai Trong, Phường Bình Trị Đông B, Quận Bình Tân, Tp.HCM 电话:0084-28-62703555
传真:0084-28-73048880
邮箱:cbafjvn@163.com
(8)越南中国商会广东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11郡第15坊黎大行街182号The Flemington Tower 20楼20.03 室
Phòng 20.03, Lầu 20, Tòa nhà Flemington, 182 Lê Đại Hành, P.15,Q.11, TP.HCM, Việt Nam
电话:0084-28-6679 1332 邮箱:gdbav@qq.com
(9)越南中国商会山东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1郡5号牛埠坊麋泠工地Vietcombank大楼第17层
Tầng 17, Vietcombank Tower, số 5 Đường Công Trường MêLinh, P.Bến Nghé, Quận 1, TP.HCM, Việt Nam
电话:0084-903755258 邮箱:Vinasd@126.com
(10)越南中国商会浙江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6郡第10坊119-121号
Số 119-121 Song Hành, P.10,Q.6, TP.HCM, Việt Nam 电话:0084-28-3-7554995
传真:0084-28-3-7554981
邮箱:vnzjsh@126.com
(11)越南中国商会川渝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平阳省顺安县越香工业区A座
LôA, KCN Việt Hương, ThuậnAn, Bình Dương 电话:0084-274-3800717
传真:0084-274-3800716 邮箱:cy_vina@163.com
(12)越南中国商会广西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河内市明开路684号SAHUL酒店1601室
P1601 HANOI SAHUL HOTEL, 684 Minh Khai, Hai Bà Trưng, Hà Nội 电话/传真:0084-24-39879288
邮箱:vinagx@gmail.com
(13)越南中国商会光伏行业协会 地址:越南北江省云中工业区
KCN Vân Trung, tỉnh Bắc Giang, Việt Nam 电话:0084-832461999
邮箱:vinasolar001@163.com
(14)越南中国商会医疗健康产业协会
地址:越南河内市二征夫人郡白藤坊梁安路1号升龙金气大厦5楼
Tầng 5 Tòa nhà kim khí Thăng Long, số 1 Lương Yên, P.Bạch Đằng, Q.Hai Bà Trưng, tp.HàNội
电话:0084-365447401 邮箱:bacvyl@qq.com
(15)越南中国商会安徽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五郡第一坊武文杰路728-730号 MH大楼17层 Lầu 17, TòaNhàMH, 728-730, Võ Văn Kiệt, Phường 1, Quận 5, TPHCM 电话:0084-907159568
邮箱:iriswu6688@gmail.com
(16)越南中国商会河南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平阳省土龙木市富寿坊第三区国路13
Số 13, Quốc Lộ 13, phường PhúThọ, thành phố Thủ Dầu Một, Bình Dương, Việt Nam 电话:0084-274-3860670
传真:0084-274-3628559
邮箱:yushanghuivn@163.com
(17)越南中国商会江西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平阳省土龙木市富和坊富和区D1路Beconsi公寓105号
Số 105 chung cư Biconsi, ĐườngD1, Khudâncư Phú Hoà, Phường PhúHoà, Tp Thủ Dầu Một, Tỉnh Bình Dương, Việt Nam
电话:0084-907788183
邮箱:lienthong@qq.com
(18)越南中国商会湖北企业联合会
地址:越南北宁市宁夏坊李太祖街6号CC03-B - 北宁市中心DABACO超市对面
Số 6, CC03 -B, Đường LýThái Tổ, Phường Ninh Xá, Thành Phố Bắc Ninh - Đối diện
siêu thị DABACO trung tâm Thành Phố Bắc Ninh 电话:0084-2223906630
邮箱:vietchinahubei@163.com
(19)越南台湾商会
地址:胡志明市7郡新富坊Ton Dat Tien路107号CR2-15室 电话:0084-28-5413 8348
传真:0084-28-5413 8349 网址:www.ctcvn.vn
电邮:ctcvn@ ctcvn.vn
(20)越南香港商会
地址:胡志明市1郡阮廌路54-56号Zen Plaza商务中心12楼1203A室 电话:0084-28-3520 8668
网址:www.hkbav.org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分行
地址:河内市巴廷郡金马路360号大宇商务中心3楼 电话:0084-24-62698888
传真:0084-24-62699800
(2)华为技术(越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内市陈唯兴路117号Charm Vit Tower 21层 电话:0084-24-35538000
传真:0084-24-35537169
(3)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安阳工业区 电话:0084- 225-8660086
传真:0084-225-8660086
(4)中国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越南办事处
地址:河内市河东郡慕劳坊陈富路150号
电话:0084-24-37194955
传真:0084-24-37183333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地址:胡志明市1郡李自重路47号
电话:0084-28-39369988 传真:0084-28-39369966
(6)天虹银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宁省芒街海安工业区 电话:0084-203-3781601
(7)天虹仁泽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同奈省仁泽县仁泽五工业区
电话:0084-251-3569086
传真:0084-251-3569087
(8)龙江工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
电话:0084-273-3849888
传真:0084-273-3642722
(9)越南铃中加工出口区有限公司
地址:胡志明市守德郡铃中坊
电话:0084-28-38962356
传真:0084-28-38962350
(10)上海电气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内市阮志清路91A号M3M4大厦25层2502室
电话:0084-24-62751018/118
传真:0084-24-62751017
(11)中国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内市栋多郡廊上坊罗成堤街243A号ICON 4大厦23层
电话:0084-24-62917475
传真:0084-24-37183333
(12)中兴通讯越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内市巴亭郡柳街坊队艮266号Ladeco大厦17层
电话:0084-24-62721818
传真:0084-24-62722636
(13)中国建设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地址:胡志明市第一郡巴士德路111A号,Sailing Tower, 11楼, 1105 – 1106室
电话:0084-28-38295533(0084-28-38270322)
传真:0084-28-38275533
附录4 能够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附录4.1 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经商处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经商处
地址:越南河内市巴亭郡黄耀路52号(No.52 Hoang Dieu Road, Ba Dinh, Ha Noi, Vietnam)
电话:0084-24-38438863 、37338125
传真:0084-24-38234286 电邮:vn@mofcom.gov.cn 网址:vn.mofcom.gov.cn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处
地址: 越南胡志明市第3郡第6坊二征夫人路175号(No.175 Hai Ba Trung Str., Distr.6, Hochiminh City, Vietnam)
电话:0084-28-38292463 、38275111 传真:0084-28-38231142
电邮:hochiminh@mofcom.gov.cn 网址:hochiminh.mofcom.gov.cn
附录4.2 越南中国商会
英文名称:Business Association of China in Vietnam
地址:河内市巴亭郡讲武路D8号,河内宾馆商务中心M楼
电话:0084-24-37368950 传真:0084-24-37368951 网址:www.vietchina.org/
电邮:vietchina@qq.com
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地址:胡志明市第3郡阮氏明开路180号CIENCO 4大厦12层(12th Floor, CIENCO 4 Building, 180 Nguyen Thi Minh Khai St., Ward 6, Dist. 3,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
电话:0084-28-62641027 / 62641028
传真:0084-28-6 2641029
网址:http://www.cbah.org.vn/ 电邮:cbah@hcm.vnn.vn
越南中国商会广宁省分会
地址:越南广宁省下龙市白宅区下龙路皇家酒店娱乐城大楼二楼
电话:0084-33-3640339 传真:0084-33-3648188 网址:www.vnone.vn
电邮:einlc@qq.com
越南中国商会海防市分会
地址:越南海防市安阳工业区新办公大楼二楼 电话(传真):0084-31-3954686
网址:www.vnone.vn
附录4.3 越南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光华路32号 邮编: 100600
电话: 010-65321155 (交际处及总机)、 010-65325414(领事) 、 010-65321125 (政治处)
传真:010-65325720
电邮:suquanbk@yahoo.com
网址:www.mofa.gov.vn/vnemb.china
附录4.4 越南投资服务机构
越南工商联(VCCI)
地址:河内市陶维英路9号 电话:0084-24-35742161 传真:0084-24-35742020
越南-中国-东南亚法律信息咨询中心
英文名称:CENTER FOR VIETNAM-CHINA-ASEAN LEGAL INFORMATION & CONSULTANCY(VICHASLIC)
地址:34, NGU XA, TRUC BACH, BA DINH, HANOI, VIETNAM 电话:0084-24-37151341 、37151391
传真:0084-24-38293849
电邮:vichaslic@vnn.vn
后记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之《越南》, 对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到 越南开展投资合作业务时普遍关注的投资合作环境进行了客观介绍,针对中国企业到 越南开展业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给予了提示。希望本《指南》能成为中国企业走进 越南的入门向导,但由于篇幅有限,加之不同投资者所需信息各异, 本《指南》提供 的信息仅供读者参考,不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依据。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组织协调《指南》编制工作。本《指南》由中国驻 越南大使馆经商处编写, 邬国权公使衔参赞负责全部内容的审定工作。参加编写人员 包括:李振民、陈友平、范宇明、王喆、李想、王文娟、廖婕妤等。商务部研究院对 外投资合作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商务部亚洲司的 同志对文中相关内容提出了宝贵意见。
在编写本书过程中,我们参阅了中国外交部、越南计划投资部、工贸部和国家统 计总局等专业机构的公开信息,特此说明并表谢意。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编著者 2024年4月
来源:商务部